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宏义】释“为与士大夫治天下”

栏目:学术研究
发布时间:2023-12-07 1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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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为与士大夫治天下”

作者:顾宏义

来源:《中原文化研究》2023年第4期


摘要:北宋神宗时文彦博所云“为与士大夫治天下”,今学界一般认为其指天子与士大夫“共治天下”,但也有认为此语当解释作“(天子)是替士大夫治理天下”者。通过详细引证比勘诸史料,可知文彦博语远绍孟子“巨室之所慕,一国慕之”语,而自汉宣帝言“与我共此(治天下)者,其惟二千石乎”以来,“共治天下”说为包括宋朝的历代君臣所普遍接受,只是文彦博代之以“士大夫”而已。故文彦博所说之“治天下”及其他宋人所云之“共天下”“同治天下”,大抵皆为“共治天下”之意。

 

作者简介:顾宏义,男,华东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上海200241),主要从事宋史、古典文献学研究



 

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年)三月“戊子,上巳假,上召二府对资政殿”商议政务,涉及“庆州军乱”“行交子”与“淤田”“差役”“保甲”诸事,当时“上深以用兵为忧。文彦博曰:‘朝廷施为,务合人心,以静重为先。凡事当兼采众论,不宜有所偏听。陛下即位以来,励精求治,而人情未安,盖更张之过也。祖宗以来法制,未必皆不可行,但有废坠不举之处耳。’上曰:‘三代圣王之法,固亦有弊,国家承平百年,安得不小有更张?’王安石曰:‘朝廷但求民害者去之,有何不可?万事颓堕如西晋之风,兹益乱也。’”又论及免役法,神宗曰:“兼询访邻近百姓,亦皆以免役为喜,盖虽令出钱,而复其身役,无追呼刑责之虞,人自情愿故也。”文彦博又曰:“保甲用五家为保,犹之可也。今乃五百家为一大保,则其劳扰可知。”神宗曰:“百姓岂能知事之曲折,知计身事而已。但有实害及之则怨,有实利及之则喜。虽五百人为大保,于百姓有何实害而以为劳扰乎?”文彦博曰:“祖宗法制具在,不须更张以失人心。”神宗曰:“更张法制,于士大夫诚多不悦,然于百姓何所不便?”文彦博曰:“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1]5369-5370

 

由于文彦博“为与士大夫治天下”一语,已被今日学界普遍视为宋朝君臣形成新政治形态的标志性话语,是理解宋代政治结构的关键所在。但应如何准确解释“为与士大夫治天下”一语,当今学界却存在分歧:其一是认为“这就是宋代关于‘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一场著名对话”,明确皇帝与士大夫“利益一致,目的一致”,故在士大夫与百姓两者上,“士大夫的利益是第一位的,皇帝应首先考虑士大夫的利益而不是百姓的利益”,同时此语也蕴含这样一个观念,即“治天下”并非仅是皇帝一人之事,其“责任也同时落在士大夫的身上”【1】。然何谓士大夫?《毛诗注疏·女曰鸡鸣》疏曰:“士大夫,君子之总辞,未必爵为大夫、士也。”[2]又《资治通鉴》记五代汉时“艰于除拜,士大夫往往有自汉兴至亡不沾一命者”。胡三省注曰:“此所谓士大夫,指言内外在官之人。”【2】即所谓士大夫,乃指朝廷百官,而《毛诗注疏》所言还包括社会贤达士人,即“君子之总辞”,此大体可视作包括文彦博在内的宋人对“士大夫”一词的一般解释。其二则是认为“与”字或可解释作“为”“给”之意,即文彦博的本意“可能不是强调‘同’士大夫共治天下,而是指‘为’士大夫治理天下;亦即朝廷政策设施的根本目的,应该首先是为士大夫(而非百姓)利益着想的”。这种理解,恰与马端临《文献通考》中对文彦博此语的“批评相合”【3】。其后有学者进而辨析此语中的“与”字,应释作“替”“为”之义,且“治”字并无“共同治理”之义,故此处“为与士大夫治天下”,当解释曰“(天子)是替(为)士大夫治理天下”【4】。

 

文彦博此语,究竟该作何解释?在此不妨先来探究一下宋人乃至后人的相关论议。

 

一、“为与士大夫治天下”探源

 

