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新中】气候变化与道德责任——《礼记》中“天地”概念的当代伦理价值

栏目:思想探索
发布时间:2015-12-01 09:5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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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与道德责任——《礼记》中“天地”概念的当代伦理价值

作者:姚新中(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原载《探索与争鸣》2015年第10期

时间:孔子二五六六年岁次乙未十月十九日庚戌  

             耶稣2015年11月30日



 

应对气候变化和建立环境治理的全球正义,表面上看是技术和政策问题,可以通过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和政策强化来解决,但气候变化危机的实质根源于我们的价值观。在价值层面,是人的过度自利行为和对环境的无限制掠夺,导致了今天所说的气候问题。观念指导行动,价值决定导向。如果不能在价值层面分析、理解导致气候变化的原因,并且从根本上转变现有对待自然的价值取向,人与自然的张力只能会越来越大,气候变化的趋势也不可能从根本上得以扭转。对《礼记》中“天地”概念的使用进行深入考察,可以确立“天地”的本体价值,人在“天地”中的地位和人对“天地”的责任,重新建立我们对“天地”的敬畏之心和责任感,驳斥完全从个人的权利出发来看待自然环境和气候变化,构造一种新型的生态天地观,从而为全球气候问题的根本解决提供一个中国价值思路。

 

今天,我们所谈的气候变化问题是在现代世界特别是20世纪以来,人类追求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也是在现代化和全球化背景下提出并日益紧迫的问题。从人类角度来讲,气候变化问题的提出,标志着我们关于可持续发展新哲学的产生,是人类对当前利益和长期利益、各国关切与全球价值关系的新认识。从操作层面上看,我们对于气候变化问题的解决,既要考虑到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之间的平衡,也要考虑到发展中国家初级发展所带来的排放物总量与人均排放物之间的平衡、气候变化的始作俑者与后起国家责任之间的平衡。气候变化涉及到全球每一个人、每一个国家的根本利益,涉及到当前几代人与未来无数代人之间的关系。但由于气候变化所产生的环境问题已经到了临界点,单个国家和地区的发展诉求,必须放到全球气候变化解决的整体中加以考虑。我们面临的现实是,由于每一个国家都在追求自身物质利益最大化,由此所导致的气候变化在不断加剧,如温度升高、物种多样性减少、旱涝灾害频繁,所有这些都表明地球及其大气层正在遭到不可修复性的破坏,人类生存环境压力日益增大。因此,采取必要、切实有效的行动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中国作为快速工业化和现代化的最大发展中国家,所面临的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尤为严峻。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提出我们必须采取有效行动,治理水源污染、空气污染、土壤污染、生物多样性锐减和气候急剧变化所带来的自然生态环境的改变和各种各样的自然灾害。尽快恢复人类家园的自我修复能力,制止生态系统问题的进一步恶化,还自然环境以本来面目,重新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已经成为人类面临的关乎存亡的问题,也是一个具有重大道德责任的问题。

 

本文将通过下述三个方面在气候变化与道德责任之间建立必要关联,一是气候变化的实质不是技术问题而是一个价值问题,二是论证儒家经典之一《礼记》中的天地概念是儒家传统中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重要价值资源,三是具体解释我们应该如何从儒家优秀传统中汲取营养,为人类共同解决气候变化问题提供一个中国进路。

 

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价值层面

 

应对气候变化表面上看是纯技术和政策问题,可以通过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和政策强化来解决,而气候变化的全球正义则可以通过国际合作和谈判,实现国与国之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排放和治理方面的大致平衡等手段来实现。《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以及“全球气候变化专家团”所提供的《全球气候变化义务奥斯陆原则》等文件,对这些方面均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和安排。这些技术和政策措施是必要的,是经历了艰巨细致工作之后采取的,更需要各国、各阶层、各行业付出更大努力才能真正落实,但它们毕竟是已经取得的成就,标志着我们在实际操作上迈出的重要的一步。但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仅有技术和政策层面的努力是不够的,因为气候变化危机的解决最终取决于我们对于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的物质需求和精神理想之间关系的认识,也取决于我们对于国与国、文明与文明、文化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评价,而这样的认识和评价则与我们根深蒂固的价值观密切相关。

