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泽】董仲舒年谱考补

栏目:学术研究
发布时间:2019-05-24 09:47:11
标签:董仲舒

董仲舒年谱考补

作者:王泽

来源:《衡水学院学报》2019年第3期

时间:孔子二五七零年岁次己亥四月十二日癸丑

          耶稣2019年5月16日

 

作者简介:王泽(1996-),男,浙江诸暨人,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在读硕士。

 

摘要:学界对董仲舒的生平,尤其是生卒、对策年多有争议。关于生卒年,经考证可知董仲舒生于高祖六年(前201年),约卒于元鼎三年(前114年);关于对策年的材料颇多龃龉,取与史料矛盾最少的一说,系之于元光元年(前134年)。董仲舒与公孙弘同为公羊家代表人物,关系密切,在景帝、武帝时期的诸多学术、政治事件中均有交集,故附公孙弘年表。

 

关键词:董仲舒;公孙弘;年谱;《春秋繁露》

 

董仲舒是汉儒中具有时代意义的人物,其交接者尽属景、武两朝精英,他的生平,可作为同时代学者相交接的坐标。理清董仲舒的生平,对于理解董仲舒学脉的嬗变及实践历程,甚至为董仲舒作品系年,有很大帮助。

 

论及董仲舒生平的著作为数不少[1],对于董仲舒的生卒、对策年三事,前人已有大量讨论。此三事材料繁复,或有龃龉,学者用力于此,难有定论。董仲舒的求学、仕途,他与公孙弘等人的接触,他的作品的阶段性等问题,学界尚未给予足够关注。一些年谱类论著在涉及上述几点时,或有疏漏。故不揣冒昧,试成此谱。

 

所引诸家,下文引用但注人名;本文所引《春秋繁露》,用钟肇鹏校释本;前四史用中华书局旧标点本,不另注。取事多从《史记》《汉书》,轶事不录。各项事迹,分志于各年之内,附史料说明事迹,事有模糊者再加考证,若有可述者,再加按语。

 

高祖六年(前201年)庚子,董仲舒一岁。

 

董仲舒生。

 

材料:《汉书·匈奴传》:仲舒亲见四世之事,犹复欲守旧文,颇增其约。

 

《新论·本造》:董仲舒专精于述古,年至六十余,不窥园中菜[1]24。

 

《汉书·董仲舒传》:盖三年不窥园,其精如此。武帝即位,举贤良文学之士,前后百数,而仲舒以贤良对策焉。

 

《后汉书·应劭传》:故胶西相董仲舒老病致仕,朝廷每有政议,数遣廷尉张汤亲至陋巷,问其得失。

 

《汉书·叙传》:身修国治,致仕县车,下帷覃思,论道属书,谠言访对,为世纯儒。

 

考证:章权才认为,董仲舒在武帝即位(前140年)前已经“年至六十余”,故生于前200年之前,亲见四世为高、惠、文、景四世;周桂钿认为董仲舒在武帝元光元年(前134年)前“年至六十余”并且六十岁后“三年不窥园”,由此推测董仲舒生于前200年至前196年,取其中数为前198年。亲见惠、文、景、武四世。并以孔子生于襄公二十二年,“哀、定、昭,君子之所见也”为例,来说明10岁以后才能“亲见世事”。

 

以董仲舒的退休时间也可以推测其生年。“悬车致仕”为70岁至79岁。岳庆平认为董仲舒在元朔三年(前126年)公孙弘任御史大夫后即辞官,由此知其生于前204年至前195年。周桂钿则推测董仲舒在元狩元年(前122年)、元狩二年致仕。

 

《匈奴传》此条上文论说和战取决于时,从“和亲之论,发于刘敬”到“孝惠、高后时”,再到“文帝中年”,则此四世,为高、惠、文、景四世,仲舒当生于高帝初年。本文认为董仲舒于元朔六年致仕,考证见“武帝元朔六年”条。由此推其生年可上至前201年,高祖时已为童,能知高、惠、文、景四世之事。

 

高祖七年(前200年)辛丑,董仲舒二岁。公孙弘一岁。

 

公孙弘生。

 

材料:《汉书·百官公卿表下》:(元狩二年)三月戊寅,丞相弘薨。

 

《汉书·公孙弘传》:武帝初即位,招贤良文学士,是时弘年六十……年八十,终丞相位。

 

按:建元元年十月,武帝即位之时,公孙弘六十岁。秦汉时民间“岁初增年”“秦统一至汉初这段时期,以十月为岁首,但没有改变正月”[2]。建元元年正月后,增至六十一岁。故元狩二年三月卒,为八十岁。

 

吕后元年(前187年)甲寅,董仲舒十五岁,公孙弘十四岁。

 

董仲舒始治《春秋》;公孙弘后为薛狱吏,因罪免,海边牧豕。

 

材料:《汉书·董仲舒传》:董仲舒,广川人也,少治《春秋》,孝景时为博士。

 

《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丞相公孙弘者……少时为薛狱吏,有罪,免。家贫,牧豕海上。

 

考证:《汉书·食货志》:十五入大学,学先圣礼乐,而知朝廷君臣之礼;《汉书·景十三王传》:去年十四五,事师受《易》;《史记·吴王濞传》:少子年十四,亦为士卒先;《汉书·高帝纪》如淳引《汉仪注》: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从文教、军赋各角度来看,十五岁是由“童”至“少”的节点。

 

文帝前元元年(前179年)壬戌,董仲舒二十三岁,公孙弘二十二岁。

 

董仲舒与夏无且游。

 

材料:《史记·刺客列传》:始公孙季功、董生与夏无且游,具知其事,为余道之如是。

 

《史记·太史公自序》:(答壶遂问《春秋》之作)太史公曰:余闻董生(服虔曰:“仲舒也。”)曰:周道衰废,孔子为鲁司寇,诸侯害之,大夫壅之。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

 

考证:两处互见,可知董生为董仲舒。岳庆平认为,夏无且为秦医官,其生年至少在前250年左右,与董仲舒游,仲舒壮年当在文帝时期。

 

按:太史公引董生语,与《春秋繁露·玉杯》之义略同:“《春秋》论十二世之事,人道浃而王道备。法布二百四十二年之中,相为左右,以成文采。其居参错,非袭古也。是故论《春秋》者,合而通之,缘而求之,伍其比,偶其类,览其绪,屠其赘,是以人道浃而王法立。”《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言《春秋》:“上记隐,下至哀之获麟,约其辞文,去其烦重,以制义法,王道备,人事浃。”钟肇鹏指出“王道备,人事浃”乃公羊家通说。

