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经师传授文本寻踪 ——由郑玄《周礼注》引起的思考
作者:虞万里(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任特聘教授)
来源:《文史》2018年04期
时间:孔子二五七零年岁次己亥正月廿二日甲午
耶稣2019年2月26日
虞万里教授
[内容提要]自贾昌朝、段玉裁将汉读侷限在语言文字范围内,积习定式,掩盖了汉代经师“读”的文本学涵义。“读”有表层含义和深层含义,其深层含义是在文字形体变更、兴替而无法理解用不同书体文字书写的文本时,用易字改词方法释读或识读之。汉读就是汉代经师以此法释读或识读用古文书写的先秦文本。郑玄《周礼注》所存杜子春、郑大夫、郑司农等汉读,反映出经师汉读文本的一个侧面。就汉读寻究汉代经师文本踪迹,可见:一、很多异文甚至个别文句异同是汉代经师释读或识读时所形成,并非先秦相传文本之不同;二、汉代经师在博士制度制约下,并不一定墨守师法家法文本,在理由充足、证据确凿前提下,仍会突破师说与师传文本,自创新说,形成新文本。新说与新文本是一经分立多家博士之基本前提。厘清由汉读所产生的异文异词乃至异句的文本脉络,无疑是对当前比勘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异同时妄议经师窜改、增删和盲目寻求先秦不同文本来源的一种警示。
一、汉读术语训诂化偏向性的思考
所谓汉读,自宋以后一千年来向指汉代经师诠释经典所用之术语。其词义应含括所有汉代经师所用术语,而实际则多指郑康成《三礼注》所用术语,尤以《周礼注》爲典型。康成《周礼注》包涵杜子春、郑大夫、郑衆及自己所用汉读术语,[1]计有读爲、读曰、读当爲、读如、读若、读作、读从、读、读与某同、读某爲某、读爲某某之某,当爲、当作、或爲、或作,等等。《仪礼注》则比较单一,最多出现者是古文、今文。《礼记注》有读如、读爲、读曰、读与某某之某同、当作、当爲,更用或作、或爲记录了二百多条《礼记》别本异文。魏晋六朝及隋唐经师因循汉读术语,少有质指其意涵者。宋贾昌朝在《群经音辨序》中爲界定《音辨》辨字范围,率先归纳汉读条例云:“先儒称当作、当爲者,皆谓字误,则所不取;其读曰读爲读如之类,则是借音,固当具载。”[2]将当作、当爲和读曰、读爲、读如作了字误与借音的界定。清段玉裁在《说文注》《古文尚书撰异》及《周礼汉读考》中屡屡引用《群经音辨》,是当知贾氏对汉读术语所归纳之义界。[3]段氏经自己对《三礼》郑注,尤其是《周礼注》的覃思精研,将杜子春、先后三郑之注释用语一一梳理考订,在贾说基础上,对汉读术语作出更进一步周密而严格之界定。乾隆五十八年(1793)十月,写成《周礼汉读考序》,简要而准确地描述了汉读义界:
汉人作注,于字发疑正读,其例有三:一曰读如、读若,二曰读爲、读曰,三曰当爲。读如、读若者,拟其音也,古无反语,故爲比方之词。读爲、读曰者,易其字也,易之以音相近之字,故爲变化之词。比方主乎同,音同而义可推也;变化主乎异,字异而义憭然也。比方主乎音,变化主乎义。比方不易字,故下文仍举经之本字;变化字已易,故下文辄举所易之字。注经必兼兹二者,故有读如,有读爲;字书不言变化,故有读如,无读爲。有言读如某、读爲某而某仍本字者,“如”以别其音,“爲”以别其义。当爲者,定爲字之误、声之误而改其字也,爲救正之词。形近而譌谓之字之误,声近而譌谓之声之误,字误、声误而正之,皆谓之“当爲”。凡言“读爲”者,不以爲误,凡言“当爲”者,直斥其误。三者分而汉注可读,而经可读。三者皆以音爲用,六书之形声、假借、转注于是焉在。[4]
段氏将汉读分爲三组,三者皆以音爲枢纽,而又分别侧重于主音、主义、主形误。其后在《说文注》复予重申,其“读”字下云:“拟其音曰读,凡言读如、读若皆是也。易其字以释其义曰读,凡言读爲、读曰、当爲皆是也。人所诵习曰读,如《礼记注》云‘周田观文王之德’,博士读爲‘厥乱劝宁王之德’是也。”[5]在“䄟”字下云:“凡言读若者,皆拟其音也。凡传注言读爲者,皆易其字也。注经必兼兹二者,故有读爲,有读若。读爲亦言读曰,读若亦言读如。字书但言其本字本音,故有读若无读爲也。读爲、读若之分,唐人作正义已不能知。爲与若两字,注中时有讹乱。”[6]三分汉读及音、义、形误之界定,是建立在其系统整理《三礼》汉读基础上总结性意见,加之其在乾嘉汉学界之影响,故此说一出,风行学界,一时如阮元《揅经室集》、魏茂林《骈雅训纂》、丁晏《周礼释注》、胡承珙《毛诗后笺》、胡培翬《仪礼正义》、王引之《经义述闻》、徐灏《通介堂经说》、陈澧《东塾读书记》、洪颐煊《读书脞録》等等,争相引述,赞誉有加。吕飞鹏《周礼补注》更是屡引之以爲定说。唯年辈稍长于段玉裁之钱大昕,曾云“汉人言‘读若’者,皆文字假借之例,不特寓其音,并可通其字。即以《说文》言之……许氏书所云‘读若’,云‘读与同’,皆古书假借之例。假其音并假其义,音同而义亦随之,非后世譬况爲音者可同日而语也”。[7]虽借《说文》读若而发,然其云兼主音与义,似较段氏理论通达。及至晚清民国之刘师培,更是承袭段玉裁说而作简要重复,其在《小学发微补》中云:
经传子史,凡爲汉儒所注者,均有音读之例。或言读如、读若,或言读爲、读曰,或言当作、当爲。读如、读若主于说音,读爲、读曰主于更字说义,当作、当爲主于纠正误字。读如、读若,比方之词也,拟其音也;读爲、读曰,变化之词也,易以音近之字。当作、当爲,改正之词也,改其误字。读如、读若,不易其字者也;读爲、读曰,必易其字者也;当作、当爲,亦必易其字者也。”[8]
汉读经段玉裁倡说,刘师培附和重申,已成爲汉儒客观而当然之经注条例。民国以还撰著训诂学论著者,无不以之爲鹄的。如胡朴安《中国训诂学史》称“汉读”爲“音读”,谓“音读者,由声韵以通训故者也。段氏玉裁着《周礼汉读考》,发明汉人声读之例”,以爲是一大发明。[9]齐佩瑢《训诂学概论》引段玉裁说,[10]何仲英《训诂学引论》据刘师培说,[11]杜学知《训诂学纲目》既宗段说,又援引胡、齐、何三家爲说。[12]自此以下,几十种训诂学著作,凡言及汉读术语者,大多引段说而无例外。究其原因,段说概括汉读以示人之条例极其明确清晰,容易接受,按之康成《三礼注》,单就个别汉读而言,大致正确。且接受段氏汉读三分理论者,大多未能深入上千条汉读异文中去条条征实,相反于三礼汉读深有研究者如徐养原、陈寿祺陈乔枞父子和俞樾等对段氏理论不甚理会。直至上世纪六十年代台湾学者李云光撰写其博士论文《三礼郑氏学发凡》,始对汉读三分理论提出有力质疑。
李云光撰《三礼郑氏学发凡》
段玉裁在《汉读考》中对不符合自己三分理论的汉读术语进行肆意改动,以爲都是在迻写、校勘、镌刻过程中造成之错譌,这一点多爲后来学者以无关宏旨而忽略,李云光对康成《三礼注》中汉读条目进行过全面整理统计,他对照段玉裁《汉读考》所说,谓:
段氏以爲“读如”当作“读爲”者十六条,疑“读如”当作“读爲”者一条;以爲“读爲”当作“读如”者三十七条,疑“读爲”当作“读如”者五条;以爲“读爲”当作“读从”者一条;以爲“当爲”当作“读爲”者三条,以爲“当爲”当作“当从”者七条,共计七十条,其中除据贾疏及岳本各一条略有所据者外,其余悉爲臆说。凡此纷纷改定,强古人之文以就己意,皆由狃于自定条例,先有成见所致。[13]
康成《三礼注》引杜子春汉读及说189条,引郑大夫汉读及解诂13条,郑司农汉读解诂717条,贾侍中说一条,[14]自己所用共339条,[15]总计1246条。与段氏改者疑者相较,平均十七或十八条就有一条错譌,错譌率占到百分之五点二,似乎于理难通。抑不止此,段玉裁虽然三分汉读术语,但在《汉读考》中仍多就注文而论其具体音义关系。如谓“读如”系拟其音,但《周礼·地官·廛人》“凡珍异之有滞者”康成注:“滞读如沈滞之滞。”段玉裁云:“云滞读如沈滞之滞者,不独拟其音,亦取其义同也。”[16]李云光统计《汉读考》言读如拟音而兼释其义者有二十一条。谓“读爲”则易其字,而亦有兼拟其音者,《周礼·春官·司尊彝》“鬰齐献酌”康成注:“郑司农云:献读爲仪。”段玉裁云:“《说文》献,从犬鬳声;鬳,从鬲虍声,在鱼模部与歌戈部,汉通用最近。周人则元寒部与歌戈部多合用之处。”[17]李云光统计《汉读考》言读爲主义而兼有其音者四十八条。李氏由此遂云:“是‘读如’及‘读爲’皆有音义可言也。如是,则‘读如’、‘读爲’又何择焉?”[18]
李氏又揭出郑注《三礼》中“读如”和“读爲”有互用者,如《周礼·天官·序官》:“大宰卿一人……胥十有二人。”康成注:“胥读如諝,谓其有才知爲什长。”而《秋官·大行人》“七岁属象胥”康成注云:“胥读爲諝。”则胥、諝究竟是拟音抑是易字,使人无所适从。又有“读爲”之字与所“读爲”之字倒转者,如《周礼·天官·酒正》:“辨五齐之名:一曰泛齐,二曰醴齐,三曰盎齐,四曰缇齐,五曰沈齐。”康成注云:“杜子春读齐皆爲粢。”而《春官·鬯人》“禜门用瓢赍”康成注:“杜子春读赍爲粢。”《司尊彝》“鬯齐献酌,醴齐缩酌,盎齐涚酌”康成注则云:“故书齐爲齍。郑司农……齍读皆爲齐和之齐。杜子春云:……齐读皆爲粢。”辗转互读,到底何字爲正?又有既云“当爲”复云“读爲”或既云“读爲”复云“当爲”者,如《春官·小史》“奠系世”郑注云:“古书奠爲帝。杜子春云:帝当爲奠,奠读爲定。”等等,凡此,皆非段玉裁汉读术语三分理论可以解释。针对郑注此种纷乱现象,李氏云:
今考“读如”、“读爲”实无别也,“读爲”亦但注其音而已,非易其字者。故三礼注中有“读如”与“读爲”互用者,既可互用,则是无别也。有“读爲”之字与所“读爲”之字倒转者,若“读爲”之例爲易字,则“读爲”之字必爲正字;今既可倒转,则是无“正字”与“非正字”之别,不得谓爲易字矣。有既云“当爲”复云“读爲”或既云“读爲”复云“当爲”者,若“当爲”爲定字之误,则“当爲”之字必爲正字;既定其正字矣,何必复云“读爲”易以正字乎?又有所读之字相同(或音义相近)而“读爲之字各注不尽相同者。盖注音之法,以音爲主,仅可见转注假借之理,而不在易以正字也。”[19]
通过对康成《三礼注》中汉读之考察,他最后得出结论云:
愚以爲凡《三礼注》中所见“读爲”、“读曰”、“读当爲”、“读如”、“读若”、“读作”、“读从”、“读”、“读与某同”等,皆所以注音,或因以见义者,其间并无差异。段氏所倡音读三例,似当有所修正。[20]
李云光全面梳理杜子春、郑大夫、郑司农、郑玄之汉读术语,是从文献学与语言学双重视线着眼,其结论有相当程度的可信性。但嗣后出版之训诂学著作,多因循段玉裁汉读三分之理论来解释。如吴孟复《训诂通论》、张永言《训诂学简论》、胡楚生《训诂学大纲》等。[21]稍后于李云光获得博士之陈新雄、周何,在所着《训诂学》、《中国训诂学》中,应该是吸收了李氏的观点,陈新雄将读爲、读曰和读若、读如作爲“注音兼释义之术语”。其释读爲、读曰云:“使用此两术语时,乃以注音而破假借字,即段氏所谓易字。古人易字约有三项内容:一以本字释借字。二以改变一字原来读音,以表示意义之改变。三改正形误之字。”[22]周何亦云:“读爲、读曰就是专爲交待原文所用的是假借字,而其本字应该是谁的一种特定训诂用语。”他认爲:“段氏没有说清楚,可能是爲了要和读如的性质来作比较,反而忽略了专用性的帮助。”[23]陈、周二氏是用“假借”术语,结合李云光得出的结论,来揭示和协调段玉裁具体解释的义藴。
康成学术讲座第一讲
在两岸睽隔,李云光《三礼郑氏学发凡》难见之大陆,能对段玉裁汉读三分理论自觉检讨者,不得不提及洪诚。洪诚在《训诂学》中,[24]深深觉察到“段氏既定此例(引按,汉读三分条例),凡《周礼注》中‘如’‘爲’二字与此例不合者,就认爲是误字而互换”。他对秦汉经师所用术语有过大略的区别与描述,《尔雅》全书不用“犹”,《毛传》则用得很多。西汉传注中没有改读的术语,“读如”“读爲”“当爲”始见于东汉初年杜子春的《周礼注》,杜氏用“当爲”改字,用“读爲”说假借字,用“读如”仅三条,意义与“读爲”同。郑衆用“读如”数量很多,意义与“读爲”不分。许慎《说文》专用“读若”拟音,康成承用“读如”“读爲”外增加一“读曰”。高诱则连“爲”“如”字也省却,直接用“某读某”。苏林则改“读”爲“音”,标作“某音某”。有鉴于此,他认爲《三礼注》中汉读术语,非产生于一时,亦非某一训诂家之独用,更没有约定成例。所以“改字拟音,既可以用‘读如’,也可以用‘读爲’;不改字表义,‘读如’‘读爲’也可以通用;改字表义,大多数用‘读爲’‘读曰’,也用‘读如’”。[25]他推测段氏严格区分“读如”与“读爲”之用法并大胆而武断地大改《周礼注》中“如”“爲”的理由是:一、看到《说文》只用“读若”,不用“读爲”,“若”与“如”同义,所以认爲“读如”“读爲”字义有区分;二、综合《周礼注》文,表示拟音的,用“读如”占多数,表示换字示义的,用“读爲”占多数。段氏据多数用法,确定用例。所以他对段氏理论作出如下判断:
段氏所定的用例,看起来理由很充分,科学性很强,但是我们作进一步分析,就会发现他的论断具有根本性的错误。他忘记了《周礼注》的体例是“集注”,这些术语不是使用于一人,不是产生于一时。他没有按照术语的使用者和这些使用者的时代先后,对这些术语的用法进行分析比较。他对于这个问题的研究,缺乏历史发展的观点,缺乏历史分析的方法,所以得出错误的判断,以致大量地武断改字。[26]
洪诚于三礼深有造诣,撰有《读周礼正义》《读周礼正义续篇》等,故能发前人所未发,切中段氏武断与疏失之要害。笔者1988年撰《三礼汉读异文及其古音系统》,[27]摘出汉读、异文资料数千张,系统整理汉读音义,赞同李云光和洪诚之观点。本世纪初,杨天宇倾一二十年精力专注于郑玄《三礼注》,他认爲李云光汉读术语“皆所以注音,或因以见义”是“完全否定了‘读爲’、‘读曰’与‘读如’、‘读若’的区别”,[28]言下之意,他还是左袒段玉裁观点。
洪诚先生像
段玉裁《周礼汉读考序》所概括之汉读条例非常清晰,但落实到汉读所涉及具体字词之形音义,也确实存在交叉扞格,此就段氏本人亦不得不承认;尤其是其肆意改动七十例术语,更难让人接受。然之所以会产生形音义交差和词例不符,主要是对汉读术语之内涵认识有侷限。自段玉裁以还,几乎所有人,包括李云光、洪诚和笔者撰前文时,都把汉读限定在文字音韵训诂范围内,集中于通假和假借之关系中。而文字音韵训诂即形音义本身都有纠葛,通假和假借的音义更是互爲倚伏,所以术语的指属与交差势所难免。如果能够转换一个视角,从文本学角度来理解和诠释汉读术语,其所得到的将是一种全新的视野。
二、“读”字的文本学意义
