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纯斋主人】《春秋》三传通读入门之庄公十八年

栏目:经学新览
发布时间:2024-08-04 23: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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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三传通读入门之庄公十八年

作者:三纯斋主人

来源:“三纯斋”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七五年岁次甲辰六月廿八日戊戌

          耶稣2024年8月2日

 

[春秋]十有八年,春,王三月,日有食之。

 

夏,公追戎于济西。

 

秋,有蜮。

 

冬,十月。

 

鲁庄公十八年,公元前676年。

 

春季,《春秋》唯一的记录是鲁国发生了一次日食,“十有八年,春,王三月,日有食之。”这是《春秋》出现的第四条日食记录,对比此前的日食记录会发现,此前的记录要么明确说是“某月某天”,要么明确说是“某月朔”,要么是二者兼而有之。但这条记录,只说了月份,既不言日,也不言朔,这是《春秋》第一次出现这样的记录。《春秋》一共有三十七条日食记录,既不言日也不言朔的只有两条,除了这一条,另一条发生在鲁僖公十五年五月。

 

《公羊传》没关注这条记录。《榖梁传》解读如下:

 

不言日,不言朔,夜食也。何以知其夜食也?曰:王者朝日。故虽为天子,必有尊也,贵为诸侯,必有长也。故天子朝日,诸侯朝朔。

 

《春秋》之所以既没有写明这次日食具体在哪一天,也没有说那天是朔日,说明这次日食发生在夜间。怎么知道这次日食是发生在夜间呢?因为王者是早上要向太阳行朝拜礼的。即使是周天子,也必定有他所尊崇的(注:如此处提到的“朝日”),高贵如诸侯,也有需要他们敬重的长者。因此天子行朝日礼,诸侯行朝朔礼。

 

这段话我们今天的人看完,可能还是不明白所以然。首先想不通的估计就是日食怎么可能是发生在夜晚?这里的“夜食”,是说人们肉眼能看到日食结束是在凌晨天未明的时候。这次日食应该还是发生在初一,即朔日,为何这样说呢,因为这段话里提到的“天子朝日”,是指古代帝王每月的初一要举行一次朝拜日神的礼仪。本次日食应该是在举办这个礼仪的时候,观测到的,但当时已经明显接近尾声。白天才是我们习惯上的朔日,而凌晨在当时人眼里则算夜里,也就是所谓的晦日,所以按照当时的观点,这次日食不应该算在朔日,也不应该是具体的某个白天。

 

与“天子朝日”对应的“诸侯朝朔”,也是一种礼仪,汉代何休注释说:“礼,诸侯受十二月朔政於天子,藏於太祖庙,每月朔朝庙,使大夫南面奉天子命,君北面而受之。比时,使有司先告朔,谨之至也。”诸侯每年十二月的时候接受天子颁布的朔政,存于祖庙,然后每月初一诸侯要朝拜祖庙,同时按照天子的规定执行当月的规定动作,以示尊奉王命正朔。

 

自汉以后,谶纬及天人合一思想兴盛,所以后世人对天文学现象多有附会解说。例如这条记录,我查资料就看到后来有人解读说是代表周天子权势衰微、齐桓公坐大。这种说法,思路就是太阳象征最高统治者,日食发生则太阳光芒被遮蔽,意味着天子的权威受到侵害损伤,则必然对应有权臣坐大。其实王室衰微已经多少年了,跟这次日食一点关系都没有,只不过恰好当时有一个相对强势的诸侯齐桓公而已。如果按照这理论,则此前鲁隐公三年、鲁桓公三年莫非还得对应到郑庄公欺凌周天子了?许倬云先生在《西周史》中说过一句话,他说:“人类幻想的天庭,原是人间实况的反映。”我是非常赞同的。所谓天人感应,其实是用人事附会天象,而非天象预兆人事。

 

《左传》春季的记录与这次日食无关:

 

十八年春,虢公、晋侯朝王,王飨醴(lǐ),命之宥(yòu),皆赐玉五珏,马三匹。非礼也。王命诸侯,名位不同,礼亦异数,不以礼假人。

 

虢公、晋侯、郑伯使原庄公逆王后于陈。陈妫归于京师,实惠后。

 

醴,是甜酒。虢公,具体是虢国哪位国君,不好确定。晋侯,是晋献公。宥,杜预注释说“助也,所以助欢敬之意”。这段意思说,鲁庄公十八年春季,虢公和晋献公朝见了周惠王。周惠王赐给他们甜酒招待他们,命他们助礼,并给他们都赏赐了五对玉、三匹马。这是不合礼仪。周王册封诸侯的时候,等级名分是不同的,所以对待他们礼仪上也是有区别的,不能随意乱了规矩。

 

这里之所以会强调“王命诸侯,名位不同,礼亦异数,不以礼假人”,是因为虢公是公、晋侯是侯,二者等级不同,所以从礼法角度而言,二人不能享受周王同等礼遇。

 

第二段记录是几位诸侯和卿士为周惠王迎亲。原庄公应该是王室的卿士。虢公、晋献公、郑厉公等委托原庄公为使者,去陈国为周惠王迎娶了一位王后。陈妫——即这位王后——史称“惠后”。

 

但实际上此前周惠王有过一位王后,还为周惠王生下了世子,不过这位原配王后此时已经去世。

 

夏季,《春秋》的记录是“夏,公追戎于济西。”夏天,鲁庄公帅军队追杀戎人,一直到济水以西。

 

