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震 [日]吾妻重二 [韩]张东宇 主编东亚《家礼》文献汇编(全十三册)出版暨总序、后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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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30 13: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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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震  []吾妻重二  []张东宇 主编东亚《家礼》文献汇编(全十三册)出版暨总序、后序

 

 

 

书名:东亚《家礼》文献汇编(全十三册)

主编:吴震  [日]吾妻重二  [韩]张东宇

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4年1月

 

【内容简介】

 

前古有孔子,近古有朱子。朱子是我国儒学史、学术思想史和文化史上的巨人。《家礼》是朱子学的基本文献,享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家礼》的制定意味着儒家礼仪发生了社会化、生活化的重大转向,是突破性的礼学成就。《家礼》不仅对元明清三代约七百年产生了持续长久的广泛影响,而且遍及整个东亚地域,对日本、朝鲜·韩国、琉球、越南等地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流传至今的相关文献便有数百种之多。因此,基础性的《家礼》相关文献亟待整理,相关研究亟待推动。本项目通过东亚主要各国学术界的国际性、跨文化的研究合作,全面整理相关重要文献,用长达五年的时间,合作完成《东亚〈家礼〉文献汇编》,以便利学界展开研究,并进一步推动中国文化的复兴和礼仪文明的传播。

 

《东亚〈家礼〉文献汇编》辑录《家礼》相关文献51种,依国别分为中国篇、日本篇、朝鲜篇、越南篇四个部分,涵盖了东亚地区学者以汉文写就的《家礼》相关文献之精要。此次整理工作,每种文献均精选底本,录入、标点、校勘并撰写解题,解题对作者生平与著述、文献内容、版本情况、主要特点等作一一介绍,供学界参考。这是首次对东亚地区《家礼》相关文献进行全面调查、大规模集成和完整整理,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

 

【主编简介】

 

吴震,1957年生,江苏丹阳人,日本京都大学博士。现为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上海儒学院执行副院长、上海市儒学研究会会长、中国哲学史学会副会长、尼山世界儒学中心副主任、国际儒联理事、中华孔子学会理事、中华日本哲学会常务理事等。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哲学、宋明理学、东亚儒学。

 

吾妻重二,1956年生,国籍日本,日本早稻田大学文学博士。现为日本关西大学文学部教授、东西学术研究所所长。主要研究领域为宋明儒学、朱子学、家礼学。

 

张东宇,1961年生,国籍韩国,韩国延世大学博士。现为韩国延世大学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朝鲜儒学、家礼学。

 

【丛书总目】

 

总序

凡例

 

中国篇

第一册

(宋)朱熹撰,(宋)杨复附注,吾妻重二汇校

《家礼》

(宋)朱熹撰,(宋)杨复、刘垓孙注

《纂图集注文公家礼》

(元)郑涛《浦江郑氏家范》

(明)胡广等《性理大全书・家礼》

第二册

(明)冯善《家礼集说》

(明)丘濬《文公家礼仪节》

(明)朱廷立《家礼节要》

第三册

(明)宋纁《四礼初稿》

(明)吕维祺《四礼约言》

(清)孙奇逢《家礼酌》

(清)张汝诚《家礼会通》

(清)武先慎《家礼集议》

(清)索宁安《满洲四礼集》

 

日本篇

第一册

 林鹅峰《泣血余滴》

 林鹅峰《祭奠私仪》

 小宅处斋《慎终日録·威公》

 中村惕斋《慎终疏节 追远疏节》

 中村惕斋《慎终疏节通考 追远疏节通考》

第二册

 中村惕斋《亲尊服义》

 新井白石《家礼仪节考》

 室鸠巢《文公家礼通考》

第三册

 三宅尚斋《朱子家礼笔记》

 三宅尚斋《神主题名式》

 三宅尚斋《父母之丧止于三年说》

 加藤九皋《丧礼略私注》

 荻生徂来《葬礼考》

 荻生徂来《祭礼略记》

 中井甃庵《丧祭私说 幽人先生服忌图附》

 天木时中《祠堂制并祭四世说》

 蟹养斋《家礼改图》

第四册

 中村习斋《家礼通考》

 中村习斋《家礼新图》

 中井履轩《深衣图解》

 津阪东阳《祠堂考》

 猪饲敬所《文公家礼仪节正误》

 松崎慊堂《神主制》

 小出永安校点《新刻性理大全·家礼》

 浅见䌹斋校点《家礼》

 

