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祥俊】儒家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内涵、系统结构及其现代意义

栏目:学术研究
发布时间:2019-05-24 09:42:28
标签:三纲五常、人伦道德实践、儒家、核心价值观

儒家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内涵、系统结构及其现代意义

作者:李祥俊

来源:《衡水学院学报》2019年第3期

时间:孔子二五七零年岁次己亥四月十二日癸丑

          耶稣2019年5月16日

 

作者简介:李祥俊(1966-),男,安徽合肥人,北京师范大学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历史学博士,衡水学院特聘教授。

 

摘要:儒家的核心价值观是三纲五常,三纲侧重伦理、政治关系上的价值秩序、价值规范,五常侧重普遍性的价值观念,两者相互支撑、相互补充,它适应同时又服务于中国传统家庭本位基础上的君主专制主义等级社会。以三纲五常为中心,向上以性与天道、道统经学为价值源头,向下落实到人生价值观上的理想人格养成,形成一个主导精神明确、义理结构严整的价值观念系统。儒家核心价值观念系统从形式构成、具体内容两方面对于我们今天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但需要从总体上对其进行批判反思,在时代变革、生活方式转型的基础上实现其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关键词:儒家;核心价值观;三纲五常;人伦道德实践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重大项目(16JJD720004)

 

价值观是对事物存在的价值判断、价值追求,人类的价值观是丰富多样的,但每个时代每个民族一般都会有自己的核心价值观,对宇宙、人生、社会作出根本性的价值导向,维护社会的基本稳定和人类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儒学在中国传统社会里占据主导地位达两千余年,它适应中国传统社会的现实,同时又在思想上加以升华概括,为中国传统社会提供了基本的价值观念系统,对中国传统社会生活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本文试图对儒家核心价值观作出总体性概括,把握其实质内涵及其相关的义理系统,并将其与现代意义上的核心价值观进行比较,凸显其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儒家的核心价值观

 

本文所谓的儒家核心价值观中的价值观,主要不是指反思式的价值哲学、价值论,而是指人们关于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根本价值判断、价值追求,以及由此建立起来的基本价值秩序、价值规范系统。价值观、核心价值观都是现代概念,包括儒学在内的中国传统学术思想中没有这些概念,但具有相应的思想,只是如何发掘这些相应的思想,从什么样的路径来发掘这些相应的思想,是我们在讨论儒家核心价值观时首先遇到的问题。从目前的研究成果来看,理解儒家核心价值观主要有两条路径:一条是从儒家思想本身的内在脉络中去发掘,另一条是从现代的视野去读取传统中的相应内容。

 

儒家思想从孔子创立,经过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的争鸣,到西汉“独尊儒术”确立统治地位,对两千多年的中国传统社会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我们说哲学是文化的核心,而这个核心往往就是一套价值观念系统,那么作为儒家思想的核心的这一套价值观念系统到底是什么,也就是在问儒家思想中真正对中国传统社会、人生在是非、善恶的标准问题上作出了什么样的价值判断、价值规范,那么我就要从儒家思想本身去体认,从古人对儒家思想的总体概括中去理解。西汉汉武帝时期,儒家学说开始逐渐由先秦诸子学之一向官学转化,汉武帝“独尊儒术”的学术政策则奠定了其后两千多年儒家思想占据统治地位的基础。董仲舒是促成汉武帝实行“独尊儒术”政策的大儒,他对儒家思想的核心精神有自己的概括,他在给汉武帝的对策中说:“为政而宜于民者,固当受禄于天。夫仁谊礼知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饬也;五者修饬,故受天之佑,而享鬼神之灵,德施于方外,延及群生也。”[1]这是明确地把仁义礼智信的五常之道作为儒家思想的核心,要求统治者遵循五常之道施政。同时,董仲舒又明确提出关于君臣、父子、夫妇价值秩序的三纲,认为它们是天道之阴阳在人间的反映,君、父、夫属于阳,臣、子、妻属于阴,在天道上是阳尊阴卑,在人道上是君尊臣卑、父尊子卑、夫尊妇卑,这是天然合理的,他说:“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2]