汉读术语中心词是“读”,指汉代经师之读,亦即读如、读若和读爲、读曰,以及当爲、当作等。术语爲汉代经师所用,故称汉读。读在后世是一常用词,即将所见文本文字结合其文句意义用声音表达出来,但却不见于《易》《书》,唯首见于《诗》。《鄘风·墙有茨》:“中冓之言,不可读也。”毛传:“读,抽也。”。《说文》:“读,籀书也。”“籀,读书也。”读、籀互训。段玉裁注:“抽绎其义蕴,至于无穷,是之爲读。”[29]段氏训爲“抽绎”,盖兼用毛公、《方言》(弟十三:“抽,籀也。”)之训。就文字读其音,是孤立的字音,而结合文句意义之读,须深晓其义藴,此即毛传训“抽”、段氏引伸作“抽绎”之意。字又作“紬”,《史记·太史公自序》“紬史记石室金匮之书”,石室金匮之书多古典古字,非如汉隶一览而可了然,犹须抽绎思辨。故裴駰《集解》引徐广曰“紬音抽”,直以抽读之。抽绎是一种思维过程,如将此思维过程用言语或文字表达,就是“说”。《广雅·释诂二》:“读,说也。”王念孙疏证:“《大戴礼·保傅》篇云:‘失度,则史书之,工诵之,三公进而读之。’读之,谓说之也。”[30]所谓说之,即是用言语或文字表达其所以如此读文句之意涵。《别録》云:“武帝末,民有得《泰誓》于壁内者,献之,与博士,使读说之,数月,皆起传以教人。”[31]《泰誓》古文,博士沉思钻研后根据自己理解读其文字,读甲可,读乙亦可,无任何种读法都会有相应之说,即所谓“读说”。基于此,读有两重含义,表层之意是一般诵读或讽诵,深层之意则是能抽绎其义藴,理性地认识和条理清晰地表述之谓。
读字春秋以前少见。颜师古云:“《左氏传》云‘其繇曰:专之渝’,‘其繇曰:士刲羊’之类,字虽爲‘繇’,音训皆作‘籀’,并谓读卜筮卦繇之辞也。”[32]可见“读”之义在《左传》作“繇”。刘晓东平议云:“《周易·系辞下释文》引服虔曰:‘抽也,抽出吉凶也。’又引韦昭曰:‘由也,吉凶所由也。’《史记·文帝本纪》占曰:‘大庚横横,余爲天王,夏啓以光。’索隐引荀悦云:‘繇,抽也。所以抽出吉凶之情也。’《汉书·文帝纪》师古注则云:‘繇音丈救反,本作籀,籀书也,谓读卜辞。’”[33]据所引而融会之,读、籀、抽、繇,古音相近而义亦相通。古作“繇”,秦汉及秦汉以后多作“读”,亦作籀、抽,可以意会“读”之抽绎含义。“读”之抽绎意义,幸有出土文献爲之作证。年代在西汉初年(汉文帝十二年)的马王堆帛书《易传》中出现“读”字。《易传》帛书《缪和》有:
初筮吉,再(三)参读=则不吉。利贞。
读焉则不吉矣,而能亯亓利者,古又之乎。
再参读=则不吉者,反覆问之而读=弗敬,故曰不吉。
初筮吉,再参读=则不吉者,此之胃也。[34]
[35]论者对照传世本《周易》用“渎”,遂括注爲“渎”。而马王堆《易经·蒙卦》作“[36]阜阳汉简《周易》作“儥”。[37]《说文》则作“黩”,马宗霍以今本《易》作“渎”,遂以渎爲正字,[38]实皆不明占爻辞之意。所谓初筮吉,再三渎则不吉者,即再三抽签而占故不吉也。是当以“爲抽取之意,而以“读”爲抽绎之意,今本渎、《说文》黩皆古文之假字也。
战国时诸子偶有用“读”字,大致还在表层常用义下。汉文帝时,正惠帝解除挟书之律,山巖、民间之书稍稍复出,亦适值古文、秦篆、汉隶兴替之际,古文奇字,识者盖希,学者要读通先秦古书,必须先有博识者(一般是秦博士居多)将籀篆、古文通过识读或释读,将之转换成通行汉隶,方始能够传播通行。博识者于己所不识或识而不能通者,须当抽绎经典原意属读,于是赋予“读”以深层之含义。马王堆《缪和》之“读”,正是反映出当时“读”所承担的历史性意义。
既要将“古”文字翻译、转写成“今”文字,又要附带帮助之所以如此翻译、转写之意图,亦即在转写时必须附有其转写或释读爲该字之原由,此即说;将此说解口传于弟子,即称之爲“传”。由口口相传一直到汉代才笔之于书的《公羊传》,其定公元年有“主人习其读而问其传”一语,“读”与“传”对举,读在传前,自指经而言。所谓“习其读”,即复习经师所读之《公羊》经文也。所谓“问其传”,即指读解之说。《广雅·释诂》所谓“读,说也”,当是汉代经师遗训。
汉初要将古文经典读通弄懂,已成爲学习上一件难事,“读”已承担起时代意义。今见传世文献最早“读”《书》者是晁错。汉初,伏胜从壁藏中取出《尚书》残本,教授于齐鲁间。《史》《汉》不言其将《尚书》古文字翻译成汉隶。及至晁错奉文帝之命前往受习,因伏胜老不能正言,使女儿传言教授。无奈齐人语与颍川语语音差异,“错所不知者,凡十二三,略以其意属读而已”。[39]语言听不懂,古文又无由识得,只能以己意属读。此属于读之反面例子。最爲人所熟知者是《史记·儒林列传》:
孔氏有《古文尚书》,而安国以今文读之,因以起其家。逸书得十余篇,盖《尚书》滋多于是矣。[40]
《古文尚书》出孔壁,用古文书写,安国也未必能全部读通理顺,只能借助伏胜口授之《尚书》一一按覆而读,此反映出读古文之艰难。艰难的识读又显示出读之抽绎、融会义的特点:安国读用古文书写的《尚书》,其文本与伏胜所传之今文必有同有不同。在读不同的古文时,安国基于自己对篇章文句之理解,有可能将古文某读成甲,亦有可能读成乙,也不排斥会读成丙。将某读成甲乙丙,一切以安国对文句理解爲准,他可能与伏胜理解的文义文本一致,也可能自我作古别成孔义。安国并非仅仅属读而已,他还将其所读之文用汉隶转写出来,旧题孔安国《古文尚书序》云:“科斗书废已久,时人无以能知者。以所闻伏生之书考论文义,定其可知者爲隶古,定,更以竹简写之,增多伏生二十五篇。”[41]所谓隶古,是将科斗文字以隶书笔意写之,既不失古文科斗形体,又使时人能仿佛识读,[42]此即所谓孔传本《古文尚书》。
以此理解《史记》“以今文读之,因以起其家”,可知安国在按覆、识读过程中,不可能与伏生今文全部相同,若完全相同,则成爲今文《尚书》而无须上之朝廷请求另立博士,也即无法“起其家”。其不同之形态可归结爲:一、错简和脱简,此无关文字之读。二、与伏胜理解不同故而读成不同文字,形成异文。三、与伏胜同读一字而理解不同,形成异说。无论形成异文和异说,都必须有其之所以“异”之解说,即所谓孔说,传之后世,即称爲“孔传”。[43]
与《尚书》相关者,《汉书·楚元王传》载刘歆《移太常博士书》云:“至孝文皇帝,始使掌故朝错从伏生受《尚书》,《尚书》初出于屋壁,朽折散絶。今其书见在,时师传读而已。”[44]出于屋壁,是古文字,朽折散絶,则错简阙句,无法连贯通顺,所以经师也只能“传读”,即一人无法识读,只能互相传读而连缀贯通之。古文之难读,不仅仅是《尚书》,刘歆还说:“《泰誓》后得,博士集而读之。”[45]后得之《泰誓》固是古文,博士也不能读通,必须集衆博士之知识与功力,始能通读,犹如今之衆多学者集体研读出土文献,集思广议,方能得出土文献内容之大概。“传读”与“集读”意义近似,皆是凭借衆人能力攻克难以识读之古文。因爲个人识读,往往不能保证正确而不走样,遂致有失古书之义藴。《汉志》云:
《苍颉》多古字,俗师失其读。宣帝时征齐人能正读者,张敞从受之,传至外孙之子杜林,爲作训故,并列焉。[46]
古字本《苍颉篇》,一般俗师难以识读,宣帝所以征聘齐人,盖因孔壁经典出于鲁国,伏生又以《尚书》教授齐鲁间,则齐鲁人能识读古文者必较其他地区爲多。张敞从受之而传之杜林,杜林曾得《古文尚书》桼书一卷而宝爱之,皆可见古文识读传授一脉。《汉志》又云:
《孝经》者,孔子爲曾子陈孝道也。……汉兴,长孙氏、博士江翁、少府后仓、諌大夫翼奉、安昌侯张禹传之,各自名家。经文皆同,唯孔氏壁中古文爲异。“父母生之,续莫大焉”,“故亲生之膝下”,诸家说不安处,古文字读皆异。[47]
长孙氏、江翁、后仓等侪而下,已用今文传授,故“经文皆同”。孔壁古文《孝经》一出,与诸家所说不同处,皆因“古文字读皆异”,既可见识读古文之重要,更帮助异文之产生与汉代经师识读有莫大关系。《汉志》云“古文读应尔雅,故解古今语而可知也”,[48]意即识读古文,应尽量典雅。按理,识读古文是一一相对,便无所谓典雅不典雅,有“读应尔雅”之要求,帮助当时经师之识读未必都能近雅。不能近雅,预示着同一古文本,无论俗师抑是硕儒大师,其识读都不可能完全相同。所以刘向将中秘所藏孔氏《古文尚书》校欧阳、夏侯《尚书》,异文七百余,桓谭《新论》说《古孝经》千八百七十二字,今异者四百余字。他如《论语》齐论、鲁论、古论之异,《周礼》杜子春、郑大夫、郑衆、郑玄之读,凡经典之涉及“古文”者,无不有大量异文。古文虽有不同文本之差异,而更多则是俗师或大师在识读中所产生的异文。
此种推测可用当今铜器铭文和简牍之识读来佐证。一件新的有铭铜器出土后,专家各自释读,由于对金文难字之认识不同和对铭文文句理解各异,客观上会形
爲例,先将拓本和几位专家对首句之释读图例以示:
李学勤:
裘锡圭:
朱凤瀚:
冯时:
李零:
以上选录五家对同一句子之楷定,已足见各家对文字字形楷定之差异很大。“令”之作“命”,“尃”之释“敷”似无疑问,但冯时、李零可能认爲令与命、尃
李楷定爲隓,是将中右部件认定爲上下两“左”,而朱
或“掘”;李学勤和裘锡圭则移位作上下两“圣”,李
若进一步考察各家对这几字之考证,更显得同中有异,异中有同。寥寥九字,五家异同竟已如此歧出,全篇可想而知。
再以郭店楚简《老子》甲本“絶智弃辩”爲例,原简文爲右边图版(小编按:虞先生原文中图版置于本段文字右边,今移于本段文字之下)所示,从整理者楷定爲“后,丁原植、廖名春、刘钊、陈锡勇、裘锡圭、崔仁义、刘信芳、彭浩、聂中庆等等,先后各有楷定和解释,亦可爲五花八门,莫衷一是。
郭店楚简《老子》甲本“絶智弃辩”简文
今人考释铜器铭文和简牍,可分摹録、楷定、考释三部分。陈梦家《武威汉简》即附有摹本,时下因照片多附书而行,故仅有楷定本和考释文字,不再附摹本。汉代经师是否有摹本,今无缘得知。章太炎曾有一种推测,云:
鄙意昔人传注本与经文别行。古文家每传一经,计有三部,与近世集钟鼎款识者相类。其原本古文,经师摹写者,则犹彼之摹写款识也。其以今字迻书者,则犹彼之书作今隶也。其自爲传注,则犹彼之释文也。但彼于一书中分作三列,而此乃分爲三书耳。[49]
现今虽无确凿有据之材料证明汉儒传经一定是三式并行,然既有人人皆知之所谓隶古,是即如宋人之真书、今人之楷定本,而用隶书转写古文。转写之间,不同经师方式方法各有不同:有可以隶承古者,直接
使原文通顺,有用汉隶之常用字对应古文用字者,今人用括号括注之,如令、尃等字;倘若汉代尚无用括号括注经师意中字之方法,则必在读本中直接改作汉隶常用字,写成:天命禹敷土,随山濬川(又
更有会觉得汉人可以识读而无须改爲常用汉隶,如冯
又会产生令有命义,尃有敷义,隓可以读爲堕,也可以读爲随,歧义随之产生。与此相关,李学勤、裘锡圭、朱凤瀚三位摹録原文形不相同,且所括注之通假
及其解释亦有歧义。总之,摹録之异、转写之异、通假之异,都会产生对文本解释之不同。数传之后,后学复又在已经歧异的文本上自我作古地作别解,经义纷乱由此形成。追本溯源,不管是摹録、转写或文字假借,相当一部分异文多由汉代经师在识读先秦经典古文时所造成。
但传授经典,先秦也同样存在,是否也有如汉读一样的“秦读”、“周读”存在。据刘师培之观点,“音读三例(引按,指段氏总结之三例)实始于东周,非汉儒特创之例也。”他例举《序卦传》“蒙者,蒙也,物之稚也”,谓“此即谓蒙字读如蒙稚之蒙也”。其他如《干凿度》载孔子说《易》云“易,易也,变易也,不易也,佼易立节”,《诗大序》云“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孟子·滕文公上》“彻者,彻也”,皆“读如、读若主于说音之例也。即汉儒‘人读相人偶之人’,《中庸注》‘苋读苋尔而笑之苋’《易注》所自出也”。又举《论语》“政者,正也”,以爲政从正声,此即读政爲正;《礼记·王制》“刑者,侀也”,侀从刑得声,此即读刑爲侀;《易·咸》彖传“咸,感也”,感从咸得声,此即读咸爲感,等等,谓“此读爲、读曰主于更字说义例之也。即汉儒‘孙读爲逊’,《诗笺》‘庶读爲遮’《易注》所自出也”。又举《公羊传》孔子订鲁史之讹,谓“伯于阳”当作“公子阳生”,《吕览》子夏订卫史之误,谓“三豕”当作“己亥”,谓“此当作、当爲主于改字正误之例也。即汉儒‘寡读作宣’,《易注》‘緑当作缘’《诗笺》所自出也。”经此引证,他得出结论云:“由是言之,音读之例导源东周益可证矣。”[50]虽然将汉读三例上溯至东周即战国之时,然当时之方式是直接训释,不加“读”字。与此相应时代之《墨子》《庄子》《荀子》乃至《韩非子》诸书,“读”尚是常用阅读之义。故春秋、战国之时,有识读、传授之实,而无(或少言)汉读之“读”一名,尤其在文字形体尚无很大变革环境下,“读”之深层含义隐而不彰。
前言晁错因不懂山东方言,以致“以其意属读”,而现实社会中经师传授,即使方言一致,亦未必能完全承受无误。郑康成《尚书大传序》言伏胜讲授《尚书》,张生、欧阳生从其学,“音声犹有譌误,先后犹有差舛,重以篆隶之殊,不能无失”。[51]可见音声极其容易舛误。其所以容易舛误,是因爲汉代在嬴秦焚书汉惠除律经典复出于山巖屋壁后,正处于籀篆古文与隶书字体兴替变更之时,加之纸张未兴,竹帛难传,文本稀少,经典传授,主要靠口口相传的传读形式,官学如此,私学亦如此。讲经之第一步必需先诵读,《汉书·王褒传》数言“召见诵读”、“朝夕诵读奇文”,[52]《儿宽传》谓其“时行赁作,带经而鉏,休息辄读诵”。[53]《后汉书·邓皇后纪》云:“太后自入宫掖,从曹大家受经书,兼天文筭数。昼省王政,夜则诵读,而患其谬误,惧乖典章,乃博选诸儒刘珍等及博士、议郎、四府掾史五十余人,诣东观雠校传记。”又云:“诏中官近臣于东观受读经传,以敎授宫人,左右习诵,朝夕济济。”[54]范书所载好学者,多言诵读。读诵经传,未必都能顺畅无碍,如前所言“集读”、“失其读”之类,故有“读应尔雅”之要求。因此,要真正理解“汉读”,必须从秦汉政治变幻、文字兴替、典籍错乱揉莒、官私学校传授方式之历史中去认识,才能把握其真正义蕴。
三、《周礼》传授脉络与古书、今书
《周礼》最早显世是在汉文帝时。《汉志》云:“六国之君,魏文侯最爲好古,孝文时得其乐人窦公献其书,乃《周官·大宗伯》之《大司乐》章也。”[55]味《汉志》意,《周官》在魏文侯时已有流传,然文帝时所出仅《大司乐》一章。《河间献王传》谓献王“脩学好古,实事求是”,以重金广收民间善书,“所得书皆古文先秦旧书,《周官》《尚书》《礼》《礼记》《孟子》《老子》之属”。[56]献王之立在孝景帝前元二年,是得《周官》当在前155年以后,后于文帝时所得《大司乐》。《经典释文》谓“河间献王开献书之路,时有李氏上《周官》五篇,失事官一篇,乃购千金不得,取《考工记》以补之”。[57]李氏所献是在献王“加金帛赐以招之”前提下所上,其可靠性自比《泰誓》等要强。既是古文先秦旧书,则《周官》爲古文无疑。马融《周官传》云:“既出于山巖屋壁,复入于秘府,五家之儒莫得见焉。至孝成皇帝,达才通人刘向子歆校理秘书,始得列序,着于《録》《略》。”[58]是《周官》尘封秘府达一百多年。
《周礼》书影
(一)两汉之际《周礼》之传授脉络
