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立林】前孔子时代的“易教”传统发微

栏目:思想探索
发布时间:2016-02-05 11: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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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立林

作者简介:宋立林,男,字逸民,西历一九七八年生,山东夏津人,曲阜师范大学历史学博士。现任职曲阜师范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中心副主任,孔子文化研究院副院长(兼),中华礼乐文明研究所所长,兼任喀什大学国学院院长,贵阳孔学堂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华孔子学会理事,山东曾子研究会副会长,《孔子研究》副主编,《走进孔子》执行主编等。著有《孔门后学与儒学的早期诠释研究》《出土简帛与孔门后学新探》《儒家八派的再批判》《孔子家语通解》《孔子家语探微》《孔子文化十五讲》《孔子之道与中国信仰》等。

 

前孔子时代的“易教”传统发微

作者:宋立林

来源:作者授权   发布 

           原载于 《孔孟月刊》第48卷第七、八期(2010年4月)

时间:孔子二五六六年岁次乙未腊月廿七日丁巳

           耶稣2016年2月5日

 

 

今本《周易》包括《易经》和《易传》两部分,在儒家典籍中冠居首位,它产生时间最早、形式最为独特、影响最为广泛深远,这已经成为世人的共识。《周易》古经产生于殷周之际[①],文句简朴、古奥,形式独特,有着神秘的外衣,是一部“卜筮其表,哲理其里”的重要典籍。它的这种双重性质,使它自始即具有了教化的功用,因之与产生于春秋末年的儒家学派所具有的“教化”特质相契合,被纳入孔门经典系统,与其他五经相辅相成,在孔子及儒家的“六经教化”思想中占据重要而特殊的地位。

 

对于孔子易教的研究,应首推前辈学者高明先生。他曾有专文论述对此予以论述,有筚路蓝缕之功。赖贵三先生有《孔子的易教》系列论作十二篇,论述精深,颇有价值,然而其对孔子“易教”的理解亦有偏失不足之处;香港邓立光先生有《从帛书〈易传〉看孔子之〈易〉教及其象数》[②]一文,利用《要》篇的记载分析孔子的“易教”,虽间有精义,然而语焉不详,待发之覆尚多。笔者在前辈的基础上,对此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探讨。在此过程中,我发现易教传统源远流长,可以上溯到文王周公之时。爰撰小文,以求教于方家。

 

一、周易的性质与其教化功能

 

关于《周易》古经的性质,学界争论颇大。历来有三种观点:一以为哲理之书;一以为卜筮之书;一以为历史书。后一种观点为后起,且影响不大,可置不论。其实争论的焦点在《周易》古经为卜筮之书还是哲理典籍。

 

古代,视《易经》为哲理之书的,以今本《易传》为代表,后世儒生尊崇孔子,因而多承续以《传》解《经》的理路,将《经》主要作为“先王政典”“哲理典籍”,但也并不否认其卜筮之书的外衣。这一观点在古代有重要的影响。将《易经》作为卜筮之书的,主要代表是朱熹。他着《周易本义》,力主“《易》本卜筮之书”,当然他也还是承认其中包涵有哲理。

 

但近代以来,古史辨派学者为打破孔子和儒家经典的偶像,极力反对以《传》解《经》,坚持主张“《易经》本是筮书”的观点,这一说法在学界占据了主流。[③]而另外一些学者,则坚持以《传》解《经》的传统,在承认《易》为卜筮书的前提下,认为它主要是一部特殊表现形式的哲学著作。[④]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争论中,学者们一方面普遍承认卜筮的性质,一方面也普遍认为其中含有哲学思想,分歧主要还是何者为主的问题。

 

其实,如果本着历史主义和实事求是的态度,这一问题不难解决。从《周易》古经的产生时代和过程看,我们不能否认其为卜筮之书。《周礼·春官·太卜》曰:“(太卜)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一般认为,《连山》为夏易,《归藏》为殷易,皆早于《周易》。从太卜所掌职责来看,《周易》与《连山》、《归藏》一样,皆为卜筮之流。这从《左传》、《国语》中保存的大量筮例中,可以清晰地看出来。《左传》、《国语》共载有关筮例记载22条,据研究多数为以《周易》占筮,其为卜筮之书明矣。从《周易》古经所呈现的表现形式来看,也显然是一部卜筮之书,为“上古巫史文化的遗存”。

