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纯斋主人】《春秋》三传通读入门之庄公二十四年

栏目:经学新览
发布时间:2024-08-10 11: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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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三传通读入门之庄公二十四年

作者:三纯斋主人

来源:“三纯斋”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七五年岁次甲辰七月初五日甲辰

          耶稣2024年8月8日

 

[春秋]二十有四年,春,王三月,刻桓宫桷(jué)。

 

葬曹庄公。

 

夏,公如齐逆女。

 

秋,公至自齐。

 

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

 

戊寅,大夫宗妇觌(dí),用币。

 

大水。

 

冬,戎侵曹。

 

曹羁出奔陈。

 

赤归于曹。

 

郭公。

 

鲁庄公二十四年,公元前670年。

 

春季,《春秋》有两条记录,第一条是“二十有四年,春,王三月,刻桓宫桷。”刻,是镂刻的意思。桷,是建筑物里方形的椽。鲁庄公二十四年三月,鲁国给鲁桓公宗庙的椽上刻了花纹——跟上次柱子刷红漆一样,又搞了点装饰。

 

但是根据上次的经验,这次能被《春秋》记录显然也有问题。《左传》就记录了当时有人提出不同意见:

 

二十四年春,刻其桷,皆非礼也。御孙谏曰:“臣闻之,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先君有共德而君纳诸大恶,无乃不可乎?”

 

御孙,是鲁国的大夫,按照《国语·鲁语》的记载,也被称作“匠师庆”。这段记录开宗明义直接下结论,认为“刻桓宫桷”这件事是“非礼”的。当时有一位叫御孙的人直接就此劝谏鲁庄公说:“臣听说,节俭是一个人所具备的美好品德中非常重要的一点(注:共,大的意思);奢侈,是重大的恶行。先君是有大德的人,您这样做让他成了有大恶的人,这恐怕不合适吧?”

 

但是,显然御孙的建议鲁庄公也没有采纳,否则《春秋》就不会记录此事了。

 

所以《公羊传》就认为夫子这条记录是在讥讽鲁庄公:

 

何以书?讥。何讥尔?刻桓宫桷,非礼也。

 

《榖梁传》更是详细解释了一下:

 

礼,天子之桷,斫(zhuó)之砻(lóng)之,加密石焉。诸侯之桷,斫之砻之。大夫斫之,士斫本。刻桷,非正也。夫人,所以崇宗庙也。取非礼与非正,而加之于宗庙,以饰夫人,非正也。刻桓宫桷,丹桓宫楹,斥言桓宫以恶庄公也。

 

斫,是用刀斧砍;砻,是打磨的意思;“夫人”,有人认为这里的“夫”是发语词,则“夫人”是表示“这个人”的意思,不是国君夫人——但我感觉这样就跟后面的“以饰夫人”对应不上了,我认为这里的“夫人”,就是指国君夫人,相应的后面的“以饰夫人”就是以讨好夫人的意思。

 

这段解读意思说,按照礼制,天子宫庙的椽,砍伐下来了要经过打磨,而且要用细密的石头精细打磨;诸侯庙的椽,砍下来要经过打磨;大夫庙宇的椽,砍下来削去多余的树枝就可以用了,士这个层级的只需要砍掉树根就能用了。夫人,是应该对宗庙保持敬意的。给鲁桓公宗庙做的这些事,既不符合礼仪也不正确,用这个方式来讨好夫人,这种做法不对。现在又是给鲁桓公庙宇的柱子雕刻花纹,又是刷红漆,是斥责鲁庄公做的不对。

 

从去年冬天到今年春天,围绕重新装修鲁桓公宗庙惹出这么多事,为何鲁庄公在父亲去世二十多年后重新装修他的宗庙?杜预注释《左传》到此的时候,提出一种观点,他认为是“将逆夫人,故为盛饰。”因为鲁庄公马上要迎娶夫人了,需要在宗庙举行仪式,因此对父亲的庙宇做了重新装饰。这个也与《榖梁传》这里提出的“以饰夫人”的说法相一致,韦昭注释《国语》至此也持此说。但鲁庄公做的这些装饰父亲宗庙的行为,显然在当时人眼里,是不符合礼制的要求,不符合国君应该崇尚节俭的要求。

 

春季,《春秋》的第二条记录是承接去年曹庄公去世一事,“葬曹庄公。”三传均未关注。

 

从夏天到秋天,《春秋》的记录主要都是围绕鲁庄公的婚礼。先是鲁庄公去迎亲,《春秋》记录说“夏,公如齐逆女。”结合我们之前讲述的当时的婚礼流程,鲁庄公这样做似乎是符合礼仪的。《左传》未关注此事,《公羊传》的解读就一句话:

 

何以书?亲迎,礼也。

 

看来“礼也”,会被《春秋》记录下来;非礼也,也会被《春秋》记录下来。

 

《榖梁传》的说法就比较怪异了:

 

亲迎,恒事也,不志。此其志何也?不其正亲迎于齐也。

 

亲自迎亲是正常的事情,按说没有必要记载,为何《春秋》在这里记录了?因为认为鲁庄公这次亲自去齐国迎亲是不正确的。

 

——不亲自迎亲,你们说非礼,不对;亲自迎亲了,你也说不对。来来来,老夫子,您教教我,怎么办?

