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志宏】《群书治要》中的孝道观

栏目:中央党校机关报儒家经典新解系列、文化杂谈
发布时间:2021-10-22 23:45:22
标签:《群书治要》

《群书治要》中的孝道观

作者:潘志宏

来源:《学习时报》

时间:孔子二五七一年岁次辛丑九月十七日癸卯

          耶稣2021年10月22日

 

《群书治要》是唐太宗时下诏令魏征、褚亮、虞世南、萧德言等人编纂的一部治世宝典,包含了“六经”、“四史”、诸子百家等治国理政的经验,将唐代以前有关“平治天下之道”的道理撷取出来汇集成书,以便“鉴览前古”“用之当今”。因为孝道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所以博采众长的《群书治要》自然也蕴涵着丰富的孝道思想,并且与修身、齐家和治国均有深刻的联系。

 

孝道与修身

 

孝道是修身的内容。修身的含义是涵养心性、修正身行,《大学》所说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均离不开孝道。《群书治要·孔子家语》说的“立身有义矣,而孝为本”“是以君子不可以不修身;思修身,不可以不事亲”,意思就是孝道是修身的根本,要想成为君子,就要从孝亲做起,这也是修身的前提条件。《群书治要·礼记》指出,生活起居不庄重、侍奉君主不忠诚、做官任职不负责、朋友之间没信用、打仗之时不勇敢都是属于不孝的表现,如果这五者做不好,会使父母蒙羞甚至带来灾祸。所以孝道是修身的主要内容,一个孝子在各方面都会谨慎严格地要求自己,就是为了实现对父母的孝道。

 

孝道是修身的动力。真正的孝子时刻不敢忘记父母的教诲,念念想着使父母光耀。按照这种标准,孝道就会为修身提供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动力。《群书治要·孝经》云:“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通过修身立德以立身行道,从而能够扬名于后世,使父母感到非常的自豪光荣,这个孝道就做到了极致。《礼记·祭义》指出孝子“壹举足而不敢忘父母,壹出言而不敢忘父母”,如此心心念念不忘父母就是孝道。按此标准行事,孝子几乎就是一个完美的人。孝子能继承先人之志,不忘使父母显扬,因此能获得无穷的动力以修正自身。

 

孝道是修身的条件。修身需要一定的环境熏陶,结交忠臣孝子、良师益友是非常重要的条件。《群书治要·曾子》云:“蓬生麻中,不扶乃直;白沙在泥,与之皆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个人的修身会受到周遭环境与接触的人的影响,如果环境恶劣、接触的都是乱臣贼子,一定会产生负面作用。《易经》说“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如果结交的都是忠臣孝子,那么对于个人修身与德行的提升都会起到重大的辅助作用,反之亦然。《大学》云“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只有先把孝道做好了,才能齐家和治国;要追求齐家和治国,就需要不断地行孝修身。

 

孝道与齐家

 

齐家的核心是重视孝道。《大学》第一章说:“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齐家是“修齐治平”中的关键环节,想要治理好家庭,需要从孝道着手。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就像细胞之于人的身体、水滴之于江河湖海。在伦理关系中,家庭有“三伦”关系,即父子、兄弟和夫妇。齐家的关键就是要把握好家庭内部的伦理关系。《群书治要·礼记》说:“父子笃,兄弟睦,夫妇和,家之肥也。”在家庭中起到核心串联作用的就是孝道,没有父母不希望儿女孝顺自己,没有兄长不希望弟弟妹妹恭敬自己,没有夫妻不希望和睦相处。孝道在家庭中的作用就是理顺各种关系,使家庭和谐和睦和顺,是齐家不可或缺的伦理观念。

 

齐家的方法在落实孝道。治理好家庭需要从孝道着手,着手的方法就是父母家长要言传身教,通过自身德行的提升,将孝道潜移默化地烙印在子女后代的身心生活中。《群书治要》指出的“故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悌,上恤孤而民不背”“上敬老,则下益孝;上尊齿,则下益悌”“父事三人,可以教孝矣;兄事五人,可以教悌矣”等,这些道理都是在告诫后人,在上位的人能够尊敬老人,在下位的人就会更加孝顺自己的父母;在上位的人尊重长辈,在下位的人就会更尊重自己的兄长。在上位的人能够落实孝道,在下位的人自然而然会学习效仿。不论是对为官者还是对每个家庭而言,均是如此。

