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荣贤】论章学诚的“文史校雠”路径及其得失

栏目:学术研究
发布时间:2018-12-12 23:31:56
标签:文史校雠、章学诚


论章学诚的“文史校雠”路径及其得失

作者:傅荣贤

来源:原载于《扬州大学学报》,2018年第5

时间:孔子二五六九年岁次戊戌十一月初四日丙子

         耶稣20181210

 

 

【提要】


章学诚“为著作之林校雠得失”,以反思天下学术为己任。他以战国为节点,将天下学术区隔为“三代盛时”之“源”和“三代而后”之“流”两个不同的区间,并判分了两者“合道”之“得”与“离道”之“失”的二重境界。就得失而言,“三代而后”的现实学术有必要回归“三代盛时”的学术理想;而两者的源流性关联则提示了回归的可能性。他的“文史校雠”之学,通过《七略》“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工夫以及“皆史”之“六经”的个案性示例指陈了具体的回归路径,从而也回应了关乎“学术传承与创新”的一般理论、原则和方法等问题。

 

【正文】

 

章学诚深为自许的“文史校雠”[1]之学,旨在“斟酌艺林”(《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753页),“为著作之林校雠得失”(《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717页),具有明确的目的论指向。他“慨著作之衰”[2],以近乎悲观的情怀审度实然存在的现实学术。但章学诚坚信任何学术都不是自性的独立存在,而是在学术史坐标中的关联性存在,通过揭示学术之“所本”,即可“甄疑似、明正变,提要挈纲,卓然有以见夫经史百家之支与流裔而得大原”(《章学诚遗书》,刘承干序)。张尔田亦云:“为先生之学者,则务矫世趋,群言殽列,必寻其原而遂之于大道。”(《章学诚遗书》,张尔田序)“得大原”“遂之于大道”就能纠偏“著作之衰”。而抽象的“大原”“大道”存现于他心向往之的“三代盛时”,因而需要厘清学术“源”和“流”的时间序列和关系格局,亦即“提要挈纲”“见夫经史百家之支与流裔”与“必寻其原”。总之,章学诚在“三代盛时”之“源”和“三代而后”之“流”的时间维度中“讨论得失”,判分学术之“得”与“失”的不同气象,从而也勾勒了学术传承与创新的一般理论、原则和方法。

 

 学术的“得失”之别与二分话语体系的建构

 

“三代”是中国知识分子心目中的黄金盛世,如何将当下的政教、学术回归三代,是儒家知识分子的普遍诉求。“回向三代”也是章学诚久执不改的信念,但他对于“三代”的具体时间所指有自己的看法。

 

一、以“战国”为时间节点的学术“得失”之别

 

《论语·卫灵公》:“斯民也,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邢昺疏:“三代,夏、殷、周也。”其中的“周”实际上只包括西周(前1046―前771)。秦汉以后,东周(前770-前256)亦被纳入“三代”的范畴,如《史记·孝武本纪》:“三代邈绝,远矣难存。其以三十里地封周后为周子南君,以奉先王祀焉。”其中的“三代”即包括东周。东周又分为“春秋”(前770-476)和“战国”(前475-256)。章学诚所指称的“三代”是指夏、商、西周和东周的春秋,他所谓“三代而后”是从战国(包括战国)算起的。章学诚曰:“《本草》《素问》道术原本炎黄,历三代以至春秋,守在官书世氏,其间或存识记,或传耳口,迭相受授,言不尽于书也。至战国而官亡籍去,遂有医家者流,取所受授而笔之于书,今所传本是也。”(《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397页)这里的“历三代以至春秋”“至战国”,正表明“战国”是古今学术流变的枢纽。《诗教下》亦曰:“明于战国升降之体势,而后礼乐之分可以明,六艺之教可以别,七略九流诸子百家之言可以导源而浚流,两汉、六朝、唐宋元明之文可以畦分塍别,官曲术业,声诗辞说,口耳竹帛之迁变,可坐而定矣。”(《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93页)

 

章学诚接受了传统的“三代”概念,但以“战国”为转捩的判分,与传统所指不尽相同。他说:“战国之文,奇邪错出,而裂于道。”(《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71页)以“战国”为断限的时间选择,旨在强调“三代盛时”之“源”和“三代而后”之“流”不仅是客观的时间区隔,更是寓含褒贬的价值分殊。因此,他称前者为“三代盛时”“三代鼎盛”“三代之隆”,具有天然的正当性;与之适成对照,“周衰文弊”“衰周而后”等表述,也暗示了“三代而后”学术的非正当性。他说:“周衰文弊,六艺道息,而诸子争鸣。盖至战国而文章之变尽,至战国而著述之事专,至战国而后世之体备,故论文于战国而升降盛衰之故可知也。”(《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71页)

 

从学术的“得失”之别到二分话语体系的建构

 

“三代盛时”之“源”与“三代而后”之“流”的时间判分,就是学术的得失之别——在本原阶段,深契于“古人官师合一之道”;在流别阶段,“师失官守,末流之学,各以私意恣其说”,导致“支离而不合道”(《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23页),从而也廓清了理想学术之“得”与现实学术之“失”的边界。他说:“夫文字之原,古人所以为治法也。三代之盛,法具于书,书守之官。天下之术业,皆出于官师之掌故,道艺于此焉齐,德行于此焉通,天下所以以同文为治。而《周官》六篇,皆古人所以即官守而存师法者也。不为官师职业所存,是为非法,虽孔子言礼,必访柱下之藏是也。三代而后,文字不隶于职司,于是官府章程,师儒习业,分而为二,以致人自为书,家自为说,盖泛滥而出于百司掌故之外者,遂纷然矣。(六经皆属掌故,如《易》藏太卜,《诗》在太师之类。)书既散在天下,无所统宗,于是著录部次之法,出而治之,亦势之所不容已。”[3]

 