 

为何鲁庄公这次迎亲被认为非礼?我猜可能问题出在“如齐”上,即正常情况下新娘子入境鲁国了,鲁庄公去迎接才对,而不应该一直越过国境去齐国迎接。

 

不管如何,鲁庄公是接到了新娘子了,到了秋天,顺利返回鲁国,《春秋》记录说“秋,公至自齐。”对这条记录,《左传》和《公羊传》没有关注,但是《榖梁传》又来挑刺:

 

迎者,行见诸,舍见诸。先至,非正也。

 

迎亲这种事,就表示在行路的时候能看见被迎接的人(即夫人),休息的时候也能看见(注:言下之意是一直陪伴左右不分开的)。鲁庄公先回来(而不是一起回来),这是不正当的。

 

鲁庄公先一步到达,那被他迎娶的新娘什么时候来到鲁国的?按《春秋》的记载看,确实是晚了一步才来的鲁国,“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这位夫人姜氏,后世史称哀姜。特意跟鲁庄公回到鲁国分开说,显然不是同时到达。

 

为何鲁庄公去亲迎,但没有同时到达?《左传》没有解释,《公羊传》给出一个说法:

 

其言入何?难也。其言日何?难也。其难奈何?夫人不偻,不可使入,与公有所约,然后入。

 

偻,是本意是人背弯曲的意思,我们今天还有个在用的词“佝偻”就是这个意思,这里“不偻”,意思就是说不顺利、不舒畅。《公羊传》这里连说了三个难,则说明迎亲回国的时候确实发生了一些疑难、困难的事。《公羊传》这段话意思说,《春秋》这里为何用“入”(注:对比鲁庄公是“至”)?是因为有为难的事。为何在这里记录日期?也是因为有为难的事。夫人入鲁国这件事不是很顺畅,未能使她(跟随鲁庄公一起)进入鲁国,后来她跟鲁庄公约定一些事之后,才进入了鲁国。

 

按《公羊传》的解读,这桩婚姻即使已经到了要举办婚礼这一步了,双方之间还是存在分歧,所以一直还在博弈,鲁庄公之所以提前回到鲁国,不知道是不是谈崩了一怒之下的反应?这位新娘子此时提要求,感觉有点临门胁迫的味道。

 

到底分歧所为何事?此前在鲁庄公如齐纳币的时候说过,鲁庄公其实心有所属——鲁庄公当时有一位事实上的伴侣,史书称“孟任”,杜预注释《左传》至此的时候,提出一个观点,说:“《公羊传》以为姜氏要公,不与公俱入,盖以孟任故。”认为就是因为孟任的存在,导致哀姜对鲁庄公提出了一些要求。我觉得还是很有可能的。

 

《榖梁传》则提出另一种观点:

 

入者,内弗受也。日入,恶入者也。何用不受也?以宗庙弗受也。其以宗庙弗受,何也?娶仇人子弟,以荐舍于前,其义不可受也。

 

荐是进献,舍是祭品,荐舍即祭祀的意思。《春秋》这里用“入”,是表示鲁国(注:我觉得更大可能应该是鲁庄公甚至包括他身边的宗室及一些大臣)不愿意接受哀姜嫁入鲁国。《春秋》记录日子,表示谴责进入鲁国的人。为何说不愿意接受哀姜?因为宗庙无法接受她。为何宗庙不接受她?娶了仇人家的女孩子,并且让她要在宗庙前祭祀,道义上无法接受。

 

齐国,对于鲁庄公来说,毕竟有着杀父之仇——更不用说文姜跟齐襄公的丑闻了,而今要正式娶仇人的女子,鲁国人心里接受不了,我很能理解。

 

但是新娘子毕竟进门了,婚礼该举行还得继续,《春秋》继续记录,“戊寅,大夫宗妇觌,用币。”觌,是相见的意思。币,指玉、帛之类贵重的财物。戊寅,大夫和宗室的夫人与国君夫人见面,奉上玉、帛等作为礼物。

 

我个人感觉这条记录,意味着哀姜正式以国君夫人的名义公开露面。鲁国大夫拜见哀姜并给其奉上玉、帛,象征政府官员认可哀姜的国母身份;宗室夫人拜见哀姜并给其奉上玉、帛,象征宗室家族认可哀姜成为家庭一员的私人身份。

