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新儒家的吊诡与公共自由派的幼稚病——关于施琅问题引发的几点理论思考(高全喜)

栏目:电视剧《施琅大将军》
发布时间:2010-03-28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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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全喜

作者简介:高全喜,男,西历一九六二年生,河北唐山人。中国社科院哲学博士(师从贺麟先生)。曾任教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领域为西方政治哲学、法哲学和宪政理论。著有:《理心之间——朱熹和陆九渊的理学》,《法律秩序与自由正义——哈耶克的法律与宪政思想》,《休谟的政治哲学》,《论相互承认的法权——精神现象学研究两篇》。主编有:《大国》暨《大观》辑刊,《政治与法律思想论丛》,《国是文从》等。 

 
 
在当今中国,任何一个重大的现实事件或理论问题的出现,都难免引起诸多的争议、辩难和攻讦,去年的郎咸平事件,前不久的巩献田公开信,以及当前的有关施琅是非的争论,等等,各家各派粉墨登场,唇枪舌剑,呈现出剧烈的火药味道。为什么会出现如此的情况呢?在我看来,与我们处在一个非常规的特殊时期有关,所谓中国历史的三峡,我们并没有顺利通过,非常规政治依然主导着我们的意识思想和行为规范,所以,但凡一个意义重大的问题,即便是起于青萍之末,也都涉及古今中西这四个维度的问题之争。
 
关于施琅问题,本来我并不准备有所发言,既没有看一眼电视(我料定它是一部很水的作品),也不关心前一阵子中国儒家内部的争论,老朋友陈明以及几家媒体约稿,都被我婉拒。但是随着相关问题的进展,特别是几位自由派朋友的介入,我感到围绕着施琅问题的争论已经开始转向,逐渐触及一些在我看来重大的理论问题,如现代民族国家的构建问题,转型中的自由政制问题,内政与外交的国家哲学问题,等等,而这些问题与我这些年的法政哲学的思考与研究有关。因此,我的这篇小文与其说是分析当前施琅问题的各派理论观点之得失,不如说是借此来梳理一下自己的思想,以避免陷入转型时期的理论迷雾。
 
一、施琅:多少有些蹩脚的个案
 
事情是从近期央视片《施琅大将军》的播放开始的。央视的电视剧,什么清宫戏、辫子戏、主流片、戏说片,不是大众消遣物,就是遵命文学,低俗虚伪,胡编滥造,本来与学术、思想毫无瓜葛,《施琅》料想也是不会出此窠臼的。但是,偏偏这个中国大陆新儒家的代表人物之一的陈明,不失时机地跳出来,抖出一个大包裹,宣称这部戏是他几年前一手策划的,并且给出了一番义正词严的辩护,于是乎一场理论上的混战开始了。
 
先是新儒家内部产生了分裂,关于何谓汉奸、民族英雄的问题,何谓夏夷之辩、王朝正朔的问题,何谓立德立功、文攻武卫的问题,等等,陈明即用见体的思想观点与儒家联合体中的汉族主义、文化保守主义分道扬镳,论战尤酣;尔后,徐友渔、萧瀚、秋风等公共自由派开始介入,他们对于陈明不讲原则的实用主义和国家主义颇有微词,并开始把原先新儒家以及中国传统文化内部的问题之争转向一个新的政治视阈;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理论观点,如李哲厚的新历史唯物主义等,也都掺乎进来,一时之间,陈明导演的这个“理论施琅”(非电视施琅)成为媒体网络追逐捧杀的一个热点。
 
对于每一个在陈明看来有分量的批评,他都及时地给予了回应,看来这个生性随意的新儒家是非常看重他的“施琅”的。对于陈明的理论主张,特别是他提出的“历史是生成的,国家是建构的,文化是多元的”观点,对于他在大陆新儒家中表现出来的自由主义倾向,对于他的试图在现代中国的语境中传续儒家义理的与时俱进的努力,我基本上是赞同的和支持的,关于这些我在下文中会详细论述。但是,在数年前选择施琅这个历史人物,并且在今天电视剧开播之际跳出来,在我看来,多少有些不太明智。为什么呢?因为,无论是从历史语境还是从现实语境来看,施琅都不是一个好的理论载体,或者说是一个多少有些蹩脚的个案,通过他(尤其是电视形象)来表述自己作为新儒家对于当前台海问题的理论主张,特别是在第一次陈述中又并没有细致周密地全面阐释自己的观点,因此遭遇各种各样的误解、批评乃至谩骂,都是事出有因的,这一方面与陈明的率性随意和意气用事有关,但另一方面更主要的是与他理论上的重大缺陷有关。
 
