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兴无】石渠阁会议与汉代经学的变局

栏目:学术研究
发布时间:2021-05-26 17:50:07
标签:汉代经学、石渠阁会议

石渠阁会议与汉代经学的变局

作者:徐兴无

来源:《古典文献研究》第六辑,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3

 

一、石渠阁会议

 

继武帝致汉全盛之后,宣帝又为中兴之主,为政多修武帝故事[1]。武帝立《五经》博士,独尊儒术,宣帝亦欲广其学。且自武帝之后,经学为利禄之途,家法分析,章句兴起。故平议同异,增设学官已成必然之势。甘露三年(前51),汉廷召开石渠阁会议,“诏诸儒讲《五经》同异,太子太傅萧望之等平奏其议,上亲称制临决焉。乃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书》、谷梁《春秋》博士。”(《汉书·宣帝纪》)自此,“儒术日盛,朝廷博士,遂多增设。”钱宾四先生《两汉博士家法考》论之详矣[2][2]。然石渠会议的一些细节及与之相关的经学变局尚待进一步辨析,由此方能观察汉代 发展的关捩。

 

《汉书》中记录石渠会议最为详细的文字是《汉书·儒林传》,其曰[3]:

 

瑕丘江公受《谷梁春秋》及《诗》于鲁申公,传子至孙为博士。武帝时,江公与董仲舒并。仲舒通《五经》,能持论,善属文。江公呐于口,上使与仲舒议,不如仲舒。而丞相公孙弘本为《公羊》学,比辑其议,卒用董生。于是上因尊《公羊》家,诏太子受《公羊春秋》,由是《公羊》大兴。太子既通,复私问《谷梁》而善之。其后浸微,唯鲁荣广王孙、皓星公二人受焉。广尽能传其《诗》、《春秋》,高材捷敏,与《公羊》大师眭孟等论之,数困之,故好学者颇复受《谷梁》。沛蔡千秋少君、梁周庆幼君、丁姓子孙皆从广受。千秋又事皓星公,为学最笃。宣帝即位,闻卫太子好《谷梁春秋》,以问丞相韦贤、长信少府夏侯胜及侍中乐陵侯史高,皆鲁人也,言谷梁子本鲁学,公羊氏乃齐学也,宜兴《谷梁》。时千秋为郎,召见,与《公羊》家并说,上善《谷梁》说,擢千秋为谏大夫给事中,后有过,左迁平陵令。复求能为《谷梁》者,莫及千秋。上愍其学且绝,乃以千秋为郎中户将,选郎十人从受。汝南尹更始翁君本自事千秋,能说矣,会千秋病死,征江公孙为博士。刘向以故谏大夫通达待诏,受《谷梁》,欲令助之。江博士复死,乃征周庆、丁姓待诏保宫,使卒授十人。自元康中始讲,至甘露元年,积十余岁,皆明习。乃召《五经》名儒太子太傅萧望之等大议殿中,平《公羊》、《谷梁》同异,各以经处是非。时《公羊》博士严彭祖、侍郎申挽、伊推、宋显,《谷梁》议郎尹更始、待诏刘向、周庆、丁姓并论。《公羊》家多不见从,愿请内侍郎许广,使者亦并内《谷梁》家中郎王亥,各五人,议三十余事。望之等十一人各以经谊对,多从《谷梁》。由是《谷梁》之学大盛。庆、姓皆为博士。姓至中山太傅,授楚申章昌曼君,为博士,至长沙太傅,徒众尤盛。尹更始为谏大夫、长乐户将,又受《左氏传》,取其变理合者以为章句,传子咸及翟方进、琅邪房凤。咸至大司农,方进丞相。

 

这段话记载的重心在石渠会议上平议《公羊》与《谷梁》,但推敲起来,还有一些史实有待澄清。

 

(一)博士大江公与博士江公

 

《儒林传》曰:“瑕丘江公受《谷梁春秋》及《诗》于鲁申公,传子至孙为博士”,又曰:“申公卒以《诗》、《春秋》授,而瑕丘江公尽能传之,徒众最盛。及鲁许生、免中徐公,皆守学教授。韦贤治《诗》,事博士大江公及许生,又治《礼》,至丞相。传子玄成,以淮阳中尉论石渠。”[4]王国维《汉魏博士题名考》曰[5]:“按《儒林传》语前后有异。前云韦贤治《诗》,事大江公。考贤于昭帝时为博士,则所事之大江公当在武帝时,是博士大江公即瑕丘江公也。后云瑕丘江公传子至孙为博士,是江公身未为博士也。二说不同,未详孰是。又案:景佑本《汉书》‘大江公’上无‘博士’二字。”[6]应该说,景佑本“大江公”上无“博士”二字是可信的,因为《儒林传》中明言“征江公为博士”,且其中的《王式传》又提到“博士江公世为《鲁诗》宗”[3]。而曾任过昌邑王师,后在家授《鲁诗》的王式被召拜为博士时,这个“博士江公”嫉妒王式,与其发生口角。所以,《儒林传》提到的“博士江公”和“江博士”是大江公(瑕丘江公)的孙子,他是在蔡千秋死后被征来担任博士的。当时《谷梁传》尚未立为学官,所以征来朝廷后担任的应当是《鲁诗》博士。又《汉书·武五子传》载戾太子“从瑕丘江公受《谷梁》。”[7]可证“大江公”确为瑕丘江公。

 

 

 

钱穆《两汉经学今古文平议》书影

 

(二)立《谷梁》的原因

 

