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会营】元、明、清北京孔庙释菜礼研究

栏目:思想探索
发布时间:2016-04-01 18: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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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会营

作者简介:常会营,男,西元一九八〇年生,山东寿光人,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博士。曾任北京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副研究员,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儒教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儒教、儒家哲学与礼乐文化,著有《<论语集解>与<论语集注>的比较研究》《北京孔庙祭孔礼仪研究》等。


 

 

元、明、清北京孔庙释菜礼研究

作者:常会营

来源:《孔庙国子监论丛》

时间:孔子二五六七年岁次丙申二月廿四日癸丑

           耶稣2016年4月1日

 

 

 

注:本文2010年11月刊发于《孔庙国子监论丛》。入选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办公室编:《2012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阶段成果选编》(下),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3月。

 

在古代,除了有每年仲春、仲秋祭孔的释奠仪之外,还有释菜礼和释褐礼两种。下面,我们主要来看一下释菜仪的起源及其在元明清三代的历史沿革与内容比较。

 

第一节 释菜礼探源

 

一般而言,释菜礼是指古代每月朔旦用兔醢、果酒、香烛、芹、枣、栗等祭祀先师孔子的一种礼仪。根据《礼记·月令》:

 

是月(仲春之月)也,毋竭川泽,毋漉陂池,毋焚山林。天子乃鲜羔开冰,先荐寝、庙。上丁,命乐正习舞,释菜。天子乃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亲往视之。仲丁,又命乐正入学、习乐。是月也,祀不用牺牲,用圭璧,更皮币。

 

根据孙希旦《礼记集解》:《吕氏春秋》“习”作“入”,“释”作“舍”,“菜”作“采”,“帅”作“率”,无“大夫”字。郑氏曰:将舞,必释菜于先师以礼之。《夏小正》曰:“丁亥,《万》舞入学。”孔氏曰:此仲春习舞,则《大胥》“春入学,舍菜,合舞”,一也。据人所学,谓之习舞;节奏齐同,谓之合舞。仲春习舞,季春大合乐,天子亲往,余则否。愚谓上丁者,上旬之丁日也。孟春既命国子习舞,至此又命习之,以观其学舞之成也。菜,芹藻之属。释菜于先师,而以国子学业之成告之也。乐正所教者,王大子,王子,公、卿、大夫、元士之适子也,故仲春习舞,季春合乐,天子与公、卿、大夫皆亲往视之。盖乐观其学业之成就,而因以考察其材否,以鼓舞激励之也。此事在上丁,乃言于“日夜分”之后者,欲其与下文“仲丁”“习乐”以类相从也。[1]

 

《礼记·文王世子》:

 

始立学者,既兴器用币,然后释菜,不舞不授器。乃退,傧于东序,一献,无介、语可也。教世子。

 

根据孙希旦《礼记集解》:兴,举也。与后“兴秩节”之与同。兴器用币,即前云“释奠于先圣、先师,及行事必以币”也。君既亲行释奠之礼,然后学官行释菜之礼,《学记》“大学始教,皮弁祭菜”,是也。舞则授器,《司干》:“舞者既陈,则授舞器。”不舞不授器,释菜礼轻也。以礼礼宾谓之傧,此释菜之礼,盖以大乐正主之,而其为宾者则大司成与?盖大司成主国学之教,既释菜于先师,而继之以傧大司成,亦礼之宜也。傧宾之礼行一献,盖先师但行释菜礼,傧宾之礼宜与之相称也。凡饮酒,有介以辅宾,又至旅酬而合语。一献之礼既轻,故无介、语亦可也。盖此二事,或有或无,随人之所行也。释菜在瞽宗,傧宾在东序,则诸侯亦不惟一学矣。熊氏安生曰:释奠有六:始立学,一也;四时有四,五也;《王制》师还释奠,六也。释菜有三:春入学释菜,合舞,一也;兴器释菜,二也。《学记》“皮弁祭菜”,三也。秋颁学,合声,无“释菜”之文,则不释菜也。释币惟一,此兴器用币是也。愚谓夏不释奠,则释奠惟五。《学记》“大学始教,皮弁祭菜”,即始立学者兴器用币,然后释菜之事,则释菜惟二也。此言“兴器用币”,即上所言“释奠于先圣、先师,及行事必以币”,非二事也。盖始立学释奠,已见上文,此又重述之,以起下释菜傧宾之事耳。其曰“既”者,乃遥继前文之辞也。郑氏读兴为釁,谓“礼乐之器成,釁之,又用币告先圣、先师”,以始立学释奠与兴器用币为二事,故熊氏亦分释奠、释币为二,皆误也。釁器事小,何必告及先圣哉?[2]

