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涛】《庄子·天下》篇“内圣外王”本意发微

栏目:思想探索
发布时间:2014-09-27 13: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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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涛

作者简介:梁涛,男,西历一九六五年生,陕西西安人。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国学学刊》执行主编。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中国孔子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文化部“孔子文化奖”推选委员会委员,孟子研究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荀子研究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主要研究中国哲学史、儒学 史、经学史、出土简帛等,出版《郭店竹简与思孟学派》、《孟子解读》、《儒家道统说新探》等,其中《郭店竹简与思孟学派》获多项人文社科奖。入选北京市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中国人民大学“明德学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北京市“四个一批”社科理论人才等。


《庄子·天下》篇“内圣外王”本意发微

作者:梁涛

来源:作者授权   发布

时间:甲午年九月初四

           西历2014年9月27日


“内圣外王”出于《庄子·天下》篇,本是一个道家术语,但在今日学术界却被广泛用来指称儒家,认为儒学之理想和目标,可以《庄子》“内圣外王”一语概括之,儒学即内圣外王之学。笔者近年关注内圣外王的研究,包括:(1)《庄子·天下》篇“内圣外王”的本意为何?(2)内圣外王如何由一个道家术语转变为儒家术语?(3)检讨当代学者以内圣外王范式研究儒学史的成就及存在的问题,主要以牟宗三、余英时先生为例。(4)尝试建构更为合理、周全的内圣外王研究范式。本文为该研究的第一部分,敬请方家、学者指正。

 

一、 以往学术界对《庄子·天下》篇“内圣外王”的理解

 

《庄子·天下篇》乃讨论古代学术之名篇,向来备受关注,谈《天下篇》鲜有不涉及内圣外王者。但自民国以来,解释内圣外王的学者虽然多矣,但或语焉不详,或望文生义,或牵强附会,至今仍未有让人满意者。举其要,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是认为《庄子》内圣外王实际表达的是孔子、儒家的思想。如熊十力先生在《十力语要·复性书院开讲示诸生》一文中称:“昔吾夫子之学,内圣外王。”[1]同书《答牟宗三》一信则说:“庄子以内圣外王言儒者之道,其说当本之《大学》。然内外二字,但是顺俗为言,不可泥执。《大学》经文,只说本末,不言内外。”[2]在《原儒》一书中,熊十力亦说:“《庄子·天下篇》以内圣外王称孔子,却是囊括大宇。孔子与儒学之广大在此。然此四字昔人以来皆作陈言笼统含混过去,不问如何是内圣,如何是外王。且外王骨髓在内圣,不解内圣休谈外王。”[3]熊氏既认为庄子的内圣外王实际是称孔子,其学说本之于《大学》,这样便涉及到一系列严肃、复杂的学术问题,需要做出严格的论证、说明,不是随便说说就可以的。熊氏在《原儒》中虽然有“道家之学原本《大易》,孔子之枝流也”之说,[4]但也只是一般提及,并没有多少根据。故熊氏之说虽然有一定影响,但其对内圣外王的解读却是“强傅会儒家之义以推衍之”的典型。

 

二是认为《庄子》内圣外王是对老子“君人南面之术”的指称。如张舜徽认为:“庄周之学,与孔、孟异趣,则其所谓‘圣’若‘王’,自非儒门之所谓‘圣’所谓‘王’也。……后人不解斯理,必说‘内圣’为‘圣贤’之圣,‘外王’为霸王之王,岂不过甚矣哉!”[5]那么,道家的“内圣外王”应如何理解呢?张舜徽认为,“君人者,掩其聪明,深藏而不可测,此之谓‘内圣’”,“显其度数,崇高而不可逾,此之谓‘外王’”。“内圣外王”不过是“古者君道之经。”[6]张舜徽认为,我国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统治阶级为了适应最高统治者的需要,便出现了一种研究怎样实行统治的方法、权术的专门学问”,“《老子》一书,是战国时期讲求这门学问的老专家们裒辑自来阐明‘君人南面术’比较精要的理论书。”[7]张氏认为,《庄子》的内圣外王不应与儒家的圣、王概念相混同,有其合理之处。但他对内圣外王的解读则存在较多问题,尤其是将《老子》思想概括为“君人南面术”,显然有简单化的嫌疑,以此来理解内圣外王显然不能成立。

 

第三种观点认为,《庄子》内圣外王应根据庄子的思想,尤其是内篇的思想来理解。相比较而言,此说影响较大,亦得到广泛认可。钱基博先生称:

 

  “圣”之为言“通”也,所以适己性也,故曰“内”。“王”之为言“往”也,所以与物化也,故曰“外”。“内圣外王”,盖庄生造此语以阐“道”之量,而持以为扬榷诸家之衡准者,惟引庄生之言足以明之。[8]

 

  钱氏认为,“‘内圣外王之道’,庄子所自名其学;而奥指所寄,尽于《逍遥游》、《齐物论》两篇;盖《逍遥游》所以喻众生之大自在;而《齐物论》则以阐众论之不齐。则是《逍遥游》者所以适己性,内圣之道也;《齐物论》者所以与物化,外王之道也。”[9]在钱氏看来,内圣外王不仅是庄子首倡的思想主张,同时还是其“权度百家”的学术原则,诸子百家都可以此原则衡量之。百家之学中惟有关尹、老聃能发明内圣外王之道,其余诸家皆不明“内圣外王”之道或未达其境。同理,《庄子》三十二篇亦可以此原则划分之,“性命之安在我,则放乎逍遥之游,内圣之德也。性命之安在人,乃以征物论之不齐,外王之道也。此《庄子》书大指也。然《庄子》三十二篇,言《逍遥游》者二十篇,言《齐物论》者十二篇,而本篇(指《天下》篇)之为叙录者不算焉。”[10]