 

在价值层面,气候变化危机源于我们颠倒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否定了自然存在的价值并把自然完全从属于人自己需要的满足,把人对自然的价值前置曲解为人对自然的绝对支配,无限夸大并追求人作为自然主人的权利而忽视或放弃或曲解人对自然的责任。换句话说,是人的过度自利行为、对环境的无限制掠夺、对自然资源无节制使用,导致了今天所说的气候问题。越来越多的学者、思想家、政治家都明白无误地指出气候问题是一个道德责任问题,还有许多人提出解决气候变化危机的根本在于人的道德觉醒。比如,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在2010年“东亚文学论坛”上演讲时提出,人类的贪欲导致对地球的疯狂索取,这样的索取不可避免地引发生命危机、生态危机,甚至人类与自然的生存危机。对于如何解决这些危机的问题,莫言呼吁文学必须有所担当,“在这样的时代,我们的文学其实担当着重大责任,这就是拯救地球拯救人类的责任”。

 

对我们来说,拯救地球、拯救人类的责任不仅仅是文学的,更重要的是政治的、伦理的、宗教的。观念指导行动,价值决定导向。如果不能在价值层面分析、理解导致气候变化的原因,并且从根本上转变现有对待自然的价值取向,人与自然的张力只能会越来越大,造成气候问题的原因不能根除,气候变化的趋势也不可能从根本上得以扭转。要解决由于人的过度活动而导致的气候变化,在全球正义框架下彰显生态保护的重要性,我们就必须重新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重新界定人在自然中的地位和人对自然的道德责任。

 

把气候变化与道德责任联系在一起,是迈向解决气候问题的根本。人类活动的出发点不应该仅仅是个人满足自己需要的权利,还要兼顾个人对他人、对人类、对整个地球和世界的责任,实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而要做到这一点,需要我们重新理解和解释人在自然中的地位。我们要反思和批判自近现代以来人在科技革命、工业化、城市化发展过程中所极度膨胀的利己主义和对自然的藐视、蔑视或不以为然的态度。我们需要从不同进路来寻找克服人类中心主义的工具,比如我们可以从当代科技发展、价值观变革中寻求出路,20世纪应运而生的生态伦理学、环境伦理学、生命伦理学、地球伦理学、宇宙伦理学等都是在这方面的积极探索和学术成果。但任何现代的新方法都是以不同的方式,汲取和发展人类文明中的优良传统,在这一方面,具有2000年历史的儒家传统包含着卓越的思想资源,我们应该认真加以继承和发扬。儒家思想博大精深,可以从很多不同的方面来审视其对于当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和价值。下文我们将汲取一个方面,即根据《礼记》中关于“天地”概念的使用,来解释“天地”的本然地位和价值,人在“天地”中的地位和人对“天地”的责任,帮助我们重新建立起对“天地”的敬畏之心和责任感,驳斥完全从人的权利出发来看待自然和气候变化,构造一种新型的生态自然观,从而为全球气候问题的根本解决提供一个价值思路。

 

《礼记》中的“天地”

 

中西方多数学者认为,《礼记》中的大部分篇章属于秦汉时期的作品,然而新近出土的文献证实其中有些乃战国时期所作,记录了儒家早期思想中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论述,对于儒家生态观的形成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礼记》对于人与自然的论述是深邃的和全方位的,是通过一系列概念加以展开的,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概念就是“天地”。

 

