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纯斋主人】《春秋》三传通读入门之桓公十七年

栏目:经学新览
发布时间:2024-07-15 2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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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三传通读入门之桓公十七年

作者:三纯斋主人

来源:“三纯斋”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七五年岁次甲辰六月初九日己卯

          耶稣2024年7月14日

 

[春秋]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公会齐侯、纪侯盟于黄。

 

二月,丙午,公会邾仪父,盟于趡(cuǐ)。

 

夏,五月,丙午,及齐师战于奚(郎)。

 

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

 

秋,八月,蔡季自陈归于蔡。癸巳,葬蔡桓侯。

 

及宋人、卫人伐邾。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

 

鲁桓公十七年,公元前695年。

 

本年《春秋》所有记录《公羊传》都没有关注,只有《榖梁传》和《左传》对少部分做了解读和补充。

 

春季,《春秋》有两条记录,一是“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公会齐侯、纪侯盟于黄。”黄,杜预注释说“齐地”,杨伯峻先生认为在今天的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一带。不过这条记录,《榖梁传》也没关注。

 

春季的第二件条记录是“二月,丙午,公会(及)邾仪父,盟于趡。”——不过三传引述《春秋》时这条记录略有差异,《左传》用的是“会”,《公羊传》和《榖梁传》都是“及”。“会”还是“及”,按照此前的说法是有差异的。趡,杜预注释说是“鲁地”,杨伯峻先生认为在今天的山东泗水县和邹县之间。这条记录,《榖梁传》也没关注。

 

《左传》春季的记录如下:

 

十七年春,盟于黄,平齐、纪,且谋卫故也。

 

及邾仪父盟于趡,寻蔑之盟也。

 

第一段交代黄之盟。这三个国家在黄地结盟,主要讨论了两件事,一是化解齐国和纪国之间的矛盾,二是讨论如何应对卫国内乱。

 

这次会盟,貌似表面上促成了齐、纪和解,应该是齐襄公口头给了自己的姐(妹)夫鲁桓公一个面子,同意暂时与纪国友好相处。

 

卫国的事情,其实跟鲁国和纪国关系不大。因为一来鲁、纪两国跟卫国关系谈不上有多亲近。纵观此前《春秋》记录,鲁国跟卫国发生关系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匹配着宋国,可以说卫国其实每次都是以宋国盟友的身份出现的,鲁国唯一一次欲图单独约见卫君还是鲁桓公十年 “公会卫侯于桃丘,弗遇”这样尴尬的事情。二来卫国跟鲁、纪两国都不接壤,内乱对这两国没什么影响。三国之中只有齐国会关心卫国,因为出奔的卫惠公,此时此刻还在齐襄公庇护之下。齐襄公此次能愿意给鲁桓公面子暂时放纪国一马,我估计提出的条件十有八九就是后续如果齐国对卫国有什么举动,鲁国和纪国要支持齐国。随着黄之盟的结束,困扰鲁桓公很久的齐、纪纠纷,终于可以暂时放一放。

 

第二段交代鲁、邾的趡之盟。这次会盟是为了重温当年两国的蔑之盟——蔑之盟,还是鲁隐公元年的事情,到这时候快三十年了,如果真是重温那次会面之谊,确实间隔的太久了。不过也不是不可能,毕竟那次蔑之盟的参与人邾仪父这次也出现了,而且蔑之盟后,鲁国和邾国之间多次发生矛盾,鲁隐公七年、鲁桓公八年,双方都有战争记录。直到鲁桓公十五年夏天,随着“邾人、牟人、葛人来朝”,关系才有所缓和。这次会盟,如果想真的表示一下双方摒弃前嫌重温旧好的话,上溯到鲁隐公元年那次会盟倒也是说得过去,因为可以佐证双方长久以来有着友好相处的历史渊源——虽然那次会盟的结果,《榖梁传》当时就评论说“不日,其盟渝也”。

 

夏季,《春秋》记录了两件事,一是“夏,五月,丙午,及齐师战于奚(郎)。”开战的地方,《左传》和《公羊传》都说是奚,按杨伯峻先生注释,在今天的山东滕州。《榖梁传》说是郎(注:如果是此前反复提及的“郎”,就不在齐鲁边境。我看资料有考证说《榖梁传》这里应该是“郋(xí)”,如是,则与奚同音,与郎字形相近)。

 

《左传》夏季的记录跟此事有关:

 

夏,及齐师战于奚,疆事也。于是齐人侵鲁疆,疆吏来告,公曰:“疆埸之事,慎守其一而备其不虞。姑尽所备焉,事至而战,又何谒焉?”