 

按,钱氏之说影响较大,但其实颇有疑问,最大的问题是将“归往”“王”解释为“前往”之“往”,望文生义,造成误读。钱氏据声训称:“‘王’之为言,往也。”[11]按,此“往”应为“归往”之往,盖天下归往即为王也。《荀子·正论》:“天下归之之谓王,天下去之之谓亡。”《白虎通义·号》:“王者,往也,天下所归往。”《风俗通义·王霸》:“王者,往也,为天下所归往也。”但钱氏却称“‘王’者,往也,往即‘逝’(《尔雅·解诂》:‘逝,往也。’)”[12]释“王”为前往,认为外王即“与物化”,随万物变化,牵强附会,不能成立。

 

二、《庄子·天下》篇的作者问题

 

从以往的研究来看,内圣外王应如何理解,与《天下篇》的成书和作者有着密切联系,对后一问题的认识不同,往往会影响到对前一问题的理解。故要破解内圣外王之谜,首先要解决《天下篇》的作者问题。而《天下篇》的成书又颇有争议,向来存在着庄周自作、庄子后学或后代学者所做等不同看法,[13]至今仍聚讼纷纭,未有定论。笔者曾就这一问题请教刘笑敢教授,刘教授谦称对内圣外王没有研究,但认为《天下篇》应是庄子后学黄老派的作品。对于这一提示,笔者颇感意外和欣喜,于是去查刘笑敢教授的《庄子哲学及其演变》一书,发现其经过论证、分析,将庄子后学分为“述庄派”、“无君派”和“黄老派”三派,而《天下》与外杂篇中的《天地》、《天道》、《天运》、《在宥下》、《刻意》、《缮性》等篇均被归为黄老派的作品。[14]笔者认为,刘笑敢教授的看法提供了理解《庄子》内圣外王的一条重要线索。众所周知,黄老乃道家的一派,其与老庄虽然都以道相标榜,但在思想、主张上存在较大差异。如果说老庄主要反映了士人、知识分子对君主统治的消极反抗,表现为愤世嫉俗的隐逸思想的话,那么,黄老则从逃避现实转向积极参与现实,一改老庄“寂然无声,漠然不动,引之不来,推之不往”的消极无为,要求“循理而举事,因事而立功,推自然之势”(《黄老帛书·十六经》),甚至主张兴义兵以统一天下,表现出对政治实践的积极参与和热切关注。“前者复古倒退,后者积极进取;前者批判儒、法,反对一切政治伦理规范,后者溶儒、道、法、墨、阴阳于一体,提倡各种规范并行不悖;前者消极出世,后者面对现实循理而进,二者表现了很大程度的不同。”[15]因此,由道家的黄老派提出内圣外王的概念,不仅可能,而且十分合理。学术界公认,《汉书·艺文志》所收司马谈《论六家要旨》对道家的论述,实际就是对当时流行的黄老思想的概括:

 

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采,事少而功多。

 

这里的“道家”是指黄老道家,而非老庄道家。老庄“剽剥儒墨”,对儒墨法各家均持批判态度,老子称:“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老子》38章)斥责儒家所推崇的仁、义、礼是对道的背离,是祸乱的根源。又称:“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老子》57章)对法家重视的法也持批判态度。而黄老则“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对儒墨法诸家不仅不排斥,反而融合吸收其观点,表现出兼容并蓄的学术倾向。《天道》篇称:“是故古之明大道者,先明天而道德次之,道德已明而仁义次之,仁义已明而分守(职责)次之,分守已明而形名次之,形名已明而因任(因材授任)次之,因任已明而原省(考察)次之,原省已明而是非次之,是非已明而赏罚次之,赏罚已明而愚知处宜……此之谓大平,治之至也。”这里,仁义、形名、赏罚不是对道的背离和损害,而是道的落实和展开,与老子“失德而后仁”有所不同且正相反。《在宥》篇亦称:“故圣人观于天而不助,成于德而不累,出于道而不谋,会于仁而不恃,薄于义而不积,应于礼而不讳,接于事而不辞,齐于法而不乱。”这里的圣人也是以天(道)为本,兼行仁义、礼法的。此外,黄老帛书《经法·道法》:“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管子·心术》:“虚而无形谓之道,化育万物谓之德。君臣、父子、人间之事谓之义,登降揖让,贵贱有等、亲疏有体(分)谓之礼,简物小大一道,杀僇禁诛谓之法。”《文子·上仁》:“古之为君(或谓当为‘道’)者,深行之谓之道德,浅行之谓之仁义,薄行之谓之礼智,此六者,国家之纲维也。……古者修道德即正天下,修仁义即正一国,修礼智即正一乡;德厚者大,德薄者小。”都是将仁义、礼法纳入“道”之中,形成以道家为主而融合儒法的黄老思想。

 

