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卡琳】轻重肢体:中国古籍中的权衡隐喻

栏目:《原道》第41辑
发布时间:2023-04-17 21:48:43
标签:权衡隐喻

轻重肢体:中国古籍中的权衡隐喻

作者:戴卡琳 著(Carine  Defoort, 比利时鲁汶大学教授);杨柳岸(湖南大学助理教授)王晓薇(比利时鲁汶大学汉学博士候选人)译

来源:《原道》第41辑(陈明、朱汉民主编,湖南大学出版社2021年12月) 


摘要:本文分析了中国古籍中权衡身体部位(如指、臂、头)的隐喻。当前西方汉学界对这个议题的认识主要来自葛瑞汉对其修辞功能的分析,以及方丽特对某一类型的“权”的理解。他们的主要依据是《墨辩》里两段残缺的材料。本文关注的是《吕氏春秋》中涉及肢体轻重权衡的故事,这类故事总是被用来强调生命和健康的价值,有相对一致的论述结构,可能是一场相关问题的大辩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剖析这些段落,有助于我们理解其他文本的内涵。


关键词:权; 轻重; 肢体; 《吕氏春秋》; 杨朱; 

 

中国哲学界对《孟子·尽心上》中杨朱的“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十分熟悉,但对后期墨家关于手指之于手臂、手臂之于身体的隐喻性权衡就不那么熟悉,更遑论《吕氏春秋》和《庄子》中关于不同身体部位的权衡比较。《吕氏春秋·审为》中提到“断首以易冠,杀身以易衣”,《庄子·让王》有韩国国君以断臂为代价获取天下的两难,这些故事所使用的修辞手法都不为研究权衡隐喻的学者所注意。笔者认为,这些未被重视的材料,恰好构成了一个庞大而连贯的可供权衡隐喻研究所用的文本群。我们研究《孟子》对杨朱的述评以及后期墨家关于肢体轻重权衡的学说,都不应跳出这一语境。本文首先梳理前人关于权衡隐喻的研究,然后思考做这一研究应涉及哪些文本,最后分析这些文本中关于轻重权衡有哪些论点。整理与分析这些材料,不仅可以丰富我们对先秦辩论术中权衡隐喻的理解,而且可以澄清不同文本关于身体部位的讨论与论辩术的关系。


一、权衡与选择

 

葛瑞汉(A.C.Graham)的《后期墨家的逻辑学、伦理学与科学》,被西方汉学界公认为是“研究传统中国思想的里程碑式作品”,不仅是“迄今为止最详尽,最严谨,且最系统的对后期墨家文本的重构与诠释”,【1】而且引起学界对这个善于总结辩论与思辨的技术性知识的学派的反思。该书对权衡隐喻的探讨正是这方面的典范。葛氏十分重视后期墨家和被他称作“杨朱主义”的材料中所使用的修辞手法。方丽特(Griet Vankeerberghen)进一步区分了古籍中权衡隐喻的修辞性用法。她的大作《选择与平衡一一古籍中作为行为之隐喻的“权”》,是该领域中对比喻修辞分析得最为精妙的作品。【2】本文将从梳理与总结这两位学者关于“权衡隐喻”的观点出发,展开我们的讨论。


(一)葛瑞汉对身体部位之权衡的观点

 

对葛瑞汉来说,早期的中国哲学“随着对立学说的出现”,“选择,”因而“成为议题”之后,才算变得生动和精妙起来。能够佐证这个新话题的出现的,则是那些在面临不同选择时出现的关于歧路和权衡的隐喻。杨朱【3】对这两种隐喻都十分在行。葛氏认为,杨朱的出现引发了一场形而上学的危机,威胁到了儒家和墨家的一些基本假设,并把问题带向新的领域(葛书将“性”视为新的哲学基础)。在他看来,相对于“哭于歧道”这个古籍常见典故,【4】杨朱发明的“隐喻权衡”学说才是更为重要的贡献。根据所求来权衡利害的方法,随着杨朱学派的形成而出现(葛书,第46页)。墨者和其他辨者可能都受到杨朱的影响,通过权衡利害使传统道德屈居实用主义之下。【5】葛氏认为,做选择的准则在于为了保住整体而牺牲部分,如为了保住手臂而牺牲手指,为了保住身体而牺牲手臂,为了保住天下而牺牲个体(葛书,第45-46页)。为手臂而牺牲手指抑或是为身体而放弃手臂,都是为了权衡相对的利害而做出有利的选择(葛书,第320-321页)。

 

