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宝明】《孟子正义》——晚清经世派之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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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1-02 20: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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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正义》——晚清经世派之巨著

作者:潘宝明

来源:《扬州日报》

时间:孔子二五六七年岁次乙未十一月廿二日壬午

           耶稣2016年1月1日

 



 


《孟子正义》,焦循学术思想代表作,清代阐释《孟子》的顶峰之作。学术成就较高,是清学作为“中国的文艺复兴”的概貌及其兴起、繁盛的代表作之一。不仅为后人研究《孟子》,乃至研究清学提供了良好的借鉴,且焦循在研究过程中表现出的良好的学术风气,不仅在当时为学术界称道,而且启示着后继者正确看待学术与实用的关系,正确处理继承、借鉴和创新的关系。

 

文化扬州,为焦循《正义》提供了学术土壤


学术研究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乾嘉时期,基本上实现了满汉两大民族融洽共处的统一局面,政治的相对稳定,清帝南巡倡导风雅,既稳定了封建统治基础,又为学术的繁荣、扬州学派的崛起,提供了大的背景和必要条件。

 

扬州书院林立,且有实力延请海内学者来安定书院与梅花书院掌教,“四方来肄业者甚多”,扬州书院培养了大量经世致用的人才或学识渊博的文士、学者。柳诒徵《江苏书院初稿》赞叹道:“段、王、汪、刘、洪、孙、任、顾诸贤皆出于邗之书院,可谓盛矣!咸同以降,稍不逮前,然江南北知名之士,不试于扬州书院者,盖鲜。”乾隆四十五年,焦循入安定书院肄业。

 

扬州地方官多文章太守,支持学术研究。焦循17岁时,逢户部侍郎刘墉督学江苏,试学扬州,其才学得刘墉喜爱,刘勉励他学经。焦循与伊秉绶、阮元等官员往来论学不断,如《扬州图经》、《扬州足征录》两部地方史志都得到伊秉绶的悉心关怀。阮元一生倡导学术,培养后进,在读书人中影响很大。阮元的治学思想——“余之说经,推明古训,实事求是而已,非敢立异也。”更成为焦循《正义》的指导思想。

 

本邑先世学人的沾概,影响着焦循。隋唐时曹、李的《文选》,宋时徐铉、徐锴的《说文解字》,在文字释义、因声求义、以今语俗语证古语、兼明假借引申之义、梳理古今文字之体等治学方法上让焦循受益良多。

 

顾炎武提出了由音韵文字通诸子百家的主张,借以达到“君子之为学,以明道,以救世”的经世致用的目的。其进步的思想观念和治学主张为扬州学派所崇尚。焦循更因此开启了晚清经世派的先河。

 

戴震的学术思想和见解对扬州学派的影响极大,焦循与汪中、阮元、任大椿都师法戴氏,在经史、子学、小学、古籍整理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就。焦循一生推崇戴学,继承和发展戴震治学特点,首在能“创”,如焦循研究《易经》,黄承吉治文字学,均前无古人,自创新例;次在能“通”,王念孙研究训诂,阮元研究名物制度,汪中辨明学术源流,都能融会贯通。焦循早年曾治《论语》,因素善戴震的经学之论,仿戴氏《孟子字义疏正》之例,撰《论语通释》。

 

扬州深厚的文化的影响,使他避免了独学而无友,孤陋而寡闻境遇,而能择善而从,取精弃糟,独辟蹊径。

 

《孟子正义》,凝聚弟兄父子心血的文化巨著

 

《孟子》一书,属语录体散文集,由孟子及其弟子共同编写而成,记录了孟子的语言、政治观点和政治行动的儒家经典著作。

 

正义,其一意为“正确的含义”,最初是疏解,《后汉书·恒谭传》说,“屏群小之曲说,述五经之正义”,后注释经史,多有以“正义”为书名。随着儒学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定于一尊,历代学者纷纷为《孟子》作注解。汉朝及稍后的学者们的注释工作,人们称之为注或笺。唐宋时期,由于时代久远,人们对汉代的注释也难于理解了。于是一些学者不仅注解经传的正文,而且对前人的旧注也进行解释和阐发,习惯上就称之为“疏”或“正义”。

 

据焦循自述,其弱冠即好读《孟子》,对历来经疏中的舛驳乖谬和文义鄙俚深感不满,立志为其作正义,惜为世务所阻,故“辍而不为”。嘉庆二十一年(1816),在完成《易学三书》后,即与其子延琥博采顾炎武以下六十余家著作中有关《孟子》和赵岐《注》的论述,先编次长编14帙,而后就长编以己意贯串推衍,仅7个月时间,嘉庆二十四年(1819)《正义》草成,编为30卷,又复讨论群书,删繁补缺,在嘉庆二十五年(1820)春终成定稿,70余万言,手写清本未半而病卒,殁后,廷琥秉承父志,竭力完成《正义》校对、誊录工作。惜半年有余,于道光元年(1821)二月,廷琥亦以病终。临终之日,遂深托其叔焦征,以完成《正义》刊刻印行。道光五年(1825)焦征缮清付刊问世。