 

景帝前元元年(前156年)乙酉,董仲舒四十六岁,公孙弘四十五岁。

 

董仲舒治学不问世务,弟子众多;与胡毋生同为博士,著书称颂胡毋生。胡毋生归齐后,公孙弘从之受《春秋》。

 

材料:《史记·儒林列传》:(仲舒)孝景时为博士。下帷讲诵,弟子传以久次相授业,或莫见其面,盖三年董仲舒不观于舍园,其精如此。进退容止,非礼不行,学士皆师尊之。

 

《史记·儒林列传》:言《春秋》于齐鲁自胡毋生,于赵自董仲舒。

 

《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弘)年四十余,学春秋杂说。

 

《史记·儒林列传》:胡毋生,孝景时为博士,以老归教授。齐之言《春秋》者多受胡毋生,公孙弘亦颇受焉。

 

《汉书·儒林列传》:(胡母生)与董仲舒同业,仲舒著书称其德。

 

考证:“三年不窥园”说明董仲舒勤学不辍、不问世务。《新论》“年至六十余,不窥园中菜”,说明董仲舒年高而不废学。此条可以解释董仲舒早年活动史料稀少。刘汝霖指出:“弘是年已四十五岁,是其受学子都,至迟不过景帝五年,而又在子都辞博士之后,故知子都之初为博士在景帝初年也。”

 

景帝中元二年(前148年)癸巳,董仲舒五十四岁,公孙弘五十三岁。

 

十月,献王以《孝经》问董仲舒,仲舒以五行义对之。

 

材料:《春秋繁露·五行对》:河间献王问温城董君曰:“《孝经》曰:‘夫孝,天之经,地之义。’何谓也?”对曰:……王曰:“善哉!”

 

考证:刘汝霖将此条定于景帝中二年。刘氏认为,武帝时献王于元光五年朝,是时仲舒为江都相,不得见,故系之于景帝初年献王来朝之时。刘跃进从其说。钟肇鹏《年表》悬疑不决,景帝中二年与武帝元光五年都记了献王问董仲舒一事。

 

本文从刘说。江都王刘非上书请击匈奴,引起武帝忌讳,导致时任江都相董仲舒“废为中大夫”,此事在元光五年。若系献王问对于元光五年十月,假使刘非于同年十月上书,武帝旨意迅速下达,董仲舒也难以在同一月内由江都回到京师。

 

辕固生与黄生辩,答窦太后问。次年辕固生任清河王太傅。

 

材料:《史记·儒林列传》:辕固生,齐人也,以治《诗》为博士,与黄生争论于上前。……窦太后好《老子》书,召辕固生问《老子》书。……居顷之,帝以固为廉直,拜为清河王太傅。

 

考证:《史记·五宗世家》:清河哀王乘,以孝景中三年用皇子为清河王。《诸侯王年表》言景帝中二年置清河国,故置之于中二年。

 

按:《春秋繁露·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即辕固生与黄生争论语。苏舆注:“此篇非董子文。”钟肇鹏注:“疑后人混入。”桂思卓认为:“《春秋繁露》对黄生和辕固生之争的两次记载,可能说明董仲舒亲眼目睹了这场论辩。”

 

武帝建元元年(前140年)辛丑,董仲舒六十二岁,公孙弘六十一岁。

 

十月,诏举贤良,公孙弘六十岁,首次参加对策。

 

材料:《汉书·公孙弘传》:武帝初即位,招贤良文学士,是时弘年六十,以贤良征为博士。

 

辕固亦征,论公孙弘。

 

材料:《史记·儒林列传》:今上初即位,复以贤良征固。诸谀儒多疾毁固,曰“固老”,罢归之。时固已九十余矣。固之征也,薛人公孙弘亦征,侧目而视固。固曰:“公孙子,务正学以言,无曲学以阿世!”

 

武帝独善庄助对,擢为中大夫。

 

材料:《汉书·严助传》:郡举贤良,对策百余人,武帝善助对,由是独擢助为中大夫。

 

《史记·东越列传》:(建元三年)于是中大夫庄助诘蚡。

 

公孙弘为博士,旋以病归。

 

材料:《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征以贤良为博士。使匈奴,还报,不合上意,上怒,以为不能,弘乃病免归。

 

丞相绾请罢贤良文学中治法家、纵横家言者。

 

材料:《汉书·武帝纪》:丞相绾奏:“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奏可。

 

六月,窦婴为相,田蚡为太尉,“俱好儒术”,赵绾、王臧得用。

 

材料:《汉书·百官公卿表下》:孝武建元元年六月,丞相绾免。丙寅,魏其侯窦婴为丞相。武安侯田蚡为太尉。

 

《史记·儒林列传》:及今上即位,赵绾、王臧之属明儒学,而上亦乡之,于是招方正贤良文学之士。

 

《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魏其、武安俱好儒术,推毂赵绾为御史大夫,王臧为郎中令。

 

按:陈苏镇指出,《史》《汉》所载丞相卫绾、御史大夫直不疑以“过免”“病免”是“欲加之罪”,实际上出于当权者更换宰相的需要[3]215-221。建元二年窦婴、田蚡免亦然,触及窦太后为代表的黄老派的利益。窦太后崩,她安排在三公位置上的许昌、庄青翟也被撤下。

 

赵绾、王臧都曾受学于申公。而据《史记·儒林列传》,王臧曾“事孝景帝为太子少傅,免去”,王臧曾为武帝老师。

 

七月,征申公,议立明堂,不得用。

 

材料:《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迎鲁申公,欲设明堂,令列侯就国,除关,以礼为服制,以兴太平。

 

《史记·封禅书》:赵绾、王臧等以文学为公卿,欲议古立明堂城南,以朝诸侯。草巡狩封禅改历服色事未就。

 

考证:《汉书·武帝纪》系此条于七月至十月之间。刘跃进、陈苏镇系之于七月,从之。

 

按:申公师徒改制的失败,固然有窦太后势力的阻挠;另一方面,徐复观认为,赵绾、王臧所欲实现的明堂,需要在庙制之外再创造一套建筑与仪式,本身难以实行[4];陈苏镇提出,申公“为治者不在多言,顾力行何如耳”的态度也使武帝失去了兴趣[3]221。