 

这次齐鲁之间发生战事,是因为边境上起了冲突。当时齐国人侵犯鲁国边境,守卫边境的官员报告此事,鲁桓公说:“边疆的事情,谨慎地守卫我们这一方,以防万一。只要我们尽力做好防备了,真有战事发生,就正常迎战,有什么必要来报告的?”

 

鲁桓公这话说的很大气,面对战事轻描淡写,尽显雄主风范——不过,正月才跟小舅子会盟,五月两国就起冲突,有点尴尬啊,所以杜预注释到此的时候说了一句“齐背盟而来,公以信待,故不书侵伐。”也是责备齐国在这件事上做得不对。不过注意到《春秋》此处用了个“战”字,按照前面的理论,似乎结局有点打脸么。果然,《榖梁传》就啪啪打脸鲁桓公:

 

内讳败,举其可道者也。不言其人,以吾败也。不言及之者,为内讳也。

 

“内讳败,举其可道者也”,说明这条记录之所以记录下来,因为虽然战场上败了,但是鲁国有道义上的优势。对内一般不记录打了败仗,凡是能记录的败仗,都是选那些确实可以记录的。这条记录之所以没有说鲁国方面率领军队的人,就是因为我们败了,不说明是谁“及”,是表示为鲁国避讳。

 

《春秋》夏季记录的第二件事是“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蔡桓侯封人去世了。不过这条记录三传都未关注。

 

秋季,《春秋》的也是记录了两件事。一是“秋,八月,蔡季自陈归于蔡。癸巳,葬蔡桓侯。”秋季八月,蔡桓侯的弟弟从陈国回来,癸巳,安葬了蔡桓侯。但这里出现两个疑点,一是蔡桓侯去世后继承人的选择,为何选择了此前客居陈国的弟弟回来,而不是自己的儿子继承?蔡桓侯的弟弟之前能客居陈国,并且在蔡桓侯去世后才能回来,则大概率是之前无法在国内立足。结合《榖梁传》前面说的“自陈,陈有奉焉”,这次回国即位,是不是有什么我们明面上还没看到的事情呢?二是蔡桓侯六月丁丑卒,八月癸巳葬,满打满算三个月,明显是葬期提前了。按照此前《公羊传》的说法,“不及时而日,渴葬也。”为何要急匆匆下葬呢?没有看到相关的解释资料。只能猜测可能围绕新君的选择蔡国内部也是发生了一番斗争,最终妥协的结果是这位客居陈国的弟弟回来即位,所以蔡桓侯被匆匆安葬。这位蔡季名献舞,史称蔡哀侯。

 

另外,此处比较特殊的一点是,《春秋》一共有七条蔡国国君的葬礼记录,只有此处对于蔡桓侯的称呼是“侯”,其余六位都是以“公”称呼。杜预认为“称侯,该谬误。”即这里写错了。

 

关于这条记录,《榖梁传》解释说:

 

蔡季,蔡之贵者也。自陈,陈有奉焉。

 

这位蔡国先君的弟弟,是当时蔡国身份尊贵的人;《春秋》特意强调他“自陈”,是指他能回国后面有陈国人的支持。

 

秋季《春秋》记录的第二件事是战争,“及宋人、卫人伐邾。”二月分鲁桓公跟邾仪父才在趡会盟,并且信誓旦旦表示是寻当年的蔑之盟。结果半年就翻脸,比那次蔑之盟的“渝盟”还快。不过这条记录《榖梁传》未关注。

 

《左传》秋季的记录如下:

 

蔡桓侯卒,蔡人召蔡季于陈。秋,蔡季自陈归于蔡,蔡人嘉之也。

 

伐邾,宋志也。

 

第一段解释蔡桓侯的弟弟能回国即位,是蔡国人主动请求的,而且蔡国人对这位新君很推崇。

 

我前面提到为何是弟弟不是儿子即位的这个疑惑,杜预在注释《左传》到此的时候,解释了一下,说:“桓侯无子,故召季而立之。季内得国人之望,外有诸侯之助,故书字。以善得众,称归以明外纳”。认为蔡桓侯无子所以蔡哀侯得以即位。季是这位新君的字,《春秋》称字表示认可蔡哀侯。《春秋》这里用“归”,是说明有外部势力协助他。