但当葛瑞汉将权衡隐喻回溯到杨朱学派时,他发现了一个矛盾:“有趣的是,纵使这些个人主义者们最先运用了这个思路,但在运用的过程中不得不半途而废。因为个人主义者可以为保住手臂而牺牲手指找到理由,但这是从保住完整个人的立场出发。至于他觉得自己比他人更重要则与这一思路并不相干,他做这样的选择只可能是因为一时冲动。如果他承认在人与人之间做出选择是有理可循的话,那么这样的思路将迫使他做出同样的选择,即为了保住天下而牺牲自己。”(葛书,第46-47页)简而言之,杨朱学派的人觉得自己的身体比天下更重要,这并不合乎他们自己所提出的“轻部分重整体”的想法。葛瑞汉推测,主张为了天下利益而甘愿自我牺牲的墨家,可能在《墨子》中就出现了这一矛盾,只是相关文本没有流传下来。【6】本文认为,葛瑞汉对他所谓的杨朱学派的批评,是基于对权衡隐喻的误解,至少是对他所认定的杨朱学派文本的误读。


(二)方丽特对三类权衡隐喻的辨析

 

在方丽特关于“权”的几种隐喻手法的研究中,有一类隐喻权衡正好与葛瑞汉对墨家和杨朱学派权衡思想的解释相吻合。她根据天平的不同用法界定出三类相关的隐喻。

 

第一类隐喻是对“真值的称量”(权A),即在一个天平上称量某物,使用者可以准确地知道该物的质量。这可以视作是在天平两端对应地放上被测量物与砝码。当天平完美平衡时,即可得出被测物的准确质量。《管子·明法》提到,秤砣与秤杆可以做出准确的称量从而避免欺诈,并以此批评那些仅将褒贬毁誉视作公共事务评判标准的做法,主张像使用天平那样对待律法。

 

第二类隐喻,方丽特称之为“相对质量的称量”(权B)。权B同样通过天平来展现,但这次天平不需要保持平衡。正相反,两个选项被放在天平的两端,下沉的那一方即是胜者。在这种情况下,“权”不是要得出该物的绝对质量,而是试图找出两个选项当中更重的那个。后期墨家对“权”的定义正体现了这类隐喻。“于所体之中而权轻重之谓权”(《墨子·大取》),“衡”则指“加重于其一旁必捶”(《墨子·经说上》)。权B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生活侧重的选择以及行为的决策。这种情况也出现在孟子与齐宣王的对话中,孟子劝齐宣王在两个选项间做慎重考虑,“权然后知轻重”(《孟子·梁惠王上》)。在这里,对天平的隐喻指向的是在两个不同甚至是相斥的选项当中,通过权衡比较,选出并追求更好的那个。此时,天平如果像权A那样保持完美平衡,反倒意味着某种僵局,让决策制定者无法作出判断。

 

第三类隐喻,方丽特称之为“公正”或“平衡之中”(权C)。和权A近似,权C可被看作是一个处于相对平衡状态的天平,它不会一直倒向同一边;它又和权B近似,通过倒向某一边来找出正确选项。与二者不同的是,权C期盼时间性与灵活性,它隐喻的是在现有的规则和不断变化的情境之间尝试保持某种平衡。通过小心翼翼地在天平两端增减重量,并允许它偶尔倒向任意一边,使得天平总能在不同的重量间保持某种平衡。【7】方丽特引用《孟子·离娄上》的一段对话作为第三类隐喻的例证,即“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尽管为了救人一命,孟子暂时允许天平倒向一边,但在寻常情况下他总是坚持让天平倒向守礼的那一侧。与此类似,孟子主张礼重于食,但人因饥饿而危及性命时就另当别论(《孟子·告子下》)。在这类方案下,天平总是会因为两端比重的不同与物品的多寡而必然倒向某一侧。方丽特将权C称作“公正”,我认为它低估了天平倒向某一边在这一方案中的作用。她在权C中发现的特殊的“公正”,事实上是一种介于上述各种选择之间的态度,即在天平因回归礼的规范而达到平衡之前,留出让它偶尔悬停的余地。权C意味着正当的行为并不是指死守一套经过严密考量的优先选项或价值体系,而是要求主体充分考虑情况的复杂性,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找到平衡点。如果做不到这点,那就说明他只是“平庸之辈,而恰当的行为需要创造性的调整”(方文,第80页)。但在方丽特对“权”的分类中,她并没有注意到《吕氏春秋》里关于轻重的对话。


二、隐喻权衡所涉及的文本

 

根据葛瑞汉的描述,“权”的指导原则是牺牲部分以成就整体,这恰好与方丽特的权B在很大程度上吻合。他的观点是从《墨子》中最残缺不全、最有问题的两个片段即《墨辩》中得来。除了这两段材料,葛氏还列举了三项材料,其中两项是他所认定的墨家的材料,另外一段是他所谓的杨朱学派的材料(葛书,第254页)。因为前两项不涉及隐喻权衡,所以我们不做讨论。【8】号称“杨朱学派”的材料则来自《吕氏春秋》。这本书包含不少关于“身体部位之权衡”的宝贵材料,但却没有为葛瑞汉和方丽特所重视。如果我们将视线从《墨辩》移开,放眼到讨论轻重的对话,那么不仅可以发现后期墨家是怎样受到这种论辩方式的影响,而且可以了解是什么决定了葛瑞汉和方丽特对隐喻权衡的理解。


