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和慈爱的凝视
作者:德布拉·卡斯维尔 著 吴万伟 译
来源:译者授权 发布
法国哲学家、基督教神秘主义者和政治积极分子西蒙娜·韦伊(Simone Weil)短暂的一生可以说是从童年到死亡一直在不顾一切地自我牺牲的例子之一。在很小的时候,她就表达了对奢侈的厌恶。小时候,在一场预兆她死亡的行动中,她拒绝行动,除非给她背上比她哥哥背负的物品更重的东西。她在年仅34岁时,1943年在英国阿什福德(Ashford)的死亡归咎于绝食---一种自我拒绝的行动,虽然身患结核病,她这样做是要展示与被占法国的饥饿公民团结一致的决心。对于她毫不妥协的承诺,阿尔贝·加缪(Albert Camus)将其描述为“我们时代唯一伟大的精神。”
比与她在大学里的绰号“红色处女”、“穿裙子的绝对律令”、甚至“火星人”相比,这当然更多赞赏的色彩。其实,据说韦伊与那个时代其他伟大人物的交往更进一步强化了她的人格力量。同时期在索邦大学(the Sorbonne)读书的西蒙·德·波伏瓦(Simone de Beauvoir)在学生时代和她打过交道,描述了与韦伊的对话,这是对中国旱灾的回应引发的:
她用没有任何怀疑的口吻宣称,世界上唯一真正重要的事:一场能够养活地球上所有饥民的革命。我以同样不容商量的口吻反驳说,问题不在于让人们幸福,而是找到存在的理由。她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番,怒气冲冲地说“很容易看出来,你从来就不知道挨饿的滋味。”
虽然遭到这样的蔑视,波伏瓦仍然崇拜韦伊及其“能感动全世界的好心肠”。
韦伊在任何辩论中都毫不留情,格杀勿论。虽然列夫·托洛茨基(Leon Trotsky)最近严厉指责她对马克思主义的批评,韦伊仍然安排马克思主义革命者1933年12月呆在她父母的公寓里,并举办了违法的政治聚会。不过,这的确是有代价的,需要一个晚上与韦伊进行长时间的深入讨论。虽然她总是柔和清晰地论述,但这并没有阻止讨论中常常被激烈的大喊大叫所打断。
那个能感动全世界的好心肠或许是她为什么一直处于当今哲学趋势之外,当然也处于当时学界和精英哲学的对话之外。韦伊的哲学承诺虽然长期不变,如果和她的传奇一生和政治参与活动相比,常常是黯淡的。她践行了她的哲学,致力于她坚信的事业,最终付出生命的代价。这开始于她在10岁时宣称相信布尔什维克主义,大学期间参与马克思主义活动工联主义和平运动。第一个承诺衰落了,因为她发现马克思主义本身有很多需要批判之处,虽然这并不妨碍她在西班牙内战中加入共和政府军一边,虽然效果并不好。但经过了所有这些,她性格中的两大元素仍然持续不变:为了他人克制自我,强大无比的意志。
这种整体性的、性格驱动下的自我牺牲体现在她在西班牙内战中屡次尝试的行动。她首先尝试加入无政府主义者杜鲁提纵队(Durruti Column),因为她高度近视和给自己带来巨大危险而被剔除出战斗部队。因为失败,她接着要求反法西斯司令官朱利安·戈尔金(Julián Gorkin)派她作为隐蔽特工前往营救囚犯华金·毛林(Joaquín Maurín)。戈尔金在拒绝她的请求时评论说,她看起来显然不是西班牙人,由于不可能特别隐蔽,很可能会白白牺牲掉自己。韦伊回答说,她有权牺牲自己。在维希政权时期,包括韦伊及其家人在内的那些拥有犹太传统的人被拒绝加入白领职业,他们后来逃往纽约。而她后来做出巨大努力要返回,即使这意味着必然的死亡。她曾经提交给戴高乐将军(Charles de Gaulle)一个计划,将由她率领的护士团队空投到战场上去。据说戴高乐的回应是“Elle est folle!”(她疯掉了。)但是,在这样的强度面前,发现这样的姿态很容易感到可笑甚至有些精神错乱,这种拥有的一再被确认的舍去包括生命在内的一切的强烈欲望使得她的伦理设想极其吸引人,因为它旨在追求自身生命的对立面---完全忽略特定的、确定性的方面,更喜欢非个人的和普遍性的东西。这是她人生中的悖论:通过极端的自我牺牲的公共行为将人们的注意力吸引到她身上;还有一种需要,对他人采取非个人性的谦逊的专注态度。