值得注意的是,《天道》篇称“先明天而道德次之”,将“天”列于“道德”之前;《在宥》篇称“观于天而不助……出于道而不谋”,“天”也在“道”之前。故学界一般认为,《庄子·天道》诸篇将老子生天生地的道内化为天地之道,将“地法天,天法道”发展为“德兼(统属)于道,道兼于天”(《天地》),不再将“道”看作最高和唯一的实体,而是认为“道”遍存于天地、贯通于万物的活动、过程、大全,故又称“大道”。《天道》诸篇的这一变化,诚如学者所言,由于不再把“道”理解为超越于万物的绝对,不再强调“道”与万物的差异甚至对立,而是肯定万物皆有其理则、法则,由此必然得出应顺应客观理则、法则的结论。[16]《天道》诸篇之所以将仁义、礼法、赏罚纳入道之中,给予正面的肯定,一定程度上与其对“大道”的理解是密切相关的。另外,黄老派重视“静因”之道,认为“无为之道,因也。因也者,无益无损也”(《管子·心术》),要求君主“缘理而动”,从客观理则出发,不对臣下、民众作过多干预,也是这种道论的反映。

 

不过,《天道》诸篇的天地固然也指大自然之天地,但更重要的是表达虚静无为的价值原则。在这一点上,其与老庄仍是一致的。“夫虚静恬淡寂漠无为者,天地之平(或谓当为‘本’)而道德之至也,故帝王圣人休焉。”(《庄子·天道》)天地的根本是虚静恬淡寂漠无为,帝王、圣人休心于此,就可获得“静”也就是“万物无足以挠心”的精神状态。“夫明白于天地之德者,此之谓大本大宗,与天和者也。”(同上)明白、领会虚静恬淡寂漠无为的天地之德,就等于抓住了根本,可以为君、为臣,“一心定而王天下”。“夫虚静恬淡寂漠无为者,万物之本也。明此以南乡,尧之为君也;明此以北面,舜之为臣也。以此处上,帝王天子之德也;以此处下,玄圣素王之道也。”(同上)因此,《天道》篇一方面讲“大道”,另一方面又讲“大道之序”,认为“语道而非其序者,非其道也”。而在“大道之序”中,“天”又据有首要的地位。“古之语大道者,五变而形名可举,九变而赏罚可言也。骤而语形名,不知其本也;骤而语赏罚,不知其始也。”所谓“五变”是指经过“天”、“道德”、“仁义”、“分守”、“形名”五次变化才达到形名的阶段,而“九变”则是再加上“因任”、“原省”、“是非”、“赏罚”四次变化才达到赏罚的阶段。故《天道》诸篇虽然肯定礼法、形名,但与虚静恬淡寂漠无为的价值原则相比,其地位和作用显然是有所不同的,虚静无为是“本”,而礼法形名是“末”。如果不知其本,骤然讲形名、赏罚,则是只知“治之具”,只知治理的形式、手段,而不知“治之道”,不知道治理的根本原则。故“三军五兵之运,德之末也;赏罚利害,五刑之辟,教之末也;礼法度数,刑名比详,治之末也;钟鼓之音,羽旄之容,乐之末也;哭泣衰绖,隆杀之服,哀之末也。此五末者,须精神之运,心术之动,然后从之者也”(同上)。“精神之运,心术之动”也就是要虚静无为,“虚则静,静则动”,礼法、形名、赏罚之“末”需以这个“本”为条件,服从这个“本”,才可发挥作用。《天道》诸篇的本末观与黄老对形神关系的理解也有一定关系,《论六家要旨》称“凡人所生者神也,所托者形也。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敝,形神离则死。……由是观之,神者生之本也,形者生之具也。不先定其神[形],而曰‘我有以治天下’,何由哉?”可见,神是生之本,只有“先定其神”,方有条件治天下,否则便是本末倒置。而《天道》篇亦称“形德仁义,神之末也,非至人孰能定之!”形名、道德、仁义不过是神之末,只有至人才可以确定、实行它。仍是以神为本,以治天下的形德仁义为末。

 

司马谈《论六家要旨》称道家“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又称“虚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纲也”,说明黄老的思想一是“以虚无为本”,在超越的层面要求明乎天地之德,达至虚静恬淡寂漠无为的境界;二是“以因循为用”,在经验的层面强调遵循事物的本性、法则,强调“审察明理”、“循名究理”,具有举本统末的鲜明特点。黄老的这一特点,某种程度上也是对老庄思想的发展和突破。老子称:“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57章)强调无为、无欲、好静是治国安民的根本,但对如何具体正民、富民、化民却很少论及,故可以说是由体达用,以体为用。后庄子则齐生死、泯物我,走向“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的逍遥境界。与此不同,黄老派则“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将仁义、尚贤、形名、赏罚等纳入其思想中,作为治天下的具体方法和手段,在突出虚静、无为之体的同时,也承认仁义、形名等在用中的作用。既讲天地之德,大本大宗,又讲缘理而动,因循为用;既讲虚静恬淡寂漠无为,又讲“王天下”、“畜天下”;既讲“精神专一”,“昧然无不静者矣”,又讲“赡足万物”,使万物丰足;既讲圣道、玄圣素王,又讲帝道、帝王之德。故《天道》诸篇中是存在着一种既重视“圣”,又重视“王”的思想,如“静而圣,动而王”,《天下》篇的内圣外王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提出来的,故也应放在这一背景下去理解。

 

三、《庄子·天下》篇“内圣外王”疏解

 

