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四新 高一品】主体性的重光:论郭齐勇中国哲学史的书写观念

栏目:学术研究
发布时间:2022-05-19 14:30:13
标签:《中国哲学通史》
丁四新

作者简介:丁四新,男,西元1969年生,湖北武汉人。曾任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教授,现任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教授。著有《郭店楚墓竹简思想研究》《玄圃畜艾——丁四新学术论文选集》《郭店楚竹书〈老子〉校注》《楚竹简与汉帛书〈周易〉校注》《周易溯源与早期易学考论》等。

主体性的重光:论郭齐勇中国哲学史的书写观念

作者:丁四新 高一品(清华大学哲学系)

来源:《中国哲学史》2022年第2期


摘    要:郭齐勇的中国哲学史书写观念以彰显中国哲学的主体性为核心。它以主体性逻辑对先秦哲学所作的叙述和诠释,是对“以西解中”的中国哲学史书写范式的回应与批评,也是对“以中解中”书写范式的深化与发展。郭齐勇所著《中国哲学通史·先秦卷》遵循了理解的历史性与诠释的相应性、主体性与对话性相结合的原则,同时此书的写作体现了内在批判和自我超越的特点。郭齐勇的中国哲学史叙述和诠释彰显了中国哲学思想的特质及其现代价值。《中国哲学通史·先秦卷》取得了众多成绩,具有示范意义,是中国哲学史书写的一个新范本。


关键词:郭齐勇; 主体性; 中国哲学史; 先秦哲学; 

 

郭齐勇先生主编《中国哲学通史》的出版,是当代中国哲学界的一件大事。《中国哲学通史》分批出版,2021年出版了《先秦卷》《秦汉卷》《宋元卷》《清代卷》和《古代科学哲学卷》五卷,其他五卷将在2022年推出。此前,任继愈主编的《中国哲学发展史》只出版了前四卷,杨宪邦主编的《中国哲学通史》只出版了前三卷,都没有完成既定任务,留下了重大遗憾。郭编《中国哲学通史》是近四十年来第一部全部完成并即将完整出版的中国哲学史巨著,体制完备,规模宏大,不但弥补了前辈学者留下的遗憾,而且将中国哲学史的书写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

 

郭齐勇先生是当代著名的中国哲学史家和新儒家。此前,他曾主编和撰写过多部中国哲学史著作,【1】发表了多篇论述中国哲学史方法论的文章。他是大型学术版《中国哲学通史》的主编,其方法论在较大程度上代表了全体作者的书写观念。他的书写观念和方法论,在其所著《中国哲学通史·先秦卷》中有集中的体现和概括。我们将根据此卷的《导论》部分及相关章节,并结合相关文献来梳理郭齐勇先生的中国哲学史书写观念。郭齐勇先生的中国哲学史或先秦哲学史的书写观念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理解的历史性与诠释的相应性、主体性与对话性、内在性与自我超越。


一、理解的历史性与诠释的相应性

 

理解的历史性与诠释的相应性,是郭齐勇先生进行中国哲学史研究和书写的首要原则。理解的历史性是指将中国哲学思想置身于相应的历史背景中来作具体的理解、分析、发掘和阐发,以确定和评估其思想价值和意义。只有立足于中国哲学本身,立足于具体历史背景中的中国哲学,在历史背景中注重中国哲学的主体性,如此我们才能够在吸收和借鉴西方哲学的基本上对中国传统哲学作出恰当而内在的理解和阐发。诠释的相应性与理解的历史性相一致,是指人们对于中国传统哲学的诠释应当与其所处的历史条件相一致,而不能对中国哲学思想内容进行抽象的、超历史的外在诠释和评判。如果这样,那么从文化的层面来看,对于中国哲学的叙述就丧失其思想灵魂和内在的活动,丧失中国哲学自身的主体性。郭齐勇先生指出,“五四”以来出现了片面的、平面的西化思潮和教育,对中国古代哲学思想进行粗暴的、非客观的批判。【2】基于此,长期以来,郭齐勇先生一直主张,当代中国哲学的工作者应当彰显中国哲学的主体性,返回对中国哲学的主体性叙述上。

 

