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处的权利
作者:尼古拉斯·怀特克尔 著;吴万伟 译
来源:译者授权 发布
本文探讨现代世界的核心假设——独处的需要是人类生活的必要特征。
最近一些年,有人呼吁彻底废除国家资助的警察部队,从前只是政治话语中偏僻的边缘性观念如今已经进入核心。这些观念向我们挑战,要求我们重新思考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应该如何塑造和管理。挑战的重要元素之一是认识到这些武装起来的国家工作人员被拿来使用的怪异方式。即什么时候人们呼叫警察?当然是他们遇到危险时,但是人们何时觉得自己处于危险中?
毕竟,如果回顾一下过去500年一直在完善和宣传的神话,即某个群体的人如黑人给社会秩序带来深刻危险。美国警察体系发展起来部分是要管理奴隶的,这是一再重复的、提醒的、特别强调的要点。监督管理什么以及如何监管从来不是中立的。它一直是由野蛮残酷而且常常是罪恶的权力所构成。换句话说,“危险”绝非天生的或明显的范畴,它受制于政治体制和意识形态的操纵。当邻居太吵闹的时候,当他们看到一群黑人在公共公园聚集的时候(要野炊);当一个无家可归的人睡在地铁道轨旁,当有人在大街上说话声音太大或者太疯狂的时候;当抗议者游行示威的时候等等,人们都可能会呼叫警察。但是,这些事能够适当地被贴上“危险的”标签吗?
在这点上,这类批评的确熟悉得很。但是,我想把焦点集中在使用政治化的危险概念的一种特殊方式,这值得哲学家更加认真的关注。以这种方式使用“危险”常常动员警察行动起来,更加频繁的是驱动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像警察一样行动。这是哲学家丹妮丝·费雷拉·达·席尔瓦(Denise Ferreira Da Silva)所说的“感触性”(affectability)的感知危险:他人简单和原始的存在威力——他们的身体、气味和声音对我们的影响。现代世界是这样一个世界,我们太多的人生活在要确保将受别人影响的可能性最小化的实践中。
纽约市官方网站在其名为“邻居的噪音”栏目中敦促公民打电话给“纽约市警察局”(NYPD)“汇报邻居打架、歇斯底里地尖叫、枪击、爆炸、产生危险的聚会或群体喧嚣、或可疑的砸碎玻璃或木头等情景。”我们被告知要警惕其他人在场的情形——及其噪音似乎就隐含着危险的可能性。但是,这种明显的合理性论证逐渐消失了,因为该栏目接着说“你能够对邻居的噪音提出投诉,包括声音太大的音乐或电视、说话、移动或者拖拉家具等。纽约警察局的官员如果没有紧急事件要处理的话,会在8小时之内做出回应。如果到了之后噪音还在继续,他们就会采取行动。”
这不仅仅是承诺要保护人们免受危险的他人的伤害;而且是一种承诺要保护人们避免他人在场的干扰,不管危险程度如何。也就是说,仅仅制造了一种影响他人的噪音就是冒犯,就值得警察出来干预。这仅仅是一个例子,说明我们拥有的前提是多么根深蒂固:我们能够和应该仅仅因为他人影响了我们就要把他们从我们的生活范围内驱逐出去。我们用窗台撒菱和拒人千里之外的长凳设计将城市装饰起来,以确保没有人能看到睡在公园或大街上的无家可归者。如果有街头表演者进入地铁,我们就怒视和赶紧调换车厢。我们搬家到郊区去居住就是要一整天都看不见另一个活物。