“天地”作为一个专门术语在《礼记》中共出现过84次,“天”作为单独概念在全书中出现了150次,而“地”作为单独概念则出现了102次。作为一个合概念“天地”所具有的内涵和外延显然要大于“天”和“地”分开来使用,在多数场合具有明显的价值性,可以说是儒家生态伦理的基石,也是我们理解儒家关于人类道德责任的出发点。“天地”概念所包含的远远超过了“自然”这个当代概念的所指。分析“天地”概念的内涵和使用方式,可以帮助我们在形而上学、宗教学、认识论和伦理学层面上,了解儒家的人生态度、社会理念、世界观和宇宙观,克服今天人们习以为常的价值取向,重新建立具有全球公正意义的生态价值体系,进而解决全球气候变化问题。

 

(一)“圣人参于天地”

 

现代世界是一个高度世俗化、极具功利性的时代,人们更多想到的不是生命的价值和意义,而是如何更多更好更快地满足当下的物质需求,寻求个人权利的实现。自然、自然物和自然存在在这一过程中扮演的,只是实现物质利益满足的手段和客体而已。这种世俗化、庸俗化的人文主义指引下的人可以为所欲为,直接导致了严峻的生态危机和气候变化危机。与之相反,通过考察《礼记》中的“天地”概念的含义和使用,我们会得到一种新的灵感和启发,可以帮助我们重新审视对自然的态度,确立对自然的敬意和尊重。

 

虽然在一般使用中,“天地”常常被用作自然或自然界的代名词,但《礼记》中“天地”具有更广泛的含义,也具有比“自然”更深层次的精神价值。“天地”在许多场合是在宗教和精神层面上使用的,指的是超越人类的力量或神圣,是祭祀的对象,要求人对之怀有敬仰和崇拜。在《王制》篇中我们读到“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礼记·王制》)。表面上看来,这似乎只不过是礼仪的等级规定,但通过把“天地”立于宗教礼仪的金字塔尖,《礼记》凸显了“天地”对人的终极意义。这一终极意义奠定了儒家关于人的本质的理解:人的来源与归宿不能是人自己,而必须是超越具体个人的“天地”。

 

“天地”作为人生终极意义使得人可能具有神圣性,也为儒家的人生不朽提供了精神资源。儒家把天地作为人永恒的精神保证,认定人到达道德的极致而成为圣人,而圣人与天地相通、与鬼神并存。“故圣人参于天地,并于鬼神,以治政也。”(《礼记·礼运》)由此而言,“天地”绝不仅仅是价值中立的自然存在物;相反,天地是人类精神福祉的源泉,是人类价值的根源,也是人类永恒的保证。对于“天地”,人类唯一必须具有的态度是敬仰和尊敬,唯有如此,人类社会自身的秩序才能得以保证和可能。

 

(二)“以天地为本”

 

《礼记》中的天地不仅仅是精神性的,更是本体性的,是人类生存与发展之本,也是人类世界秩序之本,更是衡量和评价人类所有行为和秩序的尺度。这样的认识与西方主要传统与现代观点却是完全不同的。西方现代性的标志之一就是确立了人是世界的主人,在此价值基础上所形成的人类中心主义,既使得人的主体性得到高扬,也是人与自然对立、对抗的价值依据。古希腊的普罗太戈拉最先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是事物存在的尺度,也是事物不存在的尺度”。自此以后,西方哲学主流一直用“人的尺度”来对待自然,指导人们对自然的行为。“人的尺度”超出一定范围必然会导致对自然的滥用,而对自然资源肆无忌惮地掠夺在现代科技革命、工业革命之后愈演愈烈。受西方这种哲学和价值观的影响和不甘于帝国主义侵略的屈辱,中国大部分知识分子和政治家也急于实现自身的现代化以达到富国强兵。1980年代加速工业化、现代化,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开始了对自然的开战和索取,似乎完全忘记了中华传统中关于“天人合一”的智慧。在短短的几十年间,人与生态环境的张力急剧增加,虽然带来了物质的富裕和生活的方便,但代价是蓝天白云和青山绿水不再,雾霾、污染和气候急剧变化随之而来。

 