《汉志》有《周官经》六篇,既称爲“经”,则必是王莽时刘歆奏以爲经置博士之《周礼》,然其爲刘歆校勘后之古文本,还是隶古本,抑是用隶书转写之今书读本,已无法测知。《汉志》又有《周官传》四篇,沈钦韩以爲此前未有传者,“应爲刘歆所传”,[59]孙诒让亦疑其即爲刘歆之着。[60]但若爲刘歆着,必属于班固所增。而姚振宗“以爲献王及其国之诸博士作,献王献《周官经》并献其传,故《七略》亦并载其书”。[61]王先谦则谓是王莽时《周官》置博士时之博士传说。[62]各家之辞皆属推测,无法征实。据《王莽传》云:平帝元始四年,诏征天下通古文《书》《诗》及《周官》者皆诣公交车,由此可知,西汉末,治《周官》者不仅一二人而已。
刘歆倾心于《周礼》,藉此爲莽政张本造势,《周礼》以是兴盛。据马融所记,东汉初年治《周官》者多出于刘歆所传:
(歆)末年乃知其周公致太平之迹,迹具在斯。奈遭天下仓卒,兵革竝起,疾疫丧荒,弟子死丧。徒有里人河南缑氏杜子春尚在,永平之初,年且九十,家于南山,能通其读,颇识其说,郑衆、贾逵往受业焉。衆、逵洪雅博闻,又以经书记转相证眀爲解。逵解行于世,衆解不行。兼揽二家,爲备多所遗阙,然衆时所解说,近得其实。[63]
孙诒让更综合文献所载,梳理杜子春、郑兴、郑衆、贾徽、贾逵之传授脉络云:
歆传杜子春,子春传郑兴、贾逵,而兴传其子衆,衆又自学于子春。……刘歆别授贾徽,徽子逵又传徽之学。然则逵虽受业杜君,亦子受其父学,与郑仲师同也。[64]
按,马融叙传授不及郑兴,孙氏谓“子春传郑兴”所据不明。《后汉书·儒林传》载“河南郑兴、东海卫宏等皆长于古学,兴尝师事刘歆”,兴传刘歆《左传》之学以授子衆,世所熟知。或《周礼》之学亦传自歆,若贾徽传刘歆《左传》复并传《周礼》也。今《周礼注》引郑大夫十三次,凡郑大夫、杜子春两人并释一词者,康成有八次列郑大夫在前,三次列杜子春在前,彼既征引其说,于俩人身世自当较后世爲稔,是知杜、郑年世不相先后,即杜氏年长,亦或曾同受于刘歆。又据康成《周礼序》,还有卫宏、马融皆有《周礼解诂》,《后汉书·儒林传》又云:“中兴,郑衆传《周官》经,后马融作《传》,授郑玄,玄作《周官注》。玄本习《小戴礼》,后以古经校之,取其义长者,故爲郑氏学。”[65]《郑玄传》云“又从东郡张恭祖受《周官》《礼记》《左氏春秋》《韩诗》《古文尚书》”,[66]则康成之《周礼》学兼承马融、张恭祖二人。但康成《周礼注》中只存杜子春和郑兴、郑衆之说,贾逵说仅一见,竟不见乃师马融、张恭祖之说,孙诒让解释谓:张或仅传授而无训释之书,“贾、马说解,其时盛行,故不备述,杜、郑之义,不显传于世,故甄采较详”。[67]此仅可备一说,其详有待深研。
(二)古书、今书之含义与字体
献王贡献古本之后,刘歆校成今书,稍后之《周礼》博士亦当有所著述。降及东汉,杜、二郑、贾、卫、马等各有解诂传注,是其传本亦有多种。贾公彦云:“言故书者,郑注《周礼》时有数本。刘向未校之前,或在山巖石室,有古文,考校后爲今文。古今不同,郑据今文注,故云‘故书作宾’。”[68]段玉裁承贾疏而申之云:
《周礼》以岀于山巖屋壁,入于祕府者爲故书。然则郑君时所传爲今书也。今书往往与故书不同,如今作嫔,故作宾,是也。就故书中亦复互异,今书亦然。盖说者旣殊,而转写乖异矣。郑君所见故书,非真祕府所藏也,亦转写之本,目爲祕府本耳。郑君择善而从,绝无偏执,故司农从故书作“宾”,己从今书作嫔,于此可见其例也。故宾、今嫔,此卽“宾读爲嫔”。大约古字多用假借。[69]
出于山巖屋壁入于秘府者爲故书,此无异辞。贾谓考校后爲今书,是则刘歆本爲今书;段则以康成时所传本爲今书,此微有不同。盖康成时所见,已非仅刘歆本,更有杜子春及二郑、卫、贾、马本也。康成究何所据,仍未能明了。就今书嫔、故书宾而言,知今书絶非照故书摹録,而应是所谓“读本”,即爲读通文义而改字之本。段氏更揭出故书、今书皆非一本,且各本亦有异同,康成所据故书亦转写本而非真秘府藏本,皆深味《周礼注》之言也。徐养原亦云:“是故书、今书皆非一本。盖书经三写,不免鲁鱼。”[70]然徐养原于贾公彦之古文今文观点提出异议,其说云:
《周礼》有故书、今书之别,《疏》谓刘向未校以前爲古文,既校以后爲今文,非也。以郑注考之,凡杜子春、郑大夫、郑司农所据之本并是故书。故书、今书,犹言旧本、新本耳。《周礼》乃古文之学,何今文之有?”[71]
徐氏以爲《周礼》乃古文之学,故无今文,杜子春、郑大夫、郑司农所据本皆是故书,因责贾疏之非。其实体味贾疏之意,所谓古文今文,亦指故书今书,絶非指古文经学与今文经学。因康成注本中亦出现“今书”一词,他认爲故书、今书犹言旧本、新本,云:
刘向校书未卒业,子歆续成之。《周礼》盖歆所校。杜子春、郑大夫亲从歆问,而并据故书作注,则故书乃校后之本也。郑序云:世祖以来,通人达士大中大夫郑少赣及子大司农仲师,故议郎卫次仲、侍中贾景伯、南郡太守马季长皆作《周礼解诂》。盖杜、郑之本,故书也;贾、马之本,今书也。故书,周壁中书;今书,爲隶古定。[72]
徐氏在此提出两个值得深思与关注的问题:
(一)杜、郑亲从刘歆问学,并据故书作注,因而断定故书即刘歆校勘后写成之本。
(二)郑玄之前杜、郑与贾、马之本分别爲故书与今书,故书是壁中书,今书是隶古定。[73]
徐养原《周官故书考序》书影
徐养原似乎已确定杜、郑之本是用故书写的壁中本,贾、马之本是校勘后用今书写的隶古定,未免执之太坚。孙诒让则有一种比较圆融的看法,云:
此经唯秘府所藏、河间献王所献者爲祖本,或爲古文书,与孔壁诸经同,此非二郑所得见。然则所谓故书者,有杜及二郑所据之本,有郑玄所据之本,要皆不必秘府旧帙,不过较之今书,所出略前耳。今书则郑玄所见同时传写之帙。盖故书、今书皆不能塙定爲何家之本也。[74]
孙诒让肯定杜及二郑、康成都据有故书本,唯世迁时移,传授多涂,要皆不必秘府旧帙,不过偶较今书爲略前,具体已难以塙定,此乃较爲近实之推测。至于故书、今书之形体,李云光作过推测:
《周礼》之爲古文家所习,固不待言。……若以文字而论,则汉时似有古文、隶书二种写本。郑氏注中所谓“故书”者,盖即由秘府钞出之古文本,此本字形未必爲大篆或科斗之文,殆《书序》所谓隶古也。其字形乃就古文体而从隶定之,存古爲可慕,以隶爲可识也。因所出较以通行隶法写之者略前,故自杜子春以来,二郑等悉以“故书”称之。[75]
所谓故书,虽如段玉裁、孙诒让所说不必秘府旧帙,而是转写之本,但就康成所引二百多次故书与今书异字而言,其字体当如李云光所说是“就古文体而从隶定之”,意图是“存古爲可慕,以隶爲可识也”。既然凡可从古文隶定者隶之,犹当有无法隶定和读而不能通者以经师自以爲可通者易字改词以通之,故所谓故书本,已与古文原写本有差异,可称爲经师读本。今书当然是用隶书转写之本,汉代经师自己传授之本自应爲今书,今书必脱胎于古文原写本或经师读本,其文字当然会因不同的经师读本不仅离古文原写本更远,且各今书本间之差异也更大。
四、经师传授文本推测
(一)由故书、今书之异同推测经师校本读本
康成注《周礼》用“故书”一词达二百多次,用“古书”三次。其中有少部分是“故书或作”、“故书或爲”,显示出古本之不同。相对于“故书”、“古书”而言,即“今书”,唯“今书”亦只出现三次。
暂置康成从今书不从故书的意图,仅立足所有“故书”与“今书”之音义而言,可以说都有或多或少或疏或密之关系。即使被段玉裁定爲改字之“当爲”,经常与“读爲”连用,或作“读当爲”,仍与声韵有不可分割之关系。笔者曾将所有故书、今书之声韵关系罗列标识,[76]杨天宇则从本字假字、义同义近,习用不习用等等作详细区别。[77]然若单就字形而言,除却少数字形相似者,如枑——柜,互——巨,隶——肄,践——饯等等外,相当一部分字形都有一定差异。孔安国校读《古文尚书》用隶古方式,犹如宋代和现代学者之以真书或楷书依原字写定。两《汉书》未言河间献王是否用孔安国隶古方式写定《周礼》,我们无从悬测其转写本字形如何,摹録原文?转写隶书?抑或直接用读破方式写定?但就刘向、刘歆校勘六艺文本而言,《易》施、孟、梁丘三家本,《古文尚书》与大小夏侯、欧阳本,《诗》鲁、齐、韩三家本,《礼》古经五十六卷与今文《礼经》十七篇等,皆分别保存其博士师法文本原貌。唯《周礼》只有《周官经》六篇,《周官传》四篇,不分古今。《周官经》六篇不标明今古,无法得知其爲古文《周礼》之摹本,还是汉隶转写本,抑是爲使经义连贯而将故书改写成文通字顺的读本?然就康成注所涉二百例字形差异甚大之故书、今书分析观察,康成所据今书,絶非是故书的摹本或汉隶转写本,而是爲使经义连贯而改写故书变成文通字顺之读本。
(二)郑玄所据今书本系刘歆读本之推证
康成所据《周礼》文本,贾公彦、段玉裁、徐养原均谓是今书本无异辞。近人李源澄曾提出相反意见,谓康成所据爲故书,《周礼注》系以故书校今书,说云:
郑注以故书爲主,于今书择善而从。凡注言“故书某作某”,而不言依某书改正者,皆据今书。其不言故书、今书者,皆故书原文,而今书之同于故书与否,置而不论,以其以故书爲主。[78]
李文在此原则下,举十二例以证明之。后杨天宇着《郑玄校周礼以今书爲底本而参之以故书考》,举七例以驳斥李说,谓“郑玄校《周礼》是以今书爲底本而参之以故书”。[79]杨说当可视爲定论。就《周礼注》所呈显之古今书差异,可确证其所谓今书,即是爲使经义连贯而将故书改写成文通字顺之读本。但故书并非一本,今书亦有多本。徐养原云“杜、郑之本,故书也;贾、马之本,今书也”,他认爲贾逵、马融之本都是今书本,不知何据。即如他所说,贾逵本从何而来,马融本是否即贾逵本,康成所据是贾逵本还是马融本?皆有待考验征实。若考验《周礼》汉读例证,似又皆非。
杨天宇《郑玄三礼注研究》书影
《春官·肆师》:“祭之日,表齍盛,告絜。”康成注:“故书表爲剽。剽、表皆谓徽帜也。”
此条故书剽,今书表,无法判定郑据今书爲马爲贾,抑爲其他谁家之文。然以下所列,颇可见康成所从今书之时代性。
1、《春官·眂祲》:“眡祲掌十煇之灋以观妖祥辨吉凶……七曰弥,八曰叙,九曰隮。”康成注:“故书弥作迷,隮作资。郑司农云……弥者,白虹弥天也。叙者,云有次序如山在日上也。隮者,升气也。”
司农谓“弥者,白虹弥天也”,“隮者,升气也”,皆从今书,即爲今书作解,不从故书作迷、资,亦不爲故书作解。可见作弥、隮之今书本司农时已有。
2、《春官·巾车》:“王后之五路:重翟,鍚面朱总;厌翟,勒面缋总;安车,彫面鷖总,皆有容。”康成注:“故书朱总爲䌆,鷖或作繄。郑司农云:鍚,马面鍚。䌆当爲总,书亦或爲总。鷖读爲鳬鷖之鷖。[80]鷖总者,青黑色,以缯爲之,总着马勒直两耳与两镳。”
司农训“鍚,马面鍚”,明显用康成统一文本。云“䌆当爲总,书亦或爲总”,可见古书虽作“䌆”,司农以爲作“总”是,且古书本有作“总”之本。而云“鷖读爲鳬鷖之鷖”,盖从今书“鷖总”而作解,证今书“鷖”在司农之前已存在。
3、《秋官·大行人》:“其贡嫔物。”康成注:“故书嫔作频。郑司农云:嫔物,妇人所爲物也。《尔雅》曰:‘嫔,妇也。’玄谓嫔物,丝枲也。”
康成用今书作“嫔”,而郑司农亦直接解释“嫔物”是妇人所爲物,证明今书之“嫔”司农之前即已如此,康成所用殆即此今书。凡此,即使贾、马本亦作“嫔”,也仍是前有所承,而非康成承贾、马之本。
4、《秋官·大行人》:“王礼,再祼而酢。”康成注:“故书祼作果。郑司农云:祼读爲灌。再灌,再饮公也,而酢报饮王也。”
故书果,今书祼。司农直接从今书“祼”而云“祼读爲灌。再灌,再饮公也”,是明司农之前已有果读爲祼之今书存在。
以上是郑司农从违今书之例。司农时有今书,已可证明今书非贾、马之本,然其有可能是杜子春、今礼家或刘歆之本。兹再举杜子春对古今书之取舍。
5、《春官·车仆》:“苹车之萃。”康成注:“故书苹作平。杜子春云,苹车当爲軿车。其字当爲萃,书亦或爲萃。”
故书作平,今书作苹。康成从今书,故作“苹”。子春谓“苹车当爲軿车”,是杜亦就今书“苹”作解,可证康成所用今书在子春之前。
6、《周礼·考工记》:“置槷以县,眡以景。”康成注:“故书槷或作弋。杜子春云:槷当爲弋,读爲杙。玄谓槷,古文臬,假借字。于所平之地中央树八尺之臬,以县正之,眡之以其景,将以正四方也。《尔雅》曰:‘在墙者谓之杙,在地者谓之臬。’”
康成所据今书爲槷,故书作弋。子春云“槷当爲弋”,是其所见本与今书同,然其读则与今书“槷”不同,而是取《尔雅》“在墙者谓之杙”而读爲“杙”。因爲杜意爲杙,故云“槷当爲弋”,盖以杙、弋声符相同相假,是古文“弋”而非今书“槷”。此条可证今书作“槷”之本在子春前,且爲子春用作习读与教授之本。何以言之,若子春所持爲故书“弋”之本,或非作“槷”之今书本,则其云“槷当爲弋”便成无的放矢。
7、《春官·巾车》:“駹车、雚蔽,然䄙髤饰。”康成注:“故书駹作龙,髤爲。杜子春云龙读爲駹,桼垸之桼,直谓髤桼也。玄谓駹车边侧有漆饰也。”
康成从今书作駹、作髤,子春读龙爲駹,与康成所据
见其对今书有从有违。以上两例尤可见康成所本今书即子春习读、传授之本。
再举一特殊之例:
8、《周礼·考工记叙》:“刮摩之工五。”康成注:“故书刮作捖。郑司农云:捖摩之工谓玉工也。捖读爲刮,其事亦是也。”
故书捖,今书刮。司农直据故书而谓捖摩之工即玉工,此亦与其他注例不违。然其复又赘一句云:“捖读爲刮,其事亦是也。”此实爲作“刮”之今书作解,谓今书读故书捖爲刮,其事则无异也。表明自己虽从故书作解,然所见今书读“捖”爲“刮”之解亦自有其理据。康成此处不云杜子春如何意见,可见杜或未有“说”。以此推之,今书“刮”应爲郑、杜以前之文本。
分析、省察以上杜子春和郑司农对今书之从违取舍,可知康成所据之今书,在郑司农、杜子春之前已经存在。自刘歆发现并宣扬《周礼》,争立博士起,王莽一度将之立爲博士,故东西汉之交必有《周礼》博士家法与传本。然则此今书本究爲刘歆本抑是当时官立博士之礼家本?且就下列几条郑注分析,似可得其信息之一二。
9、《天官·外府》:“凡祭祀、宾客、丧纪、会同、军旅,共其财用之币赍、赐予之财用。”康成注:“赍,行道之财用也。《聘礼》曰:‘问几月之赍。’郑司农云:赍或爲资。今礼家定赍作资。玄谓赍、资同耳。其字以齐、次爲声,从贝变易,古字亦多或。”
《聘礼》“问几月之资”,康成注云:“古文资作赍。”知赍古文,资今文。郑司农云“今礼家定赍作资”,虽指《仪礼》今文礼家,知今文家用汉代通行之“资”。以此推知《周礼》博士文本亦以用今文“资”爲可能,而与《周礼》今书照录作“币赍”违异。与此同理,《夏采》之“建绥复于四郊”,康成注:“《士冠礼》及《玉藻》冠緌之字,故书亦多作绥者,今礼家定作蕤。”即使今文《仪礼》家及后苍、大小戴作“蕤”,也会影响到《周礼》博士文本。又《春官·太祝》:“五曰振祭。”康成注:“杜子春云:振祭,振读爲慎。礼家读振爲振旅之振。”杜子春所谓礼家不知所指,若爲乃师刘歆之说则絶非会如此指称,故以当时《周礼》博士或其他《周礼》学者爲宜。