朝鲜篇

第一册

 李滉《退溪先生丧祭礼答问》

 曹好益《家礼考证》

第二册

 金长生《家礼辑览》

第三册

 李縡《四礼便览》

 郑重器《家礼辑要》

第四册

 朴圣源《礼疑类辑》(上)

第五册

 朴圣源《礼疑类辑》(下)

 丁若镛《四礼家式》

 

越南篇

 陶胡公、陶宜斋、范甫《三礼辑要》

 裴秀岭《四礼略集》

 杜辉琬《文公家礼存真》

 佚名《家礼略编》

 

【总序】

 

《家礼》是南宋时期朱熹的名著,书名的意思就是在“家”中进行的“礼仪”,其内容主要涵盖了冠、婚、丧、祭四大礼仪。此书作为日常生活中必备的、简便而实用的礼仪手册,对后世影响深远。在众多的中国礼仪书籍中,很难找到如朱熹《家礼》这般在日常生活实践中产生如此重大影响的文献。

 

“重大影响”包括影响的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深度”指的是《家礼》中的冠、婚、丧、祭等各种仪式从南宋时期开始成为家中举行的仪式典范,大大改变了以前的儒家仪式实践和家族、宗族结合的方式。“广度”指的是这种影响不限于中国,还扩展到整个东亚地区,包括中国、朝鲜、琉球、越南、日本等国家。这一“广度”的影响,当然是朱子学在这一地区广泛流通的结果,不过,由于过去的朱子学研究主要集中在哲学思想或伦理道德方面,诸如理气论、心性论等,往往忽视了礼仪方面的研究,因此,“东亚家礼” 这个主题过去也没有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然而,回顾历史,不仅在朱子学中,而且在儒家思想中,礼仪与哲学思想就像汽车的两个轮子,无疑是至关重要的两个方面,这一点从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仁”和“礼”两个要素就能一目了然。就朱熹本人而言,如后文所述,他将“礼”视为“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而言之,我们还有两个重要的研究课题:儒家和朱子学中的礼仪实践问题,以及“家礼”在东亚各国的接受和转变问题。

 

这套汇编为《家礼》研究提供了基础资料,这些资料来自中国、日本、朝鲜和越南等国家,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宝贵资源。

 

一、朱子学与《家礼》——礼与理

 

首先,让我们看看朱熹眼中的“礼”是什么。简而言之,礼是“理”的具体表现。朱熹在《论语集注》中提出了著名的定义:

 

礼者,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则也。(《学而篇》“礼之用,和为贵”章)

 

“天理之节文”意指抽象的天理以有品节、有文彩的方式呈现出来;“人事之仪则”意指它成为人类应该遵循的规则。在朱熹的思维中,这个定义是明确且不可动摇的,此外,还有如下的说明:

 

礼,即理之节文也。(《为政篇》“孟懿子问孝”章)

 

礼者,天理之节文也。(《颜渊篇》“颜渊问仁”章)

 

这些例子也都强调礼是将“理”具体化的形式。

 

朱熹还进一步指出“礼即理”的观点:

 

礼即理也。但谓之理,则疑未有形迹之可言;制而为礼,则有品节文章之可见矣。人事如五者,固皆可见其大概之所宜,然到礼上,方见其威仪法则之详也。(《朱文公文集》卷六十《答曾择之一》)

 

换句话说,仅仅谈论“理”,往往容易陷于抽象,而不够彰明昭著,然而当“理”以“礼”的形式具体化时,就“有品节文章之可见”,人们就能比较充分地理解其行为准则。这个“礼即理”的观点强调了礼仪与理本来是不可分割的,因此,作为“人事之仪则”的礼仪对人非常重要。

