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冉】明代品官朝服探析 ——以孔府旧藏衍圣公朝服为例

栏目:文化杂谈
发布时间:2022-07-23 17:58:09
标签:孔府旧藏衍圣公朝服、明代品官朝服

明代品官朝服探析

——以孔府旧藏衍圣公朝服为例

作者:徐冉

来源:《文物天地》2021年第12期

 

明朝以恢复华夏衣冠为己任,在服饰建制之初既参考和吸纳了周、汉、唐、宋的部分服饰制度内容,又产生了改革和创新,最终形成了完整的服饰体系。而朝服是明代服饰中重要的大礼服,对明代礼制的研究有着重要意义。因孔子嫡裔衍圣公的特殊地位,孔府得以传世留存下来大量明代服饰,其中有一套完整朝服主、配服完备,从服装规制及配饰等级上均符合明代衍圣公所适用的文官一品礼遇。在此通过实物和文献二重考证的方法,印证衍圣公朝服系列遗存与明代典章制度的统一,并深入解读朝服的礼制内涵。

 

 朝服的历史沿革

 

《礼记•玉藻》:“孔子曰,朝服而朝。”朝服进入官服礼制始于周代,其原型是朝、祭功能合一的冕服。

 

周朝公侯伯以下,朝、祭皆用冕服,公侯伯子男,朝天子时执圭。

 

汉明帝时公卿列侯朝觐,皆玄冠、绛衣,其助祭,三公诸侯及九卿均服冕服,冕冠,玄衣,纁裳。以衣服的章纹九章或七章和冕上垂珠的颜色区分等级。

 

唐代群臣陪祭、朝会大事时穿朝服。朝服用绛纱衣内衬白纱中单。

 

宋朝朝服用梁冠,一品、二品侍祠、朝会五梁冠,诸司三品御史台四品两省五品三梁冠,四品五品两梁冠,中书门下则五梁冠加笼巾貂蝉,御史大夫中丞三梁冠加獬豸,衣有中单,六品以下两梁冠,无中单,去剑佩绶。

 

 明代朝服的建制及调整

 

洪武元年(1368)明太祖和礼部首次议定臣下朝服:用梁冠、赤罗衣、白纱中单,下裳和蔽膝用赤色,衣、裳、中单、蔽膝皆用皂缘。凡朝贺辞谢等礼服之。洪武元年的朝服制度所要求的关于梁冠的梁数、革带、佩绶的等级差别较为繁复,遵照明太祖的要求,以公爵等第最尊,公、侯、三师、丞相、大都督、御史大夫、国公、一品、从一品、二品、从二品等级依次递减,冠服饰品在细节上皆有差别,此制度在以后的二十多年间又做了多次调整。

 

洪武六年(1373)九月诏:“文武官自今朝见皇太子朝服去蔽膝及佩。”

 

洪武八年(1375)三月令:“在外有司所服朝服宜依在京例,亦令官制相承,服用其未入流官,凡遇朝贺,宜用红圆领衫,皂靴,缀班行礼。”

 

洪武二十二年(1389)七月:“上以朝服锦绶民间不能制,命工部织成,颁赐之至,是文官五品以上,武官三品以上皆给赐,俱不用云龙凤纹。”

 

洪武二十四年(1391)六月明太祖诏群臣参考历代礼制,更定冠服居室器用制度。公、侯、驸马、伯、一品至九品,依然是赤罗衣、裳、白纱中单俱青缘。蔽膝赤色,大带用绢赤白二色,袜履照旧式。冠的梁数、香草、立笔、笼巾、雉尾、革带、佩、绶、笏依等第均有不同。朝服的穿着用场较之前也有了拓展,“于大祀、庆成、正旦、冬至、圣节及颁降、开读、诏赦、进表、传制时服之”。这次更定之后的品官朝服的内容和《大明会典》所载洪武二十六年(1393)颁布实施的制度内容几近相同,洪武二十六年较之二十四年增添了“杂职未入流品人员,若遇大朝贺、进表,随班行礼,止用公服。”