 

西汉“独尊儒术”,从实质上看也就是儒家核心价值观得以确立的时期,从此以后,三纲五常所组成的纲常名教观念遂成为全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主流思想对其只能是认同基础上的不同论证方式转换,而不可能对其加以否定。继两汉王朝之后的魏晋时代,为纲常名教寻找自然依据成为学术主题,魏晋玄学利用道家所讲的自然来为儒家的纲常名教作论证,从王弼的“名教出于自然”到郭象的“名教即自然”,其思想主旨就是在为儒家的纲常名教寻找终极存在的依据。宋明新儒学在论证纲常名教的终极意义上与汉代儒学、魏晋玄学是完全一致的,只是他们直接把纲常名教与天理本体合一,在“天人本一”的前提下肯定纲常名教的永恒合理性,南宋大儒朱熹说:“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天得之而为天,地得之而为地,而凡生于天地之间者,又各得之所为性。其张之为三纲,其纪之为五常,盖皆此理之流行,无所适而不在。若其消息盈虚,循环不已,则初未始有物之前,以至人物消尽之后,终则复始,始复有终,又未尝有顷刻之或停也。”[3]而当近现代中国社会巨大转型时,新旧思想的交锋恰恰也正是在纲常名教上,保守派的核心命题是“中体西用”,这里的“中体”就是以纲常名教为中心的儒家核心价值观念系统,而“西用”则是以科学技术为代表的西方文化,而近现代中国社会正是在不断打破“中体”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的发展。

 

从历史上儒家思想的本身及其为社会所接受的视阈看,我们可以说儒家的核心价值观就是“三纲五常”,这个结论应该可以为儒家学者和整个社会所共同认可。但我们考察现代学者关于儒家价值观的研究,就会发现他们往往站在现代社会的基本价值观念立场上,凸显儒家思想传统中一些为现代社会所能够接受的内容,从而展示出不同于三纲五常的儒家核心价值观的其他表述,而就他们的诠释路径来看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就三纲五常中的价值观念进行批判性的取舍,另一种则是把儒家思想中的其他一些重要观念凸显出来。近现代一些研究者在论述三纲五常时,往往将五常与三纲分离,相对肯定五常,而批判三纲,还有一些学者则进一步突出五常中的仁爱、诚信观念,提出仁学本体论、新仁学等。还有一些学者则脱离三纲五常的羁绊,着力阐发儒学中有利于现代社会生活的价值观念,如宇宙论上的天人合一、中正和谐,人生观上的自强不息,伦理思想上的仁爱,政治哲学上的民本、大同等。

 

探索儒家核心价值观既是一个历史学的任务,也是一个现实性的要求,关于儒家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并没有一个一成不变的结论,它实际上也是在古今之间的视阈融合中呈现出来的。笔者认为上述两种探索儒家核心价值观的路径都是有意义的,应该把两者结合起来,但在结合的方式上不应该以今范古,而应该疏通古今,应该从中国传统历史文化背景和儒家思想实际出发,只有真正地理解其本来,才能更好地面向未来。因此,笔者的基本结论是,儒家的核心价值观应该是“三纲五常”,但又不局限于“三纲五常”,而应该是一个以“三纲五常”为中心的价值观念系统,这需要我们今天做进一步的概括提炼。

 

二、三纲五常的思想内涵与义理脉络

 

三纲五常是儒家的核心价值观,纲是根本的意思,常是不变的意思,把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和仁、义、礼、智、信组合起来称为三纲五常,就是说它们是人类社会中永恒不变的真理和普遍的价值观。五常与三纲相比是两组不同的观念群,相对来说,五常是较为普遍性的价值观念,而三纲则是就社会生活中具体领域的人际关系而言的,这两组观念从历史上看其形成相互叠成,但有各自不同的意义赋予过程。