(一)《墨辩》中的“权”

 

葛瑞汉引用的文本主要出自《墨子·大取》,该篇包含后期墨家对“权”的定义,“于所体之中,而权轻重之谓权”。这一定义隐藏了某种暗示,即后期墨家话语体系中,已将体与“身体部位”建立联系。该篇接下来以手指和胳膊为例展开讨论。“断指以存腕,【9】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也。害之中取小也,非取害也,取利也。……遇盗人而断腕【10】以免身,利也;其遇盗人,害也。”(葛书,第252-253页)这是《墨子》仅有的明确以身体部位来讨论“权”的例子。【11】葛瑞汉在对权衡机制的进一步讨论中引用了《墨子·经说上》中另一则关于身体部位之权衡的材料。这则材料同样包含了权衡隐喻,即“悬”:“穷知而悬于欲也”。【12】作者在解释这句话时论及了身体部位,“欲蔪【13】其指,智不知其害,是智之罪也”(葛书,第320-321页)。剩下的文本过于残缺,即使借助葛瑞汉的解释,也还是不十分明晰,但我们可以推断,它想说的是,牺牲某一身体部位应当经过深思熟虑,需要考虑个中利害。

 

我们尝试结合这两种材料来支撑方丽特对权B的进一步探讨。首先,作为相对质量的称量,权B是基于利害的分析,是对利益的功利算计。并且,权B中的选择发生在两件相似的事物之间——同为身体部位,只在大小和重要程度上有所区别——那么抉择便会取决于利害的大小计算。【14】其次,权B引诱读者采用一种更客观、更理性的态度,而不是根据当下的欲望与情绪做出判断(方文,第71页)。权B的第三个特征是进展缓慢,要求主体在行动之前驻足思考,考虑他的行为可能带来的长期影响(方文,第71页)。后期墨家确实清楚地区分了“权”与“正”,后者意味着听从自身欲望是正当的(方文,第71页)。权B的第四个特征是,它意味着人们已经意识到了两个对立的选项内在的不纯洁、不完美,所以做决定需要慎之又慎。【15】在这两种《墨辩》文本中,不同程度的生理损伤似乎被放在了对立的位置。自保的欲望是一个大前提,但想要活命,你就必须用理性思考,在这个前提下进行权衡。葛瑞汉对“权”的理解和方丽特对权B的描写都是基于对如上文献的合理解读。


(二)有关轻重的故事

 

《吕氏春秋》中的这些故事,是由一系列相对连贯的、赞颂生命与健康的短文组成。它们主要收录于《本生》《重己》《贵生》《审为》四篇中。其中后两篇与《庄子·让王》的内容有所重合。【16】《庄子·让王》的成文时间约在公元前3世纪晚期,【17】而本故事或者类似情节的故事,不论是以文本的形式还是口述的形式,也许都早于这两本书成书的时间。

 

因为杨朱并未在这些材料当中登场,所以我将避免使用“杨朱学派”这样的概念。所有的这些对话材料都使用了轻重对立的隐喻,并与身体部位产生联系,以此强调健康、长寿以及肢体健全的价值。这些材料可能是由志趣相近的人撰写,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材料的作者形成了某一学派。【18】

 

我从辨析葛瑞汉引用过的材料开始讨论。这则材料讲的是臣子通过一场假想的交易来劝导君主。韩魏相与争侵地,子华子见韩昭侯,昭侯有忧色。子华子曰:“今使天下书铭于君之前,书之言曰:‘左手攫之则右手废,右手攫之则左手废,然而攫之者必有天下。’君将攫之乎?亡其不与?”昭侯曰:“寡人不攫也。”子华子曰:“甚善。自是观之,两臂重于天下也。身又重于两臂。韩之轻于天下远矣,今之所争者,其轻于韩又远。君固愁身伤生以忧戚不得也。”昭侯曰:“善。教寡人者众矣,未尝得闻此言也。”(材料的作者就此评论)“子华子可谓知轻重矣。知轻重,故论不过。”【19】这则故事和其他几则来自《吕氏春秋》的故事一样,包含了某种权衡机制,但又与葛瑞汉和方丽特从《墨辩》出发所得出的看法有所不同。


(三)回应葛瑞汉对“权”的理解

 