排斥了《周礼》博士文本,再论刘歆。刘歆继刘向领校祕阁,发现《周礼》,职责在斯,故首先是校録,校録本或爲古文摹録本,或爲隶古转写本。歆晚年既知“周公致太平之迹,迹具在斯”,欲发扬光大,其有自己通读文本似可理解,否则将无从传授弟子。西汉末东汉初,杜子春与贾徽、郑兴同受业于刘歆。子春传郑衆,衆亦必承家学。贾徽传子贾逵,逵又从子春学。此五六人师承关系简单,故子春与司农文本中同于今书之文字,亦即俩人所见所据之今书本,似非刘歆本莫属。即使当时他们看到博士家师承文本,也未必会念兹在兹地去分析引用解说,毕竟刘本是师传文本。佐助此推想者有一实例:
10、《春官·典同》:“凡声,高声䃂,正声缓,下声肆。”康成注:“故书䃂或作硍。杜子春读䃂爲铿鎗之铿。”
故书有䃂、硍二字,子春读䃂爲铿,不云读硍爲铿,明其所见所据本与康成所从之今书本同。在故书有异文之前提下,弟子用乃师文本是情理之常。循此情理之常,还可用杜子春的汉读术语来印证。
“当爲”是杜子春最常用之汉读术语,段玉裁定爲改字,是受郑康成“声之误”、“字之误”之导向,固然没有错。然“当爲”一组词在一般情况下仍有声韵关系,康成所谓“声之误”固涉声韵,即使在杜子春和郑司农所用“当爲”诠解的一组词,仍有不少与声韵相涉。《周礼》中杜子春、郑司农(郑大夫很少)、郑康成三人所用“当爲”术语,各有特点。杜子春共享98次,大多数与“故书”配用,即故书A作B,B当爲A之例,单用很少。偶作“字直当爲某”,或与“读爲”连用。郑司农共享31次,多爲:A当爲B,书亦或爲B之形式。郑康成共享50次。多与“字之误”、“声之误”、“字声之误”配合而用。同一“当爲”术语,康成多用来指明字形和声韵之误,郑司农则依其所理解之经义在两个故书字形中选定一字。至于子春之“当爲”,多与故书A作B配合而用,示例如下:
《周礼·庖人》“共丧纪之庶羞,宾客之禽献”康成注:“禽献,献禽于宾客。献古文爲兽,杜子春云:当爲献。”
《天官·职币》:“皆辨其物而奠其録。”康成注:“故书録爲禄。杜子春云:禄当爲録,定其録籍。”
《春官·小宗伯》:“肄仪。”康成注:“故书肄爲肆。杜子春读肆当爲肄,谓若今时肄司徒府也。”
体味杜子春“当爲”形式与内涵,似是在爲康成所据亦即杜氏所持之今书作解。“定其録籍”、“谓若今时肄司徒府也”是佐助爲什么定经文爲“録”与“肄”之根据。子春于《周礼》仅“能通其读”和“颇识其说”,似有其通读之文本而无完整解释之专著,在不多的解释中,围绕“当爲”作解却占很大一部分。如果据前所列,将康成所据,杜子春、郑司农所见所持所用之今书定爲刘歆本,可以恍然悟彻杜子春爲什么对今书有那么多的肯定,实质都在爲师说作解与张本。
(三)杜子春“能通其读”之读本形态与“颇识其说”之解说形态
前引马融《周官传序》云刘歆弟子“徒有里人河南缑氏杜子春尚在,永平之初,年且九十,家于南山,能通其读,颇识其说,郑衆、贾逵往受业焉”。马说杜子春“能通其读,颇识其说”,前者之“其”指《周礼》,此无疑义。古本《周礼》,因是战国古文,东汉初人已很难将其读通。子春尝从刘歆问学,故能通其读。“颇识其说”,识,志也,谓着其说于简。“其”之所指,可以是刘歆,指识其师说,然亦可以指己说。就康成所引189条杜说,似指己说爲是,即将“通其读”之理由另着于简或传之于人,自成一说也。《广雅·释诂》:“读,说也。”汉代经师识读古文经典,必有自己如此释读之理由,此即《释诂》之“说”。《广雅》多存汉魏经师旧说,此其显证也。康成《周礼序》谓世祖以来通人达士多作解诂,历数先郑父子和卫宏、贾逵、马融,未及子春,盖或子春老髦,未对《周礼》全书作解,仅抒心得一二篇爲说而已。《地官·叙官》:“廛人。”康成注:“故书廛爲坛。杜子春读坛爲廛。说云:市中空地。玄谓廛,民居区域之称。”此条较爲完整反映出杜子春对《周礼》之研究。“读坛爲廛”,即马融所谓“能通其读”;“说云市中空地”,即马融所谓“颇识其说”。《地官·牧人》:“凡外祭、毁事,用尨可也。”康成注:“故书毁爲甈,尨作龙。杜子春云:甈当爲毁,龙当爲尨。尨谓杂色不纯,毁谓疈辜候禳毁除殃咎之属。”贾公彦云“云‘毁谓副辜侯禳毁除殃咎之属’者,此文承子春之下,不言‘玄谓’,当是子春所解也”,[81]是知“甈当爲毁,龙当爲尨”是子春所读,“尨谓”、“毁谓”二句是子春所说也。子春所得之文本,必刘歆所授,然观康成所引杜说,有一半用“当爲”肯定乃师刘歆今书文字,欲肯定今书文字,必手头持有故书文本供其校覈,方能作出判别。且其亦多言“或本”,故可推知杜子春拥有一种以上古文转写本及乃师刘歆传授之今书本。
说文小篆“读”
子春拥有多本古今书《周礼》,光武中兴在河南教授同郡郑衆及扶风贾逵时,年已老髦,然须爲弟子通其读,解其义,在诸本中抉择其符合经文经义之文字,故多“当爲某”之说。今分析其说,大多是归本师说,爲师说作解。在秉承师说前提下,亦不没自己独特见解,简直表而出之,以授弟子。兹分类举例,以见其对师说之从违。
1、从师读而不作解说
(1)《考工记·輈人》:“及其登阤,不伏其辕。”康成注:“故书伏作偪。杜子春云:偪当作伏。”
康成从刘歆今书本,则刘本作伏。杜子春从师读,仅言“当作伏”,而不作任何解说(或有解说而康成未引述,今只能以见存文本爲说,下同)。康成不引先郑父子文字,或其无异说也,至少是在故今书抉择上无异见。诸本示如下:
故书本:及其登阤,不偪其辕。
刘歆本:及其登阤,不伏其辕。
杜子春本:及其登阤,不伏其辕。
郑大夫本:及其登阤,不伏其辕。
郑司农本:及其登阤,不伏其辕。
郑康成本:及其登阤,不伏其辕。
康成所引杜子春之说,只云当爲某、读爲某、读某爲某而不作任何解说者较少,一般而言,肯定师读或否定师读,总要说出自己理由。
2、从师读而解师说
(2)《夏官·大驭》:“及祭,酌仆,仆左执辔,右祭两轵,祭軓,乃饮。”康成注:“故书轵爲,軓爲范。杜子春云:文当如此,‘左’不当重,重非是。书亦或如子春言。又云:轵,轵谓两轊也。其或言軷,亦非是。又云:軓当爲笄之笄。”
此条古今书多舛乱,据康成所引,杜子春否定重“左”之故书本,而从不重“左”之故书或本,且刘歆本亦不重“左”。可以将古今书文句示例如下:
故书本:
故书或本:
刘歆本:
及祭,酌仆,仆左执辔,右祭两轵,祭軓,乃饮。
或本:
及祭,酌仆,仆左执辔,右祭两轵,祭軷,乃饮。
杜子春本:
及祭,酌仆,仆左执辔,右祭两轵,祭
郑康成本:
及祭,酌仆,仆左执辔,右祭两轵,祭軓,乃饮。
子春所谓“或言軷”者,可能是当时流传之一种读本,杜斥其非是。
(3)《秋官·壶涿氏》:“若欲杀其神,则以牡橭午贯象齿而沈之。”康成注:“故书橭爲梓,午爲五。杜子春云:梓当爲橭,橭读爲枯,枯,榆木名。书或爲樗。又云:五贯当爲午贯。”
今书作橭、午,故书作梓、五。杜子春从刘歆今书读,并爲作解,同时揭出故书或本。诸本示如下:
故书本:若欲杀其神,则以牡梓五贯象齿而沈之。
故书或本:若欲杀其神,则以牡樗午(五)贯象齿而沈之。
刘歆本:若欲杀其神,则以牡橭午贯象齿而沈之。
杜子春本:若欲杀其神,则以牡橭(读爲枯)午贯象齿而沈之。
郑康成本:若欲杀其神,则以牡橭午贯象齿而沈之。
子春所谓“书或爲樗”,不言故书或本,似亦当是流行读本之一种,以此知两汉之交《周礼》文本不止一二也。
3、从师读,抒己说或别解。
(4)《夏官·大驭》:“大驭掌驭玉路以祀及犯軷。”康成注:“故书軷作罚。杜子春云:罚当爲軷。軷读爲别异之别,谓祖道轹軷磔犬也。”
杜子春读罚爲軷,遵从师说,其云“谓祖道轹軷磔犬”,此释軷之义,或歆所授,或子春发挥师说。而云“軷读爲别异之别”,是拟其音,其爲刘歆江苏沛县方音,抑是子春河南缑氏(偃师县东南)方音,今已莫可推知。诸本可示如下:
故书本:大驭掌驭玉路以祀及犯罚。
刘歆本:大驭掌驭玉路以祀及犯軷。
杜子春本:大驭掌驭玉路以祀及犯軷(别)。
郑康成本:大驭掌驭玉路以祀及犯軷。
4、违师读而从故书别解。
(5)《秋官·大司寇》:“使其属跸。”康成注:“故书跸作避。杜子春云:避当爲辟,谓辟除奸人也。玄谓跸,止行也。”
今书跸,故书避,杜子春不从今书作跸,而云当爲辟,释爲辟除,即扫除、清除之义。康成以今书爲本,自当作跸,其解爲惊跸,谓清除禁止行人,盖是刘歆读避爲跸之意。杜、郑所解旨意相近,而用字不同。诸本示如下:
故书本:使其属避。
刘歆本:使其属跸。
杜子春本:使其属辟。
郑康成本:使其属跸。
(6)《秋官·朝士》:“令邦国、都家、县鄙虑刑贬。”康成注:“故书虑爲宪,贬爲窆。杜子春云:窆当爲禁。宪谓幡书以明之。”
今书作虑、贬,故书爲宪、窆。杜子春不从刘歆今书作“虑”与“贬”,而依故书作别解。假若刘歆读爲贬,贬、窆从乏声,犹是读其声符,以爲通假。康成谓“虑,谋也,贬犹减也。谓当图谋缓刑,且减国用,为民困也。所贬视时为多少之灋”,康成所解是否即刘歆读贬之意姑不论,杜子春则读爲禁,其程度则过于视现实而酌减国用之意。杜读爲禁,与其解古书“宪”爲“幡书以明之”相应。此条可视爲杜子春不从师说而从古书作解之典型。诸本示如下:
故书本:令邦国、都家、县鄙宪刑窆。
刘歆本:令邦国、都家、县鄙虑刑贬。
杜子春本:令邦国、都家、县鄙宪刑禁。
郑康成本:令邦国、都家、县鄙虑刑贬。
5、不从古今书而读破别解。
(7)《天官·内饔》:“豕盲眡而交睫。”康成注:“杜子春云:盲眡当爲望视。”
康成依今书,知刘歆读本作盲眡,不云“故书作望视”,可见故书亦作盲眡,且先郑父子亦不言或本如何,是诸本无异同。子春云“盲眡当爲望视”,是独抒己见。眡、视异体,然盲眡与望视文义差异甚大。子春既认爲当作望视,则其读本必作“豕望视而交睫”,诸本示如下:
故书本:豕盲眡而交睫。
刘歆本:豕盲眡而交睫。
郑大夫本:豕盲眡而交睫。
郑司农本:豕盲眡而交睫。
杜子春本:豕望视而交睫。
郑康成本:豕盲眡而交睫。
(8)《天官·腊人》:“凡祭祀,共豆脯、荐脯、膴、胖,凡腊物。”康成注:“脯非豆实,豆当爲羞,声之误也。郑司农云:膴,膺肉。郑大夫云:胖读爲判。杜子春读胖爲版,又云:膴、胖皆谓夹脊肉。又云:礼家以胖爲半体。玄谓《公食大夫礼》曰:庶羞皆有大者,此据肉之所拟祭者也。又引《有司》曰:主人亦一鱼,加膴祭于其上。此据主人拟祭者,膴与大亦一也。《内则》曰:麋鹿田豕麕皆有胖,足相参正也。大者,胾之大脔。膴者,鱼之反覆。膴又诂曰大,二者同矣,则是膴亦䐑肉大脔。胖宜爲脯而腥,胖之言片也。析肉意也。礼固有腥腍爓,虽其有爲孰之,皆先制乃亨。”
经文“胖”,康成不云故书某作某,盖故书今书无异字也。杜读爲“版”,郑大夫读爲“判”。杜、郑读各不同,而皆未提出何以改读之理由。《说文·片部》:“版,判也。”一木而一剖爲二,即判。胖,《说文》释爲“半体肉”,此见杜、郑所读皆循声定字,其义无异。康成以“胖”与《内则》文可相参证,故从古文及今书而不改字。又其认爲“豆”当爲“羞”,虽谓因声而误,仍然不改其字,此其东汉注书之例也,与刘、杜等读本异趣。诸本示如下:
古书本:凡祭祀,共豆脯、荐脯、膴、胖,凡腊物。
刘歆本:凡祭祀,共豆脯、荐脯、膴、胖,凡腊物。
杜子春本:凡祭祀,共豆脯、荐脯、膴、版,凡腊物。
郑大夫本:凡祭祀,共豆脯、荐脯、膴、判,凡腊物。
郑康成本:凡祭祀,共豆(羞)脯、荐脯、膴、胖,凡腊物。
豆
(9)《天官·酒正》:“五齐之名,一曰泛齐,二曰醴齐,三曰盎齐,四曰缇齐,五曰沈齐。”康成注:“杜子春读齐皆爲粢。又《礼器》曰:缇酒之用,玄酒之尚。玄谓齐者,每有祭祀,以度量节作之。”
此例较前不同。康成未点明古书原文作某,帮助故书、今书相同。杜子春“读齐爲粢”,是既不从故书亦不从今书。康成云“齐者,每有祭祀,以度量节作之”,是认“齐”有整齐之义,仍从古今书作解,杜说仅爲康成存异而録之。文本示如下:
故书本:五齐之名,一曰泛齐,二曰醴齐,三曰盎齐,四曰缇齐,五曰沈齐。
刘歆本:五齐之名,一曰泛齐,二曰醴齐,三曰盎齐,四曰缇齐,五曰沈齐。
杜子春本:五粢之名,一曰泛粢,二曰醴粢,三曰盎粢,四曰缇粢,五曰沈粢。
郑康成本:五齐之名,一曰泛齐,二曰醴齐,三曰盎齐,四曰缇齐,五曰沈齐。
(四)先郑父子所据本与读本
马融谓郑衆从子春问学,范晔谓郑兴与卫宏俱好古学,兴曾师从刘歆。康成谓二郑者,同宗之大儒,皆有《周礼解诂》行世。二郑《解诂》不传,见引于康成《周礼注》者,郑大夫兴仅十余条,唯郑司农衆有七百多条。二郑父子既皆从刘歆、杜子春问学,其得刘歆今书本和杜氏读本,闻刘、杜之说自在情理中。二郑对于师说,亦有从违,并非一味遵从。
先看郑大夫说。康成所引郑大夫之说虽寥寥十余条,多是有违师说与有异同门之别解。
(1)《天官·小宰》“四曰听称责以傅别”康成注:“傅别,故书作傅辨。郑大夫读爲符别,杜子春读爲傅别。玄谓……傅别、质剂皆今之券书也,事异异其名耳。”
康成今书出“傅别”,知刘歆读本将故书“傅辨”读成“傅别”。杜子春“读爲傅别”,是确认、肯定刘歆读本之正确。郑大夫读爲“符别”,仅是易字不易义。盖券书剖别,合而相符,虽作符别,其音义仍皆合。傅则依附,义亦近之。郑大夫读既不同于故书本,亦有异于刘歆、子春本。康成以爲义亦通,不再辨别。诸本示如下:
古书本:四曰听称责以傅辨。
刘歆本:四曰听称责以傅别。
杜子春本:四曰听称责以傅别。
郑大夫本:四曰听称责以符别。
郑康成本:四曰听称责以傅别。
(2)《天官·甸师》“祭祀共萧茅”康成注:“郑大夫云:萧字或爲莤,莤读爲缩。束茅立之祭前,沃酒其上,酒渗下去,若神饮之,故谓之缩。缩,浚也。故齐桓公责楚不贡包茅,王祭不共,无以缩酒。杜子春读爲萧。萧,香蒿也。玄谓《诗》所云‘取萧祭脂’,《郊特牲》云“萧合黍稷,臭阳达于墻屋,故既荐然后焫,萧合馨香。合馨香者,是萧之谓也。茅以共祭之苴,亦以缩酒苴以藉祭。缩酒,泲酒也。醴齐缩酌。”
郑大夫谓“萧”或爲“莤”,是古文或本作“莤”也。其取“莤”而读爲“缩”,义爲浚。所以如此作解,殆以《左传·僖公四年》齐桓公“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寡人是征”爲据。[82]杜子春盖从刘歆今书本择“萧”弃“莤”,补充训其义爲香蒿。康成以“萧”可与《诗》和《郊特牲》文义覈证,盖与子春字同而义有名词动词之异。诸本示如下:
古文本:祭祀共萧茅。
古文或本:祭祀共莤茅。
刘歆本:祭祀共萧茅。
杜子春本:祭祀共萧茅。
郑大夫本:祭祀共莤(缩)茅。
郑康成本:祭祀共萧茅。
他如前引《腊人》之“膴、胖”,郑大夫云胖读爲判,杜子春读胖爲版。又《醢人》“茆菹”,郑大夫读茆爲茅。茅菹,茅初生。或曰茆,水草。杜子春读茆爲卯。郑在明知刘歆今书本作“茆”爲水草之义,仍另读爲“茅”,而以茅初生解之。既与杜子春不同,亦与刘歆本有异。《女祝》“掌以时招梗禬禳之事以除疾殃”,郑大夫读梗爲亢,杜子春读梗爲更,等等。郑大夫皆有自己见解。
以上所列,皆郑大夫有违师读且与杜子春说亦异者。然同门亦有所见略同而不从师读者,如:
(3)《天官·醢人》:“馈食之豆,其实葵菹、蠃醢,脾析、蠯醢,蜃、蚳醢,豚拍、鱼醢。”康成注:“郑大夫、杜子春皆以拍爲膊,谓胁也。或曰:豚拍,肩也。今河间名豚胁声如锻鎛。”
康成谓郑大夫、杜子春皆以拍爲膊者,是以膊爲胁也。从而又知古书、今书皆作“拍”也。而康成从或说释爲“肩膀”,并据河间方言方音豚胁之声如锻鎛爲义。诸本示如下:
故书本:豚拍、鱼醢。
刘歆本:豚拍、鱼醢。
杜子春本:豚膊、鱼醢。
郑大夫本:豚膊、鱼醢。
郑康成本:豚拍、鱼醢。
总括而言,康成引郑大夫说不多,而选字择义多与刘歆、杜子春有异。是否其他多与乃师同,而其异者爲康成所録以存先师之文本,今难测知。然古文兴起之初,东西汉之交之经师,破师读,违师说,似非大逆不道之事。
郑兴之子郑司农虽从杜子春问学,然其必亦得之于乃父之教。康成引郑司农说七百多条,解说而外,其有涉师传文本取舍者,亦可得而言。
1、从师读而不作解说。
(1)《考工记叙》:“作车以行陆,作舟以行水。”康成注:“故书舟作周。郑司农云:周当爲舟。”
故书作周,康成不言子春作某,是必同于刘歆作舟也。司农云当爲舟,是从乃师杜子春读而不违。此刘歆读《周礼》后师读一脉相承而下,无复异说者。
2、从师读而补充解说
(2)《天官·染人》:“染人掌染丝帛。凡染,春暴练,夏纁玄。”康成注:“故书纁作䵫。郑司农云:䵫读当爲纁,纁谓绛也。”
故书纁作䵫。康成作“纁”,知刘歆今书作纁,不云杜子春作某,是子春从师说亦作纁。司农云“读当爲纁”,简单说“读爲纁”亦无不可。其云“读当爲”,含有二种意义,一是应该读爲纁,二是读应如师说爲纁。后面“纁谓绛也”,是补充前面读爲之字义。诸本示如下:
故书本:染人掌染丝帛。凡染,春暴练,夏䵫玄。
刘歆本:染人掌染丝帛。凡染,春暴练,夏纁玄。
杜子春本:染人掌染丝帛。凡染,春暴练,夏纁玄。
郑司农本:染人掌染丝帛。凡染,春暴练,夏纁玄。
郑康成本:染人掌染丝帛。凡染,春暴练,夏纁玄。
“纁谓绛也”
3、从师读而正误字
(3)《夏官·司弓矢》:“及其颁之,王弓、弧弓以授射甲革、椹质者。”康成注:“故书椹爲鞎。郑司农云:椹字或作鞎,非是也。《圉师》职曰:射则充椹质,又此《司弓矢》职曰:泽共射椹质之弓矢。言射椹质自有弓,谓王、弧弓也。以此观之,言鞎质者非。”
康成谓故书椹爲鞎,司农谓故书有椹、鞎二体,司农在东汉初,或见有故书作鞎者。刘、杜择取椹,先后郑皆从之。司农直谓故书或本鞎爲误字,并引《圉师》《司弓矢》二职文证之,以防谬种流传。由此亦可推知刘歆今书本、杜读本取“椹”之用意,第未有文字表明,至司农表而出之而已。诸本示如下:
故书本:及其颁之,王弓、弧弓以授射甲革、椹质者。
故书或本:及其颁之,王弓、弧弓以授射甲革、鞎质者。
刘歆本:及其颁之,王弓、弧弓以授射甲革、椹质者。
杜子春本:及其颁之,王弓、弧弓以授射甲革、椹质者。
郑大夫本:及其颁之,王弓、弧弓以授射甲革、椹质者。
郑司农本:及其颁之,王弓、弧弓以授射甲革、椹质者。
郑康成本:及其颁之,王弓、弧弓以授射甲革、椹质者。
4、一词之中,于师读或从或违
(4)《天官·缝人》:“衣翣柳之材。”康成注:“柳之言聚,诸饰之所聚。……故书翣柳作接橮。郑司农云:接读爲歰,橮读爲柳,皆棺饰。《檀弓》曰:周人墙置翣。《春秋传》曰:四歰不跸。”
翣柳,故书作接橮。康成释柳爲聚,是从刘歆读本。司农不从刘歆、杜子春作“翣”之本,直接从故书“接”而读爲歰,是因爲《春秋传》有“四歰不跸”,四歰,今《左传·襄公二十五年》作“四翣”,是翣、歰同义异文,用经传异文属读,是汉儒读经之一法。橮读爲柳,从师读,不改字,于此见司农非苟同苟异者也。诸本示如下:
故书本:衣接橮之材。
刘歆本:衣翣柳之材。
杜子春本:衣翣柳之材。
郑司农本:衣歰柳之材。
郑康成本:衣翣柳之材。
5、异师读而从故书别读
(5)《春官·小史》:“大祭祀,读礼法,史以书叙昭穆之俎簋。”康成注:“故书簋或爲几。郑司农云:几读爲轨,书亦或爲簋,古文也。”
故书有簋、几二体,刘歆择取簋,杜子春、康成从之。司农从或本“几”,读爲轨,谓“簋”爲古文。诸本示如下:
故书本:大祭祀,读礼法,史以书叙昭穆之俎簋。
故书或本:大祭祀,读礼法,史以书叙昭穆之俎几。
刘歆本:大祭祀,读礼法,史以书叙昭穆之俎簋。
杜子春本:大祭祀,读礼法,史以书叙昭穆之俎簋。
郑司农本:大祭祀,读礼法,史以书叙昭穆之俎九(轨)。
郑康成本:大祭祀,读礼法,史以书叙昭穆之俎簋。
按,几,古音与轨有异。段玉裁、徐养原、孙诒让皆谓“几”爲“九”之误。司农既云读爲轨,轨从九声,则司农本原作“九”,作“几”乃后世传抄致误。
6、异师读而从故书作解
(6)《天官·掌舍》:“设梐枑再重。”康成注:“故书枑爲柜。郑司农云:梐,榱梐也。柜,受居溜水涑槖者也。杜子春读爲梐枑,梐枑谓行马。玄谓行马再重者,以周卫有外内列。”
杜子春读爲梐枑,应该是已从今书,他再将今书梐枑解爲行马,康成从刘歆今书,故与杜同,更谓梐枑再重是周卫内外再重之意。然郑司农在子春后,不从师读,仍从故书作“柜”,而解释爲“受居溜水涑槖者”,是不从师读而从故书作解也。诸本示如下:
故书本:设梐柜再重。
刘歆本:设梐枑再重。
杜子春本:设梐枑再重。
郑司农本:设梐柜再重。
郑康成本:设梐枑再重。
值得附列于下者:《秋官·修闾氏》“修闾氏掌比国中
农却云:“巨当爲互,谓行马,所以障互禁止人也。”所解与子春、康成同,附合经义,而《掌舍》却别解。若非传抄本有误,则汉代经师解经亦有前后扞格不一者。
郑司农从故书而别爲解说者,康成所引比比皆是。如《考工记·㡛氏》“湅丝,以涚水沤其丝七日”康成注:“故书涚作湄。郑司农云:湄水,温水也。玄谓涚水,以灰所泲水也。”又《考工记·庐人》“刺兵欲无蜎”康成注:“故书弹或作但,蜎或作绢。郑司农云:但读爲弹丸之弹,弹谓掉也。绢读爲悁邑之悁,悁,谓桡也。”如此等等,全书甚多,可见司农浸润《周礼》甚深,每有自己独特见解,亦不盲从师说,直抒己见。反映出汉代经师师承中值得重视的另一侧面。
7、不云“读爲”而从故书或本
(7)《春官·鬯人》:“庙用脩,凡山川、四方用蜃,凡祼事用槪,凡疈事用散。”康成注:“故书蜃或爲谟。杜子春云:谟当爲蜃,书亦或爲蜃。蜃,水中蜃也。郑司农云:脩、谟、槪、散皆器名。玄谓庙用脩者,谓始禘时,自馈食始,脩、蜃、槪、散皆漆尊也。”
故书有谟、蜃二本,刘歆择取作“蜃”之本,杜子春云“当爲蜃”,从师说也。谓“水中蜃”,似以蜃蛤解之。司农云“脩、谟、槪、散皆器名”,虽不云“读爲某”,仍是明显从或本作“谟”而不从师读,即不以爲是蜃蛤而以爲是器名。诸本示如下:
古书本:庙用脩,凡山川、四方用蜃,凡祼事用槪,凡疈事用散。
故书或本:庙用脩,凡山川、四方用谟,凡祼事用槪,凡疈事用散。
刘歆本:庙用脩,凡山川、四方用蜃,凡祼事用槪,凡疈事用散。
杜子春本:庙用脩,凡山川、四方用蜃,凡祼事用槪,凡疈事用散。
郑司农本:庙用脩,凡山川、四方用谟,凡祼事用槪,凡疈事用散。
郑康成本:庙用脩,凡山川、四方用蜃,凡祼事用槪,凡疈事用散。
(8)《天官·司裘》:“大丧,廞裘,饰皮车。”康成注:“故书廞爲淫。郑司农云:淫裘,陈裘也。玄谓廞,兴也。若《诗》之兴,谓象似而作之。”
司农从故书解淫裘爲陈裘,康成从今书解廞爲兴。康成不言杜子春读本作某,似杜应是从今书而无“说”,盖其有异读异说,似当注明。诸本示如下:
故书本:大丧,淫裘,饰皮车。
刘歆本:大丧,廞裘,饰皮车。
杜子春本:大丧,廞裘,饰皮车。
郑司农本:大丧,淫裘,饰皮车。
郑康成本:大丧,廞裘,饰皮车。
同样值得关注者是,司农另有三处都涉及到淫、廞古今书问题,而解注形式不同。
《春官·司服》:“大丧,共其……廞衣服。”康成注:“故书廞爲淫。郑司农云:淫读爲廞。廞,陈也。玄谓廞衣服,所藏椁中。”
《春官·大师》:“大丧,帅瞽而廞。”康成注:“故书廞爲淫,郑司农云:淫,陈也。陈其生时行迹,爲作謚。”
《夏官·司兵》:“大丧,廞五兵。”康成注:“故书廞爲淫。郑司农云:廞,陈也。淫读爲廞。玄谓廞,兴也。兴作明器之役器五兵也。”
司农于《司服》与《司兵》下皆云“淫读爲廞”,廞有陈义,故读破。《大师》下不云“淫读爲廞”,直接训“陈也”,而“淫”实无陈义。由《司服》《司兵》之读爲,可推知司农在《大师》下训释亦是以“读爲廞”爲前提,同理,《司裘》训“淫裘”爲“陈裘也”,亦是以“廞”爲枢纽。
(五)郑玄对刘歆、杜子春和先郑父子读本之取舍
注体是东汉前中期继章句衰落而兴起的一种解经体式,它是以某一师法家法或读本所形成的文字爲底本,或承师法家法,或兼容并蓄衆家学说成果,对典章制度、文字形音义和句意予以注解。因而康成《周礼注》与刘、杜及先郑父子之读本有一性质之区别,即前者是注体,后者是读本。注的体式决定康成必须选择一种文本爲依据,前已推证康成所据爲刘歆之读本,亦即《注》中所称今书本。底本无法改变,所以《注》中大量引用“故书”作证。
《周礼注》所言故书,段玉裁、孙诒让虽认爲是转写本,却爲康成所拥有亲见者。但李云光则谓“《周礼注》中凡称引‘故书’者,类皆附以杜及二郑校释之语;其未附者,二百十九条中仅得七条耳”。所以推测“郑氏殆未及见也。彼七条异文,似亦录自旧注,非郑氏由‘故书’中检得者”。[83]但就笔者所检,《周礼注》故书虽大致如李氏所言,即康成注“杜子春(或郑大夫、郑司农)云:故书某作某,当爲(读爲、读若)某”形式,康成言“故书某爲某”确仅寥寥数条。但亦有康成注“故书某爲某,杜子春(或郑司农)云,当爲(读爲、读若)某”之形式,即康成所见故书,杜、郑有其汉读。若非传抄舛乱,目前尚无有力证据证明康成未见故书本。康成注例错综变化,兹仅撮取其显要者举例于下。
1、从先儒说不再补充
(1)《天官·九嫔》:“凡祭祀,赞玉齍。”康成注:“玉齍,玉敦受黍稷器。后进之而不彻。故书玉爲王,杜子春读爲玉。”
古者玉、王不分,《周礼》故书作王,今书作玉。康成从今书解玉齍爲玉敦。更揭出故书作王,杜子春读爲玉,证今书作正字之是。康成认同其说,故有前文所释。
(2)《天官·职币》:“皆辨其物而奠其録,以书楬之。”康成注:“奠,定也。故书録爲禄。杜子春云:禄当爲録,定其録籍。郑司农云:楬之若今时爲书以着其币。”
杜子春定故书禄爲録,并释爲録籍,郑司农释楬爲揭之于书。康成以爲杜、郑所释于经义已完备,不再赘词。
2、从先儒说而申述补充其义
(3)《天官·司书》:“以周知入出百物,以叙其财,受其币,使入于职币。”康成注:“故书受爲授。郑司农云:‘授当爲受,谓受财币之簿书也。’玄谓亦受録其余币,而爲之簿书,使之入于职币。币物当以时用之,久藏将朽蠧。”
故书作授,今书作受。郑司农重申今书爲是,并略作补充所以爲受之义。康成更引而伸之,先“增成先郑受谓财币之簿书”,复“释经百官余币不入于本府而入于职币之意”,[84]庶使经义完足。
3、认同先儒所读
(4)《地官·师氏》:“使其属帅四夷之隶。”康成注:“故书隶或作肆,郑司农云:读爲隶。”
故书肆,今书隶。郑司农读爲隶,即以今书爲是。康成以今书爲底本,引述司农说以使今书改作隶更爲可信。此类引述杜子春、郑司农读爲、当爲以证今书者,全书甚多,亦足见汉代经师师承相传之一面。
4、不从先儒所读
(5)《春官·鬯人》:“禜门用瓢赍。”康成注:“故书瓢作剽。郑司农读剽爲瓢。杜子春读赍爲粢,瓢谓瓠蠡也。粢,盛也。玄谓赍读爲齐,取甘瓠割去柢,以齐爲尊。”
故书剽,郑司农读剽爲瓢,是从今书。杜子春读赍爲粢,是在今书基础上自爲别解。康成同意剽读爲瓢,是从今书与司农说;而云赍读爲齐,是不同意杜说而自爲解。但解赍爲齐等之齐,是否合于刘歆和司农之意,无法臆测。
5、不认同先儒所说
不认同先儒说是康成作《注》之要旨,故其形式有多种。
(6)《天官·夏采》:“以乘车建绥复于四郊。”康成
也。’玄谓《明堂位》曰:‘凡四代之服器,鲁兼用之。’‘有虞氏之旂,夏后氏之緌。’则旌旂有是绥者,当作緌,字之误也。緌以旄牛尾爲之,缀于橦上,所谓注旄于干首者。王祀四郊,乘玉路,建大常,今以之复,去其旒,异之于生,亦因先王有徒緌者。《士冠礼》及《玉藻》冠緌之字,故书亦多作绥者,今礼家定作蕤。”
非。康成据《明堂位》“夏后氏之緌”而谓当作“緌”,以绥爲字之误。继而解緌之形状作用,最后指出《士冠礼》《玉藻》之緌故书亦多误作绥。此盖定古今书字不同。
(7)《地官·乡师》:“巡其前后之屯而戮其犯命者,断其争禽之讼。”康成注:“故书巡作述,屯或爲臀。郑大夫读屯爲课殿,杜子春读爲在后曰殿,谓前后屯兵也。玄谓前后屯,车徒异部也。今书多爲屯,从屯。”
故书巡爲述,杜子春、郑大夫未表意见,康成亦略之。屯,郑、杜读爲殿,郑大夫读爲课殿,谓汉代官吏考课之最末者,[85]杜子春读爲在后曰殿,是殿军之殿,选词不同而意义无异。康成皆不从。而以《大司马》“险野,人爲主,易野,车爲主”爲据,谓“前后屯”即“车徒异部也”。更云“今书多爲屯”者,乃所见各本多作“屯”,故云“从屯”也。此不同意郑大夫和杜子春说,仍从今书爲解。
(8)《地官·大司徒》:“五比爲闾,使之相受……五党爲州,使之相賙。”康成注:“故书受爲授,杜子春云:当爲受,谓民移徙所到则受之,所去则出之。又云:賙当爲纠,谓纠其恶。玄谓受者,宅舍有故,相受寄托也。賙者,谓礼物不备相给足也。”
故书授,今书受。杜子春肯定师说,康成用今书,以杜说爲是,然不同意杜解爲所到则受,所去则出,而以爲是“宅舍有故,相受寄托也”,盖以一闾之内,无所谓出入也。杜子春谓賙当爲纠,此无故书及或本爲凭,纯以音近通假字解之。康成仍从古今书原文“賙”爲解,谓賙是“礼物不备相给足”之意,搁置杜说,不予采纳。
(9)《地官·司市》:“凡市入,则胥执鞭度守门。市之羣吏平肆展成奠贾,上旌于思次以令市,市师涖焉,而听大治大讼。”康成注:“思次,若今市亭也。市师,司市也。……郑司农云:思,辞也。次,市中侯楼也。……玄谓思当爲司字,声之误也。”
郑司农以思爲语辞,康成谓思当爲司之声误字。故其前解思次爲司市,盖不从司农所解也。
6、于先儒说存疑而不置可否
(10)《地官·党正》:“春秋祭酺亦如之。”康成注:“酺者,爲人物烖害之神也。故书酺或爲步,杜子春云:当爲酺。玄谓《校人》职又有冬祭马步,则未知此世所云蝝螟之酺与?人鬼之步与?盖亦爲坛位如雩禜云。”
故书有酺、步异文,声韵相同,当有一误。杜子春读爲酺。康成谓《校人》又有冬祭马步,不能确证《党正》春秋所祭爲酺爲步,故存而不论。唯指出其所祭皆爲坛位如雩、禜之祭的仪式。
7、存古本之旧貌
(11)《地官·泉府》:“泉府上士四人。”康成注:“郑司农云:故书泉或作钱。”
官名泉府本无须解释,唯其有故书或本异文,故引司农说备其异文,不赘一词。
(六)《周礼》经师文本传授推测
刘歆将古文字体之故书本《周礼》转写成隶书体之今书本,并非仅用隶古方法,而是兼用经师易字改词使之通顺的“读”之形式。据《周礼注》所示,故书与今书异同二百多例。实则尚不止此。因《说文》引《周礼》95字,[86]除去《说文》中部分非涉字体者,其与郑康成所据今书亦多差异。许慎在《五经异义》中多称故《周礼》,是其所见爲《周礼》故书本。由此知康成《周礼注》録存杜子春、郑大夫、郑司农所云故今书,并非刘歆改易字词读本乃至古本《周礼》之全部。即就康成所存故书而言,汉代经师在传授古文经典初始阶段,爲使经典能够读通,学说能够传承,或多或少根据自己理解改变古文经典原貌。《周礼》故书、今书证实“读”之方式确实是经师诠释古文经典、解读古文经典措施之一。