按照陈明的说法,他策划施剧是出于现实中国政治状况的关怀,无论是三年前的率先提议(当时《反分裂国家法》还没有制定),还是当前施剧开播的现身辩护,他的用意主要是唤起国民的国家意识,为了民族(国家)的大义,不惜动用武力维护国家统一,这是他理解的新儒家在新语境下的春秋义理所在。为此,他找到了历史中的施琅这个人物,他并不在意真实的施琅究竟如何,而在意立足今天的施琅故事的义理演义。但是,问题在于历史人物不是随意可碰的,春秋笔法也不是信手拈来的,如果我们可以幸运地换一个历史人物,这个人物没有施琅那样的人格污点和面临夷夏之辩的难题,那么情形就可能是另外一回事了。但是这个多少有些蹩脚的施琅硬是让固执的陈明派上了用场,于是问题不但复杂了,而且由于陈明没有能力在理论上进行更大的建树,所以,下面我要分析的新儒家的吊诡就出现了。当然,在此我并不是说好的理论一定要找好的历史个案来证成,这样的优选法往往是站不住脚的,但关键是理论的解释力,历史事件并不是事先设计好的,历史人物也都是血肉丰满的,蹩脚的人和物所给出的困难,或许是理论正确与否的真正的试金石。
 
二、新儒家的吊诡
 
我曾经指出,我对于陈明的大部分的理论主张基本上是赞同的,但是,在施琅问题上,我虽依然支持陈明的结论性的基本观点,然而他在回应来自传统(儒家)思想内部的挞伐方面,在回应来自公共自由派的批评方面,也就是说在上述两个方面的理论诘难中,陈明所表现出来的理论漏洞是我不能赞同的。或者说,在我看来,陈明这个新儒家在上述两个维度的理论争议中,出现了两个重大的理论吊诡,而之所以如此,是与他仅仅有一个简单的所谓“即体见用”的空泛哲学教条,并没有实质性的历史哲学和政治哲学有关,与他的缺乏对于从王朝政治转型为民族国家的中国现代社会的历史演变的深刻认识,以及缺乏对于中国自由主义诉求的现代国家政制的深刻认识有关。因此,他对于上述两种批评,很难给予实质性的建设性的回应,更无法超越它们。当然,需要说明的是,我指出陈明新儒家的吊诡并不意味着我赞同他的两个主要反对方,在我看来,陈明的批评者们也许比他的问题更多更不可取,而我诉求的则是一种成熟的自由主义政治理论,在今日中国我们更需要的是自由主义的政治成熟,而不是复古主义的乡愁和公共自由派的幼稚病。
 
我们先看陈明新儒家的第一个吊诡。
 
我们知道,施琅问题首先是在传统儒家思想内部产生重大争议的,甚至引发了他们之间的分裂,之所以如此,关键是一个新的因素在传统儒家思想脉络中凸显出来,这就是民族国家的问题。对此,陈明所代表的新儒家之一派,基本上以这个现实的中国社会之无法逃避的民族国家为立论依据,所谓“即体见用”的哲学观其实用主义的底色便是服务于这个民族国家之需要。而传统的儒家思想乃至其他的新儒家人物,并没有或者并不认同这个后出的民族国家,他们仍然按照王朝政治的纲纪礼俗、夏夷之辩、公义私德等标准来评判历史,臧否人物,民族国家以及相关的价值体系、政治纲序、命理法度等等,是在他们的视野之外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两种不同的理论价值倾向,虽然同为新儒家,他们之间的差别甚至比他们之与其他理论派别的差别更大。
 
问题在于施琅事件的历史语境是在一个王朝政治的开放的体系内出现的,因此,就历史的真实来说,传统保守主义的诸多观点是成立的,尽管其中也涉及明汉与满清的夏夷之辩,但在传统的中国儒家理论中这个问题是得到解决了的,中国历史上类似的王朝变迁不止一个,传统儒家的正统理论(所谓政统、法统、学统)足以应对这个问题,有意思的是,所谓的汉族主义反而在这个儒家正统理论中成为偏激狭隘的异薮(由此看来,无论从传统儒家正统观念还是从民族国家的现代理论来说,狭隘极端的汉族主义都是不足道哉的)。从这个理论推开,苏武、文天祥、史可法之所以成为民族英雄,洪承畴、吴三桂、施琅之所以成为汉奸,并不在于他们作为汉人是否维系汉族存续这个标准,而在于上述之三统之是否存续这个标准,大清史特开《贰臣传》,也是按照这个三统之义理。从这个意义上说,传统文化保守主义乃至新儒家的命脉之学拒斥陈明的翻案是有充分理由的,因为,即便是从王朝正朔的核心立场出发接受陈明“历史是生成的,国家是建构的,文化是多元的”主张,也得不出陈明想要弘发的新儒家观点。要知道,中国儒家的思想观念在王朝政治的统序内也是完全可以开放的,宋儒的结引佛学,满清的传承华夏文明,晚清康有为的托古改制,等等,就是例证。
 