在这样的严峻形势下,我们必须重温优秀传统来反思现代化的弊端和克服弊端的思想资源。《礼记》中的“天地”在精神层面上为人提供了超越的理想,而在本体论上则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物质根据。“天地”直接塑造人的体质、影响人的性格。《礼记·王制》说:“凡居民材,必因天地寒暖燥湿,广谷大川异制。”因此人类须“以天地为本”,根据天地变化而产生的四季来调整自己的活动和政令。《礼记·礼运》中说:“圣人作则,必以天地为本。”以天地为本,“本立而道生”。人道要循天地而动,政令也要因天地变化规律而定,因为如果逆天地而行,则不但给人自己,而且会给整个自然界带来毁灭性灾难。如《礼记·月令》明确指出:“季秋行夏令,则其国大水,冬藏殃败,民多鼽嚏。行冬令,则国多盗贼,边竟不宁,土地分裂。行春令,则暖风来至,民气解惰,师兴不居。”如果我们以天地为本,就会顺天应人,实现天下太平。“天地顺而四时当,民有德而五谷昌,疾疢不作而无妖祥,此之谓大当。”《礼记·乐记》这些虽然表面上看是原始的天人感应论,但其中所蕴含的价值确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人在世界上不能为所欲为,而必须以天地为依归,以天地大法指导我们的行为。《礼记·礼运》明确把天、地、亲、师作为治国理政的根本依据:“故天生时而地生财,人其父生而师教之:四者,君以正用之,故君者立于无过之地也。”

 

(三)“天地合而后万物兴”

 

《礼记·郊特性》中这句话我们可以看作是儒家生态价值观的基石,也是儒家在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独特的贡献,因为它从人的有限性和人权并非神授两方面,反驳了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自从弗兰西斯·培根以来,“知识就是力量”一直是现代人的信条,而力量的表现就是征服自然,做自然的主人。做自然的主人是现代性的根本追求,其宗教根源则在于犹太—基督教关于人权神授的基本信仰。在《圣经·创世记》中我们可以读到,“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象造男造女。神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关于神授予人之管理和使用自然万物的权利后来被无限放大,为人征服、滥用自然提供了神学论证,因而可以视为当代生态危机和气候问题的价值根源。

 

《礼记》中的“天地合而万物兴”把万物的生成定义为一个自然过程。天地自然而有,不依赖于神的创造,万物的产生乃是天地之气和合而成。整个过程既不依赖于人,也不需要人格神,人与万物的关系,自然也不是因为神赋予人以管理和使用自然万物的权利而形成的。因此,天地万物本身具有价值,而不依赖人的意志和愿望。自然变化来源于天地之间能量的转化,《月令》开篇讲的是“孟春之月”,“天气下降,地气上腾,天地和同,草木萌动”。而在孟冬之月,天地的变化相反,“天气上腾,地气下降,天地不通,闭塞而成冬”。由此推理,正常的气候变化是一个自然过程,人可以而且必须顺应。气候变化之所以成为一个问题,不在于气候本身,而在于人的干预,并总想通过人为的办法来改变气候和环境。气候问题的根源在于人类活动的后果,而这些后果所带来的影响又造成了气候变化,使得气候变化超出了自然的承受能力。在这个意义上说,气候问题本质上是人的问题,而解决气候问题则需要人们充分意识到自己的道德责任。

 

气候变化与道德责任

 

