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永捷】论中国传统文化的再生问题

栏目:思想探索
发布时间:2015-08-29 12: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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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永捷

作者简介:彭永捷,男,江苏灌南人,西元一九六九年出生于青海格尔木,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孔子研究院副院长。著有《朱陆之辩》等,主编《中国儒教发展报告(2001-2010)》等。

  

 

 

论中国传统文化的再生问题

作者:彭永捷

来源:原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5年第5期。作者授权   发布


 

近世关于中国文化的讨论,历来是聚讼纷纭、争论不休的,诸如中学西学之争、旧学新学之争、学校科举之争、文言白话之争、问题主义之争、尊孔与抑孔之争、科玄论战……,这表明了人们在认识上的参差不齐,莫衷一是。但是,我们从建设中国现代文化这一特定角度来看,中国传统文化面临着需要转型、更新,以适应现代社会发展变化的问题,亦即传统文化“脱胎换骨”的再生向题。本文想从中国传统文化再生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关系、中国传统文化再生的方法和途径三方面来说明这一问题。

 

(一)中国传统文化再生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中国传统文化为什么要再生?有否可能再生?中国传统文化再生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问题是首先需要探讨并回答的。

 

传统文化再生的必要性在于:

 

1.在生产方式层面上,中国传统文化是建立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础上,适应中国传统的农业文明的文化系统,它显然不适应以大机器生产为标志的现代工业文明和以商品充分交换为特征的现代商品经济对于文化的需要,更不适应以高科技、信息经济为特征的后工业社会的文化需要。

 

2.在经济基础层面,中国传统文化是符合封建宗法等级社会制度的文化系统,它与建立在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新文化有着本质的区别。这就存在着一个如何改造、吸收传统文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新文化服务的问题。

 

3.在上层建筑层面,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突出伦理和政治功能而忽视科学技术发展的片面文化,这在明代中叶中国衰落以后表现得尤为明显。在伦理和政治方面,传统文化又具有重视王权、国权而忽视民权,重视个人的义务而忽视个人权利的片面性质。这同现代文化所要求的重民权、人权,倡导自由、平等和个人权利与义务平衡,以及人文与科学并重的总体性文化精神相背,也体现出与现代的不适应性。总而言之,中国传统文化再生的必要性在于它与现代的不适应性。这恰与某些新“国粹”论者或新“复古”论者相反。

 

中国传统文化再生之所以可能,它有着内在和外在的两方面根据:

 

内在根据是传统文化的开放性和自我批判、自我更新能力。就开放性而言,中国文化已有两次大规模地接受外来文化的经验。其一是印度佛教的传入,从汉代开始,至唐代为盛,历时达八百余年。其二是明末西方传教士人华至今的这一段,历时三百余年。先是天文历法、器具算技,继之以船坚炮利、“中体西用”,最后方是典章制度与文化精神。在总结历史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中国传统文化已趋向于成为一个成熟的、具有高度开放性的文化系统。就传统文化的自我批判、自我更新能力而言,明清一批儒学家对传统儒学进行了激烈的批判和反思,高举启蒙精神旗帜、提倡“经世致用”之“实学”。虽然这一启蒙思潮因历史原因而被迫中断,但它表明,以儒学为主流的中国传统文化自身具有自我批判和更新的能力。这就成为中国传统文化再生的内在根据。

 

外在根据即是现在和未来的中国与世界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需要。“传统”,汉刘熙《释名·释典艺》日:“传,传也,以传示后人也。”“统”,《汉书·贾山传》日:“自以为过尧舜统。”颜师古注引如淳云:“统,继也。”传统,有世代相继之义。英文相对应的“tradition”一词,是指由历史沿传来的、具有一定特色的文化、思想、道德、风俗、心态、艺术、制度等。无论是中国的解释还是西方的解释,都重视文化的继承性,也就是说,传统是现代的根基。[①]对于我们来说,中国传统文化恰恰是我们所凭借着走向现代化的基础。对于世界而言,以中国传统文化为主所形成的儒教文化圈,是迄今为止人们所认同的世界四大文化圈名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许多因素,可以纠正西方文化的某些弊病。例如儒家重家庭、重集体的观念对于矫正西方社会的极端个人主义就有积极作用。在此意义上,中国传统文化又有着它的现代价值和意义。这不是少数民族文化虚无主义者和“西方中心”论者所能抹煞的。