首先,“三代盛时”的学术之“得”。

①在学术主体上,官师合一。官守即师承,“官”既是“师”(教、授)的主体也是“徒”(学、受)的主体,行政上的“官联”和先后承继,就是学术的授与受、教与学。因为学术及其授受都是官守行为,所以,“同文为治”,私门无著述之事。章氏此论,颇存古意。从字源本义来看,《广雅·释诂》云:“师,官也。”《说文》曰:“官,吏事君也。从宀,从𠂤𠂤犹众也。此与师同意。”《说文》又曰:“守,守官也。从宀,官府也。从寸,法度也。”

 

②在文本形态上,“法具于书,书守之官”。但他更强调“相传以口耳”“未尝得见其书”,即没有形诸文字,而主要通过“官师合一”的口耳相传。其云:“三代盛时,各守人官物曲之世氏,是以相传以口耳,而孔孟以前,未尝得见其书也。至战国而官守师传之道废,通其学者述旧闻而著于竹帛焉,古初无著述,而战国始以竹帛代口耳,(外史掌三皇五帝之书及四方之志,与孔子所述六艺旧典,皆非著述一类)。”(《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74页)

 

③在学术特征上,“道艺于此焉齐,德行于此焉通”。形上之道与形下之艺高度统一,道德和事功并无二致,体现了“道器合一”的本质。

 

④在学术功能上,“文字”渊源于“治法”,直接为行政运作服务,并奠基了学术的“经世致用”取向。其云:“政教典章人伦日用之外,更无别出著述之道,亦已明矣。”(《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154页)

 

⑤在文献类型上,“六经皆属掌故”,拥有“三代之盛”学术的所有特征。虽然“外史掌三皇五帝之书及四方之志,与孔子所述六艺旧典,皆非著述一类”,但“衰周而后,官制不行,而书籍散亡,千百之中存什一矣”(《校雠通义通解》,第136页),因此“六经”成为“三代之盛”学术典范的唯一见存。三代之“道”是由六艺承载的,故曰:“周衰文弊,六艺道息。”(《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71页)

 

⑥在学术管理上,“《周官》六篇,皆古人所以即官守而存师法者”。《周官》的官司分职,就是学术的自然分类,实际起到后世目录管理图书的功能。相应地,“三代之盛”的学术,亦与《周官》“六卿联事之意”相鼓桴。

 

其次,“三代而后”的学术之“失”。

 

①在学术主体上,“文字不隶于职司”,导致“人自为书,家自为说”,“师”(教、授)和“徒”(学、受)都趋于民间化而与“官府章程”别为二途。

 

②在文本形态上,“战国始以竹帛代口耳”,白纸黑字的文本代替了“口耳”,学术成为书本化的学术,而由此形成的“著作之林”,正是章学诚反思的对象。

 

③在学术特征上,不复“三代盛时”“道艺于此焉齐,德行于此焉通”的法度。他说:“自官师既分,而教法不合于一”;“道不著于器物”(《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194页)。

 

④在学术功能上,“泛滥而出于百司掌故之外”,学术与“治法”分途,逸出了经世致用的轨辙。《原学中》曰:“某官之掌,即先王之典章法度也。流为某家之学,则官守失传,而各以思之所至,自为流别也。失为某事之敝,则极思而未习于事,虽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而不能知其行之有病也。”(《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176页)

 

⑤在文献类型上,“著述之事专”,诸子等“非六经”的“著述一类”于焉产生。

 

⑥在学术管理上,“书既散在天下,无所统宗,于是著录部次之法,出而治之,亦势之所不容已”。“著录部次之法”(即他所说的“校雠学”,实际主要指今天的目录学[4])代替《周官》管理天下图书,学术与“六卿联事之意”渐行渐远。

 

分属于两大象限的学术之“得”与“失”并非抽象的理论之辨,而是可以从文本形态上的“口耳相传”/“书于竹帛”、学术主体上的“公”/“私”(官师合一/私门授受)、学术特征上的“道器合一”/“道器分离”、学术功能上的“经世致用”/“学术与治法分途”、学术管理上的“《周官》六篇”/“后世著录”(四部分类)、文献类型上的“六经”/“非六经”、学术良莠上的“学贵专家”/“学无专门别识”等角度予以具体理解和质实把握。总体上,这些二分话语范畴具有全息性特征,时间维度上的“源”就是“三代之盛”,也是文本形态上的“口耳相传”,学术主体上的“公”,学术特征上的“道器合一”,学术功能上的“经世致用”,学术管理上的“《周官》六篇”体系,文献类型上的“六经”,学术良莠上的“学贵专家”。归属于同一象限的这些范畴,事实上形成了彼此“等于”的关系,从其中的任何一个范畴都可以推导出同一象限其他范畴的全部特征。例如,他的《言公上》重点讨论“古人之言,期于达意以明道,所以为公,未尝私据而为己有”(《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203页);并从“公”/“私”之别,推导出文本形态上的“口耳相传”/“书于竹帛”,学术特征上的“道器合一”/“道器分离”等等分属于两大象限的一系列区别。

 

通过二分话语体系的建构,章学诚不仅指明“三代盛时”和“三代而后”各自学术“得”与“失”的具体所指,也揭示了“三代而后”学术回归“三代盛时”的必要性。章学诚认为“三代而后”的学术“害义而违道”(《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259页)。他说:“不知末流之失,则天下学术无所宗师,‘生心发政,作政害事’,孟子言之断断如也。”(《校雠通义通解》,第135页)相反,“刊落夫无实之文词,泛滥之记诵,则学术当而风俗成矣”(《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514页)。“学术当”与“风俗成”相得益彰,从而赋予学术以政治社会内涵。学术的纠偏,就是政治取向和社会风尚的救弊。而“宗师”三代理想,就可以“文章典籍有其统宗,而学术人心得所规范也”(《校雠通义通解》,第141页)。

 

显然,章学诚并不关注学术发生、发展的长程历史及其潮起潮流落的每一个主要细节,而是聚集于以“战国”为节点的源流二分,认为章学诚“从学术史观点来讲学术”[5];以及从“学术史”的角度定位其“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目录学[6],皆有商榷余地。