 

洪武三十年(1397)奏准:杂职未入流品人员,若遇大朝贺、进表,“亦照九品官,具朝服行礼”。此后该朝服制度一直沿用了一百三十余年,直至嘉靖八年(1529)。

 

嘉靖八年的更定对上衣下裳的形制结构和长短有了更细致的要求,“上衣用赤罗青缘,其长过腰指寸七寸,毋掩下裳,中单白纱为之,青缘,下裳七幅,前三后四,每幅三襞积,赤罗青缘蔽膝,缀革带。”关于梁冠、革带、佩绶及笏的等差详见朝服配饰等差表。

 

嘉靖八年以后,明代朝服制度改革告成,沿用至明末。

 

 

 

 孔府旧藏明代朝服

 

明朝初封衍圣公为正二品,阶资善大夫,洪武元年授孔子五十六代孙孔希学袭封;洪武十七年(1384)孔讷袭封时,礼部循例拟授予资善大夫阶,明太祖认为,“既爵公,勿事散官,赐诰以织文玉轴,与一品同”。明代衍圣公所享用的衣冠服饰按照文官一品等级,朝服用赤罗衣、赤罗裳、白纱中单、冠用七梁、革带用玉装饰、佩用玉质、笏板象牙质。

 

梁冠

 

 

 

图一梁冠

 

山东博物馆藏

 

关于孔府旧藏梁冠,乾隆年间编修的《曲阜县志》里有记录:明太祖洪武七年(1374),衍圣公孔希学觐言:“先师庙堂廊庑圮坏,祭器、乐器、法服不备。”恳请朝廷予以修治。明太祖谕:“孔子有功,万世历代帝王莫不尊礼,今庙舍器物废弛如此,甚失尊崇之意。”此后皇上“颁钟磬各一,簴琴十,瑟四,凤箫、洞箫、埙、箎、笙、笛各四,搏拊二,祝敔、麾各一,祭服一,副内元端一,纁裳一,皂缘白中单一,赤黻一,大带二,犀角革带一,七梁冠一,方心曲领一,二色带二,铜钩药玉珠佩一,三色彩结犀角双环绶一,皂履二,白袜二……”这次不仅颁赐了祭孔礼乐器,同时还赐了七梁冠一顶,祭服一件,皂缘白中单一件,配饰大带、革带、方心曲领、二色带、玉佩、绶、履、袜。当时七梁冠是作为祭服的首服和祭孔礼乐器一起颁赐予衍圣公的。

 

明代品官的朝服和祭服的首服皆为梁冠,一品文官的朝服梁冠和祭服梁冠并无区别。依照明代服饰制度以及明代衍圣公所享受的一品官员的冠服资格,衍圣公的梁冠应为七梁。孔府传世下来的明代朝服和祭服都有实物所藏,但梁冠仅存一件,且梁有缺失,现存五梁,冠顶的左侧有一道纵梁所压出的印痕,可见该处曾经有一梁存在;冠顶右侧有约三厘米宽度的结构性缺失,如果按照左右对称的结构复原,此处还应有一梁存在。虽然该冠目前残存五梁,但是依据以上推测,该冠完好的时候应为七梁。

 

赤罗衣和赤罗裳

 

 

 

图二赤罗衣

 

山东博物馆藏

 

 

 

图三赤罗裳

 

山东博物馆藏

 

上衣下裳的形制,创制于黄帝时期,是早期礼仪制度建立的标志之一。明代把朝服形制定为衣、裳制,也是遵循祖制。明代分别于洪武元年、二十四年、二十六年、嘉靖八年对朝服之制进行了多次改革和调整。关于朝服颜色的选定,《明太祖实录》卷五十二记载:洪武三年(1370)五月二十三日,皇帝下诏命礼部考证历代服色所尚,礼部奏言:“历代异尚,夏尚黑,商尚白,周尚赤,秦尚黑,汉尚赤,唐服饰尚黄旗帜尚赤,宋亦尚赤,今国家承元之后,取法周汉唐宋,服色所尚,于赤为宜。”上从之。