陈明是在一个不同于王朝政治的现代民族国家的本质立场上搞他的施剧策划的,因此,他是把王朝历史中的施琅放在一个全新的当今中国语境中来说事的,然而,陈明除了提出几个抽象的哲学口号之外,并没有在历史哲学和政治哲学方面给出强有力的理论陈述,即他并没有指出民族国家与王朝政治的本质性不同,并没有指出从王朝国家转向民族国家这个中国历史天命的问题所在。因此,只是凭着某种感觉把施琅生硬地从历史上移植过来,企图用这个僵尸来医治现代中国之分裂这个痼疾,其结果只能是陷入一种吊诡,即用前现代王朝之牛头附现代民族国家之马面,用心良苦,结果荒谬。
 
在我看来,中国现代民族国家之问题从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凡一百五十年,已经彻底地改变了中国王朝政治的历史逻辑,其生长中的诸多疾病绝不是颠覆一下历史叙事就可以解决了的,这里涉及古今中外四个维度的问题,施琅问题的古今之争,必须放在世界历史的大背景中来考察。陈明新儒家“即体见用”的哲学观和“历史是生成的,国家是建构的,文化是多元的”核心主张,如果要超越传统王朝政治的藩篱,摆脱实用主义的工具论,必须在现代政治哲学方面为民族国家的认同构建理论基础,并且在历史哲学方面为中国从王朝政治向民族国家的转型提供强有力的理论说明。对于陈明新儒家的努力,我是十分赞赏的,尽管他们做的还远远不够。相比之下,对于固守传统的新儒家保守主义(或叫作泥古主义),我虽然充满同情的理解和尊重,但他们昧于中国的现实政制以及病疾,视一百五十年中国建设民族国家的历史进程为无物,拒斥宪政民主的国家形态,梦想以传统的纲常礼序来重整内部秩序,以仁义理智信来安顿现代人心诉求,以华夷之辩来解决国际间冲突,在我看来,同样是用心良苦,结果荒谬。
 
下面我们来看陈明新儒家的第二个吊诡。
 
陈明在他的多次论述中反复强调,他抬出施琅为的是用中国的历史之酒杯来浇他心中的现代国家分裂之块垒,在他看来,为了维护现代中国这个版图完整的民族国家之利益,把施琅武力解决台湾问题的手段在今天搬用过来,至少在电视中演义一番,是大有必要的,这样可以鼓舞中国人民的反对国家分裂的斗志。但是,他的一番武力、斗志、意志云云,其结果却是引来了滔滔批判,这也许是他始料未及的。在诸多反对者中,暂且不说传统儒家,他们认为陈明不辩夏夷,误把杭州作卞州(他们并不反对武力手段,而是质疑何谓敌友),也不说理想的和平主义者,他们反对一切形式的战争(他们并不关心何谓敌友,只是质疑武力本身)。在此,我们主要来看第三类批判者,他们大多属于公共的自由派人士。
 
与传统儒家的思维路径不同,公共自由派与陈明新儒家共享同一个现代政治的话语平台,他们并不愿纠缠于中国历史从王朝政治向民族国家演变中的诸多义理难题,而是单刀直入现代中国的政制问题,具体地说,他们关心的是在当今大陆与台海分治的现实情况下的施琅问题。在他们看来,陈明新儒家话语下的施琅翻案具有很恶劣的影响,通过施琅的武力统一台湾来为现行的国家统一政策提供历史的辩护,不仅是愚蠢的,非法的,更是不正义的。因为,任何一个现代国家其存在的首要基础便是其统治的合法性(legitimacy),而陈明新儒家悬设了这个政治合法性或政治正义性问题,以所谓国家版图、民族利益、历史传承、未来图景等托词来为武力解决台海问题做辩护,这首先是丧失了基本的现代政治原则。更有甚者,陈明在遮蔽了政治正义的同时,不惜揭纛国家意志之大旗为武力唱赞歌,其居心何在?
 
