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晓耕主编《北宋士大夫的法律观——苏洵、苏轼、苏辙法治理念与传统法律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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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9 08:57:09
标签:北宋士大夫的法律观

 

书名:北宋士大夫的法律观——苏洵、苏轼、苏辙法治理念与传统法律文化

主编:赵晓耕

ISBN:9787301316917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年月:2020-10

 

【内容简介】

 

本书集中于对苏洵、苏轼、苏辙法治思想的研究,从宏观、中观和微观角度分别对“三苏”以及其背后代表的北宋士大夫群体的社会地位、传统法观念以及为重建社会秩序和道德秩序作出的努力进行深入剖析,感悟北宋士大夫群体的精神世界和法治理念。

 

【作者简介】

 

赵晓耕,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兼刑法史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中国法制史》首席专家。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副会长,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等。主要从事中国法律史和法律文化的科研与教学工作。在《法学研究》《法学家》等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数十篇,著有《中国法制史》《韩非子》《宋代法制研究》《传统司法的智慧——历代名案解析》《中国古代土地法制述略》等。

 

【目录】

 

序 

 

上编:“三苏”法治思想研究 

 

导论 “三苏”法治思想的渊源与影响 


第一章 北宋士大夫的法律观与“三苏”传统法思想的特点 


一、北宋的社会转型 

(一)士大夫阶层的崛起 

(二)中央集权的强化 

(三)北方强敌的威胁 

(四)儒家思想的裂变与重整 

二、北宋士大夫的法律观 

(一)功利主义的法律观 

(二)理学主义的法律观 

三、“三苏”传统法思想的特点 

(一)苏洵传统法思想的特点 

(二)苏轼传统法思想的特点 

(三)苏辙传统法思想的特点 

(四)“三苏”传统法思想的共性与个性 


第二章 “三苏”立法与行政法律思想及相关实践 


一、礼以养人,法须合礼顺情,法辅德礼教化 

二、任人任法兼顾,不应苛法拘吏,贤人可补法漏 

三、法宜宽仁,称罪立法,广赏慎刑,反对繁法苛刑 

四、赏罚严明慎重,信赏必罚,反对滥赏滥赦 

五、立法不可与民争利,法应便民利民养民 

六、赏自下始,罚自上始;立法应严于官而宽于民 

七、变法宜熟为规摹,慎重循理,不可轻率鲁莽 

八、法既立则笃信严守,不可复以君言代法 

九、立法必由中书,不可法出多门 

十、立法必须因应时势,顺乎民情民心风俗 


第三章 “三苏”的吏治思想与传统法文化 


一、苏洵政论中的吏治思想 

(一)用人不疑 

(二)信赏必罚 

二、苏轼、苏辙的施政能力 

(一)苏轼从政的榜样与轶事 

(二)苏辙“吏事精详”“不曾忙” 

三、苏轼、苏辙的吏治主张 

(一)为治务本 

(二)兼听广览 

(三)裁冗惩奸 

四、结论 


第四章 “三苏”的传统刑事法律观述略 


一、苏洵的刑事法律观 

(一)刑与势(威势)、术 

(二)违法犯罪的原因 

(三)刑应因势(形势)而变 

(四)治官之刑 

二、苏辙的刑事法律观 

(一)王霸与刑 

(二)术与刑 

(三)消灭犯罪须治本 

三、苏轼的刑事法律观 

(一)王霸与刑 

(二)术与刑 

(三)贼盗之罪的原因 

四、结论 


第五章 “三苏”法治思想的重点:重民生 


一、“三苏”“重民生”法律思想的表现 

(一)主张“贫者有田以耕”,保障民生 

(二)重视赈灾,防民饥馑 

(三)革除弊法,解民之厄 

(四)改良制度,便利民生 

(五)兴修水利,改善民生 

(六)原情执法,令顺民心 

二、“三苏”“重民生”法律思想的几点说明 

(一)“三苏”法律思想在“重民生”上有一致性 

(二)免役法上更加彰显苏氏兄弟的“重民生”精神 

(三)“三苏”“重民生”法律思想受时代精神激荡而成 


第六章 苏轼的司法理念与实践 


一、引言 

二、密州盗窃案 

(一)密州案之盗窃部分 

(二)密州案之兵卒杀人部分 

(三)苏轼的处理 

三、杭州颜氏案 

(一)一场因税收新政引发的骚乱 

(二)缜密分析与密行缉探 

(三)法外处刑与上奏待罪 

四、杭州高丽僧案 

(一)案件背景 

(二)案件起因 

(三)案件的审理与立法建议 

五、杭州商人负债案 

(一)案件经过 

(二)苏轼的处理 

六、结论 


第七章 “三苏”法治故事解读 


一、苏轼富有人文关怀的司法理念和实践 

(一)考场编典故,现实行仁政 

(二)缓其狱与严执法:均为保民 

二、苏轼、苏辙对宋代与民争利政策的反对 

(一)上疏皇帝反对政策与民争利 

(二)出镇地方时“因法便民” 

三、“乌台诗案”:苏轼所遭遇的牢狱之灾 

(一)起因:讥切时事之言,争相传诵 

(二)从立案到审判 

(三)定案 

四、苏轼在杭州:文章太守和花判 

(一)写画白团扇 

(二)花判公案 

(三)花判助官妓从良 

五、“苏文熟,吃羊肉”:苏轼文章的禁与开禁 

六、余论:法制史上的箭垛式人物 

 

下编:“三苏”法治史料辑录 

 

第八章 苏洵法治史料 


一、至和年间 

二、在嘉祐间的法治轶事、故事 


第九章 苏轼法治史料 


一、中举应制时期 

二、凤翔签判时期 

三、熙宁初年京中任职时期 

四、通判杭州时期 

五、知密州时期 

六、知徐州时期 

七、知湖州时期 

八、乌台诗案时期 

九、黄州谪居时期 

十、移汝州、居常州时期 

十一、知登州时期 

十二、元祐初在京任职时期 

十三、知杭州时期 

十四、知颍州时期 

十五、知扬州时期 

十六、在京任尚书时期 

十七、知定州时期 

十八、贬逐英州、惠州、儋州时期 

十九、北归至逝世时 

二十、苏轼身后 


第十章 苏辙法治史料 


一、少年时期 

二、进士制科时期 

三、留京侍父时期

四、任职大名府推官时期 / 

五、任职制置三司条例司时期 / 

六、任陈州教授时期 / 

七、任齐州掌书记时期 / 

八、任南京签书判官时期 / 

九、贬筠州盐酒税时期 / 

十、任歙州绩溪令时期 / 

十一、元祐任职中枢时期 / 

十二、贬官汝州和袁州、筠州、雷州、循州时期 / 

十三、北归颖昌时的法治轶事、故事 / 

 

“三苏”法治史料分类索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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