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齐洲】“君子儒”的性格特质与为学进路

栏目:文化杂谈
发布时间:2023-10-16 19: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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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儒”的性格特质与为学进路

作者:王齐洲(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来源:《光明日报》

时间:孔子二五七四年岁次癸卯九月初二日丁未

          耶稣2023年10月16日

 

 

 

《毛诗品物图考》书影

 

儒的起源甚早,前贤认识各有不同。而创立儒学,培养儒生,进而影响中国思想文化和教育发展方向,则肇始于伟大思想家、教育家孔子,大家的意见是一致的。孔子私人办学,招生授徒,要求学生儒服委质,服膺儒教,“女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论语·雍也》)。将“君子儒”作为学校培养目标,确是孔子的一大创举。《论语》记载有孔子关于区别“君子”与“小人”的许多论述,如云“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君子不可小知而可大受也,小人不可大受而可小知也”“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君子上达,小人下达”“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君子泰而不骄,小人骄而不泰”“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等,完全跳出了春秋之前以社会身份地位区分“君子”“小人”的传统认知,转而从道德品质和人格修养来区分“君子”与“小人”,也用以区分“君子儒”与“小人儒”,实现其教育目标。因此,孔子儒学教育不是一般地培养儒生,而是要培养“君子儒”,这是毫无疑问的。

 

“君子儒”的性格虽然可从多方面加以描述,但其性格特质是“快乐”,这可从孔子教育实践中得到证明。众所周知,颜回是孔子最得意的弟子,为“孔门十哲”和“七十二贤人”之首,孟子认为他具圣人之体,后人尊之为“复圣”。孔子对鲁哀公和季康子都说过“有颜回者好学,不幸短命死矣。今也则亡”。显然,颜回实现了孔子教育培养目标,可称为“君子儒”。颜回死后,孔子悲恸欲绝,大呼:“天丧予!天丧予!”(《论语·先进》)那么,颜回性格特质是什么呢?还是听听孔子的评价:“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论语·雍也》)孔子赞许颜回之贤,是因为颜回养成了快乐的君子人格。在孔子看来,“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论语·述而》),坦荡必然导向快乐,而快乐正是“君子儒”的性格特质。被弟子们视为“圣人”的孔子本人也有这样的性格特质,更证明这一特质的标志性意义。《论语·述而》载:“叶公问孔子于子路,子路不对。子曰:‘女奚不曰:其为人也,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当楚大夫叶公向子路打听孔子是什么样的人时,子路不能回答,而孔子却用简洁语言对自己的“为人”作了总结,归根到底是四个字:勤奋、快乐!勤奋是现象,快乐才是本质。孔子将“乐以忘忧”作为自己的人格特征,认为自己是个“快乐”的人,这便为我们认识“君子儒”的性格特质指明了方向。北宋程颢、程颐拜周敦颐为师,周令二程“寻孔颜乐处”,从而揭开了宋明理学的新篇章。从培养“君子儒”的角度来看,宋代理学家们抓住了孔子儒学教育的本质,对我们认识孔子儒学教育深具启发。

 

“孔颜乐处”的确是可以寻觅而得的,因为它有具体的为学进路让求学者能够通达。孔子提出的“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便是对这一为学进路的凝练概括。

 

关于“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前贤有过许多讨论。梁皇侃以为此章“明人学须次第也”。宋邢昺说是“记人立身成德之法”,并解释:“兴,起也,言人修身当先起于《诗》也。立身必须学礼,成性在于学乐。‘不学《诗》无以言’,‘不学礼无以立’,既学《诗》、礼,然后乐以成之也。”范祖禹则说:“《诗》所以序人伦,故学者必‘兴于诗’。‘礼’所以定民志,故无礼不立。‘乐’所以和人心,故非乐不成。有序而后可兴,有定而后可立,有和而后可成。治身以此,治天下国家亦以此。此其先后之次也。”而朱熹以为:“按《内则》十岁学幼仪,十三学乐诵诗,二十而后学礼。则此三者非小学传授之次,乃大学终身所得之难易先后浅深也。”

 

其实,将“兴于诗”之“诗”理解为《诗》文本并不妥当。因为在孔子之前,“诗”与“乐”配合着完成“礼”所规定的仪式,言“诗”不可不涉及“乐”和“礼”;在孔子时代,虽然“诗”与“乐”有所分离,“赋诗言志”已经可以不依赖于“乐”,但它仍然执行着某种“礼仪”功能。如果将“兴于诗”之“诗”理解为《诗》文本,不仅与“诗”的生产和应用的历史事实不符,而且与孔子以周代礼乐文化教育弟子的教学实践也不一致。正如陈祥道所说:“古之教人‘兴于诗’者必使之‘立于礼’,‘立于礼’者必使之‘成于乐’,故周之辟廱亦不过辟之以礼,廱之以乐,使之乐且有仪。而瞽宗虽主以乐教,礼在其中矣。《周官》礼、乐同掌于春官,《礼记》礼、乐同诏之瞽宗,其义一也。”这即是说,“诗”与“乐”在当时是配合着用以完成规定的“礼”,它们之间并无难易之分,先后之次,深浅之别。在学校教学实践中如此,在社会文化生活中也如此。

 

从文字学来看,“诗”与“志”本是一字。《说文解字》:“诗,志也。”闻一多《神话与诗》和朱自清《诗言志辨》都认为“‘志’与‘诗’原来是一个字”。杨树达认为《左传·昭公十六年》的两例“郑志”其实均指“郑诗”,证明“志”与“诗”古人常相通假。《尚书·尧典》早有“诗言志”之说,《诗大序》更云:“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近年出土的战国楚竹书也有“志”“诗”互释互训的文句,如郭店楚简《语丛一》之“诗所以会古今之志也”,“诗”字从“言”从“寺”,“志”字从“心”从“寺”,二字仅“言”与“心”之别;上海博物馆藏楚竹书《孔子诗论》中“诗”字或从“止”从“口”,或从“止”从“言”,而“志”字从“止”从“心”,也是“言(口)”与“心”之别。因为“志”是“诗”的内在依据,“诗”是“志”的语言表达。所以,“兴于诗”就是“兴于志”,文字学和文献学均可证明。