个体作为现代生活基本元素的观念是这个假设的核心。我们认为,每个具体的人在独处时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能完全控制和拥有自己的生活空间,不仅仅是意识形态的或政治层次上的(如已经公认的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权利)而且在身体感知层次上。私有财产的最基本类别——家——就是完美的空间隐喻。个人主义认定每个人——就像我们生活其中的家以及家中财产——都是远离他人的最根本的和最纯洁的东西,躲在将他人排除在外的封闭的壁垒后面。当然,私家住宅不仅仅是这种社交生活的隐喻也是它的后果,一种完美的方式,其中我们得到了承诺,确保拥有独处而不受打扰的权利。
上文引用的纽约警察局的使命中警察在保护的是我们每个人独自呆着的权利,如果我们不希望他人呆在我们的空间内,我们有将其排除在外的权利。再次,确切要点是这个权利的存在与这些他人是否带来任何危险和伤害没有关系。这是仅仅因为声音太大就要求极端暴力和不公正的国家机关去教训他人的权利——也就是说不让我们独自呆着。这个逻辑就是坚持认定监督他人的身体存在是必要的和值得向往的:包括他们的声音、气味和肉体。
我们应该能够管理他人的存在——这个观念其实隐含着他人的存在是不值得向往的和令人担忧的意思,这在现代生活中几乎无法避免。对某种思想传统来说,过于接近他人就要求我们重新思考了,这在最近一些年获得了新的学术基础。受此传统的激发(弗雷德·莫顿(Fred Moten)遵循塞德里克·罗宾逊(Cedric Robinson)的脚步所说的黑人激进传统),我敦促所有人(包括专业哲学家)开始提出独处伦理学。
对于独处伦理学的黑人激进调查之所以激进部分就是因为他们质疑了这个假设,即需要独处是人类生活的必要特征。不是从提出人们应该不应该有权独处或有权监督管理他人闯入独处的空间这个问题开始,而且提出下面的问题:在情感和心理体验的层次上,独处的需要究竟是什么以至于我们觉得它理所当然并将其神圣化,变成了一种隐含的权利。我们为何有这种需要?当我们想到这多么多哲学、心理学、精神分析等文献都在关注独处的需要时,就能明白这些问题是多么具有紧迫性了。很多人认为我们作为人的身份就扎根于我们与他人共享这个世界。为何现代生活却建立在独处之上?为什么其他人的身体存在似乎成了我们的威胁?我们为什么不能想象另一种生活方式呢?
这里非常重要的是,正如我上文建议的那样,密切关注我们管理自己独处的方式是身体感觉。我们试图管理的不仅仅是他人作为理想或抽象概念的存在,而是他们用肉体影响我们的能力或闯入我们感官空间或我们对世界的审美体验的能力。就拿边缘都已经挤满了观众的电影院为例,我们很多人并不认为这对我们精心培养的个性或我们珍视的管理有序的易感性造成任何威胁:只要人人都保持安静,四肢紧凑地放在自己的座位空间内。但是,现在设想你听见前几排有观众在窃窃私语,或想象坐在你旁边的人身上有一种特别刺鼻的须后水。对我们很多人来说,本来并不惹人讨厌的情景变成了极其讨厌的和令人极为生气的事情。抽象地拥抱社交生活常常与管理这种生活的感官后果共存。正如阿松·克劳利(Ashon Crawley)所说,我们宣称与这些高贵的伙伴共享这个世界,我们希望逃避的不是“人民”而是噪音、气味和身体感觉和肉体汗臭,这些就像他们留下的肮脏污垢残余让我们感到恶心。
为了理解这种感性对我们来说为何如此吓人,独处伦理学必须考虑某些社会结构依靠独处的需要而变得丰富或获得赋能的方式。这就是说,我们不能假设厌恶回避他人仅仅是天性。“个人空间”的概念对人类生活或许必不可少,但它的形状、散布条件、以及管理如何保护该空间的法则都随着时间和文化的差异而有所变化。忘记这一点就等于过快放弃了。正如西蒙·德·波伏娃(Simone de Beauvoir)在其里程碑式著作《第二性》中所说,社会构造常常试图回溯过去来论证其存在的合理性,坚持认为造成的后果其实是它的起因。反黑人论调使用黑人社区的低收入水平即历史上的反黑人政策和社会结构的后果来进一步论证反黑人政策和社会结构的合理性。或者使用波伏娃的例子,欧洲白人女性缺乏正式教育(波伏娃隐蔽关注的群体)被当作女性思想智慧低劣的证据,而这被用来论证家长制生活方式的合理性,虽然事实是这种家长制生活方式才是教育差距的真正理由,绝非女性天生就智慧低劣。
