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振华】先秦用《诗》 与《诗》的流播

栏目:文化杂谈
发布时间:2022-03-02 17:50:37
标签:《诗》、文化外交、礼乐文化

先秦用《诗》 与《诗》的流播

作者:毛振华(浙江外国语学院中国语言文化学院)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时间:孔子二五七二年岁次壬寅正月廿八日壬子

          耶稣2022年2月28日

 

《诗》是宗周礼乐文化的重要载体,集中体现了周代社会的精神特质。《论语·季氏》曰:“不学《诗》,无以言。”先秦时期,文人士大夫尤为注重《诗》学修养,《诗》通过行人采诗、瞍赋矇诵、典礼用诗、赋诗引诗、诸子用诗等方式得以广泛传播,其典范性与权威性地位得到不断加强。

 

行人、瞍矇与《诗》的口耳相传

 

《诗》与礼乐文化融为一体,也是因礼乐文化需要而结集整理的,它的收集、整理和流传“本是周代社会生活及其礼乐制度的产物”(洪湛侯《诗经学史》)。《汉书·艺文志》曰:“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采诗成了君主体察舆情、了解民意、考量政治得失的重要途径。《汉书·食货志》曰:“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行人即采诗官,振动木铎的作用在于宣传政令,同时也进行采风,记录民间歌谣。他们通过“乡移于邑,邑移于国,国以闻于天子”的政治途径,使《诗》成为沟通君主与百姓生活的桥梁,行人也因此成了《诗》早期传播的关键人物。

 

搜集到的诗要让太师配乐,便于传唱。诗之乐教通过太师与瞽矇来完成,太师的职责是指导瞽矇学习并表演“六诗”,瞽矇的职责则是“掌九德六诗之歌,以役太师”(《周礼·春官》),即负责在仪式上歌诗、诵诗和奏诗。瞽矇成了实际上《诗》的传人,他们的传唱成为当时《诗》学传播的一种重要方式。《国语·周语》曰:“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瞍赋”“矇诵”中的“瞍”“矇”都是盲人,他们善于审音,敏于记诵,口耳相传的传《诗》方式使得《诗》礼文化得以绵延发展,在《诗》的保存、传播、传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典礼性用诗与《诗》的礼乐传播

 

君王通过采诗、献诗等形式搜集到的诗作多为各种典礼仪式所用,乐以《诗》为章,通过“朝正于王”的神圣仪式,把采集到的《诗》通过一定的仪式向各诸侯国传播,仪式记诵因此成为典礼性用诗的重要传播方式。如《礼记·乡饮酒义》曰:“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一人扬觯,乃立司正焉。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荀子·乐论》亦有相似记载。“升歌三终”即“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笙入三终”即“奏《南陔》《白华》《华黍》”;“间歌三终”则是“堂上人先歌《鱼丽》,则堂下笙《由庚》”,又“堂上歌《南有嘉鱼》,则堂下笙《崇丘》”,又“堂上歌《南山有台》,则堂下笙《由仪》”。这时的《诗》以“乐歌”形式呈现,在祭祀、宴飨等仪式上发挥重要作用,更多地凸显其礼仪形态,是丰富礼乐内涵和典礼性必备的重要环节。

 

典礼性用诗有着严格的典制,其用诗方式包括“歌诗”“笙诗”“奏诗”等,诗乐有机结合便成了礼乐仪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了音乐语言的表现力,体现了严格的“礼”的规则与等级分殊。典礼性用诗中,“礼乐相须为用,礼非乐不行,乐非礼不举”,《诗》的传播以“礼”为核心,围绕“礼”而不断延伸和发展,这时的《诗》更为突出“乐”的礼仪性功能,还没有形成真正的文学意识。但是,无论“瞍赋”“矇诵”还是典礼性用诗,其传播主要集中于庙堂之上,因传播方式、传播渠道的制约,流布的范围还比较有限。

 

赋诗、引诗与《诗》的外交传播

 

春秋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大变革、大动荡的时代,又是一个文化大发展、大融合的时代。号称“天下共主”的周王室,逐渐失去对诸侯国的控制。秦、晋、齐、楚等国渐强,于是争霸及由争霸引起的朝聘会盟成了这个时代的显著特征。各诸侯国特别是实力较强的诸侯国除武力征伐外,还积极寻求通过文化外交等方式征服其他诸侯国。

 