 

但同样不容否认,《周易》古经的神秘外衣里面蕴涵着哲理。其实,早在春秋时期,以《周易》古经为哲理典籍者就已见于记载。如《左传》僖公十五年韩简子的“先君败德非数所及”说,襄公九年穆姜的“四德”说,皆对卜筮产生怀疑,开义理解《易》之先河。马王堆帛书《要》篇记载,孔子“老而好易”,子贡大惑不解,认为孔子有违早年之教,孔子解释的理由是《周易》有“古之遗言”,“吾求其德而已,吾与史巫同涂而殊归者也”。正是从孔子开始,《周易》中所蕴涵的义理才真正得到重视,并开创了儒家的人文易学,从而使“人文易”与“数术易”开始分道扬镳。《周易》在《汉书·艺文志》既见于《六艺略》,又见于《数术略》,就清楚地说明这一点。

 

实际上,从今本《易经》的卦序“两两相对,非覆即变”的规律中,不难看出其辩证的哲理。《易经》中虽无“阴阳”这一概念的出现,但从阴爻与阳爻、卦序的排列等形式,皆体现了这一观念。卦爻辞中,同样包涵着深刻的哲理。如《干》卦爻辞,从初九至上九、用九,明显地体现出对“时”的理解与重视[⑤],同时也体现了物极必反的道理。所以从形式到内容,皆不能否定其中蕴涵着哲理。郑玄曾总结“易”之三义曰:简易、变易、不易。此三义确皆为《易经》所有,不容忽视。可见,《易经》所体现之哲理非止一端。总结起来,《易经》所体现的哲学价值主要体现在:第一,体现了自然和社会的规律,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变化”的规律;第二,有着鲜明的辩证思维和逻辑思维;第三,有着强烈的忧患意识和其他人生智慧。正是这些哲学内涵,成为中国哲学思想的重要源头,影响后世极为深远。

 

因此,我们可以说,《周易》古经本身具有卜筮与哲理的双重性质,是一部“卜筮其表,哲理其里”的典籍。否认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是不客观的。《周易》古经是利用占筮的形式来表现哲理的一部特殊的典籍。它占筮的形式下,寄寓着一些文王和周公的思想,此即后来孔子选定它而不是别的占筮书作教材,将之纳入其经典系统进行教学和教化,为它作传而不为别的占筮书作传的原因。[⑥]

 

正是由于《周易》古经所具有的这种双重身份,使其自产生之时起就具有了教化的功能。正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易类”小序说:

 

圣人觉世牖民,大抵因事以寓教,《诗》寓于风谣,《礼》寓于节文,《尚书》、《春秋》寓于史,而《易》则寓于卜筮。故《易》之为书,推天道以明人事者也。

 

四库馆臣意识到《易》之教化寓于“卜筮”之中,在于“推天道以明人事”,可谓卓识。其实,我们可以把“易教”的源头上溯到《周易》古经成书的文王、周公时代。

 

二、文王、周公时代的“易教”

 

根据今、帛本《易传》的记载,《周易》古经与周文王有着密切的关系。帛书《衷》篇记:

 

子曰:《易》之用也,殷之无道、周之盛德也。恐以守功,敬以承事,知以避患,文王之危,知史记之数书,孰能辨焉?[⑦]

 

“殷”原作“段”,此从廖名春先生说改。李学勤先生以为,“书”字从“者”声,此处读为“者”。“文王之危”句,推测原文应为“非处文王之危,知史记之数者,孰能辨焉”。

 

《要》篇记孔子说:

 

文王仁,不得其志,以成其虑。纣乃无道,文王作,讳而辟咎,然后《易》始兴也,予乐其知之□□□之自□□。予何□王事纣乎?