 

除了百官的朝服用赤罗衣,帝王后妃宗室主配服也多有用红色。除此之外,文武百官公服一至四品用绯袍,吉礼时的吉服也多用大红色,延续至今为喜庆之色。

 

孔府旧藏朝服衣身主体红色,衣缘蓝色,织物组织结构为二经绞罗。从衣服质地、颜色、袍服结构及缘边颜色和服饰整体织物组织结构看,均符合明代朝服服饰制度。

 

白纱中单

 

 

 

图四白纱中单

 

孔子博物馆藏

 

最早的朝服内衬白纱中单的记录始于唐朝,然后就是洪武元年十一月编修朝服制度的时候,起初礼部是建议白纱中单用皂缘,但是明太祖朱元璋命朝服中单用蓝缘,祭服中单用皂缘。从此,皂缘成为朝服和祭服中单的标志性区别。

 

云头履

 

 

 

图五云头履

 

山东博物馆藏

 

洪武二十六年颁布的朝服之制,朝服上衣下裳的下面是搭“白袜黑履”,嘉靖八年修改朝服制度的时候:“袜履俱照旧式”。在《大明会典》的服饰制度里朝服搭配的始终是“白袜黑履”。但是在明代品官画像中我们可以看到多有镶绿色缘边的红色朝鞋出现。在《明史•舆服三》载:“万历五年(1577),万历五年,令百官正旦朝贺,毋僭蹑硃履。”从文献记载和画像均看出,孔府旧藏的这种朱红色云头履在朝服穿搭中是常态,虽然如此这种“朱履”依然没有被记入正典服饰制度,所以,有万历五年在正旦朝贺这样的正式场合不得蹑朱履的规定。

 

玉带

 

 

 

图六蓝素缎玉带

 

孔子博物馆藏

 

玉带,以金、玉带板装饰的革带,是唐、宋以来历代官员等级差异的重要标识,明代纳入服饰制度,根据质地不同划分等级。洪武元年品官革带的制度里一品和从一品是有明确区别的,但洪武二十四年抹去了这一细微差别:公、侯、驸马、伯及一品官员革带用玉,“二品犀,三品四品金,五品银钑花,六品七品银,八品九品乌角。”

 

孔子博物馆藏的这件玉带銙共有二十枚,其中,三台三枚、圆桃六枚,排方七枚,挞尾二枚,辅弼二枚,缝缀在蓝绸包裹皮革的鞓带上,两端钉铜制插扣。按照明代规制,属一品官员玉带。

 

玉佩

 

 

 

图七雕龙纹玉佩

 

孔子博物馆藏

 

玉佩是朝服最初的组成部分。关于为何佩玉,《礼记》释:玉佩的左右铿锵鸣声应合于五声中的微角和宫羽;趋走和行走时的节拍与《采齐》、《肆夏》相应;向后转时走圆形路线,右拐弯时走直角路线,行进身体略向前倾,后退身体略向后仰,只有这样才能使佩玉发出铿锵的鸣声。正因为君子在步行时能够听到佩玉的鸣声,所以一切邪僻的念头也就无从进入君子的心灵。佩玉还有“节步”的作用,古人认为,越是尊贵之人,步行速度越慢,步幅越短,佩玉是令“君臣尊卑,迟速有节”的。

 

《明实录》里关于朝服玉佩的制度的变化有如下记载:洪武元年只有“革带佩绶”,并未对佩做出等级差别的要求;洪武六年要求“文武官朝见皇太子朝服去蔽膝及佩”;洪武二十四年明确“佩,公侯至三品用玉,四品以下用药玉”;嘉靖八年令:“佩玉一如诗传之制,去双滴及二珩,其三品以上用玉,四品以下用药玉。”

 