 

《礼记·学记》:

 

大学始教,皮弁祭菜,示敬道也。

 

《周礼·春官·大胥》:

 

春,入学,舍采合舞。

 

郑玄注:“舍即释也。采读为菜。始入学必释菜,礼先师也。菜,蘋蘩之属。”

 

《周礼·春官·占梦》:

 

乃舍萌于四方,以赠恶梦。

 

郑玄注:“萌,犹释菜,萌菜始生。”

 

《礼记·丧大记》:

 

大夫之丧,将大敛,既铺绞、紟、衾、衣,君至,主人迎,先入门右,巫止于门外。君释菜,祝先入,升堂。君即位于序端;卿大夫即位于堂廉,楹西,北面,东上;主人房外南面;主妇尸西,东面……

大夫、士既殡而君往焉,使人戒之。主人具殷奠之礼,俟于门外。见马首,先入门右。巫止于门外,祝代之先,君释菜于门内……

 

郑玄注:“释菜,礼门神也。”一说,进门前脱去华美的外衣。

 

《礼记·内则》:

 

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

 

《礼记·昏义》:

 

古者妇人先嫁三月,祖庙未毁,教于公宫,祖庙既毁,教于宗室,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教成,祭之,牲用鱼,芼之以蘋藻,所以成妇顺也。

 

郑玄注:“鱼为俎实,蘋藻为羹菜。”这里叙述的是妇女的婚前教育过程。在经过三个月教育,达到预期目的后,妇女要在祖庙或宗室祭祀祖先,祭品有鱼和用蘋藻等野菜做的羹。

《礼记·士昏礼》:

 

若舅姑既没,则妇入三月,乃奠菜。

 

郑玄注:没,终也。奠菜者,以篚祭菜也,盖用堇。

 

孔颖达《礼记正义》:释曰:自此至“飨礼”,论舅姑没三月庙见之事。必三月者,三月一时天气变,妇道可以成之故也。此言“舅姑既没”者,若舅没姑存,则当时见姑,三月亦庙见舅。若舅存姑没,妇人无庙可见,或更有继姑,自然如常礼也。案《曾子问》云:“三月而庙见,称来妇也。择日而祭於祢,成妇之义也。”郑云:“谓舅姑没者也,必祭,成妇义者。妇有供养之礼,犹舅姑存时盥馈特豚於室。”此言奠菜,即彼祭於祢一也。奠菜亦得称祭者,若《学记》云“皮弁祭菜”之类也。

 

《仪礼·士丧礼》:

 

君视敛,释菜入门。

 

郑玄注:“释采者,祝为君礼门神也。必礼门神者,明君无故不来也。”

 

《左传·襄公二十八年》:

 

穆叔曰:“伯有无戾於郑,郑必有大咎。敬,民之主也,而弃之,何以承守?郑人不讨,必受其辜。济泽之阿,行潦之苹藻,寘诸宗室,季兰尸之,敬也。敬可弃乎?”