 

在孔子看来:《易经》与文王有着密切的不寻常的关系,可能是一定意义上的作者,而文王在创作《易经》之时,在卜筮的外衣之中,蕴藏了大量的政治思想和人生哲理。《易》乃忧患之作,“不得其志,以成其虑”反映的是“文王之危”,“恐以守功,敬以承事,知以避患”即孔子所乐的文王之“知”。因此,《易》自始即包含了文王的“仁”“知”和“忧患意识”。

 

与《周易》古经的早期发展史密切相关的另一人物就是周公。王充在《论衡》中认为卦爻辞乃文王、周公父子所作;孔颖达认为《易》之卦辞为文王所作,爻辞乃周公所系。由于并无确凿的证据,这种观点遭到学者的非议。但从各种记载来看,周公在《周易》的早期发展史上确实起了重要的作用。按现代学者的考察,认为《易经》出于“史巫”之手。从《尚书》和《史记》的记载中我们可以发现,周公与卜祝巫史之事颇有关联。据学者研究,周公乃是周王室宗教职务的首脑。这就表明,周公与作为卜筮之书的《易》可能很有关系,看来古人关于周公参与《易经》创作的看法并非空穴来风。

 

不仅如此,古籍记载的《易象》一书也可能与周公有着密切的关联。《左传》昭公二年记载:

 

晋侯使韩宣子来聘,且告为政,而来见,礼也。观书于大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

 

韩宣子见到《易象》与《鲁春秋》而感叹“周礼尽在鲁”,值得注意。按传统说法,周公“制礼作乐”,是“周礼”的奠基者,我们可以推想,《易象》亦可能为周公所作,至少二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姜广辉先生曾提出“文王演德”,创作《易象》的观点。但需要指出的是,既然韩宣子特别强调了“周公之德”,那么,我们更有理由相信,《易象》为周公所作的可能性更大一些,而且,《易象》除了可能藏于周王室之外,只藏于鲁太史而不见于他国,这尤其可以看出《易象》一书与周公的特殊关系,也表明了周公、伯禽以及鲁国的特殊性。[⑧]可以据此推测,周公作为祝卜系统的首脑,曾对文王所作卦爻辞进行了改编、加工,并为解释《周易》的创作背景、思想内涵也作了一定的工作,于是就产生了《易象》一书。且由于鲁国的特殊地位,《易象》一书仅存于鲁,连同为姬姓国的晋国都无缘一见。

 

有学者指出,《易象》是文王、周公用以教导周贵族如何“王天下”的统治策略,是“人君南面之术”,向来藏之秘府,并不传布民间,一般人极难见到。其内容与今本《大象传》约略相当。此说所谓《易象》是教导周贵族之书,抓到了其教化功用的本质,但说是“人君南面之术”则似有不妥。如果今本《大象传》真与《易象》约略相当,那么我们可以通过今本《大象传》来推测《易象》的内容和性质。《大象传》解卦有其特点,即前半句讲天道,后半句言人事,具有鲜明的“推天道以明人事”的意味,从其内容来看,皆是从卦象来教导“君子”如何修德修身,并不见所谓“人君南面之术”,这些修身敬德保民的观念在《尚书》和《逸周书》中十分经见,不足为奇,恐无藏于秘府的必要。从这个角度分析说其藏于秘府,看来于理不通;不过,《易象》与《大象传》有渊源关系的看法应当是可以成立的。[⑨]

 

从韩宣子感叹“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的情形不难看出,《易象》一书绝非单纯的卜筮之书,其中必然包含着思想性、义理性的内容,否则韩宣子不会赞叹其中有“周公之德”。可以说,《易象》正是文王、周公“易教”思想的结晶,是周初“易教”存在的证据。其次,用于“演德”的《易象》在鲁昭公二年之前,一直藏于秘府,连同为姬姓国的晋国都不曾见,似乎“易教”的范围甚小,然而《左传》所记以义理解《易》,从中发掘德义的例证早在鲁僖公十五年的记载中即已出现。这说明“易教”的传统不能仅限于《易象》来考察。

 

