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素】朱熹的天人观念及其政治意蕴

栏目:文化杂谈
发布时间:2024-08-26 18: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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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的天人观念及其政治意蕴

作者:袁素(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讲师)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时间:孔子二五七五年岁次甲辰七月十六日乙卯

          耶稣2024年8月19日

 

朱熹的天人观念,是其对宇宙与人关系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朱熹认为,“天降生民”的过程中,天赋予人理和气;天人共享同一天理本体,又由于气的运动,人与人之间出现智、愚、贤、不肖的差异。朱熹的天人观念为他的政治哲学推衍创造了空间。天能生人,但不能参与人间事务的管理,这时便需要圣人的治理,以使人类社会的秩序符合天理。

 

“天降生民”的三重意义

 

天人关系涉及天、人两方。在朱熹那里,天有自然之天、义理之天和主宰之天等多层含义,人也有大人、小人之分。对象不同,所指代的关系便有不同。朱熹天人关系最基本的命题是“天降生民”,《大学章句序》开篇即阐发了他天人关系的核心观点。他说:“盖自天降生民,则既莫不与之以仁义礼智之性矣。然其气质之禀或不能齐,是以不能皆有以知其性之所有而全之也。”结合天的多层含义,我们可以从以下三重意义理解这一命题。

 

第一,天人一理。“天降生民”命题中的“天”首先是“义理之天”或者说“天理”。朱熹认为,天理是从古到今、内在于万物的普遍规律和存在依据。宇宙间万事万物,都是内含天理的,人也不例外。人的本性与天理一致,其存在根据和实践依据都应以天理为准则。

 

第二,人有不齐。“天降生民”命题中的“天”不仅仅是“义理之天”,还包括自然属性,或者说气的属性。由于气的参与,“天降生民”导致人的差异性。人之不齐主要指人与人的差异性。从气的角度看,人得到的气不偏不塞,而物得到的气有偏塞,人和物也就有了贵贱之分。既然人禀受了不偏不塞、没有阻碍的气,那么人与人为何会产生贤愚的差异呢?朱熹认为有两个原因:一是气的清浊美恶不同,二是外物对明德的影响。人之不齐,是内外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圣贤的气质清且美,且不易受外物影响,他们的明德可以完全表现出来;愚不肖者的气质浊且恶,加之外物影响,明德被遮蔽而不能表现全貌。

 

第三,天命率性。在天人关系的这层意义中,“天”主要指主宰之天。在朱熹所处的时代,天的人格神主宰意义大致已经消失。所谓“主宰之天”,其实是一种理性化的表达。朱熹说:“(天)以此理付之,便有主宰意。”(《朱子语类》卷六十八)人是否应该接受自己愚、不肖的特质,而放弃向善的可能呢?朱熹否认了这种看法,认为人应当“知其性之所有而全之”。从人与人的差异看,人不应固守于天所赋予的恶的特质。虽然某种程度上说,智、愚、贤、不肖的差异性均是天所赋予人的,但是从源头来说,人之气是正气,只是由于气之运动导致气之偏塞。人应循天之主宰义,追寻善性。

 

天人关系的政治意蕴

 

“天降生民”创造了政治空间。试想,如果天理不是“无情意、无计度、无造作”(《朱子语类》卷一)的,而是一种全能的存在,那么万民在降生后始终处在天理规定的秩序中,这时政治活动就是非必要的。因为尽管人类社会包含了一定的差异性,但这种差异性不导致冲突,而是处于内在和谐有序的状态。只有存在冲突与异议时,政治才有意义。从这一角度看,气的偶然性所导致的差异性,是创造政治空间的关键。气之“清浊美恶”是否有迹可循?朱熹认为都是偶然的结果,其以一日之中的天气变化揭示宇宙中气的驳杂程度。由于天人本是一气,天气的复杂性表明人之气同样是驳杂且难以预期的。整体而言,不正常的天气占多数,人得到的混浊之气多,而清明之气少,人类社会呈现出圣贤少、小人多的局面。政治是扭转这一局面的必要手段。

 

“天降生民”为圣人治理提供了正当性支撑。生民与圣人在本然之性上相同,但由于气质的影响,生民不能如圣人一般生活。若不能解决衣食问题,则不会去提升道德修养水平。即使衣食等生存问题解决,若不加以教化,他们反而可能会对欲望不加节制,从而导致道德水平进一步滑坡。《孟子·离娄下》有云:“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朱熹认为,孟子此处强调的人禽间的差异,就在于人能“全其性”。一般民众由于缺乏教育引导,不能主动提高道德修养,成全其本性,他们虽有人之外形,但不论是内在修养还是外在行为都可能接近禽兽。由于民众之本性不能完全彰显,无法实现自身的理想状态,圣人作为天生的完美展现人之本性者,有治理和教化民众的责任。君师的职责,是抚养、教导生民,并使生民各遂其性。生民本性的规定性源自天理,但具体的实现依赖于君师、圣人的指导。君师参赞天地,作为天地的辅助者,完成天理的目标。

 

以现代视角审视,朱熹由天人关系引申而来的政治哲学,是一种基于目的进路的证成性(justification)理论。圣人以生民各遂其性为目的,由于其能达成这一效果,故而其统治具有正当性。这与现代政治以同意为基础的基于发生进路的正当性(legitimacy)理论有所不同。朱熹的理论更加强调“目的”“效果”,而非“根据”。当然,在朱熹的时代,还存在“有德者居之”等强调“根据”正当性的理论,这已经超出本文的论域了。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明清朱子学通史”(21&ZD051)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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