 

《诗经·召南·采蘋》:

 

於以采苹?南涧之滨。於以采藻?于彼行潦。於以盛之?维筐及筥。於以湘之?维罊及釜。於以奠之?宗室牖下。谁其尸之,有齐季女。

 

即在河边采择蘋草,在积水中搜罗藻菜,把它们放置在宗庙窗前的祭坛上,由庄敬的少女主持祭祀。这是以野菜作为祭品,把它奉献给祖先神。

 

《诗经·召南·采蘩》:

 

於以采蘩,于沼于沚;於以用之,公侯之事。 於以采蘩,于涧之中;於以用之,公侯之宫。被之僮僮,夙夜在公;被之祁祁,薄言还归。

 

它表明人们在池塘水边择取蘩菜.是为贵族准备蔡祀宗庙的用品。

 

《新唐书·儒学传上·孔颖达》:

 

帝幸太学,观释菜;命颖达讲经。

 

明归有光《顾夫人八十寿序》:

 

公予告家居,率乡人子弟释菜於学宫。

 

总结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晓,释又作舍,菜,一曰采;释菜,一曰释采,或曰奠菜,在古代至少有六种含义:

 

第一,古代入学时祭祀先圣先师的一种典礼。如《礼记·月令》:“(仲春之月)上丁,命乐正习舞,释菜。”《礼记•文王世子》:“始立学者,既兴器用币,然后释菜。”《礼记•学记》:“大学始教,皮弁祭菜,示敬道也。”《周礼•春官•大胥》:“春,入学,舍采合舞。”《新唐书•儒学传上•孔颖达》:“帝幸太学,观释菜;命颖达讲经。”明归有光《顾夫人八十寿序》:“公予告家居,率乡人子弟释菜於学宫。”

 

第二,君临臣丧时入门前向门神致礼的仪式。《仪礼·士丧礼》:“君释采,入门。”《礼记·丧服大记》:“君至,主人迎,先入门右,巫止于门外。君释菜……见马首,先入门右。巫止于门外,祝代之先,君释菜于门内……。”

 

第三,妇女婚前经过三个月教育,达到预期目的后,在祖庙或宗室祭祀祖先的仪式。如《礼记•昏义》:“古者妇人先嫁三月,祖庙未毁,教于公宫,祖庙既毁,教于宗室,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教成,祭之,牲用鱼,芼之以蘋藻,所以成妇顺也。”

 

第四,公婆去世之后,儿媳于三月为其举行祭祀的仪式。《礼记•士婚礼》:“若舅姑既没,则妇入三月,乃奠菜。”其具体的礼仪如下:“妇执笲菜,祝帅妇以入。祝告称妇之姓日:‘某氏来妇,敢奠嘉菜于皇舅某子。’妇拜报地,奠菜于几东席上。还,又拜如初。”(《仪礼·士昏礼》)

 

第五,以野菜作为祭品,把它奉献给祖先神的仪式。例如《左传·襄公二十八年》“济泽之阿,行潦之苹藻,寘诸宗室,季兰尸之,敬也”,还有《诗经·召南·采蘋》和《诗经·召南·采蘩》所描述的相关内容。

 

第六,《周礼•春官•占梦》:“乃舍萌于四方,以赠恶梦。”郑玄注:“萌,犹释菜,萌菜始生。”由此可知,此处的释菜还是来驱逐恶梦的一种仪式。

 

总之,古代释菜礼的适用范围应该是非常宽泛的,它既是古代入学时祭祀先圣先师的一种典礼,也是君临臣丧时入门前向门神致礼的仪式;是妇女婚前经过三个月教育,达到预期目的后,在祖庙或宗室祭祀祖先的仪式,还是公婆去世之后,儿媳于三月为其举行祭祀的仪式;是以野菜作为祭品,把它奉献给祖先神的一种仪式,还是古人用来驱逐恶梦的一种仪式。后来,为了表达对先师孔子的尊敬,释菜礼便发展成为祭祀先师孔子的一种特定典礼。

 