 

从“得失”之别到“得失”关联

 

以战国为节点的二分体系,在学术气象上迥不相侔。但正像时间上的“三代而后”是“三代盛时”历史发展的必然,“后世文字”亦与“三代盛时”的学术形成了先后承续的源流关系。因此,“三代而后”之“失”的学术,既有存在的合理性,也有臻致于“得”从而回归三代理想的可能性。

 

一“得”与“失”的时间性关联

 

学术之“失”是“三代而后”的必然产物,与学术之“得”的“三代盛时”具有时间上“流”与“源”的关系,从而意味着后世文辞“其初莫不有所本”。他说:“凡曲学支言,淫辞邪说,其初莫不有所本。著录之家,见其体分用异,而离析其部次,甚且拒绝而不使相通,则流远而源不可寻,虽欲不泛滥而横溢也,不可得矣。孟子曰:‘诐辞知其所蔽,淫辞知其所陷,邪辞知其所离,遁辞知其所穷。’夫谓之‘知其所’者,从大道而溯其远近离合之故也。不曰淫、诐、邪、遁之‘绝其途’,而曰淫、诐、邪、遁之‘知其所’者,盖百家之言,亦大道之散落也。奉经典而临治之,则收百家之用;忘本源而厘析之,则失道体之全。”(《校雠通义通解》,第105-106页)

 

后世学术都有“三代盛时”之“本”的渊源。《立言有本》以杂家、文集为例指出:“古人著书各有立言之宗。”他说:“子有杂家,杂于众不杂于己,杂而犹成其家者也。文有别集,集亦杂也,杂于体不杂于旨,集亦不异于诸子也。故诸子杂家与文集中之具本旨者,皆著述之事,立言之选也。”(《章学诚遗书》,第56页)而“立言之宗”存乎三代源头。所以,章学诚“希踪古人”(《校雠通义通解》,第20页)。《言公下》曰:“昧者徒争于末流,知者乃通其初意。”(《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229页)他之迷恋“古人”“初意”,正是要追迹源头之“宗旨”。例如,《诗教下》曰:“赋家者流,犹有诸子之遗意,居然自命一家之言者,其中又各有其宗旨焉,殊非后世诗赋之流,拘于文而无其质,茫然不可辨其流别也。”(《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94页)“赋家者流”虽然“茫然不可辨其流别”,但“犹有诸子之遗意”的源头可以追溯。

 

后世学术之“莫不有所本”,还可以从“非六经”与源头意义上的“六经”关联性的角度予以认知。章学诚认为,“后世文字必溯源于六经”(《校雠通义通解》,第2页),都可以找到与“六经”的渊源性关联。他说:“后世之文并导源于五经,特至战国而其体始备耳。”(《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76页)他又认为,“天下之文”出于“六经”或“五经”,实际上是出于《春秋》、官礼、风诗。《立言有本》曰:“史学本于《春秋》,专家著述本于官礼,辞章泛应本于风诗,天下之文,尽于是矣。”(《章学诚遗书》,第56页)《方志立三书议》亦曰:“古无私门之著述,六经皆史也。后世袭用而莫之或废者,惟《春秋》之流别也;掌故典要,《官礼》之流别也;文徵诸选,《风诗》之流别也……凡欲经纪一方之文献,必立三家之学,而始可通古人之遗意也。”(《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663页)例如,“《老子》说本阴阳,《庄》《列》寓言假象,《易》教也”(《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71页)。《焦竑误校汉志》则曰:“制诰与表章之类,当归故事而附次尚书。”又曰:“五行本之《尚书》,而阴阳、蓍龟本之于《周易》也。”(《校雠通义通解》,第71-73页)显然,孔子不只属于儒家,“六经”高标独秀,是所有其他“非六经”之“宗”“极”。他说:“治教无二,官师合一,岂有空言以存其私说哉。儒家者流尊奉孔子,若将私为儒者之宗师,则亦不知孔子矣。孔子立人道之极,未可以谓立儒道之极也。”(《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153页)因此,天下文献可以划分为“六经”以及渊源于“六经”的“非六经”,两者分属于“三代盛时”之“得”与“三代而后”之“失”。

 

然而,“皆史”的“六经”具有作为先王之“世迹”的经验性以及作为“器”的形下特征,因而并不能直面后世现实。他说:“夫儒之职业,诵法先王之道以待后之学者,因以得成一家之言,孟、荀诸子是也。若职官、故事、章程、法度,则当世之实迹,非一家之立言。”(《校雠通义通解》,第88页)一方面,孟、荀诸子等旨在沟通“先王之道”的“传记”类文献对“六经”原典不厌其烦的反复阐释,就是认可“六经”在价值塑造上的地位,因而具有存在合理性,《博约下》所谓“守先待后之道”(《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195页)。另一方面,“后之学者”的职官、故事等反映“当世之实迹”的“非一家之言”,则可以使“六经”的内容当下化。因此,“六经”只为“非六经”提供范例,而不能取代“非六经”。他说:“德者,行道而有得于心之谓,不必一定圣人道德之极至也;凡立言者,必于学问先有所得,否则六经、三史,皆时文耳,况于他乎!”(《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733页)“六经”所固守的三代之“道”必须落实为当下的现实价值,“经之流变必入于史”(《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693页),“可使六艺不为虚器”(《校雠通义通解》,第8页),从而兑现“六经”的精神价值。例如,《书教中》曰:“《逸周书》七十一篇,多《官礼》之别记与《春秋》之外篇,殆治《尚书》者杂取以备经书之旁证耳………《书》无定体,故《春秋》《官礼》之别记外篇,皆得从而附合之,亦可明《书》教之流别。”(《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46页)即认为《逸周书》以及“《春秋》《官礼》之别记外篇”中有关《书》的篇什,它们作为“非六经”具有“备旁证”、“明流别”的存在价值。

 