 

齐家的重点为以礼行孝。在家庭中落实孝道,还要重视以礼来推行孝道。因为礼的核心精神是恭敬,恭敬是表达孝心的重要方式。《群书治要·礼记》认为:“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曲礼曰:毋不敬。”礼的作用就是依照礼来规定家庭中的伦理亲情关系和秩序,使每个人各司其职、各守本分,如果没有礼就无法治理好家庭,而要做到以礼行孝最关键的是恭敬之心。《群书治要·孝经》指出:“治家者,不敢失于臣妾,而况于妻子乎?故得人之欢心,以事其亲。”治理一个家庭的家长,对臣仆婢妾都不敢轻视失礼,更遑论对他的妻子和子女呢?所以能够依礼得到家庭中众人的欢心,使众人都愿意去侍奉双亲,这就是以礼行孝的典范。

 

孝道与治国

 

以孝治国。中国自古以来就倡导以孝治国,认为忠孝是一体的。“孝慈则忠”“以孝事君则忠”“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忠孝合一,使孝道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地位更加突显,其根源就在于知恩报恩、饮水思源的孝道。例如,汉代推行以孝治天下,体现了汉代帝王对孝道的尊崇。除了汉高祖和汉光武帝以外,其他汉代皇帝的谥号中大多有“孝”字;亲尝汤药的汉文帝成为唯一载入“二十四孝”的皇帝。《群书治要·吕氏春秋》说:“凡为天下治国家,必务其本也。务本莫贵于孝。”

 

以孝教民。治理国家首先推行孝道教育,将慎终追远、饮水思源的孝道传承给百姓。《群书治要·孝经》提出:“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孝道是道德的根本,是教育产生的根源。所以,要想治理国家、使民风淳厚,就需要从孝道这个根本入手。《礼记·学记》曰:“建国君民,教学为先。”“教也者,长善而救其失者也。”意思就是建立一个国家、领导一国人民,首先要进行教育。教育的目的是使人的善良增长,过失得以挽救,德行不断提升,而教育的核心即是孝道。孝道教育首先要自己身体力行,让子女顺着善良的方向去发展,知道孝敬父母、忠于国家,才是真正的教育。

 

以孝选官。古人认为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孝道成为选拔官员的重要标准。如果小人居于高位,就会给国家带来动乱和灾祸。《群书治要·孝经》云:“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群书治要·曾子》认为:“君子立孝,其忠之用也。”君子立志行孝道,就是忠诚的表现,君子的孝道体现在忠君、爱亲、敬长等方面,就是常说的“移孝作忠”。汉惠帝首开“举孝授官”的先河,汉武帝创立“举孝廉”的用人制度。《群书治要·汉书》说:“贵孝悌,贱贾人,进真贤,举孝廉,而天下治矣。”以孝选官制度使汉代“名臣辈出,文武并兴”,推选出了大量德才兼备的官员。

 

以孝赏罚。以孝治国还表现为奖赏孝子和惩罚不孝。《群书治要·韩诗外传》记载古代的“命民”就是孝敬父母、怜爱孤苦、谦让不争、工作尽职的人,因为有德行而获得君主嘉奖的诏命。《群书治要·晋书》提到吴隐之因为“孝友过人”获赏加封为“前将军”,赐赏钱五十万、谷一千斛。这样的奖赏制度就是要弘扬孝道,让百姓去追求孝道和德行。相反,中国古代对不孝的惩罚非常严厉。例如《群书治要·孝经》说:“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群书治要·尚书》中,周公说对于那些不孝顺父母、不友爱兄弟的人,要按照文王制定的刑罚予以严惩。此后,在历朝历代的律法中,不孝之罪皆为重罪,甚至是死罪。这也从法律层面保障了孝道在传统中国社会中极高的地位。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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