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中国哲学史书写中,学者往往以日丹诺夫的哲学史观念来叙述和诠释中国哲学,任继愈先生主编的《中国哲学史》即是其中的一部代表作。这部著作以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二元对立的方式对中国传统哲学的思想内容进行分梳和判定,如将孟子思想判定为唯心主义,将荀子哲学判定为唯物主义。这种诠释方法还在其所著《中国哲学史简编》(1973年出版)中得到延续。1980年代,任继愈先生主编的《中国哲学发展史》前四卷相继出版,在先秦卷(1983年出版)中,任先生指出:“哲学史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斗争史。”【3】此卷将孔孟等儒家思想划分至唯心主义阵营。此卷说:“孟子的尽心、知性、知天的修养方法,从认识论上来说,即是主观唯心主义的‘思诚’的方法。”【4】“孟子也看到了主观观念与客观对象的关系,而他用唯心主义颠倒了这一主客关系,而否定了认识的源泉在客观世界,这是他性善论的唯心主义哲学基础。”【5】在阐述孔孟思想的关联时,此卷说:“他(孟子)吸收了孔子的客观唯心主义来充实他的主观唯心主义的哲学体系。”【6】在分析孟子人性论时,此卷说:“孟子和告子在人性论上的激烈争论反映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条路线的尖锐对立。”【7】由于以阶级斗争和唯物对唯心的方式来叙述和诠释中国传统哲学,所以导致此卷的书写在较大程度上脱离了中国古代思想家所处的思想背景和思想脉络。例如,在对孔子之“仁”的叙述中,此卷认为:“所谓不仁的‘小人’自是那些僭越周礼的人,包括新兴封建地主和反对奴隶压迫的劳动人民,这充分暴露出孔子仁的阶级本质。……暴露出他对劳动人民的基本态度。他强调对人民灌输仁的观念,是于刑罚之外加强道德教化,以使人民更好地服从统治者的治理。”【8】而郭齐勇先生的哲学史观不同,他坚持理解的历史性和诠释的相应性的原则,认为:“他(孔子——引者注)关心的人,包括饲养马的普通劳动者。这种爱人、同情人、关切人,包括爱、同情、关怀下层百姓,是‘仁’的主旨。”【9】又如在对孟子“制民之产”的理解与叙述中,任继愈主编《中国哲学发展史(先秦)》认为:“统治者先考虑到人民的生活,人民就容易服从统治者的教导。”【10】这是说,孟子的立场是站在统治阶级的立场上替统治阶级说话的,仁政思想是为统治阶级谋取利益的。郭齐勇先生的解释则不同,他说:“仁政学说的目的是为民,其最基本的要求则是‘保民’,即解决百姓的民生问题。”【11】

 

简言之,我们认为,以立场先行或预设的理论来强势诠释和叙述中国传统哲学,这是外在的,也是很危险的。阶级分析的方法和两个对子的叙述方式,如果运用不当,或者不加限制,那么结果很可能适得其反,方凿圆枘,难以还原或逼近中国古代思想的真实性和丰富性。1980年代,中国哲学史学界为何在中国哲学史的书写上要大力解放思想,勠力破除日丹诺夫的哲学史叙述模式,这是大有原因的。通过比较任继愈主编《中国哲学发展史(先秦)》和郭齐勇《中国哲学通史·先秦卷》,可以看出,郭齐勇先生的哲学史观念确实是进一步破除外来哲学观念及其标准,而努力确立和建构中国哲学本身的主体性。

 