葛瑞汉声称,在身体的大小部位之间做出选择是权衡行为最重要的内容。但通过刚才那个故事,我们知道真相并非如此。子华子跟韩昭侯的对话中做出的权衡,是在身体部位和其他事物之间,比如为了保存两臂而放弃获得天下,为了不伤害健康而停止争夺地盘的战争等。这类情况遍布于《吕氏春秋》,几乎所有的权衡都不是发生在不同的身体部位之间。这些故事当中存在的矛盾,总是介于跟生命有关的事物与纯粹的外物之间。其模式可以视作是截然不同的类型间的轻重对立。《吕氏春秋》当中的轻重故事如表1所示。从中可见,身体部位总是与外物而不是与其他身体部位放在一起被权衡。

 

表1 权衡故事当中的轻重相对


 

从表1中,我们选出几对轻重关系来说明身体与外物间的简单对立。①詹子教诲中山公子牟时说“重生则轻利”(《吕氏春秋·审为》)。②“古之人有不肯贵富者矣,由重生故也”(《吕氏春秋·本生》)。③太王亶父不愿用任何人的生命换取疆域。④“虽贫贱不以利累形”(《吕氏春秋·审为》)。【20】⑤隐士颜阖逃避鲁君的邀请,“非恶富贵也,由重生恶之也”(《吕氏春秋·贵生》)。《庄子·让王》对这个故事有一段评论:“今世俗之君子多危身弃生以殉物,岂不悲哉!”⑥“惑者多以性养物,则不知轻重也。不知轻重,则重者为轻,轻者为重矣。若此则每动无不败。”(《吕氏春秋·本生》)在所有这些故事中,被劝诫的一方都被启发去思考,那些需要你以健康或者身体健全为代价才能获得的财富究竟有多少价值。用来交换的双方一般来说都不是身体部位,【21】“天下”则总是代表与身体相对的最大的外物。在葛瑞汉对杨朱学派的批评中,他设想身体部位与世界被相继放置在天平的两端,一根手指与一条手臂相对,一条手臂与一条性命相对,一条性命与整个天下相对,等等。尽管葛瑞汉认为隐喻权衡是由高扬生命和健康的那些人发明,然而在对这种隐喻的机制进行阐述时,他只借助了后期墨家的文献,并将权衡隐喻归功于所谓的杨朱学派。


(四)对方丽特权B的回应

 

尽管在我们选出的《吕氏春秋》故事中,“权”这个字眼并没有露脸,但它们毫无疑问是一种隐喻权衡的工作,即讨论一些轻重关系,比如帽子之于头、鞋之于脚、天下之于手臂、地位之于健康、国家之于生命等。在这些故事中,天平总是倒向重的那一边而翘起轻的那一边,因此其工作原理与权B相似——身体部位毫无例外地压倒外物,不管此物有多么稀有与珍贵。【22】有一些轻重故事可能看似与权C相类,即试图在天平最初的配重上做出调整。比如在子华子与韩昭侯的对话中,天平两端最开始分别放置的是一只手和整个天下;随后手被换成了整个身体,而天下被换成了韩国;再后来韩国被换成了“所争者”。与称一次决定输赢的方式不同,在天平两端不断做出调整似乎是在试图让天平找到平衡。但到了最后,不管怎么调整,最终选择的都是生命,这显示出某些价值上的偏好。它们并非要提升某人的道德能力,让他在特定条件下调整价值判断。所以,这些故事属于权B的范畴。

 

然而,这些故事中的权衡隐喻也显示出一些与方丽特所勾勒的权B的四个特征明显不同的方面。首先,相对的两个选项并非同类事物,比如说大小不同的身体部位,这样的比较就不再是简单的计算问题,而是在两个本质不同的选项当中做出选择,比如健康与地位、生命与财富等,这并非通过简单的对比就可以做出。其次,被劝诫者并没有被要求采取客观的、理性的态度,至少没有从一开始就有此要求。恰恰相反,这些故事当中的修辞力度随着被劝诫者本能的回应而逐渐增强。比如,没人愿意受伤,因此自然而然不愿用头来换帽子。不管在对话中做出多少推理,如果失去了最开始的情绪力量,劝诫也将因此失去力度。方丽特总结出的权B的第三项特征是,期待主体驻足沉思。但是在这些权衡故事中显然没有这种期待。如果某个君主还需要停下来好好想一下是否头比帽子重要,那么这种劝诫就根本不适合他。方丽特总结的权B的最后一项特征是,它的存在意味着人们已经意识到两个对立的选项内在的不纯洁、不完美。但《吕氏春秋》的这些故事并没有表现出这种复杂性:在第一次权衡中(用手换取天下),选择应该十分明确,在最后一次权衡中(用身和生换取“所争”之地),理应维持这种本能判断。这些轻重故事很大程度上与权B类似,但又明显不同。二者的不同不仅体现在对权衡行为所作的调整上,更在于二者所仰赖的基础有所不同。《吕氏春秋》故事里的权是本能的、即时的、不可妥协的反应,而权B是客观的、精于计算的、讨价还价式的理性。这些不同之处并没有体现在方丽特的分类中。