立《谷梁》的直接原因是宣帝对卫太子的缅怀,史载戾太子“少壮,诏受《公羊春秋》,又从瑕丘江公受《谷梁》。及冠就宫,上为立博望苑,使通宾客,从其所好,故多以异端进者。”[8]又《后汉书·郑范陈贾张列传》载陈元上疏曰:“往者,孝武皇帝好《公羊》,卫太子好《谷梁》,有诏诏太子受《公羊》,不得受《谷梁》。孝宣皇帝在人间时,闻卫太子好《谷梁》,于是独学之。及即位,为石渠论而《谷梁氏》兴,至今与《公羊》并存。”[9]但是,班固认为韦贤、夏侯胜和史高之所以赞同立《谷梁》,因他们都是鲁人。这一说法也失之武断,因为鲁人与齐人是一事,鲁学与齐学又是一事。古人地域交通虽不发达,但从《儒林传》来看,即便是汉代初期的经师们,也是齐学中有鲁人,鲁学中有齐人。这三人中,只有韦贤既是鲁人又传鲁学;史高为外戚系统中人,是宣帝父亲的娘舅史恭之子,他赞同此事,完全出于对宣帝的顺从而没有思想与学术背景;夏侯胜虽是鲁人,但却是地道的齐学大师。他曾因反对宣帝褒扬武帝而下狱,《眭两夏侯京翼李传》中言其“为人质朴守正”[10],朝廷每有大议,宣帝“知胜素直,谓曰:‘先生通正言,无惩前事。’”[11]可见他决非随便附和帝王权势之人。而萧望之既为齐人,又治齐学。他先治《齐诗》,事同县人后仓,诣太学后,复事同学博士白奇,又从夏侯胜问《论语》、《礼服》。对于君主和同僚,萧望之也是一个敢于犯颜直谏的诤臣与诤友。他曾经面折霍光,非难好友张敞[12],史家赞曰:“望之堂堂,折而不桡,身为儒宗,有辅佐之能,近古社稷之臣也。”[13]宣帝图其像于麒麟阁功臣,名列第十,其政治地位高于夏侯胜远甚[14]。所以,夏侯胜与萧望之赞同此事最能说明《谷梁》学被提倡的理由。就夏侯胜与萧望之本人的学术品格来看,皆有博学通儒的气象。《眭两夏侯京翼李传》称夏侯胜“为学孰精,所问非一师也。”[15]又载他非难其“从父子”夏侯建为“章句小儒,破碎大道。”[16]这说明他不为章句与师法家法所拘束。萧望之自己之所以能为儒宗,不仅在于他能转益多师,而且从善如流。《隽疏于薛平彭传》云薛广德习《鲁诗》,望之除其为属,数与议论,器之,荐广德经行宜充本朝[17]。《匡张孔马传》言其承诏问匡衡、张禹,荐其明经精习[18]。《儒林传》言清河张禹与萧望之同为御史,“数为望之言《左氏》,望之善之,上书数以称说。后望之为太子太傅,荐禹于宣帝,征禹待诏。”[19]皆是其例。由这些大儒的学术品格和赞同立《谷梁》的行为来看,宣帝立《谷梁》一方出于对其祖父的怀念,另一方面也确实出于“广学”的愿望,不然,何以标榜承继武帝正统,褒扬武帝的宣帝会确立武帝不喜欢的《谷梁》学?

 

(三)石渠会议的情形

 

《儒林传》中侧重记录了《公羊》与《谷梁》的辩论,其他经学派别参加石渠议者仅记姓名而已。据《艺文志·六艺略》,《书》有《议奏》四十二篇、《礼》有《议奏》三十八篇、《春秋》有《议奏》三十九篇、《论语》有《议奏》十八篇、《五经杂议》有《议奏》十八篇,总计一百六十五篇。由此可见,石渠会议的规模很大,场次很多,五经异同之论有分有合。例如,有关《春秋》的《议奏》三十九篇大概就是《儒林传》所载《公羊》、《谷梁》两家的“议三十余事”,属于分论。有关《五经杂议》的《议奏》,则属于总论。可惜的是这些石渠《议奏》今并无传。《隋书·经籍志》著录《石渠礼论》四卷,自注曰:“戴圣撰。梁有《群儒疑义》十二卷,戴圣撰。”[20]《群儒疑义》或为戴圣所记《五经杂议》类的《议奏》内容,而《石渠礼论》则为戴圣所记《礼》家分论。而这部《礼论》,至《唐志》已不著录。仅在杜佑《通典》等典籍中存有一、二,清人马国翰《玉函山房辑轶书》、洪颐煊《经典集林》等广为辑佚,亦仅得二十多条。

 

这么多的辩论决非一朝一夕能够辩完。统计《儒林传》全篇,五经皆有代表参加,有名可考者计二十三人:《易》则施雠(与孟喜、梁丘贺同出田王孙,由于梁丘贺的举荐,宣帝诏拜为博士)、梁丘临(梁丘贺之子,黄门郎);《书》则欧阳地余(欧阳高之孙,博士)、林尊(事欧阳高,博士)、周堪(事大夏侯胜,译官令)、张山拊(事小夏侯建,博士)、假仓(事张山拊,谒者);《诗》则韦玄成(韦贤之子,淮阳中尉)、张长安(事王式,为博士)、薛广德(事王式,博士);《礼》则戴圣(事后仓,博士)、闻人通汉(事后仓,太子舍人);《公羊》则严彭祖(事眭孟,博士)、申挽(侍郎)、伊推(侍郎)、宋显(侍郎)、许广(侍郎);《谷梁》则尹更始(事蔡千秋,议郎)、刘向(待诏)、周庆(待诏)、丁姓(待诏)、王亥(中郎);《五经》名儒萧望之(太子太傅)。

 

《宣帝纪》云宣帝“亲称制临决”[21],《儒林传》中云梁丘临“甘露中,奉使问诸儒于石渠”[22];《公羊》请内侍郎许广之后,“使者亦并内《谷梁》家中郎王亥”,颜师古注曰:“使者,谓当时诏遣监议者也。”[23]则宣帝本人一直通过使者传递制命决断经义,仅举《通典》所录《石渠礼》中一段论辩以见其时议论场景[24]:

 

“诸侯之大夫为天子、大夫之臣为国君服何?”

 

戴圣对曰:“诸侯之大夫为天子当繐縗,既葬除之。以时接见于天子,故既葬除之。大夫之臣无接见之义,不当为国君也。”

 

闻人通汉对曰:“大夫之臣,陪臣也,未闻其为国君也。”

 

又问:“庶人尚有服,大夫臣食禄,反无服,何也?”

 

闻人通汉对曰:“《记》云:‘仕于家,出乡不与士齿。’是庶人在官也,当从庶人之为国君三月服。”

 

制曰:“从庶人服是也。”

 

又问曰:“诸侯大夫以时接见天子,故服。今诸侯大夫臣,亦有时接见于诸侯不?”

 

圣对曰:“诸侯大夫臣,无接见诸侯义。诸侯有时使臣奉贺,乃非常也,不得为接见。至于大夫有年,献于君,君不见,亦非接见也。”

 

侍郎臣临、待诏闻人通汉等皆以为有接见义。

 

二、石渠会议之后新立的学官

 

(一)王国维的质疑

 

据《宣帝纪》,这场会议之后除《谷梁》立于学官外,尚有梁丘《易》、大小夏侯《尚书》。这与《楚元王传》中所载刘歆《让太常博士书》中的说法是一致的:“往者博士《书》有欧阳,《春秋》公羊,《易》则施、孟,然孝宣皇帝犹复广立《谷梁春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书》,义虽相反,犹并置之。”[25]而综合史料所载,除石渠会议所立之外,宣帝朝仍有其他新立的学官与新增的博士。《百官公卿表》曰:“武帝建元五年初置五经博士,宣帝黄龙元年稍增员十二人。”[26]《儒林传赞》曰[27]:

 

