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启雯】“隐权力”何以能抗衡正式权力——评吴钩《隐权力:中国历史弈局的幕后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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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6-06 08:00:00
“隐权力”何以能抗衡正式权力
——评吴钩《隐权力:中国历史弈局的幕后推力》
作者:潘启雯(北京媒体从业者)
在古代,一个官员私人雇用的家丁、奴仆,如跟班、门子等,他们的权力到底有多大?这似乎是一道历史谜题。而“宰相门子七品官”的俗语却形象明了地透露出给宰相看门的家奴或跟班,其权力往往不亚于“七品朝廷命官”,尽管任何摆在台面上的法律文本都不会规定“×X衙门的长随=X品官”,但官员的侍从们自古便是不可或缺的“权力分肥者”。在晚清小说《官场现形记》里,提到善哉和尚在湖北武昌龙华寺举办一个超大型“水陆道场” (中国佛教最隆重的一种经忏法事)兼募捐仪式时安排的“座席位次”就是最好的佐证。
在那次盛大活动上,广发请帖的善哉和尚将男客席位分为三等:享用上等席位的“vIP贵宾”包括军方的提督与镇总兵(相当于省军区的司令、军长)、布政使与按察使(相当于副省级领导)、道员(相当于地区行署专员)以及督抚衙门的幕友、官亲;二等贵宾席上坐着的是实缺或候补的知府级官员(相当于市级官员)和首县(相当于省衙门驻地知县),以及“洋行买办、钱庄汇票”等字号的阔佬商家,亦即金融界与外贸界的成功人士;三等席位则坐着候补州、县,任闲职、散职、副职的佐贰各官以及寻常买卖人等。
善哉和尚是个地地道道的佛门中人,按理说应该讲求“众生平等”的思想,但在故事中却也要看重个“三六九等”,这在我们今天看来或许已经见怪不怪了。更为有趣的是,为什么这些“座席位次”并不全然按照来宾的行政级别、职务高低或者财产额来排列?难道在官场的正式规矩之外,还有着另一套隐微的权力系统、另一个隐秘的特权格局?在《隐权力:中国历史弈局的幕后推力》中,作者吴钩以这个“座席位次”的例子说明,可以引入“隐权力”这一参考系数,来理解享受不同档次“知客”待遇的真正奥秘所在。
原来,善哉和尚是根据来宾所拥有的实际权力值(实际权力=正式权力+ “隐权力”)做出不同档次的“知客”待遇的。提督、镇总兵、布政使、按察使、道员都是地方高层领导,正式权力很大,是当然的VIP;督抚衙门的幕友与官亲,虽然不是朝廷官员,但与高层领导关系非同一般, “隐权力”不容小瞧,所以也坐了上席;由于晚清之时,商人的社会影响力(“隐权力”)日益显著,因而那些商界的阔佬们,也能享受到与中层领导同等的招待。而坐在三等席位的“佐贰各官”,虽说也是戴官帽、着官服的,也各自有独立的衙署,看起来似乎风光体面,实际上却有职无权,权力完全被正印官架空,比如清代定例:佐贰官不准擅准词讼,不得擅系犯人算功。难怪他们被安排到最下等的席次,同“寻常买卖人”一般待遇。
从善哉和尚安排的“座席位次”中,我们可以得出前述问题的答案了—— 衙门中的师爷和官亲,其实远比那些具有正式官员身份的“佐贰老爷”们更有权力、更受尊敬。而在吴钩看来,君主专制框架下的官僚制度,官僚可以通过制度性授权,获得正式权力。所以,正式权力的大小可以通过官阶、品秩、俸禄、职位等来综合衡量,并且从理论上说是固定的。“隐权力”则并非由科层结构设定,而是由人情关系创造出来的—— “隐权力” 自成体系,有自己的隐秘来源,有自己的权力地盘,有自己的传递管道,与正式权力系统相互嵌接,又各自为政,共同规划着官场的权力空间。先前的官员之所以对“年谊”、“乡谊”、“门谊”等人情资源极为重视,为维持人情关系不惜本钱,每年都要馈赠“冰敬”、“炭敬”、“节敬”等,就是因为一个人情关系网络就是一个重要的权力源,从中可以假借“隐权力”,从而达到不断地壮大自己的实际权力值。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关系网络并不是“隐权力”的唯一源泉,个人的威望、社会动员力,私自窃取的造福与加害能力等,也都可以形成“隐权力”。
其实,吴钩提出“隐权力”这个新概念,并非是换个名字来表述已经存在于社会当中的种种权力背后的“关系”、“面子”,而是更深入地阐明了其中运作的关系——它不但让我们看到了“潜规则”背后的推手,也让我们发现了官与官、官与民、君王与官僚、君王与民众之间博弈格局的真实推动力。比如说上级官吏对待某个相熟的下属时,所特意或者无意表现出来的态度,往往就构成“隐权力”的基础。但这个忽然被其他人所认知的关系本身并不能直接使得下属的官职升高,而是在同样的官职之下,其管理的权限就会不断增加。在生活里,我们往往可以看到这种状态的流风余韵——譬如在某个酒宴上,某位本身就具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只要他还是在某种程度上沉于下僚,或者同坐者社会地位相似或者略低,往往从这位口中听到的都是上官的名讳,以及他们之间吃饭或者握手的交往,以及各种从某上位者口里听来的小道消息。这未必是成心进行炫耀,而是在表明自己所掌握