 

总而言之,葛瑞汉与方丽特跟我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他们忽视了上述那些故事。葛瑞汉最初接触权衡隐喻是通过《墨辩》,这两篇材料深深地影响了他。他对隐喻的理解并非来自《吕氏春秋》,尽管他引用了其中的一则材料,并将隐喻的发明权归为杨朱学派。方丽特也没有接触过这些故事,因为这些材料中并没有出现“权”这个字眼。但是,没出现过这个字并不意味着这些故事在先秦文献关于权衡的分类中不能占据一席之地。《吕氏春秋》当中的权衡故事不仅代表了研究权衡隐喻的一类更大更系统的文本群,同时,它们也是比后期墨家材料更可靠的文本;并且,我相信它们还是那个时代的常识性话语,其他衍生文本都是由它们演化出来。分析他们所扮演的角色,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类似的故事,以及其他材料当中类似的隐喻手法。


三、对一些轻重故事的分析

 

在这些轻重故事中,权衡是怎么运作的?所有的权衡都倾向健康与身体健全那一侧,但除了显示出对生命的看重之外,这些材料还都用了相同的修辞手法。虽然这些故事各有不同,但仍可以粗略地分为两个部分,即一个叙事性的对话和一场关于人生选择的反思,而权衡隐喻就出现在叙事性的部分。尽管反思的部分提出了一系列哲学意味浓厚的概念,特别是“性”的概念,23但我所关注的是比喻修辞如何在假想的权衡情境中发生作用。

 

叙事部分的典型步骤如下。首先,作为建议,提出一场具体的、现实的而又荒诞的交易供人观想,比如让某人用头换帽子。不论那个年代的帽子有多值钱,也没有哪个神志清楚的人会做这样的交易。此时,不需要经由任何理性的论证或是符合任何道德的律则,人们只需要下意识地、不加思索地判断就可以做出选择。拿头换帽子的建议可以自然而然地引起人们对受伤害的强烈厌恶,因此天平直接倒向了头这一侧。这一步骤的说服力很大程度上仰仗的就是人们自保的反应。第二步,将“天下”放置到天平上来。如果连天下那么重的外物都不能让天平倒向其所在的这一侧,那么还有什么能够做到呢?然而,对看重身体的作者来说,这仍然没有改变天平的倾向。尽管获得天下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并非真实的选项,但它却是人们能够想象的最大的财富。纵然如此,它也不值得人们为之牺牲性命。接下来是第三步,因为被劝诫者并非天子候选人,只是为了财富和地位,所以需要做出一些调整。在天平放置外物的这一端,天下又被替换成了权重更轻的东西,比如国家、领土、官职或者利益;而在生命那一侧,比肢体更重要的东西被放上了天平,比如说整个身体或者生命。最后,外物一侧最终降格为手头所面对的事物,而身体则被空前地强调。经过对天平两侧的如上调整,被劝诫者最终倒向了健康,而不是那些不如天下重要的外物。表2所示的是利用身体部位来实施劝诫的原型,权衡故事当中的三个步骤均在表中有所体现。


 

表2权衡论证三部曲 



 

我们先从横向上看,表格左边是有可能被牺牲掉的身体部位,右边则是要争取得到的外物,而左边总是压倒右边。在第一步中被劝诫者选择左边是自然而然的,【24】但被劝诫者最后之所以做同样的选择则是被精心设计过的。劝诫者利用相似而又权重不同的事物进行类比,诱导被劝诫者做出同样的直觉反应。纵向来看,表格左侧,第三步中的全身要比第一、第二步中的身体某部分更重要;表格右侧,第一步中的外物被替换成了天下,最终又被替换成了重要性介于二者之间的事物。纵向来看,身体部位彼此间的权衡更具技术性,更合乎理性也更便于计算。后期墨家在手指与手臂、手臂与身体之间的权衡与此类似。

 

拿身体部位来权衡与交易的劝说方式不是一锤子买卖,而是要带领被劝诫者走过层层阶梯,比如从拿手换天下到拿命换疆土的过程。论证是从被劝诫者的本能反应开始,再通过层层类比的方式最终说服被劝诫者得出正确的结论。最初的权衡行为的意义在于引起被劝诫者的强烈反应,并将这种情绪带到接下来提出的类似比喻当中。想要成功地实现这一操作,劝说者要保证的是,最终的案例不仅仅是第一个案例的翻版,还要确保那种自发反应会随着劝说的进展而愈演愈烈。因此,除了横向地比较秤杆两端的称重物之外,还出现了一种次要的比较,即纵向地权衡天平同侧物的重量。这是通过接二连三地在天平同侧加减重量而体现出来。在纵向权衡的行为中,身体部位当然也是在做相互比较,这就是葛瑞汉从《墨辩》文本当中所看到的。但那些在他看来属于杨朱学派的权衡方法,在《吕氏春秋》的故事中不构成主要的论述。