    《庄子·天下》篇虽提出“内圣外王”,但文字简略,语焉不详,其具体内涵如何,成为学者不断猜测、争议的学术之谜。另外,《天下》篇论及“内圣外王”时,提到“方术”、“道术”、“神明”、七等人物、“古之人”,以及“本数”、“末度”等概念或内容,这些概念或内容对理解“内圣外王”亦关系重大。故要破解内圣外王之谜,就不能局限于《天下》篇,而应结合《天道》诸篇的相关内容,将《天下》篇的“内圣外王”放在《天道》诸篇的背景下去理解。同时,对“神明”、七等人等概念、内容做出分析、说明,搞清其与内圣外王的内在联系。下面试对《天下》篇论及内圣外王的一、二自然段做出分析、疏解。《天下》篇称:

 

天下之治方术者多矣,皆以其有,为不可加矣!古之所谓道术者,果恶乎在?曰:“无乎不在。”曰:“神何由降?明何由出?”“圣有所生,王有所成,皆原于一。”

 

这里,作者首先对古今学术做了对比,今之学术发生于“道术将为天下裂”的时代, “不幸不见天地之纯,古人之大体”,其所见只是道之一偏、一隅,其所治只是“方术”,“方术对下文道术言,道术者,全体,方术者,一部分也。”[17]但所治者不仅不知,反以为其所有者已无以复加,不可超越,反映了“一曲之士”的浅薄和无知。古之学术则不同,其面对的是道之整体,其所治为“道术”。从“无乎不在”一句可知,道术是遍存于万物之中,是贯通万物的整体、大全,或“一”。这个“道术”涉及的内容当然极为广泛,但其核心无疑是“圣”和“王”,故下文又以设问的形式提出“圣有所生,王有所成”,表示其所谓道术乃是一种“圣”、“王”之道,反映了黄老派的道术观。

 

值得注意的是,《天下》篇在提到圣、王时,以“神何由降?明何由出?”发问,以“圣有所生,王有所成”作答,圣、王与神、明显然具有一种对应关系,神、明的内涵如何,对于理解圣、王至为关键。如学者指出的,“古人以为,日、月、星三辰中,日和月皆出于地而落于地,属于地的范畴;而列星恒际玄天,属于‘天’的范畴。神气降于天,明形出于地,‘神’和‘明’相接,成为天地交感的媒介,万物由此而化生。日久天长便结晶出‘神明’的哲学概念。”[18]概言之,原初神明的“神”指恒星神光和灵雨神气等,而神明的“明”则包含日月二明。“在古人的自然观中,不是有了天地便会产生万物,天地之间的交通至关重要,天地之间以什么来相交通呢?在古人那里,神降明升是天地交通的最重要的媒介和形式,由此便产生自然‘神明’的生机观念。”[19]故神明是阴阳概念之前表示自然界生机的核心观念,甚至在古人的观念中,阴阳就是由神明所生,“阴阳者,神明之所生也。”(《郭店竹简·太一生水》)

 

先秦两汉时期,“神明”概念往往与“天地”有关,“天地∕神明”可谓当时普遍的思想模式。如,“天尊地卑,神明之位也。”(《庄子·天道》),“礼乐偩天地之情,达神明之德。”(《礼记·乐记》)在当时人们的观念中,天降精气构成万物的精神,地生物质形成万物的形貌,如《鹖冠子·度万》:“天者神也,地者形也。”《黄帝内经·素问五》:“天有精,地有形。”故神、明往往也与“内∕外”、“神∕形”具有意义的关联,具体讲,“神”落实为内在的精神,有“神”方可有“圣”;“明”凝聚为外在的形体及行为,有“明”方能为“王”。神、明分别代表了天、地之德,成为圣、王的形上根据;前者是形上的超越领域,后者是经验的道德政治领域。但二者构成道术的整体或“一”,故说“皆原于一”。《天下》篇将圣、王与神、明对应,归之于道,原之于“一”,显然在其看来,圣之所生、王之所成并非只是一个政治实践的问题,并非是对经验的概括和总结,而首先是对天道——神、明的体悟和把握,需要“明于天,通于圣”(《庄子·天道》),体现了典型的道家思维方式。只不过《天下》篇的“道术”与《天道》诸篇的“大道”一样,将超越的本体与具体的理则都包括在内,因而“无乎不在”,内涵更为丰富而已。《天下》篇接着提出了著名的天下七品说:

 

 不离于宗,谓之天人;不离于精,谓之神人;不离于真,谓之至人。以天为宗,以德为本,以道为门,兆于变化,谓之圣人;以仁为恩,以义为理,以礼为行,以乐为和,熏然慈仁,谓之君子;以法为分,以名为表,以参为验,以稽为决,其数一二三四是也,百官以此相齿;以事为常,以衣食为主,蕃息畜藏,老弱孤寡为意,皆有以养,民之理也。

 

这里的首要问题是,作者提出天人、神人、至人、圣人、君子、百官、民七种人的用意何在?与上文的“道术”、“圣王”,以及下文的“内圣外王”是一种什么关系?由于《天下》篇的主旨是评品百家之学,故有学者认为,《天下》篇是以七种人代指百家之学,前四种人指道家,君子指儒家,百官指法家,民指农家等。这种理解过于机械、狭隘,未必符合作者本义。其实这段文字主要还是承接上文继续谈道术的问题,是对以圣、王为核心的道术的进一步落实和展开。从这一点看,它实际可与《天道》篇“是故古之明大道者……”一段对读。《天道》篇认为,欲明大道要经过“先明天”、“道德次之”、“仁义次之”、“分守(以及形名、因任等)次之”、“赏罚次之”的具体过程,大道包含了自身展开、呈现的品节和秩序。与之相应,《天下》篇则提出居于道之不同品节的七等之人;前者讲的是道之序,所谓“语道而非其序者,非其道也”(《天道》),后者则讲的是处于道之不同序位上的人。