透过后代学者对释菜礼的注疏,我们可以看到,开始立学之时,先衅器用币,然后释菜,因释菜礼轻,所以不舞不授器,然后退下。大概因为大司成主国学之教,既释菜于先师,而继之以傧大司成于东序,因释菜礼轻,所以没有介、语。又根据马端临《文献通考卷四十四•学校考五·祠祭褒赠先圣先师》:“盖学校之於天下,礼乐之所自出,小有释菜,而以食为主,大有释奠,而以饮为主。……大观元年(1107年),大司成强渊明言:‘考礼经,士始入学释菜,请自今每岁贡士始入辟雍,并以元日释菜於先圣。’从之。”

 

北朝经学家熊安生曰:释奠有六:始立学,一也;四时有四,五也;《王制》师还释奠,六也。释菜有三:春入学释菜,合舞,一也;兴器释菜,二也。《学记》“皮弁祭菜”,三也。秋颁学,合声,无“释菜”之文,则不释菜也。释币惟一,此兴器用币是也。熊安生认为释奠有六次,刚立学之时,四时各一,加上军队班师还朝之时。而释菜他认为有三次,即春天入学释菜,合舞,二是立学之时兴器释菜,三是《学记》所言“皮弁祭菜”。只有一次释币,即刚立学之时兴器用币。

 

但是,清人孙希旦认为,夏不释奠,则释奠惟五。《学记》“大学始教,皮弁祭菜”,即始立学者兴器用币,然后释菜之事,则释菜惟二也。此言“兴器用币”,即上所言“释奠于先圣、先师,及行事必以币”,非二事也。盖始立学释奠,已见上文,此又重述之,以起下释菜傧宾之事耳。

 

皮弁,《周礼·夏官·弁师》:“王之皮弁,会五采玉璂,象邸,玉笄。”郑玄注:“会,缝中也。璂,读如薄借綦之綦。綦,结也。皮弁之缝中,每贯结五采玉十二以为饰,谓之綦。《诗》云‘会弁如星’,又曰‘其弁伊綦’,是也。邸,下柢也,以象骨为之。”《周礼·春官·司服》:“凡兵事,韦弁服;眡朝,则皮弁服。”孙诒让《周礼正义》:“皮弁为天子之朝服,《论语·乡党篇》‘吉月必朝服而朝’,《集解》孔安国云:‘吉月,月朔也。朝服,皮弁服。’《曾子问》 孔疏引郑《论语注》同。盖以彼月吉诸侯视朔,当服皮弁,而皮弁为天子之朝服,故亦通称朝服。”皮弁为天子视朝、诸侯告朔之服,而非兵事之服。告朔之礼,古者天子常以季冬颁来岁十二月之朔於诸侯,诸侯受而藏之祖庙。月朔,则以特羊告庙,请而行之。到春秋时期,这一制度已经开始废弛,《论语·八佾》:“子贡欲去告朔之忾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后来祭孔释菜礼之日期恰恰是每月月朔之日(包括月望上香)。

 

古代行释菜礼第二个时间一般于仲春的上丁日举行,如郑玄所言“将舞,必释菜于先师以礼之”。 菜,是芹藻之类。释菜于先师,而以国子学业之成告之。乐正所教的,是王大子,王子,公、卿、大夫、元士之适子,所以仲春习舞,季春合乐,天子与公、卿、大夫皆亲往视之。大概是乐于观其学业之成就,而因以考察其成材与否,以鼓舞激励之。君亲行释奠之礼,然后学官行释菜之礼。又根据《周礼•春官•大胥》:“春,入学,舍采合舞。”郑玄注:菜,蘋蘩之属。《左传·隐公三年》提到“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蘋蘩蕴藻之菜,筐筥锜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其中的“涧溪沼沚之毛,蘋蘩蕴藻之菜”,指的都是水生野菜。

 

古代凡新入学就读者均需行释菜礼,以芹藻之类祭祀先师,不用牲牢币帛,是一种从简的祭礼。但到了汉代,人们对这种礼仪却很陌生,对其也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阐释。《周礼·大胥》有“春入学,舍采合舞”之语,郑玄注列举了汉