自武帝立《五经》博士,开弟子员,设科射策,劝以官禄,讫于元始,百有余年,传业者浸甚,支叶蕃滋,一经说至百余万言,大师众至千余人,盖禄利之路然也。初,《书》唯有欧阳,《礼》后,《易》杨,《春秋》公羊而已。至孝宣世,复立大、小夏侯《尚书》,大、小戴《礼》,施、孟、梁丘《易》,谷梁《春秋》。至元帝世,复立京氏《易》。平帝时,又立《左氏春秋》、《毛诗》、《逸礼》、古文《尚书》,所以罔罗遗失,兼而存之,是在其中矣。

 

又《艺文志·六艺略》载各家立学官者与《儒林传赞》同,唯于《礼》家,云:“讫孝宣世,后仓最明。戴德、戴圣、庆普皆其弟子,三家立于学官。”[28]参之《儒林传》,其载后仓授《礼》于闻人通汉子方、戴德延君、戴圣次君、庆普孝公,曰:“孝公为东平太傅。德号大戴,为信都太傅。圣号小戴,以博士论石渠,至九江太守。由是《礼》有大戴、小戴、庆氏之学。通汉以太子舍人论石渠,至中山中尉。”[29]这两段记载,尤其是《儒林传》的语气,似乎都说明庆氏《礼》也立于学官。然《后汉书·章帝纪》又载章帝建初四年十一月诏曰:“盖三代导人,教学为本。汉承暴秦,褒显儒术,建立《五经》,为置博士。其后学精进,虽曰承师,亦别名家。孝宣皇帝以为去圣久远,学不厌博,故遂立大、小夏侯《尚书》,后又立京氏《易》。至建武中,复置颜氏、严氏《春秋》、大、小戴《礼》博士。此皆所以扶微学,尊广道艺也。”[30]似大小戴《礼》立于光武中兴之后。并且,依据上引史料,无论以新增计还是合新旧计,都无法与《宣帝纪》黄龙元年增博士员十二人之数相合。故王国维《汉魏博士考》于此置疑曰[31]:

 

案宣帝增置博士事,《纪》、《表》、《志》、《传》所纪互异。《纪》系于甘露三年;《表》系于黄龙元年。一不同也。《纪》与《刘歆传》均言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书》、《谷梁春秋》;而《儒林传赞》复数大小戴《礼》,《艺文志》复数庆氏《礼》。二不同也。又博士员数,《表》与《传》亦不同。据《刘歆传》,则合新旧仅得八人。如《儒林传赞》,则合新旧得十二人,似与《表》合矣。然二《传》皆不数《诗》博士。案,申公、韩婴均于孝文时为博士;辕固于孝景时为博士。则文、景之世,鲁、齐、韩三家《诗》已立博士。特孝宣时于《诗》无所增置。故刘歆略之。《儒林传赞》综计宣帝以前立博士之经,而独遗《诗》鲁、齐、韩三家,则疏漏甚矣。又宣帝于《礼》博士亦无所增置,《儒林传赞》乃谓宣帝立大小戴《礼》,不知戴圣虽于宣帝时为博士,实为后氏《礼》博士,尚未自名其家,与大戴分立也。《艺文志》谓庆氏亦立学官者,误与此同。今参伍考之,则宣帝末所有博士,《易》则施、孟、梁丘;《书》则欧阳、大小夏侯;《诗》则齐、鲁、韩;《礼》则后氏;《春秋》《公羊》、《谷梁》,适得十二人。《儒林传赞》遗《诗》三家,因刘歆之言而误。《赞》又数大小戴《礼》,《艺文志》并数庆氏《礼》,则又因后汉所立而误也。又宣帝增置博士之年,《纪》、《表》虽不同,然皆以为在论石渠之后。然《儒林传》言欧阳高孙地余为博士,论石渠。又林尊事欧阳高为博士,论石渠。张山拊事小夏侯建为博士,与《纪》、《传》均不合。盖所纪历官时代有错误也。又《易》施、孟二博士亦宣帝所立(但在甘露、黄龙前),则《儒林传赞》所言是也。

 

王国维的质疑与解说大大地深化了我们对宣帝朝经学的研究,但是王氏的观点也有值得商榷之处。他的分析中有两个盲点。

 

 

 

王国维《观堂集林》书影

 

其一,混淆了博士家数与博士员数。首先,我们要承认,《汉书》中《纪》、《表》、《志》、《传》所载不合之处甚多,何为确论,往往难辨。但《宣帝纪》记载的是石渠会议后赠立的博士家数,即学官数;《百官公卿表》记载的则是黄龙元年增置的博士员数。《后汉书·儒林传》载光武中兴之后,“立《五经》博士,各以家法教授。《易》有施、孟、梁丘、京氏,《尚书》欧阳、大小夏侯,《诗》齐、鲁、韩,《礼》大小戴,《春秋》严、颜,凡十四博士,太常差次总领焉。”[32]这里的十四博士指立十四家博士,即十四家学官,非指十四名博士或“博士员十四人”。博士员指的是博士人数,这与《儒林传》所云“增弟子员三千人”的说法相类,多一“员”字,即指人的数额。《王莽传上》:“立乐经,益博士员,经各五人。”[33]《后汉书·章帝纪》载元和二年五月戊申诏曰:“赐博士员弟子见在太学者布,人三匹。”[34]《和帝纪》永元十二年三月“壬子,赐博士员弟子在太学者布,人三匹。”[35]等等皆是此意,故博士家数与博士员数本为两事,不可谓之互异[36]。

 

《百官公卿表》中记载博士员数的全文是:“博士,秦官,掌通古今,秩比六百石,员多至数十人。武帝建元五年初置五经博士,宣帝黄龙元年稍增员十二人。”秦朝所立的博士既有六艺之学,又有诸子之学乃至方术技艺等,故人数甚多。始皇三十四年,置酒咸阳宫,有博士七十人前为寿[37]。文、景二朝所立博士的方式与秦博士相同,“诸子传说犹广立于学官,为置博士。”[38]《汉旧仪》亦云文帝时博士员数有七十余人[39]。武帝独尊儒术,罢诸子传记博士,只立《五经》博士,赵岐《孟子章句题辞》曰:“孝文皇帝欲广游学之路,《论语》、《孝经》、《孟子》、《尔雅》皆置博士,后罢传记博士,独立五经而已。”[40]如此则武帝朝博士员数必然大减,但决非只有五个,即一经仅设一员博士。这一点,钱宾四先生考之甚详,他指出:石渠会议时,欧阳尚书有欧阳地余、林尊两博士;张山拊虽事小夏侯,但议石渠时尚不是小夏侯博士;王式为博士时,鲁诗已有江公为博士。钱氏又引《后汉书·范升传》所载“建武二年,迁博士,上书疏让曰:‘臣与博士梁恭、山阳太守吕羌俱修梁丘《易》’”,认为一经博士不限一人的现象在石渠会议之后乃至东汉依然存在。不仅如此,为博士者,往往还不限于专治一经。如韦贤并通《诗》、《礼》,以《诗》教授,征为博士;后苍事夏侯始昌,始昌通五经,苍亦通《诗》、《礼》等等。总之,武帝之时,限以《五经》为博士,而博士员数,不限于五。有一经数博士者,如《鲁诗》;有虽列《五经》而无博士者,如《礼》;有一博士而兼通数经者,如申公、董仲舒、瑕丘江公、韩婴等[41]。王国维本人亦明白博士家数与员数的差别,其引“《三辅黄图》六经三十博士”,案曰:“平帝时增五经为六经,博士经各五人,则六经三十人。然综计当时所立之学,不及三十家,盖一家博士不止一员也。”[42]所以,我们虽不能断定宣帝黄龙元年增设的十二员博士分别属于哪一家博士,但可以肯定黄龙元年“增员十二人”与甘露三年所立诸家博士决非一事。