 

关于“礼”和“理”,朱熹还有以下言论:

 

“克己复礼”,不可将“理”字来训“礼”字。克去己私,固即能复天理。不成克己后,便都没事?惟是克去己私了,到这里恰好着精细底工夫,故必又复礼,方是仁。圣人却不只说克己为仁,须说“克己复礼为仁”。见得礼,便事事有个自然底规矩准则。(《朱子语类》卷四十一,《论语》二十三·颜渊篇上“颜渊问仁”章,第十八条)

 

正淳问:“程子曰:‘礼,即理也。不是天理,便是人欲。’尹氏曰:‘礼者,理也。去人欲,则复天理。’《或问》不取尹说,以为失程子之意,何也?”曰:“某之意,不欲其只说复理而不说‘礼’字。盖说复礼,即说得着实;若说作理,则悬空,是个甚物事?”(《朱子语类》卷四十一,第八十六条)

 

据此,“克己复礼”中的“复礼”一词不能用“复理”代替。仅仅提到“复理”会使其变得过于抽象和难以捉摸,很难与“精细底工夫”产生关联,而“礼”作为一种“规矩准则”,只有通过实际执行才能产生切实的工夫,才能成为“仁”,因而又与“天理”相符。这里提到的“《或问》”是指《论语或问》,“尹氏”是尹焞,在该书第十二卷颜渊篇中收载了相关的讨论。“程子曰:‘礼,即理也。不是天理,便是人欲’”是程颐的话,《河南程氏遗书》中有如下表述:

 

视听言动,非理不为,即是礼,礼即是理也。不是天理,便是私欲。人虽有意于为善,亦是非礼。无人欲即皆天理。(《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五,第十五条)

 

朱熹的“礼”的定义是对程颐“礼即是理”思想的继承与发展。综上所述,可以概括为:抽象的“理”(principle, general rule)是通过具体的“礼”(form, ritual)来表现的,只有通过具体坚实的实践,人们才能实现“仁”这一理想。换句话说,为了实现“仁”或“天理”,“礼”的具体实践是不可或缺的。

 

总之,在朱熹看来,“礼”是人们必须遵循的准则,也是与“理”相关的本质要素。朱熹编写《家礼》作为冠婚丧祭礼仪的实用手册,并在晚年致力于研究中国古代礼仪制度,编写浩瀚的《仪礼经传通解》,这些作为并非偶然,而是与朱子学的核心理念有着密切的关系。

 

二、《家礼》的位置

 

众所周知,儒家礼仪的经典中,有所谓的“三礼”文献,即《仪礼》《周礼》和《礼记》,它们自古一直传承下来。其中,在礼仪实践方面,最为重要的是《仪礼》。然而,《仪礼》成书于公元前六世纪左右,故有些内容已经不再适应时代的变化。在汉唐时代,随着社会的变化,各种与仪礼相关的实践手册逐渐问世,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敦煌出土的各种唐代“书仪”类文献。及至十世纪中国近世时期,北宋的司马光参酌《仪礼》,对其中涉及家庭礼仪的部分进行了大幅度修改,撰成《书仪》一书;朱熹吸取了程颐的某些观点,在《书仪》的基础上编撰了《家礼》一书。《仪礼》与《书仪》《家礼》的关系可以下图表示:

 

 

 

(《仪礼》《书仪》《家礼》的相互关系图)

 

在此可以看出,《仪礼》详细记录了贵族阶层各种场合的仪式,而《书仪》和《家礼》则缩小范围,专注于家庭方面的日常仪式,特别是冠婚丧祭。当然,考虑到时代因素,添加了其他世俗礼仪,对古代仪式进行损益以便于当时的人们施行,也是《家礼》的重要特点之一。

 

《家礼》在礼书中的地位,相当于所谓的“仪注”。本来,礼学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但总括起来,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经学”的领域,另一个是“礼制”的领域。其中《家礼》就属于“礼制”,而且属于“仪注”领域。《家礼》所涉,不属于国家层次,而是私人层次,因此相当于“私家仪注”。这些定义,可以如下表示:

 

 

 

(礼学文献的分类图)

 

就“经学”方面来说,《周礼》《仪礼》《礼记》等“三礼”文献的注释是其代表性著述,如《十三经注疏》以及胡培翚《仪礼正义》、孙诒让《周礼正义》等各家注解本,都有详尽精密的注释。

 

在“礼制”方面,朱熹、黄榦《仪礼经传通解》,江永《礼书纲目》,秦蕙田《五礼通考》等书,收集整理了历代礼仪制度方面的文献资料。这些文献资料并不限于上述“三礼”文献中的任何一种,而广泛涉及吉、凶、军、宾、嘉等各种礼仪,因此《四库全书总目》将其分类为“通礼”。由此可见,作为“经学”的“三礼”之书主要阐明了礼的基本原则,而作为“礼制”的“通礼”之书则以“三礼”经典为依据,注重礼仪实践的应用方式。

 

除“通礼”文献以外,还有礼仪的实践手册(manual),也即记载仪式程序的各种礼书。这类礼书就是所谓的“仪注”,大致可分为国家举行的国家礼仪和个人实施的私人礼仪(顺便一提,在李氏朝鲜时期,通常不称为“仪注”而称为“仪轨”)。《四库全书总目》对“公私仪注”有如下解释:

 

案:公私仪注,《隋志》皆附之“礼类”。今以朝廷制作,事关国典者,隶“史部政书类”中。其私家仪注,无可附丽,谨汇为“杂礼书”一门,附“礼类”之末。(《四库全书总目》卷二十二·经部二十二·礼类四)

 

据此,“仪注”诸书中“事关国典者”被归类于“政书”,而“私家仪注”则被分类为“杂礼书”。作为国家层次的仪注书,《四库全书总目》列举了唐朝《大唐开元礼》、宋朝《政和五礼新仪》、明朝《明集礼》等,另一方面,司马光《书仪》、朱熹《家礼》等则被归类为“杂礼书”。当然,所谓“杂礼书”不过是一种文献分类方式,是以经学为正统的意识形态下所作的分类而已,然而事实上,正如上面所述,《家礼》作为家庭礼仪的实践手册,在士庶两个阶层的日常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儒家礼仪的实践性品格正是通过《家礼》的推广得到了全面展现。

 

儒家礼仪(包括“家礼”)还涉及礼仪行为过程中如何使用“仪器”、身着何种“礼服”等问题,随之而产生了仪器、礼服等“名物”的学问知识,聂崇义的《三礼图集注》就是这方面的重要著作,对礼仪的器物、服饰等作了详尽的考证。

 

三、《家礼》的作者问题

 

清代朱子学专家、朱子学的捍卫者王懋竑提出了“《家礼》伪作说”,该说被《四库全书总目》的编者所采纳,长期以来几乎是学界的“共识”。但是经过当代学者的深入研究,王懋竑的“伪作说”被证明是莫大的误解,《家礼》为朱熹自撰,已然是不可动摇的史实。关于这个问题的来龙去脉,吾妻重二的论著有详细的梳理和考证,归纳而言,要点如下。

 

王懋竑认为,根据李方子《朱子年谱》的记载,《家礼》作于乾道六年(一一七〇),但是,却没有明确的文献记录表明朱熹完成了《家礼》一书,因此王懋竑推断《朱子年谱》的上述记载并非事实。王懋竑甚至认为朱熹的《家礼序》(见《朱文公文集》卷七十五)也是后人的伪作。然而,王懋竑的说法存在根本的史实错误,故他的“伪作说”是不能成立的。理由大致有以下六点:

 

(一)王懋竑全面否定了李方子《朱子年谱》所载乾道六年《家礼》成书的记录,但是并不能由此推断《家礼》为伪作。《年谱》的这个记载,应该理解为朱子《家礼》的部分内容作于此时。

 