 

董仲舒与韩婴辩。

 

材料:《汉书·儒林传》:武帝时,婴尝与董仲舒论于上前,其人精悍,处事分明,仲舒不能难也。

 

考证:董仲舒景帝朝博士,居于京师;韩婴为文帝时博士,年长于董仲舒。系于武帝即位之初。

 

武帝建元二年(前139年)壬寅,董仲舒六十三岁,公孙弘六十二岁。

 

十月,赵绾、王臧下狱死;丞相窦婴,太尉田蚡免。

 

材料:《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举谪诸窦、宗室毋节行者,除其属籍。时诸外家为列侯,列侯多尚公主,皆不欲就国。以故毁日至窦太后。太后好黄老之言,而魏其、武安、赵绾、王臧等务隆推儒术,贬道家言,是以窦太后滋不说魏其等。及建元二年,御史大夫赵绾请无奏事东宫,窦太后大怒,乃罢逐赵绾、王臧等,而免丞相、太尉,以柏至侯许昌为丞相,武强侯庄青翟为御史大夫。

 

按:《史记·封禅书》文略同,但无“毁日至窦太后”等文字,突出了儒道之争这一学术背景。排斥儒术是窦太后打击申公师徒的主要动机。

 

武帝建元五年(前136年)乙巳,董仲舒六十六岁,公孙弘六十五岁。

 

春,置五经博士。

 

材料:《汉书·武帝纪》:五年春,罢三铢钱,行半两钱。置五经博士。

 

按:刘汝霖认为,文景时,“使诸博士共讲此书,非以诸书各立博士也”,至武帝时,“博士各掌其经,不复相乱,自是始有专责矣”。仲舒在景帝时为博士,五经皆通,因而与江公辩论时“通《五经》,能持论,善属文”。

 

武帝建元六年(前135年)丙午,董仲舒六十七岁,公孙弘六十六岁。

 

二月,辽东高庙灾。

 

四月,长陵高园便殿火。董仲舒推说灾异,屮稿未上。

 

材料:《汉书·武帝纪》:六年春二月乙未,辽东高庙灾。夏四月壬子,高园便殿火。上素服五日。

 

《汉书·董仲舒传》:先是,辽东高庙、长陵高园殿灾,仲舒居家推说其意,屮稿未上,主父偃候仲舒,私见,嫉之,窃其书而奏焉。

 

《汉书·五行志》:董仲舒对曰:《春秋》之道举往以明来,是故天下有物,视《春秋》所举与同比者,精微眇以存其意,通伦类以贯其理,天地之变,国家之事,粲然皆见,亡所疑矣。……今高庙不当居辽东,高园殿不当居陵旁,于礼亦不当立,与鲁所灾同。……故天灾若语陛下:“当今之世,虽敝而重难,非以太平至公,不能治也。视亲戚贵属在诸侯远正最甚者,忍而诛之,如吾燔辽东高庙乃可;视近臣在国中处旁仄及贵而不正者,忍而诛之,如吾燔高园殿乃可”云尔。在外而不正者,虽贵如高庙,犹灾燔之,况诸侯乎!在内不正者,虽贵如高园殿,犹燔灾之,况大臣乎!此天意也。罪在外者天灾外,罪在内者天灾内,燔甚罪当重,燔简罪当轻,承天意之道也。

 

按:《五行志》载辽东高庙灾为六月丁酉,《武帝纪》载之于二月乙未,从《纪》。董仲舒之对,“罪在外者”,当指建元年间淮南王“愈益治攻战具,积金钱赂遗郡国”。

 

五月,窦太后崩。

 

材料:《汉书·武帝纪》:五月丁亥,太皇太后崩。

 

六月,复用田蚡为丞相,黜黄老,儒术起。

 

材料:《汉书·儒林传》:及窦太后崩,武安君田蚡为丞相,黜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学儒者以百数,而公孙弘以治《春秋》为丞相封侯,天下学士靡然乡风矣。

 

武帝元光元年(前134年)丁未,董仲舒六十八岁,公孙弘六十七岁。

 

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

 

材料:《汉书·武帝纪》: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

 

二月,董仲舒与鲍敞论阴阳。

 

材料:《西京杂记》:元光元年七月,京师雨雹。鲍敞问董仲舒曰:雹何物也?何气而生之?[5]

 

《古文苑》:元光元年七月,京师雨雹[6]。

 

考证:《古文苑》名之为《雨雹对》。周天游注《西京杂记》,系之于七月,言《古文苑》系之于二月;刘汝霖引《西京杂记》,反系之于二月。不知两者所据何本。钟肇鹏亦系之于七月。笔者所见四部丛刊影宋本《古文苑》、影明本《西京杂记》皆系之于七月。

 

惟思仲舒五月对策,策文中亦有“上下不和,则阴阳缪盩而妖孽生”之语,与《雨雹对》意略同,《雨雹对》当成之于前。且“对即毕,天子以仲舒为江都相”,不合七月仍滞留京师。故从二月说。

 

按:《雨雹对》中言:“圣人之在上,则阴阳和,风雨时也。政多纰缪,则阴阳不调,风发屋,雨溢河,雪至牛目,雹杀驴马。此皆阴阳相荡。”从阴阳关系的角度说明政治与气象的关系,和《春秋繁露·王道》中的“王正,则元气和顺,风雨时,景星见,黄龙下;王不正,则上变天,贼气并”接近。此两篇成书时间或相近。

 

五月,董仲舒对策。

 

材料:《汉书·董仲舒传》:武帝即位,举贤良文学之士,前后百数,而仲舒以贤良对策焉。……对即毕,天子以仲舒为江都相,事易王。易王,帝兄,素骄,好勇。

 

考证:天人三策上于何时,聚讼垂千年不休。以各家说法产生时间排序,有建元元年说[2],元光元年五月说[3],元光元年二月说[4],建元五年说[5],元朔五年说[6],建元元年、元光元年两对策说[7],元光五年说[8]等。

 

从策文文意来看,第二策发于前,第一策、第三策发于后。桂思卓提出:“审慎的推论似乎是,董仲舒参加了公元前140年和公元前134年的两场策问,而他在这两场策问中的议论则同时成了《汉书》卷五十六所保存之资料的来源。”而第二策武帝所问“亲耕藉田”“阴阳错缪”,仲舒答“夜郎、康居”三处,与建元元年说冲突。本文仅能取与史料矛盾最少的一说,将三策系之于元光元年。以下对前人未深入讨论的材料略作说明。

