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郝敬着、谷继明、李昕 点校《周易正解》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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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09 17:29:24
标签:《周易正解》

(明)郝敬着、谷继明、李昕 点校《周易正解》出版

 

 

 

书名:《周易正解》

作者:〔明〕郝敬

点校者:谷继明、李昕

出版社:崇文书局

出版时间:2023年5月

 

【编者按语】

 

为了聚焦学界经学研究的学术动态和分享经学研习过程的参考书目,《经学研究》公众号近期开设了新的推送栏目——「新书信息」。本栏目主要介绍近年来经学相关文献的出版信息和内容概要,与诸位同道展开更加丰富的学术交流。每期介绍的书籍文献,源自近几年与经学相关的出版物,大体分为「学者新着」「学术辑刊」「新校古籍」等三类。

 

本期介绍的是由明代经学家郝敬撰写,谷继明教授、李昕博士点校的《周易正解》。《周易正解》为《九部经解》之首,后者近期由崇文书局统一出版,并入选「全国古籍出版社百佳图书推荐」名单,荣获「2022年度优秀古籍整理图书」称号。(详情可点击标题阅读《崇文书局4种图书入选2021、2022年度「全国古籍出版社百佳图书推荐」名单》一文)

 

【作者、点校者简介】

 

作者:

 

郝敬(1558—1639),字仲舆,号楚望,又号楚望主人、康乐园主人,湖广(今湖北)京山人。万历十七年中进士,历知缙云、永嘉二县,后升为礼科给事中、户科给事中,因直言敢谏,引起神宗皇帝、内宦和一些官员的不满,于万历三十二年(1604)挂冠归园著书,崇祯十二年(1639)逝世,年八十二。郝敬着有《九部经解》《山草堂集》《四书杂言》《大学解》等书,为明代著名经学家。其学说流传甚广,《明儒学案》评价道:「疏通证明,一洗训诂之气。明代穷经之士,先生实为巨擘。」

 

点校者:

 

 

 

谷继明,同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著作有《王船山周易外传笺疏》《周易正义读》,点校有《易学啓蒙通释周易本义啓蒙翼传》《易汉学新校注》,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李昕,现为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博士研究生。

 

【内容概要】

 

《周易正解》为《九部经解》之首,采用王弼本,上下经十七卷,说解较详;《系辞》以下三卷,稍简略。郝始解《易》以义理为主,兼及象数。在易学观上,他认为「四圣一揆」,提倡以《易传》之学去统合自伏羲以来的整个易学传统;重视卦象,以象联系具体事物与卦爻辞,其取象标准本《说卦》而又有所发挥,亦不同于汉易之象数体例;《易》中的天地并非纯粹客观的对象化世界,而是人在其中生存和感知的世界:「盖易者,天命人心而已矣。」

 

【目录】

 

整理說明

周易正解卷目

一卷 乾

二卷 坤

三卷 屯 蒙 需 訟

四卷 師 比 小畜 履

五卷 泰 否 同人 大有

六卷 謙 豫 隨 蠱

七卷 臨 觀 噬嗑 賁

八卷 剝 復 無妄 大畜

九卷 頤 大過 坎 離

十卷 咸 恆 遯 大壯

十一卷 晉 明夷 家人 睽

十二卷 蹇 解 損 益

十三卷 夬 姤 萃 升

十四卷 困 井 革 鼎

十五卷 震 艮 漸 歸妹

十六卷 豐 旅 巽 兌

十七卷 渙 節 中孚 小過 既濟 未濟

十八卷 繫辭上

十九卷 繫辭下

二十卷 說卦 序卦 雜卦

 

【整理说明】

 

谷继明

 

一、生平与著述

 

郝敬(1558-1639),字仲与,号楚望,湖北京山人。郝敬幼称神童,尝杀人系狱。其父执李维桢援出之,馆于家。郝敬于是折节读书,举万历十七年(1589)进士。历知缙云、永嘉二县。后升为礼科给事中,乞假归养,又改户科给事中。时国库空虚,明神宗派宦官等到各地任矿监、税监,搜刮钱财。山东的税监陈增贪横,为益都知县吴宗尧所奏,郝敬及山东巡抚尹应元皆极论陈增之罪,惹怒了神宗皇帝。陈增嫉恨吴宗尧,诬讦其贪赃。郝敬又力诋陈增,疏救吴宗尧。然而皇帝还是包庇了陈增。郝敬其他直言敢谏的事还很多,也因此引起皇帝、内宦和一些官员的不满。万历二十七年(1599),郝敬在京察中被指斥浮躁,降为宜兴县丞,次年调任为江阴知县。万历三十二年(1604),郝敬因不为上司所喜,在考课中被评为下下等,于是挂冠而归,筑园著书,不通宾客。崇祯十二年(1639)逝世,年八十二。