因此,针对“不衷大道”的后世文献,章学诚不是消极地“绝其途”,而是积极地“知其所”,即分析其“从大道而溯其远近离合之故”,从而揭示其“大道之散落”的得失。就此而言,章学诚旨在论证:具有产生合理的“非六经”如何具有存在合法性,从而探讨了在学术多元增长必然性的前提下如何有效地管理、控制和规范“三代而后”学术增长的问题,并确立了后世学术必须回归三代“宗旨”的创新原则。

 

二《七略》/“六经”关联“得失”的示范价值

 

“学术”被章学诚置于历史链条中,成为一种“源”“流”关联的时间化存在。而《七略》/“六经”作为学术管理模式和文献类型,虽是“三代以后”的产物但却继承了“三代盛时”的学术特征,因而既关联“三代盛时”又面向“三代而后”,成为学术传承与创新之机枢。

 

首先,关于《七略》。

 

章学诚说:“六典亡而为《七略》,是官失其守也;《七略》亡而为四部,是师失其传也。”(《校雠通义通解》,第135页)他认为校雠学大致经历了“六典”(即“《周官》六篇”)、《七略》和“四部”(即“后世著录之法”)三个历史阶段。

 

“《周官》六篇”是“三代盛时”官守的产物。章学诚曰:“私门无著述文字,则官守之分职,即群书之部次,不复别有著录之法。”(《校雠通义通解》,第1页)《周官》六篇的设官分职就是文献的自然分类结构,代行文献管理的职能。“(《周官》)三百六十之篇,即以官秩为之部次”,因而也是“三代盛时”之“源”的反映。四部不依职官体系而另行分类,直接对应于“三代而后”学术“无专门别识”之“流”,而《七略》则是“《周官》六篇”到“四部”的过渡。一方面,随着“官失其守”,《周官》六典的职官分类体系不能应对私门著述,于是产生了《七略》。但章学诚认为:“然自有著录以来,学者视为纪数簿籍,求能推究同文为治而存六典识职之遗者,惟刘向、刘歆所为《七略》《别录》之书而已。”(《校雠通义通解》,第134-137页)《七略》虽“官失其守”,但“存六典识职之遗”,保存了“三代盛时”的旨趣。所以,章学诚曰:“向、歆所为《七略》《别录》者,其叙六艺百家,悉惟本于古人官守,不尽为艺林述文墨也。”(《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648页)又曰:“刘歆盖深明乎古人官师合一之道,而有以知乎私门初无著述之故也。”(《校雠通义通解》,第4页)后人可“由《七略》专家而窥六典遗则”(《校雠通义通解》,第138页)。由此,六典/七略/四部的历时性三分,被简化为七略/四部两大体系,并分别反映了“三代盛时”“学贵专家”从而“得其宗旨”的渊源与“三代而后”“无专门别识”从而“失其宗旨”的流别两个阶段。

 

其次,关于“六经”。

 

正如《七略》,六经“虽失官守”,但保留了“三代盛时”官守的本质。《经解上》曰:“三代之衰,治教既分,夫子生于东周,有德无位,惧先圣王法积道备,至于成周,无以续且继者而至于沦失也,于是取周公之典章,所以体天人之撰而存治化之迹者,独与其徒,相与申而明之。此六艺之所以虽失官守,而犹赖有师教也。”(《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110页)“生于东周”的孔子面对“治教既分”的现实,形成了“书于竹帛”的“六经”,具有“私人”著述、“失官守”等典型属于“三代而后”的学术特点。但孔子以存亡续绝为己任,“体天人之撰而存治化之迹”因而“赖有师教”,秉承了“三代盛时”的学术气象,所谓“六艺存周公之旧典,夫子未尝著述也”(《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74页)。孔子所“述”与“著”(或“作”)之别,表面上有“相传以口耳”和“书于竹帛”的不同,本质上则体现了“官守师传之道”与“失官守”的判分。章学诚又曰:“夫子未删之《诗》《书》,未定之《易》《礼》《春秋》,皆先王之旧典也。然非夫子之论定,则不可以传之学者矣。”(《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259页)夫子“未删”“未定”的“六艺”才是“三代盛时”的“先王之旧典”,孔子“论定”的“六经”,业已著之“竹帛”,形成文本。但没有孔子私人性质的“论定”,六艺的旨义无以显现(“不可以传之学者”);而孔子迫不得已的“论定”,又是基于“六艺”之“史”(先王之旧典)的意义提取,保留了“未删”“未定”六艺的精神实质,因而“存”了“三代盛时”共同的价值规范。所以,“虽孔子言礼,必访柱下之藏”(《校雠通义通解》,第134页),作为私人的孔子之“言礼”,亦必访官方性质的“柱下之藏”,才能确证自身的合法性。就此而言,孔子肩负着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双重使命,他的“六经”作业模式也成为学术传承与创新的典则。

 

综上,章学诚以孔子所修“六经”为断,区别“三代盛时”和“三代而后”的两个学术象限,“六经”与所有“后世文字”的“非六经”构成了二分体系。刘《略》、班《志》在校雠学史上的地位,就是“六艺”在学术史上的地位。七略/六经,都不是“官师合一”的源头之“本”,但都“体现”或“反映”了“官师合一”的价值典范,因而成为沟通两大学术象限的中介,并成为衡鉴天下学术的思想工具。因此,正如“刘《略》、班《志》乃千古著录渊源”“今欲较正诸家著录,当自刘《略》、班《志》为权舆也”(《校雠通义通解》,第44页);章学诚认为:“夫六艺为文字之权舆”(《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200页);“六经之于典籍也,犹天之有日月也”(《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256页)。

 

“文史校雠”视域下的学术传承与创新路径

 

在只有两个象限的学术史梳理中,章学诚确立了学术传承和创新的基本原则:既追迹三代又面向当下和未来。而《七略》/“六经”,既遵循“三代盛时”的历史轨辙,又面向“三代而后”学术的增长和扩容,保持了与原有知识的一贯,并达到了新旧学术的动态平衡,因而也为学术的继承与创新指明了陈规。学者唯有通过“存《七略》之遗法”和“贵约《六经》”,才能实现学术之守成与开新的二元并重。