 

代流行的几种解说:“郑司农云,舍采谓舞者皆持芬香之采。或曰,古者士见于君,以雉为挚。见于师,以菜为挚。菜,直谓疏食菜羹之菜。或曰,学者皆人君卿大夫之子,衣服采饰。舍采者,减损解释盛服,以下其师也。”(《周礼注疏》卷23)这些歧异的解说表明,汉代已不再实行释菜之礼,人们只好对它加以猜测臆断。[3]

 

北齐天保元年(550年)始命国子监每月朔日行礼。

 

唐朝贞观年间,诏地方建立孔子庙,开元二十八年(740年),又“诏春秋二仲上丁,以三公摄事。若会大祀,则用中丁。州县之祭上丁。”[4]唐代礼制典籍《大唐开元礼》也对文庙祭祀的仪式进行了具体的规定,这说明唐朝文庙祭祀已经开始形成制度,唐代的其他史料中也有一些关于文庙祭祀的例证,如:

 

曹华为沂州刺史,“乃躬礼儒士,习爼豆之容,春秋释奠于孔子庙,立学讲经,儒冠四集。”[5]李椅大历年间为福州都督府都督,他“毎岁二月上丁,习舞释菜。先三日,公斋戒肄礼,命博士率胄子修祝嘏,陈祭典。释菜之日,衅器用币,笾豆在堂,樽垒在阼,公玄端赤舄,正词陈信……八月上丁如初礼。”[6]

 

宋朝时,一些地方官、学官出于对儒学教育的重视,开始在朔望日到儒学的文庙(或先贤祠堂)释奠行礼,礼毕,召集儒学(或书院)生员讲议经史,如宋淳熙年间,绍州教授寥德明“月日朔望,率诸生拜谒(濓溪祠堂)。”[7]杨忠惠(字敦夫)北宋元祐年间,“知洋州,召郡人朔望率诸生释菜于先圣,退而环坐,执经讲论,课试能否,于是,旧俗一变。”[8]

 

唐宋释菜礼历史沿革,详细内容参见申万里先生《元代文庙祭祀初探》。[9]

 

下面来看元明清北京孔庙释菜礼之历史沿革。

 

第二节 北京孔庙释菜礼之历史沿革

 

根据《钦定国子监志》记载:

 

元中统二年,诏宣圣庙月朔释奠。【《元史·世祖纪》】

 

【谨案:月朔释奠,即释菜也。考今国子监先师庙成于成宗大德十年,则此事应在南城国子学。有元详于释奠,而释菜无闻,故录此以备一代之制。又案《元史·选举志》:侍仪舍人,于上、中斋举礼仪习熟、曾掌春、秋释奠,每月告朔明赞,众与其能者充之。盖今所为月朔释菜者,元时又谓之“告朔”也。】

 

明成化二十二年二月朔,当释菜,值上丁,令以次日释菜。【《明会典》】

 

嘉靖九年,厘正祀典,罢内臣降香。【同上】

 

【谨案:明初每月朔、望,遣内臣于先师庙降香,至是始罢。】

 

万历十三年,定每月朔行释菜礼。【《明史·礼志》】

 

又,公侯驸马伯及戚畹子弟初入监之月,谒先师庙,行释菜礼。用兔醢、果酒、香烛,陈设如常仪。各爵列班于庙墀,礼生赞行四拜礼,班首上殿献爵如常仪。复位,又行四拜礼。监生初入监,赴先师庙报名,庙中礼生赞谒先师,行四拜。【《明太学志》】

 

【谨案:以上二条,别于朔日释菜,即故始入学释菜之意也。附识以备参考。】

 

顺治元年,定月朔行释菜礼。设酒、芹、枣、栗。祭酒于先师位及四配位前三献。东、西哲庑位前以监丞、博士等官分献。次诣启圣祠【今改崇圣祠】行礼。分献官亦随行礼。十五日司业上香,与朔日同。

