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宗教局局长王作安: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真正的融入中华文化

栏目:新闻快讯
发布时间:2016-11-19 12: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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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宗教局局长王作安: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真正的融入中华文化

作者:王作安

来源:《中国宗教》杂志2016年第10期/总第203期

时间:孔子二五六七年岁次丙申十月十九日甲辰

          耶稣2016年11月18日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研讨会

 

9月26日,国家宗教局在北京召开"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研讨会。各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宗教界人士、宗教学、民族学和法学领域的有关专家学者,部分省(区、市)宗教工作部门有关同志等参加会议。王作安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陈宗荣副局长主持会议。

 

在去年5月召开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在今年4月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对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作了深入系统的阐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宗教生存发展的客观规律,丰富了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内涵,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为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国家宗教局召开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研讨会,就是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集中讨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这一重大课题,统一思想认识,深化理论研究,推动实践发展,把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工作引向深入。下面,我谈几点体会,供大家参考。

 

一、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重要意义

 

  


西安化觉巷清真大寺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提供了正确路径,是全面提高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水平的重要任务,对正确处理我国宗教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其一,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充分尊重宗教生存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虽非永恒,却是长期的。宗教的生存和发展,取决于是否适应所处的社会。宗教对社会的适应,有着时空上的含义。在空间上,宗教必须适应所处的社会制度和人文环境,逐步实现本土化。在时间上,宗教必须随着社会形态的变迁而进行改革调适,不然也会被边缘化甚至淘汰。人类历史上产生过许多宗教,能够存续至今的并不多,大多数宗教因不适应社会发展要求,不可避免地走向了衰亡,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我国现存的五大宗教,都经历了逐步适应中国社会的复杂而曲折的过程。佛教在经历“沙门不敬王者”讨论后,开始实现由印度佛教向中国佛教的转变。而天主教在经历“礼仪之争”后,遭遇“百年禁教”,又一次受到重创。历史的经验教训值得铭记,作为外来宗教,只有适应中国社会、融汇中国文化,才能在中国这方水土扎根生长。我们今天所讲的“中国化”,既具有宗教应当适应中国社会的一般意义,更具有宗教应当适应当代中国社会的特定含义。因而,中国化的要求适用于我国各个宗教,既包括外来宗教,也包括本土宗教。佛教过去适应中国社会,不等于现在就完全适应。道教本身就是中国文化的一部分,但也必须与时俱进,跟上当代中国社会前进的步伐。

 

其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任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宗教工作的根本方向。同样,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是我国宗教的根本出路。如何“积极引导相适应”?理论上需要破题,实践上需要落地。这些年来,我们一直在进行积极探索,形成了许多重要共识,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如,巩固和扩大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发挥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培养宗教教教职人员队伍,支持宗教界开展宗教思想建设等。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重要论断,使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有了更加清晰的具体目标、实现途径和评价标准。只有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相适应”工作才能做到心中有数,才能实化为具体举措,才能踏实向前推进。同时必须明确,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任务,必须以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统揽,并不是另辟蹊径,也不是另搞一套。

 

其三,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推动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的战略举措。新中国成立初期,通过开展反帝爱国运动和宗教制度民主改革,我国宗教摆脱了外国势力的控制,割断了同旧势力的联系,搭上了新中国前行的列车,迈出了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第一步。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指引下,我国宗教的面貌进一步发生积极变化,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进程中取得重要进展。同时应当看到,随着国内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宗教领域也出现了许多新问题,而且很多问题是呈增长态势的。有的宗教存在商业化倾向,借教敛财现象屡禁不止;有的宗教出现“去中国化”苗头,向国外宗教看齐;有的地方宗教无序发展,非法宗教活动突出;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加剧,宗教极端主义在一些地方蔓延,甚至引发暴力恐怖事件。这些问题不解决,不仅会严重阻碍我国宗教健康发展,还会给我国经济社会带来不良影响。提出支持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是解决这些突出问题的战略举措和治本之策。特别是对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治理“逆中国化”现象等,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其四,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充分发挥宗教积极作用的关键所在。马克思主义认为,宗教具有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两重性,是一种积极性和消极性共生共存的社会现象。我们必须正确把握宗教社会作用的两重性,通过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等方式,因势利导,趋利避害,最大限度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抑制宗教的消极作用。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就能为宗教发挥积极作用创造有利的条件,提供更多的可能。搞“逆中国化”,必然会产生摩擦和矛盾,甚至发生冲突。因此,只有坚持中国化方向的宗教,只有实现了中国化的宗教,才能更好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我国社会发展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基本要求

 

  


福建泉州清真寺


坚持中国化方向,宗教就必须在政治上自觉认同、在文化上自觉融合、在社会上自觉适应,与社会发展同步、与时代进步同频,成为社会建设的和谐因素和国家建设的积极力量。

 