 

亲耕籍田事。《史记·孝文本纪》文帝二年正月诏:“农,天下之本,其开籍田,朕亲率耕,以给宗庙粢盛。”《汉书·文帝纪》:“(文帝二年)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及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春正月丁亥,诏曰:‘夫农,天下之本也,其开藉田。’”;文帝十二年举贤诏后,又有亲耕诏:“朕亲率天下农耕以供粢盛,皇后亲桑以奉祭服,其具礼仪。”系于十三年春二月。《封禅书》又有文帝十三年增设诸神祠之诏。《史记·孝景本纪》有“(景帝后二年)为岁不登,禁天下食不造岁”;《汉书·景帝纪》同年载夏四月诏“朕亲耕,后亲桑,以奉宗庙粢盛祭服,为天下先”。

 

武帝即位初亲耕,仅见于天人三策。征和四年亲耕山东钜定,《汉书·武帝纪》载:“三月,上耕于钜定。还幸泰山,修封。庚寅,祀于明堂。癸巳,禅石闾。”

 

本文推测,亲耕活动一方面与“岁不登”有着直接、明晰的联系;另一方面与祭祀活动、人才选拔有着潜在的联系。《春秋繁露·立元神》立“三本说”:“郊祀致敬,共事祖祢,举显孝悌,表异孝行,所以奉天本也;秉耒躬耕,采桑亲蚕,垦草殖谷,开辟以足衣食,所以奉地本也;立辟雍庠序,修孝悌敬让,明以教化,感以礼乐,所以奉人本也。”皇帝躬耕是奉地本,与郊祀致敬之奉天本,修孝悌敬让之奉人本并列。那么,根据《汉书·武帝纪》“(建元)三年春,河水溢于平原,大饥,人相食”的记载,能否做出推测:武帝首次亲耕,很可能是在建元年间这场大饥荒之后?反之,由公孙弘首次对策年龄可知,建元元年对策在武帝即位之冬。而亲耕籍田往往在正月到四月,建元元年对策不可能讨论亲耕籍田。

 

按:其余材料,前人讨论极多,不赘述。天人三策起于何时,实质是尊儒的发生时间与主要发起者的问题,即“推明孔氏,抑黜百家”究竟起于武帝即位时还是即位后一段时间,是否由董仲舒率先提出的问题。

 

武帝元光二年(前133年)戊申,董仲舒六十九岁,公孙弘六十八岁。

 

八月,董仲舒在江都相任内,作《止雨》篇。

 

材料:《春秋繁露·止雨》:二十一年八月甲申朔丙午,江都相董仲舒告内史中尉:阴雨太久,恐伤五谷,趣止雨。

 

考证:苏舆认为此二十一年为武帝二十一年,并说:“武帝二十一年,从建元元年起数之,则元狩四年。时仲舒免归家居。元鼎以前纪元并追称,故此不列年号耳。”

 

《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景帝前四年)初置江都。六月乙亥,汝南王非为江都王元年。是为易王。”《武帝纪》:“元朔元年,江都易王薨。”“(元狩二年)江都王建有罪,自杀。”《年表》:“(元狩二年)反,自杀,国除为广陵郡。”

 

可见,元朔元年易王刘非薨,元狩二年江都王建反,国除为广陵郡,元狩四年何来江都国?此处的“二十一年”是江都易王二十一年,为元光二年[9]。

 

按:《续汉书·礼仪志·请雨条》刘昭注:“又仲舒奏江都王云:‘求雨之方,损阳益阴。愿大王无收广陵女子为人祝者一月租,赐诸巫者。诸巫毋大小皆相聚于郭门,为小坛,以脯酒祭。女独择宽大便处移市,市使无内丈夫,丈夫无得相从饮食。令吏妻各往视其夫,皆到即起,雨注而已。’”此事可系于此年。钟肇鹏认为,仲舒奏江都王之文,为本传所谓“上疏条教”之类,非《求雨》篇脱文。

 

董仲舒与江都王相善,答“越大夫不得为仁”。

 

材料:《汉书·董仲舒传》:仲舒以礼谊匡正,王敬重焉。久之,王问仲舒曰:“粤王句践与大夫泄庸、种、蠡谋伐吴,遂灭之。孔子称殷有三仁,寡人亦以为粤有三仁。桓公决疑于管仲,寡人决疑于君。”(《春秋繁露·对胶西王越大夫不得为仁》语略同)

 

考证:凌曙、苏舆、钟肇鹏等人注本,题目皆作“胶西王”,但注“合作江都王”,从注。以“久之,王问”,系于次年。

 

武帝元光三年(前132年)己酉,董仲舒七十岁,公孙弘六十九岁。

 

主父偃见卫青,久不得用。

 

材料:《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元光元年中,以为诸侯莫足游者,乃西入关见卫将军。……资用乏,留久,诸公宾客多厌之,乃上书阙下。

 

《汉书·主父偃传》:元光元年,乃西入关见卫将军。

 

考证:《汉书》当脱“中”字,从《史记》,暂系之于元光三年。

 

武帝元光五年(前130年)辛亥,董仲舒七十二岁,公孙弘七十一岁。

 

十月,河间献王献乐,答问于武帝。

 

材料:《汉书·景十三王传》:武帝时,献王来朝,献雅乐,对三雍宫,及诏策所问三十余事。其对推道术而言,得事之中,文约指明。

 

《汉书·武帝纪》:五年春正月,河间王德薨。

 

考证:诸侯皆以十月朝贺,春正月献王薨,故系献王来朝于十月。献王早逝,《史记·五宗世家》《集解》引《汉名臣奏》谓武帝有忌于献王,“王知其意,归即纵酒听乐,因以终”。

 

夏,发巴蜀治南夷道。

 

材料:《汉书·武帝纪》:(元光五年)夏,发巴蜀治南夷道。

 

公孙弘对策,武帝擢其为第一,拜为博士。谏上无用事西南夷。

 

材料:《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元光五年,有诏征文学,菑川国复推上公孙弘……策奏,天子擢弘对为第一。召入见,状貌甚丽,拜为博士。是时通西南夷道,置郡,巴蜀民苦之,诏使弘视之。还奏事,盛毁西南夷无所用,上不听。

 

江都王刘非请击匈奴,武帝忌之,国相董仲舒废为中大夫。

 