 

其间焦循足疾已十分严重,惟恐“志有懈弛”,故“立定课程”以逐日稽省,恪守预期,神思俱凝聚于著述之上,自己也感到用思太猛。惜翌年七月,旧病复作,且病入膏肓,不顾病痛折磨,进行《正义》的校誊、编订,仅手录其中十二卷就搁笔仙逝。其子追思他的工作情景,“每夜三鼓后不寐,拥被寻思,某处当检某书,某处当考某书,天将明,少睡片刻,日上纸窗,即起盥漱,以夜来所寻思,一一检而考之。”至死还在呕心沥血地做学问,那种为学问而学问,而不是为利益、为金钱、为地位而学问的精神,辛苦与毅力令人感佩。

 

此前对孟子的研究不乏其人,以汉赵岐《孟子章句》、南宋朱熹《孟子集注》最为著名。焦循的《正义》,是清代第一部用一家之注(赵歧)的新疏,对于赵岐《孟子章句》,一申其义,二补其注,三正其误,四存其疑。阮元评价,“疏赵岐《注》,兼采近儒数十家之说,而多下己意,合孔、孟相传之正指。”乃清代“新疏家模范作品”。


从上可见,《正义》一书,盖成于焦循、焦廷琥、焦征三人之手,是凝聚了弟兄父子的心血之作。

 

《孟子》疏正,体现征实博采包容之本色

 

清代学术,吴派最专,皖派最精,扬州之学最通。乾嘉学派,一般可以分为以惠栋为首的吴派和以戴震为首的皖派。吴派的学风即搜集汉儒的经说,加以疏通,其特点是“唯汉是信”。而皖派反对墨守古人经说,主张择善而从,而断之以己之考证。焦循一生推崇戴学,继承和发展戴震治学特点,一是能“创”,前无古人,自创新例;《正义》主要疏赵岐《注》,焦循实事求是,他护惜赵注:在学术方法上,以汉学之实学精神反对宋明理学的空疏;充分重视赵岐的章旨,实为对赵氏义理的重视,对汉代经学思想的认同。二是能“通”,反对“据守”和所谓“定论”,贯通儒家经典:在学术思想上,重构《孟子》一书的经典意义。

 

此书是焦氏一生中最重要著作,他在书末概述本书编纂过程谓为《孟子》和赵《注》作疏有十难,而取资于诸家之书则“已得其八、九”,其征引“凡六十余家”。如理、气、命、性取戴震、程瑶田说;井田、封建取顾炎武、毛奇龄说;天文、历算取梅文鼎、李光地说;地理、水道取胡渭、阎若璩说;逸书考订取江声、王鸣盛说;六书训诂取王念孙、段玉裁说;板本、校勘取阮元、卢文绍说。显示出兼容并包,唯求大义的崭新风貌。

 

博采百家是焦循的治学特点,以孟释孟和以经证史,更是焦循对孟子研究的优势所在。

 

东汉赵岐以章句之学为孟子作注,断其章,取其义。此后注孟子者均未能脱其窠臼。但焦循充分注意到了孟子的内在逻辑,公孙丑章句上《正义》云:孟子之文,彼此互见,贯而通之,乃见其备。焦循整合了孟子经文,把经文中相关联的问题相互阐发,使之不为章句结构所切。《正义》指出孟子经文彼此互见、上下互明的,计17处之多。

 

训诂方法,多种多样互为补充

 

清代学术以汉学独尊于世,亦以汉学与两汉经学、魏晋玄学、宋明理学相抗衡。阮元国朝汉学师承记序道:我朝儒学笃实,务为其难,务求其是。清代学者崇尚实学,不务空言。焦循的《正义》为清儒新十三经之一,在文字训诂、名物考证方面典型体现着清学征实、博采之本色,同时又典型地体现着其通儒风貌。

 

焦循《正义》一书的训诂方法多种多样,有形训、声训和义训等多种方法,其中义训又包括直训、训诂相代、递训、同训、后训足前训、同词分训、设立界说、观境为训、推求词义缘由、由反知正等方式。注疏方法互为补充,彼此牵连,用得十分灵活,具有综合性。而且,所有这些方法,都毫无例外地结合了引证法的运用,这是《正义》的一大特色。仅举一例:

 