通检宋、元文献,文彦博“为与士大夫治天下”一语,除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长编》),以及源出《长编》的诸史籍如彭百川《太平治迹统类》卷十五《韩绛宣抚陕西》【5】、《宋史全文》卷十一【6】、宋末类书《群书会元截江网》卷四《法祖》【7】引《长编》曾有载录以外,南宋杜大珪编《名臣碑传琬琰集》下卷十三《实录·文忠烈公彦博传》及王称《东都事略》卷六七《文彦博传》、《宋史》卷三一三《文彦博传》皆未载录此语,也未见宋人曾有直接议论者。

 

如《实录·文忠烈公彦博传》记载此次神宗召对辅臣议国事,乃云:“彦博曰:‘朝廷施为,务合人心,以静重为先。凡事当兼采众论,不宜有所偏听。陛下即位以来,厉精求治,而人情未安,盖更张之过也。祖宗法未必皆不可行,但有废坠不举之处尔。’王安石曰:‘朝廷求去民害,何不可?若万事隳颓如西晋风,兹益乱也。’安石知为己发,故力排之。”[3]全未述及文彦博尝有“为与士大夫治天下”一语。《东都事略》、《宋史》之《文彦博传》所云,大抵沿袭《实录·文忠烈公彦博传》文字,即在此强调文彦博与王安石间的观点冲突,而着意淡化文彦博与神宗间的意见分歧。

 

元初马端临对文彦博此语的批评载于《文献通考·职役考一》,云:“潞公此论失之。盖介甫之行新法,其意勇于任怨,而不为毁誉所动。然役法之行,坊郭、品官之家尽令输钱,坊场、酒税之入尽归助役,故士夫豪右不能无怨,而实则农民之利。此神宗所以有‘于百姓何所不便’之说。而潞公此语,与东坡所谓‘凋敝太甚,厨传萧然’云者,皆介甫所指以为流俗干誉,不足恤者,是岂足以绳其偏而救其弊乎?”[4]此后直至清代,方见乾隆皇帝评议此语,于《御制日知荟说》中批评道:“王安石免役之令,不为无补,既无追呼刑责之苦,且鲜挽输力作之劳,而按户科配,所费实鲜,当时士大夫顾以口角争之,且争之而不能穷其词,如文彦博云‘惟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是岂足以折安石之喙乎?彦博之说,似本于孟子‘巨室之所慕,一国慕之’之意,不知此正所以与百姓治天下也。即当时免役,岂能无弊,弊在务多敛而取赢也。又在今虽免役,而异日助役如故,仍复受役也。彦博不知议及此,但云‘祖宗法制,不可更张以失人心’,至以为与士大夫共治,非与百姓共治,尤理不足以伸其词。是皆安石逆料必有是论,而适合其意者也,岂足以移安石之志哉。”[5]《御制日知荟说》此段文字中称文彦博“惟与士大夫治天下”之语,实“似本于孟子‘巨室之所慕,一国慕之’之意”,此颇可引起今人关注。

 

所谓“巨室之所慕,一国慕之”,见《孟子·离娄上》,孟子曰:“为政不难,不得罪于巨室。巨室之所慕,一国慕之;一国之所慕,天下慕之,故沛然德教溢乎四海。”注曰:“巨室,大家也,谓贤卿大夫之家,人所则效者。言不难者,但不使巨室罪之则善也。”又曰:“慕,思也。贤卿大夫,一国思随其所善恶。一国思其善政,则天下思以为君矣。沛然大洽德教,可以满溢于四海之内也。”[6]检宋张九成《孟子传》释曰:“一国之心,归于一国之贤者。人君能即民心所归之人而用之,则一国之人欢欣鼓舞,令之则听,禁之则止,号之则来,驱之则去。上不疑于下,下亦不疑于上,则以其间有贤者为之依倚也。”[7]由此见文彦博“为与士大夫治天下”之语,确实本之于“巨室之所慕,一国慕之”之意,而孟子“巨室之所慕,一国慕之;一国之所慕,天下慕之”诸语,正如《御制日知荟说》所指出的,也确实含有“正所以与百姓治天下也”之意,恰与文彦博所欲表达之意相违异。

 

二、汉唐君臣说“共治天下”

 