 

五常观念中,礼是最早出现的最重要的价值观念,可以说在儒学成立之前的上古三代,礼是整个人文化成的基本价值载体。周公继承发扬三代传统制礼作乐,德与礼相应,而其德的观念是综合性的。在其后的发展中,德观念不断分化、深化,到孔子那里,仁观念成为统摄性的道德观念、价值观念,仁、礼并用成为孔子儒学的核心价值观,礼更多的是孔子继承上古三代尤其是周公制礼作乐的精神,礼的本质就是一套建立在宗法制度基础上的伦理政治秩序、规范系统,而仁更多的是孔子自己的思想创造,他面对礼崩乐坏的时代问题,倡导回归人的内在的爱亲之心以爱人,用仁爱的精神来充实礼乐文明。而义观念则是对礼、仁观念的阐发,孟子讲居仁由义,义是仁之所发,而荀子讲礼义,义是礼之内涵,礼、仁、义已经构成了儒家核心价值观的主体,而对礼、仁、义的自觉与持守的智、信观念也在儒学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凝练、融合成一个整体。孟子讲仁、义、礼、智四德,西汉大儒董仲舒明确把仁、义、礼、智、信作为五常提出来,从此,五常观念成为儒家核心价值观的基本组成成分。从理论逻辑上说,儒家核心价值观源自人伦道德实践,带来两种核心价值观趋向:一是人际之间的伦理关系及其超越路径,这是礼的维度;一是人自身的道德情感及其超越路径,这是仁的维度。仁、礼之间的中介是义,对仁、礼、义的价值观的自觉反思、认同是智,仁、义、礼、智的先天基础和后天持守是信。

 

三纲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所谓纲是主的意思,就是说在君臣、父子、夫妻这三种社会关系中,君、父、夫三者是主导的,臣、子、妻必须服从君、父、夫。三纲表达了儒家对社会伦理政治的核心价值秩序追求,孔子讲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孟子借舜之口讲五伦,把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这五种社会关系提到基本价值秩序的层面。五伦中君臣在国家内,父子、夫妇、长幼在家庭内,只有朋友在家、国之外,其实,早期的朋友一词就是指兄弟之伦,在上古三代的大群生活中,朋友关系尤为重要。在孔子、孟子的时代,宗法制度逐渐崩溃,形成了相对广阔的社会空间,朋友关系成为标志非家、国的人伦关系,在当时的社会生活中极为重要。但在儒家思想占据主导地位的秦汉以降的中国传统社会里,其根本特征表现为家庭本位基础上的君主专制主义等级社会,三代以内的编户齐民成为社会最基本的组织细胞,五伦中的长幼依附于父子、君臣关系,而朋友关系游离于家、国之外因缺乏社会空间而萎缩。秦汉以降,君臣、父子、夫妇成为儒家最为重视的伦理政治秩序对象,韩非子中即已提出“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明王贤臣而弗易也”[4]。西汉大儒董仲舒明确提出三纲论并将其赋予天道、天命的意义,从此以后,三纲的价值观组合遂牢不可破。

 

而就五常与三纲的关系而言,两组观念之间是相互支撑、相互补充的。三纲涉及中国传统三种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其他社会关系或者是从它派生出来的,或者是依附于它的,只要这三种社会关系稳定了,整个社会生活也就上了轨道,呈现出有序状态。五常则包含了德性与智性、内在意识与外在规范等基本的价值观念。就三纲与五常的各自特点而言,三纲侧重外在社会规范,有行政、法律上的强制性,五常侧重内在的道德意识、价值信念,主要靠人的自觉性。古人概括出来的道德观念、价值观念很多,除了仁、义、礼、智、信以外,还有所谓忠、孝、节、义的四德说,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八德说等,而在这些道德观念中,忠、孝、节等又是直接和三纲相联系的,仁、义、礼、智、信又是君臣、父子、夫妻之间的忠、孝、节等道德观念的超越性升华。在中国古代社会里关于价值观念和价值秩序、价值规范的最佳组合是三纲五常,它把普遍性的价值观念和社会生活具体领域的核心价值秩序、价值规范融通为一,抓住了中国传统社会家庭本位基础上的君主专制主义等级社会的根本。