材料:《史记·五宗世家》:(刘非)以军功赐天子旌旗,元光五年,匈奴大入汉为贼,非上书愿击匈奴,上不许。非好气力,治宫观,招四方豪桀,骄奢甚。

 

公孙弘、董仲舒赞献王所献乐。

 

材料:《汉书·礼乐志》:是时,河间献王有雅材,亦以为治道非礼乐不成,因献所集雅乐。天子下大乐官,常存习之,岁时以备数,然不常御。

 

《汉书·礼乐志》:河间献王聘求幽隐,修兴雅乐以助化。时大儒公孙弘、董仲舒等皆以为音中正雅,立之大乐。

 

考证:钟肇鹏系此事于元光五年十月,献王来朝之际。此时董仲舒尚在江都,公孙弘亦尚未以对策为博士。《汉书·礼乐志》既云:“常存肄之,岁时以备数,然不常御。”则公孙弘、董仲舒未必同时在此年赞献王之乐。暂系于此。

 

董仲舒以《春秋》授吾丘寿王。

 

材料:《汉书·吾丘寿王传》:诏使从中大夫董仲舒受《春秋》,高材通明。

 

按:董仲舒为中大夫,当在主父偃窃书前,故系于此。

 

公孙弘迁左内史,与汲黯有隙。

 

材料:《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上大悦之,二岁中,至左内史。

 

《汉书·公孙弘传》:一岁中,至左内史。弘奏事,有所不可,不肯庭辩。常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黯先发之,弘推其后,上常说,所言皆听,以此日益亲贵。

 

《汉书·百官公卿表下》:(元光五年)博士公孙弘为左内史,四年迁。

 

《汉书·汲黯传》:上方乡儒术,尊公孙弘,及事益多,吏民巧。上分别文法,汤等数奏决谳以幸。而黯常毁儒,面触公孙弘等徒怀诈饰智以阿人主取容,而刀笔之吏专深文巧诋,陷人于罔,以自为功。

 

考证:从《汉》表,系之于元光五年年末。公孙弘此年迁左内史,然后服丧三年,元朔二年再迁御史大夫。

 

按:汲黯与公孙弘、张汤有隙,固然因为汲黯“为人性倨,少礼,面折,不能容人之过”,而汲黯“学黄老言,治官民,好清静”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黄老与儒、法之间的斗争,在此体现。

 

武帝元光六年(前129年)壬子,董仲舒七十三岁,公孙弘七十二岁。

 

董仲舒居舍,著《灾异之记》,参阅建元六年书稿。

 

材料:《史记·儒林列传》:(仲舒)中废为中大夫,居舍,著《灾异之记》。

 

考证:《史记》此处下文云:“是时辽东高庙灾,主父偃疾之,取其书奏之天子。”辽东高庙、高园便殿灾在建元六年,是时主父偃尚未发迹。故《汉书》本传此处为“先是,辽东高庙、长陵高园殿灾,仲舒居家推说其意,屮稿未上”,如此方通。董仲舒元光六年在京师,写作《灾异之记》,如非参阅建元六年书稿,主父偃安能见此六年前之旧稿?

 

主父偃上书,高升,数献策于武帝。

 

材料:《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书奏天子,天子召见三人,……乃拜主父偃、徐乐、严安为郎中。……(偃)数见,上疏言事,诏拜偃为谒者,迁为中大夫。一岁中四迁偃。

 

《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愿陛下令诸侯得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上又从其计。尊立卫皇后,及发燕王定国阴事,盖偃有功焉。

 

考证:据《孝武本纪》,尊卫后在元朔元年春,故系主父偃发迹于前一年。燕王定国事,史料有出入:据《史》表,燕王定国在位二十四年,身死于元朔元年;《史》传同。《汉》表同《史》表;而《汉》传又言其元朔中自杀,在位四十二年。《汉》传与其他三处不同。

 

主父偃窃稿,董仲舒下狱,幸蒙不诛,复为太中大夫。

 

材料:《史记·儒林列传》:主父偃疾之,取其书奏之天子。天子召诸生示其书,有刺讥。董仲舒弟子吕步舒不知其师书,以为下愚。于是下董仲舒吏,当死,诏赦之。于是董仲舒竟不敢复言灾异。

 

《汉书·刘向传》:又董仲舒坐私为灾异书,主父偃取奏之,下吏,罪至不道,幸蒙不诛,复为太中大夫,胶西相,以老病免归。

 

按:武帝此举,意在立威,以灾异论为不可取。故“当死,诏赦之”,仲舒亦知其意,“不敢复言灾异”。以该年为限,可推断董仲舒著作的形成时间。

 

公孙弘服后母丧。

 

材料:《汉书·公孙弘传》:养后母孝谨,后母卒,服丧三年。

 

按:此处从《汉书》说。《史记》本传置“服丧三年”于“二岁中,至左内史”之前,如此,元朔二年丧服未满,而史载公孙弘已迁御史大夫。

 

武帝元朔元年(前128年)癸丑,董仲舒七十四岁,公孙弘七十三岁。

 

十一月,武帝再下求贤诏。

 

按:见于《汉书·武帝纪》,文繁不录。诏中提出“今或至阖郡而不荐一人”,“与中二千石、礼官、博士议不举者罪”。有学者认为董仲舒对策于元朔五年,就引用了这条材料,认为第二策中“今以一郡一国之众,对亡应书者”,同元朔元年诏“阖郡而不荐一人”描述的是同一事件[7]。某个郡国没有察举孝廉,并非极罕见之事,不能以此断定第二策上于元朔元年之后。董仲舒对策引五年前一件小事立论的可能性也不大。

 

十二月,董仲舒故主江都易王刘非薨。

 

材料:《汉书·武帝纪》:(元朔元年)十二月,江都王非薨。

 

三月,卫后立,主父偃有功。

 

按:《汉书·主父偃传》言,卫后之立,主父偃有功焉。元光五年七月乙巳陈皇后以巫蛊废,张汤是时为侍御史。陈皇后之废,外家窦氏衰也是值得考虑的因素。

 

武帝元朔二年(前127年)甲寅,董仲舒七十五岁,公孙弘七十四岁。

 

江都王建立,淫虐残杀,无人匡正。

 

按:事见于《汉书·景十三王传》。有学者认为董仲舒于此年再相江都。考证见“元朔五年条”。

 

武帝元朔三年(前126年)乙卯,董仲舒七十六岁,公孙弘七十五岁。

 