 

但哀姜这次露面以及做的这些事,三传均提出了非议。《公羊传》认为:

 

宗妇者何?大夫之妻也。觌者何?见也。用者何?用者,不宜用也。见用币,非礼也。然则曷用?栆栗云乎,腶(duàn)脩云乎。

 

腶脩,是加上姜桂作的干肉。宗妇就是大夫的妻子;觌,就是见的意思。《春秋》强调“用(币)”,是表示不应该这样而这样了。与哀姜见面并给她奉上玉、帛,是不合礼制的。那奉上什么是可以的?奉上枣栗、肉干这些是合礼的。

 

《榖梁传》说法如下:

 

觌,见也。礼,大夫不见夫人。不言及,不正其行妇道,故列数之也。男子之贽,羔、雁、雉、腒。妇人之贽、栆、栗、腶脩。用币,非礼也。用者,不宜用者也。大夫,国体也,而行妇道,恶之,故谨而日之也。

 

贽,是礼物的意思,古人进见时手持礼物以表示敬意。“不言及”意思说这条记录《春秋》没有记录为“戊寅,大夫及宗妇觌,用币。”“不正其行妇道”意思说大夫也跟宗妇一样去见夫人是不正确的。

 

这段解读基本跟《公羊传》的说法一致,认为按照礼仪,大夫是不能见国君夫人的。《春秋》在这里没有用“及”,是认为大夫行妇人之道是不正当的,因此把大夫宗妇并列出来。男人之间见面,可以送羊羔、大雁、野鸡、鸟肉之类作为礼物;女子之间初次见面,可以送栆、栗、腊肉之类。送玉、帛,是不合礼仪的。大夫,代表着国家的体面,而行妇人之道,夫子对此表示憎恶,因此慎重地记录下日子。

 

《左传》秋季的记录如下:

 

秋,哀姜至。公使宗妇觌,用币,非礼也。御孙曰:“男贽,大者玉帛,小者禽鸟,以章物也;女贽,不过榛栗栆脩,以告虔也。今男女同贽,是无别也。男女之别,国之大节也,而由夫人乱之,无乃不可乎?”

 

晋士蒍又为群公子谋,使杀游氏二子。士蒍告晋侯曰:“可矣!不过二年,君必无患。”

 

第一段,对应《春秋》的记录。秋天,哀姜嫁过来了之后,鲁庄公让宗妇与她见面并送上贵重礼物,这不符合礼仪。御孙就此评论说:“男子见面,地位高的人之间送玉帛,地位一般的人之间送禽鸟,用礼物表示身份。女子见面,互赠的礼物不过是榛、栗、栆、干肉之类,表示对彼此的虔敬。男女之间是有区别的,这是国家很重要的礼节。而今由于夫人让这种区别变得混乱,这怎么行?”

 

综合三传的解读,我们可以看到,当时对于人们之间见面送礼物表达敬意,是认可的,但对于送什么礼物,是有一定讲究的。送些小礼物可以,身份高贵了送些贵重的也可以,但大都是一些干果肉类的实用型礼物。我觉得这个习俗其实挺好,初次见面带点小礼物,表示一下对对方的尊重。但三传均认为这次送的礼物,超规格了——说句不好听的,有点将礼节性往来变成了行贿受贿了。而且杜预注释《左传》到此的时候,更认为不单单是礼物的事,更是男女之间礼仪的事,他说:“礼,小君至,大夫执贽以见,明臣子之道。庄公欲奢夸夫人,故使大夫、宗妇同贽俱见。”认为按照礼节大夫拜见夫人一下送点小礼物,表明君臣之道就行了——看到这的时候,我还挺开心,跟我前面对大夫见哀姜的解读是一样的——但是,杜预似乎并不认可鲁庄公让宗妇也见哀姜并送贵重礼物,认为这是有意向哀姜炫富。

 

其实不止三传对此提出批评,《国语·鲁语》里也有一段《夏父展谏宗妇觌哀姜用币》的记录,讲述的也是此事,不过劝谏鲁庄公的人是夏父展。

 

鲁庄公与哀姜的婚礼流程到此宣布结束,这一年鲁庄公已经三十六岁,这个年纪结婚放在今天都算是晚婚,何况当时。这桩婚姻也是赤裸裸的政治婚姻,从整个过程看,外界对此也不看好,所以后来走向悲剧就在所难免了。

 

第二段讲述晋国的事,接续的还是鲁庄公二十三年提到的那个反间计。游氏二子,应该也是属于桓、庄之族且是比较重要的人物。第二段意思说,士蒍又为公子们策划,(用计)使他们杀掉了游氏家族的两位人士。士蒍对晋献公说:“行了!不出两年,您就不用再为这群人而忧愁了。”——我觉得士蒍可以说是《左传》截至目前最成功的一个内奸了!

