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志明】儒学价值观的和平导向

栏目:思想探索
发布时间:2015-08-26 12: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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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价值观的和平导向

作者:宋志明

来源:《光明日报》( 2015年08月24日 16版)

时间:孔子二五六六年岁次乙未年七月十一日壬申

           耶稣2015年8月24日


 

宗教价值观通常着眼于人性中的阴暗面,立足于外在性,即从人性之外、从神那里寻求人超越自我的外在根据。儒学价值观则不然。儒学着眼于人性中的光明面,立足于内在性,从人性中寻求自我超越的内在根据。儒学这种超凡入圣的价值取向,对于维护世界和平来说,不失为一种宝贵资源。

 

儒学的这一思想方向发端于孔子,他把人性中的光明面称为“仁”。他强调,“仁”乃是人的内在品格,乃是人生价值的源头。按照这种思路,价值实现完全是一种自觉自愿的理性选择:“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人在修己成仁时,表现出一种主动性,而无须受什么外在神秘力量的规束。

 

在孔子的基础上,孟子明确提出性善论。孟子预设了一种价值理想,强调人应该善。至于实然人性,既有善,也有恶;既有光明面,也有阴暗面。如果现实的人肯接受儒学价值理念,便可以使阴暗面得以抑制,使光明面得以发扬,通过修身的途径实现自我完善化。孟子认为,人生来就具有向善的能力,叫作“良能”;生来就具有求善的意识,叫作“良知”。良知良能乃万善之源,由此而形成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等四端,由四端而形成四个基本的道德观念即仁、义、礼、智。孟子的结论是:“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告子上》)“我固有之”的意思,不是说人一生下来就是善的,只是说接受道德观念的前提,内在于应然人性之中。人性善就是“人之所以为人”的道理之所在。

 

儒学大力倡导与人为善精神,为实施道德教化、造就礼仪之邦提供了理论依据。在儒学的淑世主义导向中,包含着尊重他人、尊重民意、与人为善、利群利他、忧国忧民、严于律己、推己及人、向往高尚人格等意向,对中华民族的形成发展产生极大的影响。事实证明,儒学为中华民族提供了基本的价值观念,提供了强大的民族凝聚力。甚至可以说倘若没有儒学,中华民族不可能发展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民族。

 

儒学把淑世主义导向应用于国际关系方面,便形成和平主义导向。在这一点上,儒学为中华民族培养爱好和平的民族精神,提供了良性培养基础。儒学讲究包容性,拒斥排他性,主张各民族之间和平共处,主张各国家之间和平共处。儒学从修身讲起,推己及人,进而讲到齐家和治国,最后指向“平天下”。儒学发端于中原地区,其创始人为汉族人,但中国的少数民族大都认同儒学。儒学是中国各个兄弟民族共同拥有的精神财富。儒学只以自身的理论魅力吸引受众,决不借用外力、暴力向受众灌输。在儒学传向东亚的历史上,从未发生“一手拿经书,一手拿利剑”的情形。儒学“协和万邦”“万国咸宁”的理念是东亚各国和睦共处的精神基础。儒学这种和平主义的取向,在历史上曾成为东亚各国的共识,在当今时代则可以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罗素赞许中华民族是“骄傲得不愿意打仗的民族”,对儒学的维护和平意向表示充分的肯定。

 

责任编辑: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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