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德立】孟子论为政者的仁爱与责任

栏目:文化杂谈
发布时间:2020-09-08 14:41:45
标签:为政者、仁爱、孟子、责任

孟子论为政者的仁爱与责任

作者:孔德立(孟子研究院特聘专家,山东省泰山学者)

来源:《光明日报》

时间:孔子二五七零年岁次庚子七月十八日辛亥

          耶稣2020年9月5日

 

人们通常理解的性善论,是说每个人都有善性,或者说人具有成为好人的潜质。这种从道德范畴理解孟子的“性善论”,不能算错,但孟子的性善论还有更为深层的含义。就《孟子》文本来说,善的最终考量标准要落到为政者是否尽到了“民之父母”的责任之上。

 

为民父母,要有“不忍人之心”。如果有人突然看到一个小孩要掉到井里,立即会激起“怵惕恻隐之心”。“怵惕恻隐之心”,是人看到他人或者其他生命面临死亡或危难时,内心受到刺激而产生的疼痛感。孟子发现,这种“不忍”之心就是人的潜在善根,是人的本能,“良知良能”。孟子讲的“求放心”,王阳明讲的“致良知”,皆是以此为根底。

 

《孟子·梁惠王上》记载,孟子到齐国,劝齐宣王“保民而王”。齐宣王对于自己能否实现遥远又美好的目标,心里没底。孟子鼓励说,“你”可以做到。有人牵一头牛从王面前经过,说是要杀了牛,用牛的血祭钟。当时,王见到牛在打哆嗦,遂心生怜悯,就对牵牛的人说,牛没有罪,为什么要杀掉去祭钟呢?牵牛的人说,不用牛,用什么祭钟呢?王说,放了这头牛,杀一只羊去祭钟吧。孟子对此分析道,不想杀牛,是看到牛害怕,心生“不忍”,但又不能废祭钟之礼,于是杀羊代之。由于没有见到羊被杀时也害怕的样子,也就不存在对羊的“不忍”,这样做还维护了祭钟之礼,正是“得以两全而无害”。

 

孟子发现了王见牛的“不忍”之心,这是判断王具有行仁政能力的重要依据。人虽然与禽兽异类,但是人与禽兽都有生命。如果君子对于禽兽有不忍之心,那么,对于同类,“不忍”之心应该更强烈。孟子论证“不忍之心”的前提是“见”。这与论证“孺子将入于井”的思路是一样的。“见”与“未见”给人带来的内心感受不一样。“见”而“不忍”,即有“仁之端”,具备行“仁政”的前提。反之,如果“见”而能“忍”,则为政者就不符合孟子心目中的标准。

 

孟子又与齐宣王讨论了“非不能也”与“而不为也”的问题。应该去做,又可以做到,而不去做的事,就是“不为”。不应该去做,也不可能做到的事,是为“不能”。既然对牛有“不忍”之心,就有了仁爱之端,具备了行仁的基础。“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者,独何与?”孟子质疑王,“你”是“不为”,不是“不能”。既然在为政者的位置上,“发政施仁”就是国君应该做的,也是可以做到的事。为政者应该做的,自然就是为政者的责任。做到了,就是尽责,不去做,或者做了没有做到,就是没有尽责。没有尽责的根本原因不是能力问题,而是缺乏仁爱之心,即没有把对于禽兽的不忍,推恩到百姓身上。

 

齐宣王或许被孟子描绘的仁政蓝图打动了,就请孟子教他如何做。孟子说:“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至于老百姓,如果没有“恒产”,就没有“恒心”。百姓没有恒心,就会放纵自己,做出邪恶的事情,什么事都有可能做得出来。等到百姓犯了罪,然后官府去抓他们,依刑律处罚,这看起来符合治理之道,但孟子说,百姓之所以犯法,是为政者没能施行仁政,导致他们迫不得已去犯法。如果百姓犯了法,受到处罚,这就是陷害百姓啊!孟子劝齐宣王抓住治国的根本,以“不忍”之心,施行“仁政”,“制民之产”,使“五十者可以衣帛”,“七十者可以食肉”,“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

 

“无恒产而有恒心”是对以士君子为代表的为政者的要求。孟子认为,士君子修身养德,是社会责任的担当者与文化使命的承载者,那么,恒心与毅力按道理必然要比百姓坚定。恒心即常心,无论身处什么境地,都可以自我约束,遵守社会秩序与道德规范。也就是说,为政者要有“不忍”之恒心,但是不能强求百姓也有“恒心”。士君子为政,就如同农民种田,各司其职。如果百姓没有田产(恒产),就会失业。没有恒产的百姓,将会走向何方?这是士君子应该替百姓考虑的问题。百姓在恒产的前提下,安分耕作,缴纳赋税,养活为政者。因此,为政者要尽心尽责地“制民之产”,保障百姓的生存与生活。百姓的生存与生活如果出了问题,首先不是百姓的责任,而是为政者的责任。按照孟子的论证,百姓流离失所,“放辟邪侈”,犯法之后,官府去抓,那就是罔民。罔民即是为政者失责。

 

可见,孟子论述的“不忍之心”“仁爱之心”,虽有“人皆有之”的表述,但是其落脚点不在于要求百姓都能做到,而是要求为政者必须做到。如果为政者没有“不忍之心”,就缺乏“仁爱之心”,没有仁爱之心,当然无法“推恩”于百姓,也就无法承担其作为为政者的责任。梁惠王虽然采用了一些为民举措,但是孟子认为只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从《孟子》文本看,孟子阐释的性善论与其仁政学说密不可分。《孟子》书中,孟子与梁惠王、齐宣王、滕文公的对话,主要内容是阐发“保民而王”的仁政学说。孟子的良苦用心在于,试图说服当时的国君做一个有责任的“为民父母”的仁君。从这个角度来说,孟子的性善论主要在于说服为政者要有“仁爱之心”,而这颗“仁爱之心”的检验标准,就是为政者是否尽到了自己的“责任”。

 

 

责任编辑:近复

 

微信公众号

青春儒学

民间儒行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