公孙弘代张欧为御史大夫;张汤由中大夫迁廷尉。

 

材料:《汉书·百官公卿表下》:(元朔三年)左内史公孙弘为御史大夫,二年迁。……中大夫张汤为廷尉,五年迁。

 

主父偃说武帝筑朔方,下公卿议,公孙弘与朱买臣辩。

 

材料:《汉书·公孙弘传》:为内史数年,迁御史大夫。时又东置苍海,北筑朔方之郡。弘数谏,以为疲弊中国以奉无用之地,愿罢之。于是上乃使朱买臣等难弘置朔方之便。发十策,弘不得一。弘乃谢曰:“山东鄙人,不知其便若是,愿罢西南夷、苍海,专奉朔方。”上乃许之。

 

《汉书·主父偃传》:偃盛言朔方地肥饶,……上览其说,下公卿议,皆言不便。公孙弘曰:“秦时尝发三十万众筑北河,终不可就,已而弃之。”朱买臣难诎弘,遂置朔方,本偃计也。

 

按:据《武帝纪》,元朔元年秋,东置苍海郡,元朔三年春,罢苍海郡,元朔三年秋,罢西南夷,城朔方。《地理志》:元朔二年开朔方郡。《公孙弘传》已言(弘)“为内史数年,迁御史大夫”,因此将这场辩论系于元朔三年初。辩论后,“罢苍海郡”“城朔方”。《地理志》言元朔二年开朔方郡,为元朔二年春置郡,二年夏“募民徙朔方十万口”之事。

 

公孙弘说武帝诛主父偃。

 

材料:《汉书·主父偃传》:及齐王以自杀闻,上大怒,以为偃劫其王令自杀,乃征下吏治。偃服受诸侯之金,实不劫齐王令自杀。上欲勿诛,公孙弘争曰:“齐王自杀无后,国除为郡,入汉,偃本首恶,非诛偃无以谢天下。”乃遂族偃。

 

武帝元朔五年(前124年)丁巳,董仲舒七十八岁,公孙弘七十七岁。

 

十一月,公孙弘以《春秋》之义绳臣下,为相,封侯。

 

材料:《汉书·百官公卿表下》:十一月乙丑,丞相泽免。御史大夫公孙弘为丞相。

 

董仲舒与瑕丘江公辩,公孙弘为相,辑其议论,用董仲舒议。

 

材料:《汉书·儒林传》:武帝时,江公与董仲舒并。仲舒通《五经》,能持论,善属文。江公呐于口,上使与仲舒议,不如仲舒。而丞相公孙弘本为《公羊》学,比辑其议,卒用董生。

 

董仲舒上《诣丞相公孙弘记室书》,公孙弘使之相胶西。

 

材料:《汉书·董仲舒传》:胶西王亦上兄也,尤纵恣,数害吏二千石。弘乃言于上曰:“独董仲舒可使相胶西王。”

 

考证:《诣丞相公孙弘记室书》抬头为“江都相董仲舒”,说“言君侯以周召自然休质,擢升三公。……郡国翕然望风,更思改新。”可知此书上于公孙弘初为相时。抬头自称“江都相董仲舒”,应当是以自身所担任的最高职位自称,取孔子“以吾从大夫之后,不可徒行也”之意。钟肇鹏、周桂钿认为董仲舒在元朔二年,江都王建时再任江都相,以附会《诣丞相书》中“江都相”的抬头。愚以为董仲舒没有再次出任江都相。原因有二:其一,《景十三王传》载,易王丧时,建与父姬、女弟奸,淫虐残杀。仲舒若为相,必力图匡正;其二,《诣丞相书》是仲舒转任胶西的契机,此书上于公孙弘为丞相、董仲舒尚未任胶西相之时,当为元朔五年无疑,若此前仲舒江都为相,何时何地与瑕丘江公辩?

 

公孙弘与吾丘寿王辩,寿王承仲舒师说,弘诎。

 

材料:《汉书·吾丘寿王传》:后(寿王)征入为光禄大夫侍中。丞相公孙弘奏言:“禁民毋得挟弓弩便。”上下其议。

 

按:吾丘寿王所论“圣王务教化而省禁防”,乃承董仲舒师说。

 

六月,公孙弘请置博士弟子员,学者益广。

 

材料:《汉书·武帝纪》《史记·儒林列传》。

 

雷被至长安,告淮南王阴事,罚以削地。

 

材料:《史记·淮南衡山列传》。

 

武帝元朔六年(前123年)戊午,董仲舒七十九岁,公孙弘七十八岁。

 

淮南王庶孙刘建上书告,审食其之孙求淮南阴事构之于弘。公孙弘深探淮南狱。

 

材料:《史记·淮南衡山列传》:是时故辟阳侯孙审卿善丞相公孙弘,怨淮南厉王杀其大父,乃深购淮南事于弘,弘乃疑淮南有畔逆计谋,深穷治其狱。

 

董仲舒与胶西王相善,仲舒为胶西王拟议淮南书,不久辞官。

 

材料:《史记·儒林列传》:胶西王素闻董仲舒有行,亦善待之。董仲舒恐久获罪,疾免居家。至卒,终不治产业,以修学著书为事。

 

《史记·淮南衡山列传》载,有司请逮捕衡山王,武帝下其议,胶西王端引《春秋》之义论之。

 

《汉书·叙传》:身修国治,致仕县车,下帷覃思,论道属书,谠言访对,为世纯儒。

 

考证:钱穆认为,“胶西之议出于其相董仲舒。仲舒固深疾汉廷兄弟亲戚骨肉之骄扬奢僭,而主为忍而诛者”[8]。今从之。元朔六年后,武帝使吕步舒穷治淮南事,仲舒一惧武帝,二惧胶西王,当于此前后辞官。合于“悬车致仕”之数。

 

武帝元狩元年(前122年)己未,董仲舒八十岁,公孙弘七十九岁。

 

十一月,淮南衡山事发,吕步舒大治狱。

 

材料:《汉书·武帝纪》:(元狩元年)十一月,淮南王安、衡山王赐谋反,诛,党与死者数万人。

 

《汉书·五行志》:上思仲舒前言,使仲舒弟子吕步舒持斧钺治淮南狱,以《春秋》谊颛断于外,不请。

 

按:武帝对诸侯王的态度复杂。武帝有削夺诸侯王权力的需要,尤其针对河间王德、淮南王安等有名望的诸侯王;考虑到舆论的态度,这种需要又不能过度表现出来,如齐王次昌事。

 