杜子春能通《周礼》之读,亦即他能够秉承师说读通《周礼》。观康成所引子春对故书、今书从违,可知他大体还是遵从师说,从今书爲多。在遵从师说前提下,亦有自己读法,即“能通其读”,否则就成墨守师说之人,即使再传弟子,也只是传声筒而已。其从故书或从故书而别说,从今书或从今书而别说,都是子春在“通其读”前提下之“识其说”。
与杜子春同师刘歆的郑大夫,康成所引往往与杜子春异说,更见同承一师,其故今书与解说未必要与乃师相同,在理由充足、经义融贯前提下,完全可以各凭己意尽情发挥。郑司农从杜子春问学《周礼》,经康成征引而留下的“解诂”最多。今其于故今书之从违更是自成一说,从师说固是其师承一面,而凡有一己之见,往往自出机杼,创立新说,甚至不顾己说之前后矛盾。
从刘歆以“读”之方式转写故书本《周礼》,到杜子春、郑大夫、郑司农之从今书师说、从故书别解甚至创立新说,已足可窥见西汉东汉之交经师在故书传授中未必都是步趋师说不易一字。经师之解经始终是循着自己认爲最爲确切的经义,检寻相应字词,予以简明表达。
就康成所征引杜子春、郑大夫、郑司农之说而论其文本。刘歆用“读”之方式变易故书本已是事实,杜子春等人所持是刘歆文本抑是依据自己所读之新文本,是当辨别。三位经师之“说”与“解诂”中多涉及“故书”,则其手头持有多种故书本是无可否认之事实。
假设一:杜子春、郑大夫、郑司农传授弟子、撰著解诂都用乃师刘歆今书本。设若如此,凡云故书A作B,当爲A,读爲A,读B爲A等,均是爲师传本作解。而凡从故书作解者,都是违师说者。然进而思之,既然已经持着刘歆今书本教授,只有不认同师说而从故书或从故书作新解者,才有必要注明;连篇累牍地征引故书字形,而曰当从今书,这对已经持着今书本传授的当下,有何意义?因爲很多是没有解说,仅是袒刘文字。
假设二:杜子春、郑大夫、郑司农传授弟子、撰著解诂都用故书本。设若如此,手持《周礼》故书本,再云故书A作B,当爲A,读爲A,读B爲A等,是拿着故书说故书,更加没有意义,而且当爲A,读爲A,读B爲A,是否在故书本上从今书改爲B,也是一个问题。停留在口头讲说而不改,仍是故书,传之不远;从今书而改之,则已不是故书本而成爲“读本”。
假设三:杜子春、郑大夫、郑司农传授弟子、撰著解诂时皆用自己易字改词之读本,即根据自己对《周礼》之理解,有从故书或从故书而别解,也有从师说今书或从今书别解之新文本,亦即杜子春本、郑大夫本或郑司农本。设若如此,则凡已从师说作今书字形者,乃揭出故书字形,下断语以明从今书之理由;凡欲从故书别解者,因新本此字即用故书字形,故直接解释。今《周礼》中凡三师从故书作解者,其“故书某爲某”多是康成之语,此其分别之关钥也。
从文本推衍到当时之历史背景,凡立博士,必需有不同于已立博士之文本,包括不同之字词和合情入理的经义解说。因爲文本、解说相同,即无必要别立博士。《后汉书·儒林传》载光武中兴,爱好经术,原来怀挟图书,遁逃林薮之士,“自是莫不抱负坟策,云会京师。范升、陈元、郑兴、杜林、卫宏、刘昆、桓荣之徒,继踵而集,于是立五经博士,各以家法教授”。建武五年(29)十月,光武帝起太学立经学十四博士,就中虽无《周礼》博士,但在立五经十四博士前一年,曾议立《费氏易》和《左氏春秋博士》,虽经范升阻扰,卒将《左传》立学官,拜李封爲博士。是立古文经博士不是没有先例。郑兴、卫宏皆是由今文经转入古文经之经师,[87]由于授业于刘歆,在新政权确立,百废待兴之际,希冀刘歆曾经力荐的《周礼》立爲博士,是合情入理之心态。有鉴于此,笔者认爲假设三较符实情,即杜子春、郑大夫、郑司农三位经师都有综合师说与己见的新文本,二郑又有新解诂。这样既可以自成师法家法,也有望随时被朝廷立爲博士。
五、六朝别本与两汉经师读本互证
陆德明《经典释文》汇集六朝二百数十家经典音义,断以己意,爲后世保存了一部零乱而真实的汉魏以来经师传授经典的音义资料。虽经唐五代宋初三四百年传抄增删,毕竟尚蕴含不少可以传信的文本信息,[88]只是文本信息沉埋在纷乱音义之中,需要悉心考索,方能得其一二。多年前,笔者曾撰《六朝毛诗异文所见经师传承与历史层次》一文,[89]在《释文》一千多组异文中,经悉心梳理考索,区分爲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因《毛传》而产生异文,二是因《郑笺》而产生异文,三是因王肃《注》而产生异文,四是因《方言》而产生异文,五是因古、籀、隶省之读而造成异文。而最与本文关切者,是标音与异文同字的特殊异文组。
所谓标音与异文同字之异文组,即:甲,音乙,本亦(或,又)作乙。爲甲标音成乙,但又有一种文本直接作乙,如:
《秦风·小戎》毛传“秩秩有知也”《释文》:“知,音智,本亦作智。”
《曹风·鳲鸠序》“鳲鸠”《释文》:“鳲,音尸,本亦作尸。”
《豳风·七月》“七月亨葵及菽”《释文》:“菽,音叔,本亦作叔。藿也。”
《小雅·南有嘉鱼》“翩翩者鵻”《释文》:“鵻,音隹,本亦作隹。”
《大雅·緜》“亶父字”《释文》:“父,音甫,本亦作甫。”
《大雅·緜》“相道前后”《释文》:“道音导,本亦作导。”
《大雅·旱麓》“旱麓”《释文》:“麓,音鹿,本亦作鹿。”
《大雅·卷阿》“令闻令望”《释文》:“闻,音问,本亦作问。”
《大雅·民劳》“柔远能迩”《释文》:“柔,音揉,本亦作揉。”
《大雅·桑柔》“仓兄塡兮”《释文》:“兄,音况,注同,滋也。本亦作况。”
以《曹风·鳲鸠》爲例。“鳲”字《说文》不收,简帛作“尸”,马王堆《五行》作“尸旮”,虽今本《尔雅·释鸟》有“鳲鸠”,恐亦后起。立足于陆德明所见本而言,秦汉经师以“尸”音“鳲”,而后产生“尸鸠”之文本。然从《毛诗》多古文视之,则似先有古字“尸鸠”之本,两汉或魏晋经师传授时诠解或用当时通行字“鳲鸠”,爲弟子、传抄者改易正文,成爲流传本之一种。魏晋以还注家或作音义者得“鳲鸠”之本爲之作注加音,标注“尸”,再爲弟子或传抄者替换正文,形成异本。陆氏所据爲“鳲鸠”之本,故云“音尸,本亦作尸”。其他甲音乙,本亦作乙之情况虽会有所差异,大致不出类似轨迹。《毛诗释文》异文有一千组,而此类甲音乙,本亦作乙之例竟有六十例,占百分之六,不是一个小数。而返观《周礼释文》,亦有同类音义异文,择要例举如下:
《天官·宫人》:“宫人掌王之六寝之脩。”《释文》:“脩,刘音修,本亦作修。”
陆德明所据爲康成本,作脩,刘昌宗注音爲修,另一作“修”之本,是康成前之古本异文或别本,抑是因刘昌宗之音而直接钞成“修”形成之新本,揆之情理,两种皆有可能。
《地官·乡师》“以岁时廵国及野而賙万民之囏阨。”《释文》:“囏,古艰字,本亦作艰。”
囏爲艰之古字,《周礼》今书多作“囏”,而故书则作“㨷”,是㨷、囏、艰三字有一历史承继性,战国时古文《周礼》作㨷,刘歆转写今书作囏,后人易以艰字。陆德明时,固以囏爲古字矣。因囏、艰同义,则“艰阨”本亦随之产生。
《春官·大司乐》:“王出入则令奏王夏,尸出入则令奏肆夏。”《释文》:“尸,音尸,本亦作尸。”
《说文》:“尸,陈也。象卧至形。”是动词。“尸,终主也。”人死爲尸,尸名词。后因音同义近,遂多通用,以成异体。作尸之本不知何时产生,若爲康成所不见,则必郑以后之本也。
《春官·廛人》:“廛人掌敛市絘布、总布、质布、罚布、廛布而入于泉府。”《释文》:“絘音次,本或作次。”
杜子春及先后郑虽皆未爲“絘”标音,然以常见之“次”标注难识之“絘”,势在必注,而“次布”之本亦因易读易识而产生,乃必然之理。
《周礼》经文因音读而产生异本,可以发生在康成之前,亦可能发生在康成之后。然康成《周礼注》之注文亦有因音读而产生之异文,则必发生于康成注本流行,爲世所宗之后。举例如下:
《天官·太宰》“眡四方之听朝亦如之”康成注:“谓王巡守在外时。”《释文》:“守,音狩,本亦作狩。后巡守皆放此。”
《天官·小宰》“掌百官府之征令”康成注:“所爲正辟于治官。”《释文》:“辟,音譬,本亦作譬,下皆同。”
《天官·宫正》:“夕撃柝而比之”康成注:“夕,莫也。莫行夜以比直宿者。”《释文》:“莫,音暮,本亦作暮。”
《天官·内饔》“辨体名肉物”康成注:“肉物胾燔之属。”《释文》:“膰,音燔,本亦作燔。”
《地官·大司徒》“三曰振穷”康成注:“振穷,抍捄天民之穷者也。”《释文》:“抍,音拯。捄,音救。本亦作拯救。”
《天官·内司服》“内司服掌王后之六服”康成注引《诗·国风》:“玼兮玼兮,其之翟也。”《释文》:“玼,音此,刘仓我反。本亦作瑳,与下瑳字同仓我反。”
玼音“此”是本音,因刘昌宗音仓我反,切音爲瑳,故有作“瑳兮瑳兮,其之翟也”之本,而与康成下引“瑳兮瑳兮,其之展也”相重。即以本条论之,似乃刘昌宗音所产生异本,而刘音实亦有前承。《诗·鄘风·君子偕老》:“玼兮玼兮,其之翟也。”《释文》:“玼,音此。又且礼反。《说文》云:新色鲜也。《字林》云:鲜也。音同。《玉篇》且礼反,云:鲜明貌。沈云:毛及吕忱并作玼解。王肃云:顔色衣服鲜明貌。本或作瑳,此是后文瑳兮。王肃《注》好美衣服洁白之貌,若与此同,不容重出。今检王肃本,后不释,不如沈所言也。然旧本皆前作玼,后作瑳字。”[90]陆氏不以沈说爲然,是仍以爲二字也。然《说文》“瑳”下云“玉色鲜白”,“玼”下云“玉色鲜也”,并引“新台有玼”诗句。段玉裁于《毛诗校勘记》后云:“玼,一作瑳,后人乃分别二章三章。”是段氏以爲本一字也。陈玉澍云:“《说文·王部》瑳、玼二篆相次,盖汉人于瑳、玼二字多同读而通用,许氏意其爲一字,故二篆前后相取,有似一爲正文,一爲或体。”[91]瑳、玼本歌支旁转,容可爲异体。刘音恐非妄作,而是汉代经师之师说。若然,则玼、瑳异本,可远溯两汉或更早。[92]
甲,音乙,本亦(或)作乙之音注形式,《诗》《周礼》之外,遍及《易》《书》《仪礼》《礼记》等《释文》,可见读成某,写成某,最终成爲“某”之文本,是汉代经典文本之普遍形式。虽然此类音读以及音读所形成之文本未必皆爲经师汉读,亦有民间俗师传授之遗迹,却不可否认是汉代经师汉读影响所致,它很可能是汉代经典传授方式之一。
六、由郑玄《周礼注》窥探经师文本传授
康成《周礼注》所存二百多例故书,与其所谓今书,尽管在声韵上有种种对应关系,其字形除极小部分相似而误外,多是笔画多少、结体异构的一组字,它们不可能都是钞录时形似之误。此种差异,是《周礼》古文本依样画葫芦的摹本,或是有对应之汉隶转写汉隶,无对应之汉隶依古文摹録成隶书之隶古所不可能形成的。唯有一种可能,即在从古文本转写成今书亦即隶书过程中,经师以自己对经文的理解而改变了原来的文字。古文转成汉隶,文字可以读出,经义仍然不能连贯解释,要使古文经典能够传授,经师必须根据自己的理解,不仅要使之字顺,更难能的是要文通。而要文通,就不得不改变某些经文文字,读成可以连贯上下文义之字,这就是读。由读而记录的文本,即是读本。康成所用今书本《周礼》就是这种文本。据前所论证,此种文本爲刘歆一系所传。
刘歆时代,是否会爲读通经文而改变文字,可取王莽《大诰》来印证。《汉书·翟方进传附翟义》载王莽《大诰》文,谓“羣臣皆曰:不遭此变,不章圣德,莽于是依《周书》作《大诰》”。《莽诰》固然是诰“诸侯王三公列侯于汝卿大夫元士御事”而言西汉事,但既然是模仿,大可全部将西汉名、事代入即可。如首句《大诰》作“王若曰”,《莽诰》作“惟居摄二年十月甲子摄皇帝若曰”;《大诰》云“大诰繇尔多邦越尔御事”,《莽诰》云:“大诰道诸侯王三公列侯于汝卿大夫元士御事”。但《莽诰》中很多援用、因袭《大诰》词汇、短语与文句,多用同音同义、近音近义字词替代。方孝岳云:“王莽《大诰》,可视爲《尚书》汉读之一篇完整资料。”[93]方氏比较两篇文字,正其所读,并略附考辨。兹将《周书·大诰》与王莽《大诰》摘录几句比较于下:
周诰:弗吊,天降割于我家。……洪惟我幼冲人嗣无疆大历服,弗造哲迪民康,矧曰其有能格知天命!……即命曰:有大艰于西土,西土人亦不静。……民献有十夫
莽诰:不吊,天降丧于赵傅丁董。……洪惟我幼冲孺子当承继嗣无疆大历服事。予未遭其明哲能道民于安。况其能往知天命!……召予即命居摄践阼如周公故事。反虏故东郡太守翟义擅兴师动衆,曰:有大难于西土,西土人亦不靖。……宗室之儁有四百人,民献仪九万夫。
整篇文诰相同相近相通的文字多如上引。莽诰是有特殊历史背景的文字,当然不可能字字如周诰。然捐弃时代特征的字词文句,仍可看出汉代经师之汉读。弗、不之类虚词,可置勿论。割,《释文》引马融本作“害”,此指武王之丧而言,《莽诰》即作“丧”。幼冲人,《莽诰》作“幼冲孺子”。《莽诰》以“遭”易“造”,以“道”替“迪”,以“安”代“康”,皆同义变换。《莽诰》“召予”以下二十七字,系西汉末现实,无法也无可变换替代。《大诰》之“艰”,三体石经作“囏”,是古文,今《莽诰》作“难”,系同义词。下“静”、“靖”则是通假通用字。献,郑玄《周礼·春官·司尊彝》引郑司农读爲“仪”。《尚书大传》即作“民仪有十夫”,可见西汉今文《尚书》确作“仪”。[94]孔传训“献”爲“贤”,《广雅》:“仪,贤也。”王引之《述闻》即谓《广雅》所训“盖《今文尚书》说也”,更进而征汉碑如《斥彰长田君碑》“安惠黎仪”、《泰山都尉孔宙碑》“黎仪以康”、《堂邑令费凤碑》“黎仪瘁伤”等等,以爲即《皋繇谟》之“万邦黎献”词,而汉代用今文《尚书》语也。[95]校覈《大诰》与《莽诰》,类似之语词变异不啻十百,故清以来《尚书》专家皆引《莽诰》文字以阐发《大诰》之旨意。
方孝岳先生像
溯而上之,汉初伏生父女以山东方音教授《尚书》,晁错不知者凡十二三,只能“略以其意属读而已”。所谓属读,已非严格就原文字而解文义。其他欧阳、大小夏侯之传授,是否步趋伏生所读而不走样,今已无法得知。但有一条可供思考之途径,《尚书序》云孔安国得鲁恭王之科斗文《古文尚书》,以“科斗书废已久,时人无能知者,以所闻伏生之书,考论文义定其可知者爲隶古,定,更以竹简写之”,孔颖达疏解之云:
孔君以人无能知识之故,己欲传之,故以所闻伏生之书比校起发,考论古文之义。考文而云义者,以上下事义推考其文,故云义也。“定其可知者”,就古文内定可知识者爲隷古定。不言就伏生之书而云以其所闻者,明用伏生书外亦考之,故云“可知者”,谓并伏生书外有可知,不徒伏生书内而已。言“隶古”者,正谓就古文体而从隶定之。存古爲可慕,以隶爲可识,故曰隶古,以虽隶而犹古。由此故谓孔君所传爲古文也。[96]
孔说有二点值得思索,一是考文而云义者,以上下事义推考其文;二是存古爲可慕,以隶爲可识。意谓在转古爲隶过程中,非仅就字论字,还要考虑前后文意,照顾到上下事义。试想,如要考虑到上下文意事义,而古文或古文转成隶书后仍未能使文意事义连贯,势必要“以其意属读”,亦即必须易字改词以读通其文。如若《古文尚书》在转写过程中确实存在爲“考论古文之义”而易字改词,则其与伏生所传今文《尚书》之差异就会更大。此可从古文《周礼》与《尚书》之古文今书异文数量之比较窥见一斑。