 

【谨案:旧制:每月朔、望,堂上官率属赴后殿及土地祠行礼,今惟正月行之。余俱派监丞、博士、助教等员余崇圣祠行礼,助教一员于土地祠行礼。又、东、西哲向以监丞、博士分献,今博士、助教等官轮派,监丞不与焉。】[10]

 

元统一全国,当时各地孔庙遭到很大破坏,庙学祭祀也受到很大影响。但元初皇帝为笼络汉族士人,依然采纳他们的建议,举行释奠礼和释菜礼。各地庙学也随之纷纷建立,释奠礼和释菜礼得到很大程度上的恢复。

 

元中统二年(1261年),诏宣圣庙月朔释奠(注:释菜)。【《元史•世祖纪》】

 

对“释奠服色”,元朝也有具体规定,至元十年(1273年),中书省鉴于当时“外路官员、提学(官)、教授每遇春秋二丁,不便常服以供执事,于礼未宜”的情况,经过讨论,规定:“自今以往,拟合令执事官员各依品序穿着公服,各处陪位诸儒,亦合衣谰带,冠唐巾,以行释菜之礼。”[11]

 

中统二年(1261年)元政府颁布了文庙“告朔礼”[12],从此北方就有了固定的朔望祭祀制度,元朝统一以后,各地儒学对朔望祭祀制度进行了修订。根据“告朔礼”和至元二十九(1292年)年绍兴路学的“学式”,朔望祭祀于每月的朔、望日在各级儒学进行。

 

据《明志》,洪武十七年(1384年),“敕每月朔望,祭酒以下行释菜礼,郡县长以下诣学行香”。

 

明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二月朔,当释菜,值上丁,令以次日释菜。【《明会典》】

 

嘉靖九年(1530年),厘正祀典,罢内臣降香。【同上】

 

万历十三年(1585年),定每月朔行释菜礼。【《明史•礼志》】

 

据《明志》,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定制:仲春秋上丁日遣大臣祭先师孔子及其配位之外,“每月朔,及每科进士行释菜礼,司府州县卫各提调官行礼,牲用少牢,乐如太学”,“京府及府县学止行释菜礼”。

 

又,公侯驸马伯及戚畹子弟初入监之月,谒先师庙,行释菜礼。用兔醢、果酒、香烛,陈设如常仪。各爵列班于庙墀,礼生赞行四拜礼,班首上殿献爵如常仪。复位,又行四拜礼。监生初入监,赴先师庙报名,庙中礼生赞谒先师,行四拜。【《明太学志》】

 

顺治元年(1644年),定月朔行释菜礼。设酒、芹、枣、栗。祭酒于先师位及四配位前三献。东、西哲庑位前以监丞、博士等官分献。次诣启圣祠【今改崇圣祠】行礼。分献官亦随行礼。十五日司业上香,与朔日同。

 

第三节 北京孔庙释菜礼之内容比较

 

通过仔细比较,我们可以看到,它们之间既有一定的继承关系,同时亦有所区别。

 

首先,释菜之时间。

 

元代是每月朔释菜,即“每朔旦,日未出,设立献位阶下,诸生列位于后”,望日是否行上香仪,史料未作详细交代,但根据后面明清之释菜仪,亦应与之相似;明代是朔日行释菜仪,望日行上香仪;清代亦是朔日行释菜仪,望日行上香仪。

 

其次,释菜之前的准备。

 

元代是先放圣寿辇于宣圣右边(曾孟位上)香案,具下祝案,置祝板于上。然后设立献位于阶下,诸生列位于后。明清无放圣寿辇和设祝案、置祝板之举。

 

明代是前期一日,遣属官一员,率庙户赴太常寺领祭品。其日清晨,执事者各司其事,分献官各官分列于棂星门内,监生排班于庙门内。

 

