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如何看待财富
作者:胡发贵(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哲学与文化研究所研究员)
来源:《光明日报》
时间:孔子二五七零年岁次庚子四月十七日壬子
耶稣2020年5月9日
孔子对财富有许多独到而精辟的见解。他肯定财富对人生和社会的意义,也指出了临财所应有的公平和正当性原则。其间的“微言大义”,或许仍可作为我们今天对待财富问题的座右铭。
孔子财富观的一个重要主张就是肯定财富,认为财富是好东西。首先,孔子认为财富是生存或者说生活的基础,用他的话说就是人“焉能系而不食”!有一年,身为晋国中牟主官的佛肸造反,他邀请孔子前来议事。孔子闻讯后准备前往,子路很不高兴,他认为佛肸为非作歹,孔子不应与其同流合污。孔子为自己辩解说,他不会受佛肸行为影响,自己会保持高尚品节,出淤泥而不染。值得注意的是,孔子还给出了另外一个自己欲成行的理由,即生存说——“吾岂匏瓜也哉,焉能系而不食?”(《论语·阳货》)言下之意人不是“匏瓜”,人要吃饭,就要挣钱过日子,他是不得不赴佛肸之约的。这里孔子说的“匏瓜”虽然只为一种借喻,但所表白的“焉能不食”,则也非常清楚地表明,在孔子看来人的生存欲求,是不证自明的,也是天然合理的。
其次,孔子认为合义的财富是可欲可求的。孔子曾近乎发狠地说过一句颇为有名的话:“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论语·述而》)文中“执鞭之士”,据杨伯峻先生的研究,指的是市场守门人。过去偏重于强调其间的限制性意义,即财富是不可以恣意求取的,而忽视了其间关键性的肯定含意,亦即如果是正当的财富,那么再不体面的活我也不推辞。从此角度这样来理解,这句话表明孔子不仅不排斥财富,而且主张财富是可求的。孔子甚至还说过“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论语·泰伯》)。如果是太平盛世,你还发不了家,富不起来,那是太不应该了,其旨意分明是鼓励发家致富。所以孔子断定:“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论语·里仁》)
其三,孔子指出财富也是人的发展和享受的必然要求。其实,孔子不仅认为“食”是天经地义的,而且他还强调“美食”也是符合人性要求的。上引所谓的“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里的“富与贵”,显然是指比“足食”更好的、更为富裕的生活;而孔子承认这也是“人之所欲”,实即强调追求美好生活是人的合理要求。冉有与孔子之间的这样一段对话,正显示了孔子对富裕生活的肯定:“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论语·子路》)虽然我们不清楚孔子“富之”的具体指标,但可以推断它应该比“足食”的状态要好些;换句话说,在孔子看来,人光吃饱是不够的,还应该吃好,过上丰衣足食的幸福生活。孔子自己的生活起居也表明,他是颇为享受生活的。从《论语》一书的记载来看,孔子有自己的马车,在吃的问题上讲究“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而且菜肴做得不好,做得不美,不值时令,没有适当的佐料,他都不吃;史称孔子也不从市场上买酒喝和买腌肉吃。可见孔子是很注重生活的口味的,他不仅不愿做“匏瓜”,相反是主张享受生活,在意生活品质的。
其四,孔子还主张财富是赢得民心的重要物质保障。孔子在和弟子讨论如何治理国家时,时时强调要“利民”“足食”和“富民”。如当子张问孔子如何施政时,子答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论语·尧曰》)又如,“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论语·颜渊》)。
财富应共享。这是孔子财富观中的又一项重要内容。最能表现孔子共享观的,是他提出的两个著名论断。其一是“周急不继富”说,其二是“不患寡而患不均”说。所谓“周急不继富”,本意是说救济的轻重缓急,但其间却深含了社会财富的均衡分配与生存资源的共享主张。有一次弟子公西赤出使齐国,冉有担心公西赤的母亲在家饿着,就向孔子要一些粮食给她,“子曰:与之釜。请益。曰:与之庾。冉子与之粟五秉。子曰:赤之适齐也,乘肥马,衣轻裘。吾闻之也,君子周急不继富”(《论语·雍也》)。文意表明,孔子虽然答应支援公西赤母亲一些粮食,但不同意多给,这是因为“乘肥马,衣轻裘”上路的公西赤,显然家境不错,而孔子深信社会救助的基本原则是“周急不继富”,即强调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亦即将社会资源分配给那些最为需要的人,实即关注处境困难的人群,使他们能摆脱困境,分享生活的快乐与幸福。
而充满共享色彩的“不患寡而患不均”说,则是孔子提出的另一大财富政治观。“孔子曰: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论语·季氏》)按其文意,“不患寡而患不均”是说治理国家不怕财富少,就怕财富占有不公而导致贫富严重两极分化。我们固然不能就此认定孔子是在主张平均主义,要求统治者和普通百姓都过一样的生活,但显然孔子是忧虑甚至担心“不均”的,他所希望的是“均无贫”,即更为公平和均衡地分配社会财富,让人人各得其所,大家共享,而不是由少数人独占和独享。
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首先是看符合不符合“道”,要求谋财不得害道。“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论语·里仁》)这里的“道”,按宋代大哲学家朱熹的注解,即为正当性,“不以其道得之,谓不当得而得之。然于富贵则不处,于贫贱则不去,君子之审富贵而安贫贱也如此”(《四书章句集注·论语·里仁》)。
其次是看符合不符合“义”,亦即取财不能伤“义”,有违“义”的“富且贵”,孔子是毫不动心、毫不措意的。“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孔子还告诫学生说,君子有“九思”,其中一思就是“见得思义”(《论语·季氏》),其本质与“浮云”说一样,突出临财必有思,取财必问义。“义”的本义有适宜、恰当的意思,孔子所谓的“义”,则含有当然的准则和合乎社会美德的意涵,朱熹以“天理”的至善性释之:“义者,天理之所宜。”显然,“义”与“道”有相通、相近的地方,都是强调获取财富的正当性,即必须合乎“礼”(理),也必须合乎社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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