嘉靖朝进士王世懋《窥天外乘》记载了嘉靖帝修改朝服佩玉制度的故事:“玎珰玉佩之制,原无纱袋。嘉靖中,世庙升殿,尚宝司卿谢敏行捧宝,玉佩飘摇,偶与上佩相勾连,不能脱。敏行皇怖跪,世庙命中官为之解,而敏行跪不能起,又命中官掖之,赦其罪。因诏中外官俱制佩袋,以防勾结。缙绅便之,独太常寺官以骏奔郊庙,取铿锵声,不袋如故。”此后,朝服的玉佩用透明的红纱制成的纱袋收纳。早在《礼记》中已有为了避免发声而将玉佩挽在革带上的记录:“君在不佩玉,左结佩,右设佩,居则设佩,朝则结佩,齐则綪(一种赤色丝织品)结佩而爵韠(蔽膝)。”上朝时,臣下在国君面前,要把左玉佩系住,祭祀神灵时要把佩都以赤色的丝织品系住,避免发出声响。祭天之时依祖制保留佩玉原制不做修改,是为遵守礼制,其他场合“着纱袋”是因时制宜。

 

孔府旧藏的雕龙纹玉佩,青玉质,由多枚玉件组成:玉珩一,玉瑀一、玉琚二,下垂玉花一,下冲牙一、玉璜二、玉滴二。自珩而下,系组五组,贯以玉珠。其中一条玉佩缺玉滴一枚。玉佩钉缀在橘红色罗织物上。较之于嘉靖年间的“着纱袋”,钉缀在罗织物上,可以更清楚地识别玉佩的玉质和纹饰,且能确保玉佩不会由于走动产生摇晃而发生勾连,“钉缀”许是“着纱袋”的升级版。

 

象牙笏板

 

 

 

图八牙笏

 

孔子博物馆藏

 

周代朝见天子就用笏,诸侯用象牙材质,大夫以鱼须文竹,天子有令则书于笏。此后历代沿袭,明代也不例外。“一品至五品,笏俱象牙。……六品至九品,笏俱槐木。”该制度沿至明末。

 

孔府旧藏笏板象牙材质,内侧上端阴刻朱书“天启四年八月初三日,皇上幸学,钦赐六十五代袭封衍圣公孔”,由此可知该笏版是明熹宗朱由校赐给六十五代衍圣公孔胤植的钦赐之物。

 

牙牌

 

 

 

图九牙牌

 

孔子博物馆藏

 

朝参牙牌是为方便在京官员上朝(朝参)、出入禁城而设。

 

牙牌之制始于明代。洪武十一年三月丁酉,始制牙牌给文武朝臣,牙牌之号五,以察朝参,公侯伯曰“勋”,驸马都尉曰“亲”,文官曰“文”,武官曰“武”,教坊司曰“乐”。嘉靖中,总编曰“官字某号”。朝参配以出入。不,则门者止之。私相借者,论如律。有故,纳之内府。

 

孔府旧藏朝参牙牌,长方圆顶,上端云花有穿孔,一面刻“衍圣公”三字,一面刻“朝参官悬带此牌,无牌者依律论罪,借者及借与者罪同。出京不用”。侧面刻“文字柒百柒拾叁号”。该件牙牌为文官“文”字序列第“柒百柒拾叁号”。

 

关于明代朝服的分配制度,《明史》和《明实录》里均有记载,明太祖定制朝服制度之初,曾于洪武元年、洪武三年命制朝服,以赐百官,给赐人数达两千八百多人。洪武四年也曾“命工部预造朝服以备给赐。”此后,为了保持文武官员朝服的规范,朝廷统一制作并赏赐朝服的事例多有发生。

 

朝服由产生之初的朝祭功能合一的冕服,发展过程中历经了各代的变化和革新,逐渐产生出和祭服的功能分化的独立朝服,直至明代,在参考历史各代服饰制度的基础上,逐步确定了形制、颜色、质地、配服、配饰各元素明确、等级尊卑差异明显、上下品阶层化清晰的明代朝服制度。明代衍圣公朝服,作为目前可知唯一的传世朝服,为印证明代朝服制度、穿着礼制,深入解读明代服饰的“礼”文化内涵提供了参考和依据。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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