清代是朔日释菜,应用香、烛、酒、果,望日上香,应用香、烛等项,均前期行文太常寺给发关领,至期陈设。届期清晨,由神库点取应用献爵等器,敬谨洗涤备用。朔、望日均于大成殿阶墀下甬道中铺设棕毯。分三班:前祭酒、司业,次分献官,次随行礼官。其八旗教习及六堂肄业生,分东、西二班。有琉球官生时,亦随该学教习,附于肄业生之次行礼。崇圣祠亦铺设阶墀之下,不分班。【以上点簿承办。】其执事各生,由六堂先期拣选开送,照例分派。立执事名册一本,拜庙名册一本,令诸生各赴持敬门画到,不到者查明记过。【以上监丞承办】

 

是日清晨,主献祭酒及随班行礼之祭酒、司业,俱诣致斋所,更朝服。赞引道由东角门入。监丞、博士、八旗官学助教、六堂助教、学正、学录等官,八旗官学教习,既肄业贡、监生,皆从诣阶下。

 

清代释菜执事员数:

 

朔、望行礼,大成殿、崇圣祠纠仪官二员,博士助教等官充。朔日释菜,大成殿侍班二名,通赞四名,正引、哲引、庑引各四名,正位司尊一名,东、西哲司尊二名,东、西庑司尊二名,正位司爵三名,四配司爵八名,东、西庑司爵六名,两庑司爵四名。崇圣祠侍班二名,通赞、正引、配引、庑引各二名,正位司尊一名,东、西庑司尊各一名,正位司爵五名,配位司爵二名,东、西庑司爵各一名。望日上香无司爵,改司尊为司香。

 

第三,释菜之过程。

 

元代:赞者在前先二拜,自东阶升殿,喝‘摆班,’又喝‘班齐。’次喝‘初献官以下皆拜、再拜,两拜毕,平立’。执事者引三献官升殿自东阶。分献官、诸从祀位如殿上仪,初献立宣圣位前,亚、终献立颜孟、十哲位前。赞者喝‘再拜’,俱再拜,拜毕,就跪,三祭酒,再拜具;亚、终献亦如之。礼毕,三献官诣圣寿位前,先再拜,跪上香,就跪,祝香读祝讫,三奠酒毕,就拜,具再拜,礼毕,降至西阶复位。赞者喝‘初献官以下皆再拜、两拜!’礼毕,诸生与献官员[圆]揖,诣讲堂讲经。”

 

明代:竢献官至,通赞唱:“排班!”献官以下各就位。通赞唱:“班齐!闢户!鞠躬!拜,兴。平身!”引赞诣献官前,唱:“诣盥洗所。”献官盥手、帨手讫,引赞唱:“诣酒尊所。”司尊者举(上四下幕)酌酒讫,引赞唱:“诣至圣先师孔子前。跪!献爵!俯伏!兴。平身。”【执事者并同。】引赞唱:“诣复圣颜子、宗圣曾子、述圣子思子、亚圣孟子前。”仪并同。十哲、两庑分献官一同行礼毕,引赞同唱:“复位!”导献官、分献官至原拜位立。通赞唱:“鞠躬!拜,兴。平身!阖户!礼毕!”

 

明望日行香仪:是日清晨,监丞既阖属官分列于棂星门内,监生排班于庙门内,候祭酒、司业至,通赞唱:“排班!班齐!闢户!”唱:“鞠躬!拜,兴。拜,兴。拜,兴。拜,兴。平身!阖户!”