 

(二)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关系

 

从中国文化吸收西方文化的历史看,我们公认为自己落后而西方优越的部分,如现代的科学技术、现代化大生产等,比较容易接受,冲突较小,而我们自认为优越、丰富的部分,如人文道德、伦理价值等,与西方文化的冲突最大。因此,探讨中西文化的关系,重点就应放在冲突最明显、最根本的价值层面。

 

西方文化也是一个博大精深的文化系统,难以作整体分析。我们仅以现代西方人学为参照,来比较一下传统文化相对的差距、差异。现代西方人学是西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文化产物,它集中反映了发达工业社会或称后工业社会中人的思想状况,因而最能代表当前西方文化的价值核心。以中国哲学为核心的价值观念体系则是中国这个古老的东方大国在长达二千余年的封建主义社会中的人的思想状况的集中反映。这二者是异质的,有着根本性的差异。差异却是互补的前提。二者的差异和互补或许可从现代西方人学的两个显著特点即个人上义和加以说明。

 

1.西方个人主义与东方式的个人主义

 

“个人主义”,一般系指西方社会中在财产的个人所有制基础上产生的强调尊重个人的自由、权利和个人责任的价值观,它不同于我们传统文化中的“个人主义”,即在个人的自由、权利遭到严重压抑的情况下,生命力、创造力极度萎缩,缺少责任感和义务感的一盘散沙式的个体至上的价值观,姑且称之为“东方式的个人主义”。

 

以往一些学者认为,西方社会重个体本位主义,中国传统社会则是奉行家庭本位主义。与个体本位相对的或是家族本位、或是社会本位、或是集体本位。西方社会由于过分强调个人而忽视社会、集体,因而东方重集体、社会、家族的价值观念远远优于西方的个人主义[②]。这种说法虽有一定的道理,但也不免过于片面,因为它没有注意到中国传统文化中有重集体的一面,也有这种东方式的个人主义的一面,后者也同样是与集体和社会相对立的,并不能支持或保证集体或社会的强盛与发达。孙中山先生有感于中国的东方式个人主义所造成的四分五裂、松弛涣散,很担忧西方社会所强调的个人主义价值观,如个人自由,运用到中国后会变种而加剧中国人的散漫状况。他说:“万不可(把西方自由—引者)再用到个人身上去,要用到国家身上去,国家要得到完全启由。到了国家能将行动自由,中国便是强盛国家。再这样做去,便要大家牺牲自己。”[③]根据中国传统文化的这一实际情况,就要分析西方人学中的个人主义价值观,吸取其合理的成分,拒斥其消极的成分,用之于改造中国传统中东方式的个人主义。

 