首先,政治上要自觉认同。各宗教的经典教义,都要求信奉者热爱自己的祖国,服从国家政权。我国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上的认同,核心是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在维护法律权威、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上形成广泛共识。处理我国宗教关系,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强化党的执政基础这个根本。如果做不到政治上的认同,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就无从谈起,中国化也就失去了前提和基础。

 

其次,文化上要自觉融合。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也是具有5000多年历史的文明古国,我国宗教既要适应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也要融合中华传统文化,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宗教文化。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接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在经典教义阐释上、在宗教制度建设上、在宗教活动方式上、在音乐服饰建筑表达上,都要体现鲜明中国风格,真正融入中华文化。成为“中国宗教”,而不是“宗教在中国”。不能动辄把国外的东西奉为圭臬,不能把西方价值观作为衡量标准,不然轻则水土不服,重则产生冲突,对宗教不利,对社会有害。

 

再次,社会上要自觉适应。宗教是社会的一部分,必须适应社会、服务社会、履行社会责任。不能反过来要求社会适应宗教,这就成了本末倒置。要鼓励宗教界发扬济世利人的优良传统,不断探索和拓展服务社会的新途径,促进社会和谐。要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正确对待现世和来世、神圣与世俗的关系,积极投身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爱岗敬业,勤劳致富,同不信教群众一道,共同创造人间美好生活,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寿县基督教堂


三、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主要任务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需要党和政府做出积极努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提高宗教工作的水平,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提供理论政策、法律法规、体制机制保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要通过引导,使宗教界充分认识到,坚持中国化方向是宗教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关乎宗教的前途命运,从而发挥宗教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地加以推进。

 



刘树森著《基督教在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5年9月


一要支持开展宗教思想建设。宗教思想中国化,是宗教中国化的灵魂。在我国各宗教中,有的已经有了自己的宗教思想体系,有的还主要受外国宗教思想影响,应当通过开展宗教思想建设,形成适应国情特点、符合我国宗教实际、具有中国特色的宗教思想,这是一项需要做出长期而艰辛努力的工作。要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继续支持基督教、天主教开展神学思想建设,支持伊斯兰教开展“解经”工作,支持佛教、道教开展讲经交流活动,把宗教思想建设的重点聚焦到“中国化”上来,用广大信教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深讲透,加大宗教思想建设成果转化和运用。

 

二要支持开展宗教文化建设。宗教不仅是一种信仰,还是一种文化现象。什么样的宗教文化,铸就什么样的宗教品格。宗教文化的范围很广,包括宗教典籍、宗教音乐、宗教礼仪、宗教建筑、宗教习俗等,既有物质性的也有非物质性的,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宗教文化建设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宗教文化中积极向上的内容,摒弃宗教文化中消极落后的内容,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相契合,同中华优秀文化、中华传统美德相融合。要塑造温良、理性和包容的宗教文化品质,反对一切形式的宗教狂热和极端思想。对一些地方出现的“逆中国化”现象,要正确引导、综合治理、依法规范。要重视整理和研究宗教典籍,保护宗教文物和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好中国传统文化。支持宗教界开展对外宗教文化交流互鉴,讲好“中国宗教故事”。

 

三要支持开展宗教制度建设。要巩固我国宗教制度改革成果,防止宗教封建特权死灰复燃,防止我国宗教倒退到受外国势力控制的局面。要提高宗教界人士的法治意识,正确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自觉清理教规制度中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用国法引领和规范教规,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提供制度保障。要实现政府依法管理和宗教界自我管理的有机统一,推进宗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秦惠彬著《中国伊斯兰教与传统文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9年8月


四要支持开展宗教组织建设。我国宗教团体具有鲜明中国特色,要支持他们在宗教内部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鼓励他们在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中发挥主体作用。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宗教团体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切实改变一些地方宗教团体建设薄弱、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要理清宗教团体同党政部门、宗教活动场所、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明确职能定位,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质领导班子,不断提升自我管理能力。要帮助宗教团体转变工作作风,紧密联系宗教界人士,增强在广大信教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五要支持开展宗教人才建设。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必须重视宗教人才培养,确保可持续的人才保障。要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对宗教界人士不仅要重视宗教教育,还要重视国民教育、法治教育、政治教育、文化教育,全面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要支持宗教团体办好宗教院校,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要探索现代宗教教育与传统宗教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模式,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宗教办学之路。对有培养前途的优秀中青年宗教界人士,要及时纳入视野,选送到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任职,通过工作历练提高水平。

 

综上所述,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客观要求,必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一项重大课题深入研究,作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一项紧迫任务抓紧推进,不能有丝毫的忽视和懈怠。同时,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必须尊重宗教发展规律、尊重社会发展规律,春风化雨、润物无声,行稳致远、久久为功。

 

注:本文是作者在“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研讨会”上的讲话。标题为本刊所加。

 

责任编辑: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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