 

具体而言,天人、神人、至人对应的是“天”或天道,所谓“不离于宗”、“不离于精”、“不离于真”均是就天或天道而言,只不过“宗”是就根源上讲,“精”是就情态上讲,“真”是就性质上讲,所指都是“一”,都是道。“‘不离于宗’者,谓不离于天,与天为徒,故曰‘天人’也。‘不离于精’者,谓‘独与天地精神往来’,功成而物不知,故曰‘神人’也。‘不离于真’者,谓忘己与物,不为物累,故曰‘至人也。……故天人、神人、至人云者,亦三而一,一而三者也。”[20]天下七等之人,从品节来看实际只有五等。天人、神人、至人代表了庄子的理想人格,其特点是与天为一,超然物外,齐同生死,逍遥自在。在《庄子》内篇中也可以看到他们的身影,如,“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淖约若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逍遥游》)“至人神矣!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冱而不能寒,疾雷破山、飘风振海而不能惊。若然者,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齐物论》)内篇没有天人而有真人,“天与人不相胜也,是之谓真人”,“不以心损道,不以人助天,是之谓真人。”(《大宗师》)故真人也就是天人,杂篇《庚桑楚》便称天人为“敬之而不喜,侮之而不怒者,唯同乎天和者为然”。

 

圣人对应的是“道德”,《天道》篇将“道德”列于“天”之后,突出的应不是“道”而是“德”,或者说“道”已落实为“德”——“德者,得也。”圣人位于天人、神人、至人之后,不仅仅是因为后者“皆云‘不离’,不离云者自然而至。圣人则云‘以为’,以为云者,勉为而至。故圣人为第二等人”,[21]更重要的,是圣人能够“兆于变化”,预见事物的变化。既“原天地之美”,又“达万物之理”(《知北游》);既“虚静恬淡寂漠无为”(《天道》),又穷神知化,经纶天下;既有内圣,又有外王,故“踌躇以兴事,以每成功”(《外物》)。这样的圣人显然是黄老派理想人格的代表,指理想的君上、侯王等。黄老派推崇老子,其圣人观应是对老子的继承和发展,《老子》一书即以圣人为侯王、人君的代称,“其书言“圣人”者凡三十许处,皆有位之圣人,而非无位之圣人也。”[22]在七等人之中,圣人“上通天人、神人、至人,下通君子,更下而又以齿百官、理万民”,实居于中枢地位。[23]

 

君子对应的是“仁义”,他们“以仁为恩,以义为理,以礼为行,以乐为和”,是儒家理想人格的体现,“尧舜禹汤文武周孔,世所谓儒家之道,则合乎君子一等。”百官对应的则是“分守”、“形名”、“因任”等,他们处于国家的官僚组织中,这套组织“以法为分,以名为表,以参为验,以稽为决,其数一二三四是也”,即以法的形式确定官职的名分,然后以官职的名分为标准,考察官员的政绩,做出升降取舍的决定。百官依此一二三四的科层等级各尽其职,确定其职权范围,国家便能实现有效的管理。“法家、名家之流,所以辅佐君人南面之治者,则合乎百官一等也。”至于民,则以谋生为急,关注的是衣食蓄养的实际问题,“民之理”即民之性。如果要勉强对应的话,或许可以对应“赏罚”。盖民者,百官所治理之对象也。

 

这样,通过七等(或五等)人的划分,《天下》篇对道术做了进一步的说明。盖道术虽“无乎不在”,其在社会政治领域,则主要体现在这七等(五等)人中,是一种圣王之道。故《天下》篇言方术则言“治”,凡“治”则已为对待,所“治”已为对象;其言道术则言“在”,“在”者存在。道术既“无乎不在”,又自成一体,体现了其性质和特点。《天下》篇又称:

 

古之人其备乎!配神明,醇(章太炎:借为“准”)天地,育万物,和天下,泽及百姓。明于本数,系于末度,六通四辟,小大精粗,其运无乎不在。

 

 此段文字中“古之人”具体何指?至为关键,关涉到对内圣外王内涵的理解。对于此问题,学术界实际存在不同看法。(1)认为“古之人”包括了前面的七种人。如顾实称:“古之人其备乎者,谓备有七等之人也。”并认为天人、神人、至人、圣人,分别代表了内圣的四等道术,而君子、百官、民则代表了外王的三等道术。[24]按照这种理解,下文的内圣外王并非由某一等人,而是七等人共同承担的,七等人声气相通,彼此配合,方可成就内圣外王。(2)认为“古之人”不应包括所有的七等人,而只是其中的一等人,具体讲,就是圣人。如刘小枫认为:“‘古之人’指推?恐怕不会指所有七品,‘泽及百姓’表明至少不包含‘民’,甚至也不包括君子和百官,因为作者用‘人’称七品到‘圣人’为止。……天人、神人、至人的生活方式是‘不离于……’,至多可以说‘配神明,醇天地’,既不必‘育万物’也无需‘和天下’。由此看来,唯有‘圣人’不仅得‘配神明,醇天地’,而且必须‘育万物,和天下’,以致最终‘泽及百姓’。” [25]按此说法,则《天下》篇的内圣外王只是针对圣人而言,只有圣人可以做到内圣外王。但如此一来,他人岂非多余?其与内圣外王又是什么关系?(3)肯定内圣外王主要是针对圣人,但认为内圣外王之道外,还存在内圣之道和外王之道。如陈柱认为,“庄子书所言道有三等义谛,有内圣之道焉,有内圣外王之道焉,有外王之道焉。所谓内圣者,即《天下篇》所谓天人、神人、至人者是也。……所谓内圣外王之道者,即《天下篇》之所谓圣人是也。……所谓外王之道者,即《天下篇》之所谓君子。……是故读庄子之书,必明此三等义谛,则庄子之本末精粗始可得而明。”[26]