 

诚然,这些故事都没有把理想模型中的全部三个步骤呈现出来,但多数故事都包含至少两个步骤以及一些个案性的变体。比如,子华子劝说韩昭侯就是从第二步展开的。当韩昭侯面临这场假想的交易时,断然拒绝了用手臂换取天下,这样一来放置手臂的天平一侧沉了下去,而放置天下的那一侧扬了起来。接下来,子华子往获胜的那一方继续增加筹码,将手臂替换成身体;同时,从落败的那一方拿走一些权重,将天下替换成韩国。但这里其实还包含了另一步,韩昭侯所要争夺的只是韩国领土的一部分,这让天平扬起的那一端更没分量。就这样,子华子引导韩昭侯从保全手臂而不是获得天下的自发选择出发,通过在天平两端增减权重,最终让韩昭侯得出结论,认为自己应该停止对“愁身伤生以忧戚不得也”的这块地的争夺。这个结论正是子华子想要的。

 

在另一篇劝诫文中,表2中的第一步完全表现了出来,即“断首以易冠,杀身以易衣,世必惑之”。然后直接进入第三步,劝诫者继续说,“世之走利,有似于此:危身伤生,刈颈断头以徇利。”《吕氏春秋·审为》的这则材料主要论证一个人的身体是如何作为天下的对立面,材料将天下纳入讨论当中来,却并未像表2中的第二步那样承担隐喻功能。尽管我相信拥有天下从一开始就不是问题的关键,但在早期文献中,天下确实是个引人入胜的话题——智者们为了健康而谢绝或者放弃王位的故事正好体现了这层趣味。在另一个故事里,圣王尧想要退位,他看好的继承人却以健康问题为由拒绝了他的要求。尽管“天下,重物也”,“夫天下至重也”,他也“不以害其生”(《庄子·让王》)。后面还跟了一句“又况他物乎”,这可以被看作是第三步,“他物”隐喻的就是那个具体的事物,它在纵向的比较中比天下轻,在横向的比较中比起健康来就更轻了(《吕氏春秋·贵生》)。但是,跟其他故事一样,“他物”都不是特指,并总是以不愿牺牲健康为由拒绝占有天下作为故事的结尾。

 

简而言之,尽管拿身体部位做交易的这些故事在长度和结构上都不尽相同,但其叙事部分的论点总是至少包含三个权衡步骤中的两个。第一步,提出一个具体的跟肉体有关的建议,这个建议直接遭到被劝诫人下意识的断然拒绝;第二步,设想出一个类似的但更具政治色彩的案例。在这一案例中,天下这个人类所能想到的最有价值的财富也被拒绝。第三步,引出具体情境,相比于前两步,在这一情境中,权衡行为的说服力更上层楼。劝诫者很大程度上相信这些假想的情境所具有的说服力,相信其能很自然地操控被劝诫者的内在反应,使其在特定的条件下做出的直觉反应在不那么明显但是更重要的情境中得以重现。这类包含了二至三个步骤的论证机制,是劝诫的得力工具。


四、结语

 

权衡故事见于《吕氏春秋》四篇,以及《庄子·让王》。这些故事以及类似故事的最早版本,不论是口述的还是成文的,其时间都难以确定。但是,战国后期的一些其他论及身体部位之选择的文献让我们想到,这些权衡故事可能是一场大辩论中的一部分。考虑到这些故事结构简单,且情节与修辞手法近似,本文倾向于同意葛瑞汉的看法,它们的确引发了一场大辩论。使用对手善用的例证并加以改编是辩论中常用的手段。对身体部位的权衡隐喻可能就是这种情况。即使是反对个体生命优先于公共事务的后期墨家,也开始用权衡隐喻。前文所论及的这些简单的小故事,可能是那些更加复杂且方向不同的衍生故事与改编故事所共用的话语基础。在此本文仅简单地指出权衡隐喻所影响到的三个方向。其一,《墨辩》的两篇材料。这些材料计算了在不同的身体部位之间做选择时可能遭受的损失,也就是说,他们将纵向的权衡作为他们主要的关注点。后期墨家因此将本来关乎性命的选择转化为一场简单的计算。其二,增加身体与外物之外的比较物。比如,《孟子》和《墨子·贵义》使用了同样的修辞来论证义应凌驾于生命与外物之上。而在这些材料中,权衡隐喻的使用并不明显。【25】其三,有趣的是,这些演化后的修辞通常主张不将健康作为优先选项,或是弱化对直觉反应的依赖。在他们的论敌当中出现了一种承担隐喻功能的新的身体部位,即被视作最轻微的身体部位的“一毫”或“一毛”。【26】主张健康的学者引入天下这一概念,将之视作最重要的财富,然后声称天下都不如健康重要。他们的反对者则提出一个小到可笑的身体部位,以此讽刺这帮人不愿为“利天下”【27】而令自己在健康方面承担任何损失。自然,这样极端的身体部位不会出现在《吕氏春秋》的对话中。本文认为,它属于分散在其他各家文本中的由一套相对简单的故事群衍生出来的一系列愈发复杂且有各自不同论点的故事集。