《周礼》共49516字,康成《周礼注》所载古文219字,平均226字中有一古文异文。《古文尚书》共27134字,[97]《汉志》云刘向以中古文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文字异者七百有余”。三家经文二十八篇总计15046字,平均21字中有一古文异文。两者相差约10倍。其中有两个因素当考虑:《周礼》古今书异文仅是康成所载,并非全部;而且《周礼》古今书异文是单向式,即刘歆一人将古书转读成今书。《尚书》异文则是双向式的,即假设伏生所藏之古文本是原本,在授读、转写过程中,传到欧阳、大小夏侯三家,未必都见原本,各以己意传读,必有一定变异;而孔安国亲见古文本,在转写隶古过程中“以所闻伏生之书,考论文义”并以己意属读,离开原本又有一定变异。两种派系的经师各自属读,以不同方向离原本而去,其异文自较转读一层者多。当然,此仅是对《周礼》《尚书》古今文本差异的一种假设,不爲典要。但可以窥测,西汉经师传授时很可能也存在以己意属读现象,如后世识读铜器铭文和战国简牍一样,如果皆系纯粹摹本,异文不可能有如此之多!
顺而下之,自刘歆传杜子春、郑兴、贾徽,杜、郑、贾复又传郑衆、贾逵,下及马融、张恭祖等,其读本、解诂本情形如何?徐养原又云:
子春等于经文但正其读,不易其字。今书竟改之,啓后世轻改经文之渐。后郑就今书以校故书,而箸其异同于注,使后学得以参考而究其原。[98]
徐氏谓康成据今书校故书,着异同而不改其字。盖因《周礼注》是注体,康成在汉末注书,自当循注体之例。其云“今书”改字,“今书”爲谁之本?列“子春等”后,意指贾逵、马融?《周礼注》不见贾逵、马融本之影子,此可谓羌无故实之论。而谓“子春等于经文但正其读,不易其字”,所据亦不明。
马融《周礼传》谓杜子春“永平之初,年且九十,家于南山,能通其读,颇识其说”,永平爲明帝年号,时在公元58-75年间。马融生于公元79年,及其年长治学,当能耳闻杜子春传授《周礼》之事。《诗·国风》孔疏引马融《周礼注》云:“欲省学者两读,故具载本文。”此语帮助,马融在所着《周礼传》中,已将《周礼》经文合己所作传文爲一体。郑玄《周礼注》依经作注,正是承乃师马融体式。由此反证,《周礼》在马融以前,虽有二郑、卫宏、贾逵等解诂,皆经文与解诂分行,且马融不言杜子春有着作行世,当属实情。
《周礼注》引杜子春说故书作某,当作某、读爲某之例,其读从今书者多,证明子春案头有乃师刘歆本,从今书即从师读。然亦有读从故书者,证明其案头亦有故书本,偶亦有不从师读而循故书说者。马融谓其“能通其读”而无解诂类著作行世,即使“颇识其说”也无法与文本并行,则子春教授时必须有能表示其“通读”之文本形态,亦即其传本文字是其“当爲”、“读爲”字之读本——尽管从师说今书者多而循故书者少——否则与故书或今书本无异,且亦不能爲弟子郑衆、贾逵等所遵循。唯其有“当爲”“读爲”之易字读本,方始可建立博士外之《周礼》学。与杜子春同门之郑大夫,《周礼注》引其读多与杜子春异,是乃同门异读,或郑大夫亦有自己之读本。
杜子春后,马融之前,郑衆与贾逵各有《解诂》。如若郑衆、贾逵之《解诂》先于马融而将经文、解诂合并而行世,马融就不当说“欲省学者两读,故具载本文”,因爲同书之先儒已成例在前。[99]今既自谓创例,则马融前之郑、贾《解诂》似仍当与《周礼》经文分行。既经、解分行,则其文本很可能近于杜子春读本形态。
章句衰而注体兴,所谓注,是要对某一经典文本予以诠释,著者对文本之意见可以在注中表示,故康成遵循今书而不改其文字,仅在注中引述杜子春、郑大夫、郑司农等先儒今书故书从违与说解,以明经义,遇有与先儒违异或可补充说解之处,加“玄谓”申述之。
就康成《周礼注》所引杜子春、郑大夫、郑司农三家之说观之,刘歆将古文《周礼》转写成今书,授于杜子春、郑大夫,杜、郑承乃师文本,对照故书本,对师说多所肯定,所谓“当爲”、“读爲”者是;亦有独抒己见,别出新说者。比较杜、郑,郑大夫虽从刘问学,未见其转以教授弟子,而杜子春年九十犹于家乡教授弟子不辍,故今存杜说较郑大夫爲多。郑司农既受业于杜子春,又秉承家学,今康成引其说达七百余条,可谓伙颐。可以断定,郑司农说中必有杜子春和郑大夫传授时之说教在,故其“解诂”亦远较杜、郑爲多。汉代经师递相传授之际,尤其是一部经典传授伊始,仍以口说相传爲主,不轻易着笔,以示慎重,及其说渐爲定论,始由弟子笔之于书。司农之说远多于杜、郑,理或在斯。
缘此可见,西汉初期,直至王莽摄政,乃至东汉初年杜子春、郑大夫等传经,爲读通而易字改词,是识读、解读经典之一涂。这一涂辙,以往多爲师法家法、文字通假和训诂改经论所掩盖,长期隐而不彰。
七、余论
自贾昌朝着《群经音辨》至今已近一千年,段玉裁着《周礼汉读考》至今也已二百多年,汉代经师汉读被固定在语言文字范围内,已成爲训诂学常识。加之晚近以来偏面理解陈乔枞、谭宗浚和皮锡瑞等人所谓汉人重师法,弟子于师承文本一字不敢出入之论。[100]两者互相影响激荡,致使汉代经师不轻改师法家法,被推衍爲不轻改师法家法文本文字,背师说等同于改文本文字,成爲一种深入人心之意识。迨及此种意识幻化爲历史事实后,学者对汉代文本之文字异同就理所当然地指爲不同师法家法文本。近数十年儒家经典类文献不断破土而出,简牍所显示之文本文字不仅与传世本不同,而且差异很大,于是引发学者探索先秦文本之形成与流传。由于受前两种意识束缚,导致离开实际文本传授方式,而流于纯粹之思维追寻,其结果各执一辞,互不相下,终归于劳而无功。通过对郑玄《周礼注》所引杜子春、郑大夫、郑司农汉读、解诂之梳理,使我们对汉代经师文本在师法家法体制下之传授脉络有一粗浅认识,由此可纠正乾嘉以来强加给汉代师法家法传授中一字不敢出入之偏见,并对汉读之定义与时代性、汉读文本学意义,以及由此涉及如何认识传世和出土文本异文等等,均有一种全新的视角。
汉读之时代性和特殊含义。读是一个常用字,至少春秋战国时已出现,其一般意义是籀读、阅读。由于籀古篆隶之兴替而造成字形隔阂,导致“今”人读“古”文,甲地人读乙地文,多有阻碍,需要边读边思,连辨带猜,“读”便担负起一种特殊含义。西汉在文本上遭到嬴秦“焚书”之阻隔,在文字上经历了古文篆隶之兴替,“读”之特殊含义更显必要。故汉代经师之读有表层与深层二重意义,表层之读是阅读、诵读之意,深层之读是爲使用古文书写的经典文义连贯通顺而易以意义相应的文字而读之。
汉读长期被偏面解读。自贾昌朝,尤其是段玉裁将汉读术语三分,经嘉道学者征引推衍,将汉读固定在语言文字范围内。晚清民国以还,大学普及训诂学,训诂著作丛出,推波逐流,更加深了汉读是训诂学术语之意识。汉读术语所指向的异文组蕴涵声韵训诂与字形关系,此无可否认,然因举世安于所习,习焉不察,因而掩盖、遮蔽了汉读在特殊时代的文本学意义。
汉读之文本学与语言文字学关系。由汉读所产生之新文本与异文组是一而二、二而一之关系。因文字隔阂而无法读懂古代文本,需用特殊的汉读,即围绕古文之形音义关系而改易经师自认爲文意通顺的文字来解读,由此产生相对于原本的新文本,而改易的文字相对于原本文字就形成一组异文。新文本基于改易之文字而形成,改易之文字源于特殊的汉读,因特殊汉读而产生异文组和新文本。不同的经师阅读同一种先秦古文本,因理解不同可以用不同的汉读,由此产生异文,形成新的文本。
汉读在今古文经学中之作用。特殊之汉读发生在文本文字隔阂而无法读懂读通之时段。西汉晁错以己意属读伏胜《尚书》,孔安国用隶古形式转录、识读古文《尚书》,博士家集读《泰誓》,俗师识读《苍颉》,下至刘歆之读《周官》,或多或少都用易字改词之读法。其中晁错所读伏胜《尚书》是今文,而今文之名是相对后世古文出现而立,其在识读或释读的客观层面上与孔安国、博士家、俗师无异。[101]通过对古文经《周礼》今书、故书和杜子春、郑大夫、郑司农、郑康成读法之梳理,使得读之深层意义得以部分显示。由此推知,在古书转读成今书,即古文转写成通行隶书作爲汉代传授文本之时,易字改词是一种普遍现象。就杜子春和先郑、后郑之汉读而言,师法仅是基本恪守的规范,并非一成不变必须墨守之铁律。《周礼》是古文书,推及其他今文《易》《书》《礼》《春秋公羊》,是否如清儒所说是守家法重师说至一字毋敢移易?如若确实毋敢移易,则《易》之田何、丁宽、田王孙一线相传,何必分立施雠、孟喜、梁丘贺三家博士?伏胜《尚书》即使晁错以意属读屏之门外,何以要分出张生和欧阳生,至黄龙及建武时又何以要立大小夏侯和欧阳三家博士?高堂生之礼,数传之后,大小戴、闻人通汉及庆普凭什么各自名家?《春秋公羊》由董仲舒而下,终汉世成爲显学,至熹平刻石,鎸刻严彭祖文本又附上顔安乐之异文,则严、颜异文必形成于东汉立博士之前。《公羊》传自子夏,至汉景帝时公羊寿始与胡毋敬共着于竹帛,传董仲舒,仲舒授嬴公,嬴公传眭孟,眭孟传顔安乐、严彭祖,颜、严“质问疑谊,各持所见”,说虽不同,何至于产生异文?岂非其说亦因读之不同而生说之各异乎?总而言之,汉代今文经多始于一线相传,至熹平石经却各有几家异文,两三百年间,虽有山巖屋壁新出古本爲之参照,而其中定有不少因经师以己意“属读”而产生之异文。我们对汉代今古文经师法家法之传授虽然还只停留在概念上,但因“汉读”而产生异文此一事实之揭示,已爲我们撩开了传授堂奥之一角。
汉读与恪守师法家法文本之关系。透过已被揭示之一角,至少可见,由于秦汉处于古文篆隶剧烈变动时期,当一种经典古文本显世,总有博士与博学者通过对古文本的识读或释读,将之转写成汉隶文本,以便传授。由于识读者不止一人,因而异文亦不止一组。迨及师法家法形成后,被官方认定的师法或家法文本相对稳定。在常态下,恪守师法或家法文本是绝大多数学子学习原则。但学术需要发展,墨守阻碍学术,于是不免有夏侯建之流“左右采获”,牵引异说“以次章句”,“卒自颛门名经”。[102]汉代建立博士之条件是文本与解说。所谓“左右采获”,既有山巖屋壁新出文本,亦有前代经师汉读异文;既有问“五经诸儒”所得之“出入者”,亦有因异文而产生之别解者,只要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即有被新立爲博士之可能,由是一经而衍爲数家之学。因此,恪守师法家法是常态,它维持官方的五经教育;突破师法家法是非常态,它推动汉代的经学发展。过分强调恪守师法,强调一字不敢出入,是爲梳理纷乱异文,有效分派家法,但却抹杀了汉代经学活泼与发展的一面。
汉读文本意义对认识传世和出土文本异文之啓示。近数十年出土简帛文献中可与传世文本校覈者有《易》《书》《诗》《礼记》《论语》《老子》等等,学者在校覈考释过程中,致力于秦汉文本和先秦文本之探索,可谓不遗余力。由于受文字形体和师法家法之束缚,产生两种倾向,一是将异文异句归之爲汉代经师改易、窜入、僞造,另一种则是循此异文异句追踪先秦文本,于是产生祖本、族本等名目。前者是不负责任的省时省力,轻率栽赃指责,后者是上天落地地费力空劳。两者皆未正视汉代经学传授事实,亦即未将汉读放到重要位置进行探研。经系统梳理《周礼注》汉读之后,可以对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之异文异句有一全新认识。出土与传世文献之不同,固然有主观或客观的无限多渠道和原因所造成,诸如节钞、脱漏、合并、断烂、残阙、磨灭、错简,但汉代经师爲读通古文书写文本而进行必要的易字改词,甚至增字减词加句,也是造成不同文本主要途径之一。如若不顾汉代经师“汉读”所造成之变异,一概斥爲窜改、僞造,实昧于汉代经师在特殊历史阶段迫不得已的传授历史;而一味在纷乱无绪异文中追寻文本源头之祖本或族本,只会治丝益棼,甚至南辕北辙,离事实越来越远。
注释:
[1]郑玄《周礼注》引贾侍中一次,乃解释晋鼓,非关汉读。
[2]贾昌朝《群经音辨序》,《四部丛刊续编》本,第三叶。
[3]清陈澧认爲贾昌朝之说先段玉裁而发,曾云“段氏所言之例,贾已言之矣。惟读如、读爲,段分二例,而贾不分。贾氏书主于辨音,非辨作注之例,凡读爲亦是声相近之字,故统云借音耳”。清陈沣《东塾集》卷四,《陈澧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一册,第145页。
[4]段玉裁《周礼汉读考序》,《经韵楼集》卷三,江苏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24页。
[5]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第三篇上,江苏凤凰出版社2007年版,第162页上。
[6]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第一篇上,第10页上。
[7]钱大昕《古同音假借说》,《潜研堂文集》卷三,《嘉定钱大昕全集》,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玖册,第43-44页。
[8]刘师培《小学发微补》,《刘申叔先生遗书》,江苏古籍出版社1995年影印本,上册,第432页上。
[9]胡朴安《中国训诂学史》第五章,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第295页。
[10]齐佩瑢《训诂学概论》,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72页。按齐书着于上世纪三十年代。
[11]何仲英《训诂学引论》,《国学小丛书》本,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第18页。
[12]杜学知《训诂学纲目》第七篇《训诂术语》,台湾商务印书馆1970年版,第100-126页
[13]李云光《三礼郑氏学发凡》第四章,台湾嘉新水泥公司文化基金会研究论文第二种,1966年版,第328页。
[14]此据笔者1988年撰写《三礼汉读异文及其古音系统》时所统计。
[15]此据杨天宇《郑玄三礼注研究》训诂编第一第二第三章所示数目。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
[16]段玉裁《周礼汉读考》卷二,《清经解》卷六三五,上海书店1988年影印本,第四册,第196页上。
[17]段玉裁《周礼汉读考》卷三,《清经解》卷六三六,第四册,第200页中。按,“在鱼模部与歌戈部”之“戈”误作“也”,今改正。
[18]李云光《三礼郑氏学发凡》第四章,第337页。
[19]李云光《三礼郑氏学发凡》第四章,第337页。
[20]李云光《三礼郑氏学发凡》第四章,第341页。
[21]吴孟复《训诂通论》,安徽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张永言《训诂学简论》,华中工学院出版社1985年版;胡楚生《训诂学大纲》,台湾华正书局2000年版;