公孙弘以大臣奉职不称致使诸侯畔逆为由,上书请辞以避祸,不许。

 

材料:《汉书·公孙弘传》:后淮南、衡山谋反,治党与方急,弘病甚,自以为无功而封侯,居宰相位,宜佐明主填抚国家,使人由臣子之道,今诸侯有畔逆之计,此大臣奉职不称也。

 

董仲舒居家著书,张汤问事。

 

材料:《汉书·董仲舒传》:仲舒恐久获罪,病免。……及去位归居,终不问家产业,以修学著书为事。仲舒在家,朝廷如有大议,使使者及廷尉张汤就其家而问之,其对皆有明法。

 

《春秋繁露·郊事对》:廷尉臣汤昧死言:臣汤承制,以郊事问故胶西相董仲舒。

 

按:张汤自元朔三年至元狩三年为廷尉,董仲舒元朔六年居家著书。系于淮南狱次年。

 

四月,戾太子刘据立。太子少壮,学《公羊》家说,私淑《谷梁》。

 

材料:《汉书·武五子传》:元狩元年立为皇太子,年七岁矣。……少壮,诏受《公羊春秋》,又从瑕丘江公受《谷梁》。及冠就宫,上为立博望苑,使通宾客,从其所好,故多以异端进者。

 

《汉书·儒林传》:宣帝即位,闻卫太子好《谷梁春秋》,以问丞相韦贤、长信少府夏侯胜及侍中乐陵侯史高,皆鲁人也,言谷梁子本鲁学,公羊氏乃齐学也,宜兴《谷梁》。

 

按:戾太子初学《公羊》,当在元鼎中。武昭宣之际《公》《谷》之争,始于两家对戾太子的“争夺”[10]。戾太子“守文”倾向的形成,受到了窦太后选定的石氏家族的影响,也有瑕丘江公为代表的儒家的影响,“守文”是黄老政治遗风和儒家思想兴起的混合物[9]。

 

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庚申,董仲舒八十一岁,公孙弘八十岁,卒。

 

三月,公孙弘薨;李蔡代相,张汤代李蔡为御史大夫。

 

材料:《汉书·百官公卿表下》:(元朔三年)中大夫张汤为廷尉,五年迁。……(元狩二年)三月戊寅,丞相弘薨。壬辰,御史大夫李蔡为丞相。……(元狩三年)三月壬辰,廷尉张汤为御史大夫。

 

考证:《百官表》言张汤元狩三年为御史大夫,与“五年迁”不合,御史大夫之职空缺一年。张汤为御史大夫为三月壬辰,李蔡代相为同一日,难以巧合解释。本传叙张汤升迁于江都狱之后,按《诸侯王表》江都事发于元狩二年,故系张汤升迁于次年,不从《百官表》。

 

武帝元狩三年(前120年)辛酉,董仲舒八十二岁。

 

秋,武帝用董仲舒议,遣谒者劝有水灾郡种宿麦。

 

材料:《汉书·食货志》:董仲舒说上曰:“《春秋》它谷不书,至于麦禾不成则书之,以此见圣人于五谷最重麦与禾也。今关中俗不好种麦,是岁失《春秋》之所重,而损生民之具也。愿陛下幸诏大司农,使关中民益种宿麦,令毋后时。”

 

《汉书·武帝纪》:(元狩三年秋),遣谒者劝有水灾郡种宿麦。

 

武帝元狩四年(前119年)壬戌,董仲舒八十三岁。

 

行盐铁官营。

 

材料:《汉书·武帝纪》:(元狩)四年冬,有司言关东贫民徙陇西、北地、西河、上郡、会稽凡七十二万五千口,县官衣食振业,用度不足,请收银锡造白金及皮币以足用。初算缗钱。

 

《汉书·食货志》:于是以东郭咸阳、孔仅为大农丞,领盐铁事,而桑弘羊贵幸。

 

考证:《食货志》前文言“乃徙贫民于关以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七十余万口”,东郭咸阳、孔仅领盐铁事当在元狩四年徙关东贫民后。

 

董仲舒建议,“盐铁皆归于民”。

 

材料:《汉书·食货志》:古者税民不过什一,其求易共。使民不过三日,其力易足。……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并兼之路。盐铁皆归于民。去奴婢,除专杀之威。薄赋敛,省徭役,以宽民力,然后可善治也。

 

武帝元狩六年(前117年)甲子,董仲舒八十五岁。

 

六月,董仲舒弟子褚大循行天下。

 

材料:《汉书·武帝纪》:诏曰:日者有司以币轻多奸,农伤而末众,又禁兼并之涂,故改币以约之。……今遣博士大等六人分循行天下,存问鳏寡废疾,无以自振业者贷与之。

 

武帝元鼎元年(前116年)乙丑,董仲舒八十六岁。

 

六月,吾丘寿王说汉鼎。

 

材料:《史记·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六月中,河东汾阴得宝鼎。

 

《汉书·吾丘寿王传》:及汾阴得宝鼎,武帝嘉之,荐见宗庙,臧于甘泉宫。群臣皆上寿贺曰:“陛下得周鼎。”寿王独曰非周鼎。

 

按:寿王所言“上天报应,鼎为周出”“汉自高祖继周”“昔秦始皇亲出鼎于彭城而不能得,天祚有德而宝鼎自出,此天之所以与汉,乃汉宝,非周宝也”等语,以鼎出为祥瑞,与董仲舒黜秦、以汉继周的观点相合。

 

武帝元鼎二年(前115年)乙丑,董仲舒八十七岁。

 

十一月,张汤自杀。

 

材料:《汉书·武帝纪》:二年冬十一月,御史大夫张汤有罪,自杀。

 

武帝元鼎三年(前114年)丁卯,董仲舒八十八岁,卒。

 

董仲舒年老,以寿终于家。

 

材料:《汉书·食货志》:仲舒死后,功费愈甚,天下虚耗,人复相食。

 

《汉书·武帝纪》:(元鼎三年)夏四月,雨雹,关东郡国十余饥,人相食。

 

《汉书·匈奴传》:(仲舒)以为:义动君子,利动贪人。如匈奴者,非可以仁义说也。独可说以厚利,结之于天耳。故与之厚利以没其意,与盟于天以坚其约,质其爱子以累其心,匈奴虽欲展转,奈失重利何,奈欺上天何,奈杀爱子何。