(二)王懋竑的文献考察也存在不少遗漏,他并没有充分考察陈淳、黃榦、方大琮等人有关《家礼》序跋中的记载,对其中的一些序跋,王懋竑甚至从未提及。

 

(三)王懋竑以为朱熹的《家礼序》是伪作,但是,宋版《纂图集注文公家礼》卷首翻刻有朱熹亲笔的《序》,对王懋竑之说构成了有力的反证。

 

(四) 《家礼》在朱熹死后不久,相继出版了五羊本、余杭本、严州本等多种版本,参与出版的陈淳、黄榦、廖德明、杨复等都是朱熹门人,他们都认为此书乃朱熹自著,对此表示了极大的敬意。倘若此书是他人伪作,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王懋竑认为当时《家礼》已经盛行,故这些弟子不愿公开声明《家礼》为伪,这个说法是强词夺理。

 

(五)王懋竑对于《家礼》一时丢失,而后被某人找到这一记录表示严重质疑。然而,在朱熹的那个时代,某部著作在作者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擅自出版,这种情况时有发生。例如朱熹的《论语集注》和《周易本义》便发生过这类事情。相关史实可以参见《朱子语类》卷十九第七十条、《朱文公文集》卷六十《答刘君房二》等记载。因此,《家礼》被重新发现这一情况,不能成为《家礼》伪作说的有力证据。

 

(六)根据王懋竑《家礼后考》《家礼考误》(《白田草堂存稿》卷二)的说法,《家礼》的内容有一些前后矛盾之处。但是,这些现象应该这样解释:今本《家礼》不是朱熹生前完成的“足本”,而是朱熹完成的“稿本”。若以有些说法不一致为根据,从根本上否定朱熹《家礼》,以为是后人的“伪作”,这是非常草率的推论。

 

四、《家礼》的特色

 

朱熹《家礼》是一部划时代的著作,其特色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作为礼书的重要性。在中国,最重要的古典礼书当然是《仪礼》,可以说《仪礼》是中国古代礼书文献的代表。与之不同,《家礼》则是中国近世(宋元明清)的礼书代表,而《家礼》作为中国传统社会的礼仪实践手册,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儒学的“新经典”。

 

第二,《家礼》内容的普遍性。所谓“普遍性”,意谓超越了社会阶层的局限,而普遍适用于不同阶层的日常生活。根据朱熹的设想,《家礼》的礼仪规范不再受制于身份或官品的限定,强调“士”与“庶”都可按自己的实际情况,从事适当的礼仪实践。举例来说,关于祭祀家族祖先的“祠堂”,《家礼》指出:

 

古之庙制不见于经,且今士庶人之贱,亦有所不得为者,故特以祠堂名之,而其制度亦多用俗礼。(《家礼》第一《通礼·祠堂》)

 

也就是说,庙制在古代礼制中没有明确的论述,但现在“士庶人”都可以制作“祠堂”以代之,便于祭祀祖先。另外,关于神主(又称“牌位”)的书写样式,可以写上“宋故某官、某公、讳某、字某之第几神主”,如果没有“官封”的话,也可省略,仅以“生时所称”为号(《家礼》第四《丧礼·题木主》)。要之,这些非常具体的礼节规范,说明不管是士人还是庶人都能实行与其身份相应的礼仪,这就反映出朱子《家礼》制定的礼仪规范是十分灵活的。

 

在古代中国,礼仪被认定是只有特权阶层才能遵守并享受的,《礼记·曲礼篇》“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一语表明了“礼”的阶层性。由此,礼仪规范的制定便将一般庶民剔除在外。但朱熹《家礼》并没有设定这种阶层差别。从官方角度看,宋王朝继承了传统的国家礼制,在礼仪实践上还保持着诸多阶层性的规定。然而《家礼》却与这种国家层面的礼制不同,提倡了超越阶层的士庶社会都能通用的新礼制。这种礼学构思可以说是“仪礼的开放”,也充分反映了朱子学“圣人可学而至”的平等主义人性观。而当《家礼》传入东亚地区之后,得以在当地广泛普及,其根本缘由也正在于《家礼》的普遍性和开放性。