西方人学中的个人主义‘它高扬人的主体性精神,强调培养和发展人的个性,发挥个人的生命活力、个人的探索精神和冒险精神,以及个人的创造力量。它推动了西方社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巨大进步,特别是自欧洲文艺复兴以来人文主义传统的复兴与人的解放,使西方社会中个人的创造活力得以高度地发挥,促成了西方社会突飞猛进的发展,最终超越了其它文明,并至今主导着整个世界。可以说,在西方近代以来的加速发展中,个人主义的价值观起着突出的促进作用,功不可没。但这种个人主义也存在着严重的消极方面。西方个人主义的过度发展导致极端个人主义盛行,极端利己主义膨胀,这已成为整个西方社会的严重病状。这在现代西方人学中都有不少描述,如在“主观性林立”(萨特)的世界中,“孤独个体”(克尔凯廓尔)所体验的“烦”、“畏”、“死”(海德格尔)或“恶心”(萨特)、“荒诞”(加谬)等极端个人主义的主观情绪。为医治西方个人主义的疾病,现代西方人本主义的众多代表人物,如叔本华、海德格尔、荣格、弗洛姆等,都把目光转向东方,问道于东方文化,以期求得救世良方,为西方人自己确立“安身立命”之道。当代西方社会的一些有识之士也纷纷发表意见,反省西方个人主义价值观的严重危害。他们认为,西方“一部分青少年在道德和伦理上失去了方向”,其原因是“个人主义的泛滥”,“社会和机构约束的解脱以及对自由思想的肤浅理解”。针对“西方社会病”,一些人士指出,西方工业社会正受到“疲惫、价值观低落和个人主义”的威胁,“西方个人主义文化,最后会自己毁了自己。”在“病症”更为严重的美国,《新闻周刊》更直率地呼吁:“进行道义上的十字军东征早就成了一种全国无法摆脱的想法。”[④]可见,西方个人主义的恶性发展已经造成了西方社会个人的生存与信念的严重危机。

 

再看东方式的个人主义。它源于以小农生产为核心的农业社会,表现为异常狭隘的自私心理,如“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表现为退缩式的家族观和地域观,如“光宗耀祖”观念,政界和学生中流行的“攀老乡”恶俗。它强调忍让退缩、与世无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与秩序化,有利于古代国家或统治者对众多人口的统治或管理。但它的消极作用似乎远大于积极作用。它造成个人缺乏独立人格,创造力衰弱,缺少责任意识。在危险与责任面前,立即想到如何自我保存、自我退缩,所谓“大丈夫能伸能曲”、“识时务者为俊杰”,在利益面前,却又一哄而起,争名逐利,奉行“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处世哲学,甚至不惜挺而走险。东方式的个人主义在国家、社会和家族对个体利益观念的极权压制下,尚可有利于其静态的稳定,却丝毫不利于其动态的发展与进步。总而言之,东方式个人主义无论对于家族、社会和国家,还是对于个人,都不可避免地带来损害。前者是一盘散沙式的、由外在压力作“容器”而装起来的、缺乏凝聚力的“集体”,后者是屏弱的个人。东方式个人主义在历史上明显的表现结果就是:清代三十万满族人能够成功地统治比他们多一千倍的所谓“明代遗民”。满族旗人仍是中华民族的一个组成部分,不能算“异族入侵”。那么本世纪的日本侵华战争中又如何呢?中国竟然从政府到平民出现了数百万的汉奸、伪军、卖国求荣者。由此可以看出,这种根源于小农意识的狭窄个人主义仍然是集体主义的对立物,东方式个人主义的猖撅和弥漫必然会造成对集体与个体发展的双重损害。

 

2.西方的非理性主义与中国的道德理性主义

 

现代西方人学中的非理性主义,并不仅仅在于认识方法上的非理性主义,如直觉主义、神秘体验、灵感主义等等,更重要的是一种本体论上的非理性主义。现代西方人学诸位重要的代表人物,往往把人的非理性的欲望、情感、意志、本能或情绪体验等作为人本哲学的本体。由于现代西方人学与科学主义思潮的分野,它并不担当科学认识的功能,而是注重于对宗教、伦理、艺术的探讨。在伦理学上,现代西方人学的非理性主义本体表现出西方哲学对人的非理性部分的肯定。人既然是活生生的人,那么就不是一个透明的“我思”(笛卡尔),或者“纯粹的理性”(康德),与此相反,它要么是一个“饥饿的意志”、“盲目的冲动”(叔本华),要么是“冲创意志”(尼采),要么是“无意识”的“本我”或“伊德”(弗洛伊德),要么是存在主义哲学家们所描绘的存在主义情绪。现代西方人学的非理性主义一反影响整个西方人精神传统的柏拉图哲学和基督教观点,否认柏拉图把人分为“灵魂”与“物质”(肉体)的二元对立观点以及重灵魂轻物质的理念主义,否认基督教的“原罪说”中暗含的对于人的情欲的鄙视,反对柏拉图哲学和基督教神学奉行和提倡的禁欲主义。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野兽”,现代西方人学要求大胆去肯定和正视人的非理性。