 

其二,误解了《儒林传赞》中讲述汉家确立博士的过程。“初,《书》唯有欧阳,《礼》后,《易》杨,《春秋》公羊而已”一句,是指始自武帝朝所立的学官,因至宣帝时皆有增立或分家,故皆须列数。之所以不数《诗》家,是因为《鲁诗》、《韩诗》立于文帝时,《齐诗》立于景帝时,而武帝时全部接受,至宣帝时亦不更改,故不须列数。根据《儒林传》的记载,秦博士伏生授《尚书》于晁错,又教济南张生及欧阳生,张生为博士,则《尚书》之立亦当在景帝朝。但欧阳生的学生、武帝朝的御史大夫儿宽“有俊才,初见武帝,语经学。上曰:‘吾始以《尚书》为朴学,不好。及闻宽说,可观。’乃从宽问一篇。欧阳、大小夏侯氏学皆出于宽。宽授欧阳生子,世世相传,至曾孙高子阳为博士。高孙地余长宾以太子中庶子授太子,后为博士,论石渠。”[43]因此,武帝朝所立《尚书》学已非张生之学,而是出于儿宽的欧阳氏之学,故曰“《书》唯有欧阳”。后仓事夏侯始昌,通《诗》、《礼》,为博士,至少府。《百官公卿表》载其任少府在宣帝即位的第二年,即本始二年[44],则其任博士当在昭帝之世[45],王国维曰:“礼之有博士,可考者始于后苍。”[46]故曰“《礼》后”。汉兴,田何授《易》于王同、周王孙、丁宽、服生。宽授田王孙。王孙为博士,授施雠、孟喜、梁丘贺。则武帝朝所立《易》为田氏《易》。《儒林传赞》云“《易》杨”,当为“《易》田”之误。王国维《汉魏博士题名考》辨之曰:“《易》家先师田何、田王孙、或同姓,或同名,故往往相乱。《史记·儒林传》云‘要言《易》者本于杨何’,《汉书》则作‘要言《易》者本之田何’,此云‘《易》杨’亦当为‘《易》田’之伪。田王孙与杨何同为田何再传弟子,然杨出王同,田出丁宽。又杨何之传为司马谈、京房、梁丘贺;王孙之传为施雠、孟喜、梁丘贺。然各自名家,不得混而为一。”[47]故曰“《易》杨(田)”。董仲舒与胡毋生治《公羊春秋》,景帝时为博士[48],似《公羊》已立于景帝朝,但武帝朝立《春秋》博士时,曾于《公羊》、《谷梁》二者之间作过选择。因董仲舒能持论,加之丞相公孙弘治《公羊》学,“比辑其议,卒用董生。”故曰“《春秋》公羊而已”。因此,《五经》之中,《诗》、《书》、《春秋》虽皆立于文、景之世,但《书》和《春秋》在武帝朝一被更立,一被重新确立。与三家《诗》并立的局面不同。

 

 

 

《后汉书》中华书局本书影

 

(二)石渠会议之后所立学官的类别

 

还有一个让我们不能回避的问题,即为什么《儒林传赞》与《艺文志》中所数石渠会议后增立的学官与《宣帝纪》和刘歆《让太常博士书》所数不同?其实,《儒林传赞》所数增立的学官中,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分家而立者,即宗师之学已立为学官,同门后学各自名家者,承原学官之绪而分立为学官,《易》之施、孟,《礼》之大、小戴属于此类。一类是外来户,即别派之学首次被立为学官,《易》之梁丘,《书》之大小夏侯,《春秋》之《谷梁》属于此类。

 

根据《儒林传》,施雠、孟喜、梁丘贺同出于田王孙,施雠谦让,不教授。及梁丘贺为少府,遣子临将门人张禹等从雠问,又荐雠于宣帝,遂“诏拜雠为博士。甘露中与五经诸儒杂论同异于石渠阁。”[49]所以,施雠担任的博士为田氏《易》博士。孟喜从田王孙受《易》,好自称誉,得《易》家候阴阳灾变书,诈言师田王孙临终时独传,为同门梁丘贺所非难。后“博士缺,众人荐喜。上闻喜改师法,遂不用喜。喜授同郡白光少子、沛翟牧子兄,皆为博士。”[50]孟喜本人在宣帝朝未能为博士,但其弟子在宣帝朝则被拜为博士。杨树达《汉书窥管》于此按曰:“孟喜又授盖宽饶,见下文。《朱云传》记云从白子友受《易》。齐召南以为即白光。”[51]按,《儒林传》云宣帝时涿郡韩生以韩氏《易》征待诏,司隶校尉盖宽饶本从喜受《易》,见韩生说《易》而好之,更从之受[52]。盖宽饶任司隶校尉在宣帝朝,则孟喜的弟子辈人物当活动在宣帝朝。又《朱云传》载云“年四十,乃变节从博士白子友受《易》,又事前将军萧望之受《论语》,皆能传其业。”[53],元帝时少府五鹿充宗治梁丘《易》,元帝好之,令与诸《易》家辩论,云登堂折之。成帝时,云又廷辱丞相张禹。王国维《汉魏博士题名考》肯定齐召南的说法,曰:“充宗传梁丘《易》,禹传施氏《易》,如齐氏说则云事白光为孟喜弟子。充宗与禹虽皆以奸佞为云所嫉,亦当以与云同经异师,臭味不同,其说殆是也。白子友为博士,殆与萧望之为前将军同时或稍在其前,而望之为前将军在宣帝黄龙元年,则子友为博士亦在宣帝时,盖孟氏初置博士,即以子友为之也。”[54]因此可以确定,由田氏《易》一门而出的施氏、孟氏两家《易》在宣帝朝均被立为学官。

 