郭齐勇是萧萐父先生的学生。萧先生生前很重视训诂、考据等方法,很重视哲学史料,这些观点和方法都得到了郭齐勇先生的肯定和继承,也影响了《中国哲学通史·先秦卷》的写作。同时,萧萐父先生的中国哲学史观念相较于任继愈先生也有所推进。但是,它们并不意味着萧先生及他那一代人已经意识到了中国哲学自身之主体性建设的问题。萧萐父、李锦全主编的两卷本《中国哲学史》是1980年代出版的一部著名教材,【12】这部教材虽然破除了日丹诺夫的哲学史观念,但是它仍然将唯物辩证法作为基本哲学观念,并以其为线索来构筑、叙述和解释中国哲学资料,在书写观念上并无倒转或重大跳跃。《中国哲学史纲要》(1999年)是萧、李主编《中国哲学史》的缩写本。萧先生在该书《绪论》中说:“从五十年代以来,国内人们习惯于用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辩证法与形而上学这‘两个对子’来解释中国哲学历史,而忽视了历史上不同的哲学思想。”【13】作为主编,萧先生本人已经意识到了中国哲学史的书写不应当局限在“两个对子”的叙述模式中。不过我们看到,该书对荀子哲学思想的叙述仍然局限在“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旧框架中。关于孔子仁与礼的哲学,该书说:“‘克己复礼为仁’这个命题,也就表现出孔丘的客观唯心论的倾向。”【14】关于孟子思想的性质,该书将其判定为“唯心主义体系”【15】。可见,萧、李主编的《中国哲学史纲要》及《中国哲学史》大体上仍然遵从了旧的一套中国哲学史观念,跟今天流行的中国哲学史观念相差甚远。郭齐勇先生则在接受港台新儒学的基础上突出强调了中国哲学的主体性、自主性和特殊性,实现了中国哲学史书写观念的重大变革。他强调立足于中国哲学史史料而去发现中国哲学自身的问题、概念、线索、思潮和特殊性,在参考西方哲学的基础上力图做到“以中解中”。可以肯定,郭齐勇先生的中国哲学史观念已经完全摆脱了“两个对子”模式的束缚。

 

郭齐勇先生对于中国哲学之主体性的彰显和阐扬,并不是一种“矫枉必须过正”的哲学史观念。在2006年版的《中国哲学史》的《导言》中,郭齐勇先生批评了只能用古代的话语讨论中国哲学的观点,认为完全否定中西哲学间的通约性是一种因噎废食的想法;而且,纯粹用本民族的话语来叙述中国哲学,从解释学来看是不可能实现的。郭先生说,对中国哲学不能做静态的处理,而应当以动态发展的观念来看待中国哲学。而所谓动态发展,是在与马克思主义哲学、西方哲学交融互渗的过程中实现的。而另一方面,郭先生同时认为,不能因中西方哲学在观点上具有某些共同之处,即因此忽视了中国哲学自身的独特性。他说:“我们要超越西方一般知识论或认识论的框架、结构、范畴的束缚。”【16】彰显和阐扬中国哲学的主体性,注重其特殊性和一惯性,这是郭齐勇先生在近三十年的中国哲学史教学和研究中总结出来并加以认定的基本观点。


二、主体性与对话性

 

在对中国哲学思想进行梳理的过程中,既要强调中国哲学自身的特色,彰显中国哲学的主体性,又要以开放的心态来对待和借鉴西方哲学,而不能“自说自话”。我们既不能以抹杀中国哲学自身的特性为代价进行所谓中国哲学的现代化,又不能将中国哲学完全置于西方哲学的框架下进行生硬的解释。郭齐勇先生认为,应当以一种宽容、平和的心态,富有弹性的、动态统一式的中庸平衡的方法论进行中国哲学史的叙述,并以此回归中国哲学叙述的主体性。这是郭齐勇先生的一般看法。

 

郭齐勇先生强调中国哲学主体性,是对所谓“以西解中”方法的修正。如胡适在《中国哲学史大纲》(1919年)中始终以西方哲学的范式来诠释中国哲学思想。他说:“我们简直可以说孔子的正名主义,实是中国名学的始祖。正如希腊梭哥拉底的‘概念说’,是希腊名学的始祖。”又说:“孔子的‘学’与康德所说的‘感觉’略有不同。”【17】胡适在书写中国哲学史的过程中终始以西方哲学为模板和判准,来梳理和诠释中国哲学,应当说此种观念即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中国哲学的主体性。他以近代西方哲学来诠释中国古代哲学,这必然导致他会将中国古人的思想西方化和近代化。郭齐勇先生则以“理解的历史性”原则来克制胡适的观念,他认为,诠释和梳理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不能脱离其所处的具体历史背景,以及不能以现代观念对其进行过度诠释。

 

郭齐勇先生虽然重视中西方哲学对话的必要性,但是他更重视中国哲学的主体性。他说:“孔子思想并不是如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在》中所说,只是一些俗世伦理或常识道德。……孔子的人性、天命、天道的思想有深刻的哲学形上学与宗教的终极关怀和内容。”【18】在他看来,如果完全以西方哲学范式来诠释中国哲学思想,那么这很可能无法展现其真正含义。在兼顾中西方哲学对话的基础上,郭齐勇先生突出了中国哲学的特殊性和主体性。