 

“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校雠学路径

 

《和州志艺文书序例》认为,“衰周”以后,随着官典散佚、官学不存,《周官》六典也丧失了管理私门学术的功能,“故不得已而裁为《七略》尔”。但难能可贵的是,《七略》“其云盖出古者某官之掌”,揭示诸子的官学渊源,这一校雠学努力使得“失其官守”的诸子,“其文虽连犿,而指趋可约也;其说虽谲诡,而驳杂不出也”,因而是“得”了诸子之“宗旨”的。更为重要的是,《七略》在推源诸子的基础上还“推类以治其余”,从而为管理所有“非六经”的后世学术指明了“推究古者官师合一之故,著为条贯,以溯其源”的方向。他说:“由刘氏之旨以博求古今之载籍,则著录部次,辨章流别,将以折衷六艺,宣明大道。”(《校雠通义通解》,第4页)例如,“文集日繁,不列专部,无所统摄也。夫诸子百家非出官守,而刘氏推为官守之流别;则文集非诸子百家,而著录之书,又何不可治以诸子百家之识职乎?如韩愈之儒家,柳宗元之名家,苏轼之纵横家,王安石之礼家,存录其文集本名,论次其源流所自,附其目于刘氏部次之后,而别白其至与不至焉,以为后学辨途之津逮,则卮言无所附丽,文集之弊可以稍歇,庶几言有物而行有恒”(《校雠通义通解》,第136-138页)。文集仿诸子“推为官守之流别”,即可回归三代之“源”,从而“卮言无所附丽,文集之弊可以稍歇”。显然,校雠学不仅是客观主义的书目清单,而是具有改变学术客观性的能动价值。

 

章学诚认为,分类是《七略》辨章流别的重要手段。如《战国策》等国别之书,《汉志》“附著春秋,最为知所原本”(《校雠通义通解》,第61页);“《封禅群祀》入礼经,《太史公书》入春秋,较之后世别立仪注、正史专门者,为知本矣”(《校雠通义通解》,第47页)。但百密一疏,《七略》分类也有不足。例如,阴阳家有于长《天下忠臣》,章学诚认为应分入史部传记类,考虑到《汉志》不立史部,他据班注“传天下忠臣”指出:“附于春秋而别为之说,犹愈于搀入阴阳家言也。”又如,法家《申子》,他根据刘向《别录》《荀子·解弊》《韩非子·定法》等文献认为:“是则申子为名家者流,而《汉志》部于法家,失其旨矣。”(《校雠通义通解》,第103-104页)显然,无论是对《七略》的认可抑或否定,都是以分类能不能“溯源”从而“知本”或“得宗旨”为原则的。除分类之外,章学诚还强调类序、互著和别裁等目录学要素,认为它们都是“溯源”从而“知本”的“刘氏家法”。

 

《宗刘》篇曰:“《七略》之古法终不可复,而四部之体质又不可改,则四部之中,附以辨章流别之义,以见文字之必有源委,亦治书之要法。而郑樵顾删去《崇文》叙录,乃使观者如阅甲乙簿注,而更不识其讨论流别之义焉。”(《校雠通义通解》,第13页)四部体系在不能墨守《七略》分类的情况下,应该通过“叙例”(序言)辨章流别。例如,“后世之仪注当附礼经为部次,《史记》当附春秋为部次,纵使篇帙繁多,别出门类,亦当申明叙例,俾承学之士得考源流,庶几无憾”(《校雠通义通解》,第49页)。在分类上,当仪注不再附于其所从出的礼经、《史记》不再附于其所从出的春秋,就需要通过“申明叙例”以考源流。

 

关于互著,章学诚指出:“《汉志》最重学术源流……此叙述著录所以有关于明道之要,而非后世仅计部目者之所及也。”(《校雠通义通解》,第47页)例如,“《吕氏春秋》亦《春秋》家言而兼存典章者也,当互见于春秋、尚书……刘知几讥其本非史书而冒称‘春秋’,失其旨矣”(《校雠通义通解》,第111页)。《吕氏春秋》一书应分在“春秋”类而互见于“尚书”类。再就别裁来说,他举例指出,“后世法律之书甚多,不特萧何所次《律令》而已。就诸子中掇取申韩议法家言,部于首条,所谓道也;其承用律令格式之属,附条别次,所谓器也……例以义起,斟酌损益,惟用所宜。岂有读著录部次而不能考索学术源流者乎?”(《校雠通义通解》,第53页)即认为应该掇取诸子中“申韩议法家言”,别裁于“法律”类之首。又如,《汉志》天文类所著录的图书都是“器”,章学诚欲补充“道”类书籍“别裁”于此,以构成“专门部勒,自有经纬”(《校雠通义通解》,第51页)的类目。

 

显然,追模《七略》并不在于机械地固守其分类体系,而在于“宗”刘氏《七略》讨论流别的精髓,以期“救”失其宗旨的后世学术之“弊”。章学诚曰:“家法既专,其无根驳杂、类钞评选之属,可以不烦而自治,是著录之道通于教法,何可遽以数纪部目之属,轻言编次哉。”(《校雠通义通解》,第138页)校雠学路径的实质是:“三代而后”的“著录部次之法”上溯《七略》从而“得《周官》遗义”,才能助益后世学术由源溯源,上达“官守之学”的三代“本旨”。

 

二“六经皆史”的文史路径

 

如上所述,“六经”和“非六经”的天下文献二分,分别对应于理想的“三代盛时”之“源”和“得”以及现实的“三代而后”之“流”和“失”。章学诚认为,作为“后世文字”的“非六经”通过追溯与“六经”的源流关系和“贵约”其“旨”,即可上达“三代盛时”的理想。

 

第一,揭示“非六经”的“六经”渊源。

 