既然气候问题是一个人的问题,那么它就必然是一个价值问题和道德问题。儒家对于气候变化的道德责任来自于其对自然万物与人的关系理解。《礼记》的天地观是一元论的,气候变化只不过是天地本身变化的表征。万事万物必本于太一,太一分而为天地,转而为阴阳,变而为四时,列而为鬼神。在这样的宇宙一元论中,天地具有自身的价值,天地之气的交合产生万物,左右万物的生长、发展和死亡,气候变化乃自然而成。天地不依人的好恶而存在,反而是人之存在的根本,人必须遵循天地四时变化而活动。如果人逆天地而动,则会给自然和人类世界带来灾难。《礼记》把人与自然关系放在天地、礼仪、人类活动交互影响的大框架中来理解,所以礼仪就不仅仅是人为的规范,而是依据天地规律而形成的自觉意识,使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通过对《礼记》中天地概念的解读,我们对气候变化问题的价值根源有了新的认识,对气候变化的解决与道德责任也奠定了新的价值基础。在思考气候变化的原因和解决气候问题的根本途径中,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气候变化应该是一个自然的自我更新过程。但当代的气候急剧变化不是一个自然现象,而是人为过度活动造成的。工业、商业活动产生了太多的地球自身无法化解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碳增加打破了几亿年形成的大气构成,使得地面温度升高。而要控制这样的过度活动,仅仅靠节能减排是不够的。要从根本上控制,我们就要颠覆自现代以来在价值观上以人为本而以天地为末的价值导向。如果我们能重新置换这样的价值观,转而以天地为本,把人看作天地的一部分,才会自然形成“尊天而亲地”的情感,从而遏制造成气候变化的原始动因。

 

人类追求自身物质利益无可厚非,满足需要也顺理成章。但如果这样的追求超出了人类生存和必要发展的界限,超出了自然的承受能力,那就变成了贪婪,以贪婪来提高人对自然的控制,必然会带来严重的生态后果。因此,如果我们以天地为本,把人看作自然的一部分,就可以帮助我们限制人的自私自利行为,减少不必要的生产活动,尤其是减少那些造成环境污染的生产,从而减少对生态的损害,把气候变化限制在合理范围。

 

人类工业化、商业化活动不应该以利益最大化为唯一的原则。人的活动并不仅仅影响到他人和社会,而且会影响到自然和环境。因此指导人活动的规范(法律的、职业的、道德的)必须考虑到人与自然的关系。在最根本的意义上,天地的存在是人存在的根本,天地规则应该是人制定规则的依据。任何忽视天地存在和天地规则的方案、行动计划,不但是不可行的,也是不可取的,更不能从最根本上解决我们所面临的气候问题。

 

单个人的存在是暂时的,每一代人只是人类存在与发展长河中的一个环节。因此,个人或每一代人都必须考虑到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久利益。任何损害天地的行为都是对人类整体利益的损害,必须加以制止。为了加快社会发展、满足人的更多需要而消耗超出地球承载能力的资源,本身不仅是一种浪费,也是对人类后代的不负责任,是对天地的不义行为,必须以道德的和法律的程序制止之。气候变化影响到人类的整体,更损害了天地的根本属性,给人类未来的生存与发展带来不可预料的后果,因此我们必须要有紧迫感,尽快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缓和并最终加以解决。

 

《礼记》中的天地概念不仅倡导以天地为神、以天地为本、以天地之道的本质论,而且建立起尊天敬地的价值观。在以天地为本的价值观基础上所提出天地与人一家的观念,特别强调人对天地万物和保护物种的道德责任。儒家以家庭道德为基础,因而儒家对天地的道德责任也以家庭道德的方式展开。曾子曰:“树木以时伐焉,禽兽以时杀焉。夫子曰:‘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礼记·祭义》)这也就是说,在儒家看来,天地、万物、人是一个大家庭,但人作为有道德意识的家庭成员,对待天地万物负有高度的道德责任,我们必须要像对待长辈那样以恭敬之心对待自然物。任何给天地万物带来损害或不宜其时使用自然资源的活动都是不道德或反道德的。通过伦理的“好德”与“恶德”来强化人对生态万物的伦理责任,儒家实际是要表述传递这样一个深度生态观,即人与天地是一体的,对待自然就要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保护自然万物、保护生态多样性也就是保护人类自身、保护家庭众多成员。这样的人与天地万物一体的思想为后来儒家进一步发展(如张载、程颢、王阳明等),成为儒家世界观、生态观的价值基础。这是儒家的优秀思想资源,是我们今天思考气候变化与全球责任问题时,所应该加以认真汲取的。


责任编辑:梁金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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