 

回到本文主旨,我认为葛瑞汉对杨朱学派的批评是由于他对《墨辩》的过度关注。他讨论权衡隐喻所用到的五篇短文,在本文看来其中四篇都属于之前提到过的演化或变迁后的修辞;这四篇中的两篇(本文没有提及)甚至没有涉及权衡隐喻。尽管他还提到了一个《吕氏春秋》的故事,但那个故事无法体现他的观点。葛瑞汉在批评杨朱学派时指出,身体重于天下的观点存在矛盾,个人主义者对自身的健康与生存的关心要重于他们对天下的关心,而这与他们在隐喻中提到的部分轻于整体的观点不符。然而,他对权衡机制的这些理解皆是本于两篇后期墨家文献,他并没有认真地分析那些被他命名为杨朱学派的《吕氏春秋》故事。我认为,《吕氏春秋》中的四篇文章所收集的一系列相对一致的对话,总是将身体部位与外物对立起来,而作为外物的天下从未重于身体。然后劝诫者会对对立双方的选项进行两到三次调整,操控被劝诫者的直觉反应,引导他们在一个更复杂的情境中仍然做出最好的选择。本文不仅分析了涉及身体部位之轻重权衡的这些材料,同时也为研究《墨子》《孟子》《韩非子》《列子》等文本中,那些更为复杂的论述里出现的由简单机制演化而来的权衡机制提供了思路。



注释
 
1 语出方克涛(Chris Fraser)对葛瑞汉(其人其书)的介绍。参见葛瑞汉:《后期墨家的逻辑学、伦理学与科学》,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序言第ⅩⅥ页。以下简称“葛书”,如需援引提及,随文夹注。
 
2 参见方丽特:《选择与平衡——古籍中作为行为之隐喻的“权”》,《古代中国》总第30期,2005—2006年刊印,第47-89页。以下简称“方文”,如需援引提及,随文夹注。
 
3 关于杨朱,参见程一凡:《谁是杨朱?——听史华慈的》,朱政惠、许纪霖编:《史华慈与中国》,吉林出版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版,第214-241页。
 
4  如《淮南子·说林训》:“杨子见逵路而哭之,为其可以南可以北;墨子见练丝而泣之,为其可以黄可以黑。”在一些文本中,“哭于歧道”的主角是墨子而非杨朱。
 
5 葛瑞汉将后者称为“个人主义者”和“杨朱学派的学者”,或者称其为“自我主义者”。参见葛书,第281页。
 
6 参见葛瑞汉:《后期墨家的逻辑学、伦理学与科学》,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7页。
 
7 方文第79页在谈到权C时改用了另一种称量工具,这种工具介于杆秤和天平之间。我不认为这样的改动有什么益处。因为,一来考古学家早已发现,东汉之前中国人更多使用的是天平而非杆秤;二则,始终使用同一工具来说明问题能让读者获得更直观的理解。考古方面的证据,参见方文,第54页。
 
8 这两篇谈到用身体部位做交易的材料,分别是《墨子·贵义》和《列子·杨朱》。它们似乎是最早版本的衍生品与改编本,我将在之后的一篇怀念葛瑞汉先生的论文中对这一问题做进一步阐述。
 
9 此处和接下来两处注释中的“腕”字无法确认,像“臂”字。
 
10 为了确保论证过程的顺畅,葛瑞汉把“指”换成了“腕”。
 
11 另外,《墨子》当中有且仅有一例在字面上将权与生死相联系,即《墨子·兼爱下》“将往战,生死之权未可识也”。在《墨子》一书中,重(重大、贵重、重要)比轻(轻微)在隐喻中出现得更多。
 
12 “悬”的这种用法又见于《荀子·正名》,见葛书,第320页。
 
13 这个字无法识别,葛瑞汉将之读作“蕲”,意思是“断”,这句话与《墨子·大取》的“断指以存腕”相通。见葛书,第320页。
 
14 判断主要是以重量为标准,但是后期墨家也会允许用更重的身体部位换取更轻的器官,比如用臀肉换眼睛。因为后者在功能上更重要,能在更大程度上影响生命的长度与质量。见方文,第67、70、82 页。
 