应该指出,公共自由派的诘难确实是击中了陈明新儒家的要害,对此,我是认同的,陈明的现代施琅理论存在着另外一个吊诡,那就是他在没有首先确立一个民族国家的政治正当性的原则之前,或者试图通过遮蔽和悬设这个根本性的问题,而为一个尚待质疑的国家或政府的国家统一行为(而且可能是一个武力的血腥行为)作历史的曲笔辩护或影射文学,这不能不说是陈明新儒家的软肋。在这个原则问题上,公共自由派的指责是政治正确的,也是没有什么好说的,只要新儒家认同现代民族国家的政治义理(而不是王朝政治的义理),共享现代政治的话语平台,这个首要的政治价值问题就遮蔽不了,就必须作出明确的抉择。
 
当然,陈明或许感到有些冤枉,他可能会说他从来就不反对宪政民主,他的施剧策划只是三年前的事情,那时的国情与现在不同,而且,他在其他文章中也还发表了有关和平统一的另外观点,但这些就施琅事件本身来说是没有意义的,在这个事情上面他的观点是片面的,遭致误解的责任在他。当然,陈明也还可以进一步反驳,他会如此质疑公共自由派:在解决了政治正当性之后,一个国家的政制就可以畅行无阻了吗?就可以美好地解决历史遗留的分裂问题,就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所谓土地、民族、政权等民族国家的一系列问题了吗?应该承认,陈明新儒家的反驳是成立的,他在一系列的回应对话中反复陈述的是有关中国作为一个民族国家在台海分治情况下,如何实现统一的对策性手段以及有效性和合法性乃至正当性问题。例如,他的有关国家版图、土地优先、长远图景、软硬两手、国家利益以及三种历史政治形态的排序可供选择等论述,都与此有关。
 
前面我曾经指出陈明没有现代民族国家的理论构建,这一点是说的有点过分了,应该说陈明还是深入地思考过并且提出了一些重要观点,但总的来看,它们并不系统,还没有上升到政治哲学和历史哲学,而且在遮蔽了现代民族国家的宪政民主这个根本性问题之后,他的理论吊诡就更突出了。也就是说,陈明新儒家对于“谁之国家”这个现代政制的根本问题上没有搞清楚,其维护民族国家的手段与目的之靠量,面临着巨大的困境,其对于国家内政问题的遮蔽,使得其维护国家利益的手段性辩护不但贫乏无力,甚至让人反感。也正是在这个问题上,公共自由派出场了。
 
三、公共自由派的幼稚病
 
前文我简单分析了陈明新儒家的两个吊诡,着重指出了他的理论弊端,即在现代民族国家的政治话语中,新儒家面临两个方面的困境:一是如何处理王朝政治的传统,一是如何迎建现代国家的正当性,而在这两方面陈明导演的“理论施琅”破绽百出,受到传统儒家和公共自由派的两面夹击。
 
我前面曾经指出,中国现时代处于一个转型的特殊政治时期,在其中任何一个重大的问题都难免涉及古今中西之争,粗浅地看,陈明新儒家的第一个吊诡属于古今之争,第二个吊诡属于中西之争。在古今问题上,传统儒家虽然自成一统,但自持固守显然已昧于当今中国乃至世界潮流,不求变革,别无出路。陈明新儒家顺时应变,投靠民族国家,贴近自由政制,寻求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型,这是令人欣慰的努力。但是,问题在于新儒家的现代转型并不一定非要颠覆一切传统的叙事,特别是与这个一百五十年中国现实巨变没有瓜葛的传统的人和物,大可对此保持有距离的真诚尊重,有关施琅的争议实在没有什么必要。如果说这个古今之争有内容和意义的话,那只是在鸦片战争以降的人事纠葛中才显示出富有张力的蕴涵,而且,我主张渐进的改良,任何形态的革命,从康有为的新公羊学到孙中山的二次革命,直至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激进主义为中国现代社会带来的灾难无复多言。所以,化解古今之争的有效方法是改良主义,对此,陈明新儒家想必并无疑义,只是陈明导演的“理论施琅”并没有开出这样一个路径。
 