大小戴《礼》与庆氏《礼》同出后氏《礼》。王国维认为“《赞》又数大小戴《礼》,《艺文志》并数庆氏《礼》,则又因后汉所立而误也。”其所根据的史料是《后汉书·章帝纪》“至建武中,复置颜氏、严氏《春秋》、大、小戴《礼》博士。”但如果我们再参照《后汉书·儒林传》所举中兴之后所立十四博士,则可见光武所立博士,是对平帝时代(实为王莽专政时代)所增学官体系的“拔乱反正”,即不承认王莽增立的《左氏春秋》、《毛诗》、《逸礼》、古文《尚书》和《周官》[55],将博士系统恢复到元帝时的情形,这里只有《谷梁》学未被恢复[56]。这充分证明大、小戴在石渠会议后被立为学官。至于庆氏礼,虽无明文记载其立于宣帝朝,但根据《艺文志》和《儒林传》的记载,不排除其在西汉被立于学官。此外,《后汉书·儒林传》中于每一经的传承皆先述“《前书》”所传,再续言“中兴已后”所传,其体例相当严整。其述《礼》之传承曰:“《前书》鲁高堂生,汉兴传《礼》十七篇。后瑕丘萧奋以授同郡后苍,苍授梁人戴德及德兄子圣、沛人庆普。于是德为《大德礼》,圣为《小戴礼》,普为《庆氏礼》,三家皆立博士。孔安国所献《礼》古经五十六篇及《周官经》六篇,前世传其书,未有名家。中兴已后,亦有大、小戴博士,虽相传不绝,然未有显于儒林者。建武中,曹充习庆氏学,传其子褒。”[57]《后汉书·曹褒传》曰:“(充)持庆氏《礼》,建武中为博士。”[58]由此可见,庆氏礼不仅在前汉得立学官,建武中立大小戴《礼》时,庆氏可能也得以立于学官。

 

《谷梁》属于外来户自不待问,然梁丘《易》与大小夏侯《尚书》属于此类则须梳理一番。梁丘贺虽事田王孙,但他的本师却是杨何的弟子京房(非焦延寿弟子、元帝所立京氏《易》之京房)。房出为齐郡太守,贺更事田王孙。“宣帝时,闻京房为《易》明,求其门人,得贺。”贺入说,宣帝善其说,传子临,奉使问诸儒于石渠。“临学精孰,专行京房法。”[59]宣帝选高材郎十人从临讲习。因此,梁丘贺父子所传实为京房《易》,与施、孟二家非出一门。又《儒林传》虽说“欧阳、大小夏侯氏学皆出于(儿)宽”,但夏侯胜“其先夏侯都尉,从济南张生受《尚书》,以传族子始昌。始昌传胜,胜又事同郡蔺卿,蔺卿者,儿宽门人。胜传从兄子建,建又事欧阳高。”[60]《眭两夏侯京翼李传》曰:“胜少孤,好学,从始昌受《尚书》及《洪范五行传》,说灾异。后事蔺卿,又从欧阳氏问。为学精孰,所问非一师也。”[61]又载夏侯建“自师胜及欧阳高,左右采获,又从《五经》诸儒问与《尚书》相出入者,牵引以次章句,具文饰说。胜非之曰:‘建所谓章句小儒,破碎大道。’建亦非胜为学疏略,难以应敌。建卒自颛门名经,为议郎、博士、太子太傅。”[62]如此则大、小夏同宗济南张生之学且又采纳欧阳氏之学而各自成就门户。

 

至此,我们不难看出,石渠会议上所立的《谷梁春秋》、大小夏侯《尚书》、梁丘《易》皆是外来户。只有外来户才有争立的必要,分家而立者承接宗绪,故不须争立。故《宣帝纪》中记载石渠会议,只言立此四家,不言其他;刘歆《让太常博士书》意在争立《左传》、《毛诗》、《逸礼》、《古文尚书》,皆属外来户,故亦言此四家。而且,在他眼里,施、孟同出一门,梁丘则别是一家。我们还可以从前引《后汉书·儒林传》所载光武所立十四博士的情形看出,光武立施、孟则不再立田氏《易》;立大、小戴则不再立后氏《礼》;立严、颜则不再立《公羊》[63];而立大、小夏侯则仍需立欧阳《尚书》。《儒林传赞》与《艺文志》总述汉家立学官的过程及数目,故混合两种类型,再依《五经》次序数之。后人不解,遂生歧义。

 

三、石渠会议以后的经学变局

 

(一)章句之学与通儒之学

 

董仲舒等人建议武帝立五经博士,意在实现政治与教化的融合。但是汉代博士除教授经学,还要掌管课试弟子,将合格者输送到官僚系统中。因此,强调师法与家法不仅能保持自己学派的学官地位,还能掌握决定仕进的特权,所以在课试弟子时往往要考家法章句[64]。以至“世俗学问者,不肯竟明经学,深知古今,急欲成一家之学”[65],沦为破碎大道的章句小儒、破坏大体的章句之徒[66]。王国维《汉魏博士考》指出:东汉中叶以后,博士们“课试之法密,而教授之事轻。”[67]博士经学完全成了“禄利之路”和仕进工具。总之,章句之学兴起与家法、师法的严密,导致了经学繁琐、墨守的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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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汉初的经师以及初立《五经》时的博士与弟子之间的关系往往不是如此。他们大都出于自发的授受教学关系。如施雠为童子时,在家乡从田王孙受业,徙长陵后中断学业。至田王孙入朝为博士,复从卒业。自发的授受关系还导致学生不限门户,转益多师的局面。武、昭、宣之际的一些博通五经的大儒们往往如此。如儿宽(受《尚书》于欧阳生,诣博士后事孔安国,受《公羊》于褚大)、萧望之、夏侯胜、朱云、梁丘贺(先事京房,后事田王孙,荐施雠,又遣子及闸人从雠问学)、王吉(通五经,受《诗》于蔡谊,好梁丘临说《易》,遣子骏受焉)、张禹(事梁丘贺、施雠,从王吉等问《论语》)、周霸(受《诗》于申公,受《尚书》于伏生,受《易》于王同子中)、孔安国(受《诗》于申公,受《尚书》于伏生)、龚胜(受《诗》于薛广德,受《尚书》于陈翁生)、韦贤(受《诗》于大江公,兼通《礼》、《尚书》)、盖宽饶(受《易》于孟喜,又从韩生习《易》)。从夏侯胜非难夏侯建来看,保持汉初经学遗风的通儒们对章句之学并无太多的好感。此外,元、成时期的扬雄也不为章句,他身上之所以能保持通儒的气象,是因他四十多岁方出蜀中,游于京师。学问不出于博士系统。

 

(二)郎官经学

 

石渠阁会议还揭示了另一个长期不为学界注意的经学现象,即宣帝与武帝不同,他采用了训练郎官,与外廷博士辩论的方法增立博士。由此透露出一个消息,即相对于日益壮大的博士经学,还存在着十分活跃的郎官经学。

