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易学泰斗的扛鼎之作《周易尚氏学》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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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3-29 22: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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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易学泰斗的扛鼎之作《周易尚氏学》出版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时间:孔子二五六七年岁次丙申二月十七日丙午

           耶稣2016年3月25日


 

 

 

基本信息:

 

作者:尚秉和  著    张善文  点校

 

出版时间:2016年3月

 

定价:40.00元

 

开本:32开

 

装帧:平装



 

编辑推荐:

 

近代易学泰斗尚秉和的扛鼎之作,象数派易学的集大成之作。

 

中华书局延请当代著名易学研究大家张善文教授精心整理点校,首次推出这部易学经典的平装简体横排标点本。

 

学界推荐:

 

于省吾评价此书说:“由于《周易》无象外之辞,而先生的绝大发明则在乎象,解决了旧所不解的不可胜数的易象问题,可以说,先生对易象的贡献是空前的。”

 

王晋卿评论尚秉和说:“使西汉易学复明于世,孟子所谓其功不在禹下。”

 

内容简介:

 

《周易尚氏学》是对《易经》、《易传》全文的注释。尚秉和继承了象数学的传统,故重在以象释《易经》。其在“说例”节写到:“故读《易经》者,须先知卦爻辞之从何象而生,然后象与辞方相属。”全书二十卷,均在诠释《易经》之卦爻辞由何象而来之经过,是近代易经学的经典著作。

 

作者简介:

 

尚秉和晚清进士,近现代易学泰斗,象数派易学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他对易象的发明及对《周易》的筮法、治易的根本等重大易学问题所提出的卓越观点,解决了易学史上诸多长期悬而未决的问题,因此在中国近现代易学史上占据重要的一席。其所作《周易尚氏学》《周易古筮考》等著作,更是易学的扛鼎之作。

 

张善文福建师范大学易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古典文献学博士点带头人。兼任中国周易学会副会长、国家《续修四库全书》经部特约编委、东方国际易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主持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重点项目《中国古籍总目提要?周易卷》、全国高校古籍整理委员会重点项目《周易注疏点校》等工作。曾多次应邀赴海外讲学。已出版《周易译注》《周易辞典》等多种易学专著。

 

目录:

 

前言

 

自序

 

说例

 

总论

 

上经

 

卷一

 

乾卦第一

 

卷二

 

坤卦第二

 

屯卦第三

 

蒙卦第四

 

需卦第五

 

讼卦第六

 

卷三

 

师卦第七

 

比卦第八

 

小畜卦第九

 

履卦第十

 

卷四

 

泰卦第十一

 

否卦第十二

 

卷五

 

同人卦第十三

 

大有卦第十四

 

谦卦第十五

 

豫卦第十六

 

卷六

 

随卦第十七

 

蛊卦第十八

 

临卦第十九

 

观卦第二十

 

噬嗑卦第二十一

 

贲卦第二十二

 

卷七

 

剥卦第二十三

 

复卦第二十四

 

无妄卦第二十五

 

大畜卦第二十六

 

卷八

 

颐卦第二十七

 

大过卦第二十八

 

坎卦第二十九

 

离卦第三十

 

下经

 

卷九

 

咸卦第三十一

 

恒卦第三十二

 

卷十

 

遯卦第三十三

 

大壮卦第三十四

 

晋卦第三十五

 

明夷卦第三十六

 

卷十一

 

家人卦第三十七

 

睽卦第三十八

 

蹇卦第三十九

 

解卦第四十

 

卷十二

 

损卦第四十一

 

益卦第四十二

 

卷十三

 

夬卦第四十三

 

姤卦第四十四

 

萃卦第四十五

 

升卦第四十六

 

困卦第四十七

 

井卦第四十八

 

卷十四

 

革卦第四十九

 

鼎卦第五十

 

震卦第五十一

 

艮卦第五十二

 

卷十五

 

渐卦第五十三

 

归妹卦第五十四

 

丰卦第五十五

 

旅卦第五十六

 

卷十六

 

巽卦第五十七

 

兑卦第五十八

 

涣卦第五十九

 

节卦第六十

 

卷十七

 

中孚卦第六十一

 

小过卦第六十二

 

既济卦第六十三

 

未济卦第六十四

 

卷十八

 

系辞上传

 

卷十九

 