 

《九经解》成于郝敬弃官归隐之时,在明代崇尚游谈的风气中崇尚经术的,诚为难得。《明儒学案》称其「明代穷经之士,先生实为巨擘」。《周易正解》为《九经解》之第一部,张学智老师在《中国儒学史·明代卷》中已有介绍。兹更略作引申。

 

二、郝敬的经学与易学观

 

古代的经典尤其次序,或为《诗》《书》《礼》《易》《春秋》,或为《易》《书》《诗》《礼》《春秋》。郝敬注释九经则有自己的顺序。其顺序基于他对经典品格和历史文明进程的看法:

 

首《易》何也?八卦,文始也。次《书》何也?二《典》,帝始也。次《诗》何也?二《南》,王始也。次《春秋》何也?王降也。次《礼》何也?记也,非经也。次《仪礼》何也?仪也,非礼云也。次《周礼》何也?非周公也。

 

《易》始自伏羲,是华夏先民进入人类文明进程的象征。《尚书》断自尧典以来,体现了五帝之道。《诗经》二南为文王之化,体现了王道。孟子说「王者之迹熄然后《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诗》代表王道,其后的《春秋》自然是王者之降。《礼记》是传记;《仪礼》在汉代是正宗的「礼经」,在郝敬看来只是「仪」;《周礼》作于战国,故此三《礼》在《春秋》之后。郝敬的排列与《汉书·艺文志》不同,但仍可以看出受到其文明观的影响。

 

《九经解》以《易》居首,而其对《易》之作者的认识也承自《汉志》,即所谓「人更三圣,世历三古」之说。郝敬谓:「庖义作《易》,文王演次,周公系爻,孔子赞翼。四圣相授,道本一致。」又说:「易自羲圣始画,文王演彖,周公系爻,孔子翼赞。先圣后圣,所言惟一。皆本造化,明人事,辨善恶,决从违之方而已。」

 

 

 

不过郝敬并非仅仅为了继承《汉志》之说,而是实有所针对的学说,即朱子的四圣分观之说。朱子认为:

 

今人读《易》,当分为三等:伏羲自是伏羲之易,文王自是文王之易,孔子自是孔子之易。读伏羲之易,如未有许多《彖》《象》《文言》说话,方见得《易》之本意只是要作卜筮用。如伏羲画八卦,那里有许多文字言语,只是说八箇卦有某象,干有干之象而已。……及文王、周公分为六十四卦,添入干元亨利贞,早不是伏羲之意,已是文王、周公自说他一般道理了。然犹是就人占处说,如卜得干卦则大亨而利于正耳。及孔子系《易》,作《彖》《象》《文言》,则以元亨利贞为干之四德,又非文王之《易》矣。到得孔子尽是说道理。[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六六,中华书局一九八六年,第一六二九页。]

 

朱子将伏羲、文王、孔子之《易》各自分观。推朱子之意,他并不反对伏羲、文王、孔子之间的连续性,但反对以后世哲学义理的阐发去理解伏羲之易。然朱子以伏羲时代只是卜筮,孔子尽是说道理,此观点稍加放大,便不免有割裂之嫌。所以明代诸儒,多反对其三圣分观之说,主张「四圣一揆」。如郝敬稍前的季本撰《易学四同》,提出“千圣一心”之说。王夫之《周易内传发例》谓:

 

盖孔子所赞之说,即以明《彖传》《象传》之纲领,而《彖》《象》二传即文、周之彖、爻;文、周之彖、爻即伏羲氏之画象。四圣同揆,后圣以达先圣之意而未尝有损益也,明矣。……繇此思之,则谓「文王有文王之易,周公有周公之易,孔子有孔子之易」;而又从旷世不知年代之余,忽从畸人得一图一说,而谓为伏羲之易,其大谬不然,审矣。[王夫之《周易内传发例》,见《船山全书》第一册,岳麓书社二〇一一年,第六四九页。]