 

对于孟子思想,胡适说:“因为他以为人性都是善的,所以他有一种平等主义。”又说:“孟子的政治哲学带有尊重民权的意味。”【19】“平等”与“民权”是近代西方哲学的概念,胡适很强势地将它们套用在中国古代思想的解释上。民权、平等与民主等近代西方政治思想共生,应当认识到这些西方观念产生的时代性和地域性,在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解释中,不能不加分别地随便套用。孟子的王道政治思想包括民本思想和重民意识,从一定意义上说,它们是中国民权、平等观念的渊源和萌芽,但我们不能因此即将它们与西方观念直接或完全等同起来。郭齐勇先生主张“理解的历史性”,即是对胡适解释观念及其方法的修正。他主张将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置于其自身产生的历史背景之中,而还原其本义。在梳理和解释孔子思想时,郭先生既强调了古代思想的历史性,又阐明古代哲学思想与现代思想之间的关联。他说:“‘敬’‘忠’‘信’当然都有具体的历史的内涵,但‘敬’(严肃认真)、‘忠’(忠于职守)、‘信’(真诚信实)并非只是君子之私德,而恰好是公共事务中的工作伦理与品性,结合现代性的内涵,仍可转化为今天公共政治的工作伦理。”【20】又说:“当时的‘公’虽不能等同于今日所谓的‘公共性’,但在当时大夫家、诸侯国的事物中仍有超越于家国涉及老百姓的事务。”【21】在此,我们看到,郭先生对于中国古代和现代思想的关联性和差别性的认识是很清楚的,他没有忽视中国古代思想产生的历史性,也没有否定中国思想自身的发展性。

 

劳思光的《新编中国哲学史》(1970年出版)以西方近代哲学思想诠释中国古代哲学思想,或者说,它将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置于西方近代哲学体系的诠释之中。如劳思光说:“孔子论‘直’,其本旨是说价值及具体理分之完成,故每一事之是否合理,须就具体理分决定。……德国黑格尔之文化价值理论,所以归于‘权分哲学’,亦是此意思。”【22】又说:“尊古故重先王。孔孟均如此。……此中分际亦可用‘发生历程’与‘本质历程’(即本质之发展历程)二观念以说明之。”【23】劳先生之所以用此种方式进行诠释,其书写的根本指导观念在于:“中国哲学史上的一切问题,都和其他哲学史上的问题一样,可以接受一切哲学方法的处理。倘若有人坚持‘中外之分’,只表示他缺乏理论常识而已。”【24】在劳先生看来,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两者具有完全的可通约性,但是这一点是值得商榷的,郭齐勇的看法即与此不同。郭先生说:“我们要超越西方一般知识论或认识论的框架、结构、范畴的束缚,发掘反归约主义。”【25】在当前,郭齐勇先生的看法似乎更可取,因为超越于中国、西方的最一般的哲学是一个有待探讨的问题。从中国哲学史的书写实践来看,以西释中是常例,是主宰性的做法,它凌驾于所谓最一般的哲学观念之上,其实质就是以西方哲学等于最一般哲学。所以从实践来看,我们应当反思抽象地提倡和主张“最一般哲学”的看法,特别是反对部分学者借助所谓“最一般哲学”概念而暗中大力宣扬西方哲学至上性的做法。奴婢化或木偶化的中国哲学史书写在今日应当得到逆转。如果中国哲学史的书写仍然过分依赖于西方哲学的框架、结构、范畴、基本观念和问题,那么结果很可能是中国哲学思想本身的主体性仍然难以建立,其内容会被分拆开来,按照西方哲学思想的框架、模式、观念、概念和问题而被重新组装起来。这样的拆解和重组,使得中国哲学思想丧失了的体系性、整体性、特殊性和主体性。与西方哲学相较,中国哲学存在其自身的特殊性,存在许多与西方哲学思想不同的东西和问题意识,比如作为中国哲学中心论域的天人性命之学,这即是西方哲学思想所无的。强调中国哲学的特殊性是建立中国哲学之主体性的一个前提性观念。从方法论来看,我们应当遵循“反归约主义”原则来书写中国哲学史。【26】需要指出,强调中国哲学的特殊性、主体性以及强调“反归约主义”原则,这不是说我们要拒斥西方哲学,并与之隔绝。