系辞下传

 

卷二十

 

说卦传

 

序卦传

 

杂卦传

 

精彩章节:

 

前言

 

于省吾

 

一九六二年九月,我去济南参加孔子讨论会,得识尚先生高足卢松安同志,谈及先生遗著《周易尚氏学》一书,卢同志打算由私人集资,先印行若干部,以免失传。当时我建议,最好由中华书局出版,卢同志也同意这样作。孔子讨论会结束后,我到北京,向中华书局负责同志推荐此书,嗣后由卢松安同志将原稿送去,经过审核,认为可以出版。今年三月,中华书局以《周易尚氏学》稿本见寄,要求我作一篇序言。回忆二十年前,与尚先生过从时,得闻易象绪论。拙著《易经新证》先生曾为之序,奖勉有加,今先生墓已宿草,反而序先生之书,追怀昔游,不禁涕零。兹不揣冒昧,对先生之书妄评得失,仅供读者作为参考而已。

 

易卦起源于原始宗教中巫术占验方法之一的八索之占。古也称绳为索,八索即八条绳子。金川彝族所保持的原始式八索之占,系用牛毛绳八条,掷诸地上以占吉凶。《易?系辞》称庖牺氏(即伏羲氏)始作八卦,乃指八索之占言之。八索这一名称,最早见于《左传》、《国语》。八索之占是八卦的前身,八卦是八索之占的继续和发展。近年来的学者们,都说八卦与伏羲氏完全无涉,这就未免“数典忘祖”,截断了易卦的来源(详拙著《伏羲氏与八卦的关系》)。

 

原始宗教的八索之占,到了阶级社会的西周就发展为八卦;到了战国时人所作的《易传》,又以卦爻辞为基础,进一步作哲学理论的推阐。《易?系辞传》说:“刚柔相摩,八卦相荡”;“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易之为书也不可远,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由此可见,作者认为宇宙间的万事万物都处于不断运动、变化和矛盾斗争的过程中,诚然具有辩证法的因素。但是,总的说来,还脱离不了否泰、剥复和消息盈虚之说。例如《蛊?彖传》所说的“终则有始”,《系辞传》所说的“原始反终”,仍然是循环论者的论调。

 

《左?昭二年传》叙韩宣子适鲁,“见《易象》与《鲁春秋》”。其称《易》为《易象》,足征《易》之为书是以象为主的。《易?系辞传》也说:“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因为辞由象生,故《易》无象外之辞。《周易》的每一卦辞和每一爻辞,往往在几句话里有几种不同的内容,假若不依象以释辞,则奇奇怪怪,迷离惝恍,既不知其辞之所本,更不知其义之所由生。但是,《说卦传》所叙的象颇为简略,远远概括不了易卦中各种各样的象。于是主汉易以说象者,对于不解之象,则以“卦变”、“爻变”为释,故尚先生叙清儒解《易》说:“……而以汉人为依归,是矣。乃于汉人之曲说,亦靡不依据以为护符。至求象不得,亦使卦再三变以成其象,奉虞氏为不刊法则,而易学遂故步自封矣。”(见《焦氏易诂?凡例》)

 

魏晋以前之说《易》者都主象,自王辅嗣扫象不谈,专以承乘比应为解,历唐至宋,便极盛一时。尚先生说:“王辅嗣深知其谬,而不能求得其象,乃倡为得意忘象之说,以掩其短。此端一开,程伊川遂谓得其义则象数在其中,本末颠倒。”(见《焦氏易诂?凡例》)这是说程氏不能依象数以解卦爻辞,全凭主观臆想以为之说,反而说象数在臆想之中,这样倒末为本,是极其荒谬的。

 

先生钻研《焦氏易林》十余年,著《焦氏易林注》十六卷,参考各家诂训,反复推勘,积疑生悟,因而在《易林》中发现了久已失传而与《周易》有关的内外卦象、互象、对象、正反象、半象、大象等凡百二十余象的应用规律。验之于《左传》、《国语》的占象而合,验之于《逸周书?时训》的准象而合,验之于《周易》卦象也都基本上相合。先生以《易林》逸象与《周易》交融互证,分条加以阐发,著《焦氏易诂》十一卷。今就此书节录三条于下:

 