 

其中「文王有文王之易……」云云,即朱子之说。王船山坚决反对朱子的看法,而提出「四圣同揆」(或「四圣一揆」)。此说还有一个考虑,即坚决反对邵雍的先天易学。因为邵雍所推的先天八卦、六十四卦生成次序与相传文王卦序是不同的。为调和其关系,亦是朱子区分三圣易的学术背景之一。船山既然强调「四圣一揆」,则所谓「先天易学」之说,即在否定之列。

 

然在王船山之前,郝敬即已有类似的认识。上文已引及他的「四圣一揆」之语,此观点也是对朱子主卜筮和先天之学的反驳,故他说:

 

近世学《易》,主朱子《本义》,谓《易》爲卜筮作。其论八卦筮策,准邵雍《先天图》,牵强附合。及其乖于仲尼之旨,则曰「此伏羲之易,非孔子之易也」。恶,是何言与?《易》至孔子,尚谓未尽乎?舍易简而趋隐怪,远托太古,浮淫于伎方之家,是庖羲之许行,尼父之杨、墨也。学者但主《十翼》,《易》道自中天矣。

 

据此可知,郝敬反对邵雍先天之学,而以《易传》之学统合自伏羲以来的整个易学传统。

 

三、象意关系的新理解

 

郝敬反对朱子主「易本卜筮之书」,是否就回到了纯粹的义理派立场呢?其实不然。我们需要注意,卜筮与明理的区分是基于《易》之功用所作的划分;象数与义理则是基于《周易》之诠释所作的划分,象数并不必然与卜筮等同。故郝敬谓:「程正叔《易传》,大抵因王辅嗣之旧,廓而充之。但象数阔略,执君子小人治乱作解,于三极之道微觉偏枯。朱元晦作《本义》,直欲悬空说影,以俟占者自合,究竟将《易》作卜筮之书,而愈隘矣。」朱子《本义》虽主占筮,有「戒占者」一类的话,但基本上没有「取象」的诠释,故郝敬批评为「悬空说影」。反观郝敬,他认为卦象与卦爻辞之间仍需要建立象的联系。故他说:「凡爻辞,皆象也。凡象,皆辞也。故有即辞是象。」具体来说,他的取象标准在《说卦》,又推《说卦》之意而列了以下几种取象的类型:

 

有《说卦》所本无,而彖爻随宜取象者;有《说卦》所有,其类别,而爻辞通用者。

 

有内外二体合成一象者。

 

有二画成象者。有独用一画成象者:凡阳在下者,动之象;在中者,陷之象;在上者,止之象。凡隂在下者,入之象;在中者,丽之象;在上者,悦之象。顾其时位何如。

 

有一爻取数象;又有一卦象一物,仍象两物。

 

有虽用八卦之象,而不显言其象;又有不用八卦之象,但以卦体大势情形示象。

 

有以互体爲象;又有不主本卦,而以爻所变卦爲象者;又有不待变,而以本体所伏卦爲象者。

 

有以卦名爲爻象。又有依《序卦》一正一倒,往来相因爲象。又有依八卦方位、六爻周流爲象。有用文字爲象,又有以字音假借爲象。

 

以上取象方法有些与汉儒相通,比如「凡阳在下者,动之象;在中者,陷之象;在上者,止之象」云云,实即郑玄之属爻说(张惠言称之为「爻体」)。

 

 

 

郝敬对于象的重视,可知他不同意王弼的「得意忘象」理论。他反驳王弼道:

 

学者观象,斯得意矣。而魏王弼氏曰:「得意在忘象。爻苟合顺,何必坤乃当牛。义苟应健,何必干乃爲马。」然此乃既有象后之言,非未有象先之言也。盖象由画始也。方羲圣始作《易》,不言而示人以画。一画立而参两具,八卦成,万象应。……故易者,象而已矣。……惟《易》以象告,故言健则必言马;他经健可不必马,而《易》不言马,则焉知⚊之象马?言顺则必言牛;他经顺可不必牛,而《易》不言牛,则焉知⚋之象牛?则是爻画不与万物通,而八卦爲虚文矣。岂圣人见赜拟诸形容之意乎?学者诚欲忘象,并忘《易》乃可。如言《易》而废象,意虽是,终卤莽而不顺理。盖意有象,犹方圆有规矩。意不准诸象,必且师心驰辩于意外。王弼惩汉魏诸家之附会,矫枉过直,毁绳墨而尚清言,习气使然,不可以爲训也。

