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达三】中国文化遗产“被韩国”何时休?

栏目:快评热议
发布时间:2010-05-23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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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达三

作者简介:王达三,男,西元一九七四年生,山东高唐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博士。独立学者,现居北京。二〇〇四年与陈明等人创办儒学联合论坛网站,曾任总版主;二〇〇六年起,创办并主持中国儒教网暨儒教复兴论坛网站。二〇〇六年九月份起草并连署海内外五十四位学者发布《以孔子诞辰为教师节建议书》,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份起草并连署十名青年博士生发布了《走出文化集体无意识,挺立中国文化主体性——我们对“耶诞节”问题的看法》,二〇〇九年四月份起草并连署五十多个儒家组织发布《须尊重历史,宜敬畏圣人——致电影《孔子》剧组人员公开函》,均引发强烈社会反响。

 

 

 




“被韩国”正在成为一个新的流行词汇,意指中国文化遗产被有些韩国人纳入韩国文化名下或者申报为韩国的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该词起因源于近日韩国首尔大学历史系教授金秉德考证中国著名诗人李白、李商隐、李贺等唐朝李姓诗人为韩国人后代,并指责中国歪曲历史事实,剽窃韩国诗歌文化,同时拟将唐诗申报为韩国的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另有消息说,韩国唐津郡也拟将中国传统竞技娱乐项目拔河申报为韩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然而,李姓诗人和拔河只不过是中国文化遗产“被韩国”的最新两个事例而已。有细心网友曾开列了近年来中国文化遗产“被韩国”的详细名单,包括蚩尤、夸父、风伯等神话传说,孔子、老子、朱元璋等历史名人,浑天仪、活字印刷等古代发明,《周易》等哲学经典,端午节等传统节日,祭孔大典等礼典风俗,辽宁、吉林、山东、广西百济乡等中国领土,还有汉字、中医、道教、风水、豆浆甚至韩寒等等五花八门,不一而足。完全可以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文化遗产“被韩国”的名单还会越开越长,或者说,中国文化遗产有可能被全部“被韩国”。

不过,尽管古史记载往往语焉不详,但上述文化遗产的起源地在中国,还是多数有史可证、有案可稽的,中国是中国文化的母国,韩国是中国文化的受益者,也是为世人所公认的,很难通过只言片语或者七拼八凑的所谓考证即能推翻。举个简单的例子,韩国某些学者认为李姓名人,比如老子(李耳)以及李白等李姓诗人是韩国李姓后代,是因韩国李姓历史上曾到过中国或者在中国生活过(证据充分与否暂且不论)。但若按照此逻辑,中国李姓历史上曾到过韩国,是不是韩国李姓就都是中国李姓的后裔呢?

笔者一向认为,文化起源与生成有国界,但文化传播与共享无国界,主张中韩两国宜本着朝前看而不是纠缠往昔的态度,一起分享和传承共同的历史文化传统。不过,就目前情势来看,有些韩国人似乎更愿意把中国的文化遗产装在自己的口袋里据为己有,且其提法和做法愈来愈荒诞不经,并给世人造成了一种韩国是中国文化起源地、中国是韩国文化受益者的错误印象。

在这里,为什么有些韩国人会抢注中国文化遗产并乐此不疲的原因稍作分析——须知,近代以来,随着中国实力的衰落以及中国文化的式微,韩国在语言文字、经典教育、礼仪风俗、价值信仰等文化层面,要么是向西方学习,要么是民族独创,也就是说一直是采取“去中国化”措施的。韩国目前之所以又高度重视中国文化遗产,个中缘由,一方面和韩国人的一个内在忧虑有关,即随着国家的迅速发展,一直处在中美日俄等大国夹缝中的韩国,意欲摆脱“受制于人”的历史阴影,试图通过文化自觉、文化认同、文化独立来展现自己的民族自觉、民族认同、民族独立——中国文化遗产正是其可资利用同时也方便下手的资源。

另一方面,中国大陆一度采用“挥刀自宫”的方式割裂与颠覆自己的历史文化传统,彼时的韩国当然不会有其他国家和民族与自己在文化层面展开竞争的危机感,甚至会因自己是“儒教国家”、和“典型的儒教资本主义”而深感自豪。时过境迁,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不仅国势日隆,而且开始高调回归自己的历史文化传统,这无形中给韩国文化传承造成了很大的压力——须知,现代民族国家体系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即使在无形的文化方面,也要尽量与其他国家划出一条较为清晰的边界,借以彰显自己的国家特性和民族特色,从而保持民众的凝聚力和文化行为的合法性。 
虽然中国文化“被韩国”只是韩国少数学者甚至是二流学者或者部分网民的一厢情愿,但经过媒体和网络的放大以及现实层面的具体运作,却产生了一些不良的影响。暂且不说端午节已然被抢注为韩国的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关键在于造成了韩国历史认知和文化教育的偏差,引发了中韩民间互相猜忌甚至是彼此对立的情绪,乃至有可能因双方各自高涨的民族主义而影响到中韩两国的友好大局。事实上,近年来韩国媒体炒作的所谓中国人的“厌韩症”,很大程度上即是由于中国文化遗产“被韩国”现象而触发的。

妥善处理中国文化遗产“被韩国”怪现象及其不良后果,除了需要韩国学者进行深入反思和努力纠偏之外——对于这点不宜抱太多的幻想,更重要的恐怕在于中国自己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以防范。首先,珍爱自己的历史文化遗产,加大包括登记造册、学术研究、媒体宣传、身体力行等保护和弘扬的力度,不能等到韩国抢注或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时才大喊“狼来了”的现象。倘能如此,则先前的中国文化遗产“被韩国”现象并不完全是一件坏事,至少它在某种程度上刺激了国人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其次,中国文化遗产被外国抢注和侵害的事例绝非仅仅“被韩国”现象,中国四大古典文学名著中,《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皆被日本网游公司恶意抢注,中华老字号驰名商标如“王致和”、“白家”等也被德国被欧凯公司恶意抢注。因此,传统国家主权概念的外延需要拓展,重点是树立文化主权、文化边界、文化实力、文化利益的观念,并在必要时通过法律、外交以及民间对话等多种途径来维护中国文化遗产的基本权益。  

再次,建立就历史文化传统问题进行交流探讨与协商沟通的东亚文化组织和定期联系机制,一方面致力于推动东亚各国及其民众共享和弘扬共同的历史文化传统;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学术研究与交流对话,并就有关争议问题做出仲裁和解释,最大程度上避免以讹传讹、谬种流传现象的发生。在这方面,中国学者不要抱着不屑一顾或者一笑了之的态度,而是应该积极主动地站出来,对一些问题进行相应的澄清。

最后,作为历史上的文化传播大国和现实中的文化遗产大国,中国有必要推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非物质类文化遗产的申报和评定规则进行适当的修改。对于那些起源模糊不清和多国交叉共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对那些在起源和归属存在争议的文化遗产,不予认定和审批,或者交由争议方先行达成谅解或同意共同申报后,再予以认定和审批。果能如此,则中国文化遗产“被韩国”现象庶几能避免或减少些。

作者惠赐儒家中国网站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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