章学诚说:“学者诚能博览后世之文集,而想见先王礼乐之初焉,庶几有立而能言,可以与闻学《诗》学《礼》之训矣。”(《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92-93页)“后世之文集”作为“非六经”,因渊源于“六经”而本具有“三代盛时”之“宗旨”,揭明其源出于“六经”,即可“与闻”六经“之训”。《陈东浦方伯诗序》曰:“尝从事于校雠之业,略辨诗教源流,谓六经教衰,诸子争鸣,刘向条别其流有九。至诸子衰而为文集,后世史官不能继刘向条辨文集条别,故文集滥焉。”(《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545页)后世诸子、文集(包括出于《春秋》的经史子集之“史”)等所有的“非六经”都有发生学上的“六经”源头,但在存在论上都未得“六经”本旨,因而“衰”相频仍。因此,后世“非六经”都有推原于“六经”的可能。例如,“或曰:奭、衍之谈天、《雕龙》,大道之破碎也。今曰其源出于《大易》,岂不荒经而蔑古乎?答曰:此流别之义也。官司失其典守,则私门之书,推原古人宪典以定其离合;师儒失其传授,则游谈之书,推原前圣经传以折其是非。”(《校雠通义通解》,第100页)章学诚认为邹奭、邹衍二家在发生学上“源出于《大易》”,本具“大道”之旨;“大道之破碎也”是实然存在的“流别之义”。由此例证,他得出普遍性结论:“非六经”的“官司失其典守”之“私门之书”通过“推原古人宪典以定其离合”;“师儒失其传授”的“游谈之书”通过“推原前圣经传以折其是非”,即可“得其宗旨”。章学诚又云:“知文体备于战国,而始可与论后世之文。知诸家本于六艺,而后可与论战国之文,知战国多出于《诗》教,而后可与论六艺之文;可与论六艺之文,而后可与离文而见道,可与离文而见道,而后可与奉道而折诸家之文也。”(《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71页)“后世之字”追迹其所从出的“六经”源头,即“可与论”,并庶几于“道”。

 

第二,“非六经”通过“贵约”六经之“旨”,建构两者学术精神的内在关联。

章学诚说:“道备于六经,义蕴之匿于前者,章句训诂足以发明之。事变之出于后者,六经不能言,固贵约六经之旨而随时撰述,以究大道也。”(《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162页)“备于六经”的“道”需要“章句训诂”的“发明”;“事变之出于后者,六经不能言”,需要“随时撰述,以究大道”,“非六经”的后世学术有其产生必然性。但“六经”凝聚了一种价值认同,从而超越了“世迹”的具体性和“三代盛时”的时间有限性,可以为后世提供思想范式。因此,“《诗》《书》诵读,所以求效法之资,而非即可为效法”(《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172页)。“非六经”之“流”的后世文献,通过“贵约”和“效法”,即可上达“六经之旨”。

 

首先,“六经”以“世迹”的经验事实为基础,又有基于“世迹”的意义提取,从而形成了“道器合一”的典范。

 

《经解中》曰:“事有实据,而理无定形。故夫子之述六经,皆取先王典章,未尝离事而著理。”(《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120页)六经都有史籍(先王典章)和事实来源,因此,“六经皆史”又称为“皆器”、“皆政典”、“皆事迹”、“皆掌故”。《文史通义》中的《易教》《书教》《诗教》《礼教》诸篇,重点即在阐释六经的“皆史”亦即“政典”的性质,从而具体地阐明了“即器明道”的问题,说明价值观本身无法凭空产生,它只能奠基在事实之上。正如张尔田指出:“苟无史焉,虽圣人无所丽其思,而一切道术,且将不立。”(《章学诚遗书》,张尔田序)另一方面,正如《言公上》指出:“夫子因鲁史而作《春秋》,孟子曰:‘其事齐桓、晋文之事,其文则史。’孔子自谓窃取其义焉耳。载笔之士,有志于《春秋》之业,固将惟义之求,其事与文,所以藉为存义之资也。”(《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201页)“六经”虽立基于“世迹”,但并非“世迹”的现象性重复或再现,而是超越了“世迹”的具体性和时间化,重在对人生和社会的道路确认。因此,“贵知其义”的要求远胜“仅求事文之末”的要求。在孔子“述而不作”的客观性中,既先天地蕴藏着主观性,又强烈地彰显了价值性。由此生成的“六经”,不是单纯以“求真”为指向的观察、记录、分类、梳理,而是包含着事实性“求真”背后“求善”“求美”的主观思考和价值裁定。因此,“六经”示范了“义”才是“立言之大者”。

 

以“道器合一”揆之,汉学“溺于声音、训诂、文字,相习成风”而不知“道”(《章学诚遗书》,孙德谦序);宋儒“以谓六经载道之书也,而不知六经皆器也”(《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154页),“似于人事之外别有所谓义理矣”(《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607页),所谓之“道”没有经验性事实的根基,汉宋二学只有“贵约”六经,才能臻致“道器合一”的应然理想。同样,“才雄者健于属文”(《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18页)的文辞,亦须以“合道”为取向。章学诚曰:“学者,学于道也。道混沌而难分,故须义理以析之;道恍惚而难凭,故须名数以质之;道隐晦而难宣,故须文辞以达之:三者不可有偏废也。”(《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762页)总之,“道器合一”的“六经”垂训,要求义理、名数(考据)、文辞三者合一,共同奔赴于形上之“道”,才能上达六经“皆史”的境界。

 

其次,以“政教”为内容。

 