其实,更大的困难是第二个吊诡所触及的中西之争问题。不过,在我看来,这个有关国家正义的争论,从根本性上并不能说是中西之争,虽然从形式上看,现代民族国家起源于西方社会,现代国家的宪政民主、法治人权、市场经济等肇始于西方,但西方先行出现的东西并不等于就垄断性地属于西方所有,这个问题的双方并不意味着一个是中国的特殊性,另一个是西方的普遍性(或同样是特殊性),仿佛中西两方势不两立。在这个问题上,陈明新儒家敢于冲出传统主义之藩篱,进入现代民族国家之政治平台,虽然在宪政哲学方面的理论尚不成熟,但面对现实的真问题,提出自己的或许是不完备乃至错误的方案,其勇气令人钦佩。相比之下,作为公共自由派代表人物之一的秋风,他的观点和责备却是在逃避真正的现实问题,他不负责任地用传统主义和后民族国家两个大棒夹击陈明新儒家,而把民族国家的“政治”问题(当然包括宪政民主问题,但也包括民族国家间关系问题)遮蔽起来了,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典型的公共自由派幼稚病。
 
本文行文至此,我基本上是抱着同情的态度层层剖析陈明新儒家的理论困惑,对于公共自由派对陈明的指责若合符节,表示赞同。但是,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我的这个赞同是有限度的,从总的方面来说,对于公共自由派的观点我是有保留的,他们固然在批评陈明新儒家遮蔽政治正义这个问题上是正确的,指出了现代政制的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并且确实击中了陈明的软肋。然而,公共自由派并不比陈明新儒家的思想高明到哪里,他们在批评陈明片面性的同时自己也陷入了另一种片面性,在质疑陈明的理论吊诡的同时自己也同样在制造另一个吊诡,说到底,他们极力回避乃至消除现代政治的国家问题,或者说,他们缺乏乃至排斥自由主义的国家理论。
 
我们先来看秋风,他为了驳斥陈明新儒家,不惜放弃自由主义的基本立场,以为陈明用西方的那一套民族国家的政治理论来对付传统主义,甚至还把后国家理论(它们显然是与自由主义政治原理相对立的)也调用起来。现在我要问的是:民族国家的理论与实践是西方的吗?建设一个自由、共和、宪政、民主的作为现代民族国家的中国——这个一百五十年来中国历史的头等伟业,这是西方的事业吗?显然,按照公共自由派的哲学原理,尤其是按照他们服膺的所谓启蒙思想,自由政制是不分中国与西方之差别的,他们的人权理论、法治思想和民主政治——这些他们奉为圭臬的教条,从来就不容中西之别的特殊论之隔阂,他们的任务就是要打破民族、时代之界限,建立一个自由美丽的新世界。为什么在陈明新儒家欲争脱传统之束缚而求现代自由政制之努力时,他们非但不欢迎反而设置中西之对垒而加以拒斥呢?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陈明把一个国家形态与自由政制捆绑在一起了,原来他们拒斥的是国家。
 
说到这里总算彻底明白了,公共自由派要的是自由,他们不要国家。他们对于陈明新儒家的批判,与其说是后者没有为作为现代民族国家的中国(以大陆政权为法权主体)给出统一国家的正当性证明,特别是没有为通过武力统一国家行为给出正当性证明,不如说是后者承认了民族国家这个存在本身,即便是获得了正当性的国家本身。在他们看来,国家这个法权主体是没有必要存在的,甚至自由政制国家都是不存在的,国家只是一个外部视角下的虚假拟制,中国的问题只有一个内部视角,那就是去国家(主义)。因此,陈明新儒家诉诸现代民族国家的理论变革是没有出路的,即便是他们解决了民族国家的正当性问题,按照秋风的一厢情愿,陈明最好是重新回到传统主义,并根据中国的普通法宪政主义开出一个儒家现代自由主义来。
 
对于秋风恐惧(专制独裁)国家的苦心,我是理解的,对于他的普通法思路,我在理论上也是支持的,但是,我认为他的理论是不现实的,是片面的,充分表现出了公共自由派的幼稚病。因为,他们既没有全面而真实的理解英美的自由主义政治,也没有全面而真实地理解中国近一百五十年现代社会转型的本质。我在多篇文章中一再指出,英美自由主义从来就不单纯是一种去国家的理论,人家从来都是讲国家讲政治的,美国的国家利益与自由政制从来就是不分离的,他们说的是一回事,做的是另一回事,中国公共自由派的所谓没有国家的自由主义在世界从来就没有真实的存在过。把国家从自由宪政的制度中剔除出去,这只是中国公共自由派的幼稚、天真的可爱想法,试问:在当今世界,哪里有这样一个只有宪政而没有国家的地方?宪政国家,宪政国家,只有把宪政与国家结合在一起,才是真实实在的,是我们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英美就是这样的政治体,现代中国人千辛万苦梦寐以求的也是这样的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政治体。
 