 

第三,《家礼》的广泛影响。如上所述,《家礼》一书超出了中国的地域范围,还对朝鲜、日本、越南、琉球等东亚地区产生了重要影响,构成了东亚地域的一种文化现象。有关《家礼》的注释、解说的书籍在东亚地区层出不穷,推行《家礼》礼仪的案例也不胜枚举,足以证明《家礼》具有广泛的感化力。从历史上看,在东亚地区,朱子《家礼》的影响力其实并不亚于《四书章句集注》,因为《四书集注》毕竟是一种经典知识,而《家礼》更是一种生活知识,与人们的日常生活、行为方式有着更为密切的关联。至于《家礼》在东亚地区的社会影响以及文本流传的具体情况,尚有待于今后的深入研究。

 

五、本汇编的内容、编辑方针等

 

1.内容与编辑方针

 

本汇编收录了东亚国家中用汉文撰写的有关《家礼》的主要作品。其内容如下:フォームの始まり

 

系列一: 中国《家礼》文献

1. (宋)朱熹撰,(宋)杨复附注,吾妻重二汇校《家礼》

2. (宋)朱熹撰,(宋)杨复、刘垓孙注《纂图集注文公家礼》

3. (元)郑涛《浦江郑氏家范》

4. (明)胡广等《性理大全书・家礼》

5. (明)冯善《家礼集说》

6. (明)丘濬《文公家礼仪节》

7. (明)朱廷立《家礼节要》

8. (明)宋纁《四礼初稿》

9. (明)吕维祺《四礼约言》

10. (清)孙奇逢《家礼酌》

11. (清)张汝诚《家礼会通》

12. (清)武先慎《家礼集议》

13. (清)索宁安《满洲四礼集》

 

系列二: 日本《家礼》文献

1. 林鹅峰《泣血余滴》

2. 林鹅峰《祭奠私仪》

3. 小宅处斋《慎终日録·威公》

4. 中村惕斋《慎终疏节 追远疏节》

5. 中村惕斋《慎终疏节通考 追远疏节通考》

6. 中村惕斋《亲尊服义》

7. 新井白石《家礼仪节考》

8. 室鸠巢《文公家礼通考》

9. 三宅尚斋《朱子家礼笔记》

10. 三宅尚斋《神主题名式》

11. 三宅尚斋《父母之丧止于三年说》

12. 加藤九皋《丧礼略私注》

13. 荻生徂来《葬礼考》

14. 荻生徂来《祭礼略记》

15. 中井甃庵《丧祭私说 幽人先生服忌图附》

16. 天木时中《祠堂制并祭四世说》

17. 蟹养斋《家礼改图》

18. 中村习斋《家礼通考》

19. 中村习斋《家礼新图》

20. 中井履轩《深衣图解》

21. 津阪东阳《祠堂考》

22. 猪饲敬所《文公家礼仪节正误》

23. 松崎慊堂《神主制》

24. 小出永安校点《新刻性理大全·家礼》

25. 浅见絅斋校点《家礼》

 

系列三: 朝鲜《家礼》文献

1. 李滉《退溪先生丧祭礼答问》

2. 曹好益《家礼考证》

3. 金长生《家礼辑览》

4. 李縡《四礼便览》

5. 郑重器《家礼辑要》

6. 朴圣源《礼疑类辑》

7. 丁若镛《四礼家式》

 

系列四: 越南《家礼》文献

1. 陶胡公、陶宜斋、范甫《三礼辑要》

2. 裴秀岭《四礼略集》

3. 杜辉琬《文公家礼存真》

4. 佚名《家礼略编》

 

文献的排序是中国、日本、朝鲜、越南,基本上按照著者生年先后排列。不过,日本的《家礼》文献中的第二十四和第二十五并非著作,而是和刻本文本,因此将此两部放在该系列的末尾。

 