两汉以来,君臣于论议治理天下时,多有袭用孟子此意者。如《汉书·循吏传》载汉宣帝尝曰:“庶民所以安其田里而亡叹息愁恨之心者,政平讼理也。与我共此者,其唯良二千石乎!”[8]3624以为“太守,吏民之本也。”[8]3624而与天子“共治天下”者为“良二千石”,即州郡太守。此州郡太守,即“古之诸侯”。三国魏曹冏《六代论》有云:“三代之君与天下共其民,故天下同其忧。”吕延济注曰:“三代,夏、殷、周也。与天下共民者,谓建立诸侯,与之共理,同有其利也。故天下有难,则诸侯同忧。”[9]此即天子与良二千石“共治天下”之基础。

 

因此,后世君臣多有直接引用汉宣帝此语或其意者,其中有君主诏示天下臣民者,如《晋书·范宁传》载晋帝诏书有曰:“汉宣云:‘可与共治天下者,良二千石也。’”[10]1988《魏书·高祖纪》载魏孝文帝诏书曰:“今牧民者,与朕共治天下也。”[11]143《肃宗纪》载魏孝明帝诏书曰:“攘灾招应,修政为本,民乃神主,实宜率先。刺史守令,与朕共治天下,宜哀矜勿喜,视民如伤。”[11]230又如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736年)二月敕曰:“凡刺史、县令,与朕共理百姓,寄任尤切。”[12]231

 

也有臣僚用于谏说天子者,如《晋书·刘波传》载刘波上疏云:“昔汉宣有云:‘与我共治天下者,其惟良二千石乎!’”[10]1840《慕容传》云尚书左丞申绍上疏曰:“臣闻汉宣有言:‘与朕共治天下者,其唯良二千石乎!’”[10]2855又唐初礼部侍郎李百药上《封建论》言:“而设官分职,任贤使能,以循吏之才,膺共治之寄,刺郡分竹,何代无人。”[13]刘长卿《仲秋奉饯萧郎中使君赴润州序》云:“皇帝临轩旰食,忧济在人,择良二千石,与之共理。民有疾苦,得以安之;吏有侵渔,得以去之。为风化之本,系黎元之命。”[14]第1340册,43而《新唐书·选举志》也载“唐玄宗即位,厉精为治”,左拾遗内供奉张九龄上疏有言:“县令、刺史,陛下所与共理,尤亲于民者也。”[15]

 

与指称地方“良二千石”者稍异,也有人称与天子“共治天下”者乃朝廷之“贵臣”。如《后汉书·李固传》载李固对天子有“今与陛下共理天下者,外则公卿尚书,内则常侍黄门”[16]。《隋书·韦世康传》载隋吏部尚书韦世康“乞骸骨,退避贤能。上曰:‘朕夙夜庶几,求贤若渴,冀与公共治天下,以致太平。’”[17]1266-1267又如唐太宗时,“上与贵臣宴于丹霄殿,谓群官曰:‘为政之要,务全其本。若中国不静,远夷虽至,亦何所益?朕与公辈共理天下,令中夏乂安,四方静肃,并由公等咸尽忠诚、共康庶绩之所致耳。’”[18]第433册,662而白居易《授武元衡门下侍郎平章事制》则云:“朕嗣守丕业,行将十年,实赖一二辅臣,与之共理。”[14]第1337册,212

 

故而有人将上述“良二千石”与“贵臣”合称为与天子“共治天下”者,如陈子昂上《论牧宰疏》曰:“臣伏惟陛下当今所共理天下、欲致太平者,岂非宰相与诸州刺史、县令耶?陛下若重此而理天下乎?臣见天下理也。若陛下轻此而理天下乎?臣见天下不得理也。何者?宰相,陛下之腹心;刺史、县令,陛下之手足。未有无腹心手足而能独理者也。”[18]第436册,625

 