 

郎官是一个庞大的以青年为主体的内庭近侍系统,据《百官公卿表》的记载:郎官系统的领袖郎中令(武帝时改为光禄勋)下属的郎官系统包括大夫、郎、谒者以及附属的期门、羽林两支皇家卫队。主要责职是警卫与侍奉天子。此外在少府中也有郎官供职,如给事黄门、黄门郎等;也有谒者,如中书谒者等。郎官不仅是内庭近侍,还是官僚储备。由于汉初各级教育未成制度,平民精英阶层未成规模,其仕进之途当然未开,郎官亦多来自荫任与赀选。这种仕进特权经过贾谊、董仲舒、王吉等儒者的批评,随着察举选吏与博士弟子射策为郎制度的确立,渐渐被削弱。郎官也由天子的近侍转变为政府各机构的实习官僚。关于郎官的起源及由内廷向外廷的流变,严耕望《秦汉郎吏制度考》论之甚详[68]。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郎官系统既是一个以青年为主的近侍系统,也是一个训练与教育的系统。他们除了侍从帝王,处理政务之外,还讲论经学,商量百家,造作辞赋,博尽奇异。其文化活动的时间和范围远比《五经》博士系统来得早,来得宽。郎官经学是相对于博士经学而言的,本文标举出这个概念并非表示汉代有郎官经学这样一个经学流派,而是从制度史的角度再提供一个考察经学发展的视角,因为汉代官方的经学教育不仅存在于博士与其弟子之间,还存在于经师与郎官、帝王、皇子仍至后妃之间。当然,武帝朝以降,郎官之中有博士弟子,也有明经的郎官出为博士的,只是由于郎官制度不同于博士制度,因而在其制度系统中进行的经学活动呈现出一些不同于博士系统的特征。而经学史的研究对这个现象一直缺乏考察。

 

石渠会议后所立的四家外来户中,大、小夏侯本为属博士系统中的经师,其自立之说自行传授弟子,朝廷认可即能立于学官。《谷梁》不在博士系统之中,宣帝先让郎官蔡千秋与《公羊》家作了辩论,接着又在民间找到经师,他无法让博士系统中的弟子们研习,所以先使之在郎官系统中传授研习达十余年,待与博士辩论成功,再移植到博士系统中去。梁丘《易》也是如此。《儒林传》载梁丘贺身居都司空令,坐事,论免为庶人。宣帝闻京房为《易》明,求其门人,得贺。“待诏黄门,数入说教侍中,以召贺。贺入说,上善之,以贺为郎。”颜师古注曰:“为诸侍中说经为教授。”其学传子临,“亦入说,为黄门郎”。“琅邪王吉通《五经》,闻临说,善之。时宣帝选高材郎十人从临讲,吉乃使其子郎中骏上疏从临受《易》。临传五鹿充宗君孟,为少府,骏御史大夫。”“充宗授平陵士张仲方……张为博士。”[69]所以梁丘父子皆出身郎官,又在郎官之中教授《易》学,其立于学官的途径同于《谷梁》。宣帝之所以采用这样的方式扶植经学,并非突发奇想,而是郎官系统中本来就有经学授受活动,比如梁丘父子的入说侍中。由于郎官系统中可以传授博士系统之外的经学,因此,郎官经学反而能够择善而从,兼收并蓄,保持了通儒之学的传统。

 

其实,宣帝朝在郎官系统中传授的非学官的经学远非《谷梁》与梁丘《易》两家。《儒林传》载韩婴传韩《诗》,“亦以《易》授人,推《易》意而为之传。燕赵间好《诗》,故其《易》微,唯韩氏自传之。……孝宣时,涿郡韩生其后也,以《易》征,待诏殿中,曰:‘所受《易》即先太傅所传也。尝受《韩诗》,不如韩氏《易》深,太傅故专传之。’”[70]此为郎官系统中传习韩氏《易》之证。又贾谊“为《左氏传训故》,授赵人贯公,为河间王博士,子长卿为荡阴令,授清河张禹长子。张禹与萧望之同时为御史,数为望之言《左氏》,望之善之,上书数以称说。后望之为太子太傅,荐禹于宣帝,征禹待诏,未及问,会疾死。授尹更始(议郎),更始传子咸及翟方进、胡常。常授黎阳贾护季君,哀帝时待诏为郎,授苍梧陈钦子佚,以《左氏》授王莽,至将军。而刘歆从尹咸及翟方进受。由是言《左氏》者本之贾护、刘歆。”[71]则《左传》虽未及对宣帝之问,却一直授受于郎官系统之中。

 

郎官系统之中,转益多师者也不乏其人,如《儒林传》载议郎尹更始受《谷梁》又受《左传》;胡常先从胶东庸生受《古文尚书》,又从江博士受《谷梁》,再从尹更始受《左传》,故胡常很可能是从江博士受《谷梁》的十位郎官之一,后以明《谷梁》出为博士。《翟方进传》云翟方进先为博士弟子,受《春秋》。后以射策甲科为郎。二、三岁,举明经,迁议郎,成帝河平中转为博士[72]。则其从尹更始受《谷梁》、《左传》时,当为其任郎官之际。故翟方进转益多师,亦受郎官经学的影响。

 

 

 

《两汉纪》中华书局本书影

 

再如刘向父子,皆成长于郎官系统,他们的经学风格最能说郎官经学的特征。刘向十二岁荫仕为辇郎。二十岁为谏大夫(高级郎官),待诏金马门,成为宣帝的文学侍从。讲论石渠之后,拜为郎中,迁至给事中。刘歆少为黄门郎,待诏宦者署。哀帝时迁至光禄大夫(亦为高级郎官)。《楚元王传》曰[73]:

 

歆及向始皆治《易》,宣帝时,诏向受《谷梁春秋》,十余年,大明习。及歆校秘书,见古文《春秋左氏传》,歆大好之。时丞相史尹咸能治《左氏》,与歆共校经传。歆略从咸及丞相翟方进受,质问大义。初《左氏传》多古字古言,学者传训故而已,及歆治《左氏》,引传文以解经,转相发明,由是章句义理备焉。歆亦湛靖有谋,父子俱好古,博见强志,过绝于人。歆以为左丘明好恶与圣人同,亲见夫子,而公羊、谷梁在七十子后,传闻之与亲见之,其详略不同。歆数以难向,向不能非间也,然犹自持其《谷梁》义。

 