一、乾日:“《易林》乾之泰云,白日皎皎。泰下乾,乾为日,互震为白,故曰皎皎。又泰之恒云,逾日历月。恒互兑为月,乾为日,故曰逾日历月。是《易林》显以乾为日也。后思易乾九三云,君子终日乾乾。乾为日,三居卦末,故曰终日。大畜九三云,日闲舆卫。日亦指乾。”(卷一)

 

二、兑月:“《易林》复之临云,月出平地。坤为地,兑为月,在下,故曰平地。又晋之小过云,月出阜东。小过艮为阜,互兑为月,震为东,故月出阜东。……后思易小畜之月几望,中孚、归妹之月几望,恒彖之日月得天久照,盖皆以兑为月。故《易林》用之,邵子亦用之也。”(卷一)

 

三、坤水:“《易林》乾之观云,江河淮海,天之奥府。按观下重坤,故曰江河淮海。又坤之升云,凭河登山。升上坤,坤水,故曰凭河。又讼之泰,弱水之西。坤水、坤柔,故曰弱水。”(卷一)“凡易言利往、利涉者,义无不通。特坤水象至东汉失传,必以坎为大川,遂尔歧误,而解益之大川尤扞格难通。”(卷五“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解”。按“川”字原本误作“利”。)

 

以上所引三条,用《易林》乾日、兑月、坤水之象,与《周易》相证发,六通四辟,若合符契。学者只知离为日,坎为月为水,则多与卦象不相应。先生以《焦氏易诂》为基础(读本书者,须参阅《焦氏易林注》、《焦氏易诂》、《左传国语易象释》三书),对于历来的易象和易解,广搜博采,评判其得失,取长舍短;同时,又结合其师吴挚甫《易说》的“阳遇阴则通、遇阳则阻”的原理(见本书“说例”)而加以发展,谓“易之道如电然,同性则相违,异性则相感”(见《易诂》“同人利涉大川解”),著《周易尚氏学》二十卷。于是久已晦盲的易象,始昭然若揭,可谓发幽阐微,集象学之大成。《焦氏易林注》仵墉叙引王晋卿说:“此书将二千年易家之盲词呓说,一一驳倒,使西汉易学复明于世,孟子所谓其功不在禹下。”又引陈散原说:“读尚氏《焦氏易诂》,叹为千古绝作。以今世竟有此人著此绝无仅有之书,本朝诸儒见之当有愧色。”

 

以上所述,主要是说明先生对易象的卓越发明。但是,本书也还存在着某些缺点和错误,例如:

 

一、有关《周易》作者的问题先生对于画卦者以及卦爻辞、《易传》的作者,多因袭旧说。在本书“总论”中“第三论古易之类别”说:“伏羲既画卦,必更有书以申明其义。……后人谓黄帝始造字,伏羲只画卦无文字者,谬也”;“第四论《周易》谁作”说:“……故夫《周易》卦爻辞,纯为文王一人所作,其欲加入周公者,毫无根据,不可信也”;“第六论《十翼》谁作”说:“……故《十翼》非孔子不能为,不敢为,而纪录《十翼》者,则孔子之门人也”。像以上各种肯定的说法,都脱离不了旧有圈套。先生对于近年来学者们的若干新说,一概置之不理。纵然他们对于旧解有着一笔抹杀的过分主张,未可尽信,可是,伏羲氏既画卦又重卦,以及文王作卦爻辞,孔子作《十翼》等传统说法,毕竟是靠不住的。

 