与上述所指“良二千石”“贵臣”二者稍异,史上颇为著名的曹操于建安十五年(210年)春所颁下的求贤令中乃云:“自古受命及中兴之君,曷尝不得贤人君子与之共治天下者乎!”[19]明确将与天子“共治天下”者的范围扩展至“贤人君子”。此后也多有声称百官、贤能之士为天子“共治天下”者。如晋人傅玄云:“贤者,圣人所与共治天下者也,故先王以举贤为急。”[20]《北齐书·循吏传》云:“先王疆理天下,司牧黎元,刑法以禁其奸,礼教以防其欲。故分职命官,共理天下。”[21]637《薛琡传》载薛琡进谏天子“共治天下,本属百官。是以汉朝常令三公大臣举贤良方正、有道直言之士,以为长吏,监抚黎元”[21]370,云云。上述史料中泛指与天子“共治天下”的百官、贤能之士,其含义大抵同于文彦博所称之“士大夫”。

 

三、北宋前期君臣说“共治天下”

 

对于汉、唐君臣而言,“共治天下”乃其时常提撕之话题。与前代比较,宋人言论中涉及“共治天下”者就更为普遍,但其所言之天子所与“共治天下”者,仍不出上文所述及的“良二千石”“贵臣”与泛指百官贤士三类。下文即引述文彦博之前的北宋前期君臣关涉“共治天下”之语来探讨其语义。

 

如北宋名臣范仲淹于《答手诏条陈十事》中有云:“臣闻先王建侯,以共理天下。今之刺史、县令,即古之诸侯。”[22]480又《论转运得人许自择知州》云:“臣窃见古者内置公卿士大夫,助天子司察天下之政。外置岳牧、方伯、刺史、观察使、采访使,统领诸侯、守宰以分理之。内外皆得人,未有不大治者也。今转运、按察使,古之岳牧、方伯、刺史、观察、采访使之职也,知州、知县,古之诸侯、守宰之任也。内官虽多,然与陛下共理天下者,唯守宰最要耳。”[22]664《奏上时务书》云:“臣又闻先王建官,共理天下,必以贤俊授任,不以爵禄为恩。故百僚师帅,各扬其职,上不轻授,下无冒进。此设官之大端也。”[22]174-175此外,蔡襄《梁适母追封安国太夫人阎氏可追封□国太夫人制》云:“进登宰路者,所以共治天下。”[23]462右正言王觌也上言云:“人主所与共理天下者执政大臣,而治乱安危之所系也。”[24]其中,范仲淹《答手诏条陈十事》所云即指“良二千石”;蔡襄、王觌所指乃“贵臣”;而范仲淹《论转运得人许自择知州》《奏上时务书》所云皆指百官,只是强调“与陛下共理天下者,唯守宰最要耳”。

 

虽然宋人仍多称“良二千石”为“共治”者,如杨亿《代三司刘密学谢表》云“尝出司于漕挽,亦共治于方州”;夏竦《议选调》云“国家膺天成命,司牧元元,分命庶官,共治天下”;宋祁《上两地谢赴阙启》云“恩被典州,责深共治”等[25]417。但与前代相比,宋人言论中以百官贤士为“共治”者明显增多。宋太祖即宣称:“设科取士,本欲得贤以共治天下。”[26]宋太宗也对众宰执道:“中书、枢密,朝廷政事所出,治乱根本系焉。且天下广大,卿等与朕共理。”[1]600蔡襄所撰诏敕《戒励臣僚奏荐敕》云:“朕制临天下,思与贤材而共治之。”[23]418此当与宋代士大夫政治之发展颇有关系。

 

胡瑗于《周易口义·屯》中尝就“共治天下”说论证道:“夫天地气交而生万物,万物始生,必至艰而多难,由艰难而后生成,盈天地之间。亦犹君臣之道,始交将以共定天下,亦必先艰难而后至于昌盛。如汤之于伊尹,文、武之于吕望,其始交时,皆有四方之多虞,然后卒能共治天下。是皆先艰而后通也。”[27]202又在《未济》中解说云:“君子之光也者,以柔顺文明之道,所行得中,且下应九二刚明之臣与之同心戮力,一志毕虑,与天下兴利除害,致天下于既济。是君子光显之德也。有孚吉者,言六五以柔顺之质,委任九二刚明之臣,与之共治天下,当绝疑忌之心,以信相待,则兴治之功毕而终获其吉也。”[27]448即指出“君臣之道,始交将以共定天下,亦必先艰难而后至于昌盛”,故天子当与刚明之臣“同心戮力,一志毕虑”而“卒能共治天下”。

 

