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东海作者简介:余东海,本名余樟法,男,属龙,西元一九六四年生,原籍浙江丽水,现居广西南宁。自号东海老人,曾用笔名萧瑶,网名“东海一枭”等。著有《大良知学》《儒家文化实践史(先秦部分)》《儒家大智慧》《论语点睛》《春秋精神》《四书要义》《大人启蒙读本》《儒家法眼》等。 |
从儒家的和谐观看阶级斗争论
作者:余东海
来源:原载于 《南华早报中文网》2014.10.9
时间:甲午年九月十七
西历2014年10月10日
阶级斗争论是马家重要理论之一,与唯物主义论、剩余价值论、社会主义论一脉相承,与“无产阶级专政论”一体两面,相辅相成,共同构成马家左派的思想基础。两者的结果都是国民和国家的灾难。
有阶级和鼓吹阶级斗争是两回事,阶级斗争和阶级斗争为纲又是两回事。阶级斗争为纲意味着以阶级斗争为主为中心,时时刻刻绷紧斗争之弦,一切围绕着斗争转。这个观点的错谬是显而易见的,这样的谬论能够作为政纲提出来并且落实下去,没有相当的愚民、刁民和暴民作为社会基础是不可能的。
一个社会有贫有富本正常,关键是要建立健全福利制度,为贫民提供基本保障。以无产有产分阶级和善恶,鼓吹阶级对立,通过打倒有产阶级而成功和致富,下流无比危害极大。最近社科院王伟光院长重弹阶级斗争老调子,受到各界包括儒家、自由派和马家右派的嘲讽批判,说明这种极左话语在社会上已经吃不开了。
《环球时报》说:“中国有一批西方政治观念的追随者,他们很反感阶级斗争的提法”云,其实不仅“西方政治观念的追随者”,儒佛道三家同样反对“以阶级斗争为纲”,这应该是中西所有正派学说、正派人士的共识。甚至某些马家右派都忍受不了、看不过去了。
王伟光的讲话,让我想起文革和历次运动的悲惨剧,想起引火烧身、玩火自焚的成语和“搬起石头打自己的脚”的俗话。依照阶级斗争理论,王伟光之流完全可以谥以新生的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走资派当权派之类罪名,不可能不被运动起来的革命群众打翻在地。
王伟光们这么讲,虽不能将中国拉回毛时代,却是在给政治改革设置路障,对习近平儒化政治和社会的努力产生一定的抵消作用。不过必须指出,王伟光们敢这么讲,习近平负有一定责任。他的某些表态,如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的讲话结尾的“两个坚持”,就为王伟光们唱反调、唱左调提供了很好的借口。
“两个坚持”即“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学说,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尽管这是中共的惯性立场和标志性话语,习近平这么讲有其现实考虑,但只要有此“坚持”,儒家思想和道德就无法落到政治和制度的实处,“探索性错误”论的出笼、阶级斗争论的重弹就是名正言顺的。
好在马主义作为意识形态的破产,是再也无法否定的事实,王伟光的讲话受到各界大量批判,说明中国社会对马主义产生了一定的警惕性和免疫力,要因有二,一是国民受够了马家暴政的折磨,痛未定而思痛;二是儒家的略略来复,一面最有洞察力杀伤力的照妖镜已经悄悄重现江湖。
与阶级斗争论相反,儒家倡导阶层尊重和阶层和谐--阶级是马家概念,故东海不用,以近义的“阶层”取代之。儒家社会也有阶层之分和贫富之别,但各个阶层和贫富之间没有壁垒,而是根据文化道德水平的变化而不断流动,科举制为这种流动提供了相当公正的制度保障。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此之谓也。
贫贱阶层有相应的生活保障。历代儒家王朝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了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和社会福利三个层次,内客涉及救荒、养老、医疗、生育、收养和抚恤等方面,而且大多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了社会保障的对象、机构人员设置及其职责和具体措施,官方对弱势群体的救助体系制度化。
贫贱阶层还有一定的尊严保障。儒家认为,人人皆有良知,所以人人皆有尊严,在礼制的框架内,不同阶层应该相互尊重,共同营造社会的和谐。《礼记·曲礼》说:
“夫礼者,自卑而尊人,虽负贩者必有尊也,而况富贵乎。富贵而知好礼,则不骄不淫;贫贱而知好礼,则志不慑。”(《礼记·曲礼》)
即使是挑着担子的小贩,也有尊严,应该尊敬,何况富贵之人呢?只要是人,无论贫富贵贱处于什么阶层,都有人的尊严在,所以应该相互礼敬。礼敬,能使地位低下者获得自信,能使地位高贵者保持谦逊。礼制社会,不幸而穷,穷有保障,合法致富,富不封顶,人人相互尊重,社会自然和谐。《论语》说: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论语·学而篇》)
有子说,礼的应用,贵在和谐。先王治理国家的方法,这是最美善的,小事大事都由此而行。有行不通的地方:只知为了和谐而和谐,不用礼来调节,也是行不通的。 本章提出了儒家两大核心概念:礼与和。
礼有五大特色,一是仁爱,礼以仁为本,爱人立人,亲亲仁民,民胞物与,底线是不许损人,不许伤害无辜;二是尊重,自卑而尊人,贵人而贱己,先人而后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三是适度,言行合乎人之常情、世之常理和政治常道,不强人所难,不为已甚;四是严己宽人,即严于律己宽于责人,躬自厚而薄责于人;五是严上宽下,严于律官宽于责民,礼不下庶人。
儒家政治就是礼制。导之以德,齐之以礼,修齐治平,非礼不行。孔子说:“安上治民,莫善于礼”,“为国以礼”;荀子云:“国之命在礼”。《礼记》云:治国以礼则“官得其体,政事得其施”,治国无礼则“官失其体,政事失其施”,结论是:“礼之所兴,众之所治也;礼之所废,众之所乱也。”
礼,以敬为主,以和为用。礼提供和维护一种良性的政治社会秩序,根本目的是为了家国天下的和谐,包括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人之身心的和谐。《中庸》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节就是合礼,下不违礼制,上不违天理。
《易传》提出“保合太和”的观念,西周末太史伯阳父提出“和实生物”的论断,孟子指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荀子说:“上不失天时,下不失地利,中得人和,而百事不废”。历代不少大儒都曾围绕和谐这个目标设计过种种政治社会的方案。
儒家追求的是建筑在礼制之上的高品质和谐,故有子说“以礼节之”,有礼有节,有良好的秩序。换言之,儒家的秩序是和谐的秩序,儒家的和谐是有序的和谐,父子有亲,上下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父父子子,官官民民,师师生生,各安其位,各尽其责。能有礼合礼,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之身心都可以取得和谐。
“和为贵”和谐论与“斗为乐”的斗争论针锋相对。
需要说明的是,儒家反对“阶级斗争为纲”,同样反对“经济建设为中心”,两者都是非礼的,在马主义文化政治框架下,左派右派,都不正派;左道右道,都是邪道。马主义、社会主义本身就是最大的邪路。论文化、道德、政治立场,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儒家都与之格格不入。
责任编辑: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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