 

孔子所云“诗”“礼”“乐”其实有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数术”层面,即作为语言形态的“诗(言)”,作为仪式形态的“礼(仪)”,作为声音形态的“乐(音岳)”;一是“义理”层面,即作为意志品质的“诗(志)”,作为理性人格的“礼(理)”,作为快乐精神的“乐(音洛)”。从“数术”层面看,早期的“诗”“礼”“乐”是相互依存的,它们相须为用,很难截然分开;由于文化自身的发展,三者后来逐渐分离,出现单纯的文本之《诗》,祝史之礼,瞽瞍之乐。孔子所云“诗”“礼”“乐”虽不排斥“数术”,却主要不从这一层面立论,他所注重的是“君子儒”的人格养成。如劝子夏“女(汝)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强调“君子谋道”“士志于道”,都说明了这一点。因此,从孔子的教育思想和教学实践来看,“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应该是“君子儒”人格养成的几个阶段,主要包括意志品质、思维习惯、性格特征和精神面貌,而不是某种具体文本或若干技艺,尽管这些文本和技艺在君子人格养成教育过程中不可缺少。

 

这样说来,孔子所云“兴于诗”,就是要求弟子通过学“诗”兴起其养成君子人格之“志”。这里的“诗”,既可从“数术”层面理解为《诗》,因为《诗》的确是孔子教育弟子的基本教材;也可从“义理”的层面理解为“志”,因为学《诗》的目的在于兴起君子之志。不过,作为“数术”层面的“诗”,不仅包括《诗》文本,也包括用于歌咏的声乐、器乐和指导诗、乐的礼仪。因此,“兴于诗”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兴起于《诗》的文本,而应该理解为通过学“诗”兴起学者的君子之“志”,这种“志”既包含了意志品质,也包含了情感态度,可以是“见贤思齐”的好善之德,也可以是“见不贤而内自省”的恶恶之心。这是学者“立身成德”的第一步,是基础,也是起始。孔子要弟子“兴于诗”,为培养“君子儒”人格提出了一条具体实施路径,这一路径既是教育的,又是文学的,也是文化的。

 

同理,“立于礼”和“成于乐”也包括“数术”和“义理”两个层面。如果仅仅将“立于礼”之“礼”理解为礼容、礼仪、礼节、礼器等“数术”之礼,将“成于乐”之“乐”理解为声乐、器乐、歌咏、舞蹈等“数术”之乐,显然不是孔子所云“立于礼,成于乐”的全部内涵,甚至不是其主要内涵。孔子说:“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论语·雍也》)又说:“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逊)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论语·卫灵公》)告诫其子孔鲤:“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在孔子看来,“礼”的核心是“理”,是“君子儒”行事之依据,立身之根本。颜渊曾感叹:“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博我以文,约我以礼,欲罢不能。既竭吾才,如有所立卓尔。虽欲从之,末由也已。”(《论语·子罕》)显然,“立于礼”指示了“君子儒”人格养成的行为准则,成为其树立社会形象的标志和自我实现的手段。正如明章世纯所言:“人无自立之力,则托于众所服者以载其身。恃物不侵,而为固以强加人,人必逆之。以礼加人,人无拒者,人不拒则我得行也,我得行则我不夺也,不夺之谓立。”至于“成于乐”,自然与音乐教育有关。在音乐教育中,以“诗”起兴,以“礼”立容,以“乐”成章,完成一个教学过程,是符合当时教学实际的。然而,从儒学教育层面,从孔子学校培养目标来看,“成于乐”并不以学习音乐知识为目的,而是指向“君子儒”人格培养。孔子说:“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论语·阳货》)又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这就明确告诉我们,祭祀和音乐都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关键是通过这些手段达到培养“君子儒”的目的,只有“君子儒”(仁者)才能践行礼乐文化、弘扬礼乐精神。孔子曾提出过“成人”标准:“若臧武仲之知,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论语·宪问》)为何“文之以礼乐”才能成人,唐孔颖达以为:“喜乐从内而生,和谐性情。”“礼是恭敬之事,恭敬是正其容体。”“乐虽由中,从中而见外;礼虽由外,从外而入中。”……这很好地说明了“礼乐”对于“君子儒”人格养成的重要意义。孔子儒学教育重视人格培养,《论语》首章即有反映:“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悦)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宋郑汝谐以为:“此数语,盖孔门入道之要,故以为首章。”可谓一语中的。此章不仅强调学习是快乐之事,同门切磋是快乐的,而且强调君子人格需要有快乐精神。因此,“成于乐”就是通过学习养成君子人格的坦荡情怀和快乐精神。这样理解“成于乐”,就和“兴于诗”强调“君子儒”人格养成的逻辑起点,“立于礼”指示“君子儒”人格养成的行为准则联系在一起,构成了孔子儒学教育的完整内容,也形成了“君子儒”的为学进路。当然,作为养成“君子儒”人格最后阶段的“成于乐”并非与音乐教育无关,而是自始至终相生相伴,因为作为“君子儒”人格特质和精神向度的“成于乐”是在长期的音乐教育和诗礼熏陶下形成的,它不仅不排斥全面而完整的音乐教育,而且以之作为依托和凭借。正是这种辩证关系,体现出孔子儒学教育思想和教学实践的丰富内涵及社会价值,受到后人重视,也值得我们珍惜。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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