《汉书·艺文志》曰:“古者诸侯卿大夫交接邻国,以微言相感,当揖让之时,必称《诗》以谕其志,盖以别贤不肖而观盛衰焉。”春秋时期的政治形势促使国与国之间交往密切,赋诗、引诗是春秋时期政治外交生活中的重要文化手段,适应了当时“贶之以大礼,重之以备乐”的政治需要,促进了《诗》的传播。公卿大夫成为传播《诗》的中坚力量,赋诗者将能用《诗》进行交流视为一种身份的象征,所谓“善为《诗》者不说”(《荀子·大略》),“以礼乐相示而已”(《礼记·仲尼燕居》)。他们有时既是赋诗者又是听诗者、观诗者。例如,晋公子重耳在外交享礼上向秦穆公赋《沔水》,秦穆公对之以《六月》(《左传·僖公二十三年》);晋襄公向鲁文公赋《菁菁者莪》,鲁文公对之以《嘉乐》(《左传·文公三年》);郑国执政、卿大夫为晋赵武赋《草虫》《鹑之贲贲》《黍苗》《野有蔓草》等,赵武对每一次赋诗都给予评价,应对得体(《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言志者根据自己对《诗》中某些篇章的理解与具体语境,将《诗》作为自己的心意志向表达出来,而观志者则可根据自己的理解作出相应的判断与应答。赋诗言志要求赋诗者具有较高的《诗》学修养,《诗》成了当时外交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只有掌握这套《诗》学语言才能使彼此的交流顺畅进行。值得注意的是,春秋时期赋诗还延伸到社会生活层面,如穆姜赋《绿衣》“我思古人,实获我心”表达对季文子慰劳伯姬的感谢之意(《左传·成公九年》)。这种方式逐渐浸润到春秋时期的社会生活中,进一步促进了《诗》的传播与普及。

 

通过《左传》的记载可看出,春秋时期各国赋诗、引诗使得《诗》通过朝聘会盟等形式广泛传播,与此同时,《诗》乐功能逐渐弱化,诗乐分离成为大趋势。《诗》成为各国公卿大夫重要的文化交流手段,政治外交场合的吟咏与传诵促进了《诗》的创造性阐释,为《诗》经典地位的确立和文化生命力的焕发奠定了扎实基础。

 

诸子引诗与《诗》的学术传播

 

西周时期“学在官府”“官守其书”,贵族阶层是社会主流文化的代言人,具有学《诗》、用诗的特权和权威。庠、序之教通过教授子弟学习以“礼”为中心的伦理道德,推动了《诗》礼的传播。《礼记·王制》曰:“乐正崇四术,立四教,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礼记·内则》曰:“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二十而冠,始学礼,可以衣裘帛,舞《大夏》。”《诗》礼是贵族教育生活中的主要内容之一。

 

春秋之后,“天子失官,学在四夷”,“学在官府”的局面被打破。《汉书·艺文志》曰:“春秋之后,周道浸坏,聘问歌咏不行于列国,学《诗》之士逸在布衣,而贤人失志之赋作矣。”官学衰微导致由贵族阶层垄断的学术、文化向社会各阶层扩散,而以孔子为代表的私学的兴盛助推《诗》突破礼乐的束缚,传播到更广阔的天地中。据统计,《论语》引诗10条,《孟子》引诗38条,《荀子》引诗107条,《墨子》引诗15条,《韩非子》引诗6条。例如,《墨子·兼爱》引《小雅·大东》“王道荡荡,不偏不党,王道平平,不党不偏”以证其“兼相爱”观点。《荀子·臣道》引《小雅·小旻》“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以证为臣之道。诸子常将《诗》有机融入著述中,作为议论说理的依据,以增强其说服力与权威性,突出和强化论题与主旨,同时也对《诗》义进行相应的阐释,促进了《诗》的文化传播与学术解读。

 

在《诗》的学术传播方面,孔子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从其生活的时代和文化背景出发,对赋诗、引诗之学进行了系统性、理论性的总结,把《诗》礼转化为《诗》教,从政教、伦理层面用诗、评诗,以实现其政治教化目的。《论语》曰:“不学《诗》,无以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孔子基于赋诗现象,强调《诗》的教育意义与社会功能,奠定了儒家传《诗》的理论基础。

 

总之,先秦时期,用诗成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对《诗》的广泛传播具有重要影响。正是通过不断地传唱、传诵、引用、阐释、解读,《诗》的典范性和权威性地位得以强化,这为其经学地位的确立做了铺垫。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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