由上述引证历代多条史料可证,文彦博“为与士大夫治天下”一语,乃是远绍孟子之语义,而与汉、魏以来诸君臣、学士所称扬之“共治”之辞一脉相承,只是以“士大夫”替代“良二千石”“百官”“贤能之士”而已。因此,文彦博所言的“治天下”,当即汉、魏以来耳熟能详之“共治天下”,故当时文彦博“脱口而出,视若当然”[28]221,而宋神宗以及王安石诸大臣也一无异议,皆“视为当然”,其原因当即在此。因此,今人认为文彦博此言的本义“不是强调‘同’士大夫共治天下,而是指‘为’士大夫治理天下”或“(天子)是替士大夫治理天下”的解释,似难以成立。

 

由于“共治天下”之“共治”对象即为百姓。如隋治书侍御史柳彧上表有云:“方今天下太平,四海清谧,共治百姓,须任其才。”[17]1481-1482隋文帝尝有诏曰:“君为元首,臣则股肱,共理百姓,义同一体。”[29]又唐太宗尝对侍臣称:“朕……今与诸公共理百姓。”[30]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二月敕曰:“凡刺史、县令,与朕共理百姓。”[12]231而文彦博宣言之“(天子)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则可为上引“共理百姓”诸语的注脚。

 

但《尚书·五子之歌》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宁。”[31]148《泰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31]221又曰:“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孔安国传曰:“言天除恶树善,与民同尔。”[31]219《咸有一德》曰:“匹夫匹妇,不获自尽,民主罔与成厥功。”孔颖达疏曰:“匹夫匹妇不得自尽其意,则在下不肯亲上,在上不得下情,如是,则人主无与成其功也。”[31]180故宋人袁燮发挥云:“人主欲成功,须与民共之。天下匹夫匹妇不得自尽,则谁与成功乎?”[32]因此,文彦博于回答宋神宗诘问“更张法制,士大夫诚多不悦,然于百姓何所不便”时声称“非与百姓治天下”,显然与儒家传统之说相违背。虽然士大夫与百姓之间确实存在着利益的区别与冲突,二者乃属不同“阶级”,但“人主”“士大夫”大都于此不肯明言。因王安石“新法”确实损害“士夫豪右”的利益,“而实则农民之利”,故马端临评议文彦博此一借“共治天下”之名来为“士夫豪右”争利之语,与苏轼“凋敝太甚,厨传萧然”之言,同被王安石“指以为流俗干誉,不足恤者”。此大概也是《名臣碑传琬琰集》《东都事略》《宋史》诸史书之文彦博传中未采录此语,宋人亦未有对此语有所评议之原因所在。

 

四、“共治天下”与“共天下”“同治天下”

 

宋人在言谈“共治天下”外,尚有称说“共天下”及“同治天下”者。

 

东晋时期开启百年门阀政治格局的“王与马,共天下”,乃属世人所熟知的著名历史事件,其“所谓‘共天下’,既是共治天下,也是共有天下”,但这种政治局面“尽管在当时为稳定政局所必须,却终究是非常态的”[25]415-416。但“共天下”一词,也颇为宋代士大夫所使用。如南宋魏了翁在《论士大夫风俗》文中有云:“臣闻人主所与共天下者,二三大臣也。”[33]301洪天锡上疏云:“上下穷空,远近怨疾,独贵戚巨阉享富贵耳。举天下穷且怨,陛下能独与数十人者共天下乎?”[34]12656又刘黻上疏“论内降恩泽”时云:“故政事由中书则治,不由中书则乱,天下事当与天下共之,非人主所可得私也。”[34]12248故今有学者由此认为此“意味着士大夫不仅不满足于与皇帝共治天下,而且要共有天下”[35]。然仔细辨别其上下之文义,大抵可知上述数人所谓“共天下”,即指“共治天下”而言。如魏了翁《论士大夫风俗》于“臣闻人主所与共天下者,二三大臣也”,下又云及“二三大臣所与共政事者,内外百执事也。君臣一心,上下同德,表里无贰,颠末不渝,然后平居有所裨益,缓急可以倚仗”[33]301。可证其所谓“共天下”,并非指“共有天下”,实为“共治天下”之意。

 