《经解上》认为,“经”的本义是“经纶”(《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129页),强调其作为“政典”的经世致用内涵。孔子通过文献收集与择取、分类与编排而生成的“六经”,始终以功事为导向,最终形成了教化文本。“六经”因而也示范了“因器”而“明道”和“行道”的学术经世原则,其记事的真实性直接指向社会的功用性,具有明显的实践维度。章学诚说:“德者,行道而有得于心之谓,不必一定圣人道德之极至也;凡立言者,必于学问先有所得,否则六经、三史,皆时文耳,况于他乎!”(《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733页)“凡立言者”必须效法“六经”,以“明道”为指向,并兑现为当下的“行道”实践。其云:“要其一朝典制,可以垂奕世而致一时之治平者,未有不于古先圣王之道得其仿佛者也。故当代典章,官司掌故,未有不可通于《诗》、《书》六艺之所垂。”(《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271-272页)当下性的“一朝典制”“一时之治平”通过回溯到“古先圣王之道”“通于《诗》《书》六艺之所垂”,就能“得其仿佛”,回归“三代盛时”的官学本旨,甚至方外之佛教亦不例外。章学诚说:“(佛教)所言与其文字,持之有故而言之成理者,殆较诸子百家为尤盛,反复审之,而知其本原出于《易》教也。盖其所谓心性理道,名目有殊,推其义指,初不异于圣人之言。其异于圣人者,惟舍事物而别见有所谓道尔。”佛学“本原出于《易》教”“初不异于圣人之言”,但在流别意义上,“舍事物而别见有所谓道尔”,疏离了当初的“《易》教”之旨。因此,“令彼(佛教)所学,与夫文字之所指拟,但切入于人伦之所日用,即圣人之道也”(《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23-24页)。佛教“以象为教”,即可上达“《易》教之本”,从而兑现“切入于人伦之所日用”的价值。

 

综上,“辨章学术考镜源流”既界定了《七略》的本质,也为后世“著录部次之法”立则,后者仿效《七略》即可回归“《周官》六篇”从而能动性地促使后世学术回归“即官守而存师法”的“三代盛时”学术理想;“六经皆史”则既界定了“六经”的本质,也“推其说施之于一切立言之书”,从“皆史”的高度规范后世学术,“非六经”通过“溯源”和“贵约”六经就可以回归“皆史”的法度。正如张尔田所谓:“(章学诚)独昌言六艺皆史之谊,又推其说施之于一切立言之书,而条其义例,比于子政辨章旧闻。”(《章学诚遗书》,张尔田序)学术的传承与创新遂转化为如何汲取“六经”和《七略》智慧的问题,斯为章氏“文史校雠”的本质所在。

 

章学诚“文史校雠”路径的得失

 

章学诚根据“合道”与“离道”的境界之别,建构“三代盛时”和“三代而后”的二元学术坐标,并勾连两者的渊源性关联,从而确认“三代而后”回向“三代盛时”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而他念兹在兹的“文史校雠”之学,则提供了后世之“流”回归三代之“源”的具体方法论路径。“自六艺以降讫于近代作者之林”的天下学术,遂成为沿袭“三代盛时”轨辙的演绎与展开,它们表面上繁芜不一、类别黎然,但都“应该”且“可能”趋附于共同的终极关怀。由此,创新性与继承性相得益彰,有效地维持了整个传统文明的连续性和统一性。但是,章学诚建构的传承与创新模式亦存在明显的不足。

 

首先,学术之“得”与“失”的宿命论预设。

 

章学诚以“战国”为节点,“明于战国升降之体势”的学术二元判分,预设学术理想独存于三代,后世学术则“衰相”频仍,从而也确认了两者的不平等。例如,“商鞅、韩非之法,未尝不本圣人之法,而所以制而用者非也;邓析、公孙龙之名,不得自外于圣人之名,而所以持而辨者非也”(《校雠通义通解》,第92页)。商鞅、韩非之法家和邓析、公孙龙之名家,在源头上本诸“圣人”,合乎“王官”之学的理想范型;在流别上,前者“所以制而用者非”,后者“所以持而辨者非”,都乖离了发生学上事理合一的原始气象。这种二分论本质上是将学术价值让渡给“三代盛时”,后世学术则背负了必定和当然回归三代的宿命。这样,后世学术只能“法先王”、以先王之是非为是非,任何“创见”都必须在“周孔之道”或“祖宗成法”中确立最终依据,从而既否认了变化着的社会历史语境才是学术发生、发展的前提;也否认了学术之得失应该是因应社会发展语境的具体判断。

 

其次,以“六经”的“皆史”属性界定学术的理想之所指。

 

“明道”是章学诚学术研究的终极追求。《言公中》说:“立言之士,将有志于道。”并致慨:“安得知言之士,而与之勉进于道哉?”(《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215页)“道”虽是形上本体,但并不孤悬翩渺,而是通过换算为“六经”之“皆史”的若干可质实把握的范畴,成为言诠的对象,并为后世“不宗大道”的学术指明了回归三代的具体方向。

 

第一,章学诚强调“道”承载于“六经”,“六经”是三代理想的唯一见存,“非六经”只有趋附“六经”才能获得合法性。这就导致了“非六经”的六经化,后世学术的增长与扩容,甚至只能在“经”的名义下进行。例如,段玉裁说:“愚谓当广之为二十一经。礼益以《大戴礼》,《春秋》益以《国语》、《史记》、《汉书》、《资治通鉴》,《周礼》六艺之书、数,《尔雅》未足当之也,取《说文解字》、《九章算经》、《周髀算经》以益之。”[7]在段氏看来,新兴知识门类只有纳入“经”的范畴才是值得探讨的。在这一意义上,“汉以后神州之学术,在乎儒者之一家而已。儒者之学术,其大者在乎六经而已”[8]。这也可以很好地解释,乾嘉学派的学术创新只能围绕经典而展开;甚至近代引入的西方学术都要找到与“六经”的关联才能获得合法性。并且,“六经”作为六种文本,意味着学术主要是文本化的学术,直接面向自然的实践型知识是难以纳入学术视野的。

 

第二,“非六经”的六经化,主要以“溯源”和“贵约”六经为路径。《博约下》曰:“然六经大义,昭如日星,三代损益,可推百世。”(《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194页)而“六经”以“道器合一”示范天下,因而形上之“道”和形下之“器”都无以获得独立展开与精进。《原学下》曰:“学博者长于考索,岂非道中之实绩?而骛于博者,终身敝精劳神以徇之,不思博之何所取也。才雄者健于属文,岂非道体之发挥?而擅于文者,终身苦心焦思以构之,不思文之何所用也。言义理者似能思矣,而不知义理虚悬而无薄,则义理亦无当于道矣。”(《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180页)义理、名数、文辞分别指向思想内容、史实基础和文字表达,三者“所致为道之一端”,只有相辅相成、相资相济,才能归趣于“道”。

