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红】永嘉学派的“理财”观探析

栏目:光明日报儒家经典解读系列
发布时间:2025-08-11 23: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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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学派的“理财”观探析

作者:朱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南宋浙学的转型与市民社会的形成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来源:《光明日报》

时间:孔子二五七六年岁次乙巳闰六月十八日壬子

          耶稣2025年8月11日

 

南宋时期,社会局势错综复杂,“靖康之变”后宋室南渡,偏安江南,与北方的金、蒙等政权长期对峙,战乱频繁,军费与岁币等开支浩大。同时,大量农民失去土地,政府为维持庞大的财政支出,不断增加赋税,导致社会矛盾日益尖锐,经济发展受到阻碍。传统的财政思想和措施已难以应对当时的社会危机,亟须新的财政理念和策略来挽救危局。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在浙东永嘉(今浙江温州)地区形成的永嘉学派,以“经世致用”为旗帜,将目光聚焦于国家治理的现实需求,构建了独具特色的事功之学。其财政管理思想围绕“国用”与“民生”的辩证关系展开,形成了“理财乃立国之本”“生财乃理财之本”“养民乃理财之用”的完整逻辑链条。周行己、薛季宣、郑伯熊、陈傅良、叶适等一批永嘉学者通过深刻思考,提出一系列兼顾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的思想主张,为传统儒家经济思想注入了务实精神。

 

理财乃立国之本

 

传统儒家受“重义轻利”思想影响,主张“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罕言利甚至耻于言利。与之不同,永嘉学派直面国家治理现实问题,提出“理财乃立国之本”观念,突破传统重农抑商政策,将经济治理、财富管理提至关系国家存亡的高度。

 

作为永嘉学派先驱,周行己最早系统论证理财的基础性地位。早在北宋时期,他在《上皇帝书》中就直言:“臣读《易》,得其说曰:‘天地之大德曰生,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财,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聚人莫先于经国用,此诚陛下今日之所留意而已行之矣。”(《周行己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2~3页)他引述《周易》的理财观念,劝说宋徽宗重视理财以“经国用”。围绕理财之道给出六条“经国用”之法,第一条就是“修钱货之法”。当时,一当十、夹锡、陕西铁钱三种货币在流通中弊端丛生,周行己指出应因地制宜、区别对待,以保障货币顺畅流通。例如,他建议“今以所收大钱樁留诸路……其法既行,则铁钱必等,而国家常有三一之利,盖必有水火之失、盗贼之虞、往来之积,常居其一,是以岁出交子公据,常以二分之实,可为三分之用,此修夹锡、铁钱之法也”(《周行己集》,第7页)。宋代发行的“交子”是世界最早的纸币,而周行己提出的“常居其一”的货币管理之法,可视作世界上最早的“准备金”制度构想。

 

永嘉学派另一重要代表人物郑伯熊更是强调理财对于国家正常运行的重要性。他撰写《议财论》三篇,旗帜鲜明地将“财”提升到立国之本的高度,称“故财者,有国之司命;理财者,非可缓之务;议财者,非不急之谈”“一日非财,百事瓦解”(《二郑集》,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版,第49页)。他还认为“财出于民”,主张君王应“一听于民”而“反其本”,这种“民本”观念在当时实属难能可贵。郑伯熊强调丰财宽民,即国家应通过合理政策促进财富增长,减轻民众负担,让百姓安居乐业,进而实现国家财政的稳固,其中的财产与权利互动的观点,一定程度上具有近代政治经济学的启蒙意蕴。

 

其他永嘉学者亦有类似观点,如永嘉学派的集大成者叶适认为,“古之人,未有不善理财而为圣君贤臣者也”,“财用,今日大事也”(《叶适集》,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658页、第770页),同样把理财视为国家大事。可见,永嘉学派将理财视为立国的根本前提,其核心逻辑在于:财富是国家治理的物质基础,是推行政策、保障民生、巩固国防的必要条件。这一思想突破了传统儒家的义利观,为宋代财政改革提供了理论合法性。

 

生财乃理财之本

 

永嘉学派不仅肯定理财的正当性,更深入探讨理财的核心方法,提出“生财乃理财之本”观念。他们严格区分“生财”与“聚敛”的差异,主张通过发展生产、加强流通、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财富总量增长,构建了“开源”与“节流”并重的理财体系。

 