其实,从《周易》古经本身,我们就可以发现大量的“德性”意识、政治理念和人道教训。根据学者的研究,这些思想与周初统治者尤其是文王父子的思想是十分吻合的。如,在大量关于祭祀的卦爻辞中,祭祀主体的“德”与祭祀物件的“福”是密切联系的。《既济》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王弼注曰:“牛,祭之盛者也。禴,祭之薄者也。……祭祀之盛,莫盛修德,故沼沚之毛,苹蘩之菜,可羞于鬼神。故‘黍稷非馨,明德惟馨’。是以‘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也。”这反映了周初“以德配天”的宗教思想。不仅如此,在其他卦爻辞中也广泛涉及了主体修养、道德意识等问题,比如《干》九三:“君子终日干干,夕惕若,厉,无咎。”《恒》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吉。”等等,其中体现了勤勉、谦卑、诚信等方面的要求。再如,《益》九五:“有孚惠民之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意思是说,诚信惠民,民亦诚心惠之;大吉大利。这是主张以诚待民。等等,不一而足。可以说,在《周易》古经中,靠反省自我,加强品德修养而转化吉凶祸福的观念十分强烈,而这正与周公“天不可信”“惟人”的思想观念相表里。[⑩]

 

通过分析,我们可以概括地说,《周易》古经自诞生之时起,就被文王、周公等赋予了大量的“德义”内容,甚至还出现了堪称最早的“易传”的《易象》一书,发挥着教化的功用。当然这种教化的功用在当时未必出于完全的理性自觉。

 

三、春秋时期的“易教”传统

 

由于资料的缺乏,对于西周自文王、周公之后的“易教”已经难以考察,可以考见的已迟至春秋时期。然而,在《左传》、《国语》所载的22条筮例中,明确用《周易》筮法者16例,其中绝大多数是用于卜筮,似乎表明这一“易教”传统的失落。[11]

 

但需要注意的是:

 

第一,导致这一印象的主要原因是资料的阙如。单纯从表面的数字比例来否定“易教”传统的存在,违背“言有易,言无难”的原则,有武断之嫌。其实,如果从周代礼乐文明的大背景来考量,随着人们理性的提高、人文主义的升腾,以《易》教化的传统只能逐渐加强,而不会失落。

 

第二,在春秋时期的筮例中,以德解《易》者仍不绝如缕,“易教”的传统并未中断。如《左传》僖公十五年记载:

 

初,晋献公筮嫁伯姬于秦,遇归妹之睽。……韩简侍,曰:“龟,象也;筮,数也。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先君之败德,及可数乎?史苏是占,勿从何益?《诗》曰:‘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僔沓背憎,职竞由人。’”

 

韩简提出“先君败德非筮数所及”,并引《诗》“职竞由人”一句,表明他关注的仍然在人的德行,而不在筮占之吉凶,对占筮表现了一种理性的态度。再如《左传》襄公九年:

 

穆姜薨于东宫。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史曰:“是谓艮之随。随,其出也。君必速出!”姜曰:“亡!是于《周易》曰:‘随,元、亨、利、贞,无咎。’元,体之长也;亨,嘉之会也;利,义之和也;贞,事之干也。体仁足以长人,嘉德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然,故不可诬也,是以虽随无咎。今我妇人,而与于乱。固在下位,而有不仁,不可谓元。不靖国家,不可谓亨。作而害身,不可谓利。弃位而姣,不可谓贞。有四德者,随而无咎。我皆无之,岂随也哉?我则取恶,能无咎乎?必死于此,弗得出矣。”

 

穆姜在此提及“四德”之说。这种“四德”说,从上下语境看,似非穆姜的创造,而可能是当时已有的成说。虽然我们无法确定“四德”说起于何时何人,但无论如何,它产生甚早,并为后来的《易传·文言》所采用并做进一步发展。应当说,这种对于《易》的认识对孔门易学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另如《左传》昭公十二年:

 

南蒯之将叛也,……南蒯枚筮之,遇坤之比,曰,“黄裳元吉”,以为大吉也。示子服惠伯,曰:“即欲有事,何如?”惠伯曰:“吾尝学此矣,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外强内温,忠也;和以率贞,信也,故曰‘黄裳元吉’。黄,中之色也;裳,下之饰也;元,善之长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饰;事不善,不得其极。外内倡和为忠,率事以信为共,供养三德为善,非此三者弗当。且夫《易》,不可以占险,将何事也?且可饰乎?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参成可筮。犹有阙也,筮虽吉,未也。”