 

三、以三纲五常为中心的儒家核心价值观念系统

 

我们把三纲五常作为儒家核心价值观,并梳理了其基本思想内涵与演进过程,可以说三纲五常的观念组合给中国传统社会确立了基本的价值追求和价值秩序、价值规范,但这只是抓住了儒家核心价值观最根本的东西,可以称之为狭义的儒家核心价值观。其实,围绕着三纲五常,儒家还有一些相应的表述,共同构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价值观念系统,可以称之为广义的儒家核心价值观,笔者将其概括为以纲常为中心,向外扩展到社会生活各层面,向上推求价值源头,向下落实到个人的人生价值观。

 

首先,就三纲五常自身的相应内涵扩展而言,它包括五常层面的相应的普遍性的价值观念的扩展和三纲层面的具体社会生活领域的价值观念的扩展。仁、义、礼、智、信的五常概括了儒家关于人生、社会、伦理、政治各方面的普遍性的价值观念,其中仁、义、礼侧重体现为实质性的伦理政治价值诉求,而智、信则侧重体现为形式性的价值诉求,这五个观念都侧重在价值追求、价值规范上,儒家关于价值理想的一些普遍性观念如中正、和谐等可以作为五常观念的衍伸和补充,构成一个在历史中不断展开、丰富的思想逻辑系统。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概括了儒家关于家庭、国家领域的基本价值秩序、价值规范,它符合中国传统家庭本位基础上的君主专制主义等级社会的国情,而在三纲之外,五伦中的长幼、朋友关系则是对三纲的补充,我们可以把三纲、五伦以及儒家其他一些重要的具体社会生活领域的价值秩序、价值规范综合起来,主要包括家庭领域的父子、夫妇、长幼关系,国家领域的君臣关系,社会领域的朋友关系,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最主要领域和人的生活方式的最主要形式。

 

其次,从三纲五常的源头上说,儒家将其奠基于天道性命、道统经学的层面。在现代的价值学研究中,讨论价值观的基础往往是价值哲学的问题,它追问价值是什么、价值与认识是什么关系等,而在中国传统学术语境中,关于价值哲学所追问的问题并不是这种认识论式的反思,而是存在论上的因果、源头的探索,即中国传统思维不注重概念定义式的思考,而注重实质性的思想源头问题。在孔子那里即提出性与天道的问题,但尚未将其与三纲五常等核心价值观念结合起来。孟子开始将仁、义、礼、智等与人性结合起来,“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5]。《中庸》讲“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6],将纲常等人伦之道与人性、天命衔接起来。汉唐儒家多从宇宙生成论、气化人性论上为纲常奠基,而宋明新儒学更多地从宇宙一体的角度论体用,把纲常直接与天理同一,认为纲常名教就是天理的显现。如果说性与天道是从超越的层面为纲常核心价值观奠基,那么道统与经学则从历史文化层面为纲常奠基。西汉大儒董仲舒等推动汉武帝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学术政策,奉孔子为最高圣人,可以说开启了儒家核心价值观与历史文化传统结合的契机,从五经到七经、九经、十三经,从五经到四书的经典范式转型,儒家经学成为儒家核心价值观进入中国传统社会的最基础、最稳固的途径,而以孔子为中心的圣贤道统的确立,则把儒家核心价值观人格化,成为具有宗教性的崇奉对象。

 