韦伊的伦理学能够从其三篇关键著作中重新构建起来。这些著作都是在她人生的最后一年1943年写的,分别是“人与圣人” (1957)、“人类义务声明草稿”宣言和著作《对根的需要》(1949)。这是在她在伦敦为自由法国运动工作期间写的,探讨了韦伊伦理学思想中的若干关键概念。伦理行动建立在我们对他人身上的某些非个人的和普遍性内容的义务上面,不是权利,这种义务的最佳表现是在对他人的关注态度或解读;这个义务不是建立在世界上而是世界之外。这后一种方面源自她对柏拉图的哲学之爱以及她本人的宗教信念;源自一系列神秘体验和实践者让她来到天主教教会,却继续守在教会门前。在这方面和其他方面,她一直都是激进独立的,虽然她的世界观总体上属于基督教。
这些概念有感召力地选自其“人与圣人”,该标题曾经被翻译成“人的个性”或“每个人的神圣性是什么”等。这里,她使用了两个例子来说明其伦理观并挑战了我们即刻的观点,我们对他人应该如何行动以及为什么。她开始将焦点集中在我们应该如何与他人打交道的看似常识的途径---我们应该将对方看作一个人,拥有个性,具有一定的难以描述的好品质(je ne sais quoi),我们对此做出回应并建立关系。这是一种人格主义(personalism)形式。
人格主义认为人格是由人的特定形而上学核心构成的,因而是个人权利的基础。韦伊探索了这个观点,让我们设想在大街上遭遇一个人的场景。遇到后,你会注意到他的某些特定方面如他胳膊很长,长着蓝色的眼睛,心中有不少想法,很可能并不是关于任何特定话题的。现在,韦伊提出她的直接挑战:是什么阻止她挖掉他的眼睛?毕竟,如果是人格---那个人的特定形而上学核心---是我们拥有的直接伦理行动的理由:
如果人的人格对我来说是神圣的,我能轻易地挖掉他的眼睛。即使眼睛瞎了,他仍然拥有人格。
这个吓人的思想实验说明,她与人格主义的根本冲突:它忽略了痛苦给人格产生的影响。在让它成为我们对他人做出回应的核心时,它假设人类是不可能被痛苦彻底摧毁的,相反,认定人有力量克服环境困难,无论它是什么。因此,不可能是什么阻止了她挖掉他的眼睛,相反,留在她手里的是“知道如果有人要挖掉他的眼睛,那就是他的灵魂遭到破坏,想到有人对他做了恶。”
同样,她拒绝了这个观点,即阻止我们伤害他人的是其权利。如果与我们人类相关性语言没有联系的话,权利观和人格观并不能给你任何东西。权利讨论并不能阻碍罪恶:更合适的是商业的和法律祈求的语言。如果使用权利语言,我们认定的与那个人的关系变得客观化,它将人的痛苦呼喊变成了正义天平上的无声砝码。我们看到他们,不是作为我们对其拥有根本性的、非个人的、和持久义务的一个人,而是各种外部强加的价值观的拥有者。比如她论证说,如果你是决定鸡蛋价格的农夫,你有权拒绝某人提供荒谬价格买你的鸡蛋,因为你与鸡蛋的关系和价格是确定了的。对于被迫卖淫的年轻妇女来说,权利语言尤其荒唐不合理。另外一件事彻底遭到侵犯;你在对付的是“整个存在的革命,激烈和绝望的革命”和“同时来自心灵深处的希望呼喊”。这种伤害是无法补偿的或者进行交易的。
我们的一切都归功于人,而权利语言遮蔽了这一点。