 

随着鲁庄公这桩不被看好的婚姻告一段落,鲁国又受到一次灾害的侵袭,还是在秋天,《春秋》记录说“大水。”迷信的视角看,是不是意味着老天都不看好这桩婚姻?但这条记录三传都没有解读,说明当时人并不总是认为自然灾害就一定预示着人事。

 

进入冬季之后,战争再次爆发,《春秋》记录说“冬,戎侵曹。曹羁出奔陈。赤归于曹。郭公。”这几条记录前面都好理解,冬季,戎人侵略曹国,曹国的羁出奔到陈国。(战争结束后)有个叫赤的人回到了曹国。但是最后“郭公”这两个字,让人读的莫名其妙,应该是在流传过程中有文字缺失,但具体缺失的是什么,已不可考了,所以这两个字没法解读了,就这样扔着吧。

 

这里的羁、赤,显然是人名但未见史书记载,杜预认为羁是曹国的世子,赤就是曹僖公,之所以说“归”,是因为此前他被戎人抓走了;后面的郭公,杜预则认为就是《春秋》传世过程中的阙误,不足采纳。

 

但是,《公羊传》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曹羁者何?曹大夫也。曹大夫,此何以书?贤也。何贤乎曹羁?戎将侵曹,曹羁谏曰:“戎众以无义,君请勿自敌也。”曹伯曰:“不可。”三谏不从,遂去之。故君子以为得君臣之义也。赤者何?曹无赤者,盖郭公也。郭公者何?失地之君也。

 

曹羁,是曹国的一位大夫,作为曹国的大夫,之所以被《春秋》记录下来,是因为夫子称赞这个人贤德,何以见得呢?当初戎人要侵犯曹国,曹羁劝谏曹僖公说:“戎人众多又不讲道义,您不要亲自去应战。”曹僖公说:“不行。”曹羁劝谏了几次,曹僖公都不听,于是他就逃离曹国去了卫国。因此君子认为曹羁是懂得君臣之义的。赤是谁呢?没听说曹国有这个人,大概就是后面提到的郭公吧。郭公是谁?是一位失去国家的诸侯——《公羊传》对于曹羁的事情,倒是说的有眉有眼的,看着挺像回事。对于赤和郭公的说法则纯粹是在猜测了。

 

《公羊传》这里提到的曹羁三谏曹伯不听而去,君子以为得君臣之义,是因为按照《礼记·曲礼》的说法,“为人臣之礼,不显谏,三谏而不听,则逃之。”作为臣子的不能多次强行劝谏君主——所以前面提到的楚国那位鬻拳甚至胁迫楚王采纳自己建议,就更是不应该了——但是实际上历来学者并不认为臣子劝谏之后君主不听,臣子就明哲保身远离君主一定是正确的,中国传统文化中,更赞同那种直言敢见的诤臣,所谓“武死战,文死谏”反倒是很长一段时间里公认的臣子本分。

 

《榖梁传》没有提曹羁的事情,也是猜测了一下赤和郭公的身份,然后在猜测的基础上做了解读:

 

赤,盖郭公也。何为名也?礼,诸侯无外归之义,外归,非正也。

 

赤,大概就是郭公吧。这里为何称名?因为按照礼制,诸侯没有从外国归来的说法,从外国归来,是不对的。——言下之意这位郭公是位诸侯,名赤,这里之所以称名是表示贬斥。

 

《公羊传》和《穀梁传》同源,所以很多时候观点相近。二者都认为赤是郭公。郭,即郭国,任姓,史载为齐国所灭。按此处观点,被灭国后其国君可能当时在曹国流亡。但强行把赤和郭公拉上关系有点勉强,因为这里的记录方式不合乎《春秋》的体例,如果赤真是郭公,那《春秋》应该记录为“郭赤归于曹”才对,或者记录成“赤归于曹。赤,郭公也。”——但后者的表述方式其实也不符合《春秋》记事体例。而且《穀梁传》认为“诸侯无外归之义”其实也很勉强,诸侯外归的例子此前《春秋》并不鲜见,不过类似情况《春秋》都用的是“入于”。

 

综合三传对这段记录的解读,对于这三个神秘人物——尤其是赤和郭公——身份的说法,我个人更倾向于杜预的解读。曹僖公名叫夷,至少今天的读音跟赤有点相似。至于郭公,后面有文字缺失,《春秋》也仅此一处出现,我很怀疑是某种讹误——例如某位史官读《春秋》至此顺手做了个个人标记,别人就以为是《春秋》中的记录,一直保留了下来。还是那句话,读书可以质疑,质疑才能有所悟。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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