《尽心上》《正义》:“叔从又,故为拾取之正训。”焦氏通过分析“叔”字的形符“又”,得出结论:“拾取”是“叔”的正训,即本义。《说文·又部》:“叔,拾也。从又尗声。”“又,手也。”焦氏说解与《说文》相符。这里用的是形训。《尽心下》:“说大人则藐之,忽视其魏魏然。”《正义》:“魏魏即巍巍,古或省‘山’作‘魏。’”“魏”和“巍”上古同属疑纽微部。这里用的是声训。又如:《告子上》:“思援弓缴而射之,虽与之俱学,弗若之矣。”《正义》:“俱学者,俱习也。”焦氏用训诂相代之法解释了“学”是“习”的意思。《告子下》:“俊杰在位,则有庆,庆以地。”赵注:“庆,赏也。”《正义》:“赏、庆皆训赐。”同一个词训释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义相同或相近的词。《梁惠王下》:“臣闻郊关之内,有囿方四十里。”《正义》在谈“郊”时引《尔雅·释地》:“邑外谓之郊,郊外谓之牧,牧外谓之野,野外谓之林,林外谓之坰。”又云:“四境分界之地为坰。”对“坰”下了定义。《告子下》:“禹之治水,水之道也。”《正义》:“水之道犹云水之路,谓水所行之路,而寓顺导之耳。”先用训诂相代法以“路”释“道”,又用后训足前训法指出是“水所行之路”……

 

治学宗旨,以注经方式表达政治思想

 

焦循《正义》并未局限于字义训释的形而下层面,更重视对经文大义的汇通理解,在注疏背后深具思想,重新确立了《孟子》一书的经典意义,构建了自我的义理之学,实现了对汉宋之学的超越。

 

焦循关注《孟子》思想的闪光点:“民为贵”的民本思想;“亲亲”、“长长”的仁政学说;“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的道德伦理。他和凌廷堪、阮元都是乾嘉之际考据学的代表人物,其学术旨趣与政治理念颇多相同。他们专注于学术考据,也热切关注社会现实,多以注经的方式曲折地表达自己的政治理念。

 

焦循虽号称详于训诂名物,其于孟子大义也深有心得。疏文浩博,精义往往淹没其中,非细细覆按难明其体例。通训诂、明转注,固是清儒本色,焦循却并未以此自限,还试图对古代圣贤的思想世界进行某种“复现”或“重构”,力求扬弃纷繁分歧的先儒异说,“以己意裁成损益于其间”,即以自己的体会折衷,取得最接近“真理”的诠释。表面看,焦循是以传统儒学否定宋明理学,以客观的、历史的、科学的态度研究六经与孔孟,其实质是旨在恢复儒家仁义道德的正统地位。焦循主张会通辨析以明圣贤立言之旨,通过对《孟子》和《周易》的研究来阐明圣人思想,其间不乏新的思想火花。这是他们“任重道远”的使命感和“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忧患意识。

 

《正义》肯定了孟子的基本思想,又曲折地提出情欲自然论、礼治论、仁恕论等主张,含有平实、通达、宽容、开放的思想意蕴,是特定历史境况下,对乾隆皇帝构建的皇权专制政治与极权意识形态的一种反拨。这种富于人性化的政治理念,旨在为现实中的僵硬政体注入一丝活力。焦、凌、阮学术中体现出的政治理念与现实关怀,折射出乾嘉考据学的另一种影像。

 

治学方法,客观学问结合主观性灵

 

清代有在“著作考据”之争:袁枚凸显性灵,孙星衍凸显学问,焦循则是想将学问和性灵都融贯到经学之中。焦循并不排斥考据学,他本人也精通考据学,但是他决不同意以考据学作为经学的范型。考据学所缺的东西是“性灵”,这种缺乏导致了一个问题:它误认了经学的本质特征。完整的经学本质包含两方面的内容:客观的学问和主观的性灵。客观的特征是经文本身,而主观的特征是“性灵”。因此,当袁枚说只有文学才可以谈论“性灵”,而经学似乎只是考据之学,仅仅需要劳力抄书时,焦循就不苟同了。他认为《孟子》本身就文采飞扬,对其正义自然应该坚持以训诂明义理,提倡读书学习,斥责空疏,深重对经文的涵咏,强调会通。云:“按《孟子》经文,辞句明达,不似《诗》、《书》艰奥,而赵氏注顺通其意,亦极详了,不似毛、郑简严,待于申发。故但疏明训诂典籍,则赵氏解经之意明,而经自明。而赵氏有未得经义者,以经文涵泳之,亦可会悟而得其真,固无取乎强经以从注也。”如日本学者内藤湖南的评价,“一方面是很优秀的经学家,一方面又是出色的文学家。这种情况只有扬州学派的学者可以做到。如焦循既是经学家,又是词曲研究家”。他善属文,最爱柳宗元,能把诗歌的性灵用在《孟子》等经学研究中,自然将客观的学问和主观的性灵结合得天衣无缝。

 

焦循思深悟锐,以《正义》的实践,提倡实测与贯通,则开创了一种注重过程研究的经学研究方法;强调无性灵不可言经学,走上了经学与子学的整合之路,为乾嘉以后经学研究转向多元化提供了新的经学诠释理论。


责任编辑:梁金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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