 

清代:通赞赞:“排班。”班齐,赞:“跪,叩,兴。”行三跪九叩礼毕,赞引道诣盥洗所,盥手,帨手。再诣酒尊所,司尊者举羃、酌酒,执爵者由中道上。赞引道祭酒由东阶升,从殿左门入。赞引赞:“诣至圣先师神位前。”一跪一叩,兴。献三爵,一跪三叩,兴。【阶下俱随班行礼】赞引赞:“诣复圣颜子、宗圣曾子、述圣子思子、亚圣孟子位前,”各行三献礼,如正位仪。十二哲、两庑分献官,俱竢祭酒诣亚圣位前时,各赞引引诣神位前行礼,如四配仪。毕,赞引道各官由殿右门出,下西阶复位。通赞赞:“跪,叩,兴。”祭酒及各官行三跪九叩礼,兴。赞:“礼毕。”道由西掖门出。崇圣祠主献、分献与前殿仪同。望日上香,司业诣致斋所更朝服,仪如月朔,不献爵。

 

由元明清三代释菜之过程来看,三者在行释菜仪时俱有赞者或通赞,但元代赞者在前要先二拜,而明清之通赞无此礼。

 

在排班班齐之后,元代初献官以下皆行二拜礼;明代则行一鞠躬一拜礼,清代则行三跪九叩礼。

 

此后,元代是执事者引三献官升殿自东阶。分献官、诸从祀位如殿上仪,初献立宣圣位前,亚、终献立颜孟、十哲位前。明清则是先由赞引道诣盥洗所,盥手,帨手,再诣酒尊所,司尊者举羃、酌酒,清代赞引此时道祭酒由东阶升,从殿左门入。

 

此后,元代三献官诣宣圣位及颜孟、十哲位前元代要行再拜礼,然后跪,三祭酒,一起再拜。明代诣至圣先师孔子前,行一跪礼,献爵。执事者并同。然后诣复圣颜子、宗圣曾子、述圣子思子、亚圣孟子位前,仪并同。十哲、两庑分献官一同行礼。明代望日行上香仪要行四拜礼。清代诣至圣先师位前,行一跪一叩礼。献三爵,行一跪三叩礼,其余阶下人等俱随班行礼。然后诣复圣颜子、宗圣曾子、述圣子思子、亚圣孟子位前,”各行三献礼,如正位仪。十二哲、两庑分献官,俱竢祭酒诣亚圣位前时,各赞引引诣神位前行礼,如四配仪。

 

礼毕之后,元代三献官诣圣寿位前,先再拜,跪上香,就跪,祝香读祝讫,三奠酒毕,就拜,具再拜,礼毕,降至西阶复位。赞者喝‘初献官以下皆再拜、两拜!’礼毕,诸生与献官员[圆]揖,诣讲堂讲经。”

 

明代十哲、两庑分献官一同行礼毕,复位。导献官、分献官至原拜位立。排班班齐,最后行一拜礼。

 

清代礼毕,各复位。祭酒及各官行三跪九叩礼。崇圣祠主献、分献与前殿仪同。望日上香,司业诣致斋所更朝服,仪如月朔,不献爵。

 

【参考文献】

 

[1]【清】孙希旦:《礼记集解》(上),中华书局,1989年2月,第428-429页。

 

[2]【清】孙希旦:《礼记集解》(中),中华书局,1989年2月,第562-563页。

 

[3]参见李炳海:《释菜、奠菜漫议》,载《文史知识》,1994年09期。

 

[4]《新唐书》卷十五《礼乐》

 

[5]《旧唐书》卷一百六十二《曹华传》。

 

[6] [唐]独孤及:《昆陵集》卷九《福州都督府新学碑铭》,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7]周敦颐:《周元公集》卷六朱熹《韶州州学濂溪先生祠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8]吕陶:《净德集》卷二十二《朝奉大夫知洋州杨府君墓志铭》,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9]申万里:《元代文庙祭祀初探》,载《暨南史学》,2004年00期。

 

[10]【清】文庆李宗昉 纂修 郭亚南 等点校《钦定国子监志》(上册),北京古籍出版社,2000年3月,第425-428页。

 

[11]《元典章•礼部二•服色》,《秀才祭丁当备唐巾谰带》。

 

[12]《元典章》三十一《礼部四•儒学》。

 

责任编辑:葛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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