 

第二段解释鲁国为何攻打邾国。这次攻打邾国,不是鲁国的本意,是宋国的意思。

 

邾国跟宋国的矛盾,可以追溯到鲁隐公五年,由于“宋人取邾田”引发的战争。这次宋国又挑事欺负邾国,天生同情弱小的我看到此处真的觉得挺讨厌宋国和宋庄公。

 

冬季,《春秋》唯一的记录是“冬,十月,朔,日有食之。”《榖梁传》对这条记录解读说:

 

言朔不言日,食既朔也。

 

对比一下之前《春秋》明确是朔日的一条日食记录,是鲁桓公三年“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就能更好地理解《榖梁传》的解读。意思说,《春秋》在这里虽然注明了是“朔”,但并未说具体是哪一天,是因为“食既朔也”。既,在涉及日食的时候,《公羊传》和《榖梁传》都认为是“尽”的意思,则“食既朔也”是“食尽朔也”,即表示“这次日食尽在朔日当天”。

 

《左传》冬季的事情记录如下: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不书日,官失之也。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居卿以厎(dǐ)日,礼也。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于朝。

 

初,郑伯将以高渠弥为卿,昭公恶之,固谏,不听,昭公立,惧其杀己也。辛卯,弑昭公,而立公子亹(wěi)。

 

君子谓昭公知所恶矣。公子达曰:“高伯其为戮乎?复恶已甚矣。”

 

第一段记录是对于日食事件的解释。日官、日御,杜预注释说“日官、日御,典历数者。日官,天子掌历者,不在六卿之数而位从卿,故言居卿也。厎,平也,谓平历数。” “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于朝”,实际含义即日御负责把天子确定的历法逐层颁行天下。这段意思说,这次日食之所以《春秋》没有记录日期,是史官的失职。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的身份相当卿,主要职责是计算历法,这是礼制的规定。日御要及时把日官推定的日历在朝廷上授给百官。

 

第二段讲述郑昭公之死。此处的郑伯,指郑庄公。高渠弥,在繻葛之战提到过。公子亹,是郑庄公的儿子——至此,当初祭仲劝谏公子忽与齐国联姻时说的“三公子皆君”都应验了。

 

第二段意思说,当初郑庄公想要高渠弥做卿,郑昭公(注:严格讲当时应该称“公子忽”)不喜欢高渠弥,所以反复劝谏郑庄公,但郑庄公没有听从。郑昭公即位之后,高渠弥害怕郑昭公要杀了自己,于是在辛卯日弑杀了郑昭公,立了公子亹。

 

第三段记录,借君子之口评论此事。高伯,即高渠弥。“复恶己甚矣”的复,杜预注释说:“复,重也。本为昭公所恶而复弑君,重为恶也。”意思是高渠弥之前被郑昭公所厌恶已经是得罪了郑昭公,如今又弑杀郑昭公属于再次加重自己的罪行。

 

君子评论说,郑昭公对自己所厌恶的人可谓看得很准啊。公子达说:“高伯恐怕将来难免要遭杀身之祸吧?他加重了自己的罪行,做得太过了啊!”

 

高渠弥为报复而弑君,能做出这样大逆不道的事情,这样的人一般不可能有好下场,所以公子达才说他“其为戮乎”——虽然史书没有记载这位公子达具体是谁,但他的预见还是非常准的。其实不是说冥冥中有天意有报应,用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说,事物的发展是有客观规律的。高渠弥弑君,违背了当时的伦理道德,必然会遭反噬,只是迟早而已。按之前的经验,凡是《左传》提到这种事前带有语言性质的论断,事后往往会应验,后来高渠弥的结局也确实如公子达所预言的。

 

君子虽然认为“昭公知所恶”,但我觉得郑昭公还是妇人之仁,既然看得准,即位之后就应该撤换掉高渠弥,而不是留着在身边埋下祸害以至于自己死于高渠弥之手。

 

考虑到此时郑国还有一位权臣祭仲,所以单独说此事就是高渠弥一己之力促成,似乎不大可能。按照《史记·郑世家》的说法,这次政变就是祭仲在事后与高渠弥达成妥协,共同拥立了子亹——有点像后来的李斯与赵高妥协,拥立胡亥。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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