 

子服惠伯提出“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和“《易》不可以占险”的说法,这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渐体会而上升到理性认识的结果,这意味着人们对卜筮的效验产生了怀疑,更准确地说,是将卜筮与人的道德、品行联系起来。从中可以发现,人们由对神秘的卜筮的信赖转向对行为的道德要求,“德义”观念再次凸显,理性主义逐渐提升。

 

通过分析《左传》中的几则资料,我们可以看出,春秋时期存在着一个以德解《易》的“易教”传统,尽管这一传统在今天看来有些若隐若现。不管是韩简、穆姜,还是子服惠伯,他们对《周易》的态度,上承了文王、周公的“演德”路线,以理性的态度,高扬了人的道德修养的重要意义,对孔门人文易学的产生有着重大影响。孔子“易教”思想虽然主要源自文王、周公,但不能否认春秋时期“易教”传统对孔子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注释:

 

[①]顾颉刚先生认为,《易经》卦爻辞的“著作年代当在西周初叶”。见顾颉刚.周易卦爻辞中的故事[A].古史辨[C].第三册.上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这一说法得到了多数学者的认同。后来又有学者陆续添补新证,证明顾氏的观点。详参李学勤.周易经传溯源[M].长春:长春出版社,1992.1—14.有学者从语言的比较和文献的比较来考论《易经》的年代,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参见廖名春.周易经传十五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117—202.

 

[②]赖文载台湾《孔孟月刊》总473至484期。邓文载《周易研究》1994年第3期。

 

[③]“《易经》本是筮书”,乃高亨先生说。高亨.周易古经今注[M].北京:中华书局,1958.另外持此说的还有很多学者,如李镜池,参看李镜池.周易探源[M].北京:中华书局,1978.

 

[④]参金景芳早期著作《易通》,此书作于1939年,不为时俗所动,坚持己说,见金景芳.学易四种[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87;后一直坚持此说,见金景芳讲述,吕绍纲整理.周易讲座[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金景芳、吕绍纲.周易全解[M].(修订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⑤]关于《周易》中“时”的哲学,可参刘彬.论《周易》中“时”的哲学[A].黄怀信、李景明主编.儒家文献研究[C].济南:齐鲁书社,2004.程石泉:易辞新诠[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212—219.

 

[⑥]参见廖名春.周易经传十五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200.对于《易经》的双重性质,很多学者皆有论述,当然各家对这种双重性的程度估计各有差异。参看黄寿祺、张善文.周易译注·前言[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金春峰.《周易》经传梳理与郭店楚简思想新释[M].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04.29-31.

 

[⑦]本文所用帛书《易传》的引文皆以《续修四库全书·经部》第一册廖名春《马王堆帛书周易经传释文》和廖名春《帛书<易传>初探》所载《帛书<易传>释文》为主,参考陈鼓应主编《道家文化研究》第三辑、第六辑所载陈松长释文,斟酌损益。为行文方便和排版需要,径以相应简体写出。如“亓”直接写作“其”。下不出注。

 

[⑧]鲁国因为是周公之子伯禽的封国,因此享有特殊的礼遇,可拥有“天子之礼乐”,地位特殊,非其他诸侯国所能企及,参杨朝明先生.鲁国礼乐传统研究[J].历史研究,1995(3).

 

[⑨]详参廖名春.周易经传十五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211;姜广辉.中国经学思想史[M].第一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352—370。

 

[⑩]详参杨庆中.周易经传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100-107.

 

[11]如杨柳桥先生所说:“《周易》之为书也,弥纶天地,洞体幽明,极深研几,穷神知化,开物成物,旨远辞文,洵我中华古代文化之宝藏也。迨及春秋,周德日衰,斯文渐绝,率目《周易》为卜筮专书,易教于焉大晦。”参见氏着.周易绎传[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1.

 

责任编辑: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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