正在热播的网剧《梦华录》改编自元杂剧《赵盼儿风月救风尘》,但《赵盼儿风月救风尘》剧情比较单薄,《梦华录》一剧作了非常大的扩展与改编。
《梦华录》里有些细节是挺有意思的,比如剧中有个近视眼书生,看东西需要用眼镜。有些网友很奇怪:宋代有眼镜吗?从文献记载来看,宋朝人确实用上眼镜了,名字叫“叆叇”。南宋赵希鹄《洞天清录》记载说:“叆叇,老人不辨细书,以此掩目则明。”另一份宋人笔记《暇日记》还提供了一个事例:“史沆断狱,取水精十数种以入,初不喻,既而知···
《梦华录》里的男主顾千帆,供职于皇城司。宋朝确实有这么一个特务机构,专门负责刺探京城臣民的不法情事,也掌握着一部分司法权,但审讯的对象只限皇室人员及间谍,职能有点像明代的锦衣卫,但权势远不如锦衣卫。而且,明锦衣卫直隶于皇帝,宋皇城司则受枢密院节制。
闲时看过一些宋代背景的古装电视剧,如《包青天》、《少年包青天》、《大宋提刑官》,剧中都有司法审讯场景的再现。我发现,所有的导演都是这么表现宋代审案的情景:诉讼两造被带上公堂,下跪叩首,然后整个受审的过程都一直跪着。
从婚姻重门第到重资财,反映了非常深刻的社会变迁:建立在出身、门第之上的身份壁垒已经失效了,财富获得了打通身份壁垒的力量。这一变迁构成了“唐宋变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构成了宋代社会近代化转型的鲜明标志。
威尼斯以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发达的交通,成为中世纪欧洲的商业中心与贸易重镇,来自各国的商人云集于此,市面流通着五花八门的货币,这些货币需要兑换与鉴定,由此便催生出以兑换与鉴定货币为业的金融商。这批早期的金融家往往没有开设铺面,只在街边摆一张长凳,坐着,身边放着一只装了各种货币的大袋子,便可以向有需要的市民提供兑···
如果你到南京玄武桥游玩,会看到一幅复刻的南京古地图《南唐江宁府图》,图中标注出南唐时期江宁府城(即今南京)的各个街名,其中有一处地方,标注的文字是“银行”。不少人都以为复刻地图时弄错了,因为在人们的印象中,“银行”一词似乎是晚清时才出现的,南唐时怎么可能有“银行”?
在古代,成丁意味着要给官府服役,到了老年则解除服役义务,从成丁算起,到进入老年为止,这一年龄段便是役龄。役龄越短,说明役的负担越轻,反之亦然。多少岁算成丁,多少岁算老年,取决于法律的界定。西汉景帝时,以20岁作为成丁的年龄标准,60岁为老免年龄,可以算出役龄是40年;昭帝时又将成丁年龄提高到23岁,将老免年龄提前到56···
“吾国之家族制,实亦有大害,以其养成一种依赖性也。吾国家庭,父母视子妇如一种养老存款(old age pension),以为子妇必须养亲,此一种依赖性也。于妇视父母遗产为固有,此又一依赖性也。甚至兄弟相倚依,以为兄弟有相助之责。再甚至一族一党,三亲六戚,无不相传依。一人成佛,一族飞升,一子成名,六亲聚咬之,如蚁之附骨,不以为耻···
大家都知道,明王朝的官员俸禄十分微薄,朱元璋定下的官俸只有俸米一项,依品秩高下定米数,一品大员月米87石,九品小官的月米只有5石。永乐朝之后,俸米又按比例分成本色与折色,意思是,给官员发工资时,工资的一部分是俸米,一部分则折成钞、胡椒、苏木、绢、布。由于折色往往不按市价,官员领到手的俸禄实际价值常常低于法定标准···
在电力发明出来之前,古人很早就使用水力来驱动机械,用于手工业生产,比如用水排给熔炉鼓风,用水轮带动纺车,用水碓舂米,用水砻给谷物脱壳,以水磨为中心建造磨坊。研究中国水力机械历史的学者发现,从传世的宋元画作中,可以很容易地找到驱动水磨的卧式水轮或竖式水轮,其中就包括《千里江山图》。
说起宋画,最为著名的应该是张择端《清明上河图》与王希孟《千里江山图》,前者是风俗画,自然是真切反映了宋代的社会生活风貌;后者是山水画,与社会生活没有直接关联,但只要我们足够细心,还是可以从《千里江山图》中看到生动的宋人生活,而不是仅仅感受到青绿山水的美学。
在我老家一带,直到近现代,若按民间习俗,女儿是没有财产继承权的,因为人们认为,女儿终究是要嫁出去的。我不知道这一习俗形成于何时,但可以肯定,不是形成于宋代,因为宋代的女性是拥有财产继承权的。
先是,上批问王安石:“取免行钱太重,人情咨怨,至出不逊之言,卿还闻否?”是日,安石与辅臣皆对,欲留身白上,会进呈取索免行文字,上又具道所闻。安石曰:“前御史盛陶亦言,此臣曾奏请令陶计会市易司,召免行人户问其情。愿,即令出钱;若不愿,即令依旧供行。如此则不须更听浮说。”上言:“如此问不得,见说匹帛行旧有手下抱缊角人···
惟独宋代,良贱制度处于消亡的过程中(北宋前期尚有残余的贱口,后期的奴婢基本上已是良人),法律不再承认奴婢贱口(不要拿《宋刑统》抬杠,刑统抄自唐律疏议,与宋代社会是脱节的),所以才没有合法的人口买卖(非法的黑市当然存在)。
宋人罗大经曾在《鹤林玉露》中考证过“利市”一词的来历:“俗语称‘利市’,亦有所祖。《左氏传》:郑人盟商人之辞曰:‘尔无我叛,我无强贾,尔有利市宝贿,我勿与知’。”春秋时期,郑国国君与商人立有契约:商人不得背叛国家,国家也不干预商人经商自由。“利市”便出现在这份盟约的誓词中,意为“买卖”。
宋朝的苏神说过:“罗浮山下四时春,卢橘杨梅次第新。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我是土生土长的岭南人,也喜欢吃荔枝,但我更喜爱江南的桂花糕与黄酒,更喜欢江南的湖光山色、水边小镇与人文底蕴,在我心目中,最美的画面就是“杏花烟雨江南,小桥流水人家”,常常生出“不辞长作江南人”的念头。这一情结,应该跟我作为一名宋代历···
自隋唐至清末,传统的“五刑”体系一直保留着笞杖之刑,分别是笞刑:笞一十、笞二十、笞三十、笞四十、笞五十;杖刑:杖六十、杖七十、杖八十、杖九十、杖一百。笞杖刑轻于徒刑、流刑与死刑,适用于轻微刑事犯罪。
王安石的经济变法具有明显的国家干预主义色彩,比如“青苗法”相当于设立官营农业银行,通过发放相对低息的贷款打击民间高利贷;“市易法”相当于政府成立交易平台,撮合行商与坐商交易,并向商人提供商业贷款,通过扶持中小商人来限制大商人操纵市场的能力
许多人应该都在网上看过一个说法:“宋朝一共发生了400多次的农民起义”“宋朝是农民起义最多的一个王朝”云云。这一说法流传很广,常常被网友拿出来批判宋朝、怼宋粉。但相信引用这一说法的多数网友都不知道“400多次的农民起义”的统计数据来看什么论文,是不是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