[22]陈新雄《训诂学》,台湾学生书局1994年版,上册,第332页。
[23]周何《中国训诂学》,台湾三民书局1997年版,第117页。
[24]洪诚《训诂学自序》谓此书以一九五七年《训诂学》讲义、一九六○年《文字语言通说》讲义爲基础,改写廓充而成,一九六五年起草此稿。按洪氏《读周礼正义》一文作于一九六三年四月二十四日,盖其究心于《周礼》在六十年代初。时李云光博士正作博士论文,尚未出版。两人隔居两地,几乎同时对段氏汉读三分条例重新审视检验,得出相同结论,洵训诂学界一佳话也。
[25]洪诚《训诂学》,江苏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184页。
[26]洪诚《训诂学》,第184页。
[27]虞万里《三礼汉读异文及其古音系统》,第五届中国音韵学研究会年会论文,刊于《语言研究》1997年第二期,收入《榆枋斋学术论集》,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
[28]杨天宇《郑玄三礼注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520页。
[29]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第三篇上,第162页上。
[30]王念孙《广雅疏证》,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点校本,第一册,第298页。
[31]孔颖达《尚书序正义》引,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15页。
[32]颜师古着、刘晓东平议《匡谬正俗》卷一,山东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2页。按,“其繇曰:专之渝”,见《左传·僖公四年》,杜注:“繇,卜兆辞。”“其繇曰:士刲羊”见《左传·僖公十五年》,服、杜皆无注。盖杜读爲名词,谓爻辞。《释文》音直又反(按,《杜林合注》引作直就反),即籀之音。颜师古盖从动词解也。
[33]颜师古着、刘晓东平议《匡谬正俗》卷一,山东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2-13页。
[34]裘锡圭主编《长沙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叁《周易经传·缪和》,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129页。
[35]见《长沙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壹《图版》,第41-42页
[36]裘锡圭主编《长沙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叁《周易经传·缪和》,第17页。
[37]韩自强《阜阳汉简周易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48页。
[38]马宗霍《说文解字引经考》,中华书局2013年版,上册,第65页。
[39]卫宏《诏定古文尚书序》,班固《汉书》卷八十八《儒林传》颜师古注引,中华书局1964年版,第十一册,第3603页。
[40]《史记·儒林列传》司马贞《索隐》云:“孔臧《与安国书》云:‘旧书潜于壁室,歘尔复出,古训复申。臧惟闻《尚书》二十八篇,取象二十八宿,何图乃有百篇耶?知以今文雠古篆隶,推科斗以定五十余篇,并爲之传也。”是可见多出篇章之来历。《汉书·艺文志》云:“武帝末,鲁共王坏孔子宅,欲以广其宫,而得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孝经》凡数十篇,皆古字也。共王往入其宅,闻鼔琴瑟钟磬之音,于是惧,乃止不坏。孔安国者,孔子后也,悉得其书。”
[41]孔颖达《尚书正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17页。
[42]孔序此句据颜师古《匡谬正俗》所解。颜师古云:“盖言孔氏壁中科斗文字,依傍伏生口传授者考校改定之,易科斗以隶古字,定讫,更别以竹简写之,非复本文也。近代浅学乃改‘隶古定’爲‘隶古字’,非也。按直云‘隶古’即是隶古字,于理可知,无所阙少。定者,爲定讫耳。”见刘晓东《平议》本,第33页。
[43]今存之《孔传》系口口相传之古文经师不断附益而成,笔者并不认爲两者等同,务请不要误解。此一问题复杂,姑略不论。
[44]《汉书·楚元王传》,中华书局1964年版,第七册,第1968页。
[45]《汉书·楚元王传》,第七册,第1969页。
[46]班固《汉书·艺文志》,第六册,第1721页。
[47]班固《汉书·艺文志》,第六册,第1719页。
[48]班固《汉书·艺文志》,第六册,第1707页。
[49]章太炎《与吴承仕论尚书古今文书》第一书,诸祖耿整理《太炎先生尚书说》附录,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205页。《章太炎全集·书信集(上)·与吴承仕(五十)》,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446页。
[50]刘师培《小学发微补》,《刘申叔先生遗书》,江苏古籍出版社1995年影印本,上册,第432页下。
[51]王应麟《玉海》卷三十七,江苏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7年影印本,第二册,第708页下。
[52]班固《汉书·王褒传》,第九册,第2821、2829页。
[53]班固《汉书·儿宽传》,第九册,第2628页。
[54]范晔《后汉书·邓皇后纪》,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二册,第424页。
[55]班固《汉书·艺文志》,第六册,第1712页。
[56]班固《汉书·河间献王传》,第八册,第2410页。
[57]陆德明着、吴承仕疏证《经典释文序録疏证》,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96页。
[58]贾公彦《序周礼兴废》引马融《周官传》,贾公彦疏、彭林整理《周礼正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5页。
[59]沈钦韩《汉书艺文志疏证》,《二十五史艺文经籍志考补萃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二卷,第36页。
[60]孙诒让《周礼正义》,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一册,第7页。
[61]姚振宗《汉书艺文志条理》,《二十五史艺文经籍志考补萃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三卷,第74页。
[62]王先谦《汉书补注》卷三十,中华书局1983年影印光绪二十六年虚受堂本,上册,第871页上。
[63]贾公彦《序周礼兴废》引马融《周官传》,贾公彦疏、彭林整理《周礼正义》,第6页。
[64]孙诒让《周礼正义》,第一册,第8页。
[65]《后汉书·儒林传·董钧》,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九册,第2577页。
[66]《后汉书·郑玄传》,第五册,第1207页。
[67]孙诒让《周礼正义》,第一册,第8页。
[68]贾公彦《周礼注疏》卷二“嫔故书作宾”下,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上册,第53页。宋世荦《周官故书疏证》卷二(《续修四库全书》经部第81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169页下)、程际盛《三礼郑注考序》(载《周官故书考》前,《续修四库全书》经部81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96页下)皆从贾说。
[69]段玉裁《周礼汉读考》卷一,《清经解》卷六三四,上海书店1988年影印本,第四册,第188页上。
[70]徐养原《周官故书考序》,《续修四库全书》经部第81册,第113页上。
[71]徐养原《周官故书考序》,《续修四库全书》经部第81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113页上。
[72]徐养原《周官故书考序》,《续修四库全书》经部第81册,第113页上。
[73]按,徐氏云故书是壁中书,是误解《周官》出自鲁淹壁中。《周官》是李氏献于河间献王之书,孙诒让有辨证。云今书是隶古定,据《匡谬正俗》当读爲“隶古”,定者,谓校定也。皆见前述。
[74]孙诒让《周礼正义》,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一册,第105页。
[75]李云光《三礼郑氏学发凡》第二章,嘉新水泥公司文化基金会研究论文第二种,第26页。
[76]虞万里《三礼汉读异文及其古音系统》,《榆枋斋学术论集》,121-178页。
[77]杨天宇《郑玄校周礼从今书不从故书考辨》,《郑玄三礼注研究》校勘编第四章,第338-433页。
[78]李源澄《郑注周礼易字举例》,《图书集刊》第五期,1943年十二月。收入《李源澄著作集》,台湾中研院文哲所古籍整理丛刊第16种,第二册,第773页。
[79]杨天宇《郑玄三礼注研究》校勘编第三章,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32-337页。
[80]段玉裁《周礼汉读考》云前一“鷖”字当作“繄”,爲误字,今不从。
[81]贾公彦《周礼正义》,上册,第453页。
[82]西晋杜预撰《春秋左传集解》,即据郑兴之义爲注,参见孔颖达《春秋左传注疏》卷四。
[83]李云光《三礼郑氏学发凡》第二章,第26-27页。
[84]贾公彦《周礼正义》卷七,第228页。
[85]贾公彦疏谓“未知郑大夫所读更出何文。或谓当时俗有课殿之语,故读从之”,盖有疑焉,实无谓也。
[86]参看马宗霍《说文解字引礼考》的《周礼》部分,《说文解字引经考》,中华书局2013年版,下册。
[87]郑兴少学《公羊春秋》,晚善《左氏传》,天凤中,与门人从刘歆学《左氏春秋》,有从杜林学《古文尚书》,见《后汉书·郑范陈贾张列传》。
[88]今所见南宋本以后之《经典释文》有唐人和宋人窜入成分,悉心辨别,亦可厘析一二。
[89]虞万里《六朝毛诗异文所见经师传承与历史层次》,《出土材料与新视野》,第四届国际汉学会议论文集,台北,中央研究院2013年,第527-572页。
[90]陆德明《经典释文》卷五,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影印北京图书馆宋刻本,第232页。个别字有校正。
[91]陈玉澍《毛诗异文笺》卷三,《续修四库全书》影印光绪十四年《南菁书院丛书》本,第197页上。
[92]参见笔者《从古方音看歌支关系及其演变》,《榆枋斋学术论集》,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1-47页。
[93]方孝岳《尚书今语·大诰汉读举正》,古籍出版社1958年版,第117页。
[94]方孝岳对此句别有新解,云:“此句旧解均不安,解十夫尤多附会。按,‘献’字今文作‘仪’,‘仪’字古文书中应即作‘义’,即借爲‘议’字。‘民’字恐是‘谋’字之譌。‘民’字古文作‘’,与‘谋’之古文‘’形似而譌。‘十’又‘卜’字之譌。此句原文恐即作‘谋义有卜夫’,即是‘谋议有卜夫’也。伏生《大传》于此句下有云:‘君子谋义不谋不义,故谋必成。卜义不卜不义,故卜必吉。’反复谋义卜义云云,必是据原文发挥。伏生之本当是‘谋义有卜夫’,而又傅会义不义云云,不知即是‘谋议’也。相传周公吐哺握发日接贤士,此不知名之卜人或即偶得于乱之明日者也。”(《尚书今语》,第120-121页)按,方氏取此句与《大传》对照,有其依据。此可证伏生时有此一解。而传之大小夏侯与欧阳,必各有新解,则《莽诰》所取,已是三家之说,离《大传》远矣。然即此犹可悟西汉经师之“读”也。
[95]王引之《经义述闻·尚书上》“万邦黎献民献有十夫”条,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版,第一册,第172页。
[96]孔颖达《尚书正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18页。
[97]《周礼》《尚书》总字数皆依唐石经字数爲准。
[98]徐养原《周官故书考序》,《续修四库全书》经部第81册,第113页上。
[99]郑衆卒于公元83年,贾逵卒于公元101年。贾籍贯陕西扶风,与马融同地。贾逝世时,马融已过弱冠之年,有受业之可能性。即使未曾亲炙,亦是乡先辈大儒,其学行当有风闻。
[100]陈乔枞《今文尚书经说考》卷二十一云:“汉儒经重家法,博士所习,皆有师承。”谭宗浚《西汉学术论》云:“大抵汉学最重家法,若贾山涉猎,不爲醇儒,史则着之以爲异。又如《孟喜传》,上闻喜名改师法,遂不用喜。可知学必以颛经爲贵,虽同习一经,而师法必不容背,其授受之严,至于如此。”又《后汉风俗论下》云:“盖汉学最重家法,恪遵师说不稍背。其有偶爲好异者,当时即目爲非。”此皆举其一端也。皮锡瑞《经学历史·经学昌明时代》:“汉人最重师法,师之所传,弟之所受,一字毋敢出入。背师说即不用,师法之严如此。”学者多引此爲说,而不知皮氏后文例举汉代背师说而爲立博士之事,所谓取前略后,断章取义矣。
[101]尽管在主观层面上,晁错之古文和经学涵养不如孔安国、博士家和俗师。
[102]参见《汉书》卷七十五《夏侯胜传》附夏侯建传,中华书局1964年版,第十册,第31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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