薛季宣广涉关乎国计民生的经制之学,在解《大学》“生财之大道”时说:“《易》称何以聚人,曰财。财者,国用所出,其可缓乎。虽然为国务民之义而已……务民之义,则天下一家,而财不可胜用,藏之于下犹在君也。”(《薛季宣集》,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408页)他强调生财的目的是“务民”,君视民为一家,藏富于民等于藏富于君。在具体措施上,主张通过发展生产、轻赋薄敛和规范制度来增加民众财富。首先,鼓励农耕,“立法劝耕,开刬请之制,蠲耕牛之税,徕四远之民”。其次,免除苛税,“用省无名之赋,以宽小民,以惠贫下”。再次,规范赋税,要求州县科折租赋先期“明出榜示”,丁绢入纳制钞与飞子,“省追催重叠之患”(《薛季宣集》,第193~199页)。这些主张以发展生产为基,以减轻赋税与规范制度为辅,追求财富增长与民生改善相统一。

 

郑伯熊从“开源”与“节流”的辩证关系论述生财之法。他认为:“夫财安从出哉,弊去矣而不知养其源,吾未观其可也。”主张优先通过发展生产“开源”,“制其常产,与之相生养之道”;同时“抑兼并之家”以保证民众生产生活,强调君王不要与民争利,以此“节流”,则“上革其弊,下养其源”(《二郑集》,第50~52页)。

 

与郑伯熊等人相呼应,叶适对“以为取诸民而供上用,故谓之理财”的观念进行了批评。他作《财计》三篇专论“理财”,对“生财”与“聚敛”作了深刻区分,“理财与聚敛异,今之言理财者,聚敛而已矣”,明确提出“上有余而下不困,斯其为理财而已矣”(《叶适集》,第657~658页)。“理民之财”的核心是通过保护民众生产积极性,给民众以自由交易的空间,让社会财富自然增长。

 

永嘉学派的“生财”思想以“民富则国裕”为核心逻辑:通过鼓励生产、减轻赋税、开放市场等措施激发民间生产与交易的活力,实现社会财富总量增长,最终形成“民有余财而国用自足”的良性局面。这种思想突出“取之于民”的思维,构建了更可持续的财政增长模式,对南宋经济政策产生了重要影响。

 

养民乃理财之用

 

永嘉学派强调生财、理财的终极目的在于“养民”,即通过合理的财富分配与公共服务,保障民众的生存与发展,实现“民富”与“国强”共存。这一思想将“民生”作为理财的价值归宿,体现了鲜明的民本主义色彩。

 

郑伯熊深刻阐释了“财”与“民”的关系,将养民视为理财的伦理准则。他指出:“盖先王之于民,爱之也,厚之也,予之也,散之也,而犹惧其或伤焉。夫财出于民,而爱之、厚之、予之、散之,是丰其本之术也。”(《二郑集》,第49页)他列举先王爱民、厚民的例子,强调厚待民众,财取之于民,还要用之于民,这是使江山永固的根本。其堂弟郑伯谦也曾作《养民》篇专论养民之事。

 

陈傅良是永嘉学派承前启后的学者,他在《民论》《收民心策》等篇中专论民生与养民之事,告诫民心向背是决定存亡的力量。在给光宗的奏折中,他提到北宋的灭亡,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内政的腐败,主张“盖天命之永不永,在民力之宽不宽耳”,“宜以救民穷为己任”(《陈傅良先生文集》,浙江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82~284页)。宋时的税负早期尚轻,后来却层层加码。陈傅良从“民生”与“税源”的关系论证了养民的必要性,认为减少税赋可以藏富于民,而只有保障民众的生产生活,才能获得稳定税源。

 

叶适更明确提出“养民”是理财的终极目标。在《民事》篇中,他劝谏当世之君王要效仿古代圣君养民、教民,“古者君既养民,又教民,然后治民,而其力常有余”(《叶适集》,第651页),民众是国之根本,因此应将财政支出更多用于民生保障,如“修水利、兴学校、备灾荒”,认为“此非费财,乃养民之资也”。可见,永嘉学派的“养民”思想打破了“国与民争利”的思维,构建了更为可持续的财政治理模式。

 

总之,永嘉学派从南宋的现实状况出发,将财政管理升华为“治理手段”,强调其服务于民生与发展的终极目标;将经济治理的重心从“分配”转向“生产”,注重通过激发社会活力实现财富增长;突破了传统儒家“讳言财利”的传统,将国家利益与民众利益视为共生关系,主张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实现民富国强的双赢。明末清初思想家黄宗羲高度评价叶适等永嘉学人“以利和义”的经济伦理,称其“教人就事上理会,步步着实,言之必使可行,足以开物成务”(《黄宗羲全集》第5册,浙江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56页)。永嘉之学的根本是“经世致用”,提倡“讲实事、究实理、求实效、谋实功”,其理财思想不仅为南宋财政改革提供了重要指导,也为中国古代经济思想的发展注入了务实精神,对明清实学等亦产生了启蒙作用。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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