虽然这些作品的数量已经相当可观,但并不是全部,还有许多其他相关著作。由于本汇编旨在向中文学界提供《家礼》文本,因此我们只选择了汉文著作,但实际上还有许多以日语、字喃、韩语等书写的《家礼》文献。例如,越南的《寿梅家礼》是越南最广泛使用的《家礼》文献,现在还能在书店买到其越南语译本,但其中多用喃字,所以在此不得不舍弃。

 

2.编集经过

 

本汇编的整理出版最初是由复旦大学吴震教授提议的。笔者自二〇一〇年以来出版的《家礼文献集成·日本篇》(关西大学出版部)系列引起了吴震教授的关注。此后,吴震教授投入东亚儒学研究领域,开始关注东亚地域朱子《家礼》文献的整理工作。

 

随后,吴震教授于二〇一七年五月申请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的重大项目资助,题为“东亚地域《朱子家礼》文献整理及其思想研究”。同年十月十三日,由吴震教授主持,在复旦大学哲学学院举行了该项目的“课题论证会”。其时,韩国延世大学的张东宇教授作为朝鲜《家礼》文献整理的负责人,笔者作为日本和越南《家礼》文献整理的负责人,一起参加了会议,并制定了具体的计划。张东宇教授是韩国《家礼》研究的领军人物,2009年11月,笔者在韩国安东市的韩国国学研究院主持国际研讨会“朱子《家礼》与东亚的文化交涉”时,张东宇教授也参加了会议,并作了报告。自那时起,张东宇教授一直积极参与《家礼》文献的研究工作。另外,在上述“课题论证会”中,关西大学博士生佐藤瑞渊女士也出席了会议。

 

2019年2月,吴震教授、杭州师范大学申绪璐先生、佐藤瑞渊女士和笔者一行四人访问越南河内的汉喃研究院,调查越南《家礼》文献,留下了美好的回忆。我们在汉喃研究院得到了院长阮俊強教授和研究员丁克顺教授的大力支持,他们帮助查阅和复制了不少资料。

 

此后,我们积极展开标点和解题工作,尤其是在标点方面,得到了许多年轻研究者的协助。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这项工作一度有所停顿,但最终能够以现在的面貌出版成果,实在是一大幸事。在此,笔者代表编委由衷感谢所有相关人员。同时我们也希望本汇编的出版能够展现《家礼》一书的当代意义,并进一步推动东亚地区的《家礼》研究。

 

吾妻重二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五日于大阪

 

后记

 

中国传统文化是礼乐文化,“礼”构成了中华文明的根基,因此,礼学研究也就是文化研究。礼学研究的领域非常广泛,基本涉及礼义思想和礼仪制度两个层面,而就制度层面看,又涉及国家礼制和社会礼制两个方面。唐宋之前,礼制主要体现为国家典章制度,其典范之作就是《大唐开元礼》(一百五十卷)。及至北宋,由于庶民社会的兴起,国家制定礼仪之际,也开始关注“士庶”阶层的礼仪问题,如《政和五礼新仪》(二百二十卷)。

 

然而作为一部真正的向社会所有成员开放的家庭礼仪模板,则无疑是十二世纪朱熹撰述的《家礼》,后世又称“朱子家礼”。一般而言,《家礼》主要对“冠婚丧祭”的行为方式作了具体规定,在这些具体的礼仪规范中,主要体现了儒家礼义的思想和精神,因此,随着《家礼》的推广,儒家礼学得以在社会上真正落实为一种行为方式,并对宋元明清的传统中国社会产生了持续的深远影响。

 

另一方面,令人称奇的一个历史文化现象是,《家礼》不仅在传统中国,而且在李氏朝鲜、江户日本、黎朝越南以及琉球等东亚地域竟然也广受关注,各种翻刻本、注疏本、解说本以及研究性著述层出不穷,汇成了《家礼》文献的汪洋大海,可谓是东亚文化史上的一个奇观。近年来,随着礼学研究的全面兴起(可以参见杨华等著《中国礼学研究概览》,武汉大学出版社二〇二一年;汤勤福主编《中华礼制变迁史》,中华书局二〇二二年),《家礼》研究也在不断拓展,正逐渐形成东亚“家礼学”这一研究新领域(参见吴震、郭晓东主编《视域交汇中的经学与家礼学》,上海古籍出版社二〇二二年)。