 

郝敬「意有象,犹方圆有规矩。意不准诸象,必且师心驰辩于意外」说理尤佳。圣人之意,透过卦象表现出来,而其辞的撰写,亦参考斟酌卦象而确定,是不能离《象》来说《易》。但反对王弼并不意味着就回到汉《易》,他批评汉易谓:「得唐人李鼎祚所集汉魏诸家解,读之,荆棘满眼。郑康成辈多闻丑记,于名物制度且不胜牵强,而欲以说《易》,是圜凿而方枘也。」郝敬说其书中的的象数体例多所自得,其实多有与汉儒相合者,而今直接指责《周易集解》「荆棘满眼」,又批评郑玄「不胜牵强」,失之公允。但我们亦由此可知郝敬虽主取象之说,与汉易的区别,恰在于:汉儒坚持取象体例,求体例之一贯,故有卦变、爻变之正、取象、互体、爻体注重学说;郝敬虽以卦象对应爻辞,却不执着于一贯的象数体例。郝敬又谓:

 

凡象与爻,无弗合也。见爻而不见象,如王弼之说,索理而遗事物也;见象而不见爻,如于宝诸家之说,狥事物而忘理也。故拂义而强象者,失之苦;执义而废象者,失之踈。苦者穿凿而失眞,踈者支离而不属,皆非也。

 

王弼之学以爻为主,汉易以象为主,这是一个非常准确的观察。郝敬认为汉代重视象而忽略爻,导致「狥事物而忘理」,从而穿凿失真。这意味着郝敬取象说《易》,却抛弃了汉代那种成体系的象数建构,而是虽卦义来取象以说卦爻辞。

 

郝敬对象的重视,意味着对「事」和具体之物的重视,也就与佛道「二氏」之学象区别。故他说:「《易》者,圣人穷理尽性之书。理无形,性无迹,命无声臭。故圣人不言性与天道,而言象。谭玄说空,二氏所以多言愈离也。舍象更无容言,更无处见易。」如果说王弼所重者在「意」,程颐所重者在「辞」,那么郝敬所重视者确实在「象」,以及由「象」所勾连起来的辞及其意义。

 

四、炁、太极、阴阳

 

《易》为天道之寄托,故说《易》者必解说太极两仪究竟为何。如郑玄以太极为中和未分之气,朱子则以太极为无形象之实理。郝敬则谓:「一非空虚,即元炁之始,所谓元阳也。谓之大极,皆不可名而强立之名。」在这里,元炁、太极、元阳是一致的。

 

「炁」字虽然出现在后汉,但后来成为道教的标志性核心概念。炁、气似相通,仍有区别。朱越利指出,炁「本义指服气中的纯阳真气,与道或神仙相结合的气或符咒中的气,带有宗教色彩」。[朱越利:《炁、气二字异同辨》,《世界宗教研究》1982年第1期。]虽然古字书以为气、炁为一,然既然道教经典对此二字使用有区别,就说明在道教教义中此二字有不同的所指。气与一般意义的空气、呼吸、风气等相联系,而炁则具有「更根本的真气」意味。近世的道教常以先天之气称为炁,后天之气称为气。

 

中国古代有丰富的气论传统,也有不少思想家以气为存在之本源。但排斥道教的郝敬,又缘何不惜自乱阵脚,引入道教之「炁」字呢?这说明郝敬在理论上遇到的问题要求他不得不增加「气」的概念。在传统哲学中,气是一个通贯和丰富多样的概念。气凝聚成形,产生具体的有形之物;有形之物复散而为一般的气。这里的气可能给人以被动、滞碍的感觉,那么它又何以成为存在之本源呢?是以郝敬要为气赋予以更能动性的本元,亦即区别于一般气的「气之本」。气之本仍然是气,但具有造化的动力。道教以「炁」为先天之气,区别于一般之气,郝敬正好借过来以来表达「气之本」的含义,又以「炁」为太极。

 