她在这里的论证是,我们之所以觉得应该对他人采取伦理行动,不是之前通过其性格特征的任何方面而设想或认识了这个人,而是因为普遍性的痛苦呼喊,这是非个人性的---不是附着在某个人身上,而是存在每个人身上。我们有义务要承受的不仅是这个普遍的潜能而且是一种根本性的普遍性期待,即这样做是不对的。虽然正如上文传记性评论所显示的那样,韦伊非同寻常地意识到他人的痛苦和苦难,痛苦的普遍性和频率,但她认为,人类希望和期待做好事而不是恶行。这不是与人性的任何特定方面有关,也不是与相互之间有差别的任何东西有关。相反,韦伊认为承受痛苦者的呼喊是非个人性的呼喊。这种非个人性的呼喊来自承受痛苦的潜力,不是来自特定痛苦的手段、理由或重量,正如“人类的神圣部分是远非个人的,而是非个人的。人身上任何非个人性的东西都是神圣的,仅仅这一点就神圣无比。”另一种说法是,人人都有某些绝对神圣的东西,这些东西超越了生活环境及其个性的偶然性。防止罪恶的东西就是意识到人的这种神圣性,而非不受伤害的权利。
对韦伊来说,说非个人性的东西具有神圣性意味着,我们对另外一人的伦理反应并非基于他们如何呈现在我们面前的特殊性,也非其是否抓住了我们的注意力。在文章“人类义务声明草稿”中,她承认,虽然这个继承下来的普遍性和平等可能受到伤害,我们并不生活在能够让我们实现这一点的条件下,因为在我们的社会处境和互动中,“人们在与这个世界的事物的关系中毫无例外是不平等的。”这就是为什么韦伊强调了每个人的身份、非个人的和神圣性的东西。如果我们没有这个基础,她说,“感受到对实际不平等的事物的同等尊重是不可能的,除非这个尊重被给予某些对人人来说都一样的东西上。”我们对另一个人的义务必须是无条件的,这样才有用途或意义。只能是无条件的,因为它的现实源头在我们之外。
这个位于世界之外的现实,位于人的理解和努力之外的现实就是善,这可以在成为上帝中发现。这支撑了世界上所有的真、善、美,“在人类心灵的核心是渴望绝对的善、总在那里的渴望,从来不会因为世界的反对而妥协。”正是这种柏拉图式的现实成为我们义务的基础,因为“各种义务的意识总是从渴望善开始的,而善是独特的、不变的、对每个人来说都一样,从摇篮到坟墓。”她宣称,权利语言遮蔽了这一点,把我们的义务和责任放在了其他地方。我们的一切都归功于人,我们这样做“唯一的理由是他或她是人,没有任何别的条件要求满足,甚至在相关个人自己都不承认有这样义务的情况下。”
但是,正如她的大街行人例子所显示的那样,我们并没有立刻意识到这一点。不仅仅是他们的个性方面凸显出来,吸引我们更关心这个人而不是那个人,不仅是我们生活在提升某人地位高于其他人的处境;也不仅仅是我们更容易将他人当作达到目的的手段,而是因为我们自己很少超越这一点去看到非个人性的东西。虽然非个人性是普遍的,因而是我们伦理道德义务和对他人做出回应的基础,它需要带来或朝向它。这是特定的关注伦理学立场的发展,而不是进来了一整套伦理命令---虽然必须说,韦伊坚持人类身体的主要需要---如食物、温暖、睡眠、健康、休息、锻炼、新鲜空气---还有人类灵魂的主要需要都必须得到满足,只有这样,社会才能说是公平正义的。
韦伊的伦理学意味着一种“关注和慈爱”的态度,这既是我们自己发展起来的,又是外部世界送给我们的。我们不能依靠自己的努力将善带到这个世界上,因为它超越这个世界和任何人的感官能力,但是,我们的确有力量将我们的关注和慈爱朝向它。因此,“那些将关注和慈爱转向这个现实的心灵就是唯一中介,由此善能够超越那里来到人们中间。”
以这种方式关注他人是我们有潜力去做的事,但这不是天生的。相反,它需要经过训练和发展。在“着眼于上帝之爱的学校研究的适当使用的反思”(1942)中,韦伊暗示,学会关注类似于学校功课的苦差事。
如果我们的注意力集中在解决几何问题,如果在一个小时的最后时刻,我们还没有比开始时更接近一步解出答案,如果在另一个更神秘的维度上说,我们在那个小时的每一分钟里没有取得进步。我们不知道或没有感觉到,这种显然没有效果的努力给灵魂带来了更多光亮。