因此,刘向歆父子原本治《易》,由于在郎官系统内,刘向得以诏受《谷梁》,刘歆得以转习《左传》,父子二人之间又能互相辩难,皆是转益多师,不拘家法的典型。所以,我们在刘向歆父子的经学活动中很难找到他们固定的经学传承。而刘歆移书《让太常博士》,直斥博士“信口说而背传记,是末师而非往古”;“欲保残守缺,挟恐见破之私意,而无从善服义之公心”;“专己守残,党同门,妒道真”[74]。刘歆在他的《七略》中又一次抨击了章句之学:“古之学者耕且养,三年而通一艺,存其大体,玩经文而已,是故用日少而蓄德多。三十而五经立也。后世经传既已乖离,博学者又不思多闻阙疑之义。而务碎义逃难,便辞巧说,破坏形体。说五字之文,至于二三万言。后进弥以驰逐,故幼童而守一艺,白首而后能言。安其所习,毁所不见,终以自蔽。此学者之大患也。”[75]“唐虞之隆,殷周之盛,促尼之业,已试之效者也。然惑者既失精微,而辟者又随时抑扬,违离道本,苟以哗众取宠。后进循之,是以五经乖析,儒学浸衰,此辟儒之患。”[76]《七略》应当能够代表刘向歆父子的观点,他们之所以有这样的思想,当渊源于他所承担的郎官经学传统。

 

余论:郎官经学对东汉经学的影响

 

西汉的郎官经学传统,流衍于东汉,多为好古学的博学通儒,成为与博士章句之学对峙的力量。他们的古学,不仅重视所谓“古文旧书”[77],更是对汉初经师的“古学”传统的持守,故钱宾四先生直以为汉代经学中只有所谓“古学”,而没有所谓的“古文经学”[78]。如桓谭“以父任为郎……博学多通,遍习《五经》,皆训诂大义,不为章句。能文章,尤好古学,数从刘歆、扬雄辩析疑异……而喜非毁俗儒,由是多见排抵。”[79]陈钦之子元“少传父业,为之《训诂》,锐精覃思……以父任为郎”,建武初上疏请立《左氏》,指责博士之言“小辩破言,小言破道”[80]。贾徽从刘歆受《左氏》,其子逵传父业,明《左氏传》,为之解诂[81]。再如班固,其祖稺、伯祖伯、斿皆为郎官近侍。“伯少受《诗》于师丹”,“时上方向学,郑宽中、张禹朝夕入说《尚书》、《论语》于金华殿中,诏伯受焉。既通大义,又讲异同于许商,迁奉车都尉。”[82]斿与刘向父子共校书,成帝赐以秘书之副[83],故家富藏书。班固之父彪,少与班斿之子嗣共游学,“父党扬子云以下莫不造门”[84],《后汉书·班彪传论》其为“通儒上才”[85]。故班氏祖、父之学皆非当时章句俗儒之风格。班氏家风如此,班固虽弱冠而孤,然承父辈庭训,“永平中为郎,典校秘书,专笃志于博学,以著述为业”[86](《叙传》),且“所学无常师,不为章句,举大义而已。”[87]即汉末通儒如荀悦者,其《汉纪》于河平三年刘向父子校书一事载述特详,其中言儒学及诸子流别,多本刘向父子《别录》[88]。推崇曰:“夫孝武皇帝时,董仲舒推崇孔氏,抑拙百家。至刘向父子典校经藉,而新义分方,九流区别,典藉益彰矣。”又曰:“去圣久远,道义难明,而古之《尚书》、《毛诗》、《左氏春秋》、《周官》,通人学者多好尚之,然希各得立于学官也。”[89]

 

班固在《楚元王传·赞》中感慨道:“自孔子后,缀文之士众矣,唯孟轲、孙况、董仲舒、司马迁、刘向、扬雄,此数公者,皆博物洽闻,通达古今,其言有补于世。”[90]班固所列孟子至扬雄的统绪,凸显了自汉初经学至东汉古学之间的精神传递。汉代的通儒之学藐视章句俗儒之学,自觉地认同于以孟子和荀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学。可以说,汉代的经学也有其自身的道统承担,其中保持了儒家博学、经世和独立的真精神。郎官经学在这个统绪中居于重要的一环。

 

注释:
 
[1]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二十五《郊祀志下》:“宣帝即位,由武帝正统兴,故立三年,尊孝武庙为世宗,行所巡狩郡国皆立庙。”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标点本,页1248。在政治上,他也刻意追摹武帝的风格,《汉书》卷七十二《王贡两龚鲍传》称其“颇修武帝故事”,页3062。
 
[2]参见钱穆《两汉博士家法考》,第十节“宣元以下博士之增设与家法兴起”,钱穆,《两汉经学今古文平议》,台北,东大图书有限公司,1979,页205—220。
 
[3]见《汉书》卷八十八《儒林传》,页3617—3618。
 
[4]《汉书》,页3608。
 
[5]王国维《王国维遗书》,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83,第七册,页25—26。
 
[6]《汉书》,页3610。
 
[7]《汉书》卷六十三《武五子传》,页3610。
 
[8]《汉书》卷六十三《武五子传》,页3610。
 
[9]范晔着,唐李贤等注《汉书》卷三十六,,北京,中华书局,1965,页1231。
 
[10]《汉书》卷七十五,页3158。
 
[11]《汉书》卷七十五,页3158。
 
[12]《汉书》卷七十八《萧望之传》载张敞上书言西羌反,萧望之难之。页3275-3278。杨树达《汉书管窥》卷八曰:“敞与望之相善,见《敞传》,而望之论事不苟同敞如此。”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页610。
 
[13]《汉书》卷七十八《萧望之传》,页3292。
 
[14]《汉书》卷五十四《李广苏建传》,页2468。
 
[15]《汉书》卷七十五,页3155。
 
[16]《汉书》卷七十五,页3159。
 
[17]《汉书》卷七十一,页3046—3047。
 
[18]《汉书》卷八十一,页3332、3347。
 
[19]《汉书》卷八十八,页3620。
 
[20]魏征等撰《隋书》卷三十二《经籍志》,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1973,页923。
 
[21]《汉书》卷八,页272。
 
[22]《汉书》卷八十八,页3600。
 
[23]《汉书》卷八十八,页3619。
 
[24]杜佑《通典》卷八十一《礼》四十一《凶》三“诸侯之大夫为天子服议”条。清武英殿刻本。
 
[25]《汉书》卷三十六,页1971。
 
[26]《汉书》卷十九上,页726。
 
[27]《汉书》卷八十八,页3620—3621。
 
[28]《汉书》卷三十,页1710。
 
[29]《汉书》卷八十八,页3615。
 
[30]《后汉书》卷三,页137—138。
 
[31]王国维《观堂集林》卷四,北京,中华书局,1959,页182-184。
 
[32]《后汉书》卷七十九上,页2545。
 
[33]《汉书》卷九十九上,页4069。
 
[34]《后汉书》卷三,页152。
 
[35]《后汉书》卷四,页187。
 
[36]按,沈文倬《黄龙十二博士的定员和太学郡国学校的设置》一文于十二博士亦有考论,然亦囿于员数等于家数的观点,竞然认为《诗》三家“终武帝之世,三家《诗》只在私学传授,官学里没有立过博士”,以周纳王氏数三家《诗》入十二博士员之说。其推阐方法虽异于王氏,但结论大至与王氏相同。本文不再具体分析。参见沈文倬《宗周礼乐文明考论》,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1999,页472。
 