 

本《汇编》的缘起,吾妻重二教授在“总序”中已有说明,这里仅作几点补充以及作为主编而应当表达的感谢词。我之所以在二〇一七年,以“东亚地域《朱子家礼》文献整理及其思想研究”为题,申请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计划重大项目,其因在于当时我的研究兴趣发生了一些转移,即从中国传统儒学转向东亚地域的儒学思想,这些研究成果后集为《东亚儒学问题新探》(北京大学出版社二〇一八年)一书出版。在研究过程中,我同时也注意到东亚《家礼》的现象,特别是吾妻重二教授的日本《家礼》研究,后经其介绍,又结识了韩国《家礼》研究专家张东宇教授,渐渐地就形成了上述研究计划的设想。

 

然而必须坦白的是,我只是该项目的组织者和施行者,而并非《家礼》研究的“专家”,这是因为我个人的研究兴趣始终只能停留在思想层面而无法进入制度层面。在思想研究方面,我们课题组在二〇一九年举办了一场“东亚礼学与经学国际研讨会”,邀请到海内外礼学研究的一流专家,这里略举人名,挂一漏万,还请谅解。例如:日本关西大学吾妻重二教授、韩国延世大学张东宇教授、美国伊利诺伊州立大学周启荣教授、武汉大学杨华教授、上海师范大学汤勤福教授、中国历史研究院梁满仓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吴丽娱教授、北京大学吴飞教授、台湾大学叶国良教授、台湾大学田世民教授、台北大学何淑宜教授、复旦大学何俊教授和郭晓东教授、越南汉喃研究院武越鹏博士,等等。会议成果即上面提到的《视域交汇中的经学与家礼学》一书,该项成果也就是本课题“东亚地域《朱子家礼》文献整理与思想研究”的后半部分“思想研究”。至于前半部分的“文献整理”,我要向吾妻重二教授和张东宇教授表达衷心感谢!因为他们两位才是日本《家礼》、韩国《家礼》以及越南《家礼》文献汇编的功臣。

 

需要说明的是,韩国《家礼》的文献浩如烟海,张东宇教授最初推荐的共有十四部,但是在编辑过程中,我们发现这部分的字数远远超过了中国宋元明清《家礼》文献和江户日本《家礼》文献的份量,为求字数的总体平衡,不得已仅收录了七部韩国《家礼》文献,即便如此,其一百七十多万字的份量也超过了中国和日本。由此可见,不论是中国、日本还是韩国,其实我们所选的《家礼》文献只具代表性而远非全貌,这是必须向读者说明的。

 

中国宋元明清《家礼》部分,则是由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殷慧教授、杭州师范大学姚永辉教授和张天杰教授、安徽大学徐道彬教授、安阳师范学院王志跃教授、肇庆学院赵克生教授等精心挑选的,此后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副编审吕振宇博士、上海博物馆魏小虎副研究馆员也参与了这项工作。越南《家礼》部分则多蒙越南汉喃研究院院长阮俊强教授和丁克顺教授的协助。在此我谨向以上各位学者表示衷心感谢!此外,还必须感谢的有:参与《家礼》“解题”撰写的各位中、日、韩三国学者,以及担当翻译和联络工作的韩国忠北大学校的徐大源教授以及林海顺教授、佐藤瑞渊博士、榧木亨博士、董伊莎博士、申绪璐副教授,还有复旦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生邢万里、郭建中等所有参与标点整理的硕士生和博士生。

 

最后还要感谢清华大学国学院院长、复旦大学上海儒学院院长陈来教授,本项目一直以来得到了上海儒学院的支持。感谢上海古籍出版社吕健社长、刘海滨主任的关心和支持,特别要感谢杨立军编辑及其同仁认真负责的工作。

 

吴震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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