应该指出,陈明新儒家尽管存在着两个理论吊诡,尤其是对于民族国家的正当性问题重视不够,但他们的路径是现实正确的,符合中国一百五十年来的时代潮流。基于这个立场,我们看到,陈明对于徐友渔的抱怨是有道理的。徐友渔作为公共自由派的另一个代表人物,他对于陈明新儒家缺乏政治正当性的武力统台言辞的指责是成立的,但是,由于他同样不重视自由主义的国家理论,因此,在目前台海分治面临危机这个攸关民族国家的困境问题上,他除了道义上的指责,并没有拿出什么建设性的方案。相比之下,在我看来,萧瀚的宪法爱国主义是当前公共自由派言辞中最有建设性的主张,尽管单纯地立足于宪政民主这个路径有些单一,但他并没有排斥国家,甚至有把国家与宪政结合在一起通过宪政国家来化解台海危机的倾向,而这个维度是可以开辟出有关自由民族国家之诸多积极性问题阈的。此外,李哲厚的所谓吃饭哲学加科技强国似乎也属于现代性的一种理论,但由于他回避自由政制问题,或者说,他的康德道德主义之新仍然没有逃脱历史唯物主义之窠臼,所以,对于陈明的施琅问题,他的发言是无力的,他的新历史唯物主义之药根本无法疗治中国现代性转型所生产的自由、宪政国家的统一之痛,在这点上,他连公共自由派都不如。
 
四、我的几点想法
 
前面我大致系统地梳理了当前有关施琅问题的几种理论思路,本来一部央视的蹩脚的电视片是不值得如此作文的,但陈明新儒家的现身说法为当前急迫的台海问题开启了一道理论的门槛。然而论者虽多,言辞滔滔,可在我看来,关于中国现时代的核心问题不是被遮蔽,就是偏于一端,致使施琅问题的理论价值大打折扣。我在本文一开始就指出,现代中国的任何一个重大问题都涉及古今中西之争,因为我们处在一个特殊的非常规的政治时期,说到这个问题,我感到有必要把握我们的周遭世界以便确立我们的定位。从外部环境来看,我们融入的世界到目前为止仍然是一个以主权国家为主体的国际秩序,尽管不时有去国家化的呼声,但今日的世界依然是由民族国家构成的,这个世界从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演变至今已经有500多年的历史,在这个历史阶段,西方各主要国家无论主动还是被动都相继完成了民族国家的国家建设,而且实现了自由民主宪政的政体制度。但是,对于中国这个老大的政治体来说,民族国家的国家建设还只有一百五十多年的时间,在此之前,我们属于王朝政治。真切地说来,从鸦片战争开始,我们才开始这个新的政治形态的进程,而且屡受挫折,尚不能说已经构建出一个优良的民族国家的制度形态。
 
虽然费正清提出的冲击--反应模式多少有些机械,但我仍然认为它揭示了中国走向现代化道路的本质。也就是说,我们是在与西方列强(民族国家)的碰撞中,在血与火的洗礼中开始我们的国家建设的。而且,与欧美国家乃至日本不同,中国的现代化之路具有我们的独特性,在我看来,它构成了所谓“中国问题”的实质。首先,从政治逻辑来看,我们一百五十年来所亟待解决的问题,对应的是西方17—19世纪各民族国家曾经面临的问题,而我们现在所必须应对的国际秩序却是20世纪和21世纪的世界秩序。因此,在时间上乃是不对应的,这就使我们的任务面临着两难困境。即一方面我们要建设一个民族国家,而且是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政治国家,这是西方各现代国家用了200多年的时间才完成的;但是另一方面,西方现代的政治状况却逐渐出现了去国家化的趋势,自由民主宪政的现代国家的弊端以及国际秩序的不合理、不公正弊端日渐显示出来,也就是说,我们的国家建设遭遇后现代政治的阻击,建设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的正当性面临挑战。
 
其次,我们又是一个文明古国,五千年来的政治文化传统使得我们建设国家的任务必须解决好与传统的关系问题。具体地说,中国的政治传统又可以分为新老两个传统,老传统属于王朝政治的传统,它看上去虽然断绝了多年,但历史的余绪不绝如缕,香火没断。新传统又分两个部分,一个是国民党的政党政治传统,一个是共产党的政党政治传统,它们都以不同于王朝政治的现代政治形式在20世纪的中国历史中发挥了积极性的作用,塑造了现代中国的政治底色。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在1949年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导中国人民致力于国家建设,并在新时期的改革开放大潮中不失时机地提出了民族复兴的旗帜,这些都属于建设现代国家的历史范畴。
 