 

以上看法均有一定道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从《天道》诸篇来看,黄老派不一定要求圣、王统一在一种人身上,也承认圣道、王道的并存。如,“天道运而无所积(注:滞),故万物成;帝道运而无所积,故天下归;圣道运而无所积,故海内服。”(《天道》)这里的帝道约等于王道,其与圣道是并存的。又如,“帝王圣人休焉”(同上),这里的帝王、圣人也是并存的两种人。《天道》诸篇主要强调的是“以天为宗”、“以道为本”,将“虚静恬淡寂漠无为”这个“万物之本”应用于社会政治实践中,“以此处上,帝王天子之德也;以此处下,玄圣素王之道也。”(同上)因其所处地位不同,自然可有或圣或王的不同结果。当然,圣、王也可以统一在一起,如“静而圣,动而王”,这里“圣”、“王”的主体显然是统一的,故在《天道》诸篇中两种表述实际是并存的。另外,《天道》诸篇虽然区分了道的品节、次序,但又将其看作一个整体,为同一个大道,《天下》篇七等之人对于道术而言亦是如此。故严格说来,只有内圣外王之道,道术是一而非三,圣道、王道不过是内圣外王之道的具体体现或某个方面而已。陈柱将道术一分为三,叠床架屋,未必准确。但既然内圣外王之道体现在不同的人那里,天人、神人、至人、圣人,甚至包括君子、百官都处于道术的某一品节或次序,那么,他们与后文的“一曲之士”又有什么不同呢?是否意味着在古之人这里,已出现了“道术将为天下裂”?合理的解释是,古之人能够以“以道观之”,虽然不免处于道术之一隅,却能以道、整全的眼光看待自己在大道中的位置,做到“以道观言而天下之君正,以道观分而君臣之义明,以道观能而天下之官治,以道泛观而万物之应备”(《天地》)。而一曲之士则是“以人观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误以为自己所见即是道之全部,“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察(高亨:借为杀,分裂之义)古人之全”,割裂了道之整全。

 

明乎此,则对“古之人”的理解不必过于狭窄,“醇天地,育万物,和天下,泽及百姓”的内圣外王之道应是由以上五种人,至少是百官以上者共同实现、完成的。陈柱、刘小枫突出圣人的地位和作用,是正确的,刘小枫所说几点也基本可以成立。但圣人之所以承上启下,内圣外王,并不是因为其乾纲独断,事必躬亲,越疱代俎,恰恰相反,乃是因为其“因循为用”,虚静无为,既发挥君子的教之功,也借用百官的治之能,这才是黄老派圣人观的体现。故在《天道》诸篇看来,“上必无为而用下,下必有为为天下用。此不易之道也。”“本在于上,末在于下;要在于主,详在于臣。”(《天道》)圣人或君上不必事事有为,只需秉“本”执“要”,不可陷入“末”、“详”之中,而将后者交予臣下去完成,这才是“配神明”、“醇天地”,效法天地的表现。盖“无为而尊者,天道也;有为而累者,人道也。主者,天道也;臣者,人道也。天道之与人道也,相去远矣,不可不察也”(《在宥》)。“天不产而万物化,地不长而万物育,帝王无为而天下功。”(《天道》)“古之王天下者,奚为哉?天地而已矣!”(同上)圣人或君王要做到“无为而天下功”,除了效法天道外,还需要“因”,即顺应、遵循治理之道,这在其他黄老作品中也有反映。如,“古之王者,其所为少,其所因多。因者,君术也;为者,臣道也。为则扰矣,因则静矣。因冬为寒,因夏为暑,君奚事哉?”(《吕氏春秋·审分览·任数》)“有道者不为五官之事,而为治主。君知其道也,臣知其事也。”(《申子·大体》)圣人或君王只要懂得、明白了治理之道并遵循之,就可以避免“主劳而臣逸”,不必事事有为了。可见,内圣外王的实现,既要“以虚无为本”,又要“以因循为用”,这也是黄老派君无为而臣有为的要点所在。理解了这一点,则上文中一向颇费索解的“本数”、“末度”便可得到说明。

 

关于本数、末度,高亨称:“本数,大经大法也。末度,细节细目也。末度系属于本数之下,故曰系。”[27]此说颇为恰当,但没有对“大经大法”、“细节细目”做具体说明,是其不足。钱基博认为本数即下文的“《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因不同于“礼法度数,刑名比详”之所谓“治之末”,故称。[28]此说源于成玄英疏:“本数,仁义也;末度,名法也。”未必成立。其实,这里的本数就是指“虚静恬淡寂寞无为”,数有原理、道理之意,本数即根本的原理;末度即“礼法度数,刑名比详,治之末也”,度有法度、法则之意,末度指具体的法度、法则。虚静无为的根本原理需落实在礼法刑名的具体法度之中,如此才可以“六通四辟,小大精粗,其运无乎不在”,对各个方面,大小事物都产生影响和作用。《天下》篇接着说:

 

其明而在数度者,旧法、世传之史尚多有之;其在于《诗》、《书》、《礼》、《乐》者,邹鲁之士、缙绅先生多能明之。——《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其数散于天下而设于中国者,百家之学时或称而道之。