二、震象为丘《说文》谓“四方高中央下为丘”,《淮南子?墬形》的“和丘”,高注谓“四方而高曰丘”。按震作,象四方高中央下之形。丘字卜辞作,金文作,以卦画有横无竖验之,则古文字的丘字正与震象相符洽。《易林》革之颐说:“尼父孔丘”(尚先生谓反震为孔),颐下震为丘,故曰“尼父孔丘”;又屯之噬嗑说:“营邱(同丘)是适”,噬嗑下震为丘(尚先生谓“震往故曰适”),故曰“营邱是适”。这都是《易林》以震为丘之证。以震为丘,于《周易》中之言丘者无一不合。贲卦作,六五:“贲于丘园”,丘园指“上互”为震言之;颐卦作,六二:“拂经于丘”,丘指内卦为震言之;涣卦作,六四:“涣有丘”,丘指涣“下互”为震言之。丘与虚古通用。古人多居丘。《说文》谓:“虚,大丘也”,又谓“四邑为丘,丘谓之虚”。升卦作,九三:“升虚邑”,马注谓“虚,丘也”。丘邑指“上互”为震言之。总之《周易》中言丘者三见,言虚者一见,都取象于震。而先生有的谓艮为山以当丘,有的训丘为空,又以巽为虚,既不能一以贯之,又均背于易象。此外,鼎卦作,《乾凿度》谓“鼎象以器”。毛奇龄《仲氏易》说:“鼎有足有腹有耳有铉,而卦文俱象之。下画偶似足,二三四画奇皆中实,似腹,五画偶似耳,上画奇似铉。”按毛解甚确,而先生于本书从端木国瑚之说,谓“鼎之象不在鼎,而在伏象屯”,舍鼎形之实象而信伏象,未免疏失。

 

三、训诂和史实《说卦传》以坎为月,先生据《易林》逸象以兑为月,用以解易,无一不通。但是,为甚么以兑为月,则未加说明。按《说文》:“月,阙也。”《释名?释天》:“月,阙也,满则阙也。”是月、阙叠韵,以音为训。再就形言之,古文字月作或,正像月阙形。兑上偶画中阙,故以兑为月(其他卦象,与文字形或音有关系者,在此不加详论)。小过六二:“过其祖,遇其妣”,先生误从《尔雅?释亲》“母曰妣”以为之解。按妣为祖母,《诗?斯干》的“似续妣祖”,《丰年》的“烝畀祖妣”,均以祖与妣对称。《周礼?大司乐》“以享先妣”与“以享先祖”,相偶为文。卜辞和金文均称祖母为妣,从无以妣为母者。以妣为母,始见于战国末期的典籍,与易辞不符。否九五:“其亡其亡,系于苞桑。”陆绩训苞桑为丛桑,甚是。不言系于桑而言系于丛桑,自系就巩固为言。而先生谓“桑而丛生,其柔可知,系于柔木,其危可知”,未能允当。坎六四:“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约为勺的借字,即酌酒之斗。《考工记》郑注谓“勺,故书或作约”,是其证。《诗?采》:“于以奠之,宗室牖下”,是古奠祭于牖下之证。“纳勺自牖”,是说祭时自牖纳勺于樽以挹酒。而先生引《周礼?司约》的“治神之约”以为之解,乖于本义。《晋卦辞》:“康侯用锡马蕃庶”,康侯即《书?康诰》的康叔封,金文作“康侯丰”。而先生误谓“康侯略如大侯,为诸侯之美称”。益六四:“利用为依迁国”,依应读作殷,即《书序》所说的“成周既成,迁殷顽民”。而先生误据《说文》训依为倚。升六四:“王用享于岐山”,先生谓“纣能囚文王,何不可到岐山”。其实,纣何曾到过岐山?归妹六五:“帝乙归妹”,先生谓“帝乙,汤也”。其实,帝乙谓纣父,太乙何曾有帝乙之称?

 

总起来说,先生的主要成就是通过对《焦氏易林》的多年钻研,在极为错综复杂的情况下,用归纳方法,分析和总结了各种逸象的应用规律,进一步以之诠释《周易》,基本上都是吻合无间的。因此,《左传》、《国语》、《易林》和《易》卦的用象,才由前此的对立得到统一。由于《周易》无象外之辞,而先生的绝大发明则在乎象,解决了旧所不解的不可胜数的易象问题,可以说,先生对易象的贡献是空前的。但是,也无可讳言,先生对《周易》的作者,只沿袭传统旧说;并且,对某些卦象,以及文字、声韵、训诂和史实方面,仍有许多可议之处。不过,前者的若干发明是主要的,后者的某些缺点和错误是次要的。由于是非得失系客观存在,不以个人爱憎为转移。有关本书的某些缺点和错误,与其使读者劳神笔墨,一一加以指责,不如先事择要说明之为愈。因此,本文不敢阿其所好,为先生回短护非,遂不自量地举出一些事例,评论其得失(当然限于篇幅,很不全面)。庶几瑕不掩瑜,晶光赫露,而先生的苦心孤诣和一系列的发明,也可以信今而传后了。

 

一九六三年四月于长春

 

 责任编辑: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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