的“隐权力”是如何强大,以此来谋求更大的“发言权”。
那么, “隐权力”何以能从古至今同正式权力分庭抗礼呢?在作者看来,很多时候, “隐权力”甚至比正式权力更为管用—— 因为“隐权力”的分配不是参照官职大小而是参照人情远近,不是依靠公共授权而是依靠私人请托,不是服从制度安排而是服从庇主意志。 “不怕县官,只怕现管”—— 这句古话里的“县官” 自然指正式权力,“现管”则可以看作是一种“隐权力”。因此可以说, “隐权力” 既不受正式权力结构的层级限制,又可以随意越过正式权力的横向边界。正如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借鬼吏之口说:“一日吏,一日役,一目官之亲属,一日官之仆隶。其四种人,无官之责,有官之权。”与纪晓岚同时代的邵晋涵也说过: “今之吏治,三种人为之,官拥虚声而已。三种人者,幕宾、书吏、长随。”不论是纪晓岚说的“四种人”,还是邵晋涵说的“三种人”,都是典型的“隐权力集团”,他们不是朝廷命官,却是地方吏治的实际掌权者,无官之责而有官之权,而官则“徒拥虚名”而已。
颇为难得的是,吴钩在“隐权力”这个母概念之下,又提出了一些子概念,如“权力经纪”、“权力亏虚”、“黑权力”、“私信政治”、“偏房”、“权力值”、“权力赎金”、“食权者”、“送礼政治”、“盗户特权”、“假私济公的政治”等,以进一步丰富“隐权力”的外延和解释力。譬如,市井俗人眼中幕友师爷的“权
力虚高”与佐贰官员的“权力亏虚”并存,帝王分配国家权力时以“正室”官僚系统与“偏房”私人班底组成复式权力结构,“食权者”们组成的各种权力集团各自根据(合法的)造福与加害能力而对权力收益进行“权力分肥”等,运用“隐权力”这把钥匙确实很容易解释与阐述这些现象。
以“偏房”为例,作者引用晚清开明官僚郭嵩焘的史论似乎拥有了超强的普适解释力:“汉、唐以来,虽号为君主,然权力实不足,不能不有所分寄。故西汉与宰相、外戚共天下;东汉与太监、名士共天下;唐与后妃、藩镇共天下;北宋与奸臣共天下;南宋与外国共天下;元与奸臣、番僧共天下;明与宰相、太监共天下;本朝则与胥吏共天下耳。”郭嵩焘所列举的与君主“共天下” 的历朝人物,绝大部分都可以归入“隐权力集团”的行列,如西汉之外戚、东汉之太监、唐之后妃、元之番僧、明之宰相(实为内阁大学士)与太监,还有清之胥吏。在“名分”上,这些人并无“治天下”的正式权力,只不过凭恃与权力中枢的特殊关系,得以把持权柄、操纵朝政。相对于正式的官僚系统而言,他们就是受宠得势的政治“偏房”。当然,“偏房”获利多于或与“正室”差不多,倒不能说明“偏房”的权力大于“正室”,而是反映了权力系统的公共权威极容易被接近权力中心的内部人截获。权力运行的科层化程度越低,权力被窃取或假借的机会就越大。
古今中外,权力在老百姓心中总是“神秘莫测”、“高不可攀”的—— 因为权力本身都是一种羞涩的东西,它的运转往往都是在幕后进行的, “隐权力”也并非是我们这里独有的状态。而正是由于权力的这种特性,所有追求政治文明的地方,对待权力的运作都是基于两种考虑:公开透明,以及限制,也就是最近很流行的那句“把权力关进笼子”。而“公开透明”正是把权力关进笼子的基础。无论针对的是主流话语中的“不正之风”抑或贪
官独创的“温和腐败”,无论使用的是吴思“潜规则”、洪振快“亚财政”的名词还是马克斯·韦伯的“传统威权”、哈耶克的“自发秩序”、费孝通的“差序格局”、梁漱溟的“伦理本位”的分析工具,在这片历史悠久而日增神奇的土地上,正式权力与“隐权力”的分野早已是个无法证伪却也无需否认的事实,让人略觉有些讶异的不过是在正式权力非正式运作的无奈之外,还俯拾皆是“隐权力”正式运作的无忌与张狂。但存在的真的就是合理的吗?需要警惕的是。当正式权力越来越依赖于“隐权力”在暗地里的长袖善舞,制度、道德、正义、勇气只能越发沦为腾挪招架的说辞与文过饰非的牌坊,最终毫无疑问地会丧失所有的价值、规矩、准则与效力。
从这个意义上说,“隐权力”概念的发现和提出,就为理解传统中国的政治现实提供了一个有力的观察和解释工具。正如《潜规则》和《隐蔽的秩序》的作者吴思所说:“‘隐权力’这个概念,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许多社会现象,用到妙处,甚至可以凭借小学算术把这些现象算清楚。”对历史进行的大众化解读,并做出这样的现实反思,在笔者看来,吴钩和他的《隐权力》无疑是得益于当下社会民智的启迪,让社会大众得以摆脱那些被理所当然地接受了的“观念神话”,也即相信“人类的历史进程总是确定不移地向前发展’, “当下总是好于往昔”, “今人总是贤于古人”,“制度不断完善,人性不断进化,最终会达至一个完美的人间天堂”等。而事实上,区区数千年文明史,人类得到的仅仅是知识的累积,智慧并元实质进步,人性和各种社会陋习也依然恒常如昔,因此古今仍旧有如此之多的“雷同”并不令人奇怪。在时间已流动到21世纪的今天,我们需要的正是打破这样的“观念神话”,明白时间的历史流淌不会自动带来一切,社会的进步和完善需要制度建构来加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