 

存在于“古之人”的道术已一去不复返,但我们在旧法、世传之史,《诗》、《书》、《礼》、《乐》,以及百家之学那里仍可以见其踪迹。值得注意的是,《天下》篇将旧法、世传之史置于《诗》、《书》、《礼》、《乐》之前,反映了道家的文化史观。据记载,道家创始者老子曾为“周守藏室之史”(《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说明道家与史官文化渊源颇深。《汉书·艺文志》称:“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虽然诸子出于王官说因多有附会的成分往往受到质疑,但道家与史官的关系却得到学者的认可。[29]《艺文志》又说道家“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说明道家注重对历代成败得失的总结,由此发展出贵柔守雌、无为不争、不为天下先的社会人生哲学,而史官恰恰负责记载历代成败得失。又据《周礼·春官》:“大史,掌建邦之六典,以逆邦国之治,掌法以逆官府之治,掌则以逆都鄙之治。凡辨法者考焉,不信者刑之。”“小史掌邦国之志,奠系世,辨昭穆。”可见邦国之法往往也由史官记载、掌握,旧法、世传之史皆出于史官之手,故《天下》篇推崇史官文化,将其置于六艺之上便不难理解。至于《诗》、《书》、《礼》、《乐》,虽出于王官之学,属于诸子共享的文化大传统,但由于“老、墨诸公,不降志于删定六艺,而孔氏擅其威”[30],六艺乃经过孔子的删定而得以流传,这样便逐渐成为儒家的专有,而活跃于邹鲁一带的孔门后学、缙绅先生掌握了其解释、话语权。至于百家之学,则更在其下了。由于史官、六艺、诸子百家的地位不同,用语上也略有差别。言旧法、世传之史,则说“其明而在数度者”,数度,即制度、法度也。故史官所掌,乃古之道术最为鲜明且体现于制度的方面。言六艺,则说“其在于”。言百家,则说“其数散于”,数即“不知其义,谨守其数”(《荀子·荣辱》)之数,指具体的条文、节目,故诸子所传已是道术的细枝末节,已难见其全体了。有学者认为“数”为衍文,非是。在这种情况下,“道术将为天下裂”已不可避免。将,训为则。裴学海《古书虚字集释》卷八:“将,犹则也。”道术则被天下人所分裂。

 

四、《庄子·天下》篇“内圣外王”述要

 

“内圣外王”在《庄子》书中仅一见,且没有明确的解释、说明,为后人的各种猜测和解释提供了可能。本文赞同《天下》篇与《天道》诸篇都属于庄子后学黄老派作品的看法,认为二者思想具有内在的联系,一些概念和表述明显具有对应的关系,故主张根据《天道》诸篇中的相关概念与内容对内圣外王做出解读。基于这一理解,我们认为《天下》篇内圣外王的“内圣”主要是指“以天地为宗”,“恬淡寂寞虚静无为”,指一种超脱物外,逍遥自在的精神境界;而“外王”则是指通过“因循为用”、君无为而臣有为所达到“海内归”、“天下服”的具体事功,指“无为而功天下”。内圣主要是对庄子思想的继承,天人、神人、至人都可以在《庄子》内篇中发现其身影或思想的根据;外王则来自老子的“无为而无不为”,但又“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将君子、百官等包括进来,以仁义、礼法、刑名等作为治国的具体手段,体现了黄老派的思想特点。

 

在内圣与外王的关系中,庄子后学黄老派主张内圣为本,外王为末,认为“明白于天地之德者,此之谓大本大宗”,“一心定而万物服”,强调“本在于上,末在于下”,具有举本统末的思想倾向。《天下》篇对七等人(五等人)的划分,“明于本数,系于末度”的表述均反映了这一点,其内圣外王之道实际是由内圣到外王。但由于黄老派主张“因循为用”,强调尊重客观治理之道,反对君主对臣下、民众作过多干预。《天下》篇也主张君子“以仁为恩,以义为理,以礼为行”,对百官“以法为分,以名为表,以参为验,以稽为决”,故仁义、礼法、形名等“末度”在外王的实践中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由内圣而外王,不是直通而是曲通,是内圣通过仁义、形名等“末度”而达至外王,即虚静无为的“本数”需“系于末度”,落实于或通过“末度”来实现完成。

 

内圣外王的实现,圣人的作用无疑十分重要和关键,其上通天人、神人、至人,下达君子、百官乃至于民,将七种人(五种人)结为一有机整体。圣人不仅有内圣之德,也建有外王之功,内圣、外王于此得到统一。不过由于在黄老派那里,圣人作为“王”主要是虚位之王,是上无为而下有为、君无为而臣有为之王,故内圣外王之道也不是由圣人独自承担和完成。《天下》篇同时列出天人、神人、至人,以及君子、百官等,绝非无谓之举,乃是表明只有他们的共同参与才可以真正实现内圣外王。天人、神人、至人在内圣方面树立了“游乎四海”、超脱利害,“无己”、“无功”、“无名”的人生境界和理想,功莫大焉,而君子、百官对外王的社会教化和治理同样至为关键,甚至可以说,民也是不可忽略的一环,因为古之民“以事为常,以衣食为主”,是“见素抱朴,少思寡欲”之民,而非“昭昭”、“察察”之民。而圣人的特殊性不仅在于其有内圣之德,也因为其虚静无为,使君子、百官各尽其能、各守其责,“老弱孤寡”,“皆有以养”,无为而无不为,建立起外王之功。