应该指出,主权国家这种组织形态并不是古来就有的,它是政治民族主义的产物,在西方它是在古典城邦制和封建制之后逐渐形成的,而在中国则是在鸦片战争之后催生的。政治民族是国家的载体,但是,单纯的民族国家并不是一个优良的政治制度,这一点已经为世界历史所证实。有关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政治诉求,或单方面以民族国家的利益为最高目的的政治实践,在历史上曾经导致了无数的灾难,特别是法国、德国、意大利、俄国和日本,它们都有惨痛的教训。所以,民族国家的建设还需要吸收另外一种更为普遍的制度设施,那就是产生于市民社会的法治与宪政,英美的国家建设为我们提供了一条成功的经验,即宪政国家的建国之道。一提到英美经验,人们往往就想到自由主义,想到自由经济、个人权利、法治主义和有限政府,应该说,这些都没有说错,它们是自由主义的基本原理,也是英美国家在社会政治制度和价值理念方面向世人显示的东西。但是,我在这里所要强调指出的却是另外一个方面,即自由主义政治的另外一个面相,它们隐蔽起来的国家主题,而这个国家主题在我看来,对于当前我们建设自己的优良的政治制度或宪政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上述角度来看世界历史的大格局,我们不难发现,任何一个优良的宪政国家,比如说英国、美国,它们从来都有两张皮,一个是高度发达的市民社会,以及其中的经济繁荣和个人自由;另一个是职能强大的政治国家,对外捍卫主权,维护国家利益,甚至走向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对于现时代的中国来说,如何防范宪政国家中的霸权主义,那还是十分遥远和超前的事情(对此康德的世界宪政共和国的理论不无借鉴意义),我们目前的迫切任务是对内建设自由民主宪政的民族国家,对外反对国际霸权主义,最大限度地现实人民的自由、幸福和国家的安全与利益。关于上述问题,我在自己的《论国家利益》、《论民族主义》、《论政治社会》、《论宪法政治》和《论共和政体》等一系列长篇论文中,都有系统而全面的阐述。作为一种诉求政治成熟的自由政治理论,我曾经这样概括我的基本思想:“中国现时代国家哲学的实质在于:就国际政治来说,我们通过构建现代国家能够以强有力的国家力量对抗世界霸权的遏制与挑战,但我们就国家目标来说,却是诉求世界和平,是一种现实的自由主义的国际政治理论;就国内政治来说,我们通过建立自由政体而得以确保公民的自由、安全与追求幸福的权利不受侵犯,并为此诉求国家凝聚力与国家权威,是一种自由的国家主义的国内政治理论。而且,作为国家哲学,上述有关内政与外交两个方面的理论又不是割裂的,更不是矛盾的,它们融会于现时代的自由国家的主题之中,体现为一个完整的国家哲学,即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一个中心是构建自由政体的现代国家,两个基本点是内政上的自由的国家主义与外交上的现实的自由主义,上述国家哲学使我们能够超越国内政治的治乱循环,超越国际政治的战争与和平。”(参见拙文《论国家利益》)
 
上述宏观理论落实到施琅问题这个个案上,我的基本观点如下:第一,无论是历史上的还是现当今的施琅瓜葛的台海问题,无论是王朝政治的天下秩序还是现代的民族国家秩序,它都不属于外交问题,而是内政问题,因此从本质上要遵循内政的政治原理,特别就今天来说,政治解决台海问题的基本原则是政治国家的正当性问题,尽管这个问题与其他问题相比包含着更多的国际因素纠缠其中,所以确立现代宪政国家的实质合法性是解决两方争议的核心,我们不能用对外的国家间政治原则(甚至维护国家利益的武力原则)来解决。在这个问题上,陈明新儒家和公共自由派双方的争论都有积极性和片面性的方面,陈明新儒家遮蔽国家正义和公共自由派遮蔽国家主权都是不足论的,相反把他们的优点结合起来,在确立宪政国家的正当性的基础上,维护中国之国家利益,尊重历史的传统遗产,谋求国家的主权统一(当然以什么方式建立一个主权国家,是共和联邦制度还是其他什么形式,这不是当前理论家的题中之义,而是现实中各派政治利益复杂博弈的理性结果),拓展中华民族的长远未来,这岂不更好?
 