[37]司马迁撰,裴駰集解,司马贞索隐,张守节正义《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1959,页254。
 
[38]《汉书》卷三十六《楚元王传》,页1969。
 
[39]卫宏撰,孙星衍校集《汉旧仪补遗》卷上,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北京,中华书局,1990,页89。
 
[40]孙奭《孟子注疏》,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80,页2662。
 
[41]参见钱穆《两汉博士家法考》,钱穆,《两汉经学今古文平议》,页206—207。
 
[42]王国维《观堂集林》卷四,北京,中华书局,1959,页185。
 
[43]《汉书》卷八十八,页3603。《汉书》卷五十八《公孙弘卜式儿宽传》:“儿宽,千乘人也。治《尚书》,事欧阳生。以郡国选诣博士,受业孔安国。”“见上,语经学,上说之。从问《尚书》一篇。擢为中大夫,迁左内史。”“初梁相褚大通五经,为博士,时宽为弟子。”页2628、2629、2633。
 
[44]《汉书》卷十九下,页800。
 
[45]又,钱穆《两汉博士家法考》曰:“汉廷自后苍以前,治《礼》者仅有大夫,无博士。即以后苍言,其为博士已在孝宣时。”《两汉经学今古文平议》,页209—210。
 
[46]王国维《观堂集林》卷四《汉魏博士考》,页178。
 
[47]王国维《王国维遗书》,第七册,页4。
 
[48]《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董仲舒,广川人也。少治《春秋》,孝景时为博士。”页2495。卷八十八《儒林传》:“胡毋生字子都,齐人也。治《公羊春秋》,为景帝博士。与董仲舒同业,仲舒著书称其德。”页3615。
 
[49]《汉书》卷八十八,页3598。
 
[50]《汉书》卷八十八,页3599。
 
[51]杨树达《汉书管窥》卷九,页684。
 
[52]《汉书》卷八十八,页3613—3614。又卷七十七《盖诸葛刘郑孙毋将何传》:载宣帝方用刑法,信任中尚书宦官,盖宽饶奏封事,“又引《韩氏易传》言:‘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家以传子,官以传贤,若四时之运,功成者去,不得其人则不居帝位。’”页3247。
 
[53]《汉书》卷六十七《杨胡朱梅云传》,页2912。
 
[54]王国维《王国维遗书》,第七册,页7。
 
[55]《汉书》卷三十《艺文志》:“《周官经》六篇。班固注曰:‘王莽时刘歆置博士。’”页1709。
 
[56]《谷梁》至后汉骤衰,已不立于学官,亦不见师承。仅于章帝时,“诏高才生受《古文尚书》、《毛诗》、《谷梁》、《左氏春秋》,虽不立学官,炙皆擢高第为讲郎,给事近署,所以网罗遗逸,博存众家。”(《后汉书》卷七十九上《儒林传上》,页2546。)。东汉之世习《谷梁》者或为东汉初人,承前汉《谷梁》之学,如侯霸、贾逵、尹敏之流;或为汉魏之际人,欲复兴古学,如糜信、唐固等。
 
[57]《后汉书》卷七十九下《儒林传下》,页2576。
 
[58]《后汉书》卷三十五《张曹郑列传》,页1201。
 
[59]《汉书》卷八十八,页3600。
 
[60]《汉书》卷八十八,页3604。
 
[61]《汉书》卷七十五,页3155。
 
[62]《汉书》卷七十五,页3159。
 
[63]严彭祖、颜安乐皆为眭孟弟子,《汉书》卷八十八《儒林传》:“孟死,彭祖、安乐各颛门教授,由是《公羊春秋》有颜、严之学。”页3616。
 
[64]《后汉书》卷四十四《邓张徐张胡传》载徐防上疏曰:“臣以为博士及甲乙策试,宜从其家章句,开五十难以试之。解释多者为上第,引文明者为高说;若不依先师,义有相伐,皆正以为非。”“诏下公卿,皆从防言。”页1510。
 
[65]黄晖撰《论衡校释》卷第十二《程材篇》,北京,中华书局,1990,页538。
 
[66]《后汉书》四十八《杨李翟应霍爰徐列传》载杨终上疏言:“方今天下少事,学者得成其业,而章句之徒,破坏大体。”页1599。
 
[67]王国维《观堂集林》卷四《汉魏博士考》,页198。
 
[68]参见严耕望,《秦汉郎吏制度考》,《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二十三本上册,1951年12月。
 
[69]《汉书》卷八十八,页3600—3601。
 
[70]《汉书》卷八十八,页3613—3614。
 
[71]《汉书》卷八十八,页3620。
 
[72]《汉书》卷八十四,页3411—3412。
 
[73]《汉书》卷三十六,页1967。
 
[74]《汉书》卷三十六,页1970—1971。。
 
[75]《汉书》卷三十,页1723。
 
[76]《汉书》卷三十,页1728。
 
[77]《汉书》卷三十,页1769。
 
[78]参见钱穆《两汉博士家法考》,第十四节“今学与古学”。《两汉经学今古文平议》,页235。
 
[79]《后汉书》卷二十八《桓谭冯衍列传》,页955。
 
[80]《后汉书》卷三十六《郑范陈贾张列传》,页1230—1231。
 
[81]《后汉书》卷三十六《郑范陈贾张列传》,页1234—1235。
 
[82]《汉书》卷一百上《叙传》,页4198。
 
[83]《汉书》卷一百上《叙传》,页4203。
 
[84]《汉书》卷一百上《叙传》,页4205。
 
[85]《后汉书》卷四十上《班彪列传》,页1329。
 
[86]《汉书》卷一百上《叙传》,页4225。
 
[87]《后汉书》卷四十上《班彪列传》,页1330。
 
[88]姚振宗《七略别录佚文叙》以为,《别录》中的《辑略》之文,“荀氏节取而为《纪》,班氏取以为《儒林传》,陆氏(德明)取以为《叙录》,各有所取,亦各有详略,而为辑略之文审矣。”姚振宗辑录,邓骏捷校补《七略别录佚文·七略佚文》,澳门,澳门大学出版中心,2007,页6。
 
[89]荀悦《汉纪·孝成皇帝纪二卷》,张烈点校《两汉纪》,北京,中华书局,2002,页438。
 
[90]《汉书》卷三十六,页1972。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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