 

反观中国传统文化,则具有鲜明的道德理性主义特征。宋代理学家援引孔、孟、子思等早期儒家的道德主义思想,继承所谓的儒家之“道统”,把《尚书》中的四句话:“人心惟危,道心棒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⑤]当作道德修养的“十六字篇言”。二程解释说:“‘人心’,私欲,故危殆;‘道心’,天理,故精微。灭私欲,则天理明矣。”[⑥]朱熹也云:“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叽天理,灭人欲。”[⑦]从孔子开始,儒家便开始讲求“中”与“和”,子思认为,“喜怒哀乐之未发日中,喜怒哀乐之已发而皆中节日和。”[⑧]对人的非理性的情感、意志、欲望,进行贬低、控制,乃至于要“灭”掉。无论是主张“性善情恶”说,“性三品”说,或是宋儒的“天命之性(天理之性)”与“气质之性(气享之性)”说,莫不是为此目的服务而已。

 

由于西方社会肯定人性之恶,因此在社会发展中注重研究恶、利用恶和有效地限制恶。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文中曾这样来评价“恶”的历史作用,他说:“卑劣的贪欲是文明时代从它存在的第一日起直至今日的动力。”西方社会以性恶论为基础,产生深入人心,在政治与社会生活中,以广泛的契约来进行制度设计,保证社会对恶的限制的向时不影响社会的发展。相比较而言,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直没有很好地正视恶的存在,肯定恶的合理性的一面,只是想通过抑制、消除恶来实现个人的道德超越,并山此来教化人们清心寡欲、退缩不争来维系社会的稳定。人的喜怒哀乐、七情六欲被严格限制在规定的框架(如“礼”)之内,不得自由迸发。“恶”作为历史发展的动力就被弱化掉、抽掉了,因而到了宋代官方哲学“以理杀人”之后,中国社会便走向了衰落,逐渐落后于西方社会。

 

由以上两方面的比较可以看出,即使是现代西方“时代精神”,也有它的消极的、不足取的因素,我们对现代西方文化也不能简单地认同,全盘接受,还是要发展我们自己的传统文化。而现代西方人学中强调人的个性和正视非理性存在的合理性的人学思想,对于西方社会蓬勃高速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而这恰好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所缺乏的东西,极有必要吸收过来,克服传统文化的缺陷,补充和发展传统文化。这也正是由西方文化相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差异性而形成的有益的互补性。有选择地、积极地吸收和融合西方人学思想的优秀成果,对于推进中国文化的发展,有着实实在在的积极作用。即以现代西方人学为例,这种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

 

正面启示作用。现代西方人学的一些方法,如精神分析法、解释学方法、现象学方法、哲学人类学方法、社会批判方法等等;一些价值观念,如个人主义、自由主义、非理性主义、女权主义、生态主义等等;一些哲学问题,如人的生存问题、人的自由问题、人的异化问题、人的潜意识与无意识问题等等,都可以从不同方面、不同层次地为当代中国文化所借鉴。既可以用新方法、新观念阐释传统文化,赋予古代文化问题以新的时代意义,也可以发掘传统文化中的合理内容,来解决和回答现代社会中的新问题。

 

反面启示作用。现代西方人学既然是西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异化了的个人的生存状态的反映,那么它也多少反映了一些现代工业文明或后工业文明中人的生存的某些普遍状况。其中的一些东西,随着中国走向现代工业社会和后工业社会,也很可能会遇到一些类似的问题,因此,通过对现代西方人学的研究而加深对现代工业社会和后工业社会条件下的人的认识,对于我们中国社会和文化的发展是有借鉴意义的。现代西方人学本身也是个多面复合体,其中有一些不适于我们社会发展与进步的成分,认真分析它的失足与不当之处,引以为教训,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再生和建构中国当代文化不也有启示作用吗?