鲁庄公能追杀戎人,说明双方此前发生了战争,要么是鲁国主动攻打戎人,要么是戎人侵犯鲁国被鲁国反击。参考《春秋》之前的记录,我倾向于后者,即戎人挑衅结果被鲁国反戈一击痛扁一顿。因为如果是鲁国主动攻打戎人,则《春秋》这条记录直接记录成“夏,公帅师伐戎”即可。

 

《公羊传》的观点,跟我视角一致:

 

此未有言伐者,其言追何?大其为中国追也。此未有伐中国者,则其言为中国追何?大其未至而豫御之也。其言于济西何?大之也。

 

大,即以之为大的意思,表示赞誉;中国,是中原诸国,当时是指的是中华文化圈的诸侯国们,以示与蛮夷有别,不是我们今天的“中国”这个概念。豫通预。御,是抵御的意思。

 

这段解读意思说,既然《春秋》都没有说戎人伐我,为何这里直接说我们追杀戎人了?是赞颂我们为中原的诸侯国追杀蛮夷。但是之前没有说戎人攻打中原诸侯国,为何说这里是为了中原诸侯国而追杀戎人?是赞誉鲁庄公在戎人还没有侵犯到中原内地的时候就预先抵御了戎人。这里说“济西”是什么意思?表示夸赞他的功绩。

 

《榖梁传》解读如下:

 

其不言戎之伐我何也?以公之追之,不使戎迩(ěr)于我也。“于济西”者,大之也。何大焉?为公之追之也。

 

迩,接近的意思。也是先解释一下为何不说戎人伐我而直接是鲁庄公帅师追杀戎人,是因为鲁庄公帅师追杀他们,使得戎人根本不能迫近我们。“于济西”,是表示夸赞此事。为何夸赞?是因为鲁庄公亲自帅军队追杀戎人。

 

我读完《公羊传》和《榖梁传》的解读,怎么感觉就是拍马屁唱赞歌么。

 

《左传》夏季记录如下:

 

夏,公追戎于济西。不言其来,讳之也。

 

说明确实是戎人先来侵犯鲁国的,《春秋》之所以没有先说戎人来犯,是由于避讳——杜预注释到此的时候,就说“戎来侵鲁,鲁人不知,去乃追之,故为之讳”。

 

到了秋天,又发生了虫灾,《春秋》记录说“秋,有蜮(yù)。”蜮,就是伤害谷类的一种害虫。《左传》秋季的记录如下:

 

秋,有蜮,为灾也。

 

发生了虫灾,所以记录了下来。

 

《公羊传》解读如下:

 

何以书?记异也。

 

因为事出异常,所以记录了下来。

 

《榖梁传》的解释则与二者不同:

 

一有一亡曰有。蜮,射人者也。

 

有时候有,有时候无(注:亡,即无),《春秋》记录为“有”。蜮,是一种能攻击人的害虫。

 

《榖梁传》在这里提出的“一有一亡曰有”,需要跟《春秋》此前的几次虫灾记录对比来看就好理解了。《春秋》此前的几次虫灾记录,都没有这个“有”字,如:

 

(鲁隐公八年九月)螟。

 

(鲁桓公五年秋)螽。

 

(鲁庄公六年秋)螟。

 

这条记录里多了“有”字,所以《榖梁传》认为这个字是有特殊含义的。结合对这条记录的解读,我们也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即榖梁派认为,如果虫灾是持续性的,则《春秋》的记录是直接用虫名字,名词动用。如果是间歇性的,则会加上“有”这一类的词。

 

至于《榖梁传》这里提到的“蜮,射人者也”,则是在古人传说中,蜮是一种怪兽,这种怪兽能含沙射人,被射中的人就会生病——我感觉也许真就是某种能喷射毒液的动物而已,只是当时人的认识有限,夸张了。

 

冬季无事可记,所以《春秋》以“冬,十月”三个字宣告鲁庄公十八年的结束。但《左传》在冬季讲述了一段楚国的历史:

 

初,楚武王克权,使鬥缗尹之,以叛,围而杀之。迁权于那处,使阎敖尹之。及文王即位,与巴人伐申而惊其师。巴人叛楚而伐那处,取之,遂门于楚。阎敖游涌而逸。楚子杀之,其族为乱。冬,巴人因之以伐楚。

 

权,即权国,杜预注释说“南郡当阳县东南有权城。”大致在今天的湖北当阳县,有考证说是子姓诸侯国。鬥缗和阎敖,都是楚国的大夫。那处,杜预注释说“南郡编县东南有那口城。”在今天的湖北荆门。涌,是湖名,有学者考证说就是今天的湖北省监利县的乾港湖。

 

这段意思说,当初楚武王灭了权国,任命鬥缗管理,结果鬥缗占据权而叛楚,于是楚国包围了权并杀掉鬥缗。将权地的人都迁徙到那处,又派阎敖管理。楚文王即位后,与巴人一起攻打申国,楚军的阵势惊吓着了巴人的军队。巴人于是叛楚,攻打那处,占据了那处,并攻打楚国的城门。阎敖游过涌湖得以逃逸,被楚文王杀掉,他的族人就因此作乱。冬季,巴人趁着楚国内乱攻打楚国。

 

楚国“与巴人伐申而惊其师”,说明巴国人之前与楚国还是盟友,但在这次伐申战争中看到楚国军队的威风和战斗力之后,意识到楚国的存在对自己是严重的威胁了,于是想先下手为强,转头攻打楚国。《左传》在这里记录的这段事情,显然意味着楚国此时战事尚未结束,具体后事如何发展,来年还有交代。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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