 

 

郝敬不仅借用了道教炁—气的结构性区别,「炁」的内容或含义也为他所吸收。「炁」在道教为纯阳之气,而郝敬即以「炁」为元阳。以往的不少气论思想皆以气之本为混沌未分之气,而《系辞传》称「易有太极,是生两仪」,则太极为阴阳之本,又缘何为「元阳」?周敦颐《太极图说》称「无极而太极,太极动而生阳,动极而静;静而生阴,静极复动。」朱子以太极为理,自然是超越于阴阳的;但以太极为气的诠释者,亦多理解为阴阳未分之气。郝敬则以「炁」为元阳,是不是与作为两仪的阴阳混淆了呢?其实「元阳」与第二层的「阴阳」之阳仍有区别。郝敬谓:

 

元阳静则爲隂,动则爲阳。独隂无成,独阳无生。一隂一阳,交错往来,变化而生万事万物。……本惟元阳一炁,变则成偶,偶不离一,故曰「一隂一阳」。变而不失其初,两而不离乎一,故谓之道。孟子性善之说本于此。……然元炁谓之阳,何也?阳主生。元者,生炁也。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之谓易,造化无一息不生,故生炁谓之阳也。

 

由此可见,炁即是对「生化之本源」的指称。炁之自身是「元阳」,其未发用的状态称作阴,发用的状态称作阳。故他又说「虚灵一炁爲象数之先」。郝敬的这种理解,与《周易》画卦过程紧密相关。元阳即画为一(阳爻),故复可见天地心。清代易学家如张惠言「易有干元为太极」的观点,与郝敬有类似的思考。

 

然郝敬又以人心为太极。如谓:「大极者,大之极,即大虚也。大虚无象,发挥万象;大虚无体,人心即体。天地至神,待人而存。人心死,则仪象没。人心寂然之中,即大虚即易。」大极、大虚、炁是一事,而「大虚无体,人心即体」,说明郝敬所试图论述或诠释的天地、世界并非一个纯粹客观的对象化世界。他要论述的是人在其中生存和感知的世界。在这样的世界之外(或这样的宇宙之外)可能还存在着无数的世界,但既然是存在者之外的世界,故不必更加考虑。在这个世界里,人具有关键性的意义。人来自天,故性善,有灵性,人心即炁,所谓「人生元阳眞炁谓之诚」,又谓「阳者,天地之元气,人心之元神,即仁也」。郝敬对人的意义之凸显,并非认为人可以创造天地,而是因为天地之造化无心、自然,人却具有自己的创造力和选择。这其实要回归到《易》的主题:吉凶悔吝皆是人心及其行为造作的结果。故他总结道:「盖易者,天命人心而已矣。」

 

以上略举数语,远不能尽《周易正解》之佳处。要言之,此书在明代经学史以及明代哲学史中,都应当得到重视。

 

五、凡例

 

《周易正解》收在《九经解》中,由其子郝千秋、郝千石刻于万历四十四年(一六一六),此后经过多次剜改修版。就《周易正解》而言,《续修四库全书》所收录者当为较早印本,哈佛燕京图书馆所藏为后印本。后印本有所改订,包括改正讹字、增补诠释内容等。今以《续修四库全书》影印本为底本,以哈佛燕京图书馆所藏本为对校本,后者在校记中简称「后印本」。

 

 

 

「易」字有时指易之道,有时指书名。只有在确切作书名意义的时候才加书名号《易》。《周易》的六十四卦,在本书中大量出现,有时指卦象、卦名,有时指称《周易》的某卦文本。本此点校只有在明确标引卦爻辞时才加书名号。如:《干》九五曰「飞龙在天」之类。

 

底本中若上一段文字已满格,为区别下一段,于段首加○标,今整理本每段既已首行缩进,则底本中凡○标皆删去。

 

凡底本显然讹误者,直接在原文中改正,以校记说明。底本文字并非明显错误,而后印本有改动者,今仍据底本,以校记列出后印本异文。

 

此次整理,谷继明分任卷一至卷四、卷十五至卷二十,李昕分任卷五至卷十四,然后交换审读。最后由谷继明统稿。

 

注:部分图文信息源于「崇文古籍」公众号、「豆瓣读书」官网。感谢谷继明老师授权提供《整理说明》。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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