 

(三)中国传统文化再生的方法和途径

 

中国传统文化要走向现代,发挥它的价值,就必须消除自身同现代社会不相适应的一些东西,调整自己,超越自己,这应是毫无疑问的。结合当前中国文化建设的实际情况,在吸收人类一切优秀的文化成果,实现推进中国文化的目标时,可以考虑下列一些方法和途径。

 

从宏观或全局着眼,推进中国文化的整体现代化。现代化是全方位的现代化,涉及物质领域和精神领域的各个层面。文化所涉及的政治、经济、科学、教育、军事等诸方面,都有更新、发展的必要性,都不能因循守旧、固步自封,拒绝进行现代化。因此,所谓“中体西用”、“西体中用”或“文化保守主义”之类都是片面的、不足取的。“体”、“用”本来“一源”,无论是“体”是“用”,都有一个自我更新、自我发展的问题。

 

在研究现实问题过程中推进传统文化再生。中西某一阶段、某一形态的文化,部是一定具和社会环境的产物,都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和局限性,因而都不可能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我们不能采取一种简单的文化认同态度,要么一味拜倒中学,要么一味拜倒西学。当代人必须从现实问题人手,解决现实问题,而不是简单地向二者要答案。“五四”时期,易白沙先生对于当时人们的“尊孔”与“批孔”之争有一番议论,颇值得我们今日借鉴。他说:“一谓今日风俗人心之坏,学问之无进化,谓孔子为了厉阶;一谓欲正人心,端风俗,励学问,非人人崇拜孔子,无以收拾末流,此皆替说也。国人为善为恶当反求之自身,孔子未尝设保险公司,岂能替我负此重大之责。国人不自树立,一一推诱孔子,祈祷大成至圣之默佑,是谓惰性。不知孔子无此权力,争取劝进,奉为素王,是谓大愚。”[⑨]不论中学还是西学,其本身当是耶?当非耶?若我们本身不能有所见树,又岂能靠它们“救世”与“治世”。

 

弘扬传统,贵在创造。如何推进中国传统文化之再生,建设中国当代文化,许多思想大家提出了一些颇具建设性的意见,诸如“抽象继承”、“创造性的综合和综合中的创造”,“儒学第三期发展”、“创造性转化”、“融合中西马(马克思主义)”等等,不一而足。然而坐而论道者众,落到实处者寡。哲学是文化的核心,是文化精神的集中体现。中国传统文化再生,首要的是中国传统哲学的再生。但以往那种用新名词、新概念演传统的方法,现在看来于发展中国哲学,提高当代哲学水平并无多大根本性作用。融合东西方文化,创造和发展中国民族哲学,才是对传统文化最好的、最有效的宏扬。时代呼唤当代思想大家协以创新和发展民族哲学为己任,以成熟的主体鉴别能力、选择能力和构造能力,吐故纳新,大胆探索,勇于建构,从形而上层面推进中国传统文化的再生,丰富和发展中国当代社会主义文化。这是中国文化的历史使命。当代学界之大德大能者,当郎虽不息,勇于开拓,担当起这面向二十一世纪的“天降大任”。

 

【参考文献】

 

[①] 张立文:《传统学引论—中国传统文化的多维反思》,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页。

 

[②] 参阅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

 

[③] 孙中山:《民权主义》。

 

[④] 均引自胡思勇:《西方的“阴冷气候”》,载《光明日报》:1994年12月10日。

 

[⑤] 《尚书·大禹漠》

 

[⑥] 《河南程氏遗书》卷第二十四

 

[⑦] 《朱子语类》卷十二

 

[⑧] 《中庸》。

 

[⑨] 易白沙:《孙子评议上》,载《青年杂志》1卷6号1916年2月。

 

责任编辑:葛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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