 

内圣外王的“内”和“外”具体何指?关系到内圣外王的理解。《庄子》书中的内、外大致有以下几种用法。(1)与其他概念相连,表示空间和位置等。如,“彼游方之外者也,而丘(注:孔子)游方之内者也。外内不相及。”(《大宗师》)“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六合之内,圣人论而不议。”(《齐物论》)前者指社会之内(“方内”)和社会之外(“方外”),后者指宇宙之内(“六合之内”)和宇宙之外(“六合之外”)。(2)指人的内和外,内指内在的思想、精神、修养,外指外在的行为、活动、事功等。如,“举世而誉之而不加劝,举世而非之而不加沮,定乎内外之分,辩乎荣辱之境。”(《逍遥游》)“以禁攻寝兵为外,以情欲寡浅为内。”(《天下》)(3)指自然而具和人力所致。如,“(北海若)故曰:‘天在内,人在外,德在乎天。……’曰:‘何谓天?何谓人?’北海若曰:‘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秋水》)内在的天然而成,非人力所致,外在的后天所成,有为而致。与此相关,内、外也可以指两种不同的行为,内指顺应天道、自然的行为,外指符合社会、习俗的行为。如,“内直者,与天为徒。……若然者,人谓之童子,是之谓与天为徒。外曲者,与人之为徒也。擎跽曲拳,人臣之礼也。人皆为之,吾敢不为邪?……是之谓与人为徒。”(《人间世》)上面内、外的三种含义中,第一种显然可以排除在外,与内圣外王有关的主要是第二种,即内在德性为圣,外在事功为王,这主要是针对圣人而言。若联系到其他几种人,则还应包含了第三种含义,即《天下》篇所列举的几种人中,天人、神人、至人不离于天地之本,属于天德,而君子、百官奉行仁义、礼法,属于人德,前者为内圣,后者为外王,而圣人则贯通二者。

 

内圣外王是庄子后学黄老派提出的思想观念、政治主张,同时也可以作为学术评价的标准和原则,《天下》篇评价百家之学,即以此为标准。如评价庄子之学,则称其“与天地精神往来”,面对天地这个根本(“其于宗也”),“稠(通‘调’)适而上遂”,做到了内圣,但在“应于化而解于物(顺应变化而超脱外物)”,也就是外王上,“芒乎昧乎”,“未之尽者”,有所不足。其评价老聃、关尹之学,则称“以本为精,以物为粗,以有积为不足,澹然独与神明居”,“常宽容于物,不削于人”。内圣、外王均有所建树,“虽未至于极”,没有达到“古之所谓道术”,但也可称为是“古之博大真人哉!” 至于其他诸子,《天下》篇也一一以内圣和外王为标准,对其做出分析和评价。


注释:

 

[1] 熊十力:《十力语要》,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186页。

 

[2] 同上,第316页。

 

[3] 熊十力:《原儒》,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3页。

 

[4] 同上,第25页。

 

[5] 张舜徽:《周秦道论发微·道论通说》,第64~65页。

 

[6] 同上。

 

[7] 张舜徽:《周秦道论发微·老子疏证》,第93页。

 

[8] 钱基博:《读〈庄子·天下篇〉疏记》,张丰乾编:《庄子天下篇注疏四种》,华夏出版社2009年版,第104页。

 

[9] 同上,第90页。

 

[10] 同上,第106页。

 

[11] 同上,第94页。

 

[12] 同上,第95页。

 

[13] 参加严灵峰:《〈庄子·天下篇〉的作者问题》,载张丰乾编:《庄子天下篇注疏四种》,第333~394页;及崔大华:《庄学研究》,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98~103页。

 

[14] 刘笑敢:《庄子哲学及其演变》(修订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尤参见第三章“《庄子》外杂篇的分类”及第九章“庄子后学中的黄老派”。

 

[15] 罗祖基:《老庄黄老比较论纲》,《青海师范大学学报》1990年第1期。

 

[16] 参见丁原明:《黄老学论纲》,山东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12~123页。

 

[17] 高亨:《〈庄子·天下篇〉疏证》,载张丰乾编:《庄子天下篇注疏四种》,第173页。

 

[18] 郭静云:《“神明”考》,《中国儒学》第1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427页。

 

[19] 郭静云:《先秦两汉道家思想中自然“神明”观之演变》,黄忠天主编:《2006道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册,昶景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06年出版,第159页。

 

[20] 陈柱:《子二十六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97~98页。

 

[21] 高亨:《〈庄子·天下篇〉疏证》,前引书,第175页。

 

[22] 高亨:《老子正诂》,《高亨著作集林》第5卷,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99页。

 

[23] 顾实:《〈庄子·天下篇〉讲疏》,载张丰乾编:《庄子天下篇注疏四种》,第15页。

 

[24] 同上,第18、12~17页。

 

[25] 刘小枫:《颠覆天下篇——熊十力与〈庄子·天下篇〉》,《中国文化》2011年第2期。

 

[26] 陈柱,前引书,第89~94页。

 

[27] 高亨:《〈庄子·天下篇〉疏证》,前引书,第178页。

 

[28] 钱基博:《读〈庄子·天下篇〉疏记》,前引书,第102页。

 

[29] 参见王博:《老子思想的史官特色》,台湾文津出版社1993年版。

 

[30] 章太炎、梁涛:《〈訄书〉评注·订孔》,陕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1页。

 

责任编辑: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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