 

《汉书·武帝纪》:(元封四年)秋,以匈奴弱,可遂臣服,乃遣使说之。

 

《汉书·匈奴传》:杨信说单于曰:“即欲和亲,以单于太子为质于汉。”

 

考证:董仲舒卒年争议颇多。苏舆认为,“仲舒著书,皆未改正朔以前事,则其卒于太初前可知”;武帝朝“人相食”见于建元三年与元鼎三年,施之勉、李威熊据“人相食”认为董仲舒死于元鼎三年以前;周桂钿则认为《匈奴传》中董仲舒议论是根据现实政治而发,由此将董仲舒的卒年推迟到元封四年。

 

然而,《匈奴传》引董生之言,是承文帝对匈奴的政策改变而来,指责董氏“亲见四世之事,犹复欲守旧文,颇增其约”。厚利、盟约、质子,是董仲舒对外政策的一贯态度,并非因杨信事而发。本文从元鼎三年说。

 

参考文献:

 

[1]桓谭.新辑本桓谭新论[M].朱谦之,校辑.北京:中华书局,2009:2.

 

[2]张荣强.从“岁尽增年”到“岁初增年”——中国中古官方计龄方式的演变[J].历史研究,2015(2):51-67.

 

[3]陈苏镇.《春秋》与汉道[M].北京:中华书局,2011.

 

[4]徐复观.两汉思想史:卷2[M].北京:九州出版社,2014:27.

 

[5]葛洪.西京杂记[M].周天游,校注.西安:三秦出版社,2005:243.

 

[6]佚名.古文苑[M].章樵,注.四部丛刊影宋本.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89:333.

 

[7]苏诚鉴.董仲舒对策在元朔五年议[J].中国史研究,1984(3):87-92.

 

[8]钱穆.秦汉史[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81.

 

[9]阎步克.汉武帝时“宽厚长者皆附太子”考[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3):120-123.

 

注释:


[1]专著类有:苏舆《春秋繁露义证》(中华书局2015年版)中的《董子年表》;韦政通《董仲舒》(台北东大图书公司1986年版)中的《董仲舒年表》;周桂钿《董学探微》(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中的《董仲舒年谱考略》;钟肇鹏《春秋繁露校释》(河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中的《董仲舒年谱及生卒考》等。论文类有:施之勉《董子年表订误》(《东方杂志》1945年第41期);章权才《董仲舒生卒年考》(《社会科学评论》1986年第2期);岳庆平《董仲舒生年考》(《中国哲学史研究》1988年第1期);冯树勋《董仲舒生卒年与对策考》(《书目季刊》2008年第3期)等。此外,刘汝霖的《汉晋学术编年》(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李威熊的《董仲舒与西汉学术》(文史哲出版社1978年版)、刘跃进的《秦汉文学编年史》(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桂思卓的《从编年史到经典——董仲舒的春秋诠释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鲁惟一的《董仲舒儒家遗产与〈春秋繁露〉》(香港中华书局2017年版)等书,对董仲舒生平事迹也有论及。

 

[2]司马光《通鉴考异》首倡,沈钦韩《汉书疏证》,沈家本《诸史琐言》,苏舆《春秋繁露义证》等皆从之。这一说依据《史记》文本,主要论据有:董仲舒对策应在元光元年十一月举孝廉之前,在建元六年灾之前,“史公学于董生,记事必确”等。

 

[3]洪迈《容斋随笔》根据第二策“亲耕藉田”“黎民未济”等立论,认为即位初不能有如此之辞。王先谦《汉书补注》又提出第二策中的“夜郎、康居”反驳建元元年说,王氏认为夜郎之通在建元六年。今人多持此说。

 

[4]王益之《西汉年纪》首倡,王氏举出第一策“七十余年”反驳建元元年说,对于司马光提出的“对策应在元光元年十一月举孝廉之前”,王氏认为时间矛盾是由于改历后史官追改。举孝廉之十一月,实为当时之八月;对策之五月,实为当时二月。此说支持者寥寥。

 

[5]齐召南《汉书考证》首倡,认为“建元五年始置五经博士,即传所谓‘推明孔氏,抑黜百家,立学校之官’也。至元光元年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即传所谓州郡举茂才孝廉也。”

 

[6]苏诚鉴的《董仲舒对策在元朔五年议》(《中国史研究》1984年第3期)持此说,主要依据是第二策中的“夜郎、康居”,苏氏认为,康居之通,至早为元朔三年张骞通西域归。王葆玹的《天人三策与西汉中叶的官方学术——再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时间问题》(《哲学研究》1990年第6期)附此说。

 

[7]岳庆平的《董仲舒对策年代辨》(《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年第3期);陈苏镇的《董仲舒对策年代考》(北京师范大学史学研究所编《历史科学与理论建设——祝贺白寿彝教授九十华诞》,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桂思卓的《从编年史到经典——董仲舒的春秋诠释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持此说。

 

[8]刘国民的《董仲舒对策之年辨兼考公孙弘对策之年》(《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4年第3期)。此说根据《史记》《汉书》互有冲突的材料否定占主流的建元、元光元年说;论据方面,作者认为先有元光五年武帝征召,后有董仲舒以“今以一郡一国之众,对亡应书者”(策二)评论元光五年的征召,并建议“使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择其吏民之贤者,岁贡各二人以给宿卫”(策二),再发生了元朔元年诏“阖郡而不荐一人”(《汉书·武帝纪》)的情况。此说的问题是:忽视了策文以外其他材料,不能解释《春秋繁露·止雨》的“二十一年”等元光元年至元光五年董仲舒的活动。

 

[9]《春秋繁露·止雨》所载年月日系于何时,仍有武帝建元六年、元光元年等意见,陈侃理《〈春秋繁露·止雨〉二十一年八月朔日考》(《史原》复刊第4期,2013年,第257-261页)主张系于元光元年,可参。

 

[10]参见辛德勇《汉武帝晚年政治取向与司马光的重构》(《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6期)。辛德勇认为,戾太子对《谷梁》的喜好,是因为《谷梁》对隐公和桓公的身份地位的解释更加契合戾太子自身的政治处境。《公羊》认为“桓幼而贵,隐长而卑”,主幼弟之立;《谷梁》则认为隐、桓俱非嫡子,宜从长幼之序。在卫后失宠的情况下,戾太子身为长子,更偏好《谷梁》的解释。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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