那么,独处伦理学必须拒绝上当受骗。不是首先假设独处天生是值得向往的,或者他人肉体的存在天生就不值得向往,需要提出的问题是:是谁要求或者引发了对社会生活的这种认识,或者从中能够获得什么利益?比如,黑人对这种激进伦理学的追求将焦点集中在这样一些方式上,反黑人和笼统的种族等级差别和范畴化依靠针对他人肉体存在的特别暴力和法西斯式监督管理。最近一些年广泛传播的警察针对黑人美国人的野蛮暴力和骚扰的很多案例都是从白人呼叫警察来管理说话声音太大的黑人开始的。与此同时,聚焦阶级差别的更激烈分析可能注意到对他人肉体存在的厌恶催生了某些生产和消费模式:如住在郊区或使用私有交通工具等。
最后,这种伦理学必须提出规范问题:我们如何能够和应该体验和生活在他人肉体存在的世界?当我听见邻居家的音乐声闯入我的公寓或在地铁上闻到对面乘客身上难闻的气味或在音乐会上感受到站在背后的人的呼吸,我应该有何感受?我的厌恶和刻意保持距离是自然的还是合理的呢?如果再次求助于克劳利,我应该在共享空间时去寻找其他感受方式或社会关系的可能性吗?
当然,这样的调查一定不能过快放弃。虽然我试图简要概括人们可能对自己独处的需要和“权利”感到怀疑的真实理由,接受独处或保护自己的生活不受干扰的真实理由或许也存在。最近,凯文·夸西(Kevin Quashie)遵循理论家奥德烈·罗尔蒂(Audre Lorde)的脚步试图让人们关注黑人独处(单一性)的生产力和伦理重要性。对经历这个世界的不公平、暴力和罪恶的很多人来说,有能力从反黑人的公共世界退却,请原谅我的说法,有能力割下一块儿“属于我自己的房间”常常是黑人存在的强大和和可爱的工具。笼统地说,残疾人对感官物质性或者对他人存在特别敏感,他们的方式不是值得告诫而是值得我们理解。鉴于此,独处伦理学也必须与残疾研究的深刻见解交叉结合起来。如果关注这样的细腻差别让我们看到某些独处方式之美及其重要意义,它也让我们更清晰地看到独处从深层意义上说丑陋和不值得向往的画面,这类独处可能产生种种形式的监管暴力。
哲学家需要询问独处的需要到底是需要什么?维持独处需要什么社会结构和实践?共同生活还存在什么样的其他可能性?独处伦理学的本质必须是对人类生活方式的质疑和重新想象其他生活方式的开放性,它坚持认为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有封闭空间的主权国家,边界巡逻者能够辨认出肉体存在的任何微弱迹象。日常生活的情感和审美基础,以及我们日常进入公共空间的行为都必须成为哲学关注的对象。毕竟,如果不研究如何与他人一起生活,伦理学还能是什么呢?不仅仅是抽象观点,还应该是尘世的生活现实。
作者简介:
尼古拉斯·怀特克尔(Nicholas Whittaker),纽约城市大学研究生中心攻读博士学位,在《美学杂志》《艺术批评》《电影与哲学》等期刊发表文章。主要兴趣在于艺术哲学、黑人研究以及两者对伦理学、本体论和认识论概念的挑战。
译自:The Right to Be Alone by Nicholas Whittaker
https://www.philosophersmag.com/essays/267-the-right-to-be-al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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