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情心需要被尊重
——媒体对狗肉节的炒作与社会仁爱风尚的形成
作者:董卫国(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
来源:作者授权 首发
时间:孔子二五六七年岁次丙申五月十八日乙亥
耶稣2016年6月22日
近几年,每到这个时候,广西玉林的狗肉节,就成了媒体炒作的热点。媒体炒作的热点,到不在这个狗肉节本身,而是动物保护者与当地狗贩之间的冲突。看看网友的评论,有的人批评当地人杀狗残忍,也有的批评动物保护者多管闲事。然而,观众分歧越大,越是成了媒体报导的噱头。这种炒作性报导,虽然为媒体转到了点击量,然而,从深层反思,即将付出代价的,也许是社会风气和大众心理。
在《孟子》梁惠王篇里记载一个故事。有一次,齐宣王看到仆人牵着一头牛经过他的堂前,这头牛是即将被宰杀用于一个典礼的。这头牛可能是意识到自己的处境,表现出战栗恐惧的样子。齐宣王看到了这个场景,对牛产生怜悯同情之心,于是下令免杀这头牛,用羊来代替这头牛。孟子听说这个事情后,就去游说齐宣王推行王道仁政。孟子对齐宣王说,在这个过程中,就已经蕴含着推行王道仁政的基础了,这个基础就是齐王表现出来的恻隐之心。只要将此恻隐之心的顺序理顺,要先恩泽及于百姓,然后才是其他,王道仁政就有希望了。在这个对话的末尾,孟子提到说“君子之於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故君子远庖厨也。”乍一看来,这不是很虚伪吗?见到的不能吃,没有见到的就可以吃了。齐宣王用羊来代替牛,好像也是如此。但是孟子说,这不是虚伪,这是仁术。所为的仁术,就是涵养人内心仁德的修养方法。
在孟子看来,人性是善的,这个善的发端最关键和最根本的就是人的恻隐之心或者说一体感通之情。这是人性中道德的基础,这种道德感情贯彻在一切的人之情感生活之中。然而,普通人对此遮蔽太深,所以需要教化才能充分表现出来。所以,自觉到并且涵养自己的恻隐之心,这是最为关键的修养方法。孟子认为,应该向自我反省、觉悟自己的恻隐之心(求放心),进而将此道德情感等差地推扩到身边的人、陌生人乃至于天地万物上去。所以,在孟子看来,不管个人也好,不管是一个社会也好,涵养其恻隐之心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一个人变得麻木而残忍,那就谈不上什么道德了,他对一切都是麻木的。先秦的儒家非常重视社会仁义风气的培养,培养的形式很多,其中礼仪最为重要和普遍。例如,孔子曾经说过:“郊社之义,所以仁鬼神也。尝禘之礼,所以仁昭穆也。馈奠之礼,所以仁死丧也。射乡之礼,所以仁乡党也。食飨之礼,所以仁宾客也。”(仲尼燕居)
从这样的观念出发,我们可以对这个狗肉节的各方,进行一个评价了。
在中国吃狗肉并不违法,在相当一部分人眼中,吃狗肉也并不算残忍,更无道德问题。但是,让杀狗、吃狗肉通过媒体走到公众视野之中,这就不对了。难道这个时代的人心还不够麻木和残忍吗?见贯了杀戮动物的人,通常仁爱之心会相对麻木,难道这不是实情吗?不管是当地人在马路上宰杀狗,还是媒体将这件事情炒作性的扔进公共视野,都是欠考虑。
很多人批评动物保护者们多管闲事。甚至有些动物保护者,为了保护小狗小猫,连自己的家产都搭进去。其实这是恻隐之心的错位。儒家强调恻隐之心是有等差,所谓“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齐宣王同情于牛,但是却不顾百姓死活,这是同情心的错位。这当然是错的。然而,即便如此,同情心本身依然需要尊重,需要保护!并且,近年来动物保护者们去当地,只是采用了赎买的方式救狗。通过新闻图片可以看到,当地狗贩,常常通过要挟当众杀狗来漫天要价,其实这是最为无耻的行为!不论如何,吃狗在中国并不违法,甚至谈不上不道德,但是利用要挟别人的同情心来赚钱,这跟巧诈有何区别?只是杀的不是人,而是狗而已。这是赤裸裸的道德绑架勒索。当我们见到待死的畜生麻木不仁以后,我们见到待死的人,心灵也不那么容易流露同情了。
目前来说,吃狗肉在中国是合法的,若说是当地民俗,也有合理性。但是,没有必要宣传,更没有必要办成一个节日。最可耻的是媒体,只要能吸引眼球,从来不计炒作的后果。对于动物保护者们,也希望能够合理有序地落实自己的恻隐之心,失去秩序的同情心,往往也不会给本人带来幸福。但不管怎么说,恻隐之心、同情之爱,是我们这个社会所缺乏,是这个社会化解戾气,走向和谐所真得需要的东西。
责任编辑: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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