15 例如,《荀子·不苟》提到“可欲”当中存在“可恶”、“可利”当中蕴含“可害”,因此要“兼权之,孰计之。然后定其欲恶取舍”。见方文,第69页。
 
16 二者在行文上高度相似,它们之间肯定存在引用关系,或者共同引用了某一文本。葛瑞汉认为庄子引用了《吕氏春秋》。见葛瑞汉:《庄子内篇》,英国乔治艾伦与昂温出版公司1986年版,第224页。刘笑敢的观点与葛氏正好相反。见刘笑敢:《庄子各篇分类》,美国密歇根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57-61页。哈罗德·罗斯认为二者可能出自另一文本。见哈罗德·罗斯:《与葛瑞汉的<庄子>为伴》,美国夏威夷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5-206页。
 
17  葛瑞汉指出,该篇成文于秦汉之际,只有前半部分符合杨朱学派的思想,后半部分罗列的是他们反对的观点。关于轻重隐喻的内容只出现在前半部分。见葛瑞汉:《庄子内篇》,英国乔治艾伦与昂温出版公司1986年版,第221、224-233页。罗斯认为 《让王》全篇都是由公元前3世纪晚期吕不韦府上一个原始主义者创作,是用以和论敌辩论的叙事文集。见哈罗德·罗斯:《与葛瑞汉的<庄子>为伴》,美国夏威夷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6、208-209页。
 
18 我选择的这些文本常被称作“杨朱主义” “杨朱学派” “个人主义” “自我主义”以及“享乐主义”的文献。这些标签指向一些共同的内容,比如崇尚健康、生理健全以及长寿,表述为“全性” “保真”“不以物累形”“养生/性”“贵己”以及招致诟病的“为我”。“为我”出自《孟子·滕文公下》《孟子·尽心上》《列子·杨朱》。其他表述出自《淮南子·氾论训》,以及《吕氏春秋》和《庄子》的篇名。
 
19 约翰·诺布洛克:《<吕氏春秋>全译与研究》,美国斯坦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58页。这则故事在《庄子·让王》也有出现,且译文极少。
 
20 在表格中,我没有把“毫毛”列出来,因为它在我们收集的《吕氏春秋》中的故事里没有出现。
 
21 在该故事中,“轻重”隐喻与处世态度上的“随意与慎重”相对应,而非“轻视与重视”。“今受其先人之爵禄,则必重失之。生之所自来者久矣,而轻失之。岂不惑哉!”(《吕氏春秋·审为》)。在《庄子·让王》中,该故事以如下内容结尾:“见利轻亡其身。岂不惑哉!”
 
22 有时外物被放在了生命一侧。如《吕氏春秋·贵己》中,“指”“苍璧小玑”“吾生”被放到天平的同一侧,但这里的论点是:为我所有之物与他人之物的轻重关系。在《吕氏春秋·贵生》中,“随侯之珠”被放在了“生”的同侧,但这则故事探讨的是代价与收益的关系。
 
23 如果我们把视野开放到更多的古籍当中,我们会发现“轻”与“重”在和生命有关的语境中并不只有一种意涵。在有些地方它们的意思是“(不要)十足地重视”。例如《老子》第69章的“轻敌”和第75章的“轻死”。
 
24 反思的部分也常常使用诸如轻、重一类的技术性词汇,以此来确认事物的优先级。在涉及权衡问题的语境中,诸如本末、先后之类的概念通常不会用来做隐喻。为“轻重”关系所隐喻的对象通常是“利害” “大小”“贵贱”“厚薄”等。权,以及其他和称量有关的设备,如“悬” “称”“衡”,往往都不会在反思部分出现。见葛书,第16页。
 
25 这里提到的直觉反应未见得就是基于某种渴望不受伤害的生理诉求,也有可能是人类天性中对损失的厌恶。丹尼尔·卡尼曼(200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研究发现,人类对于失去既得利益的厌恶要远大于对未曾获得的事物的渴望。见丹尼尔·卡尼曼:《快思慢想》,企鹅出版集团2011年版,第284页。
 
26 《孟子》也经常使用“性”这个概念,并关注“体”“兼”“权”等概念。见《孟子》的《滕文公下》《离娄上》《告子上》《告子下》《尽心上》等篇。
 
27 见《孟子·尽心上》和《韩非子·显学》。韩非子对那些尊崇“不以天下大利易其胫一毛”之士的君主十分鄙薄。另一处不明显的案例出自《韩非子·五蠹》,内容是大禹为天下奔波而“股无胈,胫不生毛”。《韩非子·六反》中的即使掉头发也要洗头,可能也是对“一毛”的间接引用。这个故事在《列子·杨朱》中也有出现。该篇的一部分内容被葛瑞汉当成墨家权衡实践的代表。见葛书,第254页。
 
28 “利天下”表示利于天下或者获得天下之利。关于“利”的模糊性,见戴卡琳:《不利之利:早期中国文本中“利”的矛盾句》,《文史哲》201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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