其实宋人如此言论者颇多,如神宗熙宁十年(1077年)十月彭汝砺上言:“今陛下所与共天下事者,惟一二执政之臣。”[1]6978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闰二月王岩叟上言:“臣窃以陛下所与共天下之治者,惟二三执政大臣而已。得其人,则陛下不劳而天下蒙福;非其人,则天下受敝而陛下独劳。”[1]8935元祐五年(1090年)十一月孙升上言:“今尚书右丞许将为陛下股肱心膂之臣,所与共天下之事,同心一德者,不过四五大臣而已。”[1]10815钦宗时陈公辅上言:“臣闻天子所与共天下者,七八大臣。得人,则朝廷正,百官治,海内和平,四夷效顺;苟非其人,天下不安。”[36]又如北宋中期王珪《问贤良方正策》云:“皇帝若曰:自昔欲治之主,曷尝不进图材贤,以共天下之务哉?”[37]刘攽《贡举议》云:“选举之法行之百有余岁,累朝将相名卿及今之所谓贤材与共天下之论议者,皆非以他涂进者也。”[38]徐积《策问》云:“天子之所与共天下者,其人皆出乎士也。士之所以致业乎君,致功乎民,其道皆出乎其所学也。”[39]故上述诸言说“共天下”者,不管其是代天子“立言”,还是向天子进言,也大抵是指称“共治天下”,与上述魏了翁所云之意相同。

 

程颐在释《尚书·尧典》“克明俊德”时云:“帝王之道也,以择任贤俊为本,得人而后与之同治天下。天下之治,由身及家而治,故始于以睦九族也。”[40]有学者云此“同治天下”四字,可为文彦博“为与士大夫治天下”之语“作注,而且比原语更为醒目”[28]221,并进而认为此四字“完全表达了宋代士大夫以政治主体自居的心理”[28]160。其实从程颐“同治天下”下接“天下之治,由身及家而治,故始于以睦九族也”诸语,可见其所谓“同治”,仍是“共治”之义,与汉、唐以来君臣所言者并无二致,只不过程颐强调为达到“天下之治”之目标,必须“由身及家而治”而已。

 

结语

 

由上述详引诸条史料可知,文彦博“为与士大夫治天下”一语,乃是“本于孟子‘巨室之所慕,一国慕之’之意”,而与汉、魏以来诸君臣、学士所称扬的“共治天下”之辞一脉相承,遂为世人耳熟能详,只是其以“士大夫”替代“良二千石”“百官”“贤能”等而已。因此,其“为与士大夫治天下”之语,似不能解释作“(天子)是替士大夫治理天下”。而宋人所言之“共天下”“同治天下”,其意也同于“共治天下”。中国古代政治体制发展至两宋时期发生了重大变革,士大夫政治空前活跃,对“共治天下”的理解也有着深刻变化,文彦博“为与士大夫治天下”之语确实在相当程度上反映出当时的政治生态,但就文彦博此语本身而言,即是为包括宋朝的历代君臣所普遍接受的“共治天下”之说,并非石破天惊之“新语”,似不宜予以过度诠释。

 

注释
 
【1】见程民生:《论宋代士大夫政治对皇权的限制》,《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3期;张其凡:《“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试析——北宋政治架构探微》,《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6期;王瑞来:《宋代士大夫主流精神论——以范仲淹为中心的考察》,《宋史研究论丛》第六辑,河北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69-198页;何忠礼:《论宋代士大夫的“共治”意识》,《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2020年第3期;余英时:《朱熹的历史世界: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的研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年版,第221页;等等。
 
【2】见司马光撰、胡三省注:《资治通鉴》卷二八八,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9521页。关于“士大夫”的相关议论参见张其凡:《“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试析——北宋政治架构探微》,《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 年第6期;又载张其凡:《宋代政治军事论稿》,安徽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98-199页。
 
【3】邓小南在《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第五章论及“从‘奉行圣旨’到‘共治天下’”时,曾提到学界的此种观点。参见邓小南:《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413页。
 
【4】见张希清:《文彦博所说“为与士大夫治天下”并非天子与士大夫“共治天下”》,《中原文化研究》2022年第4期。
 
【5】彭百川:《太平治迹统类》卷十五《韩绛宣抚陕西》,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1年版,第10页。
 
【6】《宋史全文》,《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330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388页。
 
【7】《群书会元截江网》,《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934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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