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雄】清明墓祭的文化意义

栏目:礼仪祀典
发布时间:2011-04-0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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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墓祭的文化意义
作者:王国雄(作者系深圳孔圣堂执事)
来源:作者惠赐



    清明,农历二十四节气之一,亦是我国最为重要的传统节日,是我国节气与节俗相合的综合节日。清明始于周代,至今已有两千五百多年的历史。清明者,谓物生清净明洁。《岁时百问》日:“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从节气而言,清明是我国古代一个经验性的时间坐标,反映了我国古代社会农业生产的时令顺序与物候变化情况。清明时节,天暖气清,草木萌茂,万物复生,正是春耕春种的季节,故有“清明前后,种瓜种豆”之农谚。然清明之为清明,非仅节气意义,更因其形上之文化意蕴。清明者,既言自然之清洁明净,又言人心之纯净无染,更言世界之万物同一,其彰显的是儒家文化之亲亲仁民爱物之神圣价值,是增进亲情、乡情与爱国之情的节日,也是主张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的节日。对于国人来说,清明节是国人扫墓与祭祀的日子,更是我国慎终追远、敦厚民德的教化节日。
    
    清明作为中华民族最重要的传统节日,体现了儒家“报恩、追远、崇德”孝德思想。祭祀祖先,是殷周以后中华民族最为神圣的礼仪活动。为表达后代对先祖亡灵的感怀与虔敬之情,需备丰厚的祭物。“三牲之俎,八簋之实,美物备矣。”将三牲供奉于墓冢或祖先牌位之前,三献而飨。古人祭祀先祖,多集中在清明、中元与十月朔,三者合称“三冥节”。其中,清明是祭祀祖上、追远先人最为重要的节日,重在表达孝思亲情。清明节扫墓与祭祀传统由来甚久,其始于周代帝王祭祀之礼,谓之对祖先的“思时之敬”,后来民间也于清明之时扫墓祭祖,形成了中华民族祭拜与纪念祖先的一个传统节日。每到清明,“官员士庶,俱出郭省坟,以尽思时之敬。”《清通礼》云:“岁,寒食及霜降节,拜扫圹茔,届期素服诣墓,具酒馔及芟剪草木之器,周胝封树,剪除荆草,故称扫墓。”清明扫墓是以敦化和感恩为主题的祭扫节日,体现了儒家文化慎终追远、 敦亲睦族的孝悌文化特性。扫墓的活动有二,一是修整坟墓,与先人相感。添坟扫墓既可寄托后辈哀思,亦可联结着后人的生命和情感,庇护后人。二是烧香祭奠,寄托哀思。感怀死者,不忘其本,激励生者,敦伦睦亲。
    
    清明的扫墓祭拜既是一种追思,亦是一种追远、崇德,反映了儒家孝悌文明的特色。《孝经》有云,“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在儒家文化中,祖先神灵是儒家大神,其位格仅次于昊天上帝,与圣王和社稷同格,是昊天上帝的配享神,《礼记》说:“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正因为人本乎祖,所以依儒家思想,人人都应该尊祖、敬祖、崇祖。祖先神灵具有神奇超凡的威力,会庇佑后代族人并与之沟通感应。通过清明祭祖活动,后辈可以与先祖神通,并通过有血统关系的先祖代为请命,得天福佑。通过祭祖,我们不仅获得了生物性生命延续的意义,更是获得了社会性、文化性的形上价值。在儒家中国,祖先崇拜也具有社会教化的意义。儒家通过“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的教化,把祖先崇拜由亡灵祭拜的层次提升到伦理化的祭祀,将孝德和祖先崇拜联系起来,达之“尽哀、报恩、追远、崇德”伦理教化之目的。故云,“祭者,教之本也已”。
    
    对于中华民族来说,清明不仅是一个远足踏青、亲近自然、催护新生的春季节气,更是儒家慎终追远、敦厚民德的节日。其维系着民间家庭、房族及亲属的和睦相处,支撑着国家政治与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安抚着亿万国人的精神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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