 

然而,学、文、义虽密切相关,但并非一一对应或简单的因果关联,机械地要求三者相统一,事实上否认了三者分化为独立性知识门类的可能。一方面,价值内涵必须“即器明道”、以事实为据,《四书》以及宋明理学等脱离事实的价值性知识遂不具备独立的品格,无法获得超越现实的思想力量;另一方面,要求学术必须固守价值内涵,“求真”必须以求善,学术势必难以在事实层面上独立展开。不仅如此,章学诚强调“善论文者,贵求作者之意指,而不可拘于形貌也”(《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94页),文章必须以“意指”为本,才能免致堕落为形下之技艺。这样,怡情养性意义上的“文”(文辞)就失去了独立意义。他所谓“子史衰而文集之体盛,著作衰而辞章之学兴”(《文史通义校注》,第72页),即明显“带有贬抑后世的文人文学的倾向”[9]

 

第三,“六经”的“道器合一”最终“合”于“治法”之“一”,从而也贞定了经世致用的学术取向。他说:“政教典章人伦日用之外,更无别出著述之道,亦已明矣。”(《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154页)当经世的有效性成为学术反省的唯一维度,与经世有效性存在隔膜的纯粹理论知识便不受重视。并且,当学术自限于社会政治需求,必然导致“治人”之学高于“治物”之学,旨在“改造外部世界”的自然知识也在轻贱之列。此外,“治法”取向还确立了“言公”宗旨。章学诚曰:“古人之言,所以为公也,未尝矜于文辞,而私据为己有也。志期于道,言以明志,文以足言。其道果明于天下,而志无不申,不必其言之果为我有也。”(《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199页)个人的学术创见必须回归于社会效用的公度性。进一步,章学诚认为,“古人之有言,先得我心之同然者,即我之言也。何也?其道同也。穷毕生之学问思辨于一定之道,而上通千古同道之人以为之藉,下俟千古同道之人以为之辅,其立言也,不歇脚然哉”(《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214页)?即存在一个人我同然、古今一揆、“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抽象之“道”,不因任何个体差异和时空变迁而有所改变,从而事实上束缚了学术在深度和广度上的任何“突破”。

 

再次,校雠之学成为“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溯源之学,并以“大道”为旨归。他说:“著录之法,所以辨章百家,通于大道,(《庄子·天下篇》亦此意也。)而徒视为甲乙纪数之所需,无惑乎学无专门,书无世守,转不若巫祝符箓,医士秘方,犹有师传不失之道也。”(《校雠通义通解》,第140页)章学诚不懈陈辞:“盖条别源流,治百家之纷纷,欲通之于大道,此本旨也”(《校雠通义通解》,第139页);“然则古人著书,苟欲推明大道,未有不辨诸家学术源流”(《校雠通义通解》,第108页)。一方面,他过分强调了学术的时间性关联,而没有认识到学术因应社会发展的可能性突变导致的源流不明,上引《易教下》所谓“(佛教)本原出于《易》教也”就是典型不顾事实的“溯源”。又如,他认为“名家者流,后世不传,得辨名正物之意,则颜氏《匡谬》、邱氏《兼明》之类,经解中有名家矣”(《校雠通义通解》,第8页),即认为颜师古《匡谬正俗》、邱光庭《兼明书》应追源于名家。《补校汉艺文志》认为,“乃后世目录之鼻祖”的《别录》《七略》应“附于诸子名家之末”(《校雠通义通解》,第55页);《和州志·艺文书》认为《韩文年谱》《陶诗考异》亦应隶属于名家。这种逻辑混乱,直接源自章学诚“必溯其源”、默认后世学术一定具有“三代盛时”官守之“源”的认知。事实上,学术固然具有时间上的连续性,但也有自身发展的逻辑。另一方面,以“道”为校雠学的最终归趣,目录学自身的学科建设没有得到重视。例如,没有认识到目录学的检索功能。杜定友正是基于传统目录学重视“辨章学术考镜源流”及其形而上的本体之“道”的追求,而痛陈“中国无目录学”[10]和“中国无分类法”(《校雠新义》(),第12页)的。

 

注释:

 

[1]章学诚自称:“学诚从事于文史校雠,盖将有所发明。”(《上辛楣宫詹书》,章学诚著,仓修良编注《文史通义新编新注》,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657页。);“惟文史校雠二事,鄙人颇涉藩篱,以谓向、歆以后,校雠绝学失传,区区略有窥测”“鄙人所业,文史校雠,文史之争义例,校雠之辨源流,与执事所为考核疏证之文,途辙虽异,作用颇同。”(《与孙渊如观察论学十规》,《文史通义新编新注》,第393398页。)

[2]章学诚《章学诚遗书》,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孙德谦序。

[3]《校雠通义通解》,章学诚著,王重民通解,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34页。

[4]王重民认为,章学诚所谓“校雠学”,主要是指目录学,参见《序言》,《校雠通义通解》,第1-13页。

[5]钱穆《中国史学名著》,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253页。

[6]吕绍虞认为,章学诚的“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由校雠目录之学,进而为学术史底探讨了”。(吕绍虞《校雠目录学纂要》,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69页。)

[7]段玉裁《段玉裁遗书》,《经韵楼集》卷9《十经斋记》,台北大化书局 1977年版,下册,第1046页。

[8]邓实《国学通论》,《国粹学报》第一年乙巳第三号“社说”,光绪三十一年(1905)三月二十日。

[9]钱志熙:《论章学诚在文学史学上的贡献》,《文学遗产》,2011

年第1期。

[10]杜定友《校雠新义》,上海书店1991年版,下册,第15页。



责任编辑: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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