像最初在这个类比中显示的那样,关注不是积极过程。正如韦伊设想的那样,关注不像解决几何问题的积极努力,相反,更像持久的消极状态,你在关注帮助你解决问题的条件是什么。韦伊写到“关注由思想的推迟所构成,令其超脱、虚空、准备好被对象穿透。”你拥有这个知识,即你已经在心中获得了,但要让那个对象自己在你身上留下印记。
这个关注在指向上帝和他人的更高层次上。我已经描述这是一种立场或者姿态,但她描述的另一种方式是“观看”和“阅读”。她看到针对他人的伦理行动尤其是对正在遭受痛苦的他人,就是以关注的眼神观看他们,“灵魂腾空所有内容以便接收正在观看的存在、他的模样、他的全部真理。”这种观看只有在经过注意力方面的训练之后才能实现。
韦伊明白,我们为了获得凌驾于普遍性之上的特殊性,不得不被迫排除掉我们的偏袒。
这是艾丽丝·默多克(Iris Murdoch)等人欣赏韦伊思想之处。韦伊的关注概念并没有预设伦理学是纯粹的算计、选择和行动问题,或后果最最重要。相反,在默多克对韦伊概念的概括中,关注涉及到针对他人的“公正和慈爱的凝视”的发展。正是这个发展而非做出的选择成为道德行为者(moral agent)的适当标志。因此,伦理学成为针对具体他人或笼统世界采取的态度。你用这种“公正和慈爱的凝视”看待他人时,你能看见他们真实的样子(正如默多克使用婆婆和儿媳的典型例子探讨的那样。)
这个要求并不容易。虽然类似康德将他人视为目的本身而非手段的要求一样,它并没有很容易定义或给出你该如何针对他人采取行动的细节。相反,它详细给出了你如何调整你看待他人的视角。或许我们对此的直接反应是,我们已经很好地意识到那些受苦者也非常清楚如何最好地帮助他们减少痛苦。我们呼应了年轻韦伊的话语和呼吁,如果不是革命或者给挨饿者吃的,至少增加给慈善机构的捐款,以及促成救助最脆弱者部门的结构变化。但是,韦伊的伦理学关心不仅仅是这些抽象的受苦者(就像她辨认出人的基本需要所显示的那样),而是我们欺骗自己和为自己辩护的方式。正如她在“人类义务宣言草稿”中所写,我们生活在一个并没有注意到在我们眼前受苦的人的世界。我们被某些常常通过偶然的机会或契合性而吸引注意力的人弄得眼花缭乱,所有其他人都逃出我们的关注范围之外。
如果我们持续关注这个世界,我们就从来不关注他人,因为除非我们超越特殊性看到所有人都一样的普遍性,否则我们就无法给予他人同样的尊重。我们必须超越抓住我们的个性和故事,看到包含着我们对他人义务的非个人性的东西。这是韦伊的生平和见解的核心张力。她明白,我们为了获得凌驾于普遍性之上的特殊性,不得不被迫排除掉我们的偏袒。但是,她的伦理学向我们提出挑战,即对她做出这个动作。她过着一种例外的独身生活,吸引了我们的眼球,抓住了我们的关注,一种挑战和改变我们伦理道德理想的生活。但是,如果我们严肃认真地思考她的伦理学教义,如果它们是可能的,那么我们必须将我们的凝视超越她本人,相反,去关注到非个人性的、普遍性的人性。正是这些才是一切,如果没有它们,我们就将陷入迷失中。那当然值得另一场自我牺牲。
作者简介:
德布拉·卡斯维尔(Deborah Casewell),波恩大学哲学系洪堡特研究员,以英国为基地的西蒙娜·韦伊网络创始人。最新著作《荣格和存在:十字架前的存在》2021年。
译自:A just and loving gaze by
https://aeon.co/essays/for-simone-weil-our-capacity-to-suffer-united-us-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