第二,就大家关心施琅问题的现实语境来看,我从不认为台海问题是作为现代政治国家的中国之“恶”,相反,正是由于近五十年的两岸分治,反而给双反的经济与政治发展,特别是构建共和宪政的现代民族国家,提供了其他后发国家所没有的契机与动力。现代政制说到底是一种和平竞争的政治,从历史的视角来看,短短的五十年何足道哉,即便是现在的局势由于民进党台独的一意孤行和大陆的政治改革有待深化而可能陷入危迫之境,但这在我看来这也并非一个死结,在这个非常政治时期反而更需要真正的政治家与两岸人民的互动,以宪政(宪法)立国。在这个问题上,我非常欣赏美国当今宪法学家阿克曼提出的“宪法政治”的解决方案,我们知道在美国历史上曾经有过三次国家危机,其中的南北战争与我们的台海分治也有某些相似之处,但是美国人民和他们的政治精英却能够携起手来共同度过国家分裂的难关,建立起更强大的美国(参见拙文《论宪法政治》)。我们今天同样需要政治精英与两岸人民的携手合作,共同度过非常的政治时期。
 
第三,当然也许有人会说如果真的分裂出现时,应该怎么办:打还是不打?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幼稚的问题。因为,打还是不打?打到什么程度?以什么方式打?等等,这些都是具体的政治与军事事务,它们属于政治家们的特殊情况下的考量与决断。作为公民,特别是作为知识人,我们的职责是投身国家的政制建设,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利选举出真正的优良的政治家,并把国家的政治交付给他们去行使。积极参与身边的法治、民主的政治制度的建设,这是我们能够做到的,也是培育真正的甚至是伟大的政治家的基础工程,而政治事务是一项专门的理性而审慎的技艺,它们应该由职业政治家们来行使。当然,作为公民,我们有必要的知情权,有表达公共意见的权利,特别是公共知识分子,有参与社会事务的要求。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轻言动武是危险的,陈明新儒家的第一次发言渲染了过多的武力解决台湾问题的言辞,又加之以蹩脚电视片的喧嚣,其社会作用是副面的;但是,有些公共自由派人士有意抹杀国家主权问题,其放任台独的所谓和平主义也是不负责任的,应该指出非常时期的国家意志是存在的,摆脱不了的。因此,在宪政国家的旗帜下,不轻言武功,不消解国家,而是实实在在地参与、促进两岸的多方面的交流,实实在在地参与、促进自己身边的法治民主建设,这或许是一个现代公民更本己的事情。
 
第四,关于施琅这桩公案在古今问题上引起的争论,我的看法是这样的,我认为传统儒家正统理论已经有了明确的定论,在王朝政治的语境下,没有什么可争议的,陈明新儒家大可不必在现在的语境下为古人翻案。此事是此事,彼事是彼事,儒家在现代民族国家语境下的新开展,并不意味着要在过去的语境下颠覆传统价值标准,而是指出传统的那一套在今天已经不合时宜,例如今天如果有所谓“施琅”在世征战就不能再用传统的标准加以臧否,而必须视为现代的民族英雄,但历史上的那个施琅肯定是汉奸,以及如此分类的多位历史上的正反人物,陈明新儒家加以有距离的认同与尊重,我看不出这与他们的理论转型有什么本质性的矛盾。至于陈明反复论述的施琅对于清王朝乃至对于中华民族的事功贡献,这与民族国家的现代语境是两回事,而且清王朝自己就开设了《贰臣传》以此接受儒家正统但又肯定他们的功绩,陈明又何须为此置啄呢?要知道,满清帝国仍然属于王朝政治,并非现代的民族国家。当然,传统儒家也同样大可不必为自己的理论自恰沾沾自得,在我看来,他们反而更需要警醒,今日世界已非昨日世界,陈明新儒家的论断或许存在吊诡,但他们的问题意识却是真切的和急迫的,传统政制文脉如何才能够不沦落为历史的古董而能够富有生机地活出来,这才是陈明为他们上了一课的议题所在。
 
总之,政制事务是理性的、严肃的、审慎的,电视剧是感性的、娱乐的、煽情的。关于陈明挑起的施琅问题的是是非非,作为一个学者,我说的已经够多的了,就此打住。老黑格尔曾言:维纳娃的猫头鹰在黄昏才开始飞翔。天下大势,各有其命,滔滔江水,任自东流,对于未来的风云际会,又何劳吾辈杞人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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