再次,从纲常价值观与个人的人生价值观关系来看,圣贤人格的养成是其根本旨归。就儒家的人生价值观而言,它既要以五常为依据,同时又要在三纲的人伦关系中展开,培养内在德性以成就外在事业一直是儒家的人格理想,宋明新儒学家明确提出了“学以至圣人之道也”[7]。现代学者,尤其是现代新儒家学者,多以“内圣外王”作为儒家核心的人生价值观,其实要用内圣外王来概括儒家的人生价值观需要做一转折,即儒家的内圣是以五常、三纲为思想场域的,而其由内圣到外王的展开必须有一个坎陷、曲成的过程,而非直接的展开关系,而由内圣外王进一步展开,儒家在人生价值观上追求知行合一、德福统一、内在超越等,把自身价值的实现融入他人、社会政治以至宇宙全体的无限境界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说儒家以三纲五常为中心的核心价值观念系统由四个部分组成:(1)作为核心价值观源头的性与天道、道统经学;(2)以五常为代表的普遍性的价值观念;(3)以三纲为代表的具体社会生活领域中的核心价值观;(4)人生价值观。这四大部分之间具有内在的逻辑联系,源头部分是儒家核心价值观的哲学基础,基本理念系统构成一般意义上的价值观,社会生活具体领域的核心价值观则将儒家关于家庭、国家、社会等的价值追求揭示出来,而人生价值观则是儒家价值观的根本落脚点。价值源头部分侧重论述儒家核心价值观的“体”,而其余三个部分则是“体”的发“用”,而在“用”的三个部分中,以五常为代表的普遍性的价值观念可谓“用中体”,社会生活具体领域的核心价值观、人生价值观两部分则构成普遍性的价值观念系统的实现路径。

 

四、儒家核心价值观念系统的现代意义

 

以三纲五常为中心的儒家核心价值观念系统在中国传统社会影响巨大,是传统中华文明维护其自身统一性的重要保障,一直到今天,仍然构成现代中国人潜在的价值观维度。我们今天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离不开中国社会生活的具体语境,当然也无法完全脱离中国社会的历史文化传统,因此批判性地借鉴儒家核心价值观就是一件极有意义的事情。

 

首先来看儒家核心价值观念系统形式构成上的特色。儒家核心价值观以五常、三纲对言,五常中又以仁、礼为本,又强调以仁统礼,而仁、礼又与三纲的价值秩序、价值规范紧密联系,从理论内涵和理论形式上都能互相补充。而就儒家核心价值观念的系统结构而言,五常、三纲各自从普遍性、特殊性两个层面对人类社会生活的基本价值作出规范,而性与天道、道统经学构成其超越的义理依据,同时又落实到人生价值观上的个体人格完善,构成了一个普遍与特殊、形上与形下、群体秩序与个体追求较为完善地结合起来的一个义理系统,紧密契合中国传统家庭本位基础上的君主专制主义等级社会的根本国情。从这个意义上说,儒家核心价值观念系统的形式构成方式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启发我们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上使核心概念更突出、义理系统更紧密。

 

其次来看儒家核心价值观念系统具体内容上的特色。儒家核心价值观在中国传统社会影响巨大而深远,是人们基本的生活规范以至于终极的精神关怀,明清之际的大儒黄道周抗清殉国,临终血书“纲常万古,节义千秋。天地知我,家人无忧”[8]。儒家核心价值观中的一些具体内容在今天不仅在现实中实际存在着,而且从义理上看也同样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这是对以儒家为主的中国传统核心价值观的提炼概括,为儒家核心价值观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指明了道路。作为儒家核心价值观的三纲五常,其中的三纲更多地与现实的伦理关系、政治统治结合,应当随着时代发展而变革其具体规范,其中的五常则体现出更多的普遍性的价值追求,应该将其与现代社会的人的生活方式结合起来转化其思想内涵,而与三纲五常相应的天道生生、万物一体、内圣外王等儒家的核心价值观念也是我们今天建构新的价值哲学、价值理想的宝贵思想资源。