 

郭齐勇先生的《中国哲学通史·先秦卷》的书写始终遵循了主体性与对话性相结合的原则。郭先生没有将中国哲学视为僵化的内容,也没有以封闭的心态对待西方哲学,而是将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进行比较和对话。同时,郭先生以现代语言诠释了中国古代哲学,将中国古代哲学与现代思想作比较和对话。通过比较中西哲学思想的差异,《先秦卷》认为,用西方哲学的思维方式是无法真正展现中国哲学的思想内涵,无法彰显中国哲学的特殊性和主体性的。【27】又通过古今思想差异的比较,《先秦卷》阐明了梳理、叙述和解释中国古代哲学必须遵循历史性,不能将中国古代思想等同于现代或当代思想。【28】古今间的思想差异应当通过诠释和对话的方式实现沟通。进一步,通过兼用主体性与对话性的方法,人们对于中国哲学史的书写,即能贯通对哲学思想理解的历史性与诠释的相应性原则。

 

简言之,尽管一个现代中国哲学史工作者不可能完全避免西方思维及其思想文化的影响,但是保持中国哲学自身的主体性,或者说,建构中国哲学的主体性,这是百年来中国哲学史书写的一个基本经验和教训。充分尊重中国哲学思想发展的自身逻辑、线索、问题、概念、特性和主体性,力戒将中国哲学变成西方哲学思想体系下的陶泥或单纯材料,这是郭齐勇先生治中国哲学史的一个基本思想。这个基本思想的提出得益于对20世纪中国哲学史书写经验的反思。顺便指出,郭齐勇先生强调中国哲学自身的主体性,不是要我们“闭关锁国”“自说自话”,而是针砭时弊,重建文化自信,以主体性作为中国哲学史书写的基本原则。


三、内在批判与自我超越

 

郭齐勇先生的中国哲学史还具有内在批判和自我超越的特点,而这些特点又都是围绕中国哲学之主体性的探索和彰显展开的。郭齐勇先生编著《中国哲学史》(2006年)及所著《中国哲学通史·先秦卷》两书,都体现了书写中国哲学的内在批判和自我超越的特性。而其书写的内在批判和自我超越特性,又体现在如下三点上。

 

首先,郭齐勇先生很注意吸纳和采用了出土新资料、新文献来论述中国哲学思想。从文献学的角度看,这也是一种自我超越。郭先生所著2006年版《中国哲学史》即利用了1973年出土的马王堆汉墓帛书《易传》等资料,今年出版的《中国哲学通史·先秦卷》一书则设立专章论述了郭店简和上博简的哲学思想。例如本书第十二章“《易经》与《易传》”即涉及上博简《周易》,这较之于2006年版《中国哲学史》仅使用马王堆帛书《周易》是一种自我超越。又如,在“郭店、上博楚简的思想”一章中,郭先生根据郭店简来诠释了孟子的心性哲学。他说:“人们现在很看重《性自命出》以情气释性的内容,这无疑是重要的。……申言此性是天命的,是内在的,实际预涵了此能好人的、能恶人的‘好恶’之‘情’即是‘仁’与‘义’的可能,‘仁’‘义’是内在禀赋的内容。如此诠释,会不会犯‘诠释过度’的毛病呢?我们认为不会。……这里所脱的三字,裘锡圭先生补了‘不善’二字,剩下一字,疑是‘性’。”【29】利用出土文献来重新解释孟子的心性论,使得郭先生的相关论述及其观点显得别开生面,并有扎实的根据,而不是“过度诠释”。

 