 

但我们在大力弘扬以儒家为主的中国传统优秀价值观时,更要注意批判地继承,要把儒家的核心价值观看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它的具体价值观念的内涵必须纳入其整体系统中,尤其是要纳入这个系统所赖以产生并为之服务的中国传统家庭本位基础上的君主专制主义等级社会中去,发掘其与传统中国经济、政治、文化背景的内在联系,破除对儒家核心价值观的笼统认识,也破除诠释儒家核心价值观中的复古主义、保守主义倾向,把儒家核心价值观的真意呈现出来,置于现代理念、理性精神的审视之下,在深层次地分析批判的前提下实现儒家核心价值观的转化创新,为当代中国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建设提供来自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资源。在批判儒家核心价值观念系统的同时,尤其需要注意批判儒家核心价值观在服务于现实社会政治的同时而被异化为服务于统治者的一面,要在建构与解蔽的双重努力中,把儒家核心价值观的真实思想内涵、理论系统揭示出来。

 

这里我们尤其要注意对儒家核心价值观的源头进行批判反思。传统儒学把性与天道、道统经学作为纲常名教的源头,可以说从天人之际、古今之变的维度为纲常名教的合理性奠基,但我们今天可以跳出这种思维模式,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看,儒家纲常名教核心价值观的源头在中国传统社会生活方式上。两千余年的中国传统社会,始终是家庭、家族本位基础上的君主专制主义等级社会,尽管在孔子之前以家族、宗族社会生活为主,而秦汉以降则以三代以内的家庭为社会基本组织细胞,但家为本、家国一体的基本伦理政治生活方式是一致的,这才是儒家核心价值观的真正源头。三纲中的父子、夫妇关系皆为家里人的事,而君臣则是国家中的事,这种社会生活方式中始终缺乏独立的社会空间,它的基本计算单位是家,而非独立的个人。儒学非神学、非物学而是人学,但儒家的人学是人伦之学,它在社会关系中看人,尤其是在家庭伦理关系中看人,而国家的政治关系则是以家庭的伦理关系为依据的,即它的人伦之学也是特定的家庭人伦之学,儒家核心价值观的根在家庭、亲情,在家国同构、君父合一。儒家的核心价值观即是建立在这种家庭本位的人伦道德实践基础上的,而性与天道、道统经学等只是儒家核心价值观的辅助性源头,从人伦道德实践出发,向着以三纲为主的伦理关系、价值秩序发展,相应地有以孝悌忠义为中心的道德情感、价值判断,这是儒家核心价值观的主体部分,它构成儒家在社会生活具体领域的核心价值观和儒家的人生价值观,由此进一步向超越层面发展,则构成以五常为主的普遍性价值观念系统,从总体上呈现出整体主义、忠孝至上的思想特色。

 

时代变了,人的生活方式变了,核心价值观也要与时俱进。儒家的核心价值观适合中国传统家庭本位基础上的君主专制主义等级社会,曾经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的巨大作用。今天我们应当遵循历史唯物主义原则,把儒家核心价值观看作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历史产物,其中固然离不开思想家的自觉建构,但却始终源自对社会生活本身的反映,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揭示出儒家核心价值观所赖以生存与发展的中国传统社会根基,揭示儒家核心价值观与中国传统家庭本位基础上的君主专制主义等级社会的一体关系,在包括儒家核心价值观在内的儒家思想的现代转化、创新中保持清醒的头脑。今天我们可以继承发展儒家把核心价值观奠基于人伦道德实践的基本思路,但突破其家庭本位基础上的君主专制主义等级社会藩篱,展开一种自我面向他者、面向未来的开放的本体论结构,从而使儒家核心价值观的现代转化与创新发展建立在更加坚实的基础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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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黄道周.黄道周集[M].北京:中华书局,2017:57.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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