其次,《中国哲学通史·先秦卷》的撰写,实现了对前人思想的传承与超越。郭先生是研究现代新儒家新儒学的重要专家,作了大量研究和整理工作,他熟谙现代新儒家的资料文献。在论述孔子哲学的一章中,他引用了钱穆《中国学术通史》《国学概论》《民族与文化》《中国思想史》《中华文化十二讲》等著作。在论述孟子哲学的一章中,他引用了牟宗三的《圆善论·序》《心体与性体(一)》、徐复观的《释〈论语〉“民无信不立”——儒家政治思想之一考察》《孟子知言养气章试释》、马一浮的《尔雅台答问》和冯友兰《中国哲学史》等论著。郭先生对现代新儒家思想内容的吸纳,这展现了学术思想的继承性。而在此基础上,我们看到,郭先生又对现代新儒家的一些思想观念作了推进或转变,在一定意义、一定层面上超越了前人的说法。如冯友兰在《新编中国哲学史》中否定西周存在关注人民的王道思想,他认为“敬德保民”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他说:“‘德’的具体内容,就是敬天保民……所谓‘保民’并不是真正地要保护老百姓,而是为了保护统治阶级的统治不被推翻而讲究统治和剥削老百姓的方法。”【30】郭齐勇先生则在《中国哲学通史·先秦卷》中明确以“西周的王道政治哲学”为题,肯定其有民本、保民、爱民的思想,他说:“《尚书》所谓的‘德’主要是以君王为核心的统治者之德,其直接的施为对象是‘民’。所以,‘德’与‘民’有密切关联。……天、民、王三者之间相互关联,构成了一个最基本的政治关系结构。因此,王道政治能否保民、康民,就成为天决断其统治兴亡继绝的一个关键。”【31】这是郭先生对于前辈学者思想观念的超越。不仅如此,郭齐勇先生还实现了对自我的超越。在2006年版《中国哲学史》一书中,他在解释“敬德保民”时并没有明确断定其为“王道”思想,没有意识到当时已经形成了“天”“王”“民”关联互动的政治关系结构,而只是说,周初的统治者已经认识到了人的生命与人民意志的重要性。我们认为,郭先生以“王道”概念来诠释西周时期的政治思想,并肯定王道政治的正当性,这是郭先生自身之中国哲学史思想的进步和发展。

 

最后,《中国哲学通史·先秦卷》是对于2006年版《中国哲学史》的批判和超越。相较于后者,前者对于先秦哲学的论述更具整体性、体系性和深刻性,内容更为丰富、翔实和生动。如《中国哲学通史·先秦卷》设“《礼记》中的哲学思想”“郭店、上博楚简的思想”“战国阴阳家的思想”等章,这相较于2006年版的《中国哲学史》,都是新增加的内容。郭先生指出:“郭店楚简大大丰富了先秦心性论的资料”,认为郭店楚简心性论是孟子心性论的前史。又说:“《五行》德、善、圣、智之说,完全是道德形上学的内容,自然成为孟子的思想来源。”【32】需要指出,将郭店简、上博简纳入中国哲学史的叙述并设置专章,这不但是首创和壮举,而且意义重大。出土文献和简帛思想是近三四十年来先秦秦汉哲学思想研究的重要动力和基础,在一定程度上已改变了先秦秦汉思想的结构和面貌。重视对出土简帛思想文献的利用和来论述,这是郭齐勇先生在学术上追求不断自我超越的一个具体表现。


四、结语

 

郭齐勇著《中国哲学通史·先秦卷》是一部质量上乘的杰出著作。对于此部先秦哲学史的特点、贡献与成绩,笔者曾略有归纳,现引述如下:其一,先秦哲学自身的主体性得到充分尊重和重光。这一点,应当是本卷最重要的成绩。其二,儒家哲学在先秦哲学中居于主导地位。郭齐勇先生本人是当代新儒家之一,但他将儒家哲学看做先秦哲学的中心,这是符合先秦思想发展的实际的。其三,道家、墨家、名辩、阴阳家等的思想在本卷中得到了客观而平实的叙述和梳理。其四,简帛思想和《礼记》思想在本卷中都有专章论述。与之相较,此前的先秦哲学史一般都缺乏这两个方面内容的叙述。其五,天人性命之学是贯通先秦哲学的中心论域,儒家的“仁”和道家的“道”是中国哲学的两个最核心的范畴。【33】将天人性命之学看做先秦哲学的中心论域,这应当是作者受到港台新儒家观点影响的结果,但从中国大陆的先秦哲学史书写实践来看,此点仍然具有救弊归正的引领作用。当然,这部著作还取得了许多其他成绩,我们在这里就不再一一列举和叙述了。总之,郭齐勇著《中国哲学通史·先秦卷》是先秦哲学史书写的一个新范本,出版意义重大。

 

而从《中国哲学通史·先秦卷》等来看,郭齐勇先生的中国哲学史书写不仅是对旧有书写范式的超越,也是对“以中解中”这种书写范式的批判与超越。在方法上,郭齐勇先生的中国哲学史书写观念已经完全摆脱了旧的研究范式及话语体系的限制。在吸收和借鉴西方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上,他重新彰显了中国哲学的主体性,并使之在相关哲学史如《中国哲学通史·先秦卷》的书写中大放光芒。郭齐勇先生认为,天人性命之学是诸子百家思想环绕的中心,也是贯通中国思想文化的基本线索。这个观点,我们认为是很有见地的,也是赞成的。面对中国哲学自身的现象、人物、命题,他作了历史性的理解和相应的诠释。一方面,他立足于中国哲学自身,将其作为接受主体与创造主体,保持其自身的开放性;另一方面,他回归于中国哲学的主体性,以彰显中国哲学的主体性,并作为其哲学史叙述的为关键点。既在历史性中还原其本义,又以现代视野对其进行诠释,进而肯定中国哲学的特质和主体性。简言之,肯定中国哲学的特殊性,进而肯定中国哲学自身的主体性,是郭齐勇先生书写中国哲学史的基本观念和叙述逻辑。


注释
 
1 冯达文、郭齐勇主编:《新编中国哲学史》,人民出版社,2004年;郭齐勇编著:《中国哲学史》,人民教育出版社,2006年;郭齐勇主编:《中国古典哲学名著选读》,人民出版社,2005年。
 
2 郭齐勇:《中国哲学通史·先秦卷》,江苏人民出版社,2021年,第23页。
 
3 任继愈:《中国哲学发展史(先秦)》,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9页。
 
4 任继愈:《中国哲学发展史(先秦)》,第320页。
 
5 任继愈主编:《中国哲学发展史(先秦)》,第330页。
 
6 任继愈主编:《中国哲学发展史(先秦)》,第323页。
 
7 任继愈主编:《中国哲学发展史(先秦)》,第327页。
 
8 任继愈主编:《中国哲学发展史(先秦)》,第186页。
 
9 郭齐勇:《中国哲学通史·先秦卷》,第154页。
 
10 任继愈主编:《中国哲学史(一)》,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53页。
 
11 郭齐勇:《中国哲学通史·先秦卷》,第326页。
 
12 萧萐父、李锦全主编:《中国哲学史》上、下册,人民出版社,1982、1983年。
 
13 萧萐父、李锦全主编:《中国哲学史纲要》,外文出版社,1999年,第2页。
 
14 萧萐父、李锦全主编:《中国哲学史纲要》,第49页。
 
15 萧萐父、李锦全主编:《中国哲学史纲要》,第102页。
 
16 郭齐勇编著:《中国哲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8页。
 
17 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东方出版社,1996年,第90、95页。
 
18 郭齐勇:《中国哲学通史·先秦卷》,第146页。
 
19 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第262、265页。
 
20 郭齐勇:《中国哲学通史·先秦卷》,第174页。
 
21 郭齐勇:《中国哲学通史·先秦卷》,第175页。
 
22 劳思光:《新编中国哲学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95-96页。
 
23 劳思光:《新编中国哲学史》,第119页。
 
24 劳思光:《新编中国哲学史》,第14页。
 
25 郭齐勇:《中国哲学通史·先秦卷》,第18页。
 
26 郭齐勇:《中国哲学通史·先秦卷》,第18页。
 
27 郭齐勇:《中国哲学通史·先秦卷》,第25页。
 
28 郭齐勇:《中国哲学通史·先秦卷》,第22页。
 
29 郭齐勇:《中国哲学通史·先秦卷》,第596页。
 
30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上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79页。
 
31 郭齐勇:《中国哲学通史·先秦卷》,第69页。
 
32 上述两则引文,见郭齐勇:《中国哲学通史·先秦卷》,第595、599页。
 
33 丁四新、冯鹏:《主体性的彰显:中国哲学史